《七零小幸福》作者:麻逗 文案 凌甜穿越到了七十年代 凌爸:青菜白菜大萝卜,给我一颗种子,我能改变你的餐桌。 凌妈:女儿当自强,男儿要娇养。我家夫郎实在是太可爱了,今晚还要继续宠爱他。 凌姐:我的妹妹是世界上最好的妹妹,这一世我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给她 凌弟:父皇给孤打下的江山呢,太医,孤觉得自己还有抢救的机会。。 凌甜:...... 这是一个穿成筛子的家庭在七十年代家(ji)长(fei)里(gou)短(tiao)的幸福生活 架空架空架空,谢绝考据 男主出场晚,很接地气,不会狂拽酷炫吊炸天,介意者谨慎入坑 内容标签: 种田文 重生 甜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甜 ┃ 配角:凌国栋,万金枝,凌娇,凌壮(凌壵) ┃ 其它:异能,古穿今 作品简评 爸爸是西幻的,妈妈是女尊的,姐姐是重生的,弟弟是古穿今的,现代私房菜大厨穿越到七十年代,在一家子脑回路各异的家人的陪伴下,打怪杀怪,共创幸福生活的故事。文字诙谐有趣,情节欢快,茶余饭后消磨时光必备,在紧张的生活之余,给你带来小小欢乐,推荐阅读。 第1章 重生   水,好多好多的水,凌娇觉得自己似乎仿佛沉溺在水里,喘不上气,沾不到水底。   “嘭!”   河面溅起巨大的水花,凌娇猛地从河塘里扑扇着冒出了头,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清澈的湖水,边上一片茂盛的芦苇丛,远处香烟袅袅,隐隐看得见一幢幢小平房。   这不是小时候的塘石村吗,自从妹妹死后,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回过这个村子了。   呼吸急促了些,凌娇瞪大眼睛的看着自己那只似乎八九岁孩童大的手掌,她这是重生了,那现在又是什么时候?   不知想到了什么,她根本来不及研究重生的原因,赶紧环顾了一圈四周,就在她不远处的河面上,冒着几圈小泡泡,她一个猛子朝那里游了过去。   妹妹,那里是妹妹。   泪水和河水混在一块,凌娇在心里呐喊,如果老天爷真的给她重生的机会,就请他能够仁慈的让她救下甜甜。   重来一次,她想妹妹能够快快乐乐的过完一生,而不是像上一世那般,因为这次的溺水缺氧造成了脑部无法挽回的损伤,后来几乎痴痴呆呆的,甚至因为这样,稀里糊涂的死在了那些所谓的亲人的手里。   即便是报仇了又如何,凌娇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让那些畜生遭到了应有的报应,可是妹妹还是回不来了,那个在她最苦最累的时候会糯糯的叫姐姐,总是傻傻的笑着,什么都不知道,却会在她烦躁的时候,亲亲她的脸颊,软软的小手抱着她哄她的妹妹,那个即便所有人都觉得是她的拖油瓶,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最亲的妹妹。   凌娇不知道自己在水里摸寻了多久,肺部因为长时间的憋气几乎要爆炸,直到她终于看到了一抹在水里都极其显眼的洋红色,赶紧朝着那抹娇小的身游过去。   _   “金枝、国栋,不好啦,你们家那两个闺女掉水里去了。”   一个看上去有些瘦弱的婆子,利落的迈着自己那三寸金莲,冲着地里干活的万金枝,以及跟着一群妇女在边上编草绳的凌国栋大声喊道。   “啥!”   万金枝正跟着一群男人收早稻呢,她的力气大,动作又利索,比村里最壮的男人,种田最厉害的老把式还要强一截,因此虽然是个女人,可是她每天记得工分都是十三分,就是男人里头那也得是最厉害的一批才能记到这样的分数,一般情况下男人都是记十一分,女人好些的记八分或是七分,可以说一个万金枝一天挣得工分就顶得上两个妇女了。   听了那婆子的话,万金枝抛下手上的镰刀,直起腰板,风风火火地从地里冲上了田埂。   她的身材高挑健美,足足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即便是在男人堆里,那也是鹤立鸡群的,因为下地干活,她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灰布短袖,一条黑色的长裤,脚上踩的是自己编的草鞋,一头长发梳着长辫子,麻利的盘了个发髻,用毛巾包着。   这样的打扮换个人怕是丑的不能看了,偏偏万金枝的好颜色硬是将这身衣衫给撑起来了,她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丹凤眼,內勾外翘,神光逼人,高挺的鼻梁,略微显厚的嘴唇,鹅蛋脸,五官明艳动人,那一身的旧衣裳,明明也是宽松的样式,谁让她胸大腰细腿又长,硬是穿出了自己的风韵来。   明明都是三个孩子的妈了,身材还是当初姑娘时那么好,或许说是更好了,多了几丝少女没有的韵味,看着就勾人。   当初万金枝可是这东坝镇的一枝花啊,除了模样出挑,她干活还特别麻利,十六岁的时候就把一群老大爷们都撇后面了,举手就能抱起村里最重的那个石磨,因为这身怪力,那些混混二流子也不敢打她的主意,怕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村里人选媳妇,就看一个屁股和干活的能力,屁股大生儿子,干活卖力能帮家里减负担,万金枝两点都是满分,等到了结婚的年纪,上来探口风的都快把万家的门槛给踏破了。   这求亲的人还不乏条件好的,镇里吃公粮的,几个村大队长家的,条件一个比一个好,可谁知道万金枝一个没看上,就看上了塘石村凌家那个废物老二,跌破了所有人的眼睛。   “麻婶子,你说大妮儿二妮儿落水了,在哪个塘子呢。”   那边树荫底下搓麻绳的妇人堆里也冲出来一个白净消瘦的青年,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皮肤白白净净的,太阳底下就和透光了似得,五官秀气精致,可好是好,哪里像个男人啊,就是城里的姑娘,也没养的这样娇啊。   出来的这个男人,就是万金枝当初死活看对了眼要嫁的男人塘石村凌家的废物老二凌国栋了。   说起来这凌国栋还真挺可怜的,家里三兄弟,还有一个幼妹,老爹疼长子,老娘疼幺儿,闺女只有一个,爹妈都疼,唯独最老实的老二没人爱,吃的最少,干的最多。   好在这老两口虽然有些偏心眼,可是老二也是自己生的,还不至于跟刻薄的地主老财似的把人给逼死,凌国栋的日子过得苦哈哈的,可也能过得下去。   直到凌国栋十六岁的时候,老大凌国庆要娶媳妇了,家里得建房子,凌家老两口想省下请帮工的伙食钱,干脆一家子自己上了,不知道是不是白天上工,晚上修房子太累了,一天在地里干活的时候直接昏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以前的凌国栋常年干活,虽然不壮,但是也算是结实,有一把子力气,可是醒来后的凌国栋使不太上力,挥个锄头都费劲,偏偏还不是装的,是真的没有力气。   村头的赤脚大夫也看了,县城的大医院凌家老两口也咬牙带他去了,那些大夫也没说咋治,只说以后凌国栋估计是不能干力气活了。   农家的男人不能干力气活,那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用,村里人虽然同情他,骂这凌家人太亏待这个儿子,可谁也不愿意将闺女嫁给凌国栋了。   同情是一回事,可这同情能当饭吃吗,凌国栋都是个废人了,以后有了孩子谁养,就这样凌家废物老二的名声就传开了,连带着凌家人也没落得好。   你们说一个大男人不是累到崩溃了,会出这样事吗,一定是凌家老两口和几个得宠的儿子往死里作践他呢,人都废了,多严重的事啊,就是搁以前旧社会也没听说过十六岁正强健的娃子会累成这样,要是把闺女嫁过去,摊上那样偏心眼的公婆,还不被磨磋死。   凌家在这点上确实也不清白,可还是有些冤的,凌国栋干活,凌家的其他人也干,只是得宠的几个有胆子偶尔偷偷懒,谁也没想到这凌国栋就废了呢,要是知道,他们也还没狠心到这样磨磋他啊。   凌家因为这件事被人指指点点,老两口一开始对这个儿子还有些愧疚,可是时间一长,家里多了一个吃白饭的,谁能没有怨气呢,要不是村里人的指指点点,他们都想把这儿子给扫地出门了。   万金枝看上自家废物老二,对于老两口来说那就是意外之喜啊,也不去想这万家大姑娘为啥瞎眼看上老二,恨不得放几串打鞭炮,敲锣打鼓把儿子送到万金枝的手里去。   “就在村口那黑龙塘呢,我领你们过去。”   麻婆子赶紧带着万金枝和凌国栋离开,不少和两家沾些亲的也不好意思干看着,也跟了过去。   落水可大可小,早些年也不是没有娃娃大夏天的贪凉,被淹死的。   “国庆媳妇,你不跟着去看看。”地里纳凉的婆子一边搓着麻绳,一边看着闷不做声的赵梅问道。   赵梅是凌国栋大哥凌国庆的媳妇,当初凌国栋就是因为要给他们家起房子才累废的。   “现在老二和他媳妇正乱着呢,我就不去凑热闹了,要是到时候真有什么事,我和国庆再去家里看看。”   赵梅是一个模样和气,身材微胖的女人,她微微笑着和边上的人解释到,那些人也跟着附和,心里却是很不以为然是。   什么叫凑热闹,你儿子闺女落水了还是热闹事不成,摆明了就想和凌老二家划清界限不是,人家金枝那么能干,还会看上你们家老头老太太那点东西不成。   几个围观的妇女撇了撇嘴,互相打了个眼色,对对方的想法心知肚明。   “孩子他爸,你慢点走,仔细别摔着,我和麻婆子先赶过去。”万金枝这心都快急死了,恨不得直接飞到水塘边。   她一把将迈着小脚跑在前头带路都麻婆子抗在肩上,三两下跑了个没影,只留下一阵扬起的灰土。   麻婆子虽然瘦,那起码还是七十多斤都重量啊,扛着个大活人还能跑那么快,那力气是有多大啊,夫妻干架的时候凌国栋岂不是跟小鸡仔似的被拎起来揍啊。   这么一想,同样跟着过去都男人看着往日里最羡慕的凌国栋,忽然觉得找到了一丝安慰自己的方法。 第2章 天生一对   话又说过来了,这万金枝和凌国栋真有大伙外表看上去那么简单不成,还真不是。   万金枝,原名也叫万金枝,凌国弼县人士,凌国以女子为尊,女主外男主内,凡是凌国女性,多数脾性彪悍,身材健美高大,凡凌国男性,多数娇弱秀美,惹人怜爱。   万金枝原是山中猎户的闺女,力大无穷,在老猎户去世后,继承了她的事业,以打猎为生。   她从小立志要娶一个美夫郎,可谁让村里的那些哥儿也都是要下地干活的,偶尔有几个娇养的,那也是家里条件好的,就盯着镇里县里好人家的姐儿嫁的,根本就轮不到她这个穷猎户。   有一天万金枝打猎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一头母熊,好不容易干掉了母熊,盘算着卖了熊皮熊掌熊胆后估计就能娶漂亮夫郎了,母熊的男熊给它报仇来了,怀揣着伟大的理想,万金枝死不瞑目。   等她再一次醒来,就成了万家的大闺女,这个国家和她从小生长的凌国不一样,男主外女主内乱了纲常,这些万金枝都不怎么在意,日子该咋过就咋过,有一身力气,还怕饿死不成。   最让她憋屈的事这个年代的男人一个比一个长得丑,五大三粗的,比姐儿还姐儿,难不成来到这奇奇怪怪的国家,她还得再当一辈子的单身娘不成。   直到有一次意外见到了凌家的老二,那一瞬间,万金枝觉得圣祖的广袤照耀了她整个心房。   再说这凌家的废物老二,他也如外表那么简单吗?   凌国栋那场大病来的凶,体内的灵魂早就换人了,此刻占据他身体的人叫西菲昂,魔武大陆初级木系魔法师。   魔武大陆的人生来就具有魔核或是武魂,拥有魔核的可以修炼对应属性的魔法,拥有武魂的则是通过锻体,达到体术的巅峰。   魔法师身材瘦弱,近战实力更是为零,几乎每一个魔法师都会绑定一个武士。   西菲昂资质不高,二十岁时候还止步初级魔法师,偏偏他酷爱胸大腰细腿长的武士姐姐,凭他的资质,愿意和他作伴的也就五大三粗,魂力不高的汉子,女武士可是最稀罕的,魔武大陆也没有丑人,每一个都被那些高阶的魔法师甚至更厉害的魔导师抢破了脑袋,压根就轮不上他这个小小的初级魔导师。   一次意外,他发现了一个上古魔纹,据说能提高魔法资质,只可惜魔纹残缺,危险性极高。   为了美丽的武士姐姐,西菲昂咬牙干了。   然后一场大爆炸,他就穿越成了现在的凌国栋,原本的魔核也跟着他一块过来了,也是因为魔核的缘故,他的体质皮肤渐渐像上一世转变,五官还是原来的五官,可是因为皮肤白皙嫩滑,兼之木系异能净化亲和的附加效果,样貌等级提升了n个档次,光是看脸,就是那些知青也比不上他。   令西菲昂,或许说是凌国栋万分悲痛的事,这个世界没有漂亮厉害的武士大姐姐,或许说只要性别为女,也都看不上他。   原本他想着就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然后等死亡重回法神怀抱,可谁知道他见到了王金枝,一瞬间,爱之女神卡翠娜的光芒照耀了他的心扉。   就这样,两个狗男女,啊呸,两个有情人在寻觅了对方两世后一见倾心,二见钟情,干柴烈火,噼里啪啦,终于成就一段良缘。   外界看来奇怪的女主外男主内的生活,在小两口看来甘之如饴,在诞育了二女一子后,小日子过得美美的,压根就想不起自己还是天外来客了。   *****   “好好的怎么就掉水里了,好在大妮儿会点狗爬,把二妮儿给拖上来了,不然该怎么好啊。”   此刻黑龙塘边上聚集了不少人,住的近的人家还特地跑回家拿了几件衣衫,帮着凌娇和凌甜两人披上。   被众人围在一块的是两个小姑娘,稍微大一些那个看上去七八岁的模样,下巴尖尖,杏仁眼,皮肤白皙,神色间满是焦急地看着身旁那个更小些的丫头。   那个小姑娘也就五六岁的模样,长得白白胖胖的,齐刘海的冬瓜头显的那张小脸更圆了,只是因为落了水,头发全都湿哒哒地贴在了脸颊上,脑袋上,看上去焉哒哒的有些可怜又可爱。   凌甜脑子有些晕乎乎的,根本就听不清边上的人在说些什么,她只记得自己好不容易从山里的老农手里收了一块野生的蜂巢,正准备提炼里头的野蜂蜜做甜品,只听见嘭地一声,然后就出现在了这个奇怪的地方,一群人围着她,尤其是边上那个七八岁的姑娘。   “姐。”   凌甜张了张嘴,脑子还没清醒嘴就先动了,委屈巴巴地冲着凌娇喊了一声,话一出口她自己都愣住了,她都二十多岁了,怎么就冲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唤就姐了呢。   “诶,姐在这儿呢。”   凌娇满腔失而复得的喜悦,她的甜甜还会叫姐呢,上一世妹妹坏了脑子,时隔好些年,她才教得妹妹再次开口唤她一声姐姐。   她来的还算及时,这一世妹妹会健健康康的长大,再也不会明明被人嘲讽辱骂,却还傻乎乎的冲着那些伤害她的人笑了,她能上大学,会找到疼她爱她的丈夫,会有自己的孩子。   凌娇哭着将妹妹紧紧搂在怀里,这一世,一切都会和上辈子不同了。   “大妮儿你别急啊,麻婶子去唤你妈去了,要不婶子先带你回婶子家里冲个热水澡,喝点热姜茶。”   围观的一个和气的大婶看着凌娇哭的凄惨,只当孩子这是被吓惨了,想着虽然现在天气热,掉水里也不妨事,可是孩子身体弱,还是得先洗个热水澡,再喝点驱寒的药茶比较妥当。   “娇儿,甜儿,妈来了。”   大婶的话音刚落,万金枝就已经扛着麻婶子风风火火地冲了过来,等落地的时候,麻婶子都快吐了。   都说大卡车好,好个屁啊,光是在凌老二媳妇肩膀上这颠簸的速度她都受不了了,更何况是更快的大卡车,那些人喜欢卡车的人脑子里到底是咋想的。   万金枝肩膀上一日游的麻婶子颤颤巍巍地坐到一旁缓了缓神,从此对于行驶速度高于万金枝跑步速度的代步工具形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这辈子再也没出了自行车三轮车以外的交通工具,这也是造了孽了。   万金枝还不知道自己犯了这样的罪呢,扒开外头围着的人,看着里头抱着哭的两姐妹,恨不得把自己的心给掏出来。   别看她每天嘴里念叨着女儿当自强,谁敢逼她闺女强一下,她第一个饶不了他。   儿子是宝贝要娇养,可是闺女也是她的心头肉啊,上辈子一个孩子没有,这辈子好不容易生了三个金宝贝,她一根手指头都舍不得碰他们,恨不得每天就和对待自己的夫郎一样把四个宝贝揣怀里带着走,就怕伤到了。   她也会自我安慰,现在这个国家都不是凌国了,女孩子也不需要那么强才能娶到优秀的夫郎,她看这个时代还是有可取之处的,那些强壮的和蛮牛一样的男人是女人都抢着要,反倒是那些娇弱需要怜惜的男子却没人喜欢,按照这样的行情,她根本不需要逼迫闺女努力,她们也能抱得美娇郎归,既然这样,她为什么要逼闺女强大起来了。   不过这样的理论在面对小儿子凌壮的时候,腔调又变了。   男娃娃不都是该细心呵护的吗,尤其是长得好的男娃娃,万金枝自认即便来到了异界,她还是凌国的子民,对待最小的儿子,自然是极尽呵护之能事。   就这样,在两套双标标准之下,所有人都知道凌老二的媳妇是多么的护崽子,也就是那几个孩子听话懂事乖巧,没被这样的父母给宠坏了。   凌娇正喜悦着呢,就听到了一声咆哮,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一个有些眼熟的漂亮美妇人紧紧搂在了怀里。   凌甜也同样郁闷,不过她现在还觉得自己可能只是在做梦,既然是做梦,那自然就无所谓了,爱抱抱,爱亲亲,等她醒来,一切都该恢复正常了。   她可是花了大价钱买下那块野生蜂巢的,里头的蜜看着就香甜,她还没吃上一口呢,死了未免也太可怜了。   “你——”   凌娇的心智成熟,这一切都和上辈子的经历有关,即便是重生了,她第一时间的反应也是做最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将时间耗费在无用的猜想之上,即便被一个有些熟悉却记不起来的女子抱怀里,她的第一反应也是脑子高速旋转,从有限的童年记忆里回忆这个女人到底是谁。   想着刚刚的那一声称呼,对方似乎是她妈,可是她妈不长这样啊。   凌娇的记忆里,爹娘都是靠不住的,因为小弟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家里只有两个闺女,在凌家的日子不太好过。   亲爸是个愚孝的,亲妈是个懦弱的,凌家两姐妹的日子过得就和地里的黄花菜似得,苦哈哈的能挤出苦汁来,尤其是妹妹因为大伯家的几个畜生才坏的脑袋,可是他们只会教育她们忍,连个屁都不敢在那些人面前放。   对于这样的爸妈,凌娇是失望的,尤其是在自己出门打拼的时候,那对蠢货听了赵梅的怂恿,将妹妹嫁给了赵梅的侄子并且被害死后,她怨自己的疏忽,更怨这对没担当的父母。   她花了几年的时间,让那个害死妹妹的人进了监狱,让她名义上的堂兄,赵梅的儿子染上了赌瘾,一家子家破人亡,让三叔家引以为傲的女儿受不了金钱的诱惑当了人家的小三,被正房闹到学校,丢了学业不说,名声还传遍了他们夫妻任教的学校,居住的小区,被人指指点点,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还有爷奶最心爱的小闺女,她的好姑姑,她帮她调教了一下她的丈夫,想来当初高高在上说着男人打女人天经地义的小姑姑,应该很享受她敬爱的丈夫,对她的悉心教育。   唯独那对又蠢又傻的夫妻,名义上还冠着她父母的名头,她没有对他们做什么,只是远远地离开,终此一生也没有再见过他们一面,想想也知道,那对只会在地里埋头苦干,还软包子任人欺负的夫妻也不会过的太好。   对于自己,凌娇也有惩罚,她明明知道那对夫妻是什么德性,为什么要在出差的时候,将妹妹交到他们的手里。   那些年,她挣了很多钱,可是吃穿一直都是最简朴的档次,明明有那样的家业,却和苦行僧一般,所有的钱她都一笔笔捐了出去,救助了许许多多山区的孩子,患了重症却无钱医治的儿童。   现在看来,老天爷听到了她的请求,让她回来挽回自己的过失。   可是即便她许久没有见过自己的生母,这也不代表她不记得对方的长相了啊,眼前这个美艳丰腴,爽利明快的女人,你说她是她那个干瘦苦相的亲妈,老天爷你是在逗她。   凌娇正想说什么,忽然间猛地抬起手,八岁的自己可是凌家的半个小长工呢,一天到晚的干活,绝对不会有这样白嫩的双手,她又转过头看了看一旁的妹妹,白了胖了,圆乎乎的脸简直就是个大白馒头,五官还是一模一样,可是生活的条件确实截然不同了。   这是怎么回事?凌娇一下子懵逼了。   “姐——”   凌甜觉得自己第一眼见到的这个小姑娘比较可靠,而且对于她有一种天然的亲近,看着那么多人,还有突然出现的女人,忍不住往往她边上再靠了靠。   凌娇缓了缓气,不管变成了什么样,只要妹妹在身边,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所以等到凌国栋出现,看着变成小白脸的父亲,她心里波澜不惊,现在就是告诉她在这个世界,小弟没有死,她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了,凌娇如是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凌爸凌妈在原本的世界也只是普通人啦,重生后因为原本世界带来的能力在某些方面强于常人,可是想要他们在智商上大杀四方估计是不可能的了,包括后来出场的小太子,他是负责萌萌哒的,一家人的智商担当估计是大姐,至于我的亲闺女,她是负责当小公主的。   这篇文介于特殊性,凌家一家人都是主角,因为他们的故事都会很有意思 第3章 回家(捉虫)   “金枝啊,先赶紧带着孩子回家去吧,下午就别出工了。”   跑在后头追着王金枝过来的大队长汪有贵扶着塘边的柳树,气喘吁吁地对着他说道。   塘石村的大队长算是万金枝远方的表叔了,跟万金枝她妈沾点亲戚关系,因此在万金枝嫁到塘石村来后,对她还算优待,加上万金枝干活卖力,从来不像有些村里媳妇那般偷奸耍滑,对她也高看几分。现在她两个闺女落水了,心里肯定着急,他就做主给她请了半天假。   现在是夏收的大日子,不过地里的稻子已经收了大半了,这些天的天气也一直很好,少了个把人根本就不碍事。   凌娇看了眼一旁的大队长,正好和记忆里那个干瘦精明的小老头对上号,家里人发生了变化,这大队长到是没怎么变。   塘石村的大队长也算是个能耐人,村里三个大姓,汪、江、凌,大队长汪有贵,今年已经五十多了,年纪再村里不算最大的,可是在汪家里头辈分高,不少汪家六七十的老人见到他还得喊一声有贵叔,因为辈分高,当初在竞选大队长的时候得到了汪家人的支持,加上他会做人,除了三个大姓人家之外的许多村民也把票投给了他。   汪有贵做事总的还说还是公正的,并不因为自己是汪家的族老就过分偏袒村里的汪姓人,大面上还是一碗水端平的,也不瞎掺和外头的事,这些年任凭大环境怎么乱,塘石村还是比较平静的,村里人对他心服口服,这个大队长也就一直稳稳当当地做到了现在。   凌娇对于这个老长辈还是很有几分感激的,当初她和甜甜的日子不好过,汪老队长还好几次上门教育她家那对心眼偏到咯吱窝里去的老两口,可毕竟那些事都是家务事,凌家在塘石村也是大姓,他顶多也就私底下帮衬着两姐妹一些,凌娇都记在心里,可惜等她发达了,老爷子也早就去世了。   “谢谢你啊队长。”   万金枝赶紧道了声谢,看着怀里的两个孩子别提多心疼了,往日里两个娃娃多活泼机灵啊,现在模样呆呆的,连妈都没喊一声,这是遭了多大的罪啊。   也来不及问到底是怎么落水的,万金枝第一反应就是带孩子回家,好好洗个澡,然后吃点好吃的定定惊。   “国栋啊,你下午也别上工了。”   汪有贵看着气喘吁吁跑过来,额头冒着汗,有些体力不支的凌国栋,一个大男人体格比那些小媳妇还要弱,忍不住觉得有些辣眼睛地侧了侧脸。   凌国栋是不下地干活的,他那个体格也下不了地,每天他的工作就是和一些妇女一起糊火柴盒,或是搓草绳,这些工作不费力,但是相应的工分也低,好在万金枝能干,一家子过得也不错。   混在女人堆里干活的,他凌国栋也算是旷古绝今第一人了,这小两口的日子和人家家里完全就是反过来的,可谁让人家媳妇自己乐意呢,别人也就是看着嘀咕几句,多一点饭后的笑谈罢了。   “谢谢你啊队长。”   凌国栋赶紧和汪有贵道了声谢,然后跑到万金枝的身边,心疼地探了探两个闺女的额头,又摸了摸她们的小手。   “有些凉了,赶紧带孩子回家去,二妮儿给我抱着吧。”   他的声音和他的长相一般,轻声细语的,听着让人觉得很舒服。   “大妮儿二妮儿别怕啊,回去爸爸给你做好吃的,你们不是最爱吃爸爸做的鸡蛋羹吗,今天爸爸给你们做好大一碗,让你们吃个够。”   凌国栋看着闺女煞煞白的脸,和万金枝一样心疼的无以复加,觉得闺女受了老大的罪了,恨不得以身代之。   凌甜觉得这梦还挺真实的,所有人都和活的一样,尤其是眼前自称是她父母的人,看着她的疼爱眼神让她都忍不住有些触动,仿佛自己真的是他们的闺女一般。   “你哪里抱得动啊,累到了你我还心疼呢。”   万金枝不满地看了眼自家爱逞强的夫郎,身子骨那么弱的人还总想着帮她做些什么事,怎么就这么招人心疼呢。   “你去王婶子那儿把壮壮给带回家来,左右咱们下午也不上工了,壮壮就别劳烦林婶子带了。”   万金枝十分体恤地给自己男人找了一个轻省的活计,凌国栋想着也是,点了点头。   “大成嫂子,这两件衣裳是你家的吧,真是太谢谢你了,我到时候洗完给你送来。”凌国栋眼尖地看到了两姐妹身上披着的衣裳,其中一件衣裳他记得是江大成家的小儿子穿过的,连忙对着一旁的大成嫂道谢。   “客气什么,你们还是先带着孩子回家吧。”大成嫂子赶紧摆了摆手,你别说这凌家老二废是废了些,可是模样是真的好,说话还温温柔柔的,就和那些读书人似得,她要是有金枝那么能干,也愿意嫁这样一个男人,至少看着赏心悦目不是。   “那成,我们院里的茄子和豇豆都能吃了,到时候我让金枝给你送一些过来。”凌国栋也想不出该怎么道谢,干脆就拿家里最拿得出手的蔬果来表达感谢。   江大成的媳妇眼神亮了亮,也没推辞。   别看这凌国栋体力是废掉了,可是侍弄自家那几分自留地还是很行的,尤其是这些蔬菜瓜果的,从他手里出来的总是比别人家的要更好吃些,或许是养家的重担都在万金枝身上,凌国栋的心思就全在院子里的几分自留地上了,每年应季的蔬菜总是比人家家里熟的早,数量多,经过凌老二家的院子,一片郁郁葱葱的,看着就让人眼馋。   江大成一家子都爱吃茄子,可是自家养的茄子个头小小的,不知道是肥水没加足还是怎么样,反观凌老二家院子的里的茄子,一个个个头饱满,颜色鲜亮,一看就让人有了食欲。   可惜这茄子也不是葱姜蒜之类的小东西,家里没有了去别人家拔一把也不碍事,听着凌国栋主动开口要送新鲜的蔬菜,江大成的媳妇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边上也有不少妇人羡慕,早知道帮着娃娃披一件衣衫能有这样的好事,他们也上了。   没工夫多寒暄,夫妻俩带着孩子赶紧往家里赶去。   “妈,放我下来我自己走吧。”   虽然是在梦里,可是凌甜还是怪不好意思的,毕竟她看着自己和一旁的八岁小姑娘块头也不小啊,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抱着,实在是太过意不去了。   “妈不累。”   万金枝感动啊,你说说她闺女怎么就那么孝顺呢,刚刚受了那么大的惊吓,现在回过神来第一句话就是怕她这个妈受累。   只是闺女这次落水还是有些吓懵了啊,都忘了她这个妈是什么力气了,抱她们姐妹不是闹着玩的吗,别说两个小姑娘了,还是娃她爸,她都能抱着在塘石村几十个来回呢。   凌娇默不作声地看了眼这个亲妈,总觉得哪里有些违和,感觉这一世的爸妈似乎不像是正常人。   不过作为有妹万事足的极度宠妹狂魔,看了眼边上白白胖胖的妹妹啥不适都没了,管他什么奇奇怪怪呢,换做上辈子的爸妈她都有信心将日子过好,现在这对父母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至少比那对窝囊废好多了,她又有什么好介意的呢。   上一世的凌家在凌娇的爷爷凌有田去世后才分得家,除了在县城当工人的三叔,嫁到镇上的小姑姑,大伯一家和他们一家就跟着两个老人挤在凌家的老屋里,可是现在看着爸妈走的路,显然不是朝着凌家老宅子的方向走的。   “我去接壮壮,娇娇甜甜乖,爸爸等会儿就回来给你们蒸鸡蛋羹啊。”   凌国栋说完就走进了一个小院子里,万金枝则是径直抱着她们两姐妹往前走,也就再走了二十多步路吧,在一个漂亮的小院子前停下了脚步。   院子不算大,可是却布置地十分精致,左侧的院子种的是应季的蔬果,上头挂满了蔬菜,沉甸甸的把枝干都压弯了,紫色的茄子,红色的小番茄,绿色的黄瓜,还还有许许多多的蔬果,看的人眼睛都花了。   凌甜咽了咽口水,以她吃货的灵魂发誓,这一些全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绝佳好菜,真想掰一根黄瓜尝尝,那口感一定又脆又清甜。   左侧的院子种了菜,右侧的院子也没空着,一半的地方用石头垒了个小平台,估计是用来洗衣裳的,边上还有个小水井,盖着井盖,不远处用篱笆围了快地,三只母鸡一只公鸡在里头悠闲地散着步,篱笆外有两只鹅,又白又胖,悠哉地不受拘束。   “嘎嘎嘎——”   似乎是看到了主人,两只护院鹅很开心的一左一右晃荡着身子走到万金枝的身边,昂着长长地脖颈冲她叫唤。   凌甜看着那肥硕的大白鹅,眼睛都绿了。   这么肥的鹅,无论是煲汤也好,还是抹上她买来的野蜂巢提炼的蜜烤着吃,味道绝对都是一级棒啊。   这哪里是梦啊,简直就是吃货的天堂啊,凌甜忽然间不太想醒来了。 第4章 前世   “又盯着大鹅二鹅流口水呢,它们俩还得看家护院呢,等地里的活空了,妈上山给你打一个肥嫩的山鸡吃,跟上次雨季摘来的干菇炖烂了,又香又滋补。”   万金枝看着二闺女那一如既往的谗样,心里的大石头一半落到了地上,看着大鹅二鹅还会嘴馋,那说明没有太大的毛病。   到是一旁的大闺女,一直都是这么一个沉稳的性子,到底有没有被吓着她也看不太出来,这让万金枝有些放心不下了。   山鸡、野生晒干的蘑菇,每一样对于凌甜来说都有足够的诱惑力。   现在纯正的野山鸡可是难买的很,许多市面上卖的其实都是人工养殖的,肉质口感上都差了许多,凌甜想着,这梦一定要长一些,等她吃完了山鸡汤再醒,就是不知道梦里吃东西,能不能尝到味道。   小馋虫乐眯了眼,圆乎乎的小脸蛋看着就让人想要捏一把。   凌娇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毕竟爹妈都变了,她也才刚来到这个时间点没多久,原本的自己也没给她留下这一段记忆,生怕做了些什么,露出马脚,引来怀疑。   可是看着妹妹这般可爱招人疼的模样,紧绷防备的心理还是忍不住放松了些。   上一世的妹妹也是这样,当初家里穷,每次两姐妹就趁上山挖野草的功夫偷偷看有没有野果子吃,那时候山上的一些小甜果子是村里孩子的零嘴来源,想要摘到果子,还得碰运气。   凌娇记得妹妹最爱吃山上的刺果,红彤彤甜滋滋的,微微有些酸,尤其是那些还不怎么熟的,酸的人直分泌口水。   两个小姑娘被野果子酸眯了眼,龇牙咧嘴地却不舍得将嘴里的美食给吐出来,凌娇谦让妹妹,凌甜却不是那种仗着小吃独食的,无论有了什么好东西都一定要和姐姐分着吃。   邻居大婶看她们姐妹可怜偶尔给的半颗糖,老队长偷偷给她们塞的掺了精细粮的馍馍,分享美食的日子是姐妹俩最开心的记忆。   等凌娇能挣钱了,第一件事就是带着傻乎乎的妹妹去了当地最好的馆子,看着妹妹吃的双眼泛光,即便因为控制不好筷子和勺子,将垫着的口水兜吃的脏兮兮的,凌娇也觉得分外幸福。   一顿饭下来,凌娇刚顾着照顾妹妹了,自己也没吃多少,唯一的几口还是傻傻的凌甜别扭地揪着勺子往她嘴里塞的,只是没控制好力道,一半吃嘴里,一半吃脸上了,两姐妹瞬间都变得狼狈了。   想着那时候的记忆凌娇还忍不住想笑,这一世的父母似乎很疼爱他们,看着妹妹白白胖胖的脸蛋就知道了,如果她的记忆没错,两人落水是她八岁时候的事了,那么现在应该是76年了,这个年月的农村能将孩子养的这样好,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做到的。   条件好了,妹妹还是一样的嘴馋,想来这吃货的属性是刻到骨子里的,无论到了什么地方,什么样的环境,都改变不了了。   凌娇这一放松,万金枝就放心了。   家里的大闺女对小闺女特别宠,每次只要小闺女开心了她也跟着乐,要说好哄,只要把小闺女哄好就成了,而哄小闺女,一只山鸡不够,再加上一只肥兔子也差不多了,因此万金枝从来就没为孩子不听话,到处调皮捣蛋凡心过,在她看来,家里的孩子别提多懂事了。   “妈掏钥匙,娇娇甜甜等妈会儿啊。”   万金枝两只手各抱着一个闺女,根本没有多余的手腾出来拿钥匙开门,因此只能暂时把怀里的两个闺女给放下。   “嘎嘎嘎嘎。”   两个白胖肥硕的大鹅冲着边上的小主人叫了叫,大夏天的,凌甜和凌娇湿透的衣衫已经干了一小半,此刻也不会有那种贴着身体紧巴巴的感觉了。   凌甜的双脚一落地,还真有一些奇怪的感觉,只是那些感觉都比不上大白鹅来的诱人。   凌家的鹅很干净,羽毛洁白如雪,凌甜忍不住上手摸了摸,想着这层白毛底下香喷喷的鹅肉,两头呆鹅似乎察觉到了生命危险,忽然间就昂着脑袋冲着凌甜的屁股啄了过去。   “妈呀!”   凌甜听说过以前村里家养鹅的战斗力,传说中鹅都是当看家护院的狗养的,被鹅啄一下那可是要疼死人的。   她一蹦三丈高,凌娇和万金枝还没回过神来呢,矮矮胖胖的小不点就和两头鹅满院子跑了,人在前头逃,两只鹅在后头追,看着搞笑又让人有些不落忍的。   一会功夫,到底怎么了。   凌甜也不知道啊,她满脑子就是这梦怎么就那么真实呢,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两只小手死死捂着屁股,双腿迈地飞快,生怕被鹅给啄了。   “去去去。”   万金枝拍了拍脑袋,赶紧把两只追着闺女跑的坏鹅赶到一边,还装模作样在它们身上拍打了几下。   她怎么给忘了,每次只要闺女碰了家里的小动物,都会引发它们的狂躁病,追着闺女就要啄,甜甜现在大一些了,已经懂事了,除了用那种嘴馋的眼神,很少上手摸大鹅和二鹅了。看来落水还是有影响的,甜甜把这么重要的事都给忘了。   “坏鹅,让你吓甜甜。”万金枝又装着打了几下鹅,两头呆鹅委屈巴巴缩在院子的角落里,连叫声都没有刚刚那般有力了。   “甜甜不怕啊。”万金枝看闺女的情绪似乎平定了,这才走到她身边摸了摸她刚刚跑热了有些冒汗的额头,用赶紧的手绢帮她擦了擦脑袋。   凌娇松了口气,不过妹妹刚刚跑的还真快,两头大白鹅都没追上她,健康活泼极了。   此时的凌甜的心情却不那么平静了,实在是所有发生的一切都太真实了,包括了被鹅吓到时心跳速度加快的感觉,快速奔跑时胸口闷涨的感觉,还有和这个身体的姐姐妈妈接触时皮肤温热的触感,这一切都不像是做梦。   即便凌甜脑袋少了根筋,她也察觉到不对了。   穿越、重生,她现在到底是那一种情况,想来记忆中那一声爆炸声也不是她记错了,或许是恐怖分子或是老公楼的煤气罐爆炸,她在那时候就死了吧。   说不上来太难过,毕竟那个世界也没有什么值得她留念牵挂的人了,自己的那些财产也早就做过公证,只要自己一死,除了给舅舅伯伯养老的钱,都会捐献给指定的几个福利机构,这么想来,唯独让她不舍的似乎也就是那块还没来得及吃的蜂巢了。   凌甜出生在一个双职工的家庭,小时候的印象已经不太深了,她的父母都是敢闯敢拼的,下岗潮来临,两人拿着补助金直接下海了,几年下来还真的挣了不少钱,是兄弟姐妹里头最早买楼房的那批人。   只是生意忙了,难免就忽略了孩子,凌甜小时候都是姥姥带大的,对父母几乎没什么印象。   她八岁的时候,父母去外地进货,车祸死了,对方是全责,那时候买得起小轿车的都是有钱人,赔了凌家四十万,一人二十万,凶手家属就要求他们不要上诉,当时凌甜也做不得主,姥姥心疼闺女,可是同样心疼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女,闺女和女婿死了,可是他们的孩子还活着,总得为孩子想想吧,她忍着泪收下了那笔钱,并且帮着孙女存了起来。   凌父凌母家里的兄弟姐妹都不少,条件也只能说是一般,好在他们虽然不想带着凌甜这个拖油瓶,可是也没坏心肝到惦记自家兄弟/姐妹唯一留下来的孩子的财产,姥姥死后每家轮一年,就给轮着带大了,等她成年了,大伯和大舅一起将属于她的那份财产和房产交给了她。   当初的小工厂在凌父凌母出事后就变卖了,折合成钱存到了银行的户头上,所有读书的钱和生活费都从这公账上走,每支出一笔钱所有亲戚都要相互作证,九年制义务教育早就实行了,几个伯伯舅舅家里都一般,也不会想着给孩子报什么学习班之类的,吃也是照着普通人家来,十八年下来,还真没花多少钱。   等最后到凌甜手里的时候,一共还有五十七万块钱,三间海市二环闹市区的铺子,一间市中心城中村的破旧房子,以及一间凌甜小时候住的老公房。   钱是小头,铺子和房子才是大头,那时候海市的房子都是什么价了,最破的城中村小楼,没个千万还买不了呢,所有人都等着拆迁,想买也没处买去,几个亲戚握着这样大的财产也没起歪心思,可以说是十分难得了。   因此虽然几个亲戚对她只是淡淡,没什么感情,就是把她中规中矩的养大,她也还是感激的,每次逢年过节都会给点钱给点礼物,时不时地去探望。   不过要说感情多深,那也不至于,毕竟她小时候就是一个家庭一个家庭轮着长大的,现在自己死了,当初留下来的那笔钱中间还有部分就是给伯伯和舅舅养老的,也算是还了恩情了。   凌甜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的时候,面前突然一张放大的包子脸,圆乎乎的眼睛粉嘟嘟的嘴,就和年画娃娃一样。   “抱——”   年画娃娃冲她张开了藕节般的小手。   “亲——”一手指了指自己的小酒窝,一副让你亲是赏你脸的傲娇表情,看着就让人忍不住想笑。   哪里来的可爱的胖娃娃啊,怪阿姨凌甜忍不住手痒,朝着小娃娃伸出了自己的魔爪。 第5章 小太子(捉虫)   凌壮,原名凌壵,穿越前是六岁小太子,来到这个神奇的国度三年啦,满打满算心智九岁,也有可能更小一些。   凌壵从小就生活在一个诺大的宫殿里头,那里有熟小和气的保父,有胖乎乎总是带着笑的乳母,还有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小宫女和小太监。   他的父皇是周国的皇帝,是一个极其威严不好接近的男人,除了他和早逝的母后,父皇还有许许多多宠爱的妃子,以及两个巴掌都掰不清的儿女。   从凌壵有记忆以来,几乎只有在年宴的时候才能见到父皇一面,保父和乳母都说父皇是皇帝,日理万机,作为太子,他要学会体谅,可是有时候他趁着保父乳母不注意偷偷溜去御花园,好几次都看到父皇抱着其他年幼的皇弟,态度前所未有的和蔼。   小太子有些迷茫,也有些不知所措。   是壵壵还不够听话吗,是他还不够懂事吗,为什么父皇不能像对待皇弟们那样对待他呢?   保父和乳母又劝他,他是周朝除了父皇以外最尊贵的太子,父皇是因为对他有期许,不敢过分的宠溺他,等他满了六岁,能够上御书房念书,到时候就能常常见到父皇,并且让父皇意识到他的优秀了。   小太子每天掰着手指头,时间过得可真慢啊,他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满六岁呢。   他吃饽饽的时候想,喝粥粥的时候也想,终于盼到了六岁生辰,等到了第二天,他就能上御书房了,乳母和小六小七给他做了一件好漂亮的新衣裳,让他能够神采奕奕地以太子的身份,出现在父皇和太傅的眼前。   小太子乖乖地上床睡觉,带着美好的期许,一觉醒来,他又成一个奶娃娃了。   这里没有保父乳母,也没有一二三四五六七,不过这里多了母后和两个小皇姐,所有人都无比的疼爱他,小太子有些开心,不知道两个地方到底哪里比较好。   这个地方没有绫罗绸缎,但是每天有人亲亲抱抱,这个地方没有梁枋彩画,但是有他拥有了曾经最想拥有的亲人的疼爱和关怀。   除了偶尔想想保父和乳母,小太子已经不太想回到原来的国家了,毕竟这里的父皇母后还有皇姐那么喜欢他,他要是走了,他们一定会伤心死的。   小太子安心的在新的家庭里住下,要说最大的不满吧,就是现在的父皇太没用了些,至今给他打下的江山,也就只有自家小房子和院子那么大,其中大半还是母后的功劳。   哎,作为小太子他还是有烦恼啊,父皇太没用,只能等他再大一些,帮着父皇把他们家失去的江山给打回来了。   小小的娃娃和大人一般皱了皱眉,看的凌甜直乐呵,忍不住往那一身小肥肉上又捏了几把。   “娇娇和甜甜没啥事吧?”凌国栋冲着媳妇小声的问道。   “没什么大事,估计就是落水吓着了,惊了魂,刚刚我瞅着两个丫头精神头都还不错,尤其是甜甜,被大鹅二鹅追着跑的时候别提跑的多快了。”   万金枝想着刚刚那一幕就忍不住想要笑,她的闺女咋就那么招人稀罕呢。   “她又忘了自己不能碰那些鸡鸭鹅了。”凌国栋显然也想到了闺女的特殊体质,“怕是落水的时候给吓忘了,到时候你再和甜甜说说。”   凌国栋和万金枝本身就不正常,因此丝毫不觉得闺女有了这样奇奇怪怪的体质有什么不对的,就是要注意的地方多了些。   “我知道,灶房里烧着水,我刚刚在柜子里找了一圈,想起来家里最后一个鸡蛋今天早上给孩子们炒着吃了,现在也没鸡蛋了,要不咱们去附近的人家换几个鸡蛋吃?”   万金枝看着炕上的三个孩子玩的好好的,身上的湿衣衫也都换下来了,披着一条薄薄的毛巾毯,有沉稳的大闺女看着她也不担心。   “不用,我去外头看看大花它们。”凌国栋嘴中的大花是芦花鸡,还有二花三花,都是下蛋的母鸡。   看看母鸡就能有蛋了不成?这话听起来有点稀奇,可偏偏万金枝似乎丝毫不觉得凌国栋的话有什么问题,点点头就应下了,也再提起和邻居换鸡蛋的事儿。   两个大人说话的时候也没避着几个孩子,凌娇一直在默默观察家里的情况。   现在的爸妈似乎早早就从凌家分出来单过了,乡下人家要是不分家,一家子都是住在一个大院里的,不会单独在另一个地方起一幢屋子。   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也如同父母一般有什么变化,但是这一世的凌娇是绝对不愿意和那些人再住在一块了,对于自家的新房子,凌娇表示十分满意。   这幢小房子不算特别大,一个堂屋,三间正房,还有一个灶房和一个储藏粮食和杂货的房间,都是石砖垒起来的,看上去比一般人家的泥坯房好多了,屋顶上半瓦半茅草,住的几间正屋都是灰瓦顶,灶房相对地就没那么讲究,是用茅草和泥盖地顶。   凌娇看了一圈屋里的装饰,七八成新的家具,洁白的墙面,每一个角落都打扫地干干净净的,看得出来主人对于自己的小家十分爱护,因为条件限制,室内的布置没有后世那么精致,可是也是用了几分小心思的,窗台上,炕头的小矮柜上,都用一些漂亮的小瓷瓶插了花,花花绿绿地,每一朵花都开的正艳,让整个屋子都显得亮堂了起来。   凌娇的视线转了一圈,在正玩闹着的弟弟妹妹身上停留住,眼神不免地复杂了几分。   这个世界的弟弟果然没有死,一切变化地真大。   “抱——亲——”   小太子真被二姐挠痒痒肉笑的差点喘不来气,看着一旁的大姐直直地看着他,以为是自己一来就要二姐抱抱亲亲,惹来大姐的嫉妒了,十分善解人意地选择了体谅大姐,主动地张开双臂送了上去。   这一世的小太子是十分惹人喜欢的小太子,大姐二姐都那么喜欢他,真是偏向哪个都不好。   凌娇戳了戳小肉团笑起来时露出来的两颗小酒窝,又看了看一旁的胖妹妹,心情忍不住好了几分。   “大花啊,我知道你早上已经下过蛋了,可是娇娇和甜甜不是落水了吗,要好好补身子啊。”   那头凌国栋来到了院子里,打开关着几只芦花鸡的篱笆走到了鸡窝里。   木系掌握的是生之力,相较于光明系,当然还是弱一等的,在原本的世界里,所有的木系魔法师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只以为木系掌控的就是控制植物的力量,多数往药剂师的方向发展,偶尔在光明魔法师紧张的情况下,兼职辅助治疗师。   之前的凌国栋也是这般,只不过作为一个废材木系魔法师,他更爱奇奇怪该的炼金术,想要提升自己的资质,迎娶武士大姐姐,对于木系原本应该精通的药剂行业并不算多么了解,当初他研究的那个上古魔纹确实是有效的,至少让他剥离开了原本的木系魔法师代代相传的魔源局限,发现了木系和生之力之间的羁绊。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还是那个废物魔核,即便发现了木系能够掌控万物的生之力,依照他的资质,还是什么事都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控制家里的几个芦花鸡,违背自然规律,一天下两个蛋罢了。   凌国栋是个十分容易满足的男人,现在武士大姐姐有了,儿子闺女都有了,在这个和平的世界,要那么大一身本事也没什么用啊。   每天能有新鲜的蔬菜瓜果,有吃不完的粮食,再来鸡蛋和媳妇打的野物,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压根就没有什么提高魔力,称霸世界的想法。   那些事多累啊,有那个功夫再和媳妇生几个孩子不好吗。   凌国栋蹲在鸡窝里,摸了摸三个十分亲近他的芦花鸡的羽翼,傻乎乎的三个母鸡慢慢蹲下身,咯咯咯叫了几声,没多久就生了三枚热乎乎的鸡蛋下来。   这个原理很简单,其实就是用生之力促进鸡蛋的排卵间隔,只是毕竟是类似催生的,鸡蛋的个头显然就有些发育不良了,每一个比以往的鸡蛋都小了一圈。   凌国栋掂量了着手中的三枚鸡蛋,这显然不够闺女和儿子吃啊。   “大花二花三花,只能再辛苦你们一下了。”   三个母鸡还不知道自己怎么又下蛋了,就听到了男主人的话,哆嗦了一下,原本站起来准备离开的身子不自觉地蹲下,咯咯咯又下起了蛋。   这次的蛋个头比上一次的更小了,不过好歹也是六个蛋了,也够几个孩子吃了,凌国栋满意的离开鸡圈,临走的时候不忘给几个功臣多加了一把米。   他走的时候,几个母鸡的脚都打哆嗦了,好在没有继续,不然它们极有可能会成为鸡史上唯三的因为频繁生蛋,力竭难产的母鸡。   “二弟,二弟妹,你们在家吗,我拎着几个小崽子和你们赔罪来了。”   凌国栋刚进灶房把自己奋斗出来的六枚鸡蛋跟献宝似的交到媳妇的手里了,就听到院子外的一声浑厚的男生,听上去似乎是他大哥凌国庆的声音。   “赔罪,赔啥罪?”万金枝皱了皱眉,赶紧擦干手回了房间。   “娇娇,你和妈说,你们姐妹俩落水,到底是怎么回事。”   刚刚光顾着着急,都忘了问闺女落水的缘由了,好端端的两个孩子,怎么就全掉水里去了呢。 第6章 补偿   要说上辈子是怎么落水的,凌娇记得分明,可是这辈子父母都变了,落水的原因是不是还如同上辈子那般,凌娇就有些不确定了。   “妈啊!”   屋里没沉默多久,外头就响起了几声孩子的哭爹喊娘声,凌甜坐在炕上,怀里还抱着一个胖娃娃,不知道为什么听见那哭喊声总觉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万金枝和凌国栋也来不及细问孩子落水的前因后果了,赶紧跑了出去。   凌娇和凌甜身上就穿着一条小裤衩和一条毛巾毯呢,好在因为要给两姐妹洗澡,万金枝从柜子里翻出了两件干净的换洗衣裳出来,就放在炕头,两姐妹三两下穿上衣服,也想去外头看看。   要说这两人的心理素质也真是好,寻常人遇到穿越、重生这样的事还得有个过渡期呢,这两人倒是已经完全适应了,还起了看热闹的心了。   “抱——”   被独自留在炕上的小太子急了,瞪着小胖腿嚷着让大姐抱。   凌娇对于这个没有如同上一个世界夭折的弟弟虽然没有对待妹妹那么深刻的感情,可是也是有一分疼爱的,当下就将胖娃娃从炕上抱了下来。   三岁的孩子吃好喝好,胖乎乎的肉感十足,分量着实不轻,凌娇估摸着,起码也得有三十斤重吧,换成猪肉那就是好大一坨呢,现在她也就是个八岁的小姑娘,长时间抱着这样的小胖团子还真吃不消。   好在凌壮是个乖巧的小太子,从高高的炕上被抱下来就要求自己走路啦,蹲下身乖巧地穿上自己的小布鞋,稳稳当当地一手牵着大姐,一手牵着二姐往外头走去。   凌甜刚走到门口看着外面的那一幕就忍不住笑了,怪不得她对那几声哭爹喊娘的声音耳熟呢,眼前的画面和她刚进院子时被大鹅二鹅追着跑没啥区别。   只见两个八九岁的男孩在院子里撒泼似地跑着,后头跟着两只凶狠狠的鹅,跑的慢了,鹅那纤长的脖子就往前一伸,毫不留情地在他们屁股的软肉后头叼一口,瞬间疼的俩孩子眼泪都飙出来了,那模样比起凌甜可惨多了。   凌国庆和媳妇赵梅心疼儿子,在后面追赶,想把弟弟家那两只突然发疯的鹅给赶跑。   “二弟妹啊,你看你们家鹅把坤儿和春儿给啄的,还不赶紧过来搭把手把那两头畜生给关起来。”   赵梅有些气了,往日里一直都和气的脸庞露出不悦的神色,只是因为今天理亏,那些不悦也只能压抑起来。   农家的鹅都是看家护院的,或许是因为凌家其他人往日里也不怎么来这个小院儿,那两头鹅就把他们当做入侵的敌人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不啄两个大人偏偏盯上了两个孩子,也许是鹅也是欺善怕恶的,觉得孩子的肉更好叼一些吧。   万金枝在赵梅开口后在缓缓动了起来,虽然刚刚女儿什么都没说,但是她直觉闺女的落水和大房的两个儿子脱不开关系,不然为啥这个时候上门赔礼道歉,他吃饱了撑着啊。   万金枝估计就是两头鹅的克星,她一出马原本撒腿跑的正欢的两头鹅立马乖巧地停下凶狠攻击的模样,没等万金枝靠近呢,乖乖排排站到了院子的角落里,互相替对方疏离着洁白的羽毛,那与世无争的模样就和刚刚犯下惨无人道的暴行的不是它们俩一样。   凌坤和凌春一手捂着屁股,一手抹着泪,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惨了,被爸妈逼着来和二叔家那两个讨债鬼道歉不说,还被两只鹅一顿乱啄,他们敢保证,此时自己的屁股一定青紫了,走一步就扯着肉,疼的龇牙咧嘴的。   凌国庆推了推一旁的媳妇,对着她使了个眼色,赵梅平复了一下心情,微笑着拎起刚刚一直拎在手上的一篮子鸡蛋。   “二弟二弟妹啊,实在是不好意思,坤儿和春儿太顽皮,不小心把两个妹妹给推到水里去了,两个孩子都吓坏了,也不知道冲着附近的人家喊人,反而是跑回家找爸妈去了,幸好大妮儿和二妮儿自己游了上来,要是有什么差池,我和你大哥都没脸见你们了。”   赵梅将两个儿子的恶行轻描淡写地说了一通,面上的歉意看上去倒是挺真,她掀开篮子上盖着的布,里头的鸡蛋少说也有二十个。   “咯咯咯——”   院子里的几个芦花鸡沸腾了,什么仇什么怨,要送鸡蛋不会早点过来,知道它们今天一共超生了多少次吗,要不是篱笆挡着,它们也想出来给凌家大房等等人颜色瞧瞧了。   “国庆、国庆媳妇,你们俩也在呢,坤儿和春儿是怎么了,抹着泪。”   远处走来了好几个村里人,都是和凌国栋和万金枝交好的人家,听说他们家两个闺女今天落水了,下了工就急忙过来探望了。   凌国庆和赵梅的神色一变,脸色瞬间就不那么自然了,原本他们就是想着避开旁人来老二家摆平这件事的,毕竟做哥哥的把隔房的堂妹推水里差点淹死也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   现在来了那么多人,自己想要瞒着的事似乎瞒不太住了。   这么想着凌国庆和赵梅就忍不住有些怨老二一家了,没事家里养什么鹅,还养的那么凶,凭白耽搁了那么多时间。   “实在是太让大伯母破费了。”   在赵梅开口之前,一直站在后头的凌娇突然间开口,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叔叔婶婶不知道,我大伯和我大伯母是特地来替大堂哥和二堂哥道歉来的,今天早上他们俩把我和妹妹推进了黑龙潭里头,要不是我稍微懂点水把娇娇给拖了上来,我们俩姐妹怕是直接在那谭里淹死了。”   凌娇想起那副画面似乎还心有余悸,眼眶瞬间就泛了红,边上看着的人也跟着揪心,尤其是万金枝,拳头都捏的紧紧地了。   你说大房的两个哥儿怎么就那么坏呢,长得丑不说,平日里不在家绣绣花做做家事,成天在外头乱窜,都黑成什么德性了,今天居然还给把她闺女推到河滩里去,要不是她闺女厉害,今天她岂不是要失去两个孩子了。   万金枝不打哥儿,难道还不能打哥儿他妈,没把孩子教好,当妈的得付最大的责任。   她阴测测地看了一旁的赵梅一眼,那可怕的眼神看的赵梅心跳都停止了半拍,往边上的男人身后躲了躲。   他们今天为啥上门主动道歉,还不是因为怕了万金枝这个恐怖的女人吗,要不是她给凌家人留下的阴影太深,凌老太那个最刁钻不过的老虔婆也不会放着她这样的重劳力的油水不榨,而是分她和老二出来单过。   赵梅想起这个二弟妹进门头三天发生的事,至今还心有余悸呢。   “大伯和大伯母还真是客气呢,一来就拿了一筐鸡蛋,听说我和甜甜落水后受了寒,脑袋昏昏沉沉的,还硬是让我妈到时候去家里抓两只鸡,让我和甜甜好好补补身子。”   凌娇说完还咳嗽了两声,颇为感激地看了一旁的凌国庆和赵霞一眼。   她恨那家人恨得要死,可是她心里也清楚,自己和妹妹什么事都没有,要想让对方付出多大的代价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还不如趁机在对方身上割下两块肉来,两只能够下蛋的母鸡,足够让对方心疼很久了。   “大姐,大伯母真的要给咱们老母鸡补身子吗?”凌甜的双眼闪闪发光,“咳咳咳,我原本还想着从水里上来后胸口闷闷的,脑袋昏昏的,要是能有老母鸡补身子,我保准不会生病了,爸妈也能少提我担心。”   凌甜实在是佩服死自己这个大姐了,兵不血刃就给家里哄来了两只大母鸡,她是煲汤好呢,还是爆炒好呢,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这个时候她可不会拖大姐的后腿,恰到好处地装出一副病人的模样,还十分懂事的将嘴馋套上了一层孝顺的外衣。   “大妮儿和二妮儿也真是厉害,我——”   赵梅拎着篮子的手紧紧攥紧,她啥时候说过要给这两个赔钱货老母鸡吃了,美不死她们,就是给这二十个鸡蛋都让她心疼的慌。   现在每家每户的牲畜就是家庭财产的大头,尤其是母鸡,那都是用来下蛋的,不到过年的时候,没有哪户人家会奢侈的杀鸡吃,这老二家的闺女倒是好,一开口就要两个老母鸡,怎么落水的时候不直接淹死她们。   赵梅恨得要死,可是万金枝会怕她不成。   “我知道大嫂你心里头愧疚,那两只鸡我就收下了,不过坤儿和春儿你也得好好教教了,把两个妹妹推到河塘里去,自己还跑回家去了,要不是娇娇和甜甜命大,他们俩手上那就是沾了人命的,吃枪子都便宜了他们,这样的性子要是不管好了,以后见人都往水塘里推,咱们村的孩子还能放心地在外头玩吗?”   万金枝根本就不给赵梅说话的机会,她的手上还拿着一根刚刚赶大鹅二鹅时随手抓的一根木棍呢,大约小腿粗细,两手用力一掰咔嚓就掰成了两截。   凌国庆和赵梅,还有他们家的两个儿子看着万金枝的动作,觉得此刻在她手里的仿佛是自己的小腿一般,神经一阵抽痛,浑身哆嗦了几下,哪里还敢和万金枝唱反调。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万金枝不在这几个行列里,在凌家人看来,她就是食物链的顶端,动起手来一大家子都不够她一巴掌抽的。   “国庆媳妇,坤儿和春儿你是得好好教教了,居然把两个堂妹都推水里去了,小小年纪心思也太毒了一些。”   边上的人听着几人的对话心里就有数了,虽然奇怪凌老大家的怎么那么大方,把家里的两只母鸡都送出手了,不过转念一想,不是差点害了老二家的两个闺女吗,两只母鸡还弥补也显得理所当然了。   凌国栋和赵梅都是要面子的,拿万金枝没招,可是被外人这样数落心里头就不太乐意了,尤其是损失了两只母鸡,心里正淌血呢,听了旁人的话,面色瞬间就难看了。   那些村人也没错过凌家夫妇俩的神情,心中颇为不屑,亏凌老大媳妇往日里还总是装和气人呢,教出这样的儿子还不知道在家里的时候是什么德性呢,自己可要好好警告家里的孩子,以后别和他们家两个崽子玩,要不然哪天也被推河里了,脚再抽个筋,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凌娇满意的看着院子里所有人的神情,摸了摸妹妹和弟弟的脑袋,今晚上必须要大餐一顿。 第7章 杀鸡   凌坤和凌春刚刚被二叔家两只鹅凶狠狠得啄了一顿,现在又被二叔家的两个丫头害的家里损失了二十个鸡蛋和两只能下蛋的母鸡,即便父母再怎么宠溺他们,回去也绝对少不了一顿打,想想屁股上的伤就更疼了,忍不住狠狠瞪了凌娇和凌甜一眼,觉得这两个真的是天杀的惹祸精。   “妈,坤堂哥和春堂哥瞪我,甜甜怕。”   凌甜的脑子也不是只在由好吃的时候才管用的,几个小时的功夫她已经大概摸透了现在所境况,原身的父母里头,显然是亲妈的战斗力更强一些。   小闺女的头发还半湿地粘在头上,委屈害怕地抱着自己的一条腿,躲在她身后避开老大家两个孩子的视线,顺着她的话看过去,凌坤和凌春那凶狠的视线还没来得及收回了。   “让你们不知悔改,小兔崽子赶紧和你大妹妹二妹妹道歉。”   凌国庆恨铁不成钢,一家人私底下怎么说老二一家都行,怎么能当着老二媳妇的面,露出那样的眼神呢,这不是不要命了吗,她那一身怪力气,就是自己这个大男人也怵啊。   凌国庆拿起边上堆着的柴火,不敢打孩子的脑袋怕把脑子给打坏了,也不敢打两人的身板,毕竟没多少肉,这么一来只敢打屁股了,那里肉厚禁打。   只是两兄弟的屁股还青紫的呢,凌国庆这棍子上去,即便控制着力道有种装模作样地感觉,还是疼的两人直飙眼泪,哇哇大叫。   边上围观的村里人不知道刚刚两头鹅啄人的事,心里还嘀咕着这凌老大家的唱戏也得唱的真一些吧,当谁没打过孩子啊,就这样挥棒子的力道,能把孩子打哭了,村里的臭小子可是一个比一个皮厚。   因为觉得心不诚,那么多人就看着凌国庆教训儿子,没一个制止的。   至于凌国栋一家,他们恨不得自己上手呢,更不会制止了,尤其是万金枝,她不好意思打哥儿,可是哥儿打哥儿,她就没有半点不乐意了。   “别打了,凌国庆,这是你儿子。”   别人都能忍,赵梅这个当妈的可忍不下去,一把推开挥舞着棒子的男人,凌国庆也顺势让开,装腔作势地指了指对面的媳妇:“你就宠吧,几个儿子都是被你给宠坏的。”   “赶紧过来给你大妹妹和二妹妹道歉,说你以后还敢不敢了。”   赵梅一左一右轻轻扯着两个儿子的耳朵,将他们拽到凌娇和凌甜面前。   “哇哇哇——对,对不起。”   凌娇看着眼前还是个半大孩子的大堂哥和二堂哥,上辈子的仇她已经报完了,这辈子他们最好祈祷别再惹她了。   “妈,咱们去大伯母家抓鸡去。”   凌娇牵着妹妹的手,也没看赵梅和凌坤凌春,直接扭头对着亲妈说起了母鸡的事。   赵梅的心里一阵抽痛,只是这时候她也只能老老实实把两只母鸡双手奉上了,在她看来,凌娇都提起那两只母鸡了,就是原谅的意思了,面上紧绷的表情终于也放松下来了。   “还不谢谢你大妹妹,当时你们不小心把两个妹妹推下水塘,边上不是还有人家吗,这么就跑回家里找人去了,以后遇到事别慌知道吗?”   赵梅借机当着大伙儿的面也解释了一下,自己的两个儿子不是故意把老二家的闺女推下水的,而且事后他们也回家叫人去了,只是年纪小,不懂事,吓得失了分寸罢了,并不是存心要害死凌娇和凌甜的。   “什么叫以后,大伯母还打算让两个堂哥到时候再推我们一次不成。”凌娇状似纳闷,“不过大伯母说的也对,大堂哥二堂哥当时一定是吓坏了,爷奶家离黑龙潭远,不过也就十分钟的脚程,他们俩怕是吓软腿了吧,大半个时辰过去了,我们姐妹都回家了,也没见他们把人叫来。”   赵梅被大侄女拿话一堵,脸都青了,可偏偏凌娇说的是事实,那两个小子压根就没有叫人的意思,回家就躲屋里了,要不是她和她男人看着不对劲问了几句,还不知道两人干出了这样的事来呢。   上一世就是这样,等有人路过将凌娇凌甜救上来的时候,已经过去好一会了,凌娇命大,就是喝了一肚子的水,凌甜的运气差了些,上来的时候已经快没呼吸了,老队长当机立断,也不怕半路孩子死在车上晦气,用队上的卡车带着孩子去了县医院,人是救回来了,可是脑缺氧太久了,成了一个小傻子。   正如凌娇刚刚想的,上辈子的仇她抱了,可是这辈子的凌娇和凌甜到底是什么情况她还不清楚,所以她只提了两只鸡,却没有直接开口原谅,因为即便他们想要求得谅解,那个最有发言权的人,也不知道还是不是她了。   “国栋,灶上烧着热水,等会你帮闺女倒水洗个澡洗个头,我去大嫂家拿鸡去。”   到底是什么情况,不用凌老二一家多说,所有人都看明白了,凌老大家是越描补越黑,反正差点害死妹妹的帽子他们家的两个孩子是摘不掉了。   凌国庆和媳妇赵梅看着边上村人的目光,心中一片苦涩,这次来老二家赔礼道歉,还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凌坤和凌春还不知道意味着什么,只觉得逃过了一截,捂着屁股蛋子,还想着回家和爷奶哭诉一番,不能白受这个罪。   万金枝对着自家夫郎叮嘱了一句,拿着刚刚掰成两截的棍子跟着凌老大一家离开。   “方嫂子,莲花婶,你们院里的黄瓜还不成吃吧,来都来了摘几根黄瓜再走,回去拌一个凉拌菜,大夏天的吃的也开胃。”   凌国栋模样好,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余婶,你们家不是要做腌菜了吗,加把豇豆味道能更好,我记得你们今年院子里也没种豇豆吧。”   他把院子里每一个人都照顾到了,大伙儿都不好意思了,明明自己是来探望落水的孩子的,怎么回去的时候反倒手上都拿着一把新鲜的蔬菜瓜果了。   这凌老二家都是好人呢,尤其是这凌老二,实在是命苦,摊上那样一群家人,自己当初被欺负废了不说,现在有了孩子,孩子也接着被那群黑心肝的糟践。   受了好处的村民在心中狠狠同情了凌老二一家,当即就决定在村里好好宣传一下凌老大家的所作所为,替凌老二一家抱不平,不能什么委屈都让她们一家人受了啊。   凌国栋送走了最后一个村人,摘了三个红艳艳的西红柿,用井水洗干净塞到三个宝贝孩子手里,叮嘱完大闺女看着点弟妹后就哼着小曲儿去灶房烧水去了。   欺负完他闺女还想好好的,别做梦了。   他是软脾气没错,可也要看对着谁啊,对着媳妇孩子柔情似水,对着敌人,那水是会结冰的。   “哇——”   凌甜看着手上的西红柿,上头还沾着没擦干的水珠,轻轻咬一口,丰沛的汁水差点没顺着嘴角流到脖子上,酸甜可口,果肉微微带着点沙,别提多好吃了。   这完全就是纯天然无公害的特级西红柿啊,凌甜眼睛闪亮亮的,每一口都啃的无比幸福。   她瞅见了,这样好吃的西红柿还有一整片呢,西红柿都这样好吃,黄瓜。茄子,豇豆……肯定也都差不离,再想想她妈马上就能带回家的两只肥母鸡,她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吃货。   凌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那么快接受自己多了一个爸一个妈,一个姐姐一个弟,仿佛她生来就该在这个家庭里似的。   凌壮人小嘴也小,啃个西红柿把自己啃成了大花脸,嘴上一片西红柿的汁水和果肉,偏偏他自己还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模样,两个姐姐看着他笑的时候还觉得自己今天依旧特别招人喜欢,啃西红柿的动作也又大了些。   凌娇看不得弟弟这个蠢萌的模样,拿着一旁的帕子帮他擦了擦嘴巴,凌壮也十分自然地仰着脖子接受姐姐的帮忙。   这个世界的家庭似乎条件还算不错,凌娇啃了口西红柿,默默想着。   *****   “你干什么,把手上的鸡给我放下,丧天良的,当人家媳妇不孝敬长辈不说,还当起贼来了,你们一家是存心想要气死我啊。”   徐爱娟知道两个孙子闯祸的事,赵梅送去老二家的一筐鸡蛋也是从她这儿拿了钥匙开了厨房的柜子装走的,作为凌家的老太太,她把凌家的一切都抓在手里,除了分出去的凌老二一家,其他几个儿子赚的钱可都是在她手里,接受她的调配的。   徐爱娟在家里说一不二,只在老二媳妇那儿吃瘪过,不过那几个碍眼的已经分出去了,在家里她还是高高在上的老太太。   刚刚老大媳妇回来和她说了关于赔偿两只母鸡的事,虽然气老大家的没用,可是当务之急也不是骂人,而是把两只母鸡留下来再说。   这年头每家每户养的鸡鸭都不多,毕竟没有那么多粮食给它们吃,再说了,都是要去地里挣工分的,就是有粮食,也没那个精力养太多的鸡啊,徐爱娟把家里的五只母鸡和两只公鸡都当做宝贝侍弄,一想到白白要送老二家两只母鸡,还不如一刀砍死她来的痛快。   她冲出来的时候万金枝还在鸡圈里选哪只鸡比较肥呢,对于老太太的指控,她压根就不放在心上。   “你给我放下听到没有,你——”徐爱娟气势汹汹地冲到万金枝的面前,她实在是受不了这气了,万金枝有本事,她还敢直接打婆婆不成,她敢打,自己就敢闹上去,看看是谁没理。   “妈,你说啥?”   万金枝抓起两只看中的肥母鸡,揪着它们的脖子,当着徐爱娟的面,咔嚓一声,两只原本还活蹦乱跳的母鸡就这样被折断了脖子,偏偏万金枝此刻的表情还是笑着的,别提多渗人了。   徐爱娟咽了咽口水,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那啥,孩子刚落水别吃的太油腻。”老太太哪里还有刚刚的气势,就和后头有鬼追似得,随便说了一句话就直接窜回了自己的屋。   赵梅躲在房里透着窗户往外偷窥,看着家里那老虔婆这般没用,只会对着她耍横,气的直跺脚。   万金枝似乎感觉到了她的视线,直接朝赵梅站着的方向看来,那眼神吓得赵梅三魂七魄飞了一半,赶紧躲到墙后,拍了拍胸脯不敢再偷看了。   她冷哼了一声,拎着两只肥母鸡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凌家老宅,只是出了门,没了凌家人看着,万金枝瞬间就萎靡了下来。   原本这两只鸡是打算给孩子吃一只,再留一只下蛋的,可是自己为了恐吓老宅的人把两只鸡的脖子都给拧了,她家夫郎会不会认为她是一个败家的女人,晚上不让她上炕了。   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事的万金枝焉哒哒地朝家里走去,想着该怎么和男人解释,最好把锅背到老宅的人头上。 第8章 吃鸡   从凌家老宅到自家的路上,万金枝为两只鸡的死编造了一万个理由,反正没一个都和她无关,只是在进门的时候,忽然抉择不出这一万个理由里,哪一个更可信来了。   “哇——”   凌甜和姐姐刚在院子里洗完头发,就看到妈妈拎着两只母鸡进来,高兴了冲了上去。   “妈,咱们家今天要吃两只鸡吗?”她仰着脑袋兴奋地对着妈妈问道。   原本她还想着自己来到的这个年代似乎还是家家户户条件都不太好的时候,即便从大伯家里抢来了两只母鸡,能够杀一只就不错了,她还想着大盘鸡、扒鸡、口水鸡、荷叶鸡、白斩鸡……那么多美食该做那几道呢,放养的土鸡煲汤也很不错,滋补又好喝,从这么多美食里选择其中一两道菜,真是太艰难的选择了。   现在好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是两只已经死翘翘的老母鸡,能够选择的余地也就大了。   “你已经先把母鸡给杀了,正好我煮了一锅的热水,赶紧放血把鸡毛给脱了吧。”凌国栋听到小闺女欢喜的声音从灶房出来,看到的就是拎着两只母鸡站在院子里的媳妇。   “啊?”   万金枝没想到家里人对两只鸡的死都接受良好,似乎根本就没有问她这两只鸡到底是怎么死的意思。   “家里有四天没沾荤腥了,娇娇甜甜还有壮壮的脸都瘦了一圈了,原本我就想着那两只鸡是白得的,干脆就全宰了让孩子们吃个痛快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来的路上先把鸡脖子给折了。”   万金枝听到自家夫郎的话,一脸赞同地应和到,完全忘了刚刚是谁一路上磨磨蹭蹭的,给鸡编造了无数个和自己无关的死亡理由。   “还是我没用了些,没让你和孩子餐餐都吃上肉啊。”万金枝熟练地给鸡放血脱毛,心中却有一些淡淡的忧伤和愧疚。   作为妻主和母亲,她显然是不太合格了,这些日子忙着地里的活都没空上山打猎,几天没给家里添肉了,看孩子们饿的小脸都瘦了一圈。   凌娇,不,她天生尖下巴,怎么吃都吃不胖,首先排除掉。   凌甜和凌壮双手托腮蹲在地上看亲妈杀鸡,肥嘟嘟的小脸蛋在小胖手的托举下更圆更肥润了,就这样还能看出来瘦了一圈,以前是得有多胖啊。   “你怎么会没用呢,咱们家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还不是靠你,咱们村隔三差五餐桌上就能有肉的人家能有几家。”   凌国庆不许自己的媳妇这样妄自菲薄,在他眼里,这整个塘石村就没有比他媳妇更漂亮厉害的,再扩大点范围,就是整个华国也没有能和她媳妇比肩的。   现在农家餐桌上的肉主要就来自年末和年中两次杀猪分的肉,做成熏肉或是腊肉能存放很久,可是毕竟量少,吃的再省也吃不了多少餐,顶多就是隔三差五做菜的时候放一两片熏肉提提味儿罢了。   至于鸡鸭,那都是下蛋的,除了过节或是家里有喜事,轻易不会杀。   现在山上的东西都是国家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有万金枝那个本事,能轻而易举地抓到山鸡野兔,并且不被人发现的。   “你也很好。”   万金枝被自家俏丽的小夫郎夸奖了,心情大好,握着小夫郎的手,嘴拙地说不出太多的话来。   两人你看我,我看着你,眼神痴缠,完全忘了边上还有三个孩子看着呢。   两只鸡一顿吃了也不是那么靠谱,其中一只鸡剁下两条腿脖子上绑了条线暂时吊屋顶上了,剩下的那只鸡也同样剁下两条腿,跟着其中小半只鸡放在了土灶上用瓦罐给炖着。   “这只母鸡都养了一年以上了吧,上次过年去拜年的时候就没宰,听说是给小叔子留着想养久一些补身子的。”   万金枝拿着大刀啪啪啪利索地将鸡肉切成块,老一辈的都觉得家养的土鸡时间养的越长也就越滋补,尤其是养了一年以上的鸡,虽然鸡肉没有小鸡崽来的嫩,可是用来煲汤却最好不过了。   凌甜很积极地帮着清洗泡发好的山菇,这些山菇种类繁多,都是从山上采摘下来后晾晒储藏的,她大致地看了一下,有猴头菇、草菇、茶树菇、香菇,还有一些竹荪,这些菇各有各的分为,和老母鸡一块煲汤,想想就让人口水直流。   凌甜在穿越之前本职吃货,兼职私房菜大厨。   上一世父母给她留下的遗产十分可观,光是两个铺面的租金就足够她生活的很滋润了,因此一毕业凌甜就选择了家里蹲,天南地北平常各种各样的美食,上到米其林餐厅,小到一些家常菜馆,她喜欢吃,也喜欢研究吃,后来就自己开了一家私房菜馆,每个礼拜就只做一席,都是老饕传老饕,随着技术的增进,食材的提高,渐渐被炒到了五万一席的价格。   她享受研究美食和制作美食的快乐,在穿越前她也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男朋友更是没影子的事,因此即便穿越了,也没有太多的不舍的,反倒是刚来到这个新家的第一天就看到了那么多优质的食材,让她有点乐不思蜀了。   “妈,再加一点姜片。”   鸡肉的肉质细嫩,其实清淡点的做法对于它而言是最好的,过多的调味料反而容易掩盖它本身的香味。   万金枝和凌国栋似乎十分习惯小闺女在做菜时候给出的提议,顺着她的话在锅里添添减减,最后一只鸡加两个腿熬了一锅鸡汤,外加一盘白斩鸡和一盘爆炒鸡块。   有了荤菜没有素菜也不行,凌国栋去菜园子里摘了两根黄瓜简单地做了一道拍黄瓜,酸脆爽口,再蒸了几根茄子,撕成条,加盐加香油,搅拌均匀。   芦花鸡超生的几个鸡蛋凌国栋也没忘了,虽然有了鸡肉,可是鸡蛋羹是他一早给闺女承诺的,自然也得备上。   满满当当一桌子的饭菜,尤其是那锅鸡汤,香味直往一家子的鼻子里钻。   四个鸡腿都已经炖烂了,万金枝给三个孩子各夹了一个鸡腿,剩下的那个则是被她夹到了凌国栋的碗里。   她家夫郎还是太纤弱了一些,有些时候禁不起她的索取啊。   凌国栋用筷子把鸡腿肉撕了一半下来,又给夹到了媳妇的碗里。   凌甜幸福地啃着香喷喷的大鸡腿,这一世的父母真的是特别恩爱啊,明明吃的是鸡腿,不经意间还吃出狗粮的味道来了。   “啊呜。”   小太子也已经习惯了没人伺候用膳的事了,自己用手抓着鸡腿,美滋滋的啃着也挺像那回事,只是不把自己吃成一个小花猫就好了。   鸡汤鲜美,鸡肉细嫩,鸡蛋羹爽滑,一家人就着白的的美食,一个个都吃的十分尽兴。   “改明儿去给主任送点礼,让甜甜早点开学吧。”吃完饭万金枝喝了口汤说道。   今天的事还是让她心有余悸的,大闺女八岁了,也到了开学的日子了,原本今年过完年就该送孩子去上小学的,只是大闺女硬是要拖着妹妹一起去,甜甜才六岁,也不到开学的年纪啊。   现在想想,还不如给公社主任塞点礼把两姐妹一块送去学校,学校里有老师看着,这样他们大人看顾不到的时候,至少不用担心闺女又出什么事了。   凌甜正喝着鲜美的鸡汤呢,就听到了这个噩耗。   她穿越不是来当一个幸福的吃货的吗,怎么还得再去当一次小学生呢。   凌娇对此到是无所谓,只要和妹妹在一块,去哪儿都好。   上一世她也就念了小学,成绩虽然好,可是家里也没那个条件让她念下去,不过她的运气不算差,那个年代正是发家致富最好的年代,靠着肯闯肯拼,还不是闯下了自己的一番天地。   不过凌娇自己虽然不介意学历,可是对于妹妹她还是很希望妹妹能够好好读书,有一个好文凭的,没文凭被人背后嘲笑的酸楚凌娇自己受过,可不想妹妹再受一次。   *****   夜深人静,万金枝帮着孩子铺好被子,哄着几个孩子上了床,这才熄了煤油灯离开。   凌国栋早就洗完澡在屋里等着了,今天好好吃了一顿补足了身体,万金枝有着熊熊的斗志啊。   因为凌壮还小,所以暂时他都是和两个姐姐一块睡的。   凌娇是大姐,左侧睡着宝贝妹妹,右侧睡着新鲜出炉的弟弟,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一幕幕。   她侧了侧身,亲了亲妹妹的额头,感受着妹妹的体温,一颗心终于平静了下来。   凌甜有些不好意思了,这个家里的姐妹关系都是这么亲密的吗?只是她毕竟也不知道原身的记忆,以为晚安吻这么时髦的事在这个家里早就已经开始实行了呢,有点害羞地也扬起脑袋在大姐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这样亲密的姐妹关系还是她前所未有过的体验呢。   凌娇被妹妹亲了一下,心里甜滋滋的,只是很快就察觉到了不对,自己的腰后头怎么就和有东西戳似得疼呢。   她扭过头,凌壮这个小肉包正拿着胖乎乎的手指头戳她后腰呢,眼睛亮闪闪的,也不说话,光顾着眨眼了。   凌娇和凌甜笑了笑,两人都爬到胖弟弟的身边,一左一右往他的肉蛋脸上各亲了一下。   “嘻嘻——”   小太子害羞的用手捂着胖脸蛋,自己果然是最讨人喜欢的孩子。 第9章 好知青   “妈,今天别把弟弟放王婶子那儿了,我和甜甜能把弟弟带好的。”   昨个儿一晚上凌娇已经从小弟嘴里打听出了不少事,有时候农忙的时候,三岁的凌壮会被大人带去附近的王婶子家里拜托看管,不仅仅是凌壮,附近几户家里没有老人帮忙,孩子又都还小的人家都会这么做,每次就给王婶子家里带一把菜或是一把葱当做劳务费就成了,省心还不费钱,就和简化版的托儿所一样,一群三四岁的孩子在一块玩的也开心。   凌家不常把孩子放那儿,毕竟凌娇和凌甜也不算太小,尤其是凌娇,放村里也是小半个劳动力了,只是凌国栋和万金枝宠孩子,家里的事半点都不让他们沾手,有时候两个闺女想出去玩了,或是凌壮自己想去找同龄的玩伴了,才会把他放隔壁的王婶子家里去。   万金枝帮着闺女盛粥,想了想点头应了下来。   “妈,爸人呢?”   今早的粥是昨晚的鸡汤熬得,又香又稠,凌甜喝了一口粥,好奇地朝着妈妈问道。   她也已经清楚自己所在的年代了,只是心中有些好奇,七十年代农村百姓的生活条件都这么好吗,昨天晚上吃的是没有掺任何粗粮的白米饭,今天早上喝的又是小米粥,还都是敞开肚子喝,一点都不心疼粮食。   虽然她历史学的并不是最好的,历史书上对于这一时期的历史也是简单几笔带过的,可是就根据长辈们的口述,这个时候每家每户还是吃粗杂粮的比较多吧,大米小米之类的还属于精细粮,即便是农村,也不该这样敞开供应才对啊。   根据吃货的第六感,凌甜觉得自己的爸妈有秘密。   “你爸他累着了,让他多休息一会儿,等会妈去叫他。”万金枝神秘地笑了笑,可又觉得在闺女面前这么笑不好,咳嗽了一声,很快恢复成一本正经的模样。   累着了……累着……了了了了了……   凌甜咽了口粥,不敢去想象这辈子的父母在睡眠问题上战斗力的抗衡。   ******   “叔!”   “婶!”   凌娇现在就是在踩点,她对于童年的记忆已经记得不太多了,一些细微的差别可以拿落水后惊吓过度搪塞,可要是差别太大,难免会引起父母的怀疑,因此在爸妈出门后,凌娇就带着弟弟妹妹开始在村里闲逛。   逢人就喊,年纪大一些的就叫叔婶,年轻一些的叫哥姐,大体上也不会有太大的差错。   凌甜和凌壮就跟着凌娇喊,这样的小村子里头的人都是很亲近的,看到姐弟三有时候还会上来摸摸头,表示亲热。   可怜孩子,以后少和你大伯家几个坏小子玩,这是今天早上凌娇和凌甜听到的最多的话,看来昨天发生的事早就已经在村里传遍了,自己是获得同情的一方,而大伯家的那些人则是被鄙视的一方。   这一世的父母在村里似乎人气非常不错,尤其是亲妈,特别招那些大小媳妇的钦佩,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和万金枝一样,能够当一家之主的。   “大姐,咱们要去爷奶家吗?”   凌壮仰着小脑袋对着一旁的大姐问道,他们现在走的那条小道就是走向凌家老宅的。   作为孙子,模样又招人喜欢,凌家老两口对于他并不算太差,不过凌娇和凌甜两个孙女在他们那儿就讨不了好了,要不是有万金枝在前头护着,怕是早就被当做小丫头差使了。   除了老两口的亲闺女凌美丽,家里的几个孙女在老两口面前都得不到什么好眼色,不过老三凌国富的命又好了一些,前些年正是闹得最厉害的时候,因为能说会道还有初中学历,作为先进贫下中农代表,他在革委会混了一个小头目当当,现在也是吃国粮的人了,娶了一个城里的姑娘,基本上除了过年过节都住在城里不回来了。   他和媳妇生了两个闺女,也没有儿子,老两口对于城里媳妇多有巴结,也不敢得罪,只是一心想着老三能过继老大家的儿子,别到时候断了后。   凌国富和媳妇都是精明人,自己攒下的家底可不会便宜了老大一家,他们还年轻能继续生,就是生不出来了,也能让大闺女二闺女中的任何一个招赘,因此对于两位老人的话也只是当耳旁风听听就算了,平日里难得回来也把两个闺女看的牢牢的,生怕他们寄予厚望的女儿沾染乡间不太好的风气。   也正是因为这样,凌家老两口有四个孙女,却一个能差使的小丫头都没找到,只敢在心里嘀咕生闷气。   自己生的闺女就是宝贝,儿媳妇生的闺女就是茅草,也不知道这两个老的心里都是怎么想的。   凌壮喜欢两个姐姐,相应的也就不喜欢这个世界的爷爷奶奶,故而有刚刚的那一个疑问。   “不去爷奶家。”   凌娇牵着弟弟妹妹的手,在前头不远处的小路转了个弯。   看来除了父母有些不一样了,其他大致上的方向还是和上辈子一样的,那些人还是住在凌家老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一家给分出来了。   一个早上的时间,凌娇带着弟妹把村子逛了一小半,看着弟弟妹妹都有些累了,也不敢再逛下去,赶紧打道回府。   *****   “金枝啊,知青那儿干活太慢了,等你忙完手头上这些活过去帮他们一把,叔到时候多给你记一个工分。”   汪有贵站在田埂上,冲着地里正收麦子的万金枝大声吼道,怕她离的远了没听见。   “知道了叔。”   万金枝直起腰杆也吼了回去,听到加工分眼睛都亮了,手上的动作都加快了不少。   他们家不愁吃喝,就愁一些凭钱凭票的紧俏品,万金枝一直觉得,作为妻主,夫郎和孩子就是自己的责任,你说一个大女人不能把自己的男人和孩子养的白白嫩嫩,吃好的穿好的,算什么好女人。   塘石村的条件在十里八乡里还是不错的,一个工分等年末算钱的时候可以换八分钱,别看八分钱不起眼,工分多了,那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现在买啥都要票要钱,乡下地方搞票太难,那就必须得有更多的钱,去黑市买东西。   万金枝想着去年过年只给两个闺女各做了一身新衣裳,太亏待孩子了,今年起码得做两身吧,那耗的布就多了,岂不是更得卖力干活。   心里想着她干活的速度就更快了,人家慢慢悠悠地收着稻谷,反正工分撑死也就那么多,在那些人的对比之下万金枝的速度简直就是闪电啊,人动手动,稻子一摞摞地堆起,速度是边上人的三四倍。   汪有贵远远看着,心里别提多满意了,要不是怕太过火了,还想着再给万金枝多加几分工分,看了好一会,才转身离开,往别处走去。   “你说我怎么就没投胎成城里人呢,人家城里人每个月都有粮食供应,还有布票粮票,什么都不用做,东西都送到手上来了。”   汪有贵一走,原本还装着卖力干活的村民又松懈了下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你当城里人真那么舒服啊,看看咱们村的那些知青,以前还不都是城里人,现在也和咱们一样,在地里刨食。”   也有那些听不惯对方话的,直接用知青给怼了回去。   “那怎么一样呢。”被怼的不开心了,放下手上的镰刀据理力争,“你看看咱们干不完活还得扣工分呢,那些个城里来的小年轻干不完活队长只是让金枝过去帮忙,还不是因为人家比咱们金贵吗。”   能说出这样一番话,说明平日里已经看不惯很久了。   现在的知青可不是几年前的知青了,尤其是早几批下来的,因为年纪大了,有不少都在当地和当地人结了亲,不再是当初在塘石村没有根基的了,说他们的坏话,不少和知青结了亲的村民就不太开心了,双方吵吵闹闹的谁也说服不了谁。   “金枝,你说做城里人是不是比较好,你家小叔子就是县城革委会的吧?”卖力干活,努力挣钱的万金枝就这样被拖入了战局,只是刚刚想着能多记一个工分太开心,都没有听清楚他们刚刚的对话。   “啊?”   万金枝直起身子,锤了锤自己的腰,属于她的那块地上的稻子都已经被隔得干干净净的了。   “我得去知青那儿帮忙了,你们刚刚聊得还挺开心,都聊了些啥?算了算了,我现在也没时间听了,等我从知青那儿回来,咱们再接着聊啊。”   万金枝挥挥手拿着自己的镰刀就往知青那儿跑了,让原本想要逮着她评评理的人都没招了。   “那啥,咱们还争吗?”   看着自己这儿还剩下大半没收的稻谷,不知道为什么连争吵的力气都没了。   “吵啥吵,咱们还不都是乡下人,倒是替城里人操起心来了。”最先提起话题的也不吭声了,城里人过好过坏都和他们没关系啊,先想着怎么把今天的活干完再说吧。   “金枝姐。”   几个知青看见万金枝拿着镰刀过来,眼神别提多亲热了。   “可把你盼来了。”几个看上去二十岁不到的姑娘热情地拉着万金枝的手,不经意地往她手里塞了好几张票,万金枝也来者不拒,统统都收下了。   老知青都已经习惯了村里的劳动强度了,几年下来,早就已经成了半个村里人,为难的是那些每年新派下来的知青。   娇惯吃不得苦,想要将一个知青培养成合格的农民,起码得花上两三年的时间,每一个生产队的大队长最头疼地就是上头派新知青下来的时候,那意味着村里又多了几个新祖宗了。   可是大队长讨厌,村里人嫉妒,万金枝喜欢啊,在她看来,这一个个鲜活的小知青,都是给她送钱送票来的大好人呢,恨不得再多来几卡车呢。 第10章 三叔(捉虫)   领多少的工分干多少的事,别的地方不谈,在塘石村,大队长汪有贵还是很在乎这一点的。   人力收稻子,一天的工作量大概是四亩地左右,多了那是好事,少了误差在四五分之内,汪有贵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可要是人家一天收四亩,你就收个两亩地,这还拿一样的工分,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现在所有村里干活都是记工分的,一般情况下男人记十分十一分,女人记七八分,卖力干活的也是这么点工分,偷懒耍滑的也是这么点工分,久而久之傻子还努力干活啊,明明十天半个月就能完成的秋收工作,硬生生再拖长到一个月,收获是这样,播种期也是这样,谁都有样学样了,真正干活的去哪里找,好收成又怎么来。   汪有贵不管别的村都是怎么记工分的,反正在他这儿,干活卖力那工分得往上加,干活偷懒的,也别想领和别人一样的工分。   因此塘石村的人也会躲懒,但是不敢做的太过,每天布置的任务量还是能够完成的,这也是为什么塘石村每年的收成都能比其他生产队高上不少的原因,别的收成不好的村子,年末算钱的时候,一个工分也就抵个五六分的钱,而塘石村的工分就能抵八分钱,这就是差距,村里人平日里也会觉得汪有贵管的太严了,可到这个时候才会觉得严也有严的好处,至少拿到的钱和粮食都是真的。   在知青这边,汪有贵的管理稍微松了一些,可也只是相对于村里人而言的,比如村里人收稻规定的是四亩,要求他们收三亩,新来的知青还可以更少一些,就收个两亩半,做不完活,还会让万金枝这样的能干人去帮忙,除此之外多的也没了,反正这些定量也是得做完的,不然就扣工分。   知青倒不一定在乎钱,但是他们也在乎分到的粮食,工分不仅仅代表着一个家庭一年的收入,还代表到了年中年末分粮的时候,你能分多少的精细粮和粗粮。   塘石村的分粮方式是四六分,四分看工分,六分按人头,保证家里缺少劳动力的老人和孩子不会饿死,知青也怕饿肚子,自然得想着多分一点粮食了。   万金枝的出现那就是拯救塘石村这些知青的明灯啊,她干活快,给她塞点村里难弄的布票工业券之类的东西,她能干的更快。   最主要的,人金枝姐收钱公道啊,一尺布票她能帮你收十亩地,你要是想偷懒,每天自己少收点地,剩下的托给万金枝,你就能偷懒半个月,珍贵点的工业券那就更值钱了,要价还能往上涨一些。   知青的父母都在城里,心疼下乡的儿女,每次寄东西总是少不得寄些票据回来,吃不了太多苦的知青就会选择将这些票据留下来贿赂万金枝,好让自己的日子过得舒服点,这就是双方互利互惠的买卖。   万金枝来后,这一片的知青的表情就眼见地轻松了许多,都有心思喝水聊天了,手上的动作也变慢了。   刚来没多久的知青还不习惯地里的农活,尤其是收稻子,看着轻松,实际上弯腰割稻没多久,腿也酸了,腰也疼了,时间一长,手上还全是被稻杆割出来的小口子和水泡,太让人遭罪了。   万金枝不怕,她有源源不断的精力,尤其是想着自己割了一亩地能给她带来多少收入,就更加精力充沛了。   在她眼里,知青就是一座座榨油机,等着她去榨油呢。   “金枝姐,喝水,我妈这次给我寄来了一包红糖,泡水可甜了。”在知青群里,万金枝的人气可高了,一个个鞍前马后的,伺候亲妈都没那么积极的。   一个模样俏丽的姑娘端着搪瓷杯往万金枝嘴边凑,眼睛亮闪闪的,就和后世的人看偶像似的,万金枝推辞不过才喝了一口,她不喜欢太甜的东西,不过她家男人和孩子都喜欢,是不是找个机会多搞几包红糖回家,多泡点糖水给他们喝。   “金枝姐,我妈寄来的肉干,可香了,我特地给你匀了一小包出来,等会下工的时候给你。”   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挺年轻清秀的男知青,和万金枝说话的时候还有点害羞,不敢直视万金枝那张因为干活卖力微微泛着红,艳光四射的脸。   他这也不是什么爱慕,而是知青里不分男女对于万金枝都有一种盲然的崇拜,加上万金枝的脸确实唬人,别说男知青了,女知青都是她的迷妹。   “队长来了。”   前头放哨的回来,懒懒散散的知青全都换了副态度,原本围在万金枝周围的知青也全都四散开去,回到田地里,做出一副卖力干活的样子。   万金枝是很有职业操守的,刚刚割稻的时候特地这儿割一片,那儿搁一片,等汪有贵过来的时候,每个知青边上都垒着一摞摞割下来的稻子。   马上就到午饭的时间了,知青今天的活也差不多完成了一半,等一天结束,肯定能完成任务。   汪有贵拿着搪瓷杯,满意地喝了口浓茶,点了点头笑着离开。   小样,那点小算盘还想瞒过他,那一声队长来了他搁老远就听见了,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想看到的就是任务完成的画面,管他任务是怎么完成的。   金枝开心,知青开心,他这个老队长也开心,这不就是大好事吗。   汪有贵觉得,这人啊就是难得糊涂,太过较真能有什么好处,反正有了金枝在,他们村的知青都老老实实的,不像别的村那般总是搞什么幺蛾子,就凭这一点,他也乐的帮他这个表外甥女擦擦尾巴,让她开开心心的赚钱。   万金枝和知青都不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在汪有贵这个老狐狸的眼睛里呢,只以为自己再一次瞒天过海了,佩服自己的智商和演技。   *****   时间飞快,转眼间凌娇和凌甜就已经重生/穿越来到这个年代大半个月了,也渐渐习惯了柔柔弱弱的亲爸,威力无穷的亲妈,亲爸亲妈见缝插针撒狗粮什么的,更是不值得一提了,加上还有可爱的小萌宝凌壮壮同志助阵,小日子过得乐滋滋的,别提多开心了。   有人开心有人愁,凌老二一家日子过得那么美,凌家老宅的那群人就不见得乐意了。   “爸,妈。”   徐爱娟最疼爱的小儿子带着媳妇闺女从城里回来了,骑着那辆气派的八成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博得了村里不少人的眼球。   她一脸开心地从屋里迎出来,看着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头抹发油三七开的儿子,心中的骄傲就别提了。   谁家儿子能有他们家老三那么厉害,吃国粮,还娶了一个城里媳妇儿,现在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就是实打实的城里人了,和那些泥腿子就是云泥之别。   她热情的迎上来,拉着小儿子的手就不肯放。   “坤儿,去地里叫你妈回来,手头的事都放一放,赶紧回来烧菜做饭,别把你三叔一家给饿着。”   凌坤有些不太情愿,这些日子他都不高兴出门,就因为二叔家那几个赔钱货的事,原本玩得好的小伙伴都不乐意和他玩了,还编了几首打油诗嘲笑他和弟弟。   “坤儿又长高了,这是叔特地给你留的糖果,边吃边去喊你妈。”凌国富掏出两粒水果糖,这种硬糖是供销社卖的最便宜的糖果,对于凌国富来说不怎么稀罕,可是对于凌坤来说那就是好东西了。   “谢谢三叔。”凌坤赶紧把其中一颗塞嘴里,另一颗藏起来,也没有分给没在场的弟弟的意思,急冲冲地就往地里跑去了。   凌国富的媳妇白春娇是城里姑娘,家里谁不高看她一眼,每次夫妻俩从城里回来,烧菜做饭,事后打扫洗碗的都是赵梅,所有人都习惯了。   包括凌国富夫妻俩,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他妈特地让侄子把在地里干活的大嫂叫回来烧菜做饭是一件多么不应该的事。   “妈,家里这些日子吃鸡了?”   白春娇自诩嫁给凌国富是低嫁,要不是对方模样好,嘴皮子溜会讨人喜欢,她可不会嫁给他这么一个乡下泥腿子,就连凌国富在革委会的那个工作,也是白家给介绍的,白春娇自认自己是凌家的恩人,他们再怎么捧着她巴结她也是应该的,即便连生了两个闺女,可是白春娇的底气丝毫没有减弱。   别看她的出生不算差,家里条件也挺好,可是眼皮子依旧很浅,和赵梅一样,就盯着老两口的那些东西呢。   夫妻俩回乡下的频率不高,不过每次来总是空手来,大包小包的走,城里买啥都要花钱,他们夫妻俩每次就装几袋子的新鲜蔬菜走,除了自己吃,白春娇还得往娘家送,乡下地方就是有一点好,有自留地,想吃什么也方便。   除此之外,鸡蛋鸭蛋也是不能少的,凌家养了六只鸡,三只鸭,一天能六七个蛋,其中一半老太太都是给小儿子一家攒着的,每次他们来,总是能带着满满一篮子的鸡鸭蛋走。   要不是有这样的好处,白春娇也不见得乐意回来这破烂地方。   可是刚刚她往鸡圈里一看,原本的六只鸡就剩下了四个,怎么着,趁他们一家子都不在,杀了两只吃肉,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白春娇抱着刚刚一岁的小闺女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倒是要好好问问,要是这鸡肉没她的份,她可跟他们没完。 第11章 窝里横   “别提啥鸡的事了,说起来我就来气。”徐爱娟原本还高兴的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   凌家一共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大凌国庆娶了媳妇赵梅,生了两个儿子,老二凌国栋娶了万金枝,不过结婚第三天,就被分了出去,在户口本上,已经是独立的一家了,老三凌国富娶了城里姑娘白春娇,是凌家最出息的孩子,不过他们一家都是城里户口,和老户口本其实也早就脱离开来了,村里分粮和他们也没什么事儿,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还没出嫁,跟着老两口一块住。   因此看着凌家人丁还挺旺盛的,实际上凌家老宅子住的只有凌家老两口,凌老大一家,以及十七岁的大姑娘凌美丽,这样的人口,要养活六只鸡,三只鸭,真的还挺费劲儿的。   鸡鸭都是杂食的,可你光喂野菜鸡鸭也长不大,下不了蛋啊,除了这些东西,一家子都还得从嘴巴里扣省一些粮食下来,番薯是主食,偶尔掺一些苞米面之类的东西,老两口年纪大了,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虽然十七岁了,可是被老太太护着不下地,养的就和地主家的小姐似得娇滴滴的,这么一来这些粮食的大头还不是从凌老大一家手里拿来的。   偏偏这个家除了凌国栋被分出去了,其他兄弟姐妹还没分家,当家做主的是徐爱娟,她疼爱小儿子小闺女,一天能得六个蛋,一个蛋是给小闺女补身子的,三个蛋是给小儿子一家留着的,唯独剩下两个,就这两个,还是大房一家和老两口一起吃的,这时间一长,凌国庆夫妻早就有怨言了,只是暂时隐忍不发罢了。   都说老三有出息,从来也没见老三给过家里什么好处,到是贼不走空,来一趟总得往自己的小家搬东西,这些都是在割凌国庆的肉,剜赵梅的心。   就是忍,也忍不了多久了。   “三哥三嫂,你们总算回来了,上次我和你说的那件事怎么样了。”日上三竿了,凌美丽总算是从自己的炕上爬了起来,伸着懒腰从屋内出来,看到院子里的三哥三嫂,高兴地跑了过来,正巧打断了徐爱娟原本打算声讨老二一家的话。   “啥事?美丽你托你三哥什么事了,妈怎么不知道啊?”因为是生了三个儿子后才得来的闺女,徐爱娟对她宠的很,什么家务都不让她干,凌美丽不怎么聪明,可还是村里少有的一直读到初中的女娃娃。   可惜,凌美丽不爱学习,有那么好的机会,还是没考上中专,灰溜溜地又回到乡下来了。   读不了书,徐爱娟就一心想给闺女找一个能干的男人,别的不说,凌美丽的模样就和她的名字一般,还是很漂亮的,尤其因为徐爱娟常常私底下给她塞点零花钱,她有闲钱去打扮,不敢太出格,就是抹点雪花膏,头发上擦点香油,别上一个精致的发卡,衣服干净整洁,一下子就在村里同龄的姑娘里头拔高了起来。   知根知底的长辈都不见得会喜欢这样骄纵干不了活的儿媳妇,可是那些真是春心萌动的青年,很容易就被这个皮肤白皙,未语先笑的娇俏姑娘给勾去心神。   反正在徐爱娟看来,自己的闺女是初中生,长相还那样出挑,就是城里的青年,她都是配的上的。   “上次进城我看到县里的食品厂招工了,虽然只是临时工,可是每个月工资也有十八块钱呢,而且人家只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三哥不是革委会的吗,我就想让他帮我托托关系,看看我能不能进去。”   凌美丽被徐爱娟养的心高气傲,加上初中三年早就习惯了县城优越繁华的生活,可毕业后回到这破烂乡下,怎么待都不习惯,更不想将来就嫁一个泥腿子过一辈子。   “这样的大好事你怎么没跟妈说啊。”徐爱娟跺了跺脚,忙将视线转到一旁的小儿子身上:“你妹模样好性子好,只要能进了食品厂早晚都能转正,到时候不是更好找对象了吗,你们兄妹从小就亲,你可得好好帮帮你妹子。”   她狠了狠心,瞅了眼边上已经空荡了许多的鸡圈:“求人不是得送礼吗,家里还有鸡还有鸭,要是真能把你妹弄进那个食品厂,妈狠狠心,再杀一只鸡鸭给你带去。”   徐爱娟为了闺女大方,可却叫白春娇越发不满了,合着他们一家就是白捡来的孩子,之前一家子背着他们偷偷吃了两只鸡,现在又拿一只给小妹活动关系,怎么好事都没轮到他们头上呢。   白春娇的心眼比针小,不过只是还没确定的猜测,就把之前老太太偏心他们一家的事给忘了。   “妈,说起鸡鸭,你还没说家里原本那两只鸡去哪儿了呢。”   白春娇这趟来原本就是想要家里杀一只鸡带走的,她娘家弟妹前些日子生了个大胖小子,她爸妈可开心了,自己作为出嫁的姐姐,上门去探望的时候手上总得拎一些东西吧,八个月以上的老母鸡最好,正好她自己留一半,再给弟妹拿过去一半。   “三嫂,你可别问了,就是妈跟你说了,你还能找抢鸡的那人把鸡给抢回来不成。”凌美丽眼神中闪过一丝嫉恨和忌惮,和白春娇一样,她何尝不把那几只母鸡当做自己的所有物。   “是抢的,谁敢来咱们凌家抢东西,妈你告诉我,无法无天了这是。”   凌国富从进门到现在就没怎么开口过,直到听到了这个敏感词,才开口问道。   他的身上文人气很厚重,看上去就是文质彬彬,很有才华的男人,当初要不是这样面皮,他也哄不来城里姑娘白春娇不顾家人反对死活要嫁给他。   不过在革委会呆久了,凌国富身上多了几分官腔,这一点在和家人相处的时候,也会隐隐透露出来。   小儿子的话让徐爱娟忽然有了几分信心,直接将关于两只惨死的老母鸡的事原原本本叙述了一遍。   “三哥,你最聪明了,一定能想到办法对付二嫂的是不是。”凌美丽最崇拜的就是这个小哥,当下就用寄予厚望的眼神看向了他。   “你说这鸡是二嫂拿的……”   凌国富咽了口口水,想把前一秒刚夸下海口的自己给一掌拍死。   白春娇也是差不多的表情,她和那个早就从凌家分出去的二哥一家不熟,除了年节的时候,几乎没有见面的机会,不过无论是哪一次,那个女人都让她印象深刻。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嫁来凌家的当天,自己穿着好不容易搞来的大红布料做的喜服,坐在自行车的后车座上,一路上喇叭唢呐地从自己家来到凌家老宅,不过运气差了点,村里那头耕地的牛没拴住,正在小道上溜达,看着她一身红彤彤的,直接就发狂了。   当时白春娇都吓傻了,其他人就顾着往边上跑,凌国富当时也吓软了腿懵在了当场,当然,在白春娇的眼里,是她的丈夫真心爱她,想着在她面前护着呢。   就在这时候,万金枝从人群中出来了,上前一个马步扎在两人前头,在蛮牛冲过来的时候,双手直接抓住了两个牛角,一声咆哮,用力将牛头往地上一压。   万金枝被牛的冲劲往后移动了五六米,地上长长的两条拖痕差点没把鞋底磨穿了,而那头牛更惨,好歹上千斤的重量,直接就被万金枝按住脑袋,任凭两条后腿怎么施力,都起不来身了。   白春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威猛的女人,不,就是这样威猛的男人她也没见过啊。   一个赤手就能和牛搏斗的女人,白春娇是傻了才会为了两只鸡跟人家斗呢,得罪了她哪天她心情不好,就用当初对付蛮牛的力道,往她身上轻轻垂那么一下,自己岂不是就成了肉饼了。   想想那个画面,白春娇就打了个哆嗦,凌国富不知道是不是跟媳妇儿想一块去了,两人抖完相视一眼,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别管鸡是怎么没的,反正要认准一条方针,那就是二嫂,惹不起,惹不起,惹不起。   不过二嫂惹不起,不代表大嫂惹不起啊,麻烦全是她家两个宝贝儿子惹出来的,凭什么让全家人的鸡赔罪呢,这一点就说不过去了。   夫妻俩想好了最该为这件事负责的人,从头到尾就没有如同老太太和凌美丽期盼的那样,对二哥一家下手过。   *****   “地里的稻子都收完了,我跟队长借了驴车,咱们明天全家进城大采购去。”惹不起的大魔王万金枝把这些日子赚来的钱票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几,志得意满地对着小夫郎和三个宝贝蛋炫耀自己作为一家之主不容置疑的赚钱能力。   “吃臊子面。”   小太子举了举小胖手,还吸溜了一下口水。   这个世界上除了他父皇的领土疆域缩水了以外,其实还是有很多很多好东西的,以前在宫里的时候,他可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凌甜的眼神也亮了亮,拼命点头表示自己的赞同,一个月的时间她已经把这个小村庄给摸透了,是时候扩大地图范围了。   她才不承认自己也是嘴馋的想尝尝弟弟念念不忘的臊子面到底是什么味道呢。   至于凌娇,妹妹说好,那都是好的。   一家子的行程就这样拍板决定了,两姐妹谁也没问过这么多钱票都是从哪里来的,她们心中早就已经有了隐隐的答案,这一世的父母,都是很了不起的人啊。 第12章 进城   万金枝和凌国栋套好驴车,后头的板车平日里是用来装东西的,粮食啦,饲料啦,化肥啦什么都装,偶尔还要承担装粪便的重任,因此昨天借了驴车后,夫妻俩就花了晚上的时间把那后车板刷的干干净净的。   今天一早趁孩子们都还没起,凌国栋又从杂货间拿出一些以往全家人进城时的装备,一床厚实的旧褥子,家里弹了新棉胎褥子后,旧的就不怎么用了,专门用来垫驴车的车板,现在的路况都不好,路上满面颠簸,大人无所谓,小孩子皮肉娇嫩,垫着些垫子,就能少吃点苦。   除了垫子,凌国栋还拿出了两把油纸伞,等日头再高一些,太阳就烈了,这两把伞也是给孩子这太阳用的。   等凌娇几个起床梳洗完准备出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辆装备齐整,就和要郊游踏春去的似得驴车。   “老三,老三媳妇,你们昨晚在家里头过夜呢?”   驴车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赶的,凌国栋和孩子都坐在车板上,万金枝则是在前头赶驴车,现在也就六点出头,天还没完全亮,也没到要撑伞遮太阳的点。   凌国栋一家和凌国富一家是在一条三岔口撞到的,都往村口去,凌国富骑着自行车,家里两个闺女,三岁的大闺女凌宝珍被她媳妇白春娇抱着,才刚一岁的小闺女凌宝珠则是被粗布带绑在身后,小眼睛紧紧闭着,脑袋耷拉着,显然还睡得迷糊呢。   凌娇和凌甜都顺着亲妈的话语声转过脑袋,看向了另一边的三叔一家。   凌甜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一生的三叔至于凌娇,上辈子她已经见腻了这家人,她默默地观察着凌国富等人,视线在还是个三岁奶娃娃的凌宝珍身上转了一圈。   凌宝珍还是个和凌壮同龄的孩子,不过却已经很有自己的小脾气了,看着二叔家的大堂姐一直看着她,狠狠瞪了她一眼。   “二哥,二嫂,你们今天也带着孩子进城呢?”   驴车往日都是用来装货的,因此后头的车板很宽敞,凌国栋带着三个孩子坐在后头,还空出了一小块地方,能够再坐两个大人。   别看自行车气派,你试着坐在后车座上经过一段乡间的石子路,再经过乡下到城里的那段凹坑不平的道路,保准你的屁股麻木的不再属于你自己。   这也是白春娇不怎么乐意来乡下的原因,过来的路上太遭罪了。   二哥家准备的驴车看样子还挺舒服的,白春娇羡慕地瞅了好几眼,还铺着一层干净的褥子呢,一点都不脏,还软和,坐上一路都不会觉得累。   “嗯,进城去呢。”万金枝点点头,“老三媳妇啊,不是二嫂批评你,你看你们家国富那么消瘦的小身板,你一个大女人好意思让他带你和两个闺女啊,你看看我,都舍不得我家国栋受这个罪。”   即便来到这个世界好些年了,万金枝还是很不习惯这种女主内男主外的生活习惯的,尤其凌国富和白春娇两个,一个消瘦白净,一个因为孩子还没断奶,补过头显得肥胖丰满的,更是让万金枝看不惯了,同情的看了凌国富好几眼。   “二嫂,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和你一样啊。”   白春娇的脸都青了,摸不准万金枝到底啥意思,半响才吐出这么一句话。   “那倒是,不是所有女人都和我一样能干,也不是所有男人都和我们家国栋这般有福气的。”   万金枝确定地点了点头,这老三媳妇虽然人不怎么样,但是就是爱说大实话这一点让人高兴。   白春娇都快要被眼前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给气傻了,视线转向坐在驴车上的凌国栋,他一个大男人都快被说成吃白食的小白脸了,他难道就一点也不生气?   不看还好,一看就更气人了,凌国栋全程就用欣赏的眼神看着赶车的万金枝,对于刚刚万金枝的那番话就只差没有敲锣打鼓表示赞同了。   这一家子到底都是什么男人,什么女人,全都是傻子。   白春娇拒绝和万金枝再说话,可是又眼红他们那舒服的板车,忍不住隐晦地又说了一句:“早知道昨个儿就不该把宝珍和宝珠带来的,现在倒是让孩子遭罪了。”   她想着二哥一家听了这话应该知道她啥意思了吧,到时候对方请她做驴车,自己就客气几句,然后舒舒服服地坐过去。   只可惜,正常人和不正常人的脑子就不在一个频率上。   “就是,两个孩子还那么小呢,三弟三弟妹,你们以后回家的时候也学我,去借一辆驴车,这样就不用受罪了。”   万金枝挺了挺胸膛,她就不觉得那小小的自行车有啥好,她有一个夫郎,三个孩子,一辆自行车她能带多少人呢,等她有钱了,就自己买一辆驴车,再有更多钱了,就买四个轮子的大汽车,能把一家人都带上。   自己都想的明白的事,老三一家出了名的聪明人还想不明白,不就是太蠢了吗。   白春娇彻底无话可说,也不再去想什么蹭驴车的事了,她怕自己再开口,只会被彻底气死。   想着这一趟回乡下什么便宜都没占到,昨晚上差点和老大一家撕破脸,今早上又受了一肚子的气,白春娇都不知道自己下乡干嘛来了,气的坐在后车座,狠狠拧了一把凌国富腰间的软肉,疼的凌国富直抽气,要不是忌惮白春娇她爸,都想下车扇死那个蠢女人了。   “秀梅啊,你看那孩子,是不是很像?”   天还未亮,住在牛棚里的几个早些年下放改造的老头老太太都已经醒了,其中一个高瘦的,看上去五十出头,佝偻着背的老头子对着一旁比他年轻几岁,一样面色愁苦的妇人问道。   他手指指着的方向,正是刚刚驾着驴车经过的凌家一家人的方向。   “我也不知道啊,再看看吧。”   那妇人面露哀愁和担忧,拿着犁耙,划拉起一旁堆成小山状的干草,给村里最宝贝到底两头大黄牛添饲料。   “哎——”那老头叹了口气,收回自己的视线,拿起一旁的犁耙,翘着兰花指干起了活来。   *****   塘石村里县城还挺远的,万金枝慢悠悠的驾着驴车,约莫一个半小时后终于到了县城外,凌国富骑着自行车速度按理比万金枝快,只可惜他带着老婆和两个孩子,到了后半段路其实也和龟爬没什么区别了,两个队伍,后半段路差不多都在一块的。   坐在后车座的白春娇就看着万金枝那一家子进个城还搞出了一朵花儿来。   两把伞,太阳出来后凌国栋就在后头靠着万金枝帮着两人一块遮太阳,三个孩子里最大的凌娇则是帮自己和弟妹撑着另一把伞,一点太阳都没晒着,不仅如此,后半段路几个人还拿出了一篓洗干净的黄瓜西红柿,个顶个儿的水灵,边当着她的面吃的吸溜响,边还说着少吃点,等进城了就有酸辣可口的臊子面吃了,别把肚子提前给塞满了。   相较之下,顶着太阳流着汗,饿着肚子的凌国富一家人,显得更加落寞了。   两口子再一次确定二哥一家都是有毒的,一进城就迫不及待和他们分开了,怕和他们一家相处下去,自己的脑子也被带的不正常了。   万金枝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给老三一家带去了那么大的冲击,老规矩将驴车停到一个搬进城的老乡家里,带上所有要带的东西,开开心心地就带着男人孩子逛县城去了。   凌娇和凌甜跟着爸妈,看着他们熟门熟路的来到一个摊子前,店面上鲜红的东方红面馆五个大字十分显眼,只是招牌底下还有一行小字,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   东方红面馆——只卖臊子面。   这家面馆的生意还真不错,里头都坐满了人,因为没有足够的位置坐,外头还支起了几张桌子,几个赶时间的干脆端着碗,蹲在外头吸溜吸溜地吃着面。   这个年代能有那么多人愿意花钱来面馆吃面,那面一定有独到的地方,还没开吃呢,凌甜的口水就先开始分泌了起来了。   也是他们运气好,刚到面馆没多久,就正好有一大家子吃完,空出了一桌位置来。   “老板,五碗红油臊子,一碗清汤臊子。” 虽然一路上嘴巴也没闲着,可是对于万金枝和凌国栋两个成年人而言,一碗红油臊子显然还是不够吃的。   “好嘞。”前面做面的大师傅喊了一声,用挂在自己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汗,手上的动作一点都没耽搁。   这家面店原来是私人的,原来的老店主是从陕省那儿过来的,这臊子面是他们一家祖传的老手艺,因为截然不同的口味,很受当地人的喜欢,这店一开就开到了现在,继承这份手艺的从儿子再到孙子,现在已经是第四代了。   现在这家面馆算是公私合营吧,老招牌拆了,统一成了东方红这个牌名儿,不过做面的还是原来的那一家人,味道丝毫没有改变。   红油臊子面是招牌,清汤臊子是以前的老厨师为了迎合当地不少吃不惯辣味儿的居民改良的口味,不及红油臊子,但是也别有一番风味。   凌壮还是个小娃娃,不能吃太辣的东西,怕上火,那碗清汤就是给他点的,至于家里其他人肯定是吃最美味的红油臊子了。   小太子坐在两个姐姐中间,乖乖的拿出了自己的口水兜给自己系上,上头也不知是谁画的家里那两只呆头鹅,一手筷子一手勺子,舔了舔红嘟嘟的嘴唇,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吃了。 第13章 卖东西   正宗的臊子面是很讲究的,怎么衡量一碗臊子面好不好,就得几点,肉臊子要酸、辣、香,面条要薄、筋、光,配菜素臊子五色不可少,臊子汤要煎、稀、汪。   像这样的面店,肉臊子都是提前做好一大锅的,红彤彤的肉油都结成了冻,下锅的时候按一锅做几碗面相应的舀上适当的分量就成了,不仅仅是面店,这个时候陕省农村里头多数人家也就年尾分一次猪,为了能够让猪肉长时间的保存,专门做成臊子臊子禁放,可以保存大半年,不仅仅是做面,做菜也是个很好的调料,因此对于陕省人来说,肉臊子就是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好东西。   看不到店主做肉臊子让凌甜有些失望,不过光是闻着那炝锅的酸辣味儿,以及听着边上人吃面吸溜吸溜的声音,就已经是莫大的享受了。   因为肉臊子是现成的,所以这上面的速度还挺快,凌家人点的几碗面也很快上来了,每一个都是大海碗,足够把一家子里脑袋最大的凌国栋的脑袋给盛进去了。   臊子面汤讲究稀,这个稀就是汤多面少,因为臊子面只吃面不喝汤,就是面那也讲究一口香,一筷子就能把里头的面给吃干净了,通常情况下,一个成年人敞开肚子,几十碗面也也是轻松的事。   只是开店吗,总得学会变通,店家干脆就出钱请了老窑厂做了一批大海碗,同样是汤多面少,可里头面的分量也差不多够一个成年人吃了,要是不够两个成年人合点三碗,也就差不多了。   这个年代会这样奢侈的人不多,多数人家家里的钱都是紧巴巴的用的,来东方红面馆吃面,也就是解解馋,自己带两个馍,沾着面汤吃也很有滋味,尤其是面汤上那一层红油,对于普遍缺少油水的老百姓而言,那就是解馋的最佳法宝。   “注意着点孩子,刚做好的面烫着呢。”   端着几碗面过来的老太太十分和气,看着万金枝和凌国栋还带着三个孩子,特地又给他们拿来了三个干净的小碗,让他们可以盛面出来凉着吃。   凌娇和凌甜身体里都是个成年人了,这碗自然用不上,倒是三岁的小太子,还是一个系口水兜的奶娃娃,这个碗他用着刚刚好。   几乎面刚上来,这一家子肚子里的馋虫就不受控制了,拿着筷子勺子就开动了起来。   红彤彤的臊子面上撒着一把切碎的香葱,除了常规的五色配料,木耳、豆腐、鸡蛋、胡萝卜、蒜苗,店家还自己添加了一些时令蔬菜,看上去色彩鲜艳,让人胃口大开,凌甜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的面吹了几下,迫不及待往嘴里放。   第一反应是烫,然后酸辣的味道就充斥了整个口腔,忍住烫赶紧嚼几口,面条筋道,入口却很顺滑,因为夹面的时候还不小心带上了一些配菜,这一口里,你能吃到脆爽的木耳和胡萝卜丝,以及其他各色配料。   怎一个爽字了得,即便吃的太急被烫到了,那也是幸福的烫。   总于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聚集在这家店里吃面了,凌甜是一个优秀的私房菜大厨,可是并不代表这所有菜系里的所有菜色她都是精通的,毕竟一来她的年纪太轻,经验和履历都还不够,就她那岁数,有没有把华国所有的菜色都吃过一遍还不一定呢,拿这个臊子面来说,擀出同样口感的面条她有信心,可是能不能把这肉臊子做的这般出色,她只能说还得多练练。   唯一一点小小的遗憾吧,现在人缺油水,所以这肉臊子就做的有些偏油,其实按照凌甜自己的口味,不会做的这样油腻,不过恰到好处的辣味和酸味完全中和了油腻,尤其是对于现在的老百姓而言,这真是一碗让人吃了一次,还想再吃第二次的面。   整间面店除了还在等面的人,也就只有吃面吸溜吸溜的声音,下面的大厨手上的动作没停,环顾了一圈食客,眼底的自豪和骄傲也是难掩的。   “二姐,你的面好吃吗,我的面可好吃了,给你尝一口我的面。”   凌壮舔了舔嘴唇看着一旁大姐和二姐碗里红彤彤的臊子面,又看了看自己面前的清汤臊子面,眼巴巴地看着二姐说道。   他艰难地用小肉手夹着面,盛到干净的碗里,给二姐盛了一口,想着不能厚此薄彼,又给大姐也盛了一口。   因为人小,力气还不够大,光是这样两个动作,就废了他不少时间。   凌甜一看就知道他馋红油臊子面了,虽然小孩子不能多吃辣,可稍微来一点应该也没事,她撇去面汤最上头的那层红油,夹了一筷子面到凌壮自己的碗里。   凌壮乐的眼睛都笑弯了,像个偷到油的小仓鼠一样警惕地看了看爸妈的方向,赶紧捧住小碗鼓着腮帮子吹散面条的热气,往后开开心心的往嘴里塞。   “呼呼呼——”凌壮的眼睛都瞪圆了,一边往嘴里塞面,一边还吐着舌头散辣气,那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凌甜给他的量也就够他吃两口,不过那两口吃完,大姐凌娇也从自己的碗里给他盛了一筷子,凌壮顿时觉得他果然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小太子了。   三姐弟的小动作万金枝和凌国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几乎每次来吃臊子面这样的场景都会重复上演,好在两个当姐姐的都是有分寸的,不会纵容弟弟吃太多的红油臊子面,所以两个当家长的从来也没有制止过。   最后凌娇和凌甜各自吃完了自己的那份面条,因为是成年人的分量,小肚子吃的鼓鼓的,至于凌壮,他才三岁大,那一碗清汤臊子根本不是他那胃口能结局的,最后大半进了万金枝和凌国栋的肚子里,一家子都吃的肚子溜圆,付完钱就准备散步消食去了。   现在钱的购买力还是挺强的,凌甜看那五碗红油臊子,一碗清汤臊子一共花了一块零六分,红油臊子一毛八,清汤臊子一毛六,外加几张粮票,没看清上头的数值。   可要是真仔细想想,普通工人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常年吃面馆也是一般家庭承受不起的。   “妈,没脏。”   凌壮炫耀的解下自己的口水兜,今天他吃面的时候一点汤油都没撒上。   “真乖。”万金枝摸了摸儿子圆乎乎的小脑袋,帮着他把他宝贝的口水兜重新折叠好放到她一直背着的竹篓里。   凌娇已经不太记得县城是什么模样布局的了,凌甜更不用说了,她对一切都很陌生,不过即便是什么都不知道,她们也察觉出来了,爸妈吃完饭带着他们消食并不是他们刚刚想的那般去供销社或是一些商场之类的地方,而是带着他们穿进了一条小道,在那些弯弯绕绕的弄堂里乱窜,附近都是一些小二层的居民房,也不知道爸妈带他们去做什么。   “咚咚咚——”   万金枝和凌国栋停在一间带院子的小楼前,左顾右盼后敲了敲门,大概过了一会,就听到了门里头有动静传来,一个看上去有点年纪的老人打开门,看到是他们面上闪过一丝欣喜,将他们一家子都迎了进去。   凌娇觉得有些奇怪,上一世她根本就没见过眼前的这个老人。   “这是三十年份朝上的野参,您老看看什么价。”   凌国栋从他背着的竹篓里拿出一个用旧布料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那老人接过凌国栋手上的东西将裹着的布料一层层解开,里头的正是一只品相完好的野山参。   “年份和你说的差不多。”那老人折了一条参须下来放嘴里嚼了嚼,眉头舒展了许多,“这样的野山参拿去回购站,按照现在的行情大概是一百六十块钱左右,不过现在想出手这种东西,没有集体的证明人家是不收的,所以我也给不了你们那么高的价,我现在手头上有一百五,你们要是愿意我就收下了。”   老先生说的很诚恳,他给的价格确实也和凌国栋自己的心理预期差别不大,毕竟这野山参的年头不算高,想要价钱上去,还得是上百年的野参。   凌国栋的木系魔力能催生植物,不过催生的年份给看魔力灌输的多少,家里有几株上百年的野生,是凌国栋自己每天晚上都拿剩余没用完的魔力灌输的,那是真的好东西,这样的好参必要时能救命,都是给自家人留着不卖的。   最后一株野生换了九十块钱外加一些布票、工业券和其他有用的票券,夫妇俩小心地将东西藏好,离开的时候老爷子还给几个孩子都塞了一把糖。   “以后要是找到了好参可以继续来找我。”离开之前,那个老爷子对着凌国栋夫妻俩说道。   “好参哪是这么好找的,两三年了也就发现两株,都给老爷子你了。”凌国栋苦笑着说道,摊了摊手,“不过以后要是找到了,那一定还是第一个送到您这儿来。”他对着那老人保证。   凌娇和凌甜沉浸在自己家是巨富的冲击中,就看着爸妈穿了无数条小巷,带着他们去了另一户人家,也是一模一样的对话方式,又卖出去了一根同样年份的野参。   现在野参是批量生产的吗,想知道刚刚那个老爷子知道他爸前脚答应他后脚又把野参卖给了别人的心理感受。   反正一早上的时间,夫妻俩整个县城乱窜,什么都卖,除了一些药材,他们背来的那些西红柿黄瓜也都卖的精光了,里头藏着的变成了厚厚一沓钱和票,一个早上,赚了人家一家子的身家。   到最后,凌娇和凌甜都麻木了,沉浸在爸妈太厉害,从农村小妞变成富二代的甜蜜暴击中。   “差不多了,这半年里就不卖药材了,倒是有几家定了蔬菜的可以接着卖。”凌国栋对着媳妇咬着耳朵说悄悄话,不过后头的三个孩子也都听见了。   他们家到底有多少人参,听爸爸的意思是怕多了引人注意才不卖的,而不是因为没有人参而不卖的,所以继她妈承包了整个村里所有人的崇拜后,她爸是把整座后山的人参给承包了吗?   凌娇和凌甜忍不住风中凌乱了一波,好奇这辈子到底摊上了怎么样了不得的爹妈。 第14章 礼物   有钱就有底气,万金枝和凌国栋都不是扣索的人,手头宽松了就一个劲儿的想着给孩子们买东西了,尤其这一个多月因为农忙的事都没进城,家里的那点零嘴早就吃光了,万金枝想着家里已经空了的零嘴罐子,就心酸啊。   她不是个称职的优秀的妈,当她的孩子连块糖果,连个糕饼都吃不上。   万金枝和凌国栋雄赳赳气昂昂带着三个宝贝冲向了县城最大的东方红供销社,说是供销社,其实都已经算是一个小型的商店了,上下两层,基本上啥东西都有。   “糖果,硬糖好,软糖也不错,壮壮的牙口还不够好,软糖多拿点。”万金枝回过头指着一种以前没见过的糖果看着两个闺女,“这糖你们喜欢吗,甭管喜不喜欢,先买点尝尝味道,万一喜欢了呢。”   也没等凌娇凌甜回答,把以前几个孩子爱吃的糖果和新出的糖果全称了一点,几袋油纸包的糖果被一包包放到刚刚卖空了的竹篓里。   “红枣糕、桃酥饼、芝麻饼,这趟来了就多买点,只要藏得严实一些不会潮,下一次再来县城也不知道啥时候了。”话说着,几袋糕点就又进了竹篓里。   因为钱全都藏在凌国栋那儿,几个孩子就看着亲妈买买买,亲爸在后头负责掏钱结账,也就这个时候,难得有了一种妈是妈,爸是爸的感觉,前些日子刚适应这具身体的时候,还以为爸妈是性转的呢。   “诶啊,这块布真好看。”   逛完了零副食品,夫妻俩又带着孩子冲向了卖衣服的地方,这时候的布料都摆在柜台上呢,还有一些挂在墙上的,几个售货员嗑着瓜子爱理不理地,也没有帮顾客拿的意思,就只能自己凭眼力大致看一下了。   不过这个时候能够选择的余地也不多,花色基本上都是挺暗沉老气的,时髦点的比如大红色和军绿色布料,那完全得靠运气。   这趟来运气还挺好,居然有一块裁剩下的军绿色布料,只可惜布料剩下的不多,也就够给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做一身军绿装,给大人的话布料就不够了,这或许也是剩下这一块没被拿走的原因。   万金枝给小儿子比划了一下觉得不错,壮壮皮肤奶白奶白的,穿啥都映得起来。   剩下的可供选择的余地就不多了,又扯了三尺白色的棉布,是专门给家里人做里衣的,里头的衣服不需要啥颜色,只需要舒服就够了,白棉布吸汗又柔软,是做里衣最好的布料。   夫妻俩简直就和鬼子进城似的,走哪儿扫荡那儿,两人身后的竹篓都塞得满满当当了,这热血上头的购物欲才渐渐减轻了些。   最后一站,夫妻俩走到了专门卖手表收音机的柜台,凝神静气一脸严肃,当然,也不忘牵着几个孩子的手,怕孩子走丢了。   青岱县不算是特别繁华的县城,因此供销社的柜台里摆放的手表种类并不多。   “同志,这个手表多少钱?”万金枝指着其中一款看上去最漂亮的手表问道。   “有票吗?”这个柜台估计每天来往的人不多,闲着也是闲着,那个售货员打起精神对着万金枝问道,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眼前的这一家子有些眼熟,似乎什么时候见过。   “没票。”万金枝很爽快的回答道。   “没票价格就贵一些,你看中的这个是浪琴牌的男式手表,350 块钱,还有女款的,比男款更秀气一些,330块钱。”   那个售货员早就习惯了别人打听手表的价格却不买了。说实话,除了一些要结婚准备买手表当嫁妆或是聘礼的人家,很少有人有那个闲钱来买表,就是买表,首先也考虑本省产的便宜牌子,她这个柜台最好卖的就是江米牌的,基本上在手表的价格在150左右,其次就是一些瑞士低端品牌的手表,价格在两百块钱左右,刚刚对方问的那块浪琴牌手表是他们这儿最贵的,进货都已经两年了,至今还没卖出去。   凌娇还好一些,对这个年代的物价还是了解的,凌甜就不一样了,刚刚她才知道一块钱在这个年代的购买力,眼前那个看上去还挺普通的浪琴牌手表居然要350,即便这牌子不错,未免也太贵了吧,就现在的消费水平,真的会有人买这样的手表?   当然,有钱人不论哪个时代都是不会少的,凌甜算了一下刚刚家里卖人参和蔬菜赚的钱,大概也就五百不到,其中一部分折成了票券,实际上拿到手的现钱也就三百左右,刚刚零零碎碎花了四十多块钱,想要买这个手表,还远远不够。   凌甜看着爸妈双眼发光的看着那两块表,似乎很想要的样子,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手掌,现在的自己也没法赚钱啊,等自己能赚钱的时候就能帮爸妈买表了,可是那时候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款手表。   从小就没有得到过父母这样无保留的疼爱的凌甜,很享受这段时间跟新爸爸新妈妈相处的时光。   “谢谢你啊同志。”   万金枝的嗓音里难以掩饰的喜悦,跟凌国栋相视一眼,带着孩子快快乐乐地离开了这个柜台,显然是不会买这两块手表的了。   售货员对于他们不买手表的决定倒是早有准备的,可是他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买不起表还那么开心的。   等会!他重重拍了拍脑袋,看着万金枝一行人远去的背影总算是想起来这一大家子人儿了。   上上个月,还有上上上上个月,似乎也是这家人,来柜台问的还是同一块手表的价格,听他报完价后就很开心,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   售货员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对方是不是故意捉弄他拿他开涮啊,不然为什么明明知道手表的价格还每次都来问一下,下一次再让他遇到这一家子,他再和他们搭话自己就是个傻子。   而那边离开后的一家子站在供销社门口,心情显然不同于郁闷的售货员,看上去十分愉快。   “咱们还很穷。”凌国栋笑着对媳妇说道。   “没错,穷到只能买得起几块手表。”万金枝猛地点点头,这些年凭着劳动致富,她种地,她夫郎种小人参,家里已经攒下不少钱了,可是都说好逸恶劳是会让人堕落的,他们的眼界不能那么小,攒了点钱就觉得了不得了,因此每趟来城里,夫妻俩就喜欢去卖手表的,卖电视机的柜台问问那些贵价品的价格,想想自己手头的钱,就购买几个手表,几台电视机,顿时就觉得自己还是赤贫了。   “上次我和有贵叔打听了大卡车的价格,咱们家的钱就够买前头的两个车轱辘外加几个轮胎,连个车头都买不起,穷,实在是穷。”   万金枝重重地点了点头,夫妻俩看着蓝天白云,忽然间觉得赚钱的动力又满满了。   “都到饭点了,娇娇、甜甜、壮壮,都饿了吧,咱们去吃好吃的。”万金枝抱起小儿子,走了那么长一段路,凌壮早就累了。   “多点几道肉,娇娇爱吃的锅包肉,还有甜甜爱喝的大骨汤,别心疼钱。”凌国栋牵起两个闺女的手,一家子开开心心地朝着国营饭店走去。   所以凌老二家到底是有钱还是没钱,谁知道呢。   开心的准备吃大餐的凌壮,实在是无法诉说此时内心情感的凌娇和凌甜,以及一直很开心的万金枝和凌国栋,啊,真是幸福的一家人啊!!!   *****   一家子酒饱饭足后又在县城逛了一圈,等驾着毛驴回到塘石村的时候天色也快暗下来了。   “金枝,买了不少东西吧?”来来往往的村里人对着驾着驴车的万金枝问道,眼神不断地往车板山的两个竹篓里瞟。   “没啥东西,就买了一些布,孩子都大了,咱们大人呢凑活,但是不能苦了孩子啊。”凌国栋掀开最上层的那块白布给村里人瞧瞧,再然后就是一块颜色比较老气的花布了,看上去也不是他们这个年纪穿的。   “还给我爸妈还有金枝爸妈买了点东西,这些日子攒的布票都用完了。”凌国栋意思意思掀了几层,也没接着往下翻,村里人也不好意思刨根问底啊。   “国栋你这个孩子就是太孝顺了。”   听着凌国栋夫妻俩还给凌家老两口买了东西,所有人的目光顿时都从那两筐东西上挪了过去,心里感叹这凌老二一家子心底就是好,看老两口把凌老二的身体祸害成什么样了,前些日子凌老大家的两个崽子又把凌老二家的孩子给推塘里去了,差点没淹死。   大气,敞亮,孝顺,能想到的赞美的词村里人都往凌国栋头上套,即便有一些觉得他们一家太好欺负的,却也不得不赞同夫妻俩孝顺这一点。   经过这件事,恐怕以往凌家老宅子那些人做的不道地的事又要被村里人翻来覆去的提起了,不知道比起一块花棉布,和一段时间内不会停歇的指指点点,凌家老两口更喜欢哪一个。   凌娇也真是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才没有对父母给那边的人买东西有什么异议,再说了,无论怎么样,那些人是她爸的爸妈兄弟这一点是抹不去的,一些小恩小惠能把那些人给打发了也是件好事,反正她算是看明白了,有她妈在,那些人压根就不敢来家里闹,既然这样,把事情做漂亮了,才是最好的选择。   一家人都是吃完晚饭才从县城回来的,因此还完驴车,大致整理了一下东西,就准备把给老宅子的长辈买的东西带上,顺道过去看看。   这也将是凌娇重生后第一次见到那对偏心眼的老人,说来好笑,落水那么长时间了,也从来没有见过那对夫妻出现,想来即便这个世界有所不同,在他们的心里,自己和甜甜这两个孙女依旧是可有可无的。   凌娇心里冷笑,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见那家人了。 第15章 家人   “来了。”   凌国栋和万金枝带着孩子去凌家老宅的时候一家子人正在吃饭呢,看着几人进来,不怎么亲热的打了个招呼,也就是抬一下眼皮张一下嘴的事儿。   这一大家子人还记恨着万金枝抢走家里两只下蛋母鸡的事呢,虽然不敢往死里得罪那个女魔头,可是也不至于上赶着巴结他们一家。   凌家老宅的人不算多,也就老两口家老大家四口,以及还没嫁人的凌美丽七人,一家子的座位上也还挺讲究,大方桌,老两口坐主位,儿子媳妇坐左侧,闺女凌美丽独自坐右侧,至于凌坤和凌春则是坐在老人的对面。   桌子上就摆着三盆菜,一盆是焯水过的大白菜,一盆韭菜炒鸡蛋,韭菜多,鸡蛋见不到几块,而且因为现在的天气还比较热,韭菜看上去带这些黄气,看着就不是特别新鲜,除此之外,还有焖茄子,没有油和调料,就是蒸熟了加一点盐。   至于主食,是掺了番薯的粥饭,一大锅子满满的,里头放着一个铁勺,要吃自己盛。   万金枝一家刚进屋的时候,凌美丽正准备盛第二碗饭呢,她将勺子往锅底一撩,盛出来之前还把勺子微微侧扣在锅沿边上,让里头的粥汤流下去,这样一来盛出来的饭基本上就是稠的了,她盛了满满两勺,将饭碗端到自己的面前,然后又赶紧夹了两筷子鸡蛋,被她这么一夹,原本就所剩无几的鸡蛋更是几乎找不到影子了。   赵梅看着眼气,这个小姑子啥事都不干,现在吃的用的还不是他们两口子挣来的,成天瞎矫情,要不是忌惮老太太,她早就把人轰出去了。   “小妹今个儿胃口还挺好。”她笑盈盈地对着凌美丽说了一句,只是个吃白饭的还好意思吃两碗饭,平日里让她洗个碗扫个地这儿疼那儿疼,吃饭的时候她就活过来了,不是一直嫌弃她和她大哥没用,不能像老三一样给她挣脸吗,有本事找老三一家吃大户去啊。   “还行,今天这茄子闷久了,都快焦了,大嫂你下次做饭的时候注意点。”凌美丽可不怵她大嫂,自己也是每年都能分口粮的人,再说了,这老宅子是她爸妈的,她妈愿意宠她,大嫂一个嫁过来的外姓人有啥底气跟她叫板啊。   说句不好听的,大嫂将来还不一定是她大嫂,可她永远都是她爸妈的闺女,她大哥的妹妹呢。   为了气赵梅,凌美丽干脆把剩下的那点鸡蛋全夹自己碗里了,还不忘给她的大靠山凌老头和徐爱娟也夹了一筷子。赵梅被她的这个挑衅举动气倒,在心里狠狠又给她记上了一笔。   “你们两口子这时候倒是有功夫过来了,怎么着,是家里的鸡鸭不够吃了?”   老太太睨了一旁脸色不好的大儿媳一眼,她知道自己和老头子早晚有蹬腿的一天,将来闺女能靠的还是几个兄长,得罪大儿媳妇对闺女没啥好处,只是现在这个家她和老头子还活着呢,自己闺女想吃啥穿啥都是应该的,再说了,她疼爱小儿子和小闺女,在她看来宝贝闺女将来最大的依靠还是小儿子,因此大儿媳妇那点子不满,老太太一点都没看在眼里。   不过即便这样,她也还是赶紧将话题给扯开了,没让这姑嫂的矛盾继续加深。   “妈你这话说的,怎么会不够吃呢,大哥大嫂赔罪的那两只老母鸡可肥了,煲汤,爆炒,还有鸡肉饭,可好吃了,想想嘴里还有那味道呢,农忙那段时间也幸好有两只鸡补身子,咱们一家身体都倍棒了。”   万金枝似乎一点都没听出来老太太那讽刺的意思,反而将那两只肥美的母鸡从鸡头到鸡屁股都夸奖了一遍。   鸡肉好吃村里人都知道,只是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和吃酒席的时候有福气吃上一点,听万金枝那一描述,此时的凌家人忍不住口水分泌快速,回过头来在看着自家那一桌子简陋的晚饭,哪里还有胃口吃啊。   这个儿媳妇就是来克自己的,徐爱娟恨恨的吃了一筷子的白菜,那寡淡的味道让她越发委屈了。   “行了,老二媳妇,你也消停一点吧。”   凌有田放下筷子,表情威严,他是家里的老家长,对于万金枝这个媳妇也不像旁人那般害怕,只是他自认自己是公平公正的长辈,也谨受旧礼,在他看来儿媳妇利来都是自家老婆子管着的,作为公公,他也不能和儿媳妇过多接触,顶多就是在这种时候,提醒一下儿媳。   万金枝不知道她怎么就不消停了,不是妈问起家里那两只鸡,她给好好说道了一下它们的美味,以此来表达自家人对大哥一家的感激吗,怎么到头来就成了她的问题了。   “爸妈,我和金枝今天去了县城,给你们扯了两块布做新衣裳。”凌国栋看不得媳妇受委屈,这可是他两辈子好不容易找来的媳妇。   “布!”   凌美丽第一个跳起来,一脸喜悦地冲向万金枝和凌国栋,从他们拎来的篮子里翻了起来。   一共两块布,一块是红褐色带小花的布料,还有一块是深灰色的棉布,大小正好给两位老人一人做一身布料。   “二嫂,你看我用这块布料做衣裳好看吗?”这时候可供选择的布料太少了,凌家也不是那种条件很好的人家,即便受宠如凌美丽,一年做两身新衣裳也是顶了天了。   她也不嫌弃那布料有点老气,对着来送布的二哥二嫂亲热了许多,拿着那块老花布在身上比划着,朝着万金枝问道。   “好看,你要是穿上这身衣裳,和咱妈真的是一模一样了。”   万金枝赞美地说道,对她而言布反正是给老两口的,最后到底用到谁身上她压根不管,照以往的发展,给老爷子的东西最后多数到了大房手里,给老太太的东西则是到老三家和小姑子手里居多,因此看小姑子问也不问直接抢过了那块布料,她一点意见都没有,还发自内心的给了一句赞美。   徐爱娟和凌美丽是亲母女,那长相自然是相像的,只是徐爱娟的年纪毕竟大了,早年接连生了四个孩子,加上地里风吹雨晒的,皮肤黑黄,眼角额头的皱纹都能把蚊子给夹死了。   凌美丽是老来女,生她的时候徐爱娟已经三十多岁了,将这个和自己模样相似的老来女疼到骨子里,让她跟着兄长读书,舍不得她干半点活,手上半个茧子都没有。   十七岁正是青春靓丽的时候,凌美丽皮肤白皙娇嫩,万金枝赞叹她和徐老太太长得一模一样,在凌美丽听来这就是她这个二嫂在损她呢,能让人开心的起来吗。   “二哥,你都不管管二嫂。”   凌美丽来脾气了,尤其现在凌国栋还在呢,她想着女人都不敢得罪自己的男人,自己二哥在她还敢对她做什么吗,一时气上心头,说话也没分寸了起来,一脸骄纵任性地对着凌国栋吼道。   “没法管啊,在家里我就是个吃软饭的啊,没你二嫂你二哥就饿死了,还是你愿意以后养着你二哥我和你几个侄女侄子。”   凌国栋看着自己的便宜妹妹,把吃软饭这事说的清新脱俗,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二哥,你还有没有出息了,你别忘了你还是个大男人。”凌美丽被自己二哥给气傻了,凌老二吃软饭靠媳妇养,村里人尽皆知,可是谁都不好意思将这种事放到明面上讲,可她这个二哥倒好,大大咧咧地讲出来了,以后他们一家子还怎么在万金枝面前抬起头来。   “我没出息,可我媳妇有出息啊。”   凌国栋还是那句话,他就想不明白了,自己小日子过得挺美的,怎么那么多人替他操心。   “媳妇,我没用你嫌弃我吗?”凌国栋扭头对他漂亮的媳妇问道。   “不嫌弃,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万金枝嫌弃谁也不会嫌弃他啊,这么可爱的小夫郎跑了,她上哪儿去找回来,把头点的和小鸡啄米似得,生怕凌国栋不相信她。   边上的人看着一阵腻歪,尤其是凌美丽,真想给自己两巴掌,和两个蠢货讲道理,不是蠢货有病,而是她有病。   “小姑,那块布是我爸妈买给爷爷奶奶的,不是给你的。”凌娇心里别提多爽了,面上一副懵懂的样子,仰着小脑袋看着亲妈问道:“妈,难道是我搞错了吗?还是以后甜甜送给妈妈的东西我也能抢过来用,可是妈妈不是说了这样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吗?”   在育儿问题上万金枝是很严肃的,她仔细地琢磨了闺女这话,认真的点点头:“这么做当然不是好孩子,所以娇娇别和你小姑学,不过你小姑是你奶奶的闺女,教她的人该是你奶奶,只要她没意见,娇娇也不能说你姑姑是个坏小孩知道么?”   万金枝自豪啊,看她把闺女养的多好,都会举一反三了,要不是太多人在场了,都想给闺女一个亲亲了。   “啊——”凌美丽快被气傻了,跺着脚狂叫,狠狠瞪了二嫂和大侄女一眼,推开挡在门口的二哥一家,冲了出去。   “行了,东西收下了,老二你也快带着你媳妇孩子走吧,以后没事少过来,多看见你们几眼,我怕我少做几年人。”   徐爱娟担心闺女,将二儿子一家拿来的东西收起来后就急忙赶人出去,凌有田也没说什么,他还沉浸在儿子说自己吃软饭时脸上骄傲的表情中,那样没出息的儿子,怎么会是他老凌家的种,多看他一眼,他心底的气就多几分。   凌国栋一家本来就只是来送东西的,送完东西就完成任务了,被人赶了也不觉得难过,抱着孩子就和没事人一样走了,唯独剩下凌家老宅的人大眼瞪小眼。   赵梅趁凌美丽跑了,赶紧把她碗里的鸡蛋重新挑到丈夫儿子的碗里,至于里头的饭也一家子分着吃了。   她对老二媳妇不满已久,唯独这一次,从来没有觉得他们一家子那么顺眼过。   *****   “咱们大闺女真聪明。”回去的时候万金枝对着男人夸赞道。   凌国栋点点头,他们的孩子当然聪明。   “甜甜和壮壮也是乖孩子。”万金枝是个很公平的妈妈,夸了老大,自然也得夸夸老二和老三。   小太子平白无故得了夸奖,心里老开心了,眼睛眯成了两道弯月亮。   一家子手牵着手,走在夜晚的乡间小道上,今天又是快乐的一天。 第16章 保父乳母   凌美丽灰头土脸地从家里跑出来,就和无头苍蝇似的,光顾着往外头跑,连自己到底跑哪儿去都不知道,好在塘石村也就那么大点地,凌美丽也不至于蠢到跑后山去。   现在天色也渐渐暗下来了,只有月光和边上几乎人家隐隐透露出来的烛光,乡间的小路又坑坑洼洼的,凌美丽都不敢跑太快,把摔着了,跑步的速度渐渐缓了下来,慢慢的和散步差不多了。   现在是八月末,天气早就没有盛夏时那么炎热了,晚间有点凉风,凌美丽刚刚也穿了件短袖中裤,凉风一吹,忍不住有些凉飕飕的,脑子也清醒了。   刚刚那是自己家,凭什么是她被气跑,而不是万金枝那几个被她轰跑啊。   凌美丽气不打一处来,跺了跺脚,捡起一旁的石头就往边上扔,可真要让她再回过头去找万金枝算账,她又没那个胆子。   “诶啊,谁啊乱扔石头,不怕砸到人啊。”   一声高亢的女声响起,凌美丽被吓了一跳,拍了拍胸脯,只是想起刚刚似乎是自己扔了石头,又有点心虚。   远处的小路走来三个知青,一男两女,男的清瘦,带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两个姑娘一个高一个矮,矮的那个苹果脸,看上去十分可爱,高的那个模样普通了些,不过胜在身段好,看上去大气。   凌美丽平日里都不下地干活,每天不是待在家里睡觉,就是去找自己那些小姐妹玩耍,对于这几个知青自然是不熟的。   徐爱娟一心想要自己这个闺女攀高枝,对她给予了十分的厚望,怎么会愿意她和那些皮相好,招小姑娘喜欢的知青走太近。   若说十年前最早来的那批知青,那时候还时不时有一个知青能找到门路回城的,这些年,回城指标越来越少,四五年都没见一个知青回去过,多数人都认定知青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以后和他们一般都是土里刨食的,那些城里来的孩子读书识字,可是这些本事在农村是最没用的,一个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抗的,那什么本事养家,反正在村里,没有多少长辈愿意自己的儿子闺女娶或者嫁给那些知青的。   反正徐爱娟是一点也不乐意的,她压根就不看好那些知青能回去,就算是能回去,一个个天南地北的,良心好的带着媳妇孩子一块走了,现在出一趟远门多不容易啊,以后一辈子不知道还能见闺女多少次,受婆家欺负了都没个撑腰的娘家人,遇到个坏良心的,自己拍拍屁股跑了,嫁过人,要是还有孩子的,就是改嫁也难啊。   不得不说,老太太在这件事上难得聪明了一次,看的也比多数人明白。   “是不是你扔的石头。”高个儿的女知青看上去脾气挺冲,见着站在一旁的凌美丽直接开口质问了。   刚刚他们三儿走的好好的,迎面被丢过来一块石头,要不是她及时躲开了,那石头就直接砸脸上了,她的脸本来就不好看,要是再被石头砸一下,那还能找对象吗。   “你说是我扔的你有啥证据。”凌美丽才不会承认呢,色厉内荏地抻了抻脖子,对着那女知青吼道。   “算了吧,也不一定是这位女同志。”罗贯青,也就是在场唯一一个男知青对着那个发火的同伴说道。   这么晚了还在村里晃的那肯定是这个村子里的人,他们是外来的知青,要是闹出什么事来,当地的人一定是偏向自己的乡亲的,再说他们也没有证据是对方扔的,只要她不承认他们就拿她没办法。   罗贯青在知青里还是挺有威信的,反正他一开口,刚刚的两个女知青即便心里头还有些不太乐意,也没再开口了。   凌美丽看那几个人怂了,一下子就气焰高涨了起来,仿佛刚刚扔石头的真不是她一般。   “这位同志,天色暗了,你也还是早点回家吧。”三人离开前罗贯青对着凌美丽叮嘱了一句。   其实他潜台词想表现的意思是,天色晚了,别在外头扔石头玩了,为了他人的完全,你这个祸害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凌美丽没听出来罗贯青想要表达的潜在意思,只以为这个清俊的男知青是关心她呢,有点害羞地揪紧了衣角,红着脸跑开了。   村里也不是没有同龄人向她表示好感,可是那些人太粗鲁,凌美丽自认她也是初中文凭的文化人了,和那些粗莽汉子没有共同语言,对方的示好在她看来那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是刚刚的那个男知青就不太一样了,模样好,气质好,声音还好听,最重要的是温柔,刚刚他提醒自己早点回去,或许,他也对她有好感吧。   凌美丽边跑边偷笑,打算回家后好好打听打听这个男知青到底是什么来头。   她虽然现在对那个男知青有点好感,可谁让她生来就是来享福的,如果对方的条件达不到她的要求,她也只能忍痛放弃了,凌美丽比谁都明白,爱情不能当饭吃。   “神经病啊这是。”柳是知看着凌美丽跑远了,忍不住爆了个粗口。   在这一点上,罗贯青和管庄庄都是很赞同她的,刚刚还和泼妇似得叉腰要骂人的德性,下一秒就害羞的跑开了,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   几个年轻的知青摇摇头往自己的目的地走,将刚刚的那一幕记在脑子里,准备下次再碰到那个姑娘趁早躲开。   “海叔,兰婶。”   天色更暗了,不少人家家里的煤油灯都熄灭了,几个知青熟门熟路地来到牛棚外,敲了敲那扇不怎么结实的门,还把声音给压低了,估计是怕人听见。   “诶。”里头先是传来一声女声,接着就听到一串脚步声,然后门就被打开了,屋里的灯光比较昏暗,门也有些低矮,几人低着头,小心地钻进屋子里,然后那老太太又把门给关上了。   牛棚里住着的都是这些年被下放批斗的,原本住着五个人,只是从前年起,渐渐有一些人被平反接回去了,现在住在这儿的就只有两位老人,正好是一对老夫妻。   老爷子姓海,老太太姓兰,听说在下放前是老师,还是大学教授,可惜儿子不孝顺,两人以往一些和国外友人联系的外文信件全被儿子交到了革委会,其实只是很普通的学术交流,硬是被冠上了一个敌特的罪名,然后就被送到这儿来了。   两个老人没什么亲戚,也就一个儿子,还是亲自告发他们的人,现在四人帮的局势不好了,各地各处都是找关系平反的人,唯独这两个老人没关系,就像是被人遗忘在这个小村庄了一般。   其实两个老人还是有一些朋友学生的,只是他们这些年就没有再联系过那些人,有些朋友甚至都不知道他们两口子被送到了哪里去,时间一长,也就断了联系了。   不过不是老两口不想联系人,而是年初的一场寒流,两个住在牛棚里的老人发了高烧,等再醒过来的时候,里头的人就不再是当初的两人了。   “这趟来还有几道题想问问海叔。”罗贯青从衣服底下掏出一本册子,后头的两个姑娘也是如此。   他们算是家里消息比较灵通的一部分人,现在外头的局势瞬息万变,不过一切都是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一个国家的进步离不开人才,高考停止的时间太久,那些所谓的工农兵大学生完全弥补不了国家在人才方面的断流,或许是今年,或许是明年,高考一定会再次恢复的。   自从得知这个消息,几个知青明显就浮躁了许多,他们都不甘困在这方寸之地,即便这个只是长辈的猜想,他们也忍不住开始提早准备起来。   手中的教材少,很多一部分也还是家人寄来的,他们中间多数是中专生,一部分是高中生,可是学业放下这么多年,也早就遗忘了,小村庄里多数都是文化水平还不及他们的,久而久之,几人就盯上了这两个被下放的老夫妻。   “拿来我看看。”   海老爷子是个很儒雅的老头,这一点是多年艰苦的劳作都没有磨炼光的 ,一身简单的打了补丁的旧衣裳,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接过书的指甲也是干净粉嫩的,即便身处这牛棚之中,依旧给人一种气质卓雅的感觉。   “这题应该……这题应该……”   将册子放在桌子的煤油灯旁,借着微弱的烛光老教授替几个知青解答,每一道题都解释的十分详尽,一点都没辜负他教授的职称。   兰老太太就在一旁缝缝补补,她也同样将自己整理的干干净净,银白色的头发在后头盘了个发髻,木头削的簪子将一头银发固定住,拿着针线,笑着看着这群师生,要是撇去周遭的环境,还真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氛围。   “谢谢您了海叔,还有兰婶。”   几人如获至宝地将海教授详细地写满答题步骤的练习册重新揣回怀里,知青院里还有其他同伴要看呢,他们放下一小袋精细面,然后又和来时一般悄悄离开。   两位老人没说什么推辞的话,仿佛习惯了这样的事,将那袋精细白面藏到木板床底下,将门重新掩上。   “这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啊,还有我的小太子,他到底在哪儿呢。”   人一走,原本儒雅的海教授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床板边上,翘着兰花指给自己抹着眼泪,一副哀怨忧愁的表情。   “行了海大富,你现在不是个太监了,能不能有个男人样啊。”兰姑姑看着老太监这样觉得有点闹心,当初的自己是不是瞎了眼了找他对食。   “咱家做了四十多年的太监,现在做男人才多久啊,一时转换不过来也是正常的嘛。”海大富扭捏的摇了摇肩,看的兰姑姑又是一阵闹心。   “再说了,就是老天给我个机会让我找回自己的宝贝,那也该给我一个年轻点的宝贝啊。”海大富哀怨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下身,叹了口气,有心无力啊。   “你还有心思说笑,我的小太子还那么小,如果他和我们一样也来到了这个奇怪的世界,也不知道会不会害怕,他的胆子最小了,以前晚上都得听我给他哼小曲儿,不然都睡不着觉。”   兰姑姑想起自己乖乖巧巧的小太子就揪心,眼眶一下子就泛红了。   “谁说不是呢,小太子还喜欢我给他做的空竹和泥叫叫,现在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人给他做。”   海大富抹着眼泪,娘兮兮的醒了醒鼻涕,以前在宫里的日子虽然不好过,可是吃穿都是不愁的,哪像这个世界,皇帝没了,太监也没了。   一想到自己失业了,海大富哭的更惨了。   两夫妻坐在一块,想着自己心爱的小太子可能现在正在那个地方受罪,心里更加难受了。   而被两人惦记的小太子,今天连吃了三顿大餐,肚子胀鼓鼓的,欢乐的享受着大姐二姐轮流的揉肚子消食,依旧美滋滋的。 第17章 摸鱼   自从穿越后,凌甜就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废了,每天她只要做重复的几件事。   第一件事:起床给大姐和小弟一个早安吻,然后在闭眼迎接回礼。   早上:洗脸吃饭玩耍   中午:吃饭后接着玩耍   晚上:吃饭洗澡玩耍一会后睡觉   如此反复,中途随机插播父母秀恩爱,弟弟求抱抱,妈妈勇士大战三千弱渣等插曲,偶尔手痒摸肥鹅被追着跑外,似乎就没有其他事干了,若她真是一个孩子,或许这样的日子也很快活,可她毕竟不是六岁的孩童啊,每天跟着同龄的孩子玩幼稚的小游戏,衣食住行样样等着爸妈包办,这样的小米虫生活让她有点不太习惯。   “妈,今天我煮一锅绿豆汤给你和爸送到地里去呗。”凌甜试探着开口问道。   就她这小胳膊小腿的,想要够到灶台还得垫着一把小凳儿呢,更别提做菜了,也不知道那沉甸甸的大铁勺她能拿着炒几下菜。至于颠勺那不担心,现在每家每户都是土灶,一个圆形大坑,铁锅是嵌在坑里的,炒菜的时候不用拿在手上颠勺,凌甜想着煮绿豆粥不需要力气,而且也能锻炼一下自己的手艺,不至于荒废。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的这种老土灶,做菜有股后世天然气不锈钢做不出来的味道,因为是生铁锅,有时是做菜火候没掌握好,这菜才就很容易带上点褐色或是星星点点的黑色渣滓,卖相不好,味道却很香,撇去那铁锅,光是用那土灶上蒸笼,蒸上几屉的馒头包子,柴火的木香混着麦香,越嚼越香甜,遇到收成好的时候,年末家里做酒糟,用竹板拼的筒子蒸糯米,光是就着那喷香的白饭和酱油,就能吃下三碗饭。   老土灶的好处多多,不过后世除了去一些偏僻的小农村,不然很难再找到那样的土灶头了,也很难那些原汁原味的美味。   “家里倒是还有点绿豆。”万金枝朝边上的男人看了眼,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案后也跟着点了点头,从头到尾两人就没问过她会不会煮绿豆汤。   凌甜心里思索着,到底是爹妈心大呢,还是原身也曾经给家里人煮过绿豆汤呢?   “娇娇,生火的时候你看着妹妹一点啊。”万金枝想了想,放下手中的饭碗赶紧又去水井里打了两桶水,就放在灶头边上,要是有什么火星溅到边上的干稻草上头了,也可以随时用水泼灭。   虽然家里的几个孩子从来就没有把灶头给烧了过,可是依旧还是有备无患嘛。   这件事暂时就这么定下了,万金枝和凌国栋穿好衣裳带上家伙什就出门去了,想着昨天的那一幕赶紧又对小闺女叮嘱了一句。   “甜甜,你今天可别再去逗大鹅二鹅了,那些带毛的小畜生你真摸不得啊。”万金枝想着昨天闺女被两头鹅追的满院子乱跑的画面就有些心慌。   “妈,我知道了。”   凌甜想哭,作为一个优秀的私房菜大厨,除了手艺,在选材上的本事也是很重要的,什么样的鸡鸭好,什么样的鱼新鲜,多数简单的食材都是要自己上手摸过的,一开始父母的叮嘱她还不信,真能有人一摸那些小动物就引得那些小动物暴躁啊,又不是什么神话故事。   经过多次试验,凌甜发现她错了,她都穿越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被家里的鸡鹅攻击了几顿,凌甜彻底老实了,再也不敢主动去招惹院子里的那些小动物了。   只是现在她还不清楚自己这特质的针对性,是只针对鸡鸭鹅呢,还是针对那些长毛的小动物,这样一来她以后是不是就不能养可爱的猫猫狗狗了,撸猫猫祖宗给她一爪子,撸狗狗祖宗给她一嘴巴,画面太美,凌甜捂着小心脏不敢想。   “妈,你放心,我会看着妹妹的。”凌娇也想不明白怎么妹妹会有这样的毛病,不过在凌娇看来这些都是无所谓的,等她以后赚了许许多多的钱,妹妹还需要养鸡养鸭才能吃到蛋吃到肉吗,因此在她看来,这就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有了大闺女的保证万金枝就放心了,跟着凌国栋出工去了。   大早上的也不用喝什么绿豆汤,凌甜把爸爸拿出来的那小布袋绿豆倒出适合的量,打了井水先泡着,等到差不多时间了再上锅煮。现在暑气已经渐渐消了,但是干活的人都是下死力气的,响午的时候常常也已经一身汗了,凌甜就想着煮好绿豆汤然后在水井里湃着,等日头最高的时候拿过去给爸妈喝,带着丝丝凉意的绿豆汤,清凉爽口,没有什么比这更消暑的了。   浸泡绿豆汤还得要一段时间呢,几姐弟自然不会在家里干坐着,尤其是凌壮,他还有好多好多的小伙伴呢,两个姐姐关上门,就带着小弟遛弯去了。   “娇儿,甜儿。”   一个穿着花布褂子的小姑娘冲着两姐妹招招手,齐刘海,五黑的头发扎了两股麻花辫垂在胸前,皮肤有点黑,红脸蛋,笑起来忒甜,就是一排牙齿有点黄,没办法,这时候村里人家也不是家家户户都买牙刷牙膏的,那东西要工业券,多数人家用盐活着柳枝叶擦牙漱口,加上现在的饮料除了糖水就是浓茶水,牙齿想不黄都难。   “咱们打算今天下河摸鱼去,你们姐妹俩去不去啊?”村里孩子野,上山摸鸟雀,下河摸鱼虾,都是自己给自己改善伙食的办法,这些东西严格说起来都是公家的,可谁会和孩子计较呢,他们能摸多少东西,对于他们的这些所作所为,大人都是睁只眼闭只眼的。   跟凌娇她们打招呼的姑娘叫汪爱红,站她边上的是她亲哥汪爱党,这两个孩子是村里大队长汪有贵的孙子孙女,借着爷爷的关系,也算是村三代,是同龄孩子的头头。   凌老二家和汪队长关系不错,连带着几个孩子也玩得好,这样有趣又解馋的事她自然不会落下凌家姐妹了。   “我还得看着我小弟呢。”凌娇摇摇头,对这件事不是很热衷。   “嗨,哪用得着你看孩子啊,那边泥蛋儿看着几个小豆丁呢。”汪爱红用手指了指边上,六七个看上去和凌壮差不多年纪豆丁孩子早就自己玩高兴了,你演八路他演汉奸,演汉奸的不高兴,嘴巴嘟地都能挂油瓶了,还是其他孩子再三承诺等会就不让他演汉奸了他才高兴起来。   凌娇想着按自己小时候玩这个游戏的常规套路,不演汉奸后估计会被分配演鬼子,同样让人高兴不起来,她看了眼那又被哄了的小鬼替他默哀三秒。   凌壮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和几个孩子玩到一块去了,他长得白净模样好,所有小孩都想和他玩,因此当仁不让的牢牢占据了一个八路军的位置,在孩子看来,长得漂亮的那都是好人,必须演八路啊。   小太子就喜欢和人家玩,玩啥都高兴,一点都不介意自己演的是什么角色,拿着木头做的小手枪演的煞有介事,跑了几圈小脸蛋都红了,显然很开心。   凌娇也看到了汪爱红说的那个泥蛋儿,和他们差不多年纪,看着瘦瘦的,安安静静的性子看着几个小孩刚刚好,他们约定一起去摸鱼的塘子就在边上不远处,回过头来就能看清楚这边的状况,倒也不需要太担心。   “你以前不是最爱下河了吗,怎么自从落水后就推三阻四了,该不是怕了吧。”汪爱红不高兴了,觉得自己的小伙伴背叛了自己。   “行,那就去吧。”凌娇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脾性,微微皱了皱眉后就答应了下来,她的水性很好,如果能摸几条鱼回来,中午多煮一碗鱼汤那也是好的。   汪爱红看凌娇答应就高兴了,其实之前凌娇只是喜欢下河游泳,根本就不喜欢摸鱼,她也没想到这次真的能说动她。   “甜甜,你在旁边看着,最好挖个小坑放点水,到时候姐抓来鱼你就把它放到小坑里。”凌娇几十年没下河摸鱼了,早就把这门技术忘得差不多了,不过当着妹妹的面,她自然不能露怯了。   凌甜自认是个旱鸭子,当然不会凑这个热闹,举着小肥爪子保证自己完成任务。   鱼啊,红烧,炖汤,清蒸,或者来锅酸菜鱼或是水煮鱼,凌甜充满期待地看向自家大姐,那信任的眼神看的凌娇有点压力山大,想着自己大话是不是说太早了,到时候打脸怎么办。   摸鱼的孩子还挺多,他们都有分寸,选的是村子附近最浅的一条河,最深的地方也就一米二左右的深度,浅一点的也就刚好没过几个孩子的腰。   每年过年的时候村里人都会起塘,将河塘里的大鱼按人头分给村民,等晒完塘后重新再撒一批鱼苗进去,这个塘虽然浅了些,却也有不少泥鳅和杂鱼,是孩子们最爱祸害的一个塘子了。   凌娇脱了外套,里头还有一件灰色的背心,裤子没脱,直接就下水了,边上的孩子也都是这样,男娃就穿一条裤衩,女娃娃多了一件上衣,这个塘里的鱼似乎被一群孩子祸害出经验来了,无比滑头难抓,凌娇又手生,好几次感受到有鱼从身边滑过去都没摸到一条鱼来。   这摸鱼也是个大本事啊,考验人的眼力手里,经验当然是最重要的,什么时候下手,看准鱼活动的放向,算计它游动的速度,在多远的位置瓮中捉鳖,没经过一次次的实践,是很难捉到鱼的,凌娇不想让妹妹失望,干脆停下手头的无用功,满满在塘里游来游去,就看着人家是怎么捉鱼的。   凌甜拿着边上捡的树枝,在河塘边上湿软的泥土里挖坑,直到挖出一个篮球大小的坑后才停下手上的动作,然双手合并成碗状,舀起塘里的水将那个小坑给盛满,一趟一趟不知道盛了多少趟水,才完成了自己的小心养鱼池,然后就耐心等着大姐捉鱼回来了。   这边情况大好,那边不远处一群小娃娃演游击队演出问题来了。   其中一个扮演游击队长的孩子应该吹口哨呼唤同伴的,可是四岁的小娃娃怎么会吹口哨呢,腮帮子都吹累了,还是呼呼呼的声音。   “你怎么不会吹口哨呢,我看哥哥他们演游击队各个都会吹口哨。”有孩子不满意了,觉得他们选举的队长实在是太失败了,不会吹口哨的队长怎么会是好队长呢。   被推举为队长的孩子都快哭了,嘴角下垮,下一刻就要喊妈妈了。   “要是有泥叫叫就好了。”小太子也不会吹口哨,不过他还是很善良地安慰了一下自己的小伙伴,“有了泥叫叫不用学会吹口哨也能通知其他八路了。”   “什么是泥叫叫?”边上的小伙伴好奇的看着凌壮问道,这把小太子也问倒了。   以前给小太子做泥叫叫的都是保父呢,各种各样的,现在来到这个世界,他也好久都没玩过了,想到保父乳母,小太子低着头对着小手指,心里头有些难过了。   海大富今天一早就来河边割猪草,河塘边的猪草水嫩,那几头小猪最爱吃,碰巧就听见了几个孩子的对话,一听到那熟悉的泥叫叫,海公公猛地抬起头,远远看去,除了三四岁模样白净的小娃娃眼里就没有了其他孩子,翘着兰花指,抹了抹汹涌的眼泪。 第18章 往事(捉虫)   “甜甜,姐抓到鱼了。”   凌娇还真没白偷师,加上也确实有点底子在,没过多久还真让她摸到一条鱼,只是块头不算大,也就孩子一个半巴掌大小。   鱼在水里那是如虎添翼,凌娇就用手掐着鱼鳃,高高举出水面朝妹妹游去,她抓的是鲫鱼,这也算是乡间比较多见的河鱼品种,肉质紧实口感筋道,熬汤别提多鲜了,也是产妇下奶的好物。   凌甜正等得急呢,大姐就捉了鱼回来,别提多开心了,伸手就朝凌娇去接。   “小心点,这鱼还活着呢。”吃鱼就是吃个新鲜,这也是凌娇为什么让妹妹挖一个小小养鱼池的原因,她刚刚在河塘中间,游到岸边的时候也花了点时间,这鱼出水的时间长,尾巴甩打的动作已经没有一开始来的激烈了,不过凌娇还是仔细地叮嘱了一句。   凌甜用力点头,将鲫鱼接到自己的手里。   “啪——”   原本还一扇一合用腮帮子吸着气,奄奄一息的鲫鱼一到凌甜的手里就和吃了十全大补丸似得,滑溜地让人根本抓不住,凌空一个飞条甩尾,冲着凌甜的脸蛋就是一尾巴,把人都甩蒙圈了。   爸妈只说长毛的不待见她,没说张鳞片的也爱欺负她啊!   凌甜眼睛瞪得圆溜溜的,捂着脸,整个人生观都不好了,不能杀鸡杀鸭,连活鱼似乎也很难对付的自己,将来还能成为优秀的大厨吗?   凌娇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一幕呢,当即也管不上那个犯了罪又靠着身子弹弹弹弹回塘子里的鲫鱼了,赶紧上岸抓开妹妹捂脸的手,看看她的脸有没有受伤,好在只有一层淡淡的红印子,到是没有被鱼鳞划伤的痕迹。   “要不咱们不摸鱼了?”凌娇想着妹妹这会估计心里不好受,委婉的提出自己的意见。   “不,要摸,要摸多多的。”凌甜龇了龇牙,她得吃更多的鲫鱼,报这甩脸之仇,她不能用手摸,大不了她等会去边上找几片大叶子,她就不信隔着叶子,那鱼还能狂暴起来。   红烧鲫鱼、糖醋鲫鱼、清炖鲫鱼、鲫鱼豆腐汤……这些日子她要和鲫鱼干上了。   *****   “秀梅,秀梅。”   海公公背着竹篓跑回了牛棚,这会功夫这里也没有旁人,但是他还是谨慎地把正在剁草料的兰秀梅给拉回了屋里,还把门给锁上了。   “干啥啊,一惊一乍的。”兰秀梅拍了拍衣服上沾到的草料,对着海大富问道。   “你还记得前些天咱们看见的那孩子吗,就是那个和太子殿下长得有七分相似的孩子?”海大富眼眶都红了,激动地哆嗦着。   “我听到那孩子在和别的孩子玩耍的时候说起泥叫叫了,就是以前在宫里我常给太子做的那小玩意儿,来到这儿大半年了,从来也没听过当地有这个玩具的,你说他是不是就是咱们的小太子。”   海大富原地打着转,高兴又焦虑,在快把兰姑姑给转晕的时候终于停止了打圈,抓着兰姑姑的手:“秀梅,你说咱们是不是得去和太子相认啊,咱们来这儿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太子来了多久了,刚来的时候慌不慌。”   “停下。”兰秀梅比起海公公那可稳重多了,她的心里同样也欣喜,可是想着他们现在的身份,一切都得从长计议。   说起海大富和兰秀梅,那都是可怜人。   海大富家里穷,六岁的时候就被爹妈送进了宫,净身做了太监,太监命贱,谁都瞧不起,海大富嘴拙老实,也不知道巴结那些老太监,认个干爹什么的,在宫里谁都能欺负他,后来好不容易时来运转,居然被调去了御花园伺候那些花花草草,这活虽然不轻松,可好歹时常能看到主子娘娘,有时是碰到那些娘娘心情好,还能得点赏赐。   海大富刚想着日子好过了呢,第一天上任就碰到得宠的淑妃和婉昭仪斗气,他就成了那个被撒气的,先是被淑妃的人掌嘴三十,又被婉昭仪令人拉下去打了五十个板子,那时候他虽然已经二十六了,可是因为吃的不好又常受欺负,身子骨弱,根本就禁不住那些板子,还是路过的皇后看不过眼把他给带回了懿坤宫。   海大富心里也明白,皇后或许只是为了打压两个宠妃的气焰才保下他这个不重要的人,在宫里树立自己的权威,可是对他而言,自己的命确确实实是皇后给救下的。   后来皇后母族被诬陷通敌造反,皇后惊慌之下难产,生下好不容易怀上的皇子后就撒手人寰,宫里的太监宫女人心惶惶,有点关系的都被别的宫要了去,海大富哪都没走,他得帮着皇后把小皇子好好的抚养长大,还这救命的恩情。   兰秀梅是内务府一个小佐领家的儿媳妇,在家时人唤三娘子,嫁人后都唤她徐兰氏,没有大名儿,出嫁第二年她就给夫家添了个儿子,可惜没立住,夫婿疼爱宠妾,加上那个宠妾给他生了庶长子和庶长女,干脆在皇后选乳娘的时候直接把她的名字给报了上去,好和那爱妾长长久久的做一家人。   那时候皇后势头盛,谁也没想到偌大的将军府就那么败了,皇后也难产而死了,夫家恨不得和她撇干净关系,生怕被牵连,直接一封休书送进了宫,徐兰氏也对那个夫家死了心,干脆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儿从此就唤兰秀梅,宫里的小宫女都叫她一声兰姑姑,踏踏实实地养育小太子,并且将对夭折的幼子的疼惜全都放在了小太子之上。   谁都知道皇后母族的案子有冤,可谁让大将军功高盖主,那兵权刺痛了皇帝的眼呢,母族有污的嫡子一出生就被封为太子,所有人都看得出来,那就是一个花架子,皇帝的不喜摆在明面上,立他做太子只是皇帝不想过早的抉择继位人,这太子迟早有一天是会被废掉的。   海公公和兰姑姑日盼夜盼,就想着皇上什么时候废了小太子,好让他们过上平稳的小日子,可没想到宫里的那些女人这般狠心,为了自己的儿子连从来就没有被皇帝多瞧过一样的假太子都不放过,在太子满六岁要入上书房的前一天晚上,一把大火将整座宫殿都烧了,饭里下了药,都睡得死沉死沉的,直到火烧到自己身上,硬生生地被疼醒,却注定也逃不过去了。   那时候海公公和兰姑姑就想,他们的小太子多怕疼,被火烧的时候该哭的多难过啊,就算让他们死,就不能选一个痛快点的死法吗。   等再一次恢复知觉,就已经在这奇怪的世界了,要不是原身的记忆一股脑传给了他们,恐怕早就露陷了。   海公公和兰姑姑都抱有一丝期待,他们都来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会不会小太子也跟着一块过来了,会不会也在这个小村庄里,因此两人从头到尾就没想着离开,而是偷偷摸摸在村子里寻摸,不过因为身份的关系,他们不能在村子里乱跑,都来了大半年了,人还没认清呢。   “快别哭了。”兰姑姑帮着海大富擦了擦眼泪,看着他流鼻涕有些嫌弃的把擦了一半的手帕给他,让他自己把鼻涕给拧了。   “咱们现在是什么身份,要是就这样找上去那不是给太子惹麻烦吗。”她一下子就否决了海大富刚刚的提议。   “那你说咋办呢?”海大富擦了擦鼻涕,红着眼看着兰秀梅问道。   “他们两夫妻不是还有许多许久没联系的朋友吗,我看这些关系都得找起来了,总得先把头上的帽子给摘了。”一开始因为想留在这个村子里,他们都没想过这件事,现在看来,还是得恢复正常身份才好。   “对对对。”海大富觉得秀梅说啥都对,光顾着点头了。   “你还没说太子现在怎么样啊,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受罪?”兰秀梅紧张的问道。   “好着呢,白白胖胖的,这一次应该摊到了一对好爹妈,你是没瞧见,他和村里那群孩子做一块玩,被那群小泥猴衬的就和小仙童似的。”   海大富笑的眉尾的皱纹都加深了,想着上一世小太子每天拉着他的手问父皇喜不喜欢他,心酸的同时又替小太子开心,这个世界或许还真来对了。   “咱们太子那当然长得好,不用人衬托那也是小仙童。”兰姑姑抹了抹眼睛,鼻音浓重地说道。   “对对对。”海大富跟个应声虫似得又应了几句,还拍了几下自己的嘴巴,怪自己说错了话。   “人呢,都跑哪去了,臭老九还想着偷懒呢!”外头传来了一声吼声,海大富和兰秀梅赶紧擦干眼泪,拿好家伙什走出去。   “刚刚落了点工具在屋里,正拿东西呢。”海大富话音温和,一点都没有成为改造犯的卑贱,他平心静气,眼神睿智又带着安抚力,让刚刚来巡查没见着人的村民都不好意思吼人了。   “以后动作麻利点,别磨磨蹭蹭的。”他嘟囔了一句又看着两人干了会儿活。   听说这老头以前是大学教授,怪不得看上去就和他们这些乡下人不一样,可大学教授又怎么样呢,现在还不是得听他们这些泥腿子的吩咐,那人晃了晃脑,背着手离开。   看着人走远了,海大富这才泄了气,让他这个太监每天端的和太傅一样,他也不适应啊,正如秀梅说的,赶紧脱了这层坏分子的皮,早日和太子相认才是正道。   两人心不在焉地干着活,心早就跑远了。 第19章 上学   “姐,咱们今天喝鱼汤吗?”   凌壮抬着脑袋看着自家二姐问道,在吃这条道上,他比较相信二姐姐。   “喝,现在来不及做了,等晚上喝。”凌甜雄赳赳气昂昂地看着大姐拿的那一串小杂鱼,都用搓好的草绳串着,时不时地弹一弹鱼尾,离水太久焉哒哒的,哪里有面对她时的凶悍。   实际上凌娇抓到的鱼也不算多,总共就五条,最大的那条也就巴掌大,这次摸鱼每个孩子都有点收获,那些过大的和过小的鱼即便抓到了也被孩子们重新放回河塘里了,村里的孩子都知道偶尔摸几条鱼可以,可要是摸多了或者摸了没长成的小鱼苗,会给家里带来麻烦的。   “家里的绿豆也泡的差不多了,等正午的时候咱们就喝绿豆汤,二姐给力多加一勺糖。”   凌壮本来听二姐说晚上才能喝鱼汤还有点小失望呢,现在听二姐说起喝绿豆汤的事,那点小失望顿时就跑没了,捂着嘴偷偷笑。   “姐,我刚刚演八路了,杀了好多鬼子和汉奸。”   “姐,我刚刚……”   凌壮小嘴吧嗒吧嗒地和两个姐姐说着刚刚自己的那些丰功伟绩,都是一些孩子的趣话,凌娇和凌甜谁也不觉得无聊幼稚,反倒听得津津有味,还是不是夸奖一句,如果小太子有尾巴,这时候应该甩得正欢了。   回到家,凌娇把打了个活结的草绳解开,将五条小杂鱼放到盛了水的盆子里,原本还奄奄一息的小鱼试探着在水盆里摆了摆尾,感受到了水源,一下子又生龙活虎了。   凌壮看着他们一张一合的鱼鳃觉得好玩,干脆自己搬了一条小马扎在那儿逗鱼玩。   “壮壮看着点,别让大鹅二鹅把鱼给吃了。”凌娇等会就要去帮妹妹生火了,就给弟弟找了个事做,小弟不是小妹,家里的两头看家鹅就是被他摸秃了毛都不会啄他,这一点凌娇很放心。   凌壮捏紧小拳头,看着几条活蹦乱跳的鱼觉得自己被赋予了重任,骄傲的心情溢于言表,眼睛瞪得圆溜溜地,看会鱼,又盯会儿鹅,好忙好忙的。   那边凌甜已经淘好绿豆了,大姐帮着升了火,她将清水倒入砂锅中等待烧开。   其实煮绿豆汤有个很简单的小窍门,第一遍滚水下锅,水量略多于绿豆,等到大火煮至汤水收干时,再加入滚水,把砂锅盖严,再焖煮二十分钟到三十分钟,然后掀开锅盖撇去上头的绿豆浮壳,再煮十几分钟,绿豆就开花酥烂了,用这种办法熬煮的绿豆汤,汤清色绿,至于甜度,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添加。   天热的时候来一碗冰镇的绿豆汤,是除了冰镇大西瓜外凌甜消暑的另一大法宝之一。   可惜现在没有冰箱,不过把煮好的绿豆汤放到水井里湃一下也是一样的,同样能达到冰凉的效果,还更天然环保了一点。   凌甜也是重生到小村庄里后才发现水井的好处的,尤其是天气热的时候,一早起来从水井里打上来一桶水,冰冰凉的,往脸上一泼,神清气爽,真是应了那句广告词,透心凉,心飞扬。   她想着即便以后一家人去了大城市,她也一定要买那种带小院的宅子,然后在宅子里再挖一口水井。   “小鹅鹅,你们不能吃鱼鱼知道么,鱼鱼是壮壮和父皇母后还有皇姐们一起吃的。”小太子已经闻到绿豆汤的香味了,他咽了咽口水看着蹲在自己身边的两头呆头鹅,忽略了嘴馋的自己,反倒将矛头指向了两头呆鹅。   “嘎嘎嘎——”   大鹅二鹅叫了一声,表示自己的无辜。   “你们就是撒娇我也不会把鱼鱼给你们吃的。”凌壮不开心了,他觉得自己的鹅鹅太不懂事了,不过想了想,他还是妥协了,“那等晚上妈妈杀鱼的时候,我把鱼鱼肚子里的内脏都给你们吃,所以你们要乖乖的,以后不要再欺负二皇姐了,不然我把那些东西都给花花它们吃。”   小太子歪了歪脑袋,想着以前家里吃鱼的时候爸妈似乎都会把鱼内脏挖出来喂家里的两头鹅,它们似乎也很爱吃,有时候两兄弟抢鱼泡泡,还互相啄来啄去,一点兄弟爱都没有。   他和皇姐就从来都不这样,真是嘴馋的鹅鹅。   “嘎嘎嘎——”这个人类幼崽又说一些听不懂的话了,大鹅二鹅互相帮着梳理鹅毛,没有搭理小太子的意思。   小太子觉得自己把两头不学好的鹅给说服了,松了口气,摸了摸小肚皮,所以他什么时候才能喝到绿豆汤啊,哎——   刚出锅的绿豆汤没有湃过冰冰凉凉的绿豆汤来的好喝,不过软糯沙甜的口感还是很不错的,凌甜盛了三碗绿豆汤出来,每碗的量不多,刚好就够尝尝味道,毕竟马上就到了饭点了,喝多了绿豆汤就吃不下饭了。   至于剩下的绿豆汤她则是盛到了锅子里,然后放到打水的水桶中,转动着水井上安装的滚轴,将水桶慢慢放下去,将手柄固定住,让水桶保持在一定的高度。   “甜。”   凌壮舀了一勺绿豆汤,因为他嗜甜的缘故,在他那小碗绿豆汤里凌甜特地多加了一点白糖,不过不敢加太多,怕坏牙齿。   三姐弟排排坐在堂屋外的台阶上,喝着甜滋滋的绿豆汤,心情比花儿还美好。   *****   “二嫂。”   万金枝正在忙着锄地呢,偶尔还要忙里偷闲,看看田边树荫下和一堆女人做手工活的小夫郎,防止他被那些荤素不忌的大娘占了便宜,正忙着呢,小姑子凌美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拿着一个锄头,光装样子不干活。   万金枝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她也没发烧啊,这就排除了自己头昏脑乱后神智错觉的毛病,又仰头看了看天际,太阳还是按照原有的轨迹挂在天上,也没出现打西边升起的奇观呢,这就奇了怪了,既然一切都正常,这小姑子凌美丽干啥拿那种讨好又肉麻的眼神看着她。   “美丽啊。”她呵呵笑了笑,心里有些犯怵,前两天这小姑子才被自己给得罪透了,按照以往的一贯经验,她估计得有两三个月不搭理她,直到她和国栋再次拿着东西去老宅为止,万金枝不怕横的就怕这种软的傻得,凌美丽讨好着过来,她到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她了。   “金枝,难得看你家小姑子上工,你可得好好教教她怎么种地啊。”旁边一垄地上正忙活的老大娘用脖子上挂着的湿帕子擦了擦脸,像是在说笑呢,可眼底那一丝鄙夷又骗不得人。   这凌家小闺女好吃懒做村子里谁不知道啊,以前你说要读书不干活大家也能理解,要是考上中专,能够分配一个工作,光宗耀祖,可她不是没考上吗,现在都回村里两三年了,吃家里的,用家里的,还和六七岁奶娃娃似得不上工,也不怪赵梅看不上她这个小姑子,谁家里有这样一个活祖宗都闹心。   不过这也是别人家的事,只要这凌美丽不成为她儿媳妇,那也就是闲聊时被谈起的一个糟心人物罢了,这要是成了自己的儿媳,那可得被活活气死了。   凌美丽还不知道自己在村里这些大婶大娘心里的形象呢,在她看来自己条件出众,初中文凭,长得漂亮,小哥还是吃国粮的,乡下那群泥腿子可配不上她。   “二嫂,我想问你件事。”凌美丽没听出来那个大娘话底的意思,不过对方的表情她还是能看懂几分的,那些没文化的大妈吃饱了没事干专说别人的闲话,还不是眼红她比她们的闺女都出色,只可惜啊,就是再眼红,她都不会嫁给她们的那些没出息的儿子的。   凌美丽睨了一旁的大娘一眼,丝毫没有和她搭话的意思,反倒怕自己等会要问的事被这群嘴上没把门的人听了去,还刻意又往万金枝身边凑了凑,想在她耳边说悄悄话。   “女女授受不亲。”   万金枝被她这动作唬了一跳,往边上倒退了好几步,在凌国的时候她知道有一些女郎有断袖分桃之癖,尤其是南边的世家贵族女郎,甚至以结契姐妹为风流雅士,在万金枝看来,粗壮结实的女郎哪有娇娇软软的哥儿来的讨人喜欢呢。   不过人家有那个喜好万金枝不反对,只是她绝对是笔笔直的,一颗红心向国栋,月亮代表她的心。   “二嫂你干嘛是,我问你事呢。”凌美丽正要发脾气,又想着自己的来意,刚要出口的质问就变成了撒娇地嗔怪,还矫情地跺了跺脚,看的万金枝一阵恶寒。   原来是有求于她啊,万金枝心里松了口气,她还真挺怕凌美丽一时想不开,对她这个二嫂出手呢。   “有啥事你就说呗。”万金枝没停下手上的活,让凌美丽接着说她刚刚要说的事,凌美丽也看出来万金枝似乎不喜欢她近身,只是往她身边稍微凑了凑,努力压低声音,不让其他人听见。   “二嫂,你和知青那儿是不是很熟啊?”她红着脸,原本这些事她都是想像她妈大听的,可谁让徐爱娟心里就装着那个警铃,生怕闺女和没出息的知青走太近,她敲边鼓地问了一个问题,就引来了她妈的警觉,反倒被拷问了一顿,凌美丽心里头烦,就干脆找了一个询问的目标。   二嫂万金枝时常被队长派去帮知青干活,对那些知青一定是了解的,再说了二哥家和家里基本上不来往,她也不用担心二嫂和大嫂似的跟她妈告状。   “熟,怎么不熟?”万金枝想也不想地回答,那些可都是给她送票送钱的好孩子啊,“怎么,你看上哪个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万金枝想不出能让这傲慢的小姑子放低身段来找她的其他理由,只是那些好孩子和凌美丽……她觉得自己还是不能做那些缺德的事。   “二嫂你轻点声。”凌美丽紧张的往边上看了一圈,大伙儿都认真地干活呢,就是刚刚暗讽过她的那个大娘都已经跑另一边和熟人边聊天边干活去了,这才松了口气。   她还不知道自家二嫂已经嫌弃了她一通,觉得她配不上那些好孩子呢,羞羞答答地将自己看中的那个人朝万金枝问道。   “我上次碰巧在路上遇到了知青队的罗贯青同志,他人还挺不错的。”就这么一句话,没有下文了。   即便自信如凌美丽,那也是有女儿家的矜持的,现在虽然都在鼓吹自由恋爱,可是乡下地界能够自由恋爱的终究还是少数,几乎都是父母看对眼了,孩子再见一面,只要不是丑的见不得人,能干活的,这婚事就算定下了,凌美丽总不可能直接大声嚷嚷自己看中了那个罗贯青吧,女孩子上赶着追男青年,那多掉价啊。   “是挺不错的。”   万金枝没想到这小姑子还挺有眼光,罗同志是优秀啊,给钱给票的好孩子里他是最积极的那一个。   就这样没了?凌美丽期待地看了看自家二嫂,难道就没有别的补充了?   比如对方的学历,他爸妈是干啥的,家里还有几个兄弟姐妹,挣多少钱,在城里的房子有多大,父母有没有关系把他弄回城里去,光是挺不错的几个字就把她打发了?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侧耳听。晴天响雷敲金鼓,大海扬波作和声 。”大队部的广播站播放起了英雄赞歌,声音如雷,只是大队部的播放设备太落后了,就是喇叭对着收音机播放,略显刺耳,还带着一阵沙沙声。   不过在村里人看来那就是难得的享受,不少人还都跟着曲调哼了起来。   “到饭点了,赶紧回家吃饭去了。”   大伙都放下了手上的活,这广播一响,就说明早上的工时结束了,谁也不想多干活啊,要好的妇女凑成对三三两两离开,粗莽的村里汉子则是光着膀子,吼着歌扛着自己和媳妇的锄头离开。   凌美丽还没问到自己想要问的问题呢,暗恼刚刚在别处磨蹭太久,浪费了时间。   “金枝,回家吃饭去了。”   凌国栋挎着小竹篮,里头是他一早上糊好的火柴盒,这些都是按件数计工分的。   “诶,来了。”万金枝冲自家夫郎招了招手,也不耐烦应付小姑子了。   “你哥喊我回家吃饭呢,罗同志是个好同志,不用你和二嫂再说一遍了。”说罢就和脚底抹油似得,扛起锄头就跑。   “小妹找你啥事啊?”凌国栋看着在田里发疯似得蹦蹦跳跳的妹子朝着媳妇好奇的问道。   “谁知道呢,好像是想吃鹅肉了吧。”万金枝随意地回答道。   “什么,她是盯上咱们家的大鹅二鹅了?”   凌国栋惊讶地说道,老宅子里就养了鸡鸭,可没养鹅,实际上整个村子里养鹅的人本来就不多,因为鹅的食量大,比其他小牲畜都会吃,不如养鸡鸭来的划算,凌国栋家的那两头呆头鹅都已经养了快两年了,几乎是当看家鹅养的,自家人都舍不得吃呢,她那个妹子好意思开口要吃他们家的鹅。   万金枝也没想到自己话里的歧义让丈夫想到别的地方去了,挠了挠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管他呢,反正都是天鹅,就让小夫郎误会去吧。   *****   “有贵叔,那件事还真是麻烦你了。”万金枝拎着一个竹筐到了老队长汪有贵的家里。   “来就来呗,还拎那么多东西。”有贵嫂眼睛直往万金枝拿来的那筐东西上头瞟,只是没有自家老头开口发话,她就不好意思接。   说实话,人家生产队的大队长一个个都富得流油,这年头干啥事不需要大队长开证明啊,养鸡养鸭要证明,想进趟城要证明,偶尔得了什么忍不得的大病要证明,其他队的大队长都把着这一点,反正求他办事总得给点好处,几个鸡蛋几毛钱,这家产就厚实起来了,就他们家这个老憨牛,啥都不开口要,白白浪费他坐的这个位置。   “那就是件小事,不过叔也不和你客气了。”   汪有贵看出了自家媳妇的小怨怼,不过这一次他还真没开口让她媳妇把东西退回去,实际上汪有贵也不是绝对清廉的,那些家里条件好的托他办事给的辛苦费他也是收的,可这不要结合实际条件吗,总不能村里那些孤儿寡母的想要养只鸡养只鸭他还死扣着不给养,非逼着人家给好处,那是丧良心。   反正汪有贵做事有自己的原则,这也是村里人都服他的缘故。   “诶。”有贵嫂乐的牙花子都露出来了,不好意思的接过万金枝递过来的竹筐,嘴里还客气了一句:“咱们两家那都什么关系了,不过金枝啊,大妮儿到年纪了送去上学倒是不错,二妮儿才六岁为啥那么赶得也送她上学,两个闺女都上学去了,你家壮壮咋办啊?”   口号都宣传男女平等,可是在村里人看来还是不一样的,女人能干也就七八个工分,男人可有十一个,万金枝这只特例不在讨论的范围内,再说了泼出去的女儿嫁出去的水,尤其是嫁的远的,几年都不一定会来一趟,那就是给人家养的。   照有贵婶看啊,万金枝好不容易才生出了一个儿子,还不得当眼珠子护着啊,两个姐姐还念什么书,看好弟弟才是正经事。   “上次落水的事我和孩她爸都吓到了,送两个孩子去学校总是安全了些,至于壮壮,平日里可以托王婶子照看,现在天也不那么热了,直接带去田边让国栋看着也是一样的,再说了,壮壮现在也三岁了,一眨眼离六岁也不远了,到时候姐弟一起上学,还有个伴。”   万金枝想也不想地说道,在她们那个朝代哥儿都是不能上学堂的,现在有那么好的机会,她得帮着儿子好好珍惜。   “中,到时候你再来找你有贵叔,就别拎这些东西了,生分。”有贵婶言不由衷地说道,这次万金枝送礼就是为了感谢汪有贵帮着把还没到年纪的小闺女塞进了镇上的红旗小学,等到凌壮六岁要念书,还得再来托一次关系,毕竟上头有规定,孩子满八岁才能念书呢。   等把人送走了,有贵婶迫不及待地揭开了竹筐上头的布盖子。   “这金枝出手就是大气,这肉分量可不小,起码有五两吧,还都是肥的,晚上能给孩子做一碗油梭子,正好家里的菜油也快见底了,猪肉炒菜香,真是缺什么来什么。”   有贵嫂嘴里赞叹,对万金枝的好感更加深了几分,旁人托她男人办事可从来不会送这样的礼物,还不是吃准了她老头好说话。   “这是毛巾吧,忒软和了,我和老大媳妇去县城的时候才百货商店看到过,要五毛钱一条呢,这条上头还有花儿,估计得更贵一些。”   有贵婶啧啧称赞,拿着那帕子就不肯撒手,大孙子马上就到找对象的年纪了,要是到时候聘礼上添这么条漂亮毛巾,那多长脸啊,即便心里也喜欢,她终究还是好好折叠起来,藏到了自己陪嫁的樟木箱子里。   “老头子,你说这金枝咋那么能啊?”她心里有些好奇,这万金枝能干,一人顶好几个壮劳力,可再厉害也就比那些男人多领几个工分,看他们家的日子,却比一般家里有好几个壮劳力的人家过得宽裕,这就让人有点想不通了。   “人家日子过得好那是人家的本事,你就看吧,有凌有田两口子后悔的呢。”   汪有贵吧嗒吧嗒抽了两口旱烟,眼神有些神秘。   “就知道卖关子。”有贵婶嘀咕了两句,也没管老头子又抽旱烟的事,喜滋滋的将竹筐里剩下的东西拿去了灶房,这可是金贵的肉啊,她得藏好了不被那些嘴馋的偷吃喽。   *****   日子一天天的过,村里风平浪静的,不过在小学开学的前些日子,还是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反正对村里人来说,冲击还是蛮大的。   “队长,你说海老头老两口也平反了?”村里消息灵通地趁着干活的时候朝汪有贵打听道。   “嗯,当初他们被上缴的那些信件确认没有通敌叛国的信息,又有人帮他们活动关系,自然就平反了。”近一两年这样的事发生不少,光是塘石村就好几例,汪有贵早就见怪不怪了。   “那他们真不打算回去了?”   平反的事这些年多了,村里人也不奇怪,他们奇怪的是听说这两位老教授都不打算回城了,而是选择留在了红旗小学里,当起了小学老师,据说一开学就要去上任了。   这不是脑子有病吗,听说大学里的教授一个月工资有六七十呢,这还不算其他补贴,他们这破小学的老师一个月也就十五块钱,因为是村小学,还没有其他津贴,他们就想不明白了,这两个老教授放着前途不要,死拧着要留下的原因。   “人家觉得咱们生产队的社员对他们好,没像其他生产队那样迫害那些下放的知识分子,特地留下来报恩,你们觉得奇怪,那是你们思想觉悟不够。”   汪有贵心里也纳闷呢,不过为了大队长的尊严,这点纳闷是绝对不能表现出来的,再说了人家显然是真心想留下,连地基都和他申请好了,准备在万金枝家附近的那块空地上盖房子,完全就是在村里扎根的意思了。   本来户口不是挂在村里的是不能申请宅基地的,不过那不是特事特办吗,而且房子建了,这地还是国家的,是村里的,和两位老人是没有关系的。   “好家伙,那咱们家孩子不就成了教授的学生了吗?”正好孩子今年上学的村里人激动了,这说出去多有面子啊,没准被老教授教一教,他们家也能出个工农兵大学生了。   反正虽然心里奇怪,对于老两口选择留下来这件事村里人还是开心居多的,所以一开始建房子,所有得空的人都来帮忙了,争取在他们面前留下点好印象,好给自己的孩子开小灶呢。   作为两个孩子都在今年秋天要上学的好妈妈万金枝,她也是这么想的,心里还琢磨着人家都拍马屁去了,她得拍什么样的马屁才能清新脱俗不落于俗套呢,却不知道只要把自家萌萌哒的小儿子往两位两人面前一摆,那就比什么马屁都管用。 第20章 流言   自从海大富和兰秀梅平反后,村里人都改变了对他们的态度,不再一口一个海老头兰老婆子了,尊称两人为教授,只是老两口觉得这样不好,现在他们也不是教授了,后来各自退了一步,就和对待村里的老头老太太一样,称呼他们为海叔兰婶。   塘石村有个聪明的汪有贵做大队长,之前文革最厉害的时候他都不许村民放下地里的活搞什么革命运动,每次也就上头有要求了,才会让几个被下放的改造犯写一份认罪书,其他时候该干啥干啥,除了住的地方比别人差了一点,干的活脏了些累了些,实际上和村里人也没什么区别,比起被送去其他地方,日日夜夜被批斗的同伴,来到塘石村的这批人已经是极其幸运的了。   不过即便这样,作为那些年坏分子的代表,村里人就算不往死里糟践他们,也不会说有多亲近,几乎都是避着他们的,生怕走得近了,受到牵连。   以前爱答不理的现在人家得势了又凑过去,村里的男人女人也不是都那么厚脸皮的,自然就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好在人家海教授夫妇俩都是文化人,性子好,大方宽容,一点都不计较那些年的事,相处起来一点毛病都没有,倒是让村里人更高看他们一眼了。   “金枝,你也来帮着海叔建房子呢。”   一群人都在队里给老两口划的宅基地上头忙活呢,挖土打地基,女人们拉家常,偶尔在男人不称手的时候帮一会儿忙,刚刚他们还想着这海教授夫妇俩以后就要和万金枝成邻居了,对方应该会来帮忙吧,这人果然禁不起念叨,说曹操曹操到。   “嗯,海叔兰婶,以后大伙都是邻居了,有啥要帮忙的只管来找我,干别的事我不行,砍柴挑水的力气还是有一把的。”   万金枝想啊,以后他们就是邻居了,海老师两口子都有一把年纪了,柴火或许村里分的够用,可是水就不成了,他们似乎也没有打水井的意思,到时候自己每天挑水把他们的水缸给打满,这不就是投其所好了吗,她怎么就那么聪明呢。   “就是,千万别跟我们客气,你们这自留地侍弄好了估计还得一段时间,这些日子想吃什么新鲜的蔬菜了就来我们地里摘,都是新鲜水嫩的。”   凌国栋就怕两个老人太客气,他们要是客气了,自己怎么好意思开口让人家在学校里多照顾照顾自家的两个闺女呢。   “不跟你们客气。”海大富巴不得不建房子直接住到凌老二家去呢,他客套了几句眼神不住地往夫妻俩身后瞧,只是啥也没瞧见,忍不住有点失望。   “听王大姐说你们家三个孩子呢,怎么也没带过来。”他身在自家宅基地,心却早已经跑隔壁的凌家去了,竖起耳朵就想着听隔壁的动静,可他也不是属兔子的,那么远一段距离怎么听得见。   秀梅说让他克制点,别跟大尾巴狼似的到时候引起凌国栋夫妻的怀疑,可他就是控制不住啊。   “三儿孩子午睡呢。”万金枝已经撸起袖管跟着一群男人一块干活去了,她的力气大,人家一锄头铲一铲子的土,她也是一铲子,只是她的一铲子足足抵上人家的四五倍,扑哧扑哧几下,一个角落就挖完了。   “午睡啊,午睡好,都长身体呢。”兰秀梅在一旁接腔,不住的点头。   这些日子她也悄悄的去看了小太子,白白胖胖的,比当初在皇宫里还养的好,尤其那性子比以前更活泼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是在笑,可想而知在这个新的家庭里他有多开心。   “以后都成邻居了,等房子建成后你们干脆就把三孩子都放我这儿来,你们都要上工,我们两个老的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可干,听说你们家两个年长的姑娘都要准备开学了,我们还能帮着辅导辅导。”   兰秀梅把房子选在万金枝家的边上打的就是这个主意,一来二去的感情处上了,不就能顺理成章地和小太子相认了吗。   凌国栋摸不准两位老人是客气还是真有这意思,还真有那么好的事?   “我们两个老的情况你们大伙也都知道,那个不孝子早就和我们断绝关系了,都一把年纪了,家里就我们两口人实在是寂寞,我们不嫌孩子吵闹,蹦蹦跳跳的还更热闹呢,你们放心,三个孩子我们保证会帮你看的好好的。”   海大富算是把在深宫里磨炼的演技都用上了,尤其是在讲前半段原身的故事的时候,听者伤心,闻者落泪,恨不得帮他讨伐他那个白眼狼的儿子,在有了前头的解释后,他跟凌国栋夫妇俩提的要求就很容易理解了,上了年纪的人自然都是希望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可谁让他们没有儿孙福,这么一来照顾人家家里可爱懂事的孩子也是一样的,至少日子不会那么寂寞了。   这样的好事怎么就没有轮到他们的头上,边上帮着干活的人都恨不得万金枝夫妇俩赶紧拒绝,然后把自己家的小崽子推上去,尤其那些同样住在附近的人家,要不是拉不下脸开口,都想直接问了,能不能看顾凌老二家的孩子的时候顺道帮着他们一块把孩子给看了。   两个大学教授在一块教呢,还怕自己的孩子不出息?   只可惜万金枝和凌国栋也不是个傻的,他们本来就是冲着两个老人来的,哪会有拒绝的道理,当即就应下来了。   “海叔兰婶,你们的房子还没建好呢,干脆这些天先来我家应付些日子吧,大妮儿他们三姐弟现在睡一屋,原本给壮壮备着的那间屋子还空着,炕床柜子一应俱全,每天吃饭也就多两副碗筷的事,正好我们俩厚着脸皮,也请你们在我们上工的时候看着三孩子。”   万金枝灵机一动,想着什么能比住一块更加容易培养感情的呢,大学教授,搁以前那就是皇女们的太傅,这样的人物给她俩闺女上课,她还赚了。   “这怎么好意思。”   海大富控制住很想按下的脑袋,意思意思客气了一番,实际上心里的那个海公公都快咆哮了,生怕自己这么一客气,对方就再也不提这个话题了。   住到凌家去呢,每天和小太子同住同眠,还有比这更让公公高兴的事吗?   “有啥不好意思的,起个屋子也就大半个月的功夫,您老帮我看孩子说起来还是我赚了呢。”   万金枝还是很上道的,赶紧又追了一句。   海大富和兰秀梅本来就有这个心,这时候哪里还会再推辞呢。   “这些日子恐怕要麻烦大家了,等上梁那天,家里摆宴,好好感谢大家一顿。”兰秀梅也没光顾着和凌家凑近关系,而忽略了其他来帮忙的人:“这些是我们以前的朋友寄过来的糖果,拿给孩子们吃,甜甜嘴。”   说着她拿出一盒铁罐装的糖果,每个来帮忙的人都塞了一把,这糖果和供销社卖的可完全不一样,上头写的文字大家也都没看过,每一粒糖果都用糖纸包的漂漂亮亮的,老高级了。   村里建房子是不兴给工钱的,给钱那就犯错误了,多数都是在房子上梁那天请客吃一顿饭,客气点的,就把饭菜弄得丰盛一点,再大方点的,包点糖果糕点,算是谢礼。   海大富夫妇俩拿出来的糖果让大伙很满意,刚刚因为他们只喊了万金枝家的孩子也不觉得难受了,毕竟人家之后就是邻居了,两位老人想着和能干的万金枝搞好关系,那也是理所当然的,没什么好嫉妒的。   也有极少数心眼多的,开始盘算起了老两口的身家。   听说这些被平反的人当初收没的财产都是会归还的,这老两口当了那多年的教授,家底一定不会薄,就算被上头扣了一些,被那个不孝的儿子拿了一些,对于他们这些地里刨食的来说还是一笔巨款,再者听说被平反的这些老干部能按照劳改前的工作补偿一笔工资,这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两夫妻现在可都是富得流油的人了。   村里人还是很倾向于上头的两个猜测的,反正他们肯定有钱,不然也不会选择留在村子里当啥小学老师,就领一个月十五块钱的工资。   如果相处的时间久了,老两口真的拿凌老二家的几个孩子当亲孙女亲孙子看了,以后那些钱岂不是都是他们的了?   这么想也不对,人家还有儿子呢,就算儿子再不孝,跟他们断绝了关系,以后哭着求上来了当爹娘的还能狠下心不认,还有亲孙女亲孙子,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稍稍在两个老人面前卖一下乖,再哭几声,他们还真能忍心连孙子孙女都不认,把钱财都留给外姓人?这似乎也说不太过去。   那些人想啊想啊,还是觉得没准也有那万一呢,这样的好事不能被凌老二家抢了先,以后多让自家的崽子来他们面前晃一晃,没准就合了他们的眼缘呢,这样的人物手里随便漏一点东西,都足够他们几个月的嚼用了。   凌国栋夫妻俩根本就没想那么多,要是他们知道村里人的想法,估计会直接回问一句——老两口的钱多吗?够买几个手表几台电视机?那点钱,他们自己也能给孩子挣过来。   万金枝和凌国栋的坦荡让深谙人心叵测的海公公兰姑姑更加放心了,也坚定了他们暂时不和小太子相认,让他快快乐乐的重新生活的主意。   *****   “哼——啊啊啊啊——”   凌美丽一回家又是甩门又是踢凳子的,难得的农闲日子,赵梅待在自己的房里,听那活祖宗又发脾气了,拿着棉花捂住耳朵,撇了撇嘴接着帮男人缝补冬天的棉袄。   这天冷起来可快着呢,之后没有太多的空闲时候,她得趁现在把家里过冬的衣服都补好了,隔山差五的拿出去晒晒,把里头已经有些硬的棉花块给晒软乎了。   人家家里的小姑子一个比一个勤劳能干,就是自己还没出嫁的时候,劈柴煮饭喂鸡喂鸭那都是做顺手的,嫂子们要上工,她就包办哥哥弟弟家里所有要洗的衣服,还得帮着看侄子侄女,怎么就到了他们老凌家,一切都不一样了,还得她这个嫂子上赶着伺候小姑子。   赵梅咬断绣线,心里气不打一处来。   “我的小心肝儿诶,你又闹什么脾气啊?”徐爱娟就打了个盹儿,听到外头又闹腾了,还是闺女的声音,把脾气往底下压,套上衣裳掀开竹帘走了出来。   “还不是我那二嫂子。”凌美丽想着前些天在二嫂那什么都问出来,反而白上了一天工,累的她手疼脚酸就来气。   “你又去招惹她了?”徐爱娟就纳闷了,明知道万金枝这二嫂不好惹,小闺女怎么就总是想不明白往她身上撞呢。   “什么叫我去招惹她,妈,你知道她和我二哥做了什么好事吗,说出来我怕你和爸都得被气死。”凌美丽委屈地看着她妈,怎么话从她妈嘴里出来,倒像是她惹麻烦一样呢。   “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不记不记,大吉大利。”徐老太难得在宝贝闺女的背上狠狠拍了一下,双手合十朝着四方神拜了拜,生怕闺女那不吉利的话应验了。   凌美丽没想到她妈就抓了那个字眼,没把她真正要表达的意思给听明白,赶紧又跟了一句:“咱们家里还吃糠咽菜呢,我二哥二嫂倒好,还养上人家家里的老头老太太了,有那闲钱闲粮,怎么就不来孝敬妈你呢,我看他就是不拿自己当凌家的孩子,当你的儿子。”   上次上工她没从万金枝嘴里问出点什么事,这些日子就满村的转,找自己当初的那些玩伴聊天,实际上从上初中之后她就觉得自己和那些村姑不是一个道上的人,已经很少跟她们说话了,这次要不是为了打探消息,她也不会纡尊降贵的和那些已经嫁了人,估计后半辈子都庸庸碌碌的女人扯上关系。   海大富两口子搬去了二哥家,这就是她刚刚在和那些人闲聊的时候打听来的,她们眼底的幸灾乐祸别提多让她不好受了。   “你说明白点,妈不懂你的意思?”徐爱娟都糊涂了,怎么自家老二就养上别人的爹妈了。   凌美丽心急地将自己打听来的事详细的说了一遍,重点讲述了自家二哥猴精,觊觎海大富两口子的钱,准备把他们当爹妈奉养了。   其实这存粹就是那些眼红的人瞎说的,可谁让凌美丽看不上二哥一家呢,别人说的再难听她也信。   “原来就这儿啊。”   徐爱娟放心了,打了个哈欠就准备回屋睡觉去了。   “妈,你怎么就不气呢?”凌美丽拉住老太太的袖子,这时候她不是该和自己同仇敌忾,然后讨伐二哥一家的吗?   “有啥好气的,你二哥要是能有本事把老头老太太的钱给哄过来,那便宜的还不是咱们凌家的种,又不是让人白吃白喝去了。”   徐爱娟倒是真没什么好生气的,“你也别想那么多了,上次你小哥说了会帮你活动关系,也不知道怎么样了,等你成了工人,妈就跟着你享福了,还用得着眼红你二哥家那点东西。”   她慈爱的摸了摸闺女的脸,将原本愤怒的凌美丽稍稍安抚了下来。   “小哥小哥,自从他娶了那个女人,都不把咱们这些兄弟姐妹放在心里了,让他做的事他还不知道做没做呢,与其当个临时工,我还不如找个好男人嫁了,一样让妈享福。”凌美丽的眼珠子乌溜溜地转了一通,不知想到了什么,对着徐老太娇羞地说道。   “你放心,妈都记在心上呢。”两手准备都要有,徐爱娟也没全然把闺女的幸福寄托在食品厂临时工这条道上。   “妈……”凌美丽想提提罗贯青的事,可是想到她妈对知青的反感,还是没开口,“我累了,等大嫂做好饭你再叫我。”然后直接溜回了自己的屋,想着从别人口中打听来的罗家的情况,扑在炕上,裹着薄被转了好几圈。   徐爱娟没怀疑闺女刚刚那丝不对劲,只当提起婚事小女儿娇羞呢,她伸了伸懒腰,走到大儿子的房门外,敲了敲房门,吩咐大儿媳妇晚上做饭的时候多蒸一个白煮蛋给闺女补身子,然后打着哈欠又回去睡觉去了。   赵梅手中的针线重重刺到针线包里,她重重吐了好几口气,眼里满是不甘和厌恶。   这小姑子真真是比二弟妹和她娘家几个嫂子讨厌千百倍的人物,什么时候能把这祸害嫁出去,她逢年过节偷偷给老天爷多上三炷香。   不过对方刚刚的那些话她还是忍不住拿下塞耳朵的棉花偷听全了,如果海老头夫妇真那么有钱,凭啥就便宜老二一家子啊,她的坤儿和春儿那么活泼可爱,一定也能讨两个老人的开心。   她心里开始盘算起来,该用什么样的借口把儿子也往两个老人身边推了。 第21章 送礼(捉虫)   “娇娇,甜甜,壮壮,快出来接客人了。”   万金枝帮忙,把海大富老两口的那几袋行礼都抗在自己肩上,在还没进院子的时候就敞开嗓子大吼了一声,凌国栋似乎对这样的场景司空见惯,就只有从古代来的海公公和兰姑姑觉得听起来有些别扭。   去掉那个人字,不就是一些话本子里偶尔会看到的青楼老鸨让姑娘们出来接客的话吗。两人摇了摇头,甩掉那一脑袋的废料,略带着激动地看着房门。   “妈妈。”   小太子是第一个跑出来,不知道刚刚在屋里和姐姐玩了什么游戏,脸蛋红扑扑的额头还冒着汗,看到海大富和兰秀梅两个陌生人,有些羞怯地抱着亲妈的大腿藏到了她的身后,斜歪出一个脑袋看了看这两个神色和善的老人,轻轻换了声爷爷奶奶好。   凌娇和凌甜两个老黄瓜刷绿漆的成年人比起弟弟来肯定稳重了不少,也不会像他那么冒失,虽然好奇突然出现在家里的两位老人,还是很友好地打了声招呼。   海公公和兰姑姑在小太子喊爷爷奶奶的时候腿都快软了,这不是一下子把他们的辈分变成太上皇和皇太后了吗,这怎么当得,差点腿一软就要跪下了,好在凌娇和凌甜后头的那声叫唤制止了两人的动作,意识到他们现在已经不在那个封建的朝代了。   海公公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握住,防止看到小太子得意忘形,这兰花指又不自觉的翘起来了。   压抑自己的天性,对海公公而言真的好艰难的。   “几个孩子长得真好,一看就是聪明的孩子。”兰姑姑挺沉稳一人现在也有些端不住了,要不是第一次见面,都想直接上手了。   对于家长来说没什么比夸赞他们的孩子更好的赞美了,尤其是万金枝和凌国栋这两个孩子奴,就和大夏天吃了一整个冰镇西瓜似的,身后要是有尾巴现在应该已经晃成一道残影了。   “娇娇、甜甜、壮壮。接下去一段时间你们海爷爷和兰奶奶就住咱们家了,他们的房子就在咱们隔壁,等新房子修好了爷爷奶奶就会搬去隔壁住。”   凌国栋对着几个孩子介绍:“尤其是娇娇甜甜,你们上小学后,海爷爷和兰奶奶就在你们小学教书,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和爷爷奶奶请教。”   虽然现在还没有那个概念,可是凌国栋已经很了解什么叫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了,谁家的孩子那么牛,刚开始念小学就已经有两个老教授做私人家教了。   听了爸妈的介绍,凌娇忍不住仔细看了看两位老人,说实话,另一个世界的她对这两位老人一点印象都没有,翻遍了曾经的记忆,根本找不出关于两人的任何回忆。   爸妈都变了,再多出两个不认识的老人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娇娇、甜甜,这名字取得也好,这是爷爷奶奶给你们姐妹准备的小礼物。”兰姑姑蹲下身,从随身拎着的小行囊里拿出两条小手绢,凌娇的那条帕子上绣着一个憨态可掬正在偷桃的猴子,凌甜那条帕子上绣着一条趴在草地上睡懒觉的小狗,正好猴子和狗就是两姐妹的生肖。   图案活灵活现,绣工精致夺目,帕子里的小动物仿佛随时都要蹦出来似得,让人爱不释手。   凌甜想着这样的帕子肯定不可能是在供销社或是百货商店买的,很有可能就是面前这个温柔的老太太绣的,虽然她并不太懂怎样评价绣工的好坏,可是光凭她自己的眼光,这水平比起她以前参观博物馆的时候看到的皇帝后妃衣服上的刺绣也是不差的。   凌娇在这方面比妹妹懂得更多了一些,后世她发家靠的是批发服装,在有了一定的资金后,就自己开办了工厂,开始创立品牌,其中有一系类是专门针对中高端私人订制的,为此她奔波各地找了不少优秀的绣娘,眼前这块帕子透露出来的水平,远远超过了她当初高薪聘请的绣娘。   凌壮眼巴巴地看着两个姐姐都有礼物,想着怎么就没有他呢,难道是他长得太小只了那个奶奶把他给漏了?   两只脚挪啊挪,松开抱着妈妈的双手,慢慢地挪到了两个姐姐的边上,眨巴着眼睛,就差直接对兰姑姑说看我看我了。   他这个动作兰秀梅怎么会看不见呢,忍住想要抹泪的冲动,老太太从包里又拿出了一双牛头鞋,原本威猛坚毅的牛的形象在老太太的手下变得憨态可掬,尤其是那两个小犄角,从鞋尖处冒出来,别提多可爱了,完全就是虎头鞋的改良版。   而凌壮的生肖正好是属牛的,不论是这个世界还是在另一个朝代。   她还记得以前皇宫年宴,那是小太子一年到头为数不多的能够见到皇上的日子,作为皇帝,同时也作为几个皇子的父皇,皇上会难得和蔼一些,虽然多数皇子还未到上上书房的年纪,可是也已经开始启蒙,这时候皇上就会当着所有大臣后妃的面考察几位皇子,回答的好的有赏,回答的不好的也不会受批评。   兰姑姑和海公公的身份并不能随太子去参加年宴,只能偷偷躲在远处看,每到那一天,他们就看着太子期待地看着皇上,可是皇上抽查了大皇子,二皇子……甚至是三岁的六皇子,唯独漏下太子一人,他们看着太子的眼神从亮闪闪的,到逐渐失望,小小一人坐在除皇上之外最高的位置,却落寞的被隔离在喧闹的宴会之外。   两个忠心的老仆没法告诉太子,你只是皇上拎出来不想早早确立继承人的幌子,也没法告诉他,他崇敬的父皇厌恶他的外族,厌恶他的母妃,连带着他也是被厌恶的存在。   两人只能一次次看着太子日日准备,却在皇上的寿宴,年末的宫宴上一次次失望,虽然这个想法有点大不敬,可是两位老仆却是真的有点恨上了那个至高无上的皇帝,那么好的孩子,放在别的人家恨不得日日夜夜被捧在手心里,他们不信皇帝看不见,只是他的心是石头做的,在炙热的期待都融不化罢了。   “喜欢吗?”兰姑姑试探地开口,前些天凌国栋刚带着小儿子去村头王大爷家剃了个头,大光头,只留下后脑勺袁大头大小的一撮头发,编了个辫子用红绳绑着。她伸手摸了摸小太子的脑袋,隐隐的刺刺的一层头发,叫兰姑姑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忍住将人搂在怀里的冲动。   “喜、喜欢。”   凌壮咧着嘴,仰起脑袋好奇的看了眼眼前的老奶奶,以前乳母也给他做过长了牛角的鞋子,皇宫里没有牛,可是乳母说了,牛是比老虎狮子黑熊还要勇猛的猛兽,壵壵是属牛的,一定会和牛一样强壮。   直到现在凌壮还一直坚定的相信当初兰姑姑哄他的话,他在皇宫里的百兽园看到过被锁在铁笼中的狮虎,现在又常常能见到在地里耕作的老黄牛,老黄牛长得可比狮子老虎壮多了,一个顶三个,在他心里,战斗力和体型是成正比的,所以他坚信,只要自己好好吃饭乖乖睡觉,早晚有一天他能和大黄牛一样强壮。   到时候他就能开疆扩土,帮父皇把江山抢回来了。   小太子的思路又飞远了,万金枝和凌国栋到是有些好奇,两个老人是怎么提前准备好这么恰当的礼物的,明明接他们过来住是临时起意啊?   不过人家是教授,能当教授的那必须是脑子特别好使的,人家或许就是能有办法知道呢?文盲万金枝和半文盲凌国栋对于学者有着盲目的信任,自觉给对方找了个借口。   至于凌娇和凌甜,她们自以为是父母早就和眼前的这两位老人商量好了搬过来住的事,对对方拿出了这样的礼物除了好奇,没有一点怀疑。   因为一家子都不在意,海公公和兰姑姑两人编造的借口都没派上用场,不知道该说他们运气太好,还是这一家子都太没心没肺了。   从这天起,两人算是顺利打进了凌家内部,逐渐开始填补替代凌有田和徐爱娟这对老夫妻的地位。   ******   “二叔,二婶。”   现在正是吃午饭的时候,凌坤和凌春两兄弟在凌国栋家门口徘徊了许久,磨磨蹭蹭的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你们是?金枝和国栋去隔壁帮忙去了。”   海大富两人的房子还在建呢,地里的活不能落下,许多人就趁着中午吃饭的时候省出点时间来帮忙,万金枝是建房子的主力,刚刚草草吃了饭就和凌国栋过去了。   其实两家的距离不超过十米,声音大一些隔壁完全听得见,谁让两兄弟心里虚,声音比蚊子叫大不了多少,隔壁还因为建房子人多喧哗,所以万金枝根本就不知道老大家的两个孩子来家里找他们了。   “他们是我二叔二婶,我爸是他们大哥。”听到那个彪悍的二婶不在家,两兄弟一下子就轻松了很多,不再和刚刚那般跟鹌鹑似得缩着脑袋了。   “你们来找他们有啥事吗,要是有要紧事我去隔壁把他们叫来?”海公公正在帮着给院子里的蔬果浇水呢,听了两人的介绍马上就要放下手里的水盆,去隔壁找人。   “别别别。”凌坤赶紧把人给拦住了,生怕这个老头真把人招来,他可不想面对他那好二婶。   “就是我妈让我来送点东西。”凌坤是不乐意来的,可是他妈耳提面命要他和弟弟过来,说是让他们讨好住在二叔家的那对老头老太,最好能哄得他们欢心,帮着两兄弟补补课。   赵梅没有对着儿子说实话,小孩子的嘴藏不住事,要是哪天说溜嘴了直接把她看上老头老太太的钱的事给说出来了,那多丢脸啊,干脆就拿学习当借口,也想着在学习的过程中让两位老人对孩子增添好感。   普天之下多数家长的错觉,我的孩子很聪明,只是调皮,没把脑子用在正道上。   赵梅也是这么想的,凌坤和凌春两兄弟一个都是两年级的学生,因为两兄弟差了一岁,凌坤当时晚上了一年学,九岁才上学,两人在学校的成绩并不算好,常常在上课的时候偷偷溜出去玩,期末考试能拿个六十分回家那是超常发挥。   最主要的两兄弟一点也不喜欢学习,在他们看来爸妈那样的生活挺好,等差不多年纪了就下地干活,然后父母再帮着建房子娶个媳妇,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读书多烦人啊,坐在教室里就和坐监狱一样。   因此两兄弟从来的时候就没想过听他们妈的讨好住在二叔家的老头老太太,他们又不傻,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海大富最近小日子过得开心,除了一大家子住在一块,兰花指不能随便翘了之外,就没有什么烦恼的地方,尤其是每天看着他的小太子,心态是一天比一天好,脸色红润有光泽,和以前在牛棚里住的时候完全是两副模样。   不过这些日子他和兰姑姑光顾着陪几个孩子培养感情了,都没仔细打听他们凌国栋和家里人的关系,一听两个孩子是凌国栋大哥的儿子,还觉得有点亲,打开拴着的篱笆门,就让人进院子了。   “送什么礼啊,我去叫你们二叔二婶过来。”虽然关系近,可是送礼这种事海公公自己也不能做人家的主直接收下了,想了想还是觉得得让那两口子过来一个。   “不用,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凌坤和凌春只想着完成任务赶紧溜,生怕这老头看出来自己天资卓绝,哭着闹着要教自己读书。   读什么书,是掏鸟蛋不有趣,还是打山雀不刺激。   海公公正想再劝几句呢,就看到了对方塞过来的东西,一把葱,一把营养不良的葱,顶端还黄绿色的。   还真是不值钱的东西,海公公余光看了眼自己刚刚浇了料水的菜园子,其中一个角落种着青葱大蒜,郁郁葱葱的,可比手上这一把葱卖相好看多了。   味道还香,下面做菜的时候切上一把青葱,爆炒猪肉的时候加上一把蒜段,滋味那叫一个倍儿棒。   这大中午的让两个孩子过来,就是特地为了送这么一把葱?   海公公想着自己对原身的记忆是不是没吃透啊,还是这是这个小村庄独有的增进感情的方式?   凌坤和凌春知道他们妈醉翁之意不在酒,给太好的东西她不舍得,干脆就割了一把家家户户菜园子里都有的,割了一茬长一茬,最不值钱的葱过来,重点是让两个儿子在老两口面前露一下脸。   “嘎嘎嘎——”   大鹅二鹅刚从后院溜达到前院,正消食呢就看到了入侵自己领地的两个陌生人,哒哒哒迈着脚蹼就朝凌坤凌春两兄弟冲过来,要把这入侵者给赶出去。   两头鹅那就是狂烈的战斗分子,除了认定的自己人谁都敢啄,凌甜也是自己人,只要她不手欠摸鹅,两头鹅也是绝对不会啄她的。   老两口住进来的时候凌国栋还把它们在鸡圈里关了几天,等认熟了脸不啄人了,它们才重获自由。   凌坤凌春来的不巧,今天正是它们重获自由的第一天,是它们心情最奔放,积极表现自己的一天。   “妈呀!”   凌坤凌春两兄弟看着两头鹅那啄人的架势,蹦跳的三丈高,扭头就往外跑,当初被啄了屁股,留下的青紫淤痕可是大半个月才好透呢,在此之前每天都只能趴着睡,上药油的时候还疼的哭爹喊娘,这样的滋味他们可不想经历第二次了。   这次他们的反应很快,一下子就跑的没影了,两头鹅追出家门外十几米,似乎也觉得穷寇莫追,嘎嘎叫着大摇大摆又回来了。   海公公看着跑远的两兄弟,又看了看手里的那把葱,纳闷地回了屋。   从这天过后,也不知道老宅子那边抽了什么风,时不时就让两个孩子拿来一块老姜,一个蒜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家里还有更好的葱姜蒜,他们拿来的那些扔不是,吃也不是,都不知让人该怎么处理了。   凌老二家厨房一个破了个洞的竹篓里已经堆了小半篓的葱姜蒜,好在过一段时间再也没见两兄弟来家里过,他们不知道是凌坤和凌春两兄弟自己烦了,把他们妈每天给他们的东西直接往地里一丢,就跑去和同伴们玩耍去了,只当是那边总算是不抽风了。   而另一头,赵梅看自己准备的礼物都顺利的送了出去,那边的两个老人每天都能见一面自家的两个儿子,比起村里其他孩子,他们已经有了绝对的优势,心里也同样开心不已。   老两口平反了,除了他们自己,最开心的就要属那些知青了,尤其是知道他们之后还会留在塘石村,并且现在暂住在万金枝家里后。   知青的视角,海教授兰教授,那是教授知识,祝他们在高考恢复的那一天取得优异成绩的尊敬学者,而漂亮能干的金枝姐则是帮着他们完成劳动任务,能够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学习的好大姐,好人都挤一块去了,以后他们求学就能更加光明正大,不需要像以前那般问几道题目还得大晚上偷偷摸摸跑牛棚里去了。   万金枝的视角,知青=等同于送钱送票的好孩子,他们来家里串门,不管是来找她的还是找两个老教授,她都举双手双脚欢迎啊。   更重要的是有这么些人在,她和她男人偶尔有抽不出手的时候,也不用担心孩子没人看着了,简直就是一群天然免费的好保姆啊。   没过多久,村里人就发现了,他们村的那些知青跑凌老二家的次数似乎勤了些,不过以前那些知青干活的时候队长就时常找万金枝过去给他们帮忙,两边关系亲近,似乎也不奇怪,村里人嘀咕了几句就放下了,现在大家的焦点还是住在凌老二家的两位腰缠万贯的老教授,这热度估计得等新房建成了,两人搬出了凌老二家才会消退一些。   “二哥二嫂。”   几个知青刚进屋呢,凌美丽的声音就在院子外响起来了,就是不知道凑巧,还会凌美丽早就盯着这些人了,人家前脚刚过来,她后脚就跟上了。   万金枝看了眼知青里的罗贯青,摇头晃脑在心里暗暗念叨了一句红颜祸水,走到院子外会小姑子去了。   她家夫郎明明是十里八乡最标志的,怎么就没人欣赏他呢,万金枝心里思忖了一番,不过大家都眼瞎这才好,不然她每天赶不怀好意的大野狼也是件麻烦事。   凌美丽俏生生地站在院子外头,穿着时下最时髦的军绿装,脚上等着一双军绿色的胶布鞋,胸口处还别着一枚珍惜的主席徽章,搪瓷的,锃锃亮。   来之前她似乎给自己画了个妆,看得出来描了眉打了胭脂,只是技术不佳,万金枝觉得还不如她素面朝天时来的好看,十七岁本来就是女孩最好的时光。   “二嫂,我来给你们送点东西。”凌美丽摸了摸胸前的麻花辫,一脸娇羞地对着万金枝说道,她的手上还挎着一个竹篮,盖着盖子也不知道里头装的是什么。   “我帮你拿去灶房吧。”说着也没经过万金枝的同意,径直就往屋里去了,“诶啊,这么多人都在呢,真热闹。”   她仿佛是刚知道那些知青在二哥家里似得,一脸惊讶,还好奇的凑了上去:“聊什么呢,加我一个呗。”   说着很自然地将手里的竹篮子放到了万金枝的手里,顺势坐到了一旁的长凳上。   万金枝觉得自己误会自己这小姑子了,她涂脂抹粉不是为了让自己好看,而为了刷一层粉墙,让自己的脸皮更厚一点啊。   她拿着竹篮子回到灶房,掀开上头的布盖子。   很好,大嫂送一把葱,她送两把葱,还比大嫂客气了。 第22章 回礼   “咳,都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凌美丽,凌国栋是我二哥,万金枝是我二嫂,初中毕业后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也没接着往下读书,大家都是知识青年,想来也有许多共同话题,能有这个缘分聚在咱们村,以后也可以多处处。”   凌美丽表现的落落大方,笑脸盈盈地朝着那群知青介绍着自己,还厚脸皮的把考不上中专高中的原因修改成了是因为心疼父母,为了给长辈减轻负担,可以说是非常不要脸了。   “小姑,我怎么记得大堂哥说你当初中考垫底,所以才回家的,大堂哥还说了你哭着闹着让奶出钱给你复读,是爷爷不允许才作罢的,大堂哥说了,为了这你还绝食了一天呢。”   凌娇一脸天真毫不犹豫的戳破了她给自己编制的自立坚强孝顺的外衣,将里头的破棉絮都抖落了出来。   她模样可爱,又只是个八岁的孩子,谁都不会以为是她在故意针对凌美丽,只当孩子说了大实话,要不是顾忌这里还是万金枝家,怕是早就笑闹开了,尤其是女知青柳是知,也就是那天晚上差点被凌美丽用石头砸到的姑娘,虽然没有笑出声,可是脸上那暗暗的讽刺却已经明晃晃地摆出来了。   金枝姐的闺女可真可爱,她妈不是给她邮寄来一包奶糖吗,到时候拿一把过来给几个孩子吃,还得好好教育他们,诚实是一个孩子最美好的品德,以后一定要好好保持。   “小丫头片……娇娇你这是说什么呢,别听你大堂哥瞎胡说。”凌美丽正要变脸呢,就想起这房间里还有自己的心上人呢,娇滴滴的双手放在膝盖上,拳头捏紧对着侄女轻声细语道。   实际上她还真没有为复读绝食过,她本来就不喜欢读书,她喜欢的是城里人的生活,当初在家里闹完全是因为她想和三哥一样能有一份正式工作,彻底在城里站稳脚跟,可是徐老太在家里挺横,在城里去没人听她的啊,即便凌美丽闹腾的再厉害,最后也只能灰溜溜的收拾包裹回了家。   她和那些知青一样,并不觉得凌娇会编造谎话,以为真的是凌坤和凌春两个死小子在外头胡诌诌,至于孩子说这样的话,那一定是背后有人教的,除了她那个面慈心狠的大嫂,想不出第二个人来。   那个女人怎么就那么狠呢,凌美丽在心里狠狠给赵梅记了一笔,准备等回家在她妈面前好好说道,让她去问问大嫂这样败坏她的名声是何居心。   “二嫂也真是的,来客人了都上茶水点心。”她尴尬地站起身,一点都没有作为客人的自觉:“你们喝开水还是茶啊,也不知道我二哥这儿有没有好茶叶。”   她热情地朝着罗贯青等人问道,也没发觉人家眼底的冷漠和厌烦。   “不用了凌美丽同志,我们都不渴。”苹果脸的可爱女知青管庄庄客气的对凌美丽说道,她和罗贯青一样都是来自海城的知青,两人现在就处在暧昧阶段,虽然还没有互诉心意,实际上整个知青院的人都已经将他们俩当成了一对。   管庄庄看出了凌美丽那点小九九还保持这样的态度,除了人家涵养好,想不出第二个理由来。   凌美丽却没有那么好眼色,看管庄庄拒绝了还觉得这姑娘不识趣,干脆像一旁罗贯青在内的三个男知青问道。   “你们呢,千万别和我客气,在这里就当是自己家一样。”凌美丽一脸真诚。   她已经打听到队上几个还没结婚的男知青的情况了,村里讨论最多的就是这个罗贯青,他个子高模样好,还有高中文凭,是从海城来的,家里父母是干什么的暂时不知道,有几个兄弟姐妹人家也没说,但是看得出来家里条件不错,每个月从邮局拿来的东西都是大包小包的,有时是新衣裳新鞋子,有时候是一些稀罕的副食品,这些还只是明面上看得见的,那些看不见的钱票就更多了。   村里人都猜,这个罗知青的父母应该是双职工,也就父母都挣工资的才有那余钱给下乡的孩子这么多补贴,这样的人就算是不回城,父母那儿漏出来的也够嚼用了,要是运气好回了城,有房有钱,父母年纪大了儿子还能顶职,那可就享福了。   凌美丽本来就对人家的品貌有好感,打听到他家的情况后,就更加乐意了。   “嗬,我以为这是金枝姐家,没想到还是你家啊。”柳是知毫不客气地刺了她一句,输给管庄庄她心服口服,她凌美丽算个什么东西。   “你,我二哥家怎么就不是我的家。”凌美丽脸上的笑意一僵,也怪她太过优秀,这才第一次打照面就被几个小气的女知青给嫉妒上了,她们一定是怕罗同志喜欢上她,故意气她的,她可不会让她们如意。   “这位女同志,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你要是有什么想法,可以直接当我的面说,别阴阳怪气的。”   凌美丽说哭就哭,一两息的功夫,眼眶里就开始闪烁着泪花了。   凌甜抖了抖肩,和小仓鼠一般啃着薄脆的芝麻饼,还不忘给一旁的大姐小弟也递了一块。   这演技略显浮夸,声音太过造作,不过好好打磨一番,再过几年也能碾压那些网剧里的白莲花啊,生在这个年代反倒委屈她了。   “咳咳。”海公公很头疼啊,他都不在后宫了,怎么还得看宫心计呢。   “刚刚我们的问题讲到哪儿了。”他现在是睿智温和的老教授,他必须在小太子面前树立光荣的榜样,海公公憋着在宫里当小太监时候学来的五湖四海的国骂,平心静气准备拿凌美丽当空气。   这些日子他和老妻也已经从帮忙建房子的村里人嘴里打听来了凌家大概的情况,自然知道老宅子那些人都是什么东西。   老的不疼儿子,由着国栋把身子骨给累坏了,小的调皮狠毒,差点把娇娇和甜甜推水里淹死,其他人也都不像话,反正每天就想着来占便宜,要不是金枝有本事,一家子还不得被欺负死。   他们被欺负,那就意味着太子被欺负,反正在护短的海公公和兰姑姑眼里,那边的都是敌人,他自然不会帮着凌美丽责怪几个知青了。   “刚好讲到第三题了。”   罗贯青也正头疼着呢,他倒是没看出来凌美丽对他有啥意思,只是天然的就不喜欢这个大晚上没事乱砸石头玩的姑娘,看着柳是知和她似乎要怼上了,赶紧配合海教授转移话题。   凌美丽再不好,也是塘石村的姑娘,还是金枝姐的小姑子,不看僧面看佛面,总不能在金枝姐家里就撕撸开去吧。   知青来万金枝家都是抱着热情的学习态度来的,没一个人的初衷是想着和凌美丽吵架,包括最看她不顺眼的柳是知。   加上海教授都发话了,一群人围着饭桌,很快就恢复了她来之前的学习氛围。   大人们围着饭桌学习,三个孩子则是围着方凳拼起来的小桌子,用更矮的小凳围坐了一圈。   凌娇和凌甜做着海爷爷出的适合一年级孩子的习题,都是很简单的一位数加减法,以及一些简单的常用字抄写,两人的芯子都是成年人了,可是原身毕竟还是没有读过书的,只能磕磕绊绊装着不认识慢慢地答题。   至于小太子就轻松了许多,面前摆着一盒海爷爷送他的画笔,开心的在画纸上画着画,除了自己,画上有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姐姐,现在在一家五口的边上,又多了两位慈眉善目的老人,他们脚下踩着一片绿地。   小太子歪着脑袋,思索再三口在下头写了10000000……00,似乎想把零写满画纸上空余的地方。   这些天爷爷奶奶教大姐二姐读书,他也跟着一块学了点,他知道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数字,也是他给自己定下的小目标,将来他要抢回来的江山大概就是这么大了。   想想还真是让人烦恼,小太子叹了口气,掰了掰手指头,等他长大还要好久啊。   “吃橘子。”   凌甜给给小弟递了一瓣剥好的橘子,凌壮想也不想就张嘴含住。   他人小嘴也小,吃了一瓣橘子嘴巴就鼓鼓的了,现在的橘子早就都熟透了,只觉得甜,没有一点酸味儿。   真好吃,小太子乐迷了眼,他还是个宝宝呢,至于打江山的事,到时候再说吧。   凌娇也疼这个失而复得的弟弟,可是更喜欢的还是妹妹,看着妹妹给小弟喂橘子,幽幽的看了眼妹妹。   “大姐给。”凌甜头顶的天线很快就接收到了警报,赶紧掰了一块橘子肉喂大姐吃,看着大姐高兴了,这才松了口气。   吃下剩下的一瓣橘肉,凌甜有些纳闷,她怎么就成了投喂员了。   整个过程凌美丽被所有人忽视,人家要么姐弟情深,要么热衷学习,直接就拿她当空气了。   凌美丽倒是想要加入到知青当中,可谁让她从来就没有在学习上用过心,要不是小学升初中不需要考试,她恐怕还是个小学文凭,海大富给知青们讲解的可都是高中程度的习题,她能听懂才怪呢,强逼着自己听了一会儿,只觉得头昏脑涨,当下就有些坐不住了。   “娇娇,你们姐妹怎么就关顾着自己吃,不给叔叔阿姨们拿点东西垫垫肚子,还有海教授,人家住在你们家你们也不能怠慢啊,真不懂事。”   凌美丽又开始存在感了,可惜这时候海大富正讲题讲在关键处,被她这么一打岔,脾气最好的罗贯青都看不惯了。   “凌美丽同志,我们是来学习来的,不是来吃东西的,更何况娇娇只是个孩子,你作为长辈怎么能这样说话。”   他义正言辞,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我们都不渴,也都不饿,凌美丽同志要是只关心这些问题的话就不必了,还有,我们现在在讨论问题,请你等会儿想要聊天也压低一下自己的声音。”   说罢,他又看向了一旁的老教授,尊敬地请他接着讲题。   一开始他也没想着这样得罪凌美丽,可是这姑娘不仅脾气怪还聒噪,在金枝姐家呢还敢教训她闺女,罗贯青知道他们夫妇对孩子的在乎,想来为了这个原因教训了凌美丽,两人也不会为她出头。   再说了,人家娇娇喊他们都是喊哥哥姐姐的,谁是叔叔阿姨啊。   罗贯青觉得自己还年轻着呢,拒绝接受叔叔这个称呼。   “你。”凌美丽觉得自己的芳心被践踏,跺了跺脚,捂着脸就跑了出去。   “诶,你等会儿。”   还没跑出院子外,凌美丽就被万金枝给叫住了。   她刚刚一直在灶房和面,要和出劲道爽滑的面皮全家人也就她有那力气,前几天她大晚上偷偷在后山设了几个陷阱,运气好,抓到了一只山鸡,正想着晚上吃鸡肉馅的饺子呢,因此堂屋里发生的那点事她还真不知道。   “干啥!”凌美丽的声音有点冲,还带着哭腔,对着万金枝自然也没了好脸色。   “回礼啊,你都送东西过来了,我怎么着都得回一份礼啊,再说了,这竹篮你难道还不要了?”   万金枝把盖着布盖的篮子塞凌美丽手里,纳闷地看了眼她微红的眼眶。   “哼。”凌美丽接过竹篮,看着二嫂打量了眼神冷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跑了。   罗贯青,不就是一破知青吗,自己看得上他是他的福气,知青回城哪里是那么简单的事,他将来也就是当泥腿子的命,高中学历又如何,爸妈有钱又如何,将来等他父母都归西,看他还能过什么好日子。   凌美丽跑的飞快,同时也在心里不断地贬低罗贯青安慰自己。   也不知道三哥那儿怎么样了,要是她能够当上食品厂的临时工,以后挑选对象的范围就广了,到时候她非得选一个样样都比罗贯青出色的丈夫。   凌美丽的余光瞟了一眼手腕上挂着的竹篮子,今天最大的收获估计还是这个了,也不知道二嫂给了什么好东西,还有点沉,要是鸡蛋的话晚上得让妈多煮一碗鸡蛋羹,她得好好补补今天被气伤的身子。   她也没在路上就掀开布盖头,她不想让村里人知道二嫂又给了他们家什么东西了,好像她又占了二哥一家什么便宜似的,也不想想虽然分了家爸妈还是二哥的爸妈,他们怎么孝敬都是应该的,用得着那些碎嘴婆子多嘴。   凌美丽气呼呼地回了家,这时候徐爱娟和大儿媳妇正好都在灶房里忙活晚饭呢。   “妈。”凌美丽唤了徐老太一声,看着一旁的大嫂时不仅没叫人,还瞪了她一眼。   赵梅心中不满加深,剁着案板上的白菜的力道都大了些。   “你拎着篮子干啥去了?”徐爱娟好奇的朝闺女问道。   “给二嫂送了两把葱,她给我回了礼,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凌美丽这话是看着大嫂赵梅说的,这些可都是她用葱换来的,里头要全是鸡蛋,那也应该都进她的肚子。   “回了啥?”徐老太有兴致了,两把葱的事小气如她也不会放在心上,那东西隔了一茬张一茬,又不是填饱肚子的蔬菜,最不值钱的就是它。   凌美丽看着大嫂脸色不好,在知青那儿受的气一下子纾解了大半,骄傲地仰着头,把布盖头一掀。   没有想象中的鸡蛋,更不是什么鸡肉猪肉,而是一堆零零碎碎的葱姜蒜,生姜和蒜头还好,这东西经放,到是青葱,有好几把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割下来的,都已经蔫了,根本就没法吃。   “太过分了。”   凌美丽当场就气哭了,被罗贯青责怪的时候没哭,可是看到这一篮筐垃圾她就忍不住了,捂着脸嚎啕着跑回了屋。   凭啥那么作践人啊,给她这篮猪狗都不要的东西,要是不想回礼,干脆就别送啊,送这些家家户户都有的葱姜蒜又是什么意思,全然忘了在此之前送出两把葱的自己。   徐爱娟心里也生气,可是想着闺女送过去两把葱,对方还过来这一筐的东西,尤其是那些姜蒜,都还能吃呢,似乎还是她赚了,当下又不知道该不该气了。   不过现在安慰闺女才是正经事,她急忙跟着跑去了闺女的屋,想着好好哄哄自己的命根子。   母女俩跑了,就留赵梅一个人在灶房里,脸色时而青,时而黑,这满满一竹篮的,不正是她让两个儿子送过去的东西吗。   *****   “这饺子真好吃。”兰姑姑细细地品了品嘴里的饺子,饺子皮薄,口感却筋道,一口咬下去鲜美的汁水渗出来,既有山鸡肉的鲜,又有山菇的香,兼具鲜甜咸,让人吃了一个还想吃第二个。   这饺子汤也格外妙,万金枝并没有浪费剁干净鸡肉的骨头,听了小闺女的话用那些骨头熬了一锅汤,煮饺子用的就是这汤,因为事先撇去了浮油,不仅不腻,还格外清甜鲜香。   一口饺子一口汤,味道再好不过了。   “这葱是咱们家自己的葱吧?”凌国栋吃了口饺子朝媳妇问道,不是他们家自己的葱不会有那样纯粹的香味儿。   “是啊。”万金枝点点头,觉得在小闺女的指导下自己的手艺又见长了。   “那破竹篮里的葱姜蒜呢,你都给扔了?”凌国栋想着刚刚在灶房里看到破竹篮都空了,还想着难道媳妇不舍得扔干脆今天做饭的时候都用上了。   他们俩本来就不是大富大贵的人,生活上绝对不浪费,老宅子送来的那点东西虽然不好,可是真要丢也不舍得。   “我给还回去了,我看小妹还挺高兴。”万金枝乐呵呵的,觉得自己太聪明了,想着那边那么喜欢送人家葱,还特地加了一把自家院子里的好葱,想来他们看到回礼会很开心的。   凌国栋听了媳妇的话,也觉得她实在太聪明了。   老宅子的人送来葱姜蒜想来是很心疼的,现在给还回去了他们自然该高兴了。   他心里松了口气,他就说吗,那边怎么会兴起给他送东西了,虽然那点东西根本就不值什么钱,可也不符合他们以往的性子啊,也正是因为这样,媳妇把东西还回去小妹才会那么开心吧。   正好还了东西老宅子的人不用心疼,自家也不用烦恼该怎么处理,凌国栋松了口气,一家子美美的吃着饺子,心里顿时一点负担也没有了。 第23章 小学   村里人对孩子上学的态度主要分两种。   一种是嫌半大孩子漫山遍野跑心烦,可是真要让他们下地干活,队里也没那么多半成人工分的活给他们干,很多就是在家里看看更小的弟弟妹妹,或者说帮着家里的长辈做一些劈柴做饭洗衣裳之类的零碎活。   这些事根本就用不了太多人,现在谁家不是四五六口孩子的,要是祖辈的还活着,父母那辈没分家,孩子就更多了,乌泱泱的一群光是吵闹就让人烦心,你想想你在地里干了一天的活好不容易回家躺躺歇歇,结果大房的崽子和三房的崽子吵起来了,大儿子和小儿子打架了,这休息能舒心吗。   读小学花不了太多钱,一年的学费也就六毛钱,加上课本之类的零零碎碎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一块钱,当然,你家里有闲钱,为了撑门面给孩子买新书包,买好看的铅笔橡皮,那花费就是另一回事了,在村里,没有哪户人家会那么干。   反正比起一群孩子在村子里瞎捣蛋,多数人更愿意出点钱让他们祸害老师去,等小学读完了,也识点字了,不会做睁眼瞎,而且那个年纪的孩子男孩也能下地干活了,女孩再过几年也能嫁人了,正正好。   至于另一种吗,那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型的,他们的目标不止是读完小学就行了,他们希望的是自己的孩子一路读上去,能考上中专是最好的,再不济高中也行,要是运气好,成了工农兵大学生,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一家子都能沾光飞黄腾达了。   这种家长对孩子的成绩肯定是更看重许多了,前一种孩子拿鸭蛋回来,家长顶多觉得丢脸意思意思揍一顿,实际上只要他们不在学校惹祸,家长的气愤程度也是有限的,后一种就不同了,他们要是没有取得好成绩,一整个假期都过不愉快,光是爸妈的碎碎念就足够他们头疼的了。   当然,不论是上头抱有两种不同目的家长中的哪一种,他们都是绝对不会亲自送孩子去上学的,即便从塘石村到他们公社唯一的小学光步行得花上将近大半个小时的时间,通常都是要好的孩子结成伴,一块去上学。   暑假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到了公社小学开学的日子了,以往村里人也从来没把这件事当回事儿,顶多就是觉得暑假里成天在村子里晃荡,饭点还得扯着嗓子喊人的孩子得去学校了,给家里省点心。   今年和往年又有点不同,多了海大富和兰秀梅两个要去公社小学任职的教师,这一路上,就有他们看着那群孩子了。   “海叔,我家牛牛皮实,还得麻烦你把人看着点了。”   “海叔,我们家大柱吵闹,不过他要是不听话你尽管上手揍,打折了腿我们也不怪你。”   “兰婶……”   村子口乌泱泱的,一群父母挤在那儿,围着海大富和兰秀梅说话说话,还不时地将自己的孩子往他们身前推。   以前每学期开学可从来没见他们那么积极过,因为多了两个曾经是老教授的老师,这家长的心态都变了,他们心里琢磨,这教授教的可都是大学生,自己的儿子/闺女要是能被他们两位教教,再不济考个中专总是可以的吧。   这么想着心思就活泛起来了,不过多数人都没赵梅那么厚脸皮,只能趁着这个时候来套近乎。   “哈哈哈。”   海公公能说啥,闹哄哄的他压根什么都没听清,又是牛牛又是猪猪的,谁知道哪个孩子是哪个啊,除了哈哈哈想不到该怎么应付了。   “都挤在这儿干啥呢,不用下地干活了,会计可都去地里了,晚去的分到什么活我可不敢保证。”   还是汪老队长来解了围,这段时间正是烧火粪的时候,运气不好就会被分去挑粪,又脏又臭,虽然工分不低可是一天下来浑身上下沾到的臭味,洗三遍澡都不带消的,多数人都不愿意摊上这个活,赶紧一溜烟跑了。   临跑的时候还不忘威胁了自家的孩子几句,让他们乖乖的,听两位老师的话,要不然,回家有他们好瞧的。   几个刺头现在也焉哒哒的,耸着肩,怨气都快形成实质了。   要是没有海大富和兰秀梅,他们一个礼拜五天的课,很有可能三天都是不会去上的,走到半路就偷溜了,撒泼似得玩。   现在公社的老师也少,他们都不会为了几个逃学的孩子特地跑来塘石村告状,打电话那就更不可能了,公社学校都还没装电话机呢,这也给了他们肆无忌惮逃课的胆量。   可是现在身边多了两个报耳神,他们要是敢逃学当天晚上爸妈就都知道了,一块钱不到的学费杂费不算多,可要是浪费了也心疼,一顿毒打是少不了了。   凌坤为首的几人现在正是烦透了海大富夫妇了,你说臭老九当得好好的,干啥平反啊,拖累他们受罪。   大人听了汪有贵的威胁跑的差不多了,可是还是有那么几个留下来的。   烧火粪是力气活,这个活基本上不会分给女人,所以几个身材娇小的年轻媳妇和凌国栋都没在意,至于万金枝,她是种地干活的主力,烧火粪这种事自然也不会交给她,因此万金枝夫妻俩也留在村口没挪脚。   “娇娇甜甜,要听你海爷爷和兰奶奶的话知道吗,好好读书,咱们要当大学生。”万金枝觉得自己作为一家之主,这时候要对两个闺女说出一番告诫的话。   “好好和同学相处。”有漂亮的哥儿提前下手,讨夫郎要从娃娃抓起,后半句话万金枝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懊恼昨晚没想起这件事,不过不急,今天晚上孩子回来了再讲也是一样的。   “别和同学闹矛盾,不过要是人家欺负你,别忍着,回来告诉妈,妈不打孩子,打孩子的妈还是可以的。”   一开始也没觉得孩子去上学有什么不好,可真要送孩子去上学了,万金枝又开始舍不得了,姐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现在万金枝就想哭了。   边上还在场的几个小媳妇眼皮跳了跳,这威胁的话是说给她们听的吧,看了看一旁模样可爱,笑容甜美的凌娇和凌甜,在心里这两个孩子的危险等级提高了十倍,等会一定得好好告诫自家孩子,没事千万别惹凌家两个女娃娃,不对,就是有事那也不能惹,都给她憋着,不然他们妈可打不过人家妈。   “妈,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人欺负妹妹的。”凌娇很郑重的说道,看了看一旁六岁的妹妹,完全忘了自己也还是个八岁的孩子。   时间差不多了,也该出发去学校了。   “等等,壮壮你干啥去?”   万金枝和凌国栋正要转身走呢,就看到一直站在身边的儿子不见了,四处张望了一圈,这小不点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大姐二姐跑了,小腿虽然短,可是频率快,居然还真没掉队。   听到了万金枝的声音,海公公和兰姑姑赶紧的回头看,小太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了队伍的最后头。   他的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和凌娇凌甜的书包是同一个款式的,都是时下最流行的军绿色的书包,就是用那块万金枝买来原本打算给凌壮做新衣裳的军绿棉布做的。   不比商店里卖的麻布书包结实,可是现在是开学的时候,那些时髦的书包早就被县城里的人抢光了,根本就买不到,退而求其次的,万金枝就用了那块绿棉布。   家里不缺钱,用破了正好买新的。   因为三个孩子,小儿子虽然还没到上学的年纪万金枝也特地给他做了一个,大小相较于两个姐姐的更小一点,用来放画笔,零嘴点心正好。   凌壮现在就背着自己的小书包,一脸开心地跟在大部队后头。   “壮壮去上学。”   小太子挺了挺胸膛,他现在还以为今天就是他和几个姐姐一块去上学的日子呢,没想到以前六岁才能去上书房念书,现在他三岁就能去念书了,离他打江山的日子更进了一步。   昨个晚上他把自己的宝贝画笔和画纸都装在书包里了,就等着今天去报道呢。   “你还小不用去上学。”   凌国栋回去把胖儿子逮了回来,他还以为儿子背着新书包就是学两个姐姐好玩呢,没想到他以为自己也要去上学呢。   QAQ,姐姐上学一个白天都不在家,爸妈又要干活,那他不是又要剩下一个人了吗?   噔噔噔,他迈着小腿跑到凌娇和凌甜边上,双手抱着最好说话的二姐的腰,扭头看着爸妈,也不说话,就用水汪汪的眼睛瞅着你,瞅着你,再瞅着你。   凌国栋挠了挠头,这他还真是没办法,小闺女能开后门上学,纯粹就是因为她也已经六岁了,活动活动关系开个后门也能上学,可小儿子才三岁,就算自家人知道他乖巧懂事,学校里的老师不知道,送这么小的孩子去读书,人家老师还会以为你的给他们添乱来的呢。   还是海公公和兰姑姑先败下阵来,他们俩那存粹就是无底线纵容孩子的家长,反正太子干啥都是对的,他就只是单纯的想和姐姐一块上学,这么点要求都满足不了,他们还算是合格的保父乳娘吗。   “算了,就让壮壮一块过去吧,有我和你兰婶看着。”海大富对着万金枝夫妇说道,“再说了,你们俩要干活,总不能一直把壮壮托给别人养。”   海大富的话算是解决了这个棘手的问题,一听自己可以上学了,小太子的脸一下子阴转多云了,牵着两个姐姐的手,生怕又被错下了。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姐妹俩的小学之旅,一下子就变成了姐弟三的小学之旅。 第24章 学校   在到学校前,凌甜就已经想过这个年头的公社小学估计好不到哪里去,村子里还有一部分人家至今还住着牛粪掺黄泥垒的泥房子呢,可以想象现在人民的生活条件,即便这公社小学是各个生产队凑钱给建的,那也好不到哪里去,毕竟每个村子的财政情况都摆在那儿呢。   海星公社一共分了十个生产大队,塘石村排第七,不过这排名也不是按照每个村的能力贡献排的,当初有那么个意思,可是几个大队长谁也不服谁,后来就改成了抽签。   塘石村虽然排第七,可是每年交给国家的粮食,都是排行前列的,倒是运气好抽到第一的生产大队赵家沟,每年上交的粮食都挂公社尾巴,年景差一点的时候,还得倒欠粮站粮食,一窝的懒汉,其他生产队也看不起他们。   凌国栋的媳妇赵梅就是赵家沟的姑娘,那个村里多数人都姓赵,整个生产队都是姓赵的人做主,外姓人在村里受欺负,也说不上话,日子就过得艰难了,更重要的是赵家沟的赵姓人霸道,一个鼻孔出气,要是他们本家的人在外头受了什么委屈,大半个村的壮年小伙能拿着锄头跟人干架,民风彪悍,有时候公社里也拿他们没主意。   赵梅虽然是外嫁女,家里的兄弟姐妹多,只是受点小委屈不见得家里人会给她出头,但要是委屈狠了,连带着损坏了他们老赵家的利益了,这事或许就不那么简单了,这也是为什么徐爱娟很想学村里那些恶婆婆,却还是把着个度,偶尔给赵梅一点甜头,没让她真回家告状的原因。   当初建公社小学,县里给了精神上的支持,建房子,买教具那都是几个村一块出的钱,家家户户都有孩子,支持的多过反对的,最后每个村出了一百块,磕磕绊绊的就把这学校给建好了。   一千块是个大数字,可是放在建一所小学上就有些不够看了。   因为是全公社的事,特事特办,建房的木材石头都是从山上来的,可是这青砖灰瓦实打实的得花钱去砖瓦厂买,好在县里知道这是件好事,给批了条子,不然就现在那些国营唱一个个眼高于顶的架势,这砖瓦批不批还是一回事呢。   精打细算,这一千块钱就建了五间宽敞的大教室,以及一个教职工的办公室,因为有些生产队离学校远,一部分孩子都是自己带午饭来学校吃的,大冬天的几个小时过去饭菜早就冻得硬邦邦了,为此还特地建了个灶房,请了一个老大娘专门给孩子们热饭。   除了前头几间房,这学校后头还搞了块大空地,听说是公社的领导去了县城小学后学来的,说是什么给孩子活动的场所。   两个乒乓球桌,是村里人自己打的,几块乒乓球板,也是照着人家供销社卖的板子做的,除了两个乒乓球桌,还搞了一个沙坑,反正一到下课的时间无数的孩子就冲出去抢那两个乒乓球桌,每个人玩的时间都有定数,时间到了,那就得给其他人玩了,至于剩下的,要么去沙坑里蹦蹦跳跳,要么自己想其他玩耍的游戏,扔沙包,跳房子……总能想出玩耍的游戏来。   在操场的后头,还有一排小平房,一共三间,都是老师的宿舍,这些宿舍平日里也派不上用场,因为所有的老师都是公社里的人,每天晚上人家都是回家住的,也就夏天冬天懒得回家的时候午休能派上用场。   公社小学是六六年的时候建的,至今也有十年了,自从修好后就再也没有改建过,墙皮斑驳脱落,瓦片碎裂都是正常的现象,也就暴雨天屋子漏水了,公社会派人来修,其他粉刷之类的那些费钱的事公社都是不批准的,从房屋到原先的一些运动设施,早就已经老化了,看上去自然也就没有了刚建成时候的气派,当然,这气派,也只是相对于那些茅草房而言的。   除了基建,还得聊聊这公社小学的师资情况。   现在是五三三制,小学五年,初中中专或高中三年,因为公社小学比较破旧,十个生产队加起来,满打满算五个年级估计也就七八十个学生,其中一二年级是大头,这个年纪的孩子都还小,干不了多少活还吵闹,家长把他们送来,存粹就是想给家里减少麻烦的。   四五年级的孩子在村里就是半大孩子了,也能干一些体力活了,因此小学里能读到五年级的孩子是最少的,这一届五年级的学生,总共就只有五个。   学生少,老师就更不多了,在海大富两人来学校教书之前,公社小学一共一位校长,两位老师,校长也兼任四五年级的教师,加起来总共就三个。   校长姓刘,是第四生产大队的,初中文化,他个子不高,似乎将将一米六,人又长得瘦小,四十多岁的人,每天端着一杯泡着茶叶的浓茶水在学校里巡视。   还有两个女老师,一个是公社书记的闺女,名叫黄莲花,小学文化,她负责教一二年级的学生,一个就是那个难缠的赵家沟出来的,名叫赵建红,原先叫赵牡丹,后来处处搞革命她觉得自己这名字不好,就给搞成了拥军护党的赵建红。   她是赵家沟大队长的闺女,后来又嫁给了第三生产队队长的小儿子,借着这两重关系,虽然和黄莲花一样都是小学文化,却也当上了学校里的老师。   别觉得这样的教育程度就来教孩子可笑,这年头许多农村小学都是这样的,他们不算正式教职工,可是工资也都是挂教育部门的,就是低了些,每个月只有十五块钱,又因为户口还挂在村里,每年分粮的时候人头粮还有他们一份,实际上也是个很受欢迎的工作,多少人挤破头想要啊。   因为只有三个老师,平时上课的时候,要么一二年级一块上课,要么一年级上课,二年级去操场放风,或者反一反,低年级也没什么实质性的课程,尤其教师的水平还不高,翻来覆去也就是拿着一本红宝书颠来倒去的念,能写出主席的名字,会读几句脍炙人口的主席语录,这任务也就算完成了。   三年级是赵建红教的,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实际上村里的孩子,基本得上四年级,才算是真正开始学习,刘校长好歹也是初中文化,比起其他两个老师来说,那真是好太多了,只可惜,就是这四五年级,能念到这个年级的孩子,基本上所剩无几了。   好在今年这情况不一样了,多了两位老师,还是大城市大学校的老教授,这样的文化水平居然跑来教小学,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啊。   这个消息一早就传出去了,不少村里的人心思都活泛了起来,原本不打算再送孩子来念书的家长,也狠狠心又把自家的孩子给送过来了,今年一开学,学生的人数突破了往年新高,足足有一百二十七个,五年级的学生首次突破十个,这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情况。   因为估计不足,很多孩子交了爸妈出门前给他们的学杂费,可是却还领不到新书,只能两个孩子或三个孩子拼一本。   刘伯言刘校长擦了擦汗,想着自己改天还得去一趟县里,跟上头再要一批教材下来才好。   凌娇和凌甜是一年级的学生,因为教材不够,两姐妹暂时合用一本书,至于小太子,他就是个凑热闹的,实际上根本就没他的事。   教室里的桌椅都是最简陋的,因为用了好些年,不少椅子已经不坚固了,坐上去摇摇晃晃的,他们来的早,提前挑选了一个还算完好的椅子。都是长条凳,一条坐两三人绰绰有余。   墙壁距离上一次粉刷也不知道过多少年了,高处还好,低一些的地方都是黑手印,窗户的玻璃破了一块,用废纸团填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换块好的,现在天气还不冷,等冬天到了,破了个洞的窗户,那可得把人冻死。   黑板倒是擦得很干净,凌甜看到讲台上有一块湿抹布,看来小学里也没有板擦,都是直接用抹布擦的。   凌娇上辈子除了父母早逝,在金钱上没受过什么委屈,穿越后,父母都是能干的,在吃住上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直到上学了,看到了这样的小学,她才认识到自己来到的是七十年代,那个缺衣少食,又处在政治风波中的年代。   凌娇对此早就有准备了,她对于学校怎么样没有过多观察,只是对教她们的老师十分好奇,毕竟不出意外,接下去的一年她们都是那个老师教的呢。   可惜现在外头报名的学生多,几个老师都在忙,连海爷爷和兰奶奶都过去帮忙了,要知道是谁教她们,还得一些时间呢。   其他孩子就没有他们想的那么多,选了个座位把领到的课本往课桌里一塞,就撒欢似的闹起来了,有些干脆去别的年纪找哥哥姐姐去了,整间教室也没几个人。   小太子想正襟危坐,只可惜手段腿短,就是这椅子还是在大姐的帮助下坐上了的,他努力抬着自己小脑袋,就差用屁股在椅子上蹦蹦跳跳了,即便这样,他的下巴还是够不到书桌啊,可把他委屈坏了,这学校的桌椅歧视三岁孩子啊。 第25章 托儿所   因为年纪小,小太子在家里的时候都有自己的专属小椅子,高度正好比寻常的凳子高一截,偶尔去城里,凌国栋也不忘给小儿子带上厚垫子,里头除了棉花还塞了硬纸板,只要绑在椅子上,瞬间就能高一截,吃饭什么的也就不用大人抱着了。   可是到了临出发的时候,万金枝和凌国栋都没想过儿子也想跟着两个姐姐去上学啊,自然也就不会把那个厚垫子带在身边,于是乎就出现了下面这个场景。   “这就难办了。”   凌娇也没想到这一点,垫书之类的不固定,很容易就摔着,而且他们现在也就一套教材,也没法用来帮小弟垫屁股啊。   “今天就先这样吧,明天来学校的时候再把垫子给带上。”她无奈的对着一旁的弟弟说道,小太子也不是那种任性的孩子,乖巧地点头答应了下来。   虽然没法向大姐二姐一样将手支在书桌上,好歹凌壮的视线也没受到课桌的阻挡,能够明确的看到黑板,反正就一天,等明天把家里的厚垫子拿来,那样就好了。   时间过得很快,这次来上学的孩子虽然比往年多,可满打满算也就一百多人,二十多分钟后几个老师就全搞定了,拿着同套的教材去了各自的班级。   刚刚刘校长把几个老师聚在一块,也算是为两个新老师做一下介绍,实际上要不是舍得校长比普通教师每个月多出三块钱的补贴,听到两位教授过来,他都想把自己校长的位置给他们做了。   初中学历当校长,大学文凭当老师,说出去让人笑话啊。   照他的想法,是希望海大富和兰秀梅去教四年级和五年级的,那些孩子正是要升初中的年纪,以往因为基础教育不得当,极少数去镇上或是县里的初中念书的孩子成绩都不尽如人意,能够考上中专或是高中的,整个公社打着灯笼都找不出几个。   虽然很不好意思,可是刘校长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都是老师的锅,他这初中文化也就算了,两个小学毕业的老师来教小学那不是玩笑吗,他宁可公社主任从知青里选几个文化程度高的来教孩子,也不想那些孩子的未来就这么被耽搁了。   可谁让黄莲花和赵建红来头一个比一个大,他也是一家老小要养活的人,不敢轻易得罪他们,就这样一拖拖了好几年,这公社小学也越来越不像样了。   现在不一样了,来了两个真正有文化的老师,如果他能帮着村里的孩子打好基础,多出几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没准就能引起公社里头的重视,而今天报名上学的人数增加,正是给了刘校长这样的曙光。   一二年级不打紧,这个年纪的孩子还爱玩闹呢,让黄莲花和赵建红管着就算了,自己重点管三年级,稍微教导他们一些简单的知识,等到了四五年纪的时候,让两位老教授来教,怎么样都会比往届学生来的好吧。   他的这个想法没有错,可重点在于海公公两口子是奔着小太子和小太子的两个姐姐来的啊,要是去教四年级和五年级,那不就和他们姐弟错开了吗,因此刘校长把自己的想法一说,海公公赶忙提出自己的意见。   “咱们老师也不全是全能型的,其实在外头,学校教课都是分科的,有专门教国语的老师,也有专门教数学的老师,我看县里发下来的教材还有自然和思想品德,这些也都是由不同的老师来教授的,我看我们也别分年级,就先想着自己擅长哪一门学科吧。”兰秀梅在一旁帮着补充。   黄莲花和赵建红面面相觑,说擅长,他们啥也不擅长啊,一二年级的课本有什么生僻字他们还不一定认得呢,在她们看来只要把孩子看好了,别让他们出事这任务就完成了,至于其他的,谁管呢,尤其是数学,两位数的加减法她们还凑活,你给她们上一道乘除法,她们自己还得掰着手指头苦思冥想,更别提教孩子了,不误人子弟就不错了。   “这样吧,我擅长数学,小学的数学课程实际上很简单,咱们小学的学生不算多,我一人负责五个年级也是可以的。”   海大富算是看出来了,这里的老师都是什么水平,不过他也没资格笑人家,没有原身的记忆,他连九九乘法表都不知道是啥呢。   校长想让他专心教高年级,那肯定是不行的,几个孩子没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他也不放心,干脆就多揽了一些事,反正都是教孩子,再累能比之前打扫牛棚更累?   “我是学国文的,孩子的们的国文可以交给我。”兰秀梅也赶紧开口说道,实际上原身学也不是国文这个专业,只是小学生的语文课,再难能难道哪里去呢,还不是闭着眼睛教。   眼见着最难的两门课就被两个空降的教授挑了去,黄莲花和赵建红别提多开心了,她们本来就不乐意教那些让人头疼的课程,反正教的好了也没见上头给什么奖金啊,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下来,并且选择了最简单的思想品德课。   以往这些课就是学主席语录,赞美主席歌颂主席,一点知识含量都没有,有时候不耐烦上课,把家里的毛线拿出来打新衣裳,放一群孩子出去玩就成了。   到时候两人分摊五个年级的思想品德课,那还累个什么劲啊,一个月十五块钱不就跟白捡的一样吗。   唯一犹豫的就是刘校长了,他倒不是担心两位老教授夺权,自己这校长的位置人家或许都不看在眼里呢,就是想着会不会太累着人家了。可转念一想,要是五个年级的国文数学课都由两位老教授来教,那基础该打的多结实啊,尤其是一年级的孩子,将来还不得轻轻松松考中专啊,虽然那功绩得归初中,可公社里的人有眼睛,还不得念着他们小学的好,自己这个校长也能跟着沾光,顿时就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了。   “既然二老都这样说了,那就这么办,我负责教孩子的自然,咱们五个老师,一共五个年级,不过海老师兰老师的年纪大了,以后黄老师你就负责一二年级孩子的日常活动,赵老师你负责三年级的,至于我就负责四五年级的,这门课就不让你们受累了。”   刘校长说罢又给几个老师分了一下任务,黄莲花和赵建红也不反对,所谓的日常活动也就是体育课以及中午安排阿姨给孩子们热饭之类的琐碎事,这些事她们都是做惯的,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海大富也没反对,刚刚他提出自己的想法实际上就已经挺冒进了,毕竟小学里的几个老师到底是什么脾性他们也不知道,万一人家不喜欢别人反驳他,为此记恨上他们了呢,好在现在看来自己的要求似乎是皆大欢喜,没有人对此表示拒绝。不过这样的程度也差不多了,不然刚来学校就指手画脚的,人家校长还以为你对他有意见呢,以后也不好相处。   总的来说海大富和兰秀梅都是十分好脾气的人,也很会忍耐,要不然也不能在那举步维艰的皇宫里还把小太子保护的那么单纯,还不是因为那些嘲讽刁难都被他们给受下来了,久而久之完全达到了那些宠妃打了他们的左脸,他们还能笑着把右脸凑上去给人打的地步了。   商量完了事儿,几个老师就各自分了一个年级,海大富和兰姑姑也是现在才知道,第一年是报名的日子,不上课,不过老师会发教材以及大致说一下这学期的主要学习内容,然后就是孩子们玩的时间了,玩的差不多了,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这一点连万金枝和凌国栋都不知道,他们还给孩子准备了午饭呢。   小学到塘石村来回要大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可舍不得闺女就这样一天来回走两趟,把午饭都给备好了,为此万金枝还特地又进城一趟,买了城里工人装饭用的饭盒。   黄莲花拿着教棒去了一年级,海教授两口子则一个去了四年级,一个去了五年级。   “谁家上学把孩子给带来了,当小学是你家托儿所啊。”   黄莲花本来心里还乐着呢,想着多了两个老的包揽了多数的课程,自己以后就能轻松了,可是走到教室一瞧,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教室正中间,冒出半个头的凌壮,立马就发飙了。   以前也不是没这种情况,家长又想让大一点的孩子上学,又想让他们帮着带更小的弟弟妹妹,干脆让他们上学的时候就把弟弟妹妹都带上了,好几个两三岁的孩子,在教室里又哭又闹的,听着就让人烦心,完全就是扰乱课堂纪律,偏偏这么大的孩子你骂他他只会哭的更厉害,后来还是把小孩连同带那些小孩来上学的学生给赶出学校,才消停了下来。   黄莲花没想到,这次的新生居然还有人敢这么干,顿时就发火了。 第26章 赶人   “老师,我……”   凌娇皱了皱眉,她也不清楚现在公社小学里的规矩,他们私自把弟弟带到学校来,虽然其中也有海爷爷和兰奶奶在学校当老师,能够看着点弟弟的缘故,可是真要是计较起来,确实做得不太妥当,毕竟弟弟还是个三岁孩子,如果不说清楚缘由,其他人也有样学样,都把家里的弟弟妹妹带到学校来,那么学校的秩序也就乱套了。   原本她就打算在老师来的时候和老师解释一下,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女老师没等她开口就直接指出了这件事。   “你别跟我说什么废话,这是你家弟弟吧,赶紧背上你的书包带着你弟弟出去,我们公社小学不收你们这么不懂事的孩子。”   黄莲花觉得这是杀鸡儆猴的好时候,省的这次一年级的学生不听劝,也学着那个小姑娘把弟弟妹妹都往学校带。她每个月也就拿教育局十五块钱的工资,帮着看这么多半大孩子呢,现在两三岁的孩子都往学校带,也没见那些家长给她点好处啊。   凌娇和凌甜都没想到这个老师都不听解释直接就开口赶人了,还是连同她们一起赶出学校,这就让人有点愤怒了。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现在是成年人的思维,只是单纯的八岁和六岁的孩子,听到老师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直接说出这样的话,恐怕恨不得挖个地洞钻下去吧,更何况就算是违反了规定,难道最该做的不是先指出来,让孩子不要再犯吗,哪有一棍子打死的。   小太子也感觉到了自己似乎被针对了,那个看上去很凶的女老师不喜欢他,甚至因为他要把两个姐姐也赶出去。   看着女老师那张脸,小太子觉得似乎看到了以前父皇的那些妃子,虽然她长得没有那些妃子好看。   “大姐二姐,壮壮回家去,等壮壮再大点再来和你们一块读书。”他眼眶有些红,拉扯了一下边上大姐二姐的衣裳,轻声对着她们说。   说罢双手撑着椅子,灵活的滑溜下来,将自己的画册和画笔装到书包里,抹了抹脸,乖乖地就往教室外走。   凌甜看着这一幕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憋屈,又是心疼弟弟,又是气这个太过蛮横的老师。   “你也是他姐姐,你们两个都不守规矩,咱们学校不需要你这样的学生。”   黄莲花将枪头转向了凌甜,原先她还以为那个小男孩是高个尖下巴的姑娘带来的,现在看来这个圆脸蛋的胖姑娘也逃不了,这三是一家人,既然这样,那个圆脸蛋的姑娘也不该出现在她的课堂上。   她可是公社书记的闺女,整个公社里谁不卖她面子,小小的公社小学而已,能来这里读书的都是那些泥腿子的孩子,她赶走个把学生,谁能找她算账。   敢告状,可以啊,她让她爸在大会上点名批评那个生产队的大队长,等那个大队长回过神来,就知道是谁给他惹麻烦了,扣工分,干最苦最累的活,有他们好受的。   这种事黄莲花也不是做一次两次了,被她赶出学校的人也不下两个巴掌了,可是她依旧好好的做着自己的小学老师,连校长都不敢说她什么,这就是她的底气。   “老师,这公社小学是你家出钱建的吗,还是说咱们这学校冠了你家姓了。”凌甜本来就气成一个气球了,又被这老师奚落了一下,直接爆炸。   “小小年纪胡说八道,这是公社小学,是全公社一起建的房子。”黄莲花诧异了一下,以往被她赶走的孩子都是哭着跑的,从来也没有哪个有胆子反驳她啊。   “既然是全公社一起建的小学,凭什么我和我妹妹不能来上学。”凌娇也忍不住了,上去就拉住小弟的手,仰着头质问站在讲台上的老师。   “你们哪个生产队的,我倒要去问问,谁家爸妈教出你们几个牙尖嘴利没教养的死丫头。”黄莲花看着一教室四十多个学生都好奇的看着她,这些孩子都还小,看凌娇和凌甜跟老师吵上了,都用敬佩的眼神看着她们姐妹俩,这副场景放到黄莲花眼里,更是让她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侵犯。   “别管我们姐妹是哪个生产队的,开学前老师你有拿着广播大喇叭到每个学生的家里说过不能带弟弟妹妹来上学吗,这件事我们有错,可老师你也没道理拿一个我们根本就不知道的规矩把我们赶出学校。”   凌娇分析的有理有据,黄莲花一时间也想不出该怎么反驳。   “你们敢和老师顶嘴,那就是不规矩,你们这样的孩子就不配来学校上课。”她干脆胡搅蛮缠起来,反正在这公社小学里,她才说了算。   “不上就不上,谁稀罕。”   凌娇也傲气,别说现在她家边上就住了两位老教授了,就是自己上辈子自学水平,教弟弟妹妹小学的课程也是绰绰有余的。   再过几年政策变化,这个公社小学还存不存在都不一定呢,眼前这个女老师也不知道能不能横道那个时候。   “你们怎么还不走。”   自从黄莲花她爹当上了公社书记,她还没吃过这样的亏,看上去自己是她成功的把几个孩子赶走了,可是一点胜利的快感都没有,反倒觉得憋屈。   她凶狠地看着凌娇几姐弟,都说要走了也没见她们离开,拿起桌上的教棒就朝他们走去,只要敢反抗,她就揍他们,看他们的皮有没有他们的嘴巴来的犟。   “把钱还我们啊。”凌娇摊着手,“你都不让我们读书了还不把学费还给我们。”她和甜甜两个今天可是交了一块二的学费和三毛钱的学杂费呢,一块五似乎不多,那也是好几碗臊子面呢,她可不想便宜了这样的老师。   “大姐,上次爸妈带咱们进城是不是路过县委大院,守门的老爷爷说那里专门给咱们农民解决难题难事,你说要是老师抢咱们农民的孩子的钱,县委大院里的人管不管?”凌甜看着那女老师捏着教棒,眼神闪了闪,装作害怕地拉着大姐的袖子问道。   “管,当然管,要是农民的孩子被打了,这县里头的大官更要管,咱们家三代贫农,根正苗红,谁要是敢打咱们,那就是无产阶级的敌人,是资本主义的走狗。”   凌娇似乎是回答妹妹的话,眼神却是盯着那个女老师说的。   这一家子太邪性了,黄莲花在两个姑娘的注视下心跳都加速了,教棒握在手里,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一块五毛钱也就你们稀罕了。”真不巧,今天交的学费还真就在黄莲花的身上,原本这钱收上来就是要入公社的公账的,没次开学也都是由黄莲花给她爸拿回去的。   她气的双手哆嗦,解了好几次才把钱包的扣子解开,掏出一把毛票数了数,直接就扔在了地上。   “都给我滚,我们学校可不欢迎你们这种学生。”十几张一毛钱的纸币就和雪花似的散落开,三姐弟弯腰把钱捡起来,也没觉得委屈不委屈的,要到钱,直接转身就走了。   小太子觉得自己似乎给姐姐惹来麻烦了,心中有些懊悔,想了想,挣脱开大姐和二姐的手,重新跑回教室。   这时候黄莲花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准备在这些学生面前耍耍威风,把在凌娇几姐妹那里吃的鳖找回来呢。   “老师,我想告诉你,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神字是礻字旁不是衤字旁,还有体魄的魄是白字加鬼字,不是白字加龟字,这才十个字呢,你就写错了两个。”   小太子说的是黑板最上头写的一句话,他挺了挺胸膛,虽然这个时代的字体和他那个朝代有了些许变化,可是只要努力研究就能发现规律,他的启蒙可是乳母教的,他学的可认真了,这些日子海爷爷和兰奶奶教大姐二姐念书他也乖乖跟着学,现在认识好多好多字呢。   “老师,就你这水平别把其他学生一个个都教成笨蛋了。”   凌甜原本是追弟弟跑回来的,完整地听完了弟弟刚刚无形间对那个蛮横的女老师形成的暴击,乐的见牙不见眼,又给她补了一刀,趁这老师没被气疯之前,赶紧拉着小弟跑了。   “胡、胡说。”黄莲花绝不承认自己会被一个三岁孩子指出错误,掏出随身携带的主席语录快速翻阅了起来,找到自己今天一大早抄的那句话,果然是自己不小心抄错了。   “啊啊啊啊——”她跺着脚,跟疯了似得尖叫,那反应和凌美丽在二哥家里吃瘪后一模一样。   出了气的三姐弟昂首挺胸走到校门口,看着摇摇欲坠的牌匾,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今天早上爸妈兴冲冲地送他们出门,后脚他们就把老师气死,还果决地扔下不回来读书的壮语豪言,他们倒是不在乎读不读书的事,在乎的是爸妈知道这件事之后会不会伤心难过。   “怎么回事,壮壮娇娇甜甜,你们怎么不在教室跑到校门口来了。”   海公公和兰姑姑速战速决,正准备去一年级的教师呢,偶然间看到校门口的三个等差高度排列的身影,不就是他们的小乖乖们吗,赶紧跑了过来。   “呜——”强撑着不哭的小太子觉得靠山来了,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胖嘟嘟的手捂着眼睛,委屈的模样一瞬间就把两位老人的炸药包给引炸了。 第27章 往事   “怎么回事,谁欺负你了,跟爷爷说。”海公公气的兰花指都要翘起来了,三两步跑过去把小太子抱怀里,拍着他的背用以前习惯的方式帮着他顺气。   “娇娇甜甜,你们和奶奶说,是不是被同学欺负了,怎么在校门口站着。”兰姑姑也心疼的紧,根据一段时间的相处,她当然不会以为太子是被他两个姐姐欺负的,相反,整个家里所有人都把小太子当做宝贝似得宠着呵护着,包括这两个还年幼的小姑娘。   “老师看到壮壮跟着我们来上课很生气,没听我们解释直接把我们赶出来了,她说只要她在学校一天,就不许我们再来学校上课。”   上一世经历了那么多是,凌娇的性子怎么可能是纯善的,眼见着靠山来了,不使劲黑刚刚那个女老师才怪呢。   她忽略了她们姐妹刚刚把那老师怼的脸涨红的画面,光挑委屈的地方说。   根据这些日子的相处,她敏感的察觉到两位老人似乎对弟弟有一种莫名的关心和疼爱,似乎把弟弟当亲孙子看待,两位老人对她们姐妹也不错,但是比起弟弟,还远远差了一截。   凌娇将这一切归结于缘分,她也不嫉妒弟弟招人疼,就好比弟弟妹妹里她更疼爱妹妹一样,人总是偏心的。   “太过分了,怎么能赶人呢。”   饶是兰姑姑这么好的涵养也忍不住发火了,别说黄莲花赶的是太子了,就是其他普通孩子,人家来上学也不是你一个老师说赶就能赶的啊。   “呜呜呜,回家,我要找妈妈,找爸爸,我要回家。”壮壮抹着眼泪,人委屈的时候就想着回到自己觉得最安全的地方。   他的下巴抵在老爷子的肩膀上,背对着两个姐姐,即便是哭,小太子还是很要面子的不让大家看到他哭泣时眼泪鼻涕流满脸的模样。   “回家,咱们回家。”   海公公倒是想去质问那个老师,可是现在还是哄小太子最要紧,至于找场子,这事什么时候都能做。   “海老师,兰老师,你们怎么就走了?”   校长走出教室看到海教授两口子带着几个孩子离开,好奇的在后头扯着嗓子问道,就算今天可以早放学,可也没这么早啊。   “咱们家的孩子都被赶出学校了,我们两个老的还教什么书。”海公公没好气的回到,他抱着小太子走在前头,兰秀梅牵着凌甜和凌娇跟在后头,两人的态度是一样一样的。   原本他们也不是为了教书来的,存粹就是为了能有一个接近凌家人的借口,现在两家关系已经很融洽了,金枝夫妻俩有什么事就把孩子交给他们夫妻俩照顾,如果这几个孩子不上学了,他们完全没必要来教书,光是在家里管着三个孩子那不是很好吗。   再说了,黄莲花都把他们的乖乖赶出来,自己还去帮她减轻负担,呸,谁那么贱呢。   “走、走了。”   刘校长显然没想明白这里头的关联,等人走的没影了,才恍惚间明白,刚刚两位老教授的意思是这个老师他们不当了,这下子可麻烦了。   “黄老师,赵老师。”   刘校长挨着教室敲了敲门,赶紧把两个女教师叫了出来,黄莲花心里还残存被三岁小孩指出错误的羞耻感,面色难看的可怕。   “校长,你叫我们出来有什么事吗,这话我还没训完呢。”赵建红皱着眉问道,和黄莲花一般,她也不怎么把这个校长放在心上,要不是对方有初中学历,光凭家世,这个校长的位置怎么也轮不到他坐。   “你们俩谁赶跑了学生?”他直觉是黄莲花,毕竟对方的来头更大,赵建红更多的就是撒手不管,任孩子胡闹,要说赶学生出去,这件事黄莲花做的最顺手。   曾经有一次,黄莲花嫌弃一个孩子邋遢,觉得他的存在把教室给熏臭了,硬是不让人家来上学,孩子家长拿着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鸡蛋,她还直接把鸡蛋给砸地上了,你说你要是不愿意,还给人家还不成吗,偏偏给砸地上,白糟践了好东西。   那个孩子读书很用工,老师教的不好,他就自己自学,常常拿着书来问唯一还有点见识的刘校长,黄莲花嫌弃的邋遢,完全只是因为对方的家庭条件。   那个孩子的爸爸死的早,家里全靠一个寡母和几个叔叔伯伯帮持,他是老大,底下三个弟弟,两个妹妹,妈妈下地干活,他一人挑起了家里的活,洗衣烧饭一个大男孩干的无比顺溜,那个寡母有远见,知道读书的好处,也不想耽搁孩子,硬是逼着他来学校念书,就想着供出一个孩子能够帮衬其他兄弟妹妹。   那孩子是真听话,因为家离学校近,每天中午都回去给弟弟妹妹还有地里干活的妈妈做饭,休息的时候就去帮着队里拾牛粪和羊粪,这些都是好肥料,可惜牛羊随地跑随地拉,这时候就需要有人拿着畚斗去拾。   这活埋汰,但是没什么难度,给的工分也高,村里知道他们家的情况,就把这任务交给了他,每个双休日外加寒暑假,他也能给家里挣点钱。   也不知道哪个孩子回学校说了这件事,黄莲花就非觉得人家孩子是臭的,身上有羊粪牛粪的味道,实际上对方很爱干净,怕熏到家里最小的妹妹,每天都会去河边洗澡,并且把当天的衣服洗干净晾晒。   那一次,刘伯言都光火了,他实在是不想那么好那么认真的孩子被黄莲花这样的女人毁了前途,凭着他的刻苦和韧劲,刘伯言甚至觉得,如果能读下去,对方将会是他们公社极少数考上中专或是高中的孩子。   只可惜,黄莲花她爸是公社书记,整个公社,除了主任谁敢得罪他。   那一天,刘伯言就躲在窗户后头,看着那个孩子牵着他妈的手离开,一手还拿着那个装着混了泥土砂石的鸡蛋液的篮子的场景,那悲伤绝望的哭声,至今仿佛还会在耳边响起。   忽然间又响起那件往事,刘伯言的眼眶有些泛红,他盯着黄莲花,有时是他真不想做一个现实的人,不去考虑老婆孩子,直接给这泼妇几个大耳刮子,然后摁着她的脑袋进牛粪堆里,告诉她,你闻闻,这才是牛粪的味道。   “刘校长,你问这件事做什么?”   黄莲花可不知道校长心里在想着什么,她眉头皱起,想着刚刚那几个坏孩子,心里的苦水一股脑的往外吐。   “你可别说了,我教书这么多年就没见过那么没大没小的孩子,把弟弟带来学校不说,居然还敢顶撞我,我把话放这儿了,以后这个学校就不许那个家的孩子再来读书。”   黄莲花的眼神有些凶狠,她会好好打听那几个孩子到底是谁家的,非让听爸好好教训教训那两个教出这样的小畜生的家长不可。   “呵呵。”   刘伯言冷笑一声:“那还真是不巧了,你赶出学校的那几个孩子就是海老师和兰老师家的,你这一赶,把学校里最好的两个老师都赶走了。”   海大富和兰秀梅平反后其实完全可以回到原来的学校任职的,他们当初愿意留下来,说实话完全出乎了县里面领导的预料,那可是顶尖学府的教授,哪个学校教不得,别说他们公社小学了,县里头的中专和高中还哭着闹着想抢人呢,上面可是特地关照过的,要好好对待两位老教授,虽然现在他们也只是普通的小学老师,可千万不能真把人家当小学老师看待了。   “怎、怎么可能。”   黄莲花吃惊了一下,她可是听她爸说过的,那两个老教授是当初下放下来改造的,根本就没有什么亲戚在这里,她赶走的那三个孩子,怎么可能和他们有关系呢。   “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反正以前咱们小学没他们也挺好,是那三个孩子先犯的错,就算闹到上面,真理也站在我这儿。”   黄莲花死鸭子嘴硬,坚决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现在人都走了,说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以后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刘伯言有些自暴自弃,今天因为两位老教授出现重新燃起的雄心壮志一下子就被熄灭。他看了黄莲花一样,叹了声气,转身离开。   佝偻的背影,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教授了不起,政策朝令夕改,谁知道他们俩什么时候又被关了起来。”黄莲花不服气的嘀咕了几句。   赵建红心里也是恼火的,毕竟刚刚她还想着以后多了两位老师就轻松了呢,谁想到这黄莲花第一天就把人得罪跑了,以后这么多学生都是他们三管着的了,想想就让人头痛。   只是她的性子八面玲珑,现在刘伯言又不在了,还好言好语的安慰了黄莲花几句,反倒让黄莲花更加认为自己没错了。   ******   “咱们壮壮真厉害,认识的字比老师都多了。”万金枝惊叹地夸赞道,小太子原先想着妈妈会生气,没想到居然还得到了表扬,小脸蛋红扑扑的,眼泪都止住了。   “是你生的好。”凌国栋对着媳妇说道。   “不对,是你教的好。”万金枝握着小夫郎的手,肉麻兮兮地看着他回复到。   “咱们俩都好,所以才会有这样好的三个孩子。”凌国栋张开手,把媳妇和三个孩子都搂到怀里,一家人抱在一块。   “既然咱们孩子比学校里的老师都聪明,那干脆就不去上学了,就摆脱海叔和兰婶教,他们现在也当自己没儿子,以后咱们就把他们当爸妈孝顺,帮他们养老。”   凌国栋摸了摸闺女儿子的脑袋:“咱们家的孩子不受委屈。”   万金枝也点点头,觉得小夫郎的这个姿势不太好,费尽的抽出手反抱住一家人,这样才让她有一家之主的感觉。   等安慰好孩子,又从海叔兰婶那儿打听来消息的始末,万金枝和凌国栋笑着出了海叔家的院子,回到自家门口时,脸色立马一变,哪里还有面对孩子时的温柔。   夫妻俩互看了一眼,都明白了对方的意思。欺负他们俩的孩子,老寿星上吊——活的不耐烦了。 第28章 惩戒   黄卫东今年已经五十八了,如果不出意外,到顶也就是个公社书记了,作为一个出生普通农家,甚至没有念过几年书的人而言,能做到这个位置,实际上已经十分不错了。眼见着自己也快到了退休的年纪了,黄卫东为了儿女考虑,想着趁自己还在这个位置上的时候,多要点好处。   “老头子,你不是说现在上头风声紧吗,李癞子给你的东西你还真收啊?”黄卫东的媳妇顾大梅坐在炕上,这年头瘦子多,可这夫妻俩一个个肥头大耳的,比生产队里精心喂养的肥猪还要胖一圈。   她的手里攥着一个金镯子,眼里是掩盖不住的喜欢,凑近煤油灯朝着那金镯子哈了哈气,又用柔软的小手绢擦了擦。   “怕什么,我只是答应帮他去活动活动关系,也没保证一定能成功啊,就算没办成谅他也没那个胆子告上去。”   黄卫东咕噜咕噜喝了一搪瓷杯的茶,面带不屑地对着自家媳妇说道:“还不是你生的几个崽子每一个出息的,但凡有一个混出头也不需要我一把骨头了还为他们考虑。”   “你这话啥意思,荷花、莲花还有正富这几个孩子拿点不好了,荷花嫁到了城里,莲花当了小学老师,正富现在还小呢,将来肯定有出息,你是看不上孩子还是看不上我啊,早就听说你和三队的马寡妇有一腿,怎么了,不要自己的儿子想给那寡妇的儿子当便宜爹了,黄卫东,你能有今天可离不开我顾大梅,我告诉你,要是让我知道你真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饶不了你。”   顾大梅就和一座小山似的压在黄卫东的身上,那重量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黄卫东都快被压得翻白眼了。   “胡咧咧个啥,别跟那些三姑六婆听了一嘴就在那乱想,我是那种人吗。”黄卫东有些心虚,自家婆娘长得就和母猪一样,自己对着她哪里还有兴致,再说了,做到自己这个位子上,几个生产队多少女人想要到他的炕上躺一躺。   刚刚顾大梅说的马寡妇就是其中一个,因为胸脯大,屁股大,性子温柔识趣,算是比较讨黄卫东喜欢的那一个,只是他也是有分寸的,外头的那些女人偶尔给点好处就行了,过日子还得是原来的婆娘,至于对方刚刚说的喜欢别人的儿子忽略自己的儿子,在黄卫东身上是绝对不可能会发生的。   顾大梅也没真和他闹的意思,她刚刚那一通话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不让外头的野花爬到自己和她的孩子头上去。   “日头也不早了,你赶紧把东西收起来吧。”黄卫东喘了喘气,对着媳妇摆了摆手。   顾大梅轻哼一声,晃着屁股爬下了炕:“这个镯子的花样好,我戴不了,不过莲花的手腕细,戴上去一定好看,她前头刚和我哭诉自己的日子过得不痛快,她大姐嫁到城里享福了,就她留在村里,做个小学老师又累有不讨好,把这个镯子给她,她也能开心开心。”   顾大梅心里盘算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下,她打开衣柜,拿出最底下的一个红木箱子,开箱的钥匙被她随身挂在脖子上,打开箱子,里头一叠叠的十元大团结,以及一些小件精细的金银首饰,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匣子,里头装着满满的袁大头和一些玉器。   如果有旁人站在这儿,他们就会发现这箱子里很多宝贝都是当初抄地主家的时候,被认定为封建腐朽,有资本主义倾向的罪证,原本应该是被销毁的,没想到全被这公社主任给中饱私囊了。   尤其是其中一个羊脂玉佩,据说是当初八队的一个地主家的传家宝贝,当初为了抢这个东西老地主可是被活活打死了,看上去洁白温润,实际上沾了多少人血。   “你都给了她多少东西了,也不知道给咱们正富攒一点。”黄卫东躺在炕上,也没反对她的意思,就是嘟囔了一句。   “正富的我都给他留着呢,只是莲花可怜,再说了这镯子就是女人戴的玩意儿,儿媳妇能有闺女亲?莲花的日子艰难,难道我们当爹妈的就眼睁睁看着。”   顾大梅可不重男轻女,儿子闺女还不都是从她肚子里跑出来的,她偏爱的是日子过得最差的孩子,黄莲花会诉苦,顾大梅就更偏她一些,有什么好东西也爱私底下给她,实际上黄莲花估计是几姐弟里日子最滋润的一个。   “你就惯她吧,迟早有一天她非把天给捅破了。”黄卫东哼哼了两声,刘校长已经来知会过了,他那个好闺女第一天就把两个教授给气跑了,虽然瞒的好也不会是件什么大事,可是黄卫东依旧不太高兴,你说几个孩子罢了,你老老实实当你的小学老师不好么,非要和人家孩子置气。   “你可别说,我都打听过了,那几个孩子和两个教授根本就没什么关系,顶多要算,那就是住的近一些,我可不管,你听听莲花说的,那几个孩子嘴多坏啊,赶明儿我非叫来他们七队的汪有贵,让他好好教训教训那几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小杂种不可。”   顾大梅将箱子锁好放回原位,扭腰摆胯爬上炕,顺道把煤油灯给熄了。   “再说再说吧。”黄卫东应付了她几句,在他看来这都是小事,现在最关键的,是怎么在自己退下来之前,把儿子给推上去。   夫妻俩又说了些话,很快困意就上头,呼噜声一个比一个大,就和比赛似得。   “轰隆隆——”   “怎么了,地震了!”   不知今夕何夕,黄卫东夫妇俩感受到一阵地动山摇,仿佛地震一般,从美梦中惊醒,衣服也来不及穿上,抱起一旁的被子就往外头跑,开门的瞬间,他们一下子就惊呆了。   黄家有钱有权,房子也是他们村里数一数二的,规整的三合院,坐北朝南,正中为堂屋以及老两口以及儿子的卧室,东厢房是灶房和粮仓,西厢房则是闺女们回娘家时住的房间,都是青砖墙,灰瓦顶,用料极好。   因为是公社干部,他们家的自留地大小远远超出了他们家人头能分到的数,顾大梅尖酸刻薄了些,可是侍弄庄家确是不错,她不用下地干活也能拿全工分,干脆专心的侍弄自家的自留地,中了许许多多蔬菜,养了十几只鸡鸭,每个礼拜她都得进城一次,给大闺女家改善伙食。   可现在,老两口出来,发现东厢房西厢房全塌了,自留地里的所有植物一夜之间全枯萎了,鸡鸭圈大开,里头的鸡鸭一只不剩,不知道都跑哪里去了。   “天、天啊!”顾大梅一屁股重重坐在了地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这房屋倒塌的动静不少,住的近的人家听到响动也赶紧起床提着灯过来了,别说黄卫东作为公社书记怎么样,人大小是个领导,听到了动静却不闻不问,他们也怕被穿小鞋啊。   除了黄卫东的拥趸,其他被欺压过的百姓看着那坍塌的屋子和完好的黄家人,心里都忍不住叹息为啥倒得不是正堂,而是没人住的东西厢房,要是干脆把这一家子吸血鬼都砸死,那该是多痛快的一件事。   可惜这也只能想想罢了,光是这倒下的两间房以及被压在底下的粮仓,就给黄家带来不少损失了。   只是那一夜之间全枯萎的庄稼让村里人私底下嘀咕了许久,尤其是第二天一早,在听到黄家那个嫁出去的二闺女家里的房子也塌了,自留地也全毁了之后,更是让报应一说甚嚣尘上。   黄家人做人太绝,尤其是黄家那闺女,很多有孩子在公社小学念书的对她都有不小怨言,不少人都传可能是当初被黄卫东逼死的老地主显灵了,这话不敢大庭广众之下说,只敢自己偷偷摸摸和熟人说,黄家一家子蒙受了重大财产损失,又成了全公社茶余饭后的笑谈,估计都快气死了。   不过,这事可还没完。   “啪嗒——”   “嘭——”   黄家房子塌的晚上,不少人家也被自家院子里的敲门声,窗户撞击的声音惊醒,提着灯笼走出去,原本想着这么晚了难道是哪家调皮的孩子还没睡,没想到出去在发出响动声音的地方一看,居然是一大块肉,有的人家是鸡肉,有的人家是鸭肉,都还新鲜着呢。   “爸爸,肉。”   有懂事的孩子咽了咽口水,欣喜的看着这块突如其来的肉,可是不敢表达自己的向往,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怕这块肉给家里惹来麻烦。   “嘘,赶紧回屋。”   警醒的一家之主熄灭火烛,赶紧抱住肉带着妻儿回了屋。   “甭管是谁给的,明天剁碎了煮一锅粥,不放红薯和苞谷,就只加米,咱们一家子也好好吃一顿,尤其是孩子,这些日子连鸡蛋都吃不着一个,都瘦了。”   爸爸的话让孩子们高兴的欢呼,妈妈却有点担心。   “别想那么多,反正这也是别人给的,不然肉能跑到家里来不成,早点吃完它,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任何人都不能说。”爸爸对着几个孩子严肃地说道,那些孩子捂着嘴,连连点头。   这可是肉啊,说出去就有可能被别人抢走,他们才没那么傻呢。   就这个晚上,不少人家都收到了这份意外的礼物,或许是成分不好的地主人家,或许是三代贫农日子过得揭不开锅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曾经被黄家欺压过。   等到第二天,那些人知道了黄家的遭遇,听说他们家的鸡鸭全都不翼而飞后,对于自家肉的来历,也有了一个简单的猜测。   谁也没有往外说,只是加快了吃肉的速度,连骨肉都嚼碎了咽肚子里,即便是几十年后想起今天的这顿鸡肉/鸭肉,他们依旧觉得,这是他们这辈子吃到过最美味的食物,对于那个神秘的大侠,或许可能是神灵,他们也表示真心的感谢。   万金枝和凌国栋不知道自己即将被神化,两人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做了一堆的事,趁着天亮赶回家,洗了个澡躺床上,想着昨晚上偷听来的那些事,总觉得自己的惩戒似乎还是简单了些。 第29章 小课堂   “国栋,我都听我家孩子说了。”早上上工的时候,坐在田埂边的小马扎上的一群老妇人围着凌国栋,眼里带着丝丝同情。   这个时候公社那边的消息还没传过来,她们口中的事就是从放学回来的孙子孙女口中听说的,凌老二家的几个孩子开学第一天就被老师赶跑的事。   “你们要不拿点东西去和黄老师求求情,总不能三个孩子以后都不上学了吧,再说了,听说那个黄老师来头不小,得罪了她小心人家亲爹给你穿小鞋。”   一群女人聚在一块就喜欢讲这些似是而非的话,她们嘴巴没闲着,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下,一个个火柴盒在她们手中渐渐成型。   实际上她们也没听孩子讲太多实质性的内容,毕竟当时处在那个现场的,都只是一些八岁的孩子,让他们把当时发生的事完整的叙述出来还是有一点难度的,因此这些妇女都只知道凌娇两姐妹因为带弟弟去上学的是被老师赶出来了,双方似乎还闹得不愉快,其他更详细的,她们还想从凌国栋嘴里打听打听呢。   赵梅坐在不远处,竖起耳朵听着那些人议论的话题,村里女人干活时坐的位置也是有讲究的,玩得好的坐一块,显然她和凌国栋是绝对坐不到一起去的。   因为性别和性格的限制,凌国栋边上坐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大娘,下不了地却还想着帮家里创收,就做这些轻松点的工作,她们唠唠叨叨,一般的小媳妇不喜欢和这些婆婆辈的人坐一块,唯独凌国栋,性子好,她们再啰嗦也能做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模样,反正在老大娘眼里,他是整个村里除了自己儿子以外最好的伙子,刚刚老大娘们的话也是发自内心的关心他们一家。   赵梅还是刚刚才知晓这个消息,她那两个儿子昨晚可没和她说起这件事,这会儿她心里忍不住有些雀跃,就和大夏天吃了一根绿豆冰棍一样开心,为了了解的更仔细,她忍不住挪了挪椅子,往凌国栋那边凑了凑。   “呵呵,凌老二啊,不是我说你,我们家的孩子昨天回来都说了,你们家娇娇和甜甜可是把那黄老师狠狠气了一通,黄老师可是公社黄书记的女儿,得罪了她,呵呵呵——”人多了难免有几个搅屎棍,有些人就是看不得人好,见到机会就落井下石。   “黄书记,是那个黄世仁的女儿?”   黄世仁是公社的社员私底下给黄卫东取得名字,来自所有底层百姓耳熟能详的白毛女的故事里那个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地主老财,可想而知黄家在公社社员心里的地位了。   “这可糟糕了,也不知道那黄书记会不会对咱们队长试压,不行啊,国栋,你听婶子的,别舍不得家里的老母鸡,赶紧给黄家拎一个过去,给人家赔礼道歉。婶子知道你们委屈,可跟那种人,不是置气的时候。”   老一辈都讲究以和为贵,她们有些人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或许也就是公社那么大的一块地,什么镇上,县里,那对她们而言太遥远,公社主任和书记就是最大的官,谁也不敢得罪他们。   这个年头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别说公社主任了,就是生产队大队长,都能称霸一方,也没有人会想着反抗,他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只教会他们忍忍忍。   “还真是败家闺女了,上学第一天,就把家里的老母鸡给赔了。”不知道是谁嘀嘀咕咕说了一句,凌国栋原本一直平静温和的脸庞多了一丝不满,他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看,那边做着赵梅和几个跟他们一家没什么交情的人家,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口。   “大娘,你们就放心吧,没什么大事。”   凌国栋看着几位老大娘是真心为他们一家担心,甭管她们提出来的方法自己接不接受,这心意是好的,自己也不想让他们担心。   至于母鸡,他媳妇儿昨晚几拳头打塌了人家的房子,自己抽空了黄莲花和黄卫东家自留地所有的木之力,导致所有农作物一夜之间枯萎,离开的时候两人还把他们家的鸡鸭都偷走了,劫富济贫,都这样了,他们怎么可能会愿意把自家的芦花鸡贡献出去。   不过这些事也没法说,那是他和媳妇的小秘密。   “我和金枝本来也没打算送孩子去上学了,你们还不知道吧,教娇娇和甜甜她们班的那个黄老师在黑板上写了十个字,其中两个字是错的,我们家壮壮才三岁就会写了,那个老师却还会写错,让这样程度的老师教娇娇和甜甜,我们夫妻俩才不放心呢,这不是越教越回去了吗。”   凌国栋丝毫没给黄莲花留面子,说起自家小儿子的时候脸上还露出淡淡的骄傲。   “不会吧。”大伙儿不太相信,三岁孩子会玩泥巴就不错了,还认字?   “哈哈哈,其实也是孩子聪明,跟着海叔兰婶学了几遍就全认熟了,这一点像孩子他妈。”凌国栋夸赞自家几个小孩的时候还忍不住吹嘘了一把自己的媳妇。   “金枝是挺能干的。”   老大娘们愣了愣,看向了一旁田里干活,把壮年汉子都远远甩在身后的万金枝,脑子转不过弯来,不太理解干活厉害和脑子聪明有什么直接关系。   “海叔兰婶喜欢娇娇他们几个孩子,他们也决定不去小学教书了,正好他们上了年纪不想受那个累,以后他们晚上住自己的房子,一日三餐就跟着我们一家吃,几个孩子就和两位老人一块读书识字,这样总比被一个连字都认不全的蠢老师教来的好。”   凌国栋糊着火材盒,他刚刚云淡风轻说出来的话却激起了千层浪。   “什么,海叔兰婶不教书了!”昨天他们孩子回来的时候可没说这件事啊,包括赵梅在内有孩子在公社小学念书的,全都坐不住了。   *****   “刘校长,咱们孩子不上学了。”   “刘校长,我儿子也不上学了,这才开学两天,买书本的学杂费不退,学费总能退给我们吧?”   第三天一大早,刘伯言正准备打开学校的大门的时候,就被好几个家长给围住了。   “不上学?”说起来刘伯言遇到过好几个中途忽然退学的,也遇到过上学期还在,下学期就再也不来报道的学生,可是从来就没有像今天这样,只是开学的第三天,突然跑来十几个家长跟他说要退学的事。   “是家里有什么问题吗?其实咱们学校的学费并不贵,那么大的孩子也干不了什么活,多认识几个字也是好的。”刘伯言知道这事做主的是家长,可是他还是想为孩子争取一把。   “学校的老师懂的还没一个三岁孩子多,这样的老师教出来的也是睁眼瞎。”   “什么?”不知谁在人群里轻轻嘟囔了一句,刘伯言没听清,拔高声音问了一遍。   “没什么,就是家里有事,不想让孩子再上学了,校长,你就说这钱能不能退吧。”几毛钱就能买一罐雪花膏呢,村里的女人连蛤蜊油都舍不得用,当然不会愿意白白浪费了这笔学费了。   “学费前天就已经交给黄老师拿去公社入账了,如果要退学费,得你们自己去公社要钱。”刘伯言知道自己劝不动她们,只能略带沮丧的开口。   好在几个村人都知道刘校长的为人,没有在这件事上刁难他,跟他说了自己的儿子/闺女是几年级的,然后就四散着走了,刘校长皱了皱眉,他有印象,那几个孩子都是塘石村,也就是两位老教授暂住的那个村的,这么想着,他赶紧追了上去。   ******   “海叔,你觉得这桌椅行吧?”塘石村大队部专门清出来一间房,还把往日生产队干部开会用的桌椅给搬了过来,有些缺胳膊短腿或是长短腿的桌椅也都让懂木匠活的村民给修过了,整整齐齐的摆了几排,总算有点教室的模样了。   “行,只要再有一块黑板就能上课了。”   海大富点点头,昨天汪队长特地找他谈了话,就是关于村里一些孩子的爸妈想要他教娇娇几个孩子的同时也教教他们孩子的事,原本海大富是不想答应的,可是转念一想,自己在这个村子里毕竟还是个外来人,如果自己对他们有恩了,地位自然也就不一样了,或许以后也能帮到小太子一家,他和秀梅商量了一下,还是答应了这件事。   他们老两口不缺钱,也没打算靠这件事赚钱,有心的送几个鸡蛋一篮子菜,或者什么都不送也无所谓,他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听话,认真,不情愿来上课的,故意捣蛋欺负别的孩子的,他会毫不留情的赶他出去,孩子的家长也不许胡搅蛮缠来求情。   这一点也是汪有贵答应过他们的,毕竟他们只是想在照顾小太子的同时做一些对将来有好处的事,这件事要是妨碍到了他们和小太子一家相处,这是他们万万不能接受的。   两位老教授不再公社小学教书了,这件事几乎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公社,有很多家长原本就是冲着他们俩才下定决心送孩子来上学,知道这件事顿时就不高兴了。   与此同时,消息灵通些的,有亲戚在塘石村的,也都知道了两位老教授愿意教村里的孩子读书识字的事,纷纷开始活动起了关系,也想着把自己的孩子送过来。   比起公社小学良莠不齐的师资情况,当然是两位老教授更加可信了,不过那些人多数都被汪有贵用各种方法给拒绝了,除了个别实在拒绝不了的。   大队部理出来的房间总共也就那么大,课桌椅子也有限,坐不下那么多的孩子。   而且村里的人也有私心,老师就两个,如果学生多了,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的关注就少了,凡是有点远见的人都知道被两位老教授传授课程,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情,或许有了这个经历,孩子未来的前程就不一样了。对此村里人同仇敌忾,坚决抵制外来势力。   不过今天有一点特殊,那个学生,是刘校长带着过来的。 第30章 毕天佑(改)   “刘校长,你这是?”海大富看了看站在他边上的一长一幼,不太明白他今天过来的意思。   年长的那个妇人应该也就比万金枝年长几岁,可是看上去就和老妪一般苍老,三十多岁的人就已经有了白发,皮肤枯黄,身材干瘦,佝偻着背,一手牵着一旁十岁出头的男孩,一手挽着一个竹篮子,里头放着十几个鸡蛋,堆的整整齐齐的。   那个小男孩正好在海大富胸口的高度,整个人精瘦精瘦的,皮肤黑,两眼很有神,海大富忍不住多瞧了几眼,这可不像是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会有的神情。   母子俩的衣裳都打着补丁,也基本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可是都浆洗的十分干净。   “海教授,我听说你和兰教授在村里自己开了一个学习班,这个孩子很聪明,也很用功,我就想着能不能请你们两老也教教他。”   刘校长是厚着脸皮过来的,这些年他一直对这个孩子心存愧疚,或许两位老教授不来小学教课,也是件好事。   “海教授,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就十五个鸡蛋,还有学费。”那个女人似乎有点紧张,掏钱的时候不小心把一把毛票从口袋里顺了出来,一下子就散落了一地。   “我捡,教授你别——”那女人蹲下身捡钱,看着老教授也帮着她一起捡,有些紧张的想要制止。   海大富并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因为钱不多,最大面值的是一毛钱的纸币,更多的是一分钱五分钱的纸币,零零碎碎加起来也就二十几张,大概六七毛钱。   捡完掉落在地上的钱站起来后,那个女人看着更加拘谨了。   “刘校长,不是我不想答应你,只是教室里也没有多余的位置了。”   海大富有些为难,他看得出来这对母子的条件似乎有些艰难,可是他刚刚说的话确实也不假,更何况他和刘校长也没那么深的交情,如果每个人都隔三差五往他这儿来塞一个孩子,并且他都答应下来的话,恐怕真是有心无力啊。   那妇人听了海教授的话,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握紧那个男孩的手,眼底的希望火苗一下子就熄灭了。   “老师,我不用桌椅,站着听课就行了,我身体好,可以帮你们劈柴挑水,我什么活都能做。”毕天佑,也就是那个小男孩沉着嗓子,眼神沉稳笃定,从他身上,你丝毫看不出一个孩子该有的天真。   “海教授,这个孩子是真的很想跟着你读书,而且我也是没办法才来拜托你的,他和凌娇凌甜同学一样,都是被黄老师赶出学校的,说来惭愧,我这个当校长的还做不得一个老师的主,想来想去,也只能来拜托你了。”   刘伯言苦笑,诚恳地朝着海大富说到。   这话倒是引起了海大富的注意,他刚刚就奇怪呢,自己的行为可以说是抢了公社小学的生源,没道理刘校长不来找他麻烦反而还给他送学生过来啊,原来这里头还有这样的原因。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海大富心里虽然觉得黄莲花这样的人还不配做自己的敌人,可是一想到能和对方作对,还是让他心情愉悦的。   “既然这样,你就留下来吧,不过劈柴挑水就不用了,这不是你们孩子该做的事。”海大富叹了口气,终究还是答应收下了这个学生。   “谢谢教授,天佑,快谢谢老师。”妇人喜极而泣,拿着钱和鸡蛋就要往海大富手里塞。   “学费就不用了,鸡蛋也给的太多。”   海大富知道自己要是什么都不收这家人怕是还会觉得过意不去,和一些喜欢占便宜的乡间妇女不同,这个女人有骨气,不然也教不出这样的儿子来。   他伸手朝篮筐里拿了四个鸡蛋,一手两个,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新学生,冲他点了点头:“里头已经开始讲课了,你和我一起进去吧,今天先听听课看看能不能适应,明天起上课的时候记得带一支笔,一些纸,上我的课,不需要书本。”   “教授,你看这——”荀眉没想到老教授就只收下四个鸡蛋,连钱都不收,就是去公社小学念书,那也不止这个数啊。   “够了,如果为了赚钱,我也就不会留在这儿了。”海大富笑了笑,对着刘校长和显然还有些过意不去的荀眉笑了笑,“你们就回去吧。”   “妈,刘校长,你们先回吧,我会好好念书的。”   不得不说,海教授拒收学费,还只拿了四个鸡蛋,毕天佑心里是隐隐有一些欣喜的,他知道这些鸡蛋他妈攒了多久,省下十一个鸡蛋,或许妈妈今天就能给生病的小妹冲一碗鸡蛋水了。   毕家四个孩子,毕天佑最大,今年十一岁,他还有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分别九岁,八岁和六岁。   妹妹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爸爸就死了,因此几个哥哥姐姐格外疼惜最小的这个妹妹,家里如果有一个鸡蛋,大半个都是进妹妹肚子里的。   他们村没有汪有贵这么好的大队长,思想教育阶级斗争抓的特别严,别说多养几只母鸡了,就是自留地里中的蔬菜种类多一些都会被强制铲掉,毕家五口人,也就只能养两只鸡,因此鸡蛋也攒的特别慢,一个鸡蛋收购站给的价格是四分钱一个,过年的时候会涨到五分,但是如果胆子大一些,偷偷拿去镇上卖给那儿的居民,能卖六七分一个,这对缺少劳动力的毕家而言是收入的大头,不是过年过节或是生病的时候,家里人根本就舍不得吃这金贵的鸡蛋。   要是不毕天佑同样认可母亲说的知识改变命运的这句话,他根本就舍不得拿宝贝的鸡蛋来交学费。   当然,他自己也知道是两位教授心善,等他赚钱了,一定会把今天欠下的学费加倍的偿还。   荀眉看了看儿子,跟着刘校长一步三回头的离开,这些年心里压着的大石头,总算是放下了,感觉日子苦,但是似乎也有了指望。   海大富将四个鸡蛋放到了自己大衣的两个口子里,幸好现在天气有点转凉了,要是夏天的衣裳,他还找不到口袋来装这两个鸡蛋。   教室里的孩子正在上课,年龄最小的就是三岁的凌壮同学,其他孩子年龄参差不齐,多数都是八九岁的孩子,也有几个和毕天佑差不多年龄的,差不多就要上初中的年纪。   一个教室坐着二十多个学生,看到海老师带着陌生的毕天佑进来,眼底都有一些好奇。   “隔壁的房间还没整出来,加上现在教课的只有我和你们兰老师,暂时大家都在一块学,一个月后我会给你们分两个班,一个班教基础,一个班教那些准备升初中的学生。”   毕天佑是新来的学生,海大富就把上课第一天他没有听到的他们的打算说了一遍。   不是他不想和小学一样分五个年纪,一来光连个人没那个精力,二来他和秀梅发现了,在公社小学念书的孩子,基础打的都不好,其中念过刘校长教的四五年级的孩子稍微还好些,至少能认得一些字,一到三年级的孩子完全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很多他们自认为认识的字,全是错别字,完全都被两个没本事的老师给耽搁了。   因此他决定从头开始授课,对年纪大点的孩子稍微有点偏向性的教授,等差不多了再分半,针对性的上课。   一开始决定上课是带着私心的,可是既然答应了,那就别把这事当玩笑,必须要认真对待。   说实话,海公公心里还挺高兴的呢,以前是人人鄙夷的没根老公公,现在居然有那么多人尊敬他巴结他,他现在心里火热热的,还有点飘,和小太子一样,他也觉得现在这样的日子,真是让人开心极了。   听着娇娇甜甜还有小太子喊他爷爷,海公公觉得他还能再活五百年。   “这是你们的新同学毕天佑,他是三队的孩子,大家以后要好好相处。”进门前海大富已经问了一些毕天佑的大致情况,他朝坐在最后一排的一个胖墩墩的男生看了眼。   “小胖,你往边上坐一点,今天和毕天佑同学挤一挤,等会儿我就让汪队长想想能不能再挪一对桌椅出来,你们家也是三队的,以后放学还能一块回家。”   说罢他朝毕天佑推了推:“你过去和小胖一块坐吧。”   毕天佑纹丝不动,海大富又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可对方还是没有挪脚的意思。   “他捡牛羊粪,我妈说他是臭小孩,我不要和他坐。”那个叫小胖的小胖子嘟着嘴,有些不太乐意的嘀咕着。   “好臭好臭!”不知道谁先开始的,一部分孩子仿佛真的闻到了臭味,捂着鼻子还伸手扇着风,仿佛这样就能把臭味给扇跑了。   孩子有时候玩闹没觉得存了坏心,可就是这样天真的伤害,往往会让人更加难受。   “捡牛羊粪怎么了,满红军,你爸今天还去烧火粪了呢,那些粪可都是他一缸缸挑过去的,有本事你把刚刚那些话当着你爸的面说一句。”   凌娇冲笑的最欢的那个光头男孩说了一句,然后又将矛头指向小胖。   “你们家自留地就没浇过牲畜肥?你妈要是,没把菜叶子洗干净,没准你今天吃的早饭里还有牛羊的粪便呢。”   这话说的恶心,别说那些孩子了,就是凌娇这样知道自家的菜绝对干净的孩子,现在都觉得自己的嘴里是不是有什么奇怪味道了。   “那、那是我妈说的。”   小胖红着脸,两颊的肥肉颤了颤,觉得坐在最前排的那个小姑娘的话似乎有道理,可是又觉得亲妈的话不能不听,一时间有些为难。   “你还爱吃猪大肠呢,真要是和你妈说的那样,你的嘴巴还是臭的,干脆以后同学们都别和你说话了。”   高小胖他舅舅在镇上的供销社工作,偶尔能凭借职位的便利给自家亲戚留一些好东西,猪肉得凭票,留一些猪下水还是可以的,高小胖就喜欢吃猪大肠,加了各种大料炒的贼香贼下饭,这在刚来上课的第一天他就和其他同学炫耀过了。   “我的嘴巴不臭,哈哈,你们闻闻,一点都不臭。”高小胖急了,他不想以后没人和他玩,赶紧哈了哈气,让边上的人帮着闻闻他一点也不臭。   “那毕天佑同学身上也没味道啊。”离毕天佑最近的那个小男孩朝他身上闻了闻,只闻到赶紧的皂角香气,并没有问道那个小胖说的粪便的臭味。   他一脸天真的看向最后的高小胖,不明白他妈妈为啥非说毕天佑是胖的,还让高小胖别和他一块玩。   “对、对不起。”   高小胖都快哭了,缩成一团,因为长得胖,都看不见脖子了,他红着脸朝毕天佑道歉,脑子里就和浆糊一样,不明白他妈怎么就骗他呢。   可是那个女同学似乎说的也对,猪大肠里头还都是猪屎呢,要是捡牛羊粪的毕天佑是臭的,那喜欢吃猪大肠的自己的嘴巴难道也是臭的。   高小胖的逻辑有点混乱,不敢想象自己也成了臭小孩的这个现实。   毕天佑没说什么,只是在高小胖道歉后,不用海大富催促就朝他的那个位置走去,高小胖已经给他挪出了一点空位来,他虽然高但是长得瘦,这点位置也够坐了,他也没说原谅的话,毕竟当初他被黄莲花赶出学校,可少不了他们在学校里替自己做的宣传。   毕天佑不是大度的人,他记得那些日子家里没有一丝笑意的阴沉,也记得混着泥土的鸡蛋羹的味道。   不过——   他朝刚刚替他说话的那个小姑娘看了眼,只可惜只看得到她的后脑勺,心里多了一丝温暖。   从教室门口走到高小胖边上的那段距离,原本跟着起哄嘲笑过他的孩子都不经意的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真的一点都不臭,不少孩子都为自己刚刚的举动有些脸红。   “我的教室不欢迎欺负同学的孩子,不管在家里你们爸妈是怎么教你们的,在这里,你们是同学,是伙伴,高小胖,你刚刚也跟毕天佑同学道歉了,要是再有下一次,你就回公社小学去念书吧。”   海公公有些心酸,刚刚那幕场景,让他回忆起了当初没鸟被有鸟的人嘲笑的日子,好像日子过不下去,被迫净身进宫是他的错一般,那些人衣食无忧,高高在上,怎么知道底层老百姓的艰难不易。   这个时候,海公公对毕天佑这个孩子就很有共鸣了,对他的好感也多了几分。   高小胖都快哭了,他可不敢退学,他爸可是求爷爷告奶奶才说动了七队的队长把他塞进来的,就盼望着他能和两个教授对学点知识,将来考中专,考高中给家里争光呢,虽然他也不怎么爱学习,更乐意去公社小学混日子,可是他心里也清楚,要是自己真的被海老师赶出去了,回家迎接他的怕不是香喷喷的猪大肠,而是爸妈的混合竹笋炒肉了。   他捂着屁股,似乎已经感觉到了疼,如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保证再也不听他妈胡咧咧了,他爸就说过他妈这嘴巴要惹事,怎么他就没往心里记呢。   凌甜瞅了瞅一旁有些不对劲的大姐,这一丝不对劲的感觉似乎是从刚刚那毕天佑进来的时候开始的。   她扭过头朝着那个毕天佑看了好几眼,个子挺高,可是因为瘦,就和竹竿似得,皮肤黑,像个煤炭球,都看不出五官的模样了,难道大姐的审美这样独特,喜欢这一款的?   凌甜想了想她们姐妹的年龄,觉得或许是自己猜错了方向,大姐才八岁呢,开窍也太早了了吧。   可是她又确信,刚刚感觉到的大姐的情绪波动不是自己的错觉,这样的情绪波动发生在一个以往不认识也不会有接触的人身上,未免也太奇怪了吧。   凌甜还真没猜错,这个毕天佑,凌娇确实熟得很,只是不是这一世的凌娇,而是另一个世界的凌娇。   她想着他现在的模样,确实很难和几十年后,事业有成,冷漠沉稳的男人结合在一块,没想到,他们原来曾经也离得这么近。   一个是事业有成,致力于慈善,终身未嫁的女强人,一个是叱咤江浙制造业,年过四十还不娶的黄金单身汉,偏偏两人还是至交好友,很多人都觉得他们俩私底下肯定有关系,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不嫁,一个不娶。   外界的猜测不错,凌娇能感觉到毕天佑对自己的喜欢,可是她那时候一心复仇,根本无暇考虑结婚的事,虽然她也清楚,自己对那个男人未尝没有心动。   将害死妹妹的凶手送入牢房,买通关系在牢房里结果了他的性命,成功报复大伯三叔还有小姑,让他们的余生都在痛苦中度过,这里除了凌娇自己的算计,也离不开那个男人默默帮助。   凌娇眼眶微红,不知道那个世界的自己离开后,他会是怎样的表情。   曾经最熟悉对方的两个人,现在成了陌生人,凌娇收复了一下心情,想着刚刚看到的毕天佑的处境,思索着自己该怎样帮帮他。   无关情爱,只当是偿还上一世的恩情,凌娇默默对自己说着。   ******   “听说了吗?”   “听说啥?”   大白天的,海星农场的人都没心思喂猪喂羊,反倒都聚在一块,不知道在讨论些什么。   这算得上明目张胆的偷懒了,被抓到那可是要扣钱的,农场的待遇比在生产队可好多了,多少人活动关系就是想要进农场呢,要是被人抓到小辫子赶出去那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今天没有人在乎,因为公社的领导都被县里下来检查的官员叫过去了,农场直属公社,领导们不在,农场里工作的人就和没人管似得,不用像往常一样担心拐角处就藏着一个拿着红本本记名字的小领导。   “听说有人把咱们公社的主任、书记、还有几个会计都给举报了,理由就是贪墨国家财产,欺压农民百姓,思想政治不正确,生活作风有问题。”   有路过公社办公室偷听了一些话的,当下就憋不住来宣扬了。   “谁胆子那么大,敢告黄世仁他们?”有个年轻的小媳妇惊讶地捂住了嘴。   姓黄的那群人可是他们海星公社的土皇帝,以前也有一个被欺压的狠的百姓去上访过,就是那个被逼死的老财主的儿子,也就是四五年前的事吧,结果呢,那个儿子还被诬告反革命,破坏公社团结,判了二十年送到新疆去了,从那以后当地人意识到黄世仁在上头肯定有人,或者说他们就是蛇鼠一窝,没一个真正帮百姓做事实的,那时候起大家就都认命了,没有人再想着去揭发他们了。   没想到是隔这么多年,又来了一个不怕死的,他们只求那人是聪明的,匿名举报的黄世仁,对于他们几个倒台,说实话,他们都不抱有那个期望了。   不过总还有几个抱有期待的,想着万一呢,万一遇到了一个好官,把黄世仁那群人全给捉了。   海星公社的办公室里,气氛十分紧张严肃,黄卫东站在一旁,本来就因为家里的事好几宿没睡好觉了,现在县里的人下来,又一个多小时不说话,不给喝茶也不让坐,他一边心惊,一边又疲累,都快昏过去了。   “赵主任,黄书记,这是一位同志匿名举报你们俩生活作风和贪污问题的信件,对于上头的这些指认,你们俩有什么要说的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为首的那个比较年轻,穿着制服的男子拿出一封信,朝着两人问道。   “污蔑,那绝对是污蔑啊。”黄卫东先开口,他满色涨红,唾沫横飞,要不是顾忌着这次来的人他都不认识,似乎是新任命的政府官员,他都想直接抢过信来看看,是公社里那个瘪犊子给他使得坏招了。   那个主任也是同样的反应,在这个公社里,他和黄卫东沆瀣一气,蛇鼠一窝,谁也没有比谁好到哪里去。   “污不污蔑,不是你们说了算,也不是我们说了算,你们放心,组织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党员,同样的,要是你们真的如举报信上说的那般,组织也绝不会饶恕。”   那年轻男子义正言辞,黄卫东有些心慌,觉得这一次似乎不能像以往那般善了了。 第31章 家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海星公社的地就震了三震,以公社主任赵波,公社书记黄卫东为首的管理阶层全都被拉下马了,理由就是当初那封匿名举报信里的所写的四大罪过:贪墨国家财产,破坏公社团结,思想政治不正确 ,生活作风有问题。   原本几个生产队的百姓都没想到上头这次的调查是认真的,以为只是像前两次那样走个过场,谁知道还这能把黄世仁那群人全给撸了,面上高不高兴看不出来,反正只要是没想着跟他们沆瀣一气的大老爷们,当天回家都忍不住多喝了两杯。   一些捕风捉影的事,例如黄卫东这群人和一些寡妇或是村里一些想要巴结他们的小媳妇之间的奸情往来,因为没有确实的证据没法定罪,还有子女问题,黄莲花等人的所作所为虽然有错,可是她要是编造一些孩子顶撞老师,不得不开除他们的理由,上面也拿她没办法,这年头还没有什么九年制义务教育呢,村里孩子不读书的占多数,作为小学老师,她赶走不认真学习的孩子,这个说法也勉强站得住脚。   不过虽然这些罪证定不了,光是从黄卫东几个家里搜出来的一堆金银古董,以及远远超出他作为公社书记的财产,就足以让这群人把牢底给坐穿了。   不说权利更大的赵波,就是书记黄卫东,他们家搜出来两个大箱子,轻点财务,一共有一百三十七枚袁大头,金器四斤七两,银器十八斤,古董花瓶两个,青铜器一尊,玉质鼻烟壶三个,玉佩三个,玉镯两对,现金四千七百四十五块,以及各种票卷若干。   粮食上,打开黄家的地窖,里头全是精细粮,白面一百三十二斤,大米小麦三百七十八斤,除此之外还有三箱水果罐头,一箱肉罐头,以及两条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火腿。   这样的身家,简直就是巨富了,这还是一个小小的公社书记,可想而知这些年他们刮了多少民脂民膏,也可以想象的到这年头的公社干部以及大队长在地方,又是什么样的权威了。   搭着黄卫东这条顺风车,这些年凡是没有管好自己的小尾巴的干部纷纷落马,让人没想到的是全公社十个生产队,居然有六个生产队的大队长也存在重大问题,这次严查是动真枪的,他们也没逃过去,最后等抓人的时候,县里的公安局开来了两辆卡车,才把人都装回去。   贪污是重罪,再往前几年,就是贪一斤白面,那都可能会被枪毙,近一两年这样的重刑已经很少实施了,几个贪的小一点的生产队队长估计就抄没财产,然后劳改个五年十年,黄卫东这样的巨贪就倒霉了,就算不枪毙,估计这辈子也出不来了。   公社主任赵波还在看守所和他的好兄弟黄卫东感叹时运不济,原本这小官做的好好的,日子过得美美的,上头怎么就对他们下手了呢,黄卫东还跟着符合,同时忐忑自己将来的生活,这些人完全没想到,事情的起因,只是黄卫东那倒霉闺女赶了几个不该赶的学生罢了。   这几家人在家哭天抢地,因为当事人把罪过都给揽了,顾大梅和几个儿女倒也没一块被抓进去,可是作为犯罪分子的家属,个人档案上全都留下了污点,在家庭成分极其重要的当下,黄莲花等人的工作是全保不住了,三姐弟的小家也被彻彻底底搜了一遍,凡是不符合他们收入的财产以及一些贵重器物,全都被没收回去。   黄莲花的性子嚣张跋扈,在婆家的时候很看不清几个小叔子小姑子,对于公公婆婆也没多少尊重,一开始介于她的背景,婆家的人也忍着气巴结她,现在黄家一倒,因为黄卫东的事,黄莲花的丈夫农场的工作也丢了,新仇加旧恨,她简直成了一家子的眼中钉,肉中刺,以往的好日子是再也过不上了。   地里的活她要做,家里的家务她也得干,吃的比鸡少,干的比牛多,婆婆小姑子心情不好了就拿她出气,要是敢顶嘴一家子女人围着打她一个,想要离婚,娘家就只剩下三间完好的屋子及一堆瘫倒后还未来得及重新修建的破瓦残砖,以及丢了工作日子同样艰难的亲妈和弟弟弟媳,而且村里离婚的女人,再嫁又能嫁给什么样的人家,还是在黄家被人人喊打的情况下。   思来想去,黄莲花只能忍着,日日夜夜用眼泪拌饭,哭诉自己的委屈和可怜,全然不知一报还一报,一切都只是她自作自受罢了。   海星公社几大巨头倒台,对于公社多数的社员来讲也是件好事,新上台的几个干部有了前车之鉴,短期内也不敢做那些违反纪律的事,反而积极表现,争取给上面的领导留下好印象,原本赵波黄卫东几个定下的规矩也被推翻,每家每户有余力的,不用再一大家子紧巴巴的养一两只鸡,按照家里的人头养,谁也不会因为割资本主义尾巴这条罪证来抢你们家的老母鸡。   至于抄没出来的财产,贵重物品没能如大家期望的那般还给原本的主人,而是直接收回了县里,也不知道最后会落到谁的手里,值得欣慰的是当初被黄卫东几个陷害定罪的社员全都平反了,包括那个当初被判了二十年劳改的老财主的儿子,对于他的家人来说,这或许就是最大的惊喜了,宝贝没了没关系,只要人能回来,未来一切都还有希望。   至于那些粮食和牲畜倒是全留给了公社社员,虽然粮食多,可也架不住全公社社员人数的基数大,几个大队长参与贪污的生产队多分了些,其他生产队少分了些,都是精细粮,多一些的一家分了四五斤,少一些的也有一两斤,加上直接宰杀的鸡鸭,家家户户当天都包了一顿饺子。   乡间的小路上,田埂间,到处都能看见端着自家的饭碗拿着筷子,喷香的吃着饺子的村民,闲聊扯淡,整个公社比过年时候还热闹。   将来的事说不准,反正现在顶头的大山挪开了,村民们觉得呼吸都顺畅了。   不知道匿名举报的勇士是谁,他们都感谢他和他的八辈祖宗。   *****   “啊切——啊切——”   海大富连打了两个喷嚏,盘算着是谁在想他。   “你是不是感冒了,现在天气渐渐转凉了,你可别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明天把你那件中山装收一收,换上我给你做的厚外套。”   兰秀梅正整着衣柜,他们从凌国栋家搬出来也有些时候了,毕竟自家的房子都建成了,再在人家家里赖着也不是个事儿。   新家刚住进去,要置办的东西肯定不少,尤其老两口当初在牛棚里住了那么多年,很多衣服都没法穿了,全都得重新做,兰姑姑这些日子没闲着,除了帮小太子和他的几个姐姐做点小玩意儿,就是帮自己和海大富做衣裳。   “没感冒。”海大富揉了揉鼻子,从炕中爬到炕头,帮着兰秀梅一块叠衣裳。   “你就犟吧。”兰秀梅睨了她一眼,当她不知道这老太监心里的想法,还不是当了几十年的公公头一次这么受人尊敬,恨不得每天都穿着最好最气派的眼神在别人面前炫耀吗,跟御兽圆的孔雀似得,看到个活人就开屏,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它有多漂亮。   “明个儿你就穿旧衣裳应付一天,我帮你把那套中山装加层厚内衬,等天气再冷一些,你总不能还那么穿吧。”心里嘀咕,兰秀梅还是不想见到这老头真生病的,退了一步说道。   “秀梅,你对我真好。”   海公公嘿嘿笑了一声,伸手抓住兰秀梅的手,兰秀梅嫌他作怪,想要挣脱还挣脱不开。   “你说现在多好啊,我们俩不用像以前在宫里那般,偷偷摸摸在一块了,现在出去,我能光明正大的和别人介绍你是我媳妇儿,我是你男人,还有太子,再也不用担心哪一天吃了碗羹汤,多打了一个盹,他就被人给害了。”   海大富的话微微带着颤音,眼神中的欣喜,仿佛和做梦一样。   “现在咱们三就在一块,又多了国栋和金枝这么好的晚辈,和太子一样招人疼的两个姑娘,咱们现在也才五十多岁呢,要是身体养的好,咱们能看着孩子们结婚生子,快快乐乐的长大,到那时候,咱们俩的头发也全白了,牙齿也全掉光了,估计走路都得拄着拐杖了。”   兰秀梅似乎也想象到了那个画面,推了一把面前的男人:“你才掉光牙呢,等我到那岁数了,我去做假牙,你一人当没牙怪去吧。”   说着嗔怪的话,兰秀梅的眼底却带着笑意,全然的沉浸在了海大富描绘的那个美好未来中。   “秀梅,有句话之前我一直没底气和你说,但是现在我有了。”   海大富深情的看着眼前这个老了,皮肤不再光滑,两颊开始长斑的女人。当初他是太监,她是被夫家休弃的姑姑,两人看对眼结了对食,可这样的姻缘,终究是不被承认的。   “我想给你一个家。”   海大富的这句话刚说完,兰秀梅扭过头,捂着脸就哭了。   “都一把年纪了,还玩矫情。”带着浓厚的鼻音,兰秀梅推了海大富一把,对方没有防备,直接就倒在了炕上,把原本叠好的衣服都给弄乱了。   “嘿嘿嘿。”海大富笑了笑,起来抱住害羞的兰秀梅,这一次兰秀梅没推开他,两人抱在一块温情无限。 第32章 认亲   少了一群黄卫东那样的人,对于生产队七队也就是塘石村的村民而言,其实区别也不算大。   他们的大队长汪有贵是有名的对上头的指示阳奉阴违的人物,又凭着和赵家沟相差无几的排外以及抱团风气将这塘石村紧紧拽在自己手里,没有被黄卫东几人带跑偏。   十个生产队里为数不多没出事的大队长,也多数都是汪有贵这样的人物,运气好,村里同姓人占多数,同宗同族,同气连枝,即便是黄伟东也不敢随意撸了他们的职务,不过这样的村子都比较排外,也算有利又有弊吧。   黄莲花已经不是公社小学的老师了,很快那个空缺就被新上任的公社主任的外甥女给占了,对方没比黄莲花多读几年书,胜在懂分寸,知道这关头不能给她舅舅惹事,老老实实当着自己的小学老师,领着不高也不低的薪资,比起黄莲花强了不少。   黄卫东倒台后公社那边也不是没来做过海大富和兰秀梅的思想工作,想要他们俩再回小学教书,因为黄莲花走了,当初被她赶出学校的那些同学也能照常回学校上课。   海大富两口子思前想后,还是拒绝了,教一整个学校的孩子,他们放在自己孩子身上的时间就少了,本来就不是大公无私的人物,当然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再者而言,除了刘伯言,赵建红,以及后头塞进来的那个老师,实际上都不算是合格的教师,把自己如珠似宝的孩子交到她们手里,海大富和兰秀梅怎么可能放心。   现在这样也挺好,开一个自己的小课堂,在能力范围做力所能及的事,其乐融融。   现在两位老教授开设的小班名额紧俏的很,一个萝卜一个坑,谁要是违反了他们的规矩,就是塘石村的孩子,那也得被送回公社小学去,而空出来的位置,很快也会被人顶上,根本就没有转圜的余地。   熊孩子们背后有爸妈这两根高压线管着,可不敢在两位老人的课堂上闹腾,欺负年纪小的同学,更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当然,这个被挤破头的“名班”,自然也有独到之处,看着自家孩子偶尔从嘴里蹦出来的一听就很高级的成语,以及一些听不太懂的诗词,反正大家伙都觉得自家孩子能考上中专的可能性又大了些,仿佛美好的前景就在不远处。   *****   日子一天天的过,很快就到了所有大人和孩子都期待的新年了。   村里今年养了六头大肥猪,三头是要上交给国家的,一头被拉去了收购站卖钱,村里年末分钱的现金一部分就是来自于卖猪的钱。   今年粮食收成好,猪食喂得足足的,六头大肥猪每头净重都在三百斤左右,去头去蹄去尾去内脏,净重也在两百斤左右,两头猪那就是四百多斤,全都已经收拾好了摆在大队部前面的大案板上,每家每户派代表来领自家今年能分到的猪肉。   “有柱叔,你给我割一块肥点的肉呗。”   村里的杀猪师傅是大队长汪有贵的亲哥汪有柱,他块头大,力气也不小,人家握久了手酸的大菜刀,他能挥得唰唰响。   这割肉也是有讲究的,精肉没人喜欢,反倒那一层厚厚的肥膘看的让人流口水,这时候你能拿到什么样的肉,就全看你和割肉师傅的交情了。   汪有柱和他弟汪有贵一样都是有分寸的人,即便有偏向也不会偏太多,割肉的时候肥瘦适中,不会让人觉得自家亏的太多了。   “大春啊,你不来对猪睾丸,看你这小身板,都快被你媳妇给掏空了吧。”汪有柱睨了说话的男人一眼,说笑道。   男人间的荤话引得边上等着割肉的人一阵哄笑,年轻的小媳妇会害羞,早就荤素不忌百毒不侵的老大娘们笑的比男人还欢乐。   “有柱啊,你就给大春来一副猪睾丸呗,要是吃了好他媳妇还会感谢你呢。”这个高亢的声音就出自排在江大春身后的大娘之口。   “别别别。”被所有人拿来说笑的男人也不生气:“我们家今年拢共就分到两斤三两的肉,孩子们还等着吃油耗子呢,要是换了一对猪睾丸,我家小子能把我这个亲爹放锅里榨油了。”   听了他的自嘲大伙儿又是一阵笑闹,汪有柱麻利的割了一块肉,有精肉也有肥肉,挂秤勾上一秤,正好两斤三两。   “金枝啊,你们家今年分的肉可不少,你也别小气,给你们家国栋要一对猪睾丸呗。”刚刚笑话的主角走了,这余火就烧到了正排在后头的万金枝身上。   作为劳动先进,她能多分两斤肉,加上按人头分的那部分,今年家里能分到五斤半的猪肉。   “那玩意儿干啥?”万金枝摇了摇头,又冲着不远处的汪有柱隔空喊了一句:“有柱叔,要是没人要,你给我留一块猪腰子呗。   吃啥补啥,万金枝觉得自己需要好好补补自己的腰,争取新的一年让她男人更加满意她的雌风。   “咳咳。”老大娘看着万金枝这架势,忍不住多了一嘴:“这腰子你吃还是国栋吃?”她心里想着,应该是给凌老二那小身板吃吧,可是看金枝这架势,怎么像是给她自己吃的。   “国栋挺好的,那腰子我自己吃。”万金枝想也不想的回答道。   这段对话一出,人群短暂性的寂静了几秒,看万金枝就和没事人一般,把满腔的怒吼又憋了回去。   原来那瘦瘦弱弱的凌国栋这么行啊,逼得人家金枝都得吃猪腰子补腰了,你说往常怎么就没看出来呢,难道说老天爷收走了他的劳动力,又给他开启了其他方向的天赋,怪不得金枝养她男人养的这么高兴,原来是因为人家凌老二在炕上很行啊。   旁听了这段对话的人不自觉的就想歪了,不过他们都忘了,这世上除了传统的男上女下,还有一种姿势叫女上位啊。   万金枝迎接着一些小媳妇艳羡的目光,心里有些莫名其妙,吃个猪腰子有啥要羡慕的,难道她们的腰也不好,只是没自己那本事靠能力吃腰花补补?   这么一想万金枝觉得自己特有大女子的气场,腰板都挺得更直了一些,试问整个村子,还有哪个女人像她一般积极的为自家夫郎创造幸福生活。   她腰这一挺,村里人的误会就更深了,从今天起,凌国栋身上的标签除了废物和幸运,又多了能“干”两个字。   队伍排着很快就到了万金枝了,因为还沾着表叔表外甥女的关系,汪有柱多问了一嘴,问她除了一块猪腰子其他还想要啥肉。   现在案板上还有一头完好的猪,以及一头割了一大半的猪,他问这话其实已经算是给她开后门了。   “一块猪腰子,还有一个猪头。”   万金枝把早就相好的东西报了出来,猪头肉是下酒的好菜,只可惜一个猪头将近十几斤重,真正能吃的肉满打满算估计也就四五斤,那肉还没法耗猪油,村里人几乎就没有想要它的,每年猪头都是作为最后半买半送的东西给出去的,三斤肉的指标就能换一个猪头,家里有老人好这一口的,或者家里要办喜事的人家或许会愿意这样换,按照现在每家每户分肉的数量,往往一个猪头下去,就没啥其他肉可分了。   “怎么,要办啥喜事?”汪有柱脑子里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猪头肉虽然被嫌弃,可是大喜事没有条还是镇不住场面。   “还是有柱叔你厉害。”万金枝笑了笑,“过些日子家里孩子认亲,到时候办酒你和婶子也来,一起热闹热闹。”   “认亲?”汪有柱放下了剁骨刀,其他排在万金枝后头的人也都好奇地看向她,把刚刚脑海里还想象着的人家夫妻炕上的事也抛到了脑后。   “海叔和兰婶喜欢我们家三孩子,想要认个干亲,孩子们也都欢喜,我就想着既然要认干亲,那就热热闹闹的办上几桌席面,大家一块开心开心。”   万金枝这话一出来,多少人都嫉妒了,两个老教授看上的怎么不是他们家的孩子呢,尤其是队伍最后头的赵梅,当初凌坤和凌春可是最早被海大富赶出班的塘石村的孩子,求情无果灰溜溜的跑回了公社小学上学,这屈辱赵梅可还记得呢。   前头赶了她家的孩子,后头就认老二家的几个小崽子做干孙子干孙女,赵梅的眼睛都快气红了。   “这可是大好事啊。”汪有柱笑了笑,都和村里人沾亲了,以后两位老教授估计也就扎根在村里了,对于他弟弟汪有贵是好事,对他家那个还在海教授那上学的孙子也是好事。   “老规矩三斤肉换一个猪头,剩下的肉我给你选肥点的,荤油做菜才香。”   汪有柱麻利的把另一头完好的猪的猪脑袋给剁了下来,那头猪的猪脑袋比较大,又给她隔了块肥瘦相间的肉,虚晃着挂了一下秤钩,明显压秤他就和没看见一样,这重量,可远远超出两斤半了。   当然他也没忘把猪腰子给万金枝捎上,万金枝没客气,抱着猪头拎着肉就走了,另一边凌国栋也刚领完今年的煤油票回来,身边跟着三个孩子。   “哇,猪头。”   小太子蹦蹦跳跳的,还没过年三姐弟就已经穿上了新棉袄,都是兰姑姑帮着做的,一个个打扮的整洁干净又漂亮的孩子,就和年挂历上的小仙童一样。   尤其三姐弟感情还好,走起路来手牵着手,站在那就是一副风景画。   再转过头看看自家穿的灰扑扑,流着鼻涕口水,看着爸妈割肉的儿子闺女,娃比娃,气死妈,他们要是老教授,也会喜欢凌老二家的几个孩子。   能咋办呢?归根究底就是爹妈没给儿女一张漂亮的脸蛋呗,大家心里头叹气,再看看已经气到脸变形的凌家大媳妇赵梅,忽然间就觉得找到了安慰。   他们的孩子虽然没有被老教授看中收干亲,可好歹还争气的没被赶出班级,想想凌老大家那两个不省心的,他们就该偷着笑了。   作为被众人寻找安慰的对象,赵梅心里憋着火,领完自家的肉就匆匆忙忙跑回了家,认干亲多大的事啊,看爸妈同不同意。 第33章 怂怂一家亲   “老二做事实在太没分寸了,认亲这样的大事也不回家知会一声,他这么做还有没有把我这个老子放在眼里,还当不当凌壮几个是我的孙子孙女。”   凌老头听了大儿媳妇急急忙忙传回家的消息,心里头愤怒大过于激动,说到气急处,手上的旱烟枪不住的往桌子上敲,烟锅里的烟灰随着他的动作震落了一堆。   “谁说不是呢,老二这件事做的,就是我这个大嫂都看不下去。”   赵梅眼神闪了闪,往日老二家里有什么事家里的老头都装聋作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现在这样的大事,他总不会接着容忍下去了吧。   “爸,妈,我觉得你们俩还是得好好说说二弟了,不能娶了媳妇就忘了爹娘啊,再说了,大妮儿和二妮儿是丫头片子也就算了,壮儿可是孙子,海叔兰婶和自己那边的儿子决裂了,保不齐就是盘算着想要借着认干亲,实际上把这干亲变成真亲的主意。”   赵梅边说边打量着公婆的神色,公公面上的神情愤怒,一目了然,婆婆的眼神倒是有些复杂,让人看不分明。   她的心沉了沉,又加了一把火:“二弟妹可是好不容易才生了一个儿子,要是被哄了几句,到时候认干亲又变成了过继,老二那边不就绝了香火了吗。”   她这纯粹就是危言耸听,除了血脉至亲,这年头谁还兴过继孩子啊,只是凌老头在气头上,将这话听进了大半,腾地站起来就要去二儿子家好好教训他一顿。   当他这个老子不知道他那点小心思,还不就是觉得人家老两口是教授,能抱上人家大腿就不稀罕他这个泥腿子的亲爹了,说的好听只是认干孙干孙女,要是给他一个机会他怕是直接自己认干爹了吧。   凌老头越想越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气的手哆嗦,当下就往外走,迈过门栏,看老婆子也没个动静,又停下脚步回了头,看了她一眼。   “老婆子,你怎么不气啊?”他还想着自家老婆子跟他一块去教训教训那个数典忘宗的小畜生呢。   “去啥去,我们那儿媳妇一手掐死一只鸡,两手怼趴一头牛,就我这老骨头,够她一手肘锤的吗?”   徐爱娟歪了歪脖子,懒得搭理那蠢老头。   “怕什么,她万金枝力气大,难道还真敢打公公婆婆不成,她也不怕天打雷劈,今天我把话放这儿了,等会儿我就去好好训训她,要是她敢动手,我就去问问亲家是怎么教闺女的。”   凌老头怂了一秒,可是话都摆在那儿了,自己要是不去岂不是很没面子。   “你去啊,没人拦着你。”徐爱娟摆了摆手,又睨了一旁的大儿媳妇一眼:“我看你刚刚还挺积极,要不你陪你爸去教训教训老二一家,刚刚你那些话说的好,也说给村里人听听。”   凌老头没听出来老婆子嘴里的讽刺,略带期待地看向了一旁的大儿媳,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被老婆子的话吓到了,想要多带几个人壮壮胆的。   “我……我也就是他们嫂子……都是同辈……这话不该我说。”   赵梅的笑容僵了僵,不太明白今天这个婆婆怎么不好糊弄了。   凌老头一听儿媳推辞,心里的失望多了几分,只可惜老大和老三也没在家,不然倒是还能叫上他们。   吵架这种事本来就是一鼓作气,在火气上头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理智,现在被打了岔,凌老头刚刚那股气势就跌落了一半,现在基本属于强撑着。   “那我去了,我好好骂他们。”他站在门口,冲着老婆子说到。   “好好好,骂的时候记得保护好自己,老胳膊老腿的,经不起几下摔。”徐爱娟磕了颗瓜子,这是昨天刚炒好的,过年时候用来招待客人的,她嘴馋,从铁皮罐头里抓了一小把。   葵花籽颗粒饱满,炒的焦香,瓜子壳上带着丝丝咸味儿,磕了一颗还想磕第二颗。   “我真的去了,我就不信她还真敢对我动手。”凌老头色厉内荏。   “咔嚓咔嚓。”   “敢对我动手,反了天了她。”凌老头看着老婆子这样,眉头跳了跳,真想回屋把她手里的瓜子都给抢了。   “咔嚓咔嚓。”依旧是嗑瓜子的声音。   “我——”   “爸——”凌老头话没说完,万金枝就笑着走了进来,那亲切的笑意在老头眼里就和索命阎罗似得,嗷得一声吓得窜回了屋,坐回自己原本的位置,拿起旱烟枪赶紧抽了几口定定神。   小样!   徐爱娟看着一旁脸色虚白的丈夫,一张炕上躺了这么多年了,谁不知道谁的性子,他要是真那么硬性敢教训老二两口子,自己都敢把自己的名字倒过来写。   虽然聊准了自家老头的性子让徐爱娟有了一丢丢的成就感,可是真的看到他如此怕儿媳妇,还是让她觉得有点丢人啊,好歹你也是大老爷们,至于那么怕自己的儿媳妇吗?   磕了枚瓜子,徐爱娟看向还楞在院子外的二儿媳妇,她当初咋就那么傻,让老二娶了她,怕儿媳妇怕成这样的公婆,全村估计也就他们这一对了吧,哎!   现在觉得自己最傻的还是赵梅,看着老两口的表现,她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耳刮子,一次两次的,她怎么还是看不明白,往日里在自己面前摆威风的公公婆婆在老二媳妇面前就是纸糊的老虎,一戳就破。   她心里委屈,可归根结底她也不敢对万金枝做什么,不然今天也就不会来两位老人面前挑拨想要他们出头了,一边埋怨,一边畏惧,她不想留在堂屋里讨好巴结万金枝,干脆拎着今个儿分来的肉,回了灶房。   “你把肉放那儿。”徐老太对大儿媳可不像对二儿媳那般没办法,凌家老宅除去在县城工作的老三一家,一共七口人,今年也分了三斤多的肉。这些肉老太太有大用场,是不会让儿媳妇过手的。   每年除了杀鸡的时候,就只有年末分猪能够开一次荤,老太太会把猪肉都切成块,每块不大不小正好拇指指甲盖大,一共有多少块她都是数好的,到时候怎么分配都是老太太亲手操刀,防的就是赵梅偷吃。   通常分下来的肉就小姑凌美丽吃的多,还有就是回来过年的老三一家,要不是自己的两个儿子也是老太太心中偏爱的人员,赵梅早就受不了那个气了。   她牙齿咬的咯咯响,看着一旁盯着她手中的肉的婆婆,僵笑着把东西递了上去。   “坤儿和春儿的衣裳破了,我回屋去帮他们补补。”说着匆匆忙忙回了自己的屋,再慢一步,她怕自己会忍不住给这老虔婆一个耳刮子。   不敢对着老二媳妇横,对她指手画脚指挥的欢,凭什么!   只可惜徐老太现在的做法就是普通村里老太太的做法,拿这些事出去说嘴,别人只会当她这个儿媳妇小心眼,不孝顺,想要回娘家告状也不得法。   赵梅觉得,自己等会要是再看到老二媳妇和公公婆婆和乐融融的画面,她能夭寿三年,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她还是早早避开去吧。   那边万金枝还在院子外做思想工作呢,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想着难道从家到老宅子的那条路她的脸上多出了什么东西,怎么公公看到她就和看到鬼一样啊。   可是摸来摸去,还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啊,也没见她又长出什么器官来啊?   想着她又看了看院子里被圈住的鸡群,难道是担心她又抓鸡来了?   “咯咯咯!”院子里的鸡认出这个杀鸡大魔王了,一阵鸡飞狗跳,鸡毛飘飞。   万金枝朝肥美的鸡大腿多看了一眼,也懒得想原因了,干脆地朝老宅子走去。   “爸,妈。”   进屋见到两位老人她先唤了一声。   “嗯。”徐老太拎着肉,应的很平稳。   “嗯,咳咳咳——”凌老头就不行了,总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吸了口旱烟,动作太急,火辣的土烟呛进喉咙,连连咳嗽了好几声。   “爸,妈,我就是来和你们说一声,住咱们家隔壁的海叔兰婶挺喜欢娇娇他们几个孩子的,想要认个干亲,我和国栋觉得也挺好,想了想就答应了,你们俩不反对吧?”   万金枝问的很诚恳真诚,只可惜她在老两口心里是妖魔化的,总觉得这不是询问,而是威胁,要是他们说反对,对方会不会直接掏出一把三十米长的大刀来。   “咳咳,你既然都来问我们两个老的了,那……那我们就答应了。”凌老头咳嗽了一声,其实能和教授认干亲那是一件多光荣的事啊,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是怕了。   “那就好,爸妈,家里后天办酒,你们明天一定要来吃酒啊,你们是娇娇他们的亲爷爷亲奶奶,认干亲这样的大事一定得你们在场。”   万金枝笑了笑,她还真两个老人不同意呢,没想到他们那么通情达理,看来往日自己对他们的了解还不够好啊。   “大嫂呢,刚刚还看见她了,爸妈,记得到时候让大哥大嫂还有美丽都来吃饭,家里还有事,我就先回去了。”   万金枝还记挂着家里的猪腰子,也没多说什么,就匆匆忙忙走了。   看着人走远了,看着人走远了,凌老头又恢复了勇气。   “哼,还算老二一家有点分寸,知道来知会我们一声,不然今天我非好好教训他们一顿不可,不过既然老二媳妇都来认错了,这事就这么算了。”   他哼哼唧唧,说出来的话自己都脸红。   “呵呵——”徐老太翻了个白眼,拎起自家分到的那块肉朝灶房走去。她可懒得搭理这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老头,就让他自个儿唬自个儿去吧。   她还得赶紧把这些肉收拾了,肥膘熬油,剩下的肉好好藏起来,赶明儿老二家办酒,准备的饭菜一定不会差,解馋靠那餐也就够了,至于家里的肉给三儿子一家留着,过年的时候一块吃。这么一来年宴可就丰盛多了。   老太太心里盘算着,把刚刚想到的事先压了压。   作者有话要说:  凌国栋:我是你的什么   万金枝:你是我的果冻啊   凌国栋:原来我就是一颗果冻啊   万金枝:这样我就能把你一口吃掉   解释一下村里人对男孩子坤儿,春儿的称呼,这其实是儿化音,念单字,晚上还有一更。 第34章 金镯子   认亲是大喜事,只是也得看当家人重不重视,现在大伙的日子也不宽裕,很多人家就是要认干亲,也只是私底下喝杯茶,吃餐饭,有个口头上的承诺就好了。   青岱县这一片比较重视干亲,有些关系亲近的干亲,甚至也能继承遗产,虽然只是很小一部分,但也足够表明大家对干亲的重视,因此不是好到一定的程度,不会提出这样的建议。   海大富和兰秀梅几个月前还是人人避之不及的改造犯,坏分子,平反后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敬仰的老学者,他们开办的学堂更是让多少家长趋之若鹜。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两位老人有钱,不然他们没办法在塘石村建房子,没办法不收工资给村里的孩子上课,而且如果对方真的能狠下心和那边的儿子断了亲,他们积攒下来的财富,极有可能就会被凌老二家的几个孩子继承。   和凌国栋家关系好的,羡慕中夹杂着一丝嫉妒,往日就有些龃龉的,简直嫉妒的眼红出血了。   不管旁人怎么看,反正万金枝夫妇把一切都准备好,热热闹闹的办起了认亲宴。   席开两桌,一桌坐亲朋,一桌坐村里的干部和德高望重的长辈,凡是来吃席的手里都拎了点东西,几个鸡蛋或是一个小红包,包的钱不需要太多,一两毛表表意思就成。   凌家老宅除了没得到消息的老三一家,七口人全来了,和预想的一样,都是空着手来的,好在万金枝和凌国栋都是豁达的人,他们也不缺这一毛五分的,并没有抱怨什么。   “你这婆婆嫂子,早点来搭把手也好啊。”   队长媳妇替万金枝抱不平,前些天金枝来家里喊人,让她和他们家又贵来吃饭,一大早她就和自己的妯娌,汪有贵大哥汪有柱的媳妇过来帮忙了,准备两桌菜的工作量可不小,光万金枝和兰秀梅两个女人保准不够,男人能搭把手又能做多少,你说好歹也是亲妈亲嫂子,这种时候总得过来帮个忙吧。   好啊,帮忙的时候没影,到了饭点倒全和大爷一样坐在席面上了,还真把自己当人物了。   万金枝就笑笑,其实在她看来,这样也挺好的,他们要是真提早来帮忙,自己还觉得怪怪的呢。   几个女人都是手脚麻利的,凌国栋和海大富则负责端菜,除了还在锅上煮的汤,冷菜热菜几乎全齐了。   猪舌和和洋葱爆炒,猪舌肉肉质紧实,几乎纯瘦很少肥肉,口感鲜嫩,爆炒后咸香,加上洋葱辛辣中带一点脆甜的口感,一口下去,在来口辛辣的农家自酿米酒,给个神仙当都不换。   猪耳朵做了道凉拌菜,因为耳朵中的软骨,咬起来吱吱脆,也是男人们下酒时的一道好菜。   猪颊肉老少皆宜,卤的时间长了,十分入味,回味悠长,因为是一整个猪头片下来的缘故,每一桌上的猪颊肉都是满满一盘。   除此之外还有一锅土豆烧鸡,白菜粉条炖猪肉,这两个菜不可避免的都是菜多肉少,大环境摆在那儿,你要是真上一锅猪肉为主的菜,人家还怀疑你猪肉的来历呢。   上头几个都算是硬菜,其他几盘素菜因为用料好,炒菜的人手艺不错,味道也得到了在场所有宾客的一致认可,不过在吃干净餐桌上的肉菜之前,估计是没人会去动它们的。   汪有贵那桌还好一些,他们都是村里有身份的人,就是真嘴馋了,也不会露出不好看的吃相,美滋滋的喝着温热的小酒,吃着猪头肉,连日的乏累都缓解了几分。   热闹的是坐亲友的那一桌,凌美丽和赵梅都觉得自己要是吃得少了那就是亏了,筷子都快挥舞出残影了,一边吃一边往自己的碗里塞,生怕猪肉都被人别人给抢完了。   小太子扒着碗,看着小姑姑她们吃饭的模样,都看入迷了,好厉害好厉害的。   几个孩子早在大人们忙活着做菜的时候你喂一口我喂一口喂的差不多饱了,现在上桌也就是走走流程,实际上都不饿,因此凌娇和凌甜也没过多在乎弟弟光顾着看人家吃饭忘了往自己嘴里塞东西的事。   男人们喝烈性的烧酒,女人们喝的是酒酿冲鸡蛋,度数不高,在烧煮的过程中酒气几乎跑没了,光留点酒香和甜味儿,很招村里的女人孩子喜欢。   万金枝知道小闺女嘴馋,也开了后门给她和大闺女倒了一小碗,滚烫香甜的米酒汤熏得凌甜晕乎乎的,感觉都快要飞升了。   果然度数再低的酒也不是现在的她能接受的,看她喝完酒红着脸在那傻傻的笑,凌娇觉得好笑,只是在心里警醒了一句,以后得提醒妹妹,就她那酒量,以后出去了可千万别和人喝酒。   吃饭的时候除了男人,几乎没有多少交谈的声音,一顿饭下来,肉菜全都吃的精光光了,亲友那桌的素菜也是一口不剩,要不是万金枝早有准备,恐怕烧好的饭还不够吃,那就闹笑话了。   今天家里烧的是干饭和白馍馍,老宅子那儿几乎每人都吃了三大碗的干饭,以及两个白面馒头,都快把自己撑得翻白眼了。   小太子叼着一截猪耳朵当磨牙棒啃着,对他们的敬仰又多了几分。   他早上只喝了大半碗粥姐姐就夸他很厉害,老宅子里的爷爷奶奶,还有大伯一家以及小姑姑,每个人的食量都是他的十倍,在小太子的心里,他们和猪一样伟大。   凌美丽打了一个饱嗝,摸了摸凸起到不得不解开腰带重新系的肚子,虽然担心腰上长肉,可是感受了一番嘴巴里猪肉的余香,还是希望这样的好事能够多来几次。   宴席结束就是重头戏了,女人们收碗筷,男人们帮着把桌子搬开,好把堂屋空出来,老宅子的人吃的太饱,走路都艰难,抱着肚子坐在椅子上名正言顺的躲懒。   几个嫂子看着心里又是一阵嘀咕,过了今天,恐怕村里又会有不少关于他们一家的流言传出来。   认亲是很郑重的事,海大富和兰秀梅坐在主位,前头放了三个软垫子,孩子们磕头敬茶,喊一声爷爷奶奶,然后老两口给个红包或是小礼物,这事才算成。   茶水一早就准备好了,放在炉子上保温着,三个孩子端着茶,从大到小一次利索的跪下,海公公和兰姑姑不敢让孩子们多跪,赶紧抿了口茶,依次给了礼物,把孩子们都给扶起来。   赵梅就盯着看两位教授会给什么好东西呢,一开始她心里隐隐还有一丝恶毒的期待,那就是两位老人认干亲不是真心的,认亲礼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等到那边的亲儿子一低头认错,他们拍拍屁股就会走人。   真到那时候,热热闹闹办了场认亲宴的老二两口子可就要丢脸了。   可事情压根就没向她想的方向发展,人家两位出手可不是一般的阔气,三姐弟一人一个金镯子,小拇指粗细,上头还挂着一个长命锁,金灿灿的可把大伙的眼睛都给闪瞎了。   这大小,就是空心的也值老鼻子钱啊,别说两位老人以后会不会心软,认回那边的亲儿子,就这三个镯子,这认亲也不亏了。   赵梅心疼,肝疼,脾肺都疼,为什么他们看上的就不是她儿子呢,不然现在这金镯子就是他们家的了。   凌美丽也说不出话来了,她最羡慕的初中同学就有一条金手链,那链子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就那样她还羡慕的不行呢,她心里清楚,就她家那条件,等她出家了估计都没有这样的陪嫁,能有几件银饰就很不错了,可是现在二哥家的三个孩子,才丁点大每人就有一根手指粗的金镯子了。   她咬碎一口牙,心里嫉妒的发狂,同时也隐隐有一丝期待,你说等她出嫁了,她不求二哥给别的什么添妆,就把这三个镯子中的一个给她就好,如果对方真这么做了,以往的那些恩怨她就一笔勾销,还把他当二哥看。   海大富和兰秀梅大致也能猜得到边上的人在想些什么,可他们要的也是这个效果,他们必须得让外人看明白了,这认干亲的事,他们是认真的。要不是怕太出格,他们还想给更好的呢。   如村里人之前的猜测相似,海大富和兰秀梅还真不缺钱。   那年头能当上教授的,哪个不是留过洋念过书的,家里没有点本钱能供得起这样的消耗,海大富和兰秀梅的出生都不错,在没有被儿子举报前,两人各自有一份正当职业,手里有三套房,一套自住,一套给了儿子一家,还有一套用来出租。   原先身体的主人疼爱儿子,觉得给予儿子太多的经济支援不是爱而是害,因此从先辈那里继承的遗产,以及老两口这些年攒下的钱全都牢牢攥在自己的手里,想要儿子凭借自己的本事奋斗,反正那些东西早晚也是给他们的。   只可惜独子看不明白,只觉得爸妈吝啬,为了得到那笔钱财把双亲都给举报了。   当初被批斗,家中的房产全都充公,家里的金银器以及古董也全部抄没,他们的那个儿子也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连他们一家住的那套房子,因为写的也是反革命分子海大富的名字,被上头收了去。   非但没有得到想象中的财富,还把唯一一套宽敞的住房给赔了进去,不知道现在原身的那个儿子是悔还是喜。   因为平反的缘故,当初抄没的财产也理应归还了,金银器物年代久远不可考据,还到手里的不足百分之一,可是三套房子好歹都回来了,房契已经重新回到了老两口的手上,因为两人教授的身份,改造期间按现在大学教授的工资补发,教授算是高薪职业,老两口一次性拿到了两万二的补助,在时下,这可是一笔巨款。   所以现在两位老人真的不缺钱,相反,人家还很有钱。   至于原身的儿子,他亲爸和亲妈可是已经被他给逼死了,海大富和兰秀梅没有那个圣母心,帮着死去的夫妻,原谅他们的儿子。   他们就想着过好这来之不易的小日子,谁也别想打扰。 第35章 出事   认了干亲,那就是过了明路的一家人了,两家本来就只隔了一条小过道,现在来往更密切了些,万金枝夫妇下地的时候,时常能看到两位老人带着孩子和茶水点心来地里探望,殷勤关切,要是村里人都知根知底,知道凌国栋是他妈怀胎十月亲生的,也知道万金枝就是万家的闺女,怕是还会以为这两个人中间有一个是老夫妻的亲骨肉呢,不然哪有这种亲近法的。   也有人想或许是苦尽甘来吧,凌家两个老的疼爱大的小的,忽略这个不上不下排老二的儿子,老天爷看不过去,就给他变出了一对爸妈来补偿他,这对爸妈还比老宅子那边的两个老的好千百倍,大伙儿可瞧着呢,这段日子凌老头都不怎么出门溜达了,就是怕人家拿这件事来酸他,显然也是明白自己这当爹的当的亏心的。   年节的时候,地里的活本来就不多,这件事翻来覆去的在村里人的嘴里被提起,连带着成为时下话题的还有凌家老宅子的往事,有不少小媳妇刚嫁过来还不太清楚村里的事,这些日子可是大开眼界,回娘家的时候再当成稀罕事一宣传,把这老两口的形象又在十里八乡都宣传了一通。   最近这些日子没见老宅子的人出来走动,村里人的闲聊,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年二十七,离过年还有好几天的时候,有和万金枝同一个村子嫁过来的新嫁妇回门回来,给她带了个口信,说她爸得了重病,让她赶紧带着丈夫儿女回家看看。   说起来来到这个时代快小半年了,凌娇和凌甜都还没见过妈妈家那边的亲戚,要不是突然得到这个消息,她们都还当亲妈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了。   这个世界什么情况凌娇不知道,反正另一个世界里他们一家和姥爷姥姥那边几乎没什么往来,她小时候还隐约记得每年过年的时候妈妈会带她们姐妹回姥爷家一趟,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再也没回去了,每年初三出嫁女回娘家,她妈也是在家里操持家务,恭恭敬敬的等着小姑一家回来,仿佛和娘家断绝了关系。   在凌娇的记忆里,几乎没有多少姥爷家的画面,也怪不得重生到现在她都没想起这件事。   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有些怪啊。   因为来传信的人知道的也不多,万家老爷子的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也没人知晓,当天一得到信,凌国栋就和万金枝收拾了一下东西,将最小的儿子暂时托付给了海叔和兰婶,带着两个闺女就往马岙村赶。   小太子不想和爸爸妈妈还有姐姐分开,可是自认为又长大了一岁的男子汉不好意思再和爸妈撒娇了,含着两泡泪,目送着家人离开。   看着他这模样谁又舍得呢,可是谁也不知道那边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他还太小了些,难免有照顾不到的时候,为了保险起见,只能把他给留下了。   好在海公公和兰姑姑早就将哄小太子的心得编撰成册了,没多久就把人给哄好了。   因为年节队里借驴车走亲戚的人多,万家的事事发突然,等到万金枝去借驴车的时候连根驴毛都借不着了,两村之间的距离还挺远,中间还有一段路特别难走,他们在两三点的时候收到信,立马出发,等到了马岙村的时候,天色早就已经暗下来了,足以见得花在路上的时间了。   这个时候的重男轻女不是说笑的,女儿出嫁后基本不回娘家,尤其是嫁的远的,因为交通不便利,而且老习俗作祟,一般情况下出嫁女一年回家三四趟这是正常情况,嫁在同个村常常能回娘家看一眼的是少数中的少数。   尤其现在多数女人和男人一样都得下地挣工分,地里一年四季都有活,回一天娘家就意味着拉下一天的工分,很有可能家里人就会因此少吃一顿饱饭,碍于现实,多数人家也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做到了极致,重男轻女更是成了普遍的风气。   等万金枝带了丈夫和两个闺女赶到娘家的时候,正巧遇到了端着脸盆来院子外泼水的嫂子黎芳,对方仔细瞧了好几眼,这才看清原来是二姑子一家来了。   “爸,妈,金枝回来了。”她朝屋里喊了一声,赶紧跑出来帮着他们把院子的门栓打开,把人给迎进来。   “这是娇娇和甜甜吧,大半年没见模样更出挑了。”她伸手摸了摸两个孩子的脸蛋,不知道刚刚倒的是什么水,双手湿漉漉的,带着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   凌娇扯了扯妹妹的衣摆,将人往自己背后藏了藏,替她承担了这个似乎是舅妈的女人的魔爪。   好在黎芳没有多关注她们两个丫头片子,意思的寒暄了一下,就热切的看向了一旁的万金枝和凌国栋。   “你们让人传信说爸不好了,到底出啥事了。”万金枝没多废话,直接进入了正题。   她占了原身的身子,始终还是欠下了一番因果,虽然在娘家的时候自己已经尽自己所能的给家里改善情况了,可是对于原身的父母,她依旧有所亏欠。   “咳咳……是金枝吗?黎芳,赶紧带……咳咳……带着你妹妹进来。”里头传来一阵咳嗽声,苍老虚弱,正是万家老爷子万福贵的声音。   “诶。”黎芳脆生生的应了一句,也没来得及回答刚刚万金枝的问题,拉着他们就往屋里走,凌娇和凌甜两姐妹也赶紧跟了上去。   万家的屋子还挺大,建房子的用料也挺好,只是这家的人似乎都不怎么爱打理,屋子里乱糟糟的,不少东西都随意丢在椅子上,柜子上,原本的白墙灰蒙蒙的,上头好些个脏污,也没见重新刷一遍。   凌娇对姥爷家的印象几乎全无,但是光凭这第一印象,她就觉得这家的男人女人似乎都是懒散的,墙没钱刷新腻子,衣裳摆件总能好好收收吧,至于这么乱吗?   不过也不排除是因为姥爷生病的事家里人无心整理,凌娇没有一棍子将人打死,决定好好观察观察。   或许是刚刚黎芳的声音挺大,不少人都听到动静从自己的房间出来了,原本还算空旷的房间,一下子乌泱泱挤满了人,有大有小,凌娇和凌甜都不认得,整个人都蒙圈了。   “你看看你,这么些日子都不带着孩子回家看看,大妮儿和二妮儿都不认识几个舅舅了。”一个看上去挺和气的老妇人上来拉住了凌娇和凌甜的手,她的手掌很粗糙,是典型的这个年代农村妇女的手掌,干瘦,爆着干皮,还有点开裂,手指上缠着好几圈白胶布。   孩子的皮肤都是娇嫩的,被这样的手掌抓着肯定是不舒服的,可是凌娇和凌甜也看出来这个老妇人极有可能是她们的姥姥,因此乖乖的被老人牵着手。   “这是你大舅舅大舅妈,那是你二舅舅二舅妈,最角落那个,是你四舅舅,还有那边……”老太太对着两个孩子介绍,她指到一个人,凌娇和凌甜就跟着念一句。   原本还想着难道是隔壁邻居过来了,原来这些都是她妈的兄弟姐妹,以及她们的表兄弟表姐妹,足足二十多个人,要不是两姐妹记性好,恐怕还真记不住。   凌娇纳闷了,她真不记得她妈上辈子有那么多兄弟姐妹啊,她记得似乎只有一个舅舅和一个小姨,可现在出现在她面前的,足足有四个舅舅一个没出嫁的小姨,还有三个没过来的姨妈了,她姥姥姥爷到底是多厉害养活了这么多孩子啊。   凌娇不知道,这一切全是她妈的功劳。   上一世万家的孩子也多,只可惜好些都没熬过那几年的饥荒,全饿死了,万金枝穿越过来自然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了,她能进别人不敢进的深山捕猎,能抓到别人不敢抓的猛兽,割下肉块带回家,可以说万家现在有那么多孩子活的好好的,都是万金枝带来的蝴蝶效应。   不过她那些兄弟姐妹不知道,要不是有这么一个姐姐/妹妹,他们或许早就死了。   “妈,爸到底怎么了?”   万金枝压低声音,指了指一旁耷拉着眼,有些不太清醒的老头,朝着老太太问道。   “你爸他……”老太太原本看着两个外孙女还挺高兴,看到一旁的老头,顿时悲从中来,眼泪又哗啦啦的往下流,有点六神无主的模样。   “到底出了啥事,谁能给我一个准话?”万金枝有些急,怎么一个两个都不直接点回答她的问题呢。   “咳咳咳——”老爷子现在时醒时睡,刚刚听到闺女的声音清醒过一会儿,后来又迷瞪了,现在听到闺女的声音,顿时又清醒了一些,连咳嗽了好几声,借着煤油灯的光朝着万金枝的方向伸了伸手。   “爸。”万金枝赶紧把手搭了上去,万老头握着闺女的手,有些激动,这一激动,就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咱爸运气不好,几天前下地的时候不小心滑了一跤,头撞到了石头上,流了一摊血,当时就不太行了,村里的赤脚大夫给爸上了点药,说让咱们赶紧把爸送到医院去,二姐你也知道,咱们家里哪来的钱啊。”   凌娇看着刚刚姥姥指着给她们认过的四舅开了口,几个舅舅里,似乎就只有这个舅舅还没结过婚了。   她心里略微有数,想来是干爷爷他们认亲给了金镯子的事也传到了姥爷家了,几个舅舅都动了心,这才托人带口信过来的吧。   她的心沉了沉,就是不知道几个舅舅是有钱不给治,还是真没钱,迫不得已才找上来的了。 第36章 借钱   “不治,咱不治。”   万老头咳嗽了好几声,紧紧拽着闺女的手,终于清楚的表达了一番他的意思。   还真不是老爷子不怕死,这世界上谁不想自己活得长长久久啊,他也不例外。可是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乡下人,他只知道大医院是吃钱的,自家几斤几两他还不知道啊,尤其老四还没娶媳妇,细妮儿没有嫁人,这两处还是花钱的大头呢,要是为了他看病把钱都花了,他都没脸见孩子了。   这也是很多村里老人的想法,有点小病小痛就忍着,忍不住了找村里的赤脚大夫看看,很少有人会想着去县城的大医院。   这些日子躺在炕头上,虽然头昏脑涨的,可是他也听到了家里老婆子和儿子媳妇为了他这伤商量的话,甚至一家子愁云惨淡的氛围也被老爷子看在眼里。   他算过一笔账,今年他已经五十一了,就算长命点,顶多也就只能再活个二十年,这里头再刨去几年不能下地干活的年岁,他还能给家里挣多少钱?   村里的男人到了六十那就是一个坎,到时候即便下地领的工分也就普通女人那么多,收成好,每年还能给家里挣个二三十块现钱,老天爷不赏饭,这收入还得打上几折。   先不去说他这脑袋的伤去了县城大医院能不能治,就说治好了,他后半辈子能不能把治病的钱给家里挣回来吗,万老头觉得难,所以他思来想去,早就在心里给自己判了死刑,只求能多熬点日子罢了。   “怎么能不治呢,老头子,你还想丢下我一个人不成?多禄还没娶媳妇,细妮儿还没嫁人,这些事你都想丢到我一个人头上吗?”   蔡婆子狠狠抹了一把泪,瞪了自家老头一眼,也没再扭捏,直接的看向了一旁的二闺女万金枝。   “金枝,妈就和你透个底。”   她起身往炕头的矮柜挪了挪,掏出贴身藏着的钥匙,打开柜子,将里头一个小盒子拿了出来。   凌娇和凌甜注意到,姥姥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几个舅妈的眼神都闪了闪,眼睛都快黏在那盒子上了,几个舅舅倒还不错,担心着姥爷的伤,面色悲痛中又带着羞赧。   他们估计也是为和妹妹开口借钱而羞愧,毕竟这时候家里的房子财务都是儿子继承,女儿占不到光,同样的,家里的双亲有什么病痛,也全是儿子出钱,女儿有孝心的,顶多就出点力。   “这些年,你大哥二哥还有三弟娶媳妇,彩礼和酒席钱就花了不少,你们前头四个姐妹出嫁,得来的嫁妆妈扣了一半,剩下都换成东西或是压箱底的钱给你们陪嫁过去了,算下来,家里这几年的支出特别大,基本上就没存下什么钱。”   老太太看中儿子不假,可是对闺女也不算特别亏待,现在可是有不少人家直接将嫁女儿的彩礼钱扣下来给儿子娶媳妇的,老太太还能给闺女留下一半,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你这几个哥哥弟弟没你有本事,下地干活卖力,可挣得工分也就将将养活一家子人,尤其是你那些侄子侄女出生后,花销也就更大了。”   蔡婆子边说边打开小盒子,里头零零散散放了一堆毛票。   一般情况下,村里人分家都是在父母亡逝或是所有子女都成婚后,万家最小的儿子万多禄还没娶媳妇,最小的闺女万金朵还没结婚,所以一大家子也都还生活在一块,所有的收入和口粮,也全是由老两口统一分配的。   别看万家的宅子好像还挺不错的,因为人口多,住的很紧巴,尤其是第三代出生后,后屋又搭了好几间小屋子,那用料就没有前头大屋来的好了,可谁让家里的条件都摆在那儿呢,就是现在这大房子,还是在很久前万金枝没出嫁的时候,跟几个兄弟一担担的挑石头或是去镇上砖瓦厂帮忙用牢里换瓦片建起来的。   这些年看管的紧,以前那些改善生活的小动作都做不来了,一大家子按部就班,能创造的效益也十分有限。   “家里一共也就一百三十七块钱,现在娶媳妇花的钱多,原本我和你爸想着再攒攒,等过些日子队里分钱了,凑满两百块就给你小弟相看个媳妇回来,现在这情况,你弟弟怕是还得再拖个几年了。”   蔡婆子觉得自己这番话有些对不住小儿子,可谁让老头运气那般差,摔一跤还能磕在石头上呢。   “我不结婚了,那些钱都给我爸看病去吧,反正大哥二哥三哥都有孩子,大不了等我老了过继一个给我,也不怕没有摔盆子的人。”   万多禄也就是最早开口的那个男人,红着眼粗声粗气地对着亲妈说道:“早就该把爸送到医院去的,现在都耽搁多少天了,人家邱大夫也说了,伤到脑子的病可大可小,越快去医院越好,别到时候去了医院都晚了。”   “小弟,不是咱们不愿意送爹过去,你也听邱大夫说了,去医院看病那花钱不是小数,况且爹自己也不想去,他就想把这钱省下来给你娶媳妇。”   一个精瘦的女人开了口,她站在万家大儿子万多子身边,凌甜记得,姥姥给介绍的时候说过这个人是大舅娘。   “不是我不孝顺,而是那可是县城大医院,你们还记不记得邻村那王大富,当初也是和咱们爹差不多的毛病,一家子急急忙忙给送医院,前前后后听说花了三百多块钱呢,最后钱治完了,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抬回家没几天还不是死了。听说在医院里还受了老大的罪,说是做什么手术还得把脑袋给隔开,从医院回来每天就是嚎着疼疼疼,难不成你们也想让爹受这个罪。”   万大媳妇看上去就是精明的,说了这么一长串,听上去像是为老爷子着想,可谁都知道她还是心疼钱了。   “不治,咱不治。”万富贵听了大儿媳妇的话连连摇头,倒不是怕疼,而是真怕家里的钱也和王家一样打了水漂了。   “呵呵,大哥你啥意思,你就说爸这病你给不给治?”王多禄没有理会大嫂的话,反而看向了一旁的大哥,以及二哥万多福和三个万多寿。   几个嫂子在乎小家,真要说对爸妈有什么感情,王多禄自己都不信,她们愿意支持爸治病,王多禄感激,不愿意,这也是人之常情,他不会记恨,可要是几个哥哥也这么没良心,他现在就想挥拳头揍他们一顿。   万大媳妇隐晦的用手扯了扯自家男人,想要他跟着表态。   王多子看了眼炕上短短几天就瘦了一大圈的亲爹,又看了看一旁的儿子闺女,终究还是点了点头:“治,不就是花钱吗,咱们家那么多兄弟,还还不了债不成。”   说着,这个三十岁的汉子蹲了下来,双手扯着头发,显然刚刚媳妇讲的那个王大富的故事还是给了他压力,可是终究相较于那压力,他选择了老父亲。   “治。”老二的回答也干脆。   “那……那就治……”老三万多寿看着全家人的目光现在就盯在了自己身上,终究还是给出了回答,只是这回答,显得不那么利落。   “他二姐,今天是我自作主张把你叫回家来的,咱们家里要说有本事,除了你想不出别人来了,现在家里的情况摆在那儿,你也看到了,妈手头总共也就那么点钱,小弟小妹可是你一把屎一把尿照顾大的,你忍心看着他们一个不娶一个不嫁?”   二嫂梁芳也就是最早在院子外碰到的那个女人看现在的情形不对,赶紧对着万金枝开口,也隐晦的点出了自己的意思,想要用感情攻势让万金枝主动开口帮忙。   家里就那么点钱,给老四娶媳妇也就算了,等小妹嫁人还能补贴一些,到时候家里总还能剩下点钱的,到时候分家了也有他们一家的分,可现在要是全花没了,到时候分家不仅分不到一分一毫,还得分一屁股债,这样的日子可不是梁芳要的。   万金枝听了二嫂这话一哆嗦,一把屎一把尿,这孩子养的好恶心啊。   梁芳嫁进来的时候万金枝也差不多出嫁了,对于万家以往的情况她还不算了解,万金枝那性子你想让她在家里绣花做菜完全就是不现实的,要说照顾弟弟妹妹,万家大姐万金叶和三姐万金草才是主角,万金枝更多的时候是和哥哥弟弟一块种地,打猎,在家里完全就是男人的做派。   不过因为她厉害,弟弟妹妹都敬佩她那是真的,就拿老四王多禄来说吧,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他二姐,同时他也了解他二姐的为人。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见到二姐一家突然出现,不仅没有吃惊,而是直接直截了当的开口想要借钱的原因。   他知道她二姐最讨厌别人语焉不详的说话,也讨厌别人骗她,家里没钱是事实,二姐家的几个孩子小发了一笔也是近两天几个公社传的最广的消息,开口和亲姐姐借钱不丢人,何况还是为了救亲爹的命,正如他之前所说的,大不了他一辈子不结婚,总能把借的这笔钱给还清了。   “不治,我不治,咳咳咳!!!”万富贵咳嗽了好几声,坚决表明自己现在的立场,他也知道了几个儿媳妇的意思,不就是想着让最有本事的二姑子当冤大头吗,最好家里一分钱都不出,他哪里有脸让出嫁的闺女出这么大一笔钱,当下就急了。   金枝也不容易,男人没本事,家里就靠她一人挣钱,现在让她出钱给他这个老头治病,传到金枝的婆家,公婆不乐意了给金枝穿小鞋怎么办。   万富贵虽然是个男人,可也知道婆媳间的那些小九九,自家婆子算是脾气好的,可就这样偶尔也会和媳妇拌嘴呢,更别提凌国栋他妈那样的刁婆子,她要是有心欺负金枝,借着婆婆的身份,还不把他闺女欺负死了。   老头担心自己闺女,却忘了就自己闺女那本事,不欺负她公婆就不错了,哪里轮得到别人欺负她啊。   “金枝,你别听你爸的,就当妈求你了,妈现在不要你钱,就想着如果你爸这病能治,家里的钱花完了,有不够的地方你给补上,妈给你写借条,你几个兄弟保证把钱给你还上。”   老太太已经翻来覆去睡不着整整两天了,一心想着给老头治病,可是同时也担心治病的费用太庞大,到时候要是真治不好给孩子增添负担的问题。   她也不是没想过和几个闺女开口,只不过前面出嫁的四个闺女也没有嫁的特别好的,老二金枝倒是挺有本事,可是嫁了个废物男人,还有三个孩子,老太太也不好意思开口和她借钱。   直到前头那场认亲,老教授夫妇给了她闺女家三个孩子每人一个金镯子的事传来,老太太才真正下定决心。   原本她是准备先送老头去医院,等大夫说了这病能不能治后再通知闺女的,跟小儿子一样,对于这闺女的性子老太太也是了解的,如果真开口借钱了,是正当理由她绝对不会拒绝的,可没想到家里的媳妇精明过头了,没有知会她一声,直接就让人通知二闺女了。   “多禄,你去大队长那一趟,借好驴车,明天天亮就送爸去医院。”万金枝对着一旁的小弟开口。   年节的时候借驴车的人会比较多,可是万家送受伤的老爷子去县城看病是大事,不出意外即便有提前定了驴车的村民也会体谅的。   “啊?诶!”   万多禄先是不解,然后很快回过头来想明白二姐的意思了,她也觉得应该送爸去县城治病,并且答应借钱了。   他立马冲了出去,要不是现在天色晚了,前些天又下过大雪道路湿滑,黑灯瞎火的很容易出事,真想现在就送他爸去医院。   “他二妹。”万大媳妇眼神闪了闪,不知道她到底是啥意思,难道看病的钱她愿意全包了。   “不……不治。”万富贵觉得儿子闺女都愿意送他去县城看病这就足够了,说明他养出来的孩子都是孝顺的。   “说什么胡话呢,家里有钱,你就安安心心看病吧。”万金枝不是那种黏糊的性子,说出来的话也没有女孩子的娇气,她没搭理大嫂,直接对了老爷子说道。   “妈你也是,第一天就该送爸去医院的,耽搁了这么多天,要不是二嫂让人传消息回来,是不是还得耽搁几天?”   万金枝强硬的拒绝了她爸不想治病的要求,又怼了亲妈一句,虽然她心里也明白,一切都是钱闹的,要是家里有钱,谁还会在意看病那点钱。   听了万金枝的话,蔡婆子心里的大石头放下了一半,被闺女怼了也不生气,觉得自己还是挺有本事的,总归还是得了一个厉害的闺女,不然这个时候自己可能真的和老头子一样,舍不得花钱赌那不确定的希望了。   “就是委屈大妮儿二妮儿了,你们放心,在你们出嫁前,姥姥和舅舅们一定会把你们的金镯子给挣回来。”   老太太不知道闺女有钱,自以为如果到时候看病要花钱就得去兑了几个孩子的金镯子,怕两个姑娘不开心,还给她们保证了一遍。   第二天要送老爷子去医院,现在天色也暗下来了,凌国栋一家现在肯定是不能回去了,只能跟着万家人挤一挤,暂时将这个晚上应付过去。 第37章 高考   万家人多,房间也有些挤,晚上万多禄和爸妈挤一间,自己那屋就让了出来,给二姐一家住,屋子不大,不过一家四口挤挤也能住的下。   这么晚了,灶头的锅子也都凉了,万金枝不愿意委屈两个闺女,好歹她出嫁前也在这个家里住了将近十年,对每个房间的构造都十分了解,把从家里带的饼子热了热对付了一顿晚饭,又煮了一锅热水,给孩子洗了脸泡了脚,昨晚一切,这才熄了灯上床。   这时候除了隔壁房里传来几声老爷子的咳嗽声,和其余房间窸窸窣窣听不分明的对话声,几乎没有其他声音。   凌娇想着,今晚估计几个舅妈都睡不安稳,进城看病,花谁的钱,她们都想弄清楚吧。   不过好在,就今天晚上的观察,几个舅舅比奶奶家的那几个靠谱多了,尤其是四舅,除去他刚刚开口时的那句话,后头说的话都有理有据,是个有担当的,如果那番话不是做戏,那他们爸妈这两边的亲戚里,或许将来还能有几户人家能走动。   还有一点必须要注意,救急不救穷,千万不能一次两次的让别人觉得他们是冤大头,不然到时候姥姥家只会是下一个奶奶家。   凌娇稍稍侧头朝爸妈那儿看了眼,不知道这对傻白甜的爸妈知不知道这一点。   “看爸的情况,这次花费估计小不了。”   就凌国栋的观察,他岳父伤到的不仅仅是脑袋,恐怕腰椎骨也伤到了,不然不会躺床上一动不能动。   上一世他好歹是个法师,比起没有魔核也没有武魂的平民还是高贵许多的,对于钱财并不像这个时代普通老百姓那样看中,拿钱给岳父治病,他当然也不会反对。   其实这件事很好理解,不仅仅是金枝她爸,就是自己那对偏心眼的爸妈生了重病,自己难道还能眼睁睁看着不出钱?人和畜生的区别不就在那儿吗,有些事,有心的人都做不到绝情。   不过凡事都有度,斗米恩升米仇不是说笑的。   “明天送医院咱们问清楚,大概的花费是多少,今天妈把家里的钱都拿出来了,大姨姐和几个姨妹就算了,不够的钱咱们一家和多禄几个平摊,他们没钱咱们先帮着垫垫,不过事先得说明,这钱不是白借的。”   黑暗中凌国栋给媳妇分析,他不是心疼那些钱,而是不能让家里的这些兄弟姐妹以为他们的钱是好得的,以后再有什么事还扒着他们一家来。   凌娇听了爸爸的分析心里头松了口气,看来爸妈也不是像平日里表现出来的那么蠢萌,还是有点小心机的。   放心下来的凌娇又朝睡在自己旁边的妹妹那看了一眼,这个真正的傻白甜赶了几小时的路,早就累瘫了,泡完热水脚就已经扛不住梦神的召唤,小肚子上下起伏,打着小呼噜睡得分外香甜。   凌娇帮着妹妹掖了掖被角,姥姥家不比自己家,大冬天煤炭充足,每天炕头都烧的暖暖的,要是晚上把被子踢了,很有可能就感冒了。   傻白甜感受到热源的召唤,朝着大姐的方向又钻了钻,不知道梦到什么好吃的了,小嘴巴吧嗒吧嗒的,就差流口水了。   万金枝不知道大闺女还醒着呢,她以为那两孩子今天累了半天了,沾到被子就该睡着了。   “就照你说的办。”   虽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万金枝还是坚持履行在凌国时女主外男主内的生活习惯,家里的财务以及大小琐事基本上都是凌国栋管着的,对于对方提出的意见,她自然不会反驳,更不会觉得对方太小心眼,给她娘家爸治病还算计那么多,和她别心眼。   上头的那些想法压根就不会在万金枝的心里出现,作为一个宠夫狂魔,此刻的她觉得自家男人贤惠极了,让人想要抱着狠狠亲上几口。   只可惜,现在是在她娘家,边上还睡着两个闺女。   *****   第二天蒙蒙亮,万家人就全起来了,收拾起了借来的驴车,蔡婆子和闺女儿媳妇在板车上垫了厚实的褥子,几兄弟小心的把老爷子扛到了驴车上,又给盖好被子,防止老爷子冻着。   现在寒冬腊月的,每天的温度都在零下七八度左右,风还很大,走在路上脸就和刀割一般,出来个人都是大棉袄大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万富贵现在身子骨还糟糕,要是在路上冻着了,那就是雪上加霜了。   凌娇和凌甜两姐妹因为年纪小,也有幸坐上了驴车,还有蔡婆子和身子骨比较差的凌国栋,至于其他人,除了赶车的就得靠双脚走到城里去了。   这趟进城的人还挺多,几个兄弟都跟上了,媳妇里就派了老二媳妇梁芳作为代表,第三代的小辈们都没去,实际上要不是因为把老爷子送到医院后万金枝就会带着闺女们回家,他们也不会把孩子给带上。   等从村子赶到县城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三个多小时后的事了。   “大夫,怎么样,我们家老头没事吧?”蔡婆子看着大夫帮着自家男人检查完,紧张的问道。   “这都伤多久了,现在才送来,最好的救治时间都被耽搁了。”那大夫看着老者已经结痂的伤口,就知道估计是摔伤在家好些天了,不得已才送来医院的。   他看着这一家子的打扮,一眼就看出来这些人是乡下来的,家里的条件不怎么好,要不是迫不得已,绝对不会进医院的大门的。   他也没法责怪眼前这群人,乡下地方多少穷苦老百姓有了疼痛都忍着,这群人最终还能把老人给送医院来,已经十分难得了。   很无奈,却是现实。   “大夫,我家老头……”老太太抹了抹泪,心里头也怨死了自己,为啥犹犹豫豫的,到昨天才下定决心。   “还能治。”那大夫没有太吓他们,要是把人吓跑了,真的不治了,那就是他的罪过了。   但是有一些话他也得说在前头。   “他不止伤到了大脑,还伤到了脊椎骨,需要立刻开刀动手术,手术完了还需要住院观察,前前后后下来,花费恐怕不少。”这些话是必须要说在前头的,最终决定做不做手术,还得看家属的意愿。   “能治就好。”万多禄面上闪过一喜,他怕的就是大夫说因为送来的不及时,他爸没的救了,如果真是这样,他估计要怨自己一辈子。   “大夫,花费不少是花多少钱啊。”梁芳比较在意这个,一百块钱是花,一千块钱也是花,可是要是后者,他们这辈子也还不起啊。   老二万多福扯了扯媳妇的衣摆,现在是问这话的时候吗,要是给钱能把他救回来,那这个钱花的就值,之前他们犹犹豫豫的,还不是怕钱花了人还救不回来吗。   “这我没法给个准话,不过起码也得八百朝上吧。”那大夫看着这家人的打扮,说完这句话心里头就叹了口气,现在普通乡下人家,多少人家能拿得出这笔钱来呢,或许等待此刻躺在病房里老人的,只有出院一条选择吧。   听了这个数字,梁芳倒吸了一口凉气,真想直接让自家男人把里头的公公抱出来,直接回家。   家里拢共就那么多钱,加上年底分的那部分,起码还得欠六百块钱的外债,那是六百块钱啊,普通男人在地里干活一年,出去分粮,也就挣个三四十,这六百块得一分不花攒足足二十年,可村里花钱的地方也不少,准备年货,人情往来,每年能攒下十块钱就不错了,这笔债,是要靠一辈子来还啊。   梁芳心里当下就打了退堂鼓,不是她不想做孝顺媳妇,而是做孝顺媳妇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这时候连万多禄也没法爽快的说治病的事了,倒不是不想给他爸治病 ,而是在想,二姐家的三个金镯子或许也当不了那么多的钱,剩下的缺口,他们还能找谁借去。   八百块,不是八块八十块,亲戚朋友那儿借借总是能借到的,这消息要是传回村子里,亲戚们怕是都要躲着他们走了。   “大夫,咱们治,麻烦你准备手术吧。”   万金枝松了口气,八百块钱,其实也就两个手表罢了,她昨晚看一群人愁眉苦脸的,还以为多大一笔数字呢,这钱她完全拿得出来,要是为了两个手表就眼睁睁看着她爸死,这么冷血的事万金枝做不出来。   “好,徐护士,你带着病人家属先去办一下手续。”那大夫没想到这家人居然还真愿意出这笔钱。   他看向一旁说话的万金枝,身材高挑,样貌明艳,和这一家子截然不同,站在她边上的男人一身书卷气,连两个孩子都白净可爱,倒像是大城市里过来的。   大夫心中有点了然,可能是农家出了个金凤凰,嫁了个城里有钱人家的儿子,所以才有底气听到八百块钱都愿意出钱给娘家爸治病。   这闺女还挺孝顺的,女婿也不错,听自己媳妇揽下了这笔钱也不生气,一般人这时候早拽着自家败家婆娘走了。   大夫脑补出了一个故事,感叹躺病房里的老头还是有点福气的,手术要做的准备不少,他还得去联系擅长做这方面手术的大夫,也没在病房里久留,把他们托给护士就走了。   “八百块,那可是八百块,甚至还有可能更多,二姑姐你说治就治,咱们哪里变得出来那么多钱。”要不是忌惮现在在大医院,梁芳此刻的这句话恐怕就是吼出来的了 。   “妈,你知道我们家基本上就靠金枝一人,现在手头上的余钱也不多,不过这是性命关天的事,等回去咱们就和娇娇她干爷爷干奶奶那求求,看看能不能借到钱。”   凌国栋在媳妇开口前说道,他看了眼媳妇的几个兄弟:“姑且先算八百块钱,家里能拿个两百块,剩下的六百块钱,几个姨姊妹家里条件也好,拿不出余钱来,她们那份我和金枝多出点,那六百块钱里我们家出两百,剩下的四百大哥你们每人摊一百。”   被凌国栋这么一算,听起来似乎又不太多了。   万家余钱少,存粹是因为这几年家里的兄弟姐妹娶的娶嫁的嫁,这一处花费大,所以攒不下钱来。   实际上普通小家庭,夫妻俩下地干活,坑吃苦,节省点五六年总能省下这笔钱的。   凌国栋已经想好了,他们先把这钱垫了,也不急着催他们还,每年还个十几二十块,早晚有还清的一天,千万不能让他们有惰性,觉得所有的钱都金枝出是她该的,至于海叔兰婶,存粹就是他扯出来的幌子。   “国栋,那对老教授不是很有钱吗,他们现在和自己的儿子闹翻了,将来那点钱不全是给你们家凌壮的,现在爸生病,你就让他们出个八九百,这些钱对咱们来说是大头,对人家而言或许只是九牛一毛呢。”   梁芳忍不住开口,虽然凌国栋开口揽去了两百块钱,可是剩下还有那么大一笔债务呢,她不想担,只能厚着脸皮开口。   她这话一出,万金枝的神情也严肃了一些,明白为啥她男人刚刚要说那样一番话了,你看看,都这样了还有人觉得便宜没占够呢,是不是只有她把钱全出了,对方才觉得好。   万金枝还真不缺这点钱,可就是不想人家把自己当蠢货宰。   “不用,从来就没有让出嫁的女儿背债的规矩,剩下六百就当是我们兄弟借的,二姐夫,你要是能借到钱我们给你写借条,每人一百五,卖力干活总能还的清的。”   万多禄瞪了二嫂一眼,她刚刚那话好像他二姐的孩子卖给人家老教授似得,对方有钱,可二姐二姐夫要是真厚着脸皮跟人家白要了那笔钱,人家心里会怎么想。   万多禄心里头也有算成,二姐家的大妮儿二妮儿还有壮壮,有那个运道被两个教授看中,福气还在后头呢,真像二嫂说的那么做了,毁的是几个孩子的前途,太缺心眼了。   “老四说的对,这钱本来就该咱们这些儿子出。”老二万多福在媳妇眼神恐吓下,也加了一句,虽然他心里其实也挺希望就按照刚刚二妹夫说的那般来,这样自己就能减少五十块钱的债务。   不过他心里也清楚,让外嫁的姑娘背负老人看病的钱,十里八乡都没有这个说法,即便这是妹妹和妹夫主动提及的,被人知道了还是会戳万家男人的脊梁骨。   相对之下老大和老三就犹豫了一会,可最终还是附和了老四的提议。   看着几个舅兄弟的表态,凌国栋心里满意了几分,他就怕他们真觉得二嫂那歪主意好,也跟着那么想。   到时候这看病的钱他们还是得出,不过过了这一次,以后和这边,怕是要远了些了。   “就按我刚刚说的办吧,大哥二哥也都有孩子了,多禄你还得娶媳妇,总还是得替自己攒点钱的。”凌国栋一语定锤,除了万多禄还觉得不太妥当,其他三个兄弟都没在开口推拒。   包括同样觉得心里过意不去的老二,谁让他现在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呢。   之后的事就简单了,凌国栋假装回去借钱,缴完医药费,万富贵的手术也能顺利进行,至于万家四个兄弟,则都写了一张欠条给他,承诺每人每年至少还十块钱,直至债务还清为止。   凌娇知道十年后的十块钱远没有现在值钱,不过她也不会计较这些东西,实际上,这件事爸妈已经做得很妥善了。   手术很顺利,除了这个新年老爷子得在医院度过了外,这些日子压在万家人头上的乌云总算是飘散了大半,剩下的一小半,就是那还需还清的债务,当然,对万家的那些媳妇而言,这乌云很有可能增多了。   经历了这个突发情况,要说有什么变化,那估计就是万金枝和娘家的联系增多了,以前万家人觉得闺女毕竟嫁出去了,来往太密切不太好,现在隔三差五的,万家那边就会让万多禄或是还没出嫁的万金朵送点蔬菜或是其他山里的山货过来,一来一回路途遥远,偶尔也会招待他们在家住一晚上。   久而久之,凌娇几姐弟和这小舅舅以及小姨熟悉了不少,不再像以前那般,以为自家亲妈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女猴王了。   *****   春去夏至,秋来冬末,凌老二家的日子过得愉悦又充实,某一天,一个大消息席卷了整个华国,也是这个时候,凌娇和凌甜意识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一年有余了。   高考恢复了!   消息传到塘石村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份的事了,距离高考开始的日子,也就只有两个月了,公社里的知青早就发疯了,哪里还管什么干活不干活的事,全都窝在自己的房里埋头苦读,对他们而言,考上大学不仅仅意味着人生改变,还意味着,他们终于能够回到自己生长的大城市,离开这贫瘠的小乡村了。   对于普通乡亲来说,这件事其实算不上有太大震撼,毕竟村里的孩子上过高中或是中专的都屈指可数,对他们而言,高考实在是太遥远了。   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一道高兴,反正这是件喜事。   万金枝看着大伙都这样高兴,心里头却有点犯愁。   知青都不下地,不在乎村里头分的粮食了,她这外快朝谁赚去啊,愁,愁,愁,实在是愁死她了。   作为一家之主,万金枝觉得自己给女人丢脸了,最近她赚的那点工分都不够给孩子做一件好看衣裳的,这心情一懈怠,晚上运动的时候都没劲了。   你说你给你男人挣了多少脂粉钱,还美滋滋的想着人家在床上伺候你,臭不要脸!!!   这就是万金枝此时心情的最佳写照。   凌国栋倒是没发觉媳妇的这点小变化,作为一个要面子的男人,他是不会承认其实偶尔缓几天对身体好的。   某一天躺床上,抱着自家腰细腿长的媳妇盖着被子纯聊天的凌国栋,忽然间就提出了一个想法。   “媳妇,你说咱们俩要不也去报名参加高考吧?”他前不久看着罗贯青他们的练习册的时候发现,原本他待的魔武大陆的通用语言居然是这个世界的英语,如果报考外语系,额外增加一门外语考试,凌国栋觉得自己还挺有希望的。   除了语文可能要恶补,数学,化学,上辈子作为一个不务正业喜欢炼金术的木系药剂师,他也是略同一二的,越想越心动,凌国栋就忍不住和媳妇提起了这件事。   “参加高考啊?”真.文盲.万金枝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在金钱上尽到一家之主的责任了,不能连这点小小的要求都不满足她的小夫郎,也没考虑自己行不行,晕晕乎乎就答应了下来。   没过几天,凌家废物老二和万金枝也报名参加高考的事就和长了翅膀似得传遍了整个村子,这可引发村里人强烈的兴趣了。 第38章 学习   “你听说了吗,凌家那老二要去参加高考去了?”   “凌家,哪个凌家?”   “就是塘石村那个被爹娘逼着干活坏了身子骨,不过运气好娶了个漂亮又能干的媳妇养他的那个凌老二。”   “他!凌家不是只有最小的那双儿子闺女念过书吗,凌老二哪来的本事考大学?”   “谁知道呢,两夫妻都报名了,或许就是想着凑热闹去吧。”   这样的对话这些日子不断在几个公社里被提及,虽然高考恢复,农民也在允许报名的范围内,可都是农民了,基本上都是没读过几年书,不识多少字的,他们报名参加高考,那不是开玩笑吗,没人看好凌国栋和万金枝真能考上大学,只当这对夫妻又抽了风,背地里偷偷笑话呢。   “什么叫拟人修辞手法,举出一例。”   海大富拿着本子,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两大三小,两个大的是这堂课的主角,三个小的存粹就是陪读,现在老爷子重点突击的是基础最薄弱的万金枝。   “泥人?”万金枝的脑子都快成浆糊了,第一万次后悔当初怎么就答应她男人参加高考的事,这一堆知识一股脑往她脑袋里塞,大脑的运作都快停止了。   她看着面前严肃的老师,又看了边上三个眼巴巴看着她的儿女,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想不起来,绞尽脑汁,琢磨出了一个还算完美的答案。   “泥人就是泥做的人,要是摔坏了修一修,往窑里烧一烧,就成了瓷人了,这就是泥人修瓷。”   万金枝越说越觉得通顺,手舞足蹈的还给配动作,面上带着几分笑意,觉得总算不用在儿女面前抬不起头,丧失她作为一家之主的威严了。   “咳咳咳咳!”   海大富真的是很想笑啊,可是想着现在自己的身份,只能把笑憋回去,装作一副很严肃的模样咳嗽了一声,脸都憋红了。   他也不明白国栋夫妻俩到底是为什么才起了高考的心思,不过对方既然打定了这个主意,他当然是要帮忙的。   现在离高考的时间距离很近了,从头开始打基础是不可能的了,只能针对性的猜题,恶补一通,凌国栋还好一些,万金枝那完全就是没基础啊,每天帮着夫妻俩上课,海大富和兰秀梅都隐隐有一种绝望。   如果这次高考考的是笑话大赛的话金枝一定能拿高分,能将好好的一道题目用自己的歪理曲解成笑话,她也是古今中外第一人了。   “金枝啊,昨天晚上我教你的求圆锥公式你还记得吧,假设圆锥高为6cm,母线和底面半径为三十度角,侧面积怎么算?”   兰秀梅也知道这些题目都是高中生的学习范围,让金枝这样一个没有上过学的人来回答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可是谁让他们要参加的就是高考呢,数学题型那么多,她只能尽量把容易考到的题型,让她死记硬背到时候套用进去了。   万金枝委屈的都快哭了,她觉得自己的脑子里现在全是小蝌蚪,甩着尾巴游啊游,一点头绪都没有啊。   她叹了口气,干脆利落的拿出了尺子和剪刀。   这铁尺还是海大富夫妇友情赞助的,一整套,包含了量角器。   “金枝,你这是干啥啊?”兰秀梅看着她这个举动,好奇的问道。   “兰婶,你等会儿,等我做出一个你说的那样大小的圆规来,到时候我在告诉你它的面积。”   万金枝的心情很沉重,为什么高考除了要考泥人修瓷还要考圆锥,平日里你家里有个圆锥你会把它拆了就为了弄懂它的用料到底是多少吗,完全没有用啊。   她觉得这一届的高考不行,你说考种地,考打猎多好啊,这样没有一百分她起码也能拿九十分。   “哈哈哈哈!”   看着妈妈苦着脸,一旁的凌娇和凌甜都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妈妈呢,真到了高考的时候,她难道还能这样做不成?恐怕等她做完圆锥,考试时间也过去了,更重要的,圆锥展开后的面积也是不规则的,按照她妈此时所学的知识储备,恐怕到了那一步她还是会被难住吧。   “妈,我帮你。”   小太子作为古人还是一个小古人,让他回答古文翻译还成,对于太复杂的数学问题也不太懂,他觉得他妈妈很聪明,跃跃欲试的想要帮忙。   “金枝啊,其实你——”   兰秀梅性子好,看着万金枝一脸认真的做着手工活,实在不好意思告诉她你还是别去参加高考了,对着那样热情真切的眼神,没法下狠心打击啊。   “你加油!”老太太停顿了会儿,看着一大一小拿着剪刀和纸的两人,终究还是说了违心的话。   造孽了!   老太太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横竖名也报了,干脆就当是去玩吧,只求到时候考试成绩出来,金枝别太受打击了。   “妈,我也来帮你。”   凌娇和凌甜也过来帮忙,她们俩谁也没把爸妈要考大学的事当真,第一年恢复高考,还是在高考停止十年之后,多少学生就等着这一天啊,即便有两个教授帮着进行突击训练,底子摆在那儿,而且凌娇记得,高考恢复之初是没有选择题这个选项的,全是简答题,想要瞎蒙都没办法,爸妈想要上大学,那就和做梦一样。   两个好闺女舍不得打击父母,也只能和弟弟一样哄着他们了,至少在高考结束成绩出来之前,让他们开心一点。   最后一堂课又变成了全家人的手工课程,连凌国栋也开始帮着媳妇做圆锥了,完全偏离了一开始的主题。   管他呢,开心就好!   *****   再后来的课程,万金枝就躲着不上,每天要不就是地里有活,要不就是上山偷打山鸡野兔帮家里人补补脑,各种借口轮番上,反正是不想再去了解泥人为啥要修辞了,全家人都纵着她,也不戳破这个一家之主的面子,凌国栋也有些后悔没考虑到媳妇的情况就把她拉过来了,这些日子关心呵护更胜于以往,哄得万金枝飘飘然的,都快把高考的事忘到一边了。   一家人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该玩玩,生活作息在外人看来和往常也没什么区别,更因为万金枝常常借口上山打猎的缘故,一家人吃的比以往更好,全都肥了一圈,面色红润有光泽,和那些头悬梁,锥刺股,身材消瘦,面色憔悴的知青比,更是天上地下,一点都不像是心里藏着压力的人。   这么一来,村里人更不相信凌国栋和万金枝是真心想考大学的了,见面还会拿这件事说笑话,让他们感受一下高考是什么样的感觉,回来讲给大家听听,凌国栋和万金枝也来者不拒,统统应好。   高考的日子很快就到了,万金枝和凌国栋夫妻俩运气好正好是同一个考点,这对全家人来说也是一件大事,因此一家子提前一天就进城了,在招待所开了房间住了一晚上,海大富和兰秀梅也暂停了三天课程,就为了帮夫妻俩看着点孩子。   “么——么——”   小太子在爸爸妈妈脸上各亲了一下,小胖手握成拳头挥了挥:“加油加油!”小表情分外可爱,让万金枝忍不住手痒多捏了一把。   捏完儿子,夫妻俩也不说话,朝两个闺女瞅了眼,小心思溢于言表。   两姐妹心里头暗笑,没办法,哄孩子似得学着弟弟的样子也给了爸妈一人一个鼓励之吻,夫妻俩看着三个可爱的孩子,顿时就觉得信心十足。   包括万金枝,她发誓,即便是遇到自己不会做的题目,她瞎写也要把卷子都给写满了。   今天来参加考试的人还真不少,有几个同公社的知青也是这个考点,见面还打了招呼,更让人意外的,他们还在校门外见到了凌家老三凌国富的影子。   “老三也来参加高考了,也是,他之前也还是初中生呢,爸妈说他成绩好,就是不想给家里增加负担才没往后读,想来这次高考他也还是很有希望的。”   凌国栋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刚刚朝县中学考点里走的那人就是他弟弟。   “也没听爸妈说起,难道是想考上了给家里人一个惊喜?”万金枝朝夫郎视线的方向看去,背影确实和小叔一样,就身上那件衣裳,还是前不久她看小叔子穿过的。   凌娇可不记得她那个世界的三叔有参加过高考这回事,那时候凌家还没分家,从来也没听爷奶提起过,最大的可能也是小叔觉得自己或许考不上,偷偷摸摸瞒着所有人报的名吧,没考上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考上了,自然就是光宗耀祖,值得大肆宣扬的好事了。   她还真没猜错,凌国富确实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料到自己的运气那么差,正好就和自家二哥二嫂一个考点,还被撞见了。现在他还认为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呢,包括他媳妇,都不知道他报名了高考的事。   夫妻俩对小叔子报没报名没啥兴趣,离考试开始还有一会儿时间,昨天都已经踩过点了,不存在找不到考场的意外。   此刻考场外挤满了来参加高考的考生和考生家属,除了知青,当地的考生边上都是围了一大家子人的,谈论着高考,谈论着复习,并且轮番上阵诉说着全家人对他们的期望。   万金枝这一家子不同旁人,倒是开始讨论起了考完试去吃啥,惹来边上人一阵注目,等到时间差不多了,夫妻俩才依依不舍的朝学校里走去。   普通考生考试内容一共四门,分两天考,凌国栋报了外语系,第三天早上还得加考一门英语,这些天全家都住在招待所,从考场出来,也从来没人问他们考的怎么样,就怕给他们带去压力。   等最后一门考试出来,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没有了,海公公终于有心情问两人考试的感觉如何了。   “海叔,你太厉害了,语文考试有好几道题都是你之前提到过的。”   万金枝一听海叔说起这件事就兴奋,经过两个月的突击训练,加上她之前也上过扫盲班有点底子,常用字她还是认得并且会写的,不至于连题目都看不明白。   凌国栋宠溺的看着媳妇也不说话,只是这笑容有些怪,让人捉摸不透。   “这么看来你这次考得还可以啊。”海大富也是汲取原身的本事猜的题,没想到还真能猜对几道,虽然不知道金枝答的怎么样,可比他之前想的零蛋,总是能高几分的,这也是件好事。   万金枝点了点头,她也觉得自己应该考的还不错,比如那道拟人修辞,虽然和自己一开始想的泥人修瓷才写法上有点不同,可是上次自己回答了海叔,海叔也没说自己说错了,这个分她是拿到手了,这道题有五分呢,加上别的几道题,万金枝觉得自己起码能考上二十分,比她自己预先估算的可好多了。   凌国栋已经大概猜到结局了,明白却不点透,看着媳妇这般开心的模样,在成绩出来前,还是让她再快乐一些时日吧。 第39章 考中(捉虫)   “金枝,考的怎么样啊?是不是过些日子就要去上大学去了!”   “国栋,出息了,考上大学让你爸你妈后悔去!”   “甜甜娇娇壮壮,你爸你妈要去城里念大学了,过些日子你们就是城里人了,以后千万别忘了你婶子和叔叔们啊。”   这些日子凌家人出门,撞见个村里人就会接受以上这样一段问话,多数都是不带恶意的,就是说笑,对于这些人,凌家人笑着回应,一点也不会生气。   至于那些带着恶意的,豁达的一家子也当做耳旁风,听过就忘了,也不往心里头去。   不过这本事,凌国栋一家可以,凌家老宅子的那些人就有点受不了了。   “太荒唐了,二哥他才读过几天的书就敢去考大学了,还有大嫂,她懂什么是文学,什么是政治吗?”   凌国富重重拍了拍桌子,心里隐秘的有些不自在,要说凌国栋自不量力,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仅仅只是初中文凭,工作这些年基本又没有碰过书,为了不让家里人知道他也报名参加了高考的事,高考恢复后,凌国富甚至都不敢在家里翻看考试相关的练习册,生怕被妻子察觉。   可是自家那个蠢二哥,居然把这样的事堂而皇之的公布了,他哪里来的胆量。   凌国富心里头愤愤不满,同时也担心凌国栋和万金枝考不上大学,最后成为村里的人笑柄,拖累他的名声。   “谁说不是呢。”   凌美丽和自家三哥是一样的看法,她这个初中生都没报名高考,自家二哥那个连小学都没上几年的蠢货居然有那个胆子参加,这些日子只要她一出门,就能感受到旁人对着她指指点点的目光,他们肯定是在嘲笑二哥二嫂,顺带着看不起他们整个凌家。   凌美丽觉得自己的名声都被拖累了,这些日子窝在家里,不到饭点都不肯从自己的房里出来。   两兄妹在那抨击兄长,赵梅心里酸溜溜的,有些不是滋味。   “其实咱们家最出息的还要输老三和小妹了,你们俩可是村里少有的高学历,尤其是老三,现在还是吃国粮的,懂得比咱们乡下人肯定多的多,咱们家正要选人去参加高考,怎么样都该是老三和小妹啊。”   赵梅面上带着笑,其实这话底是隐隐带着刺的。   她家男人是长子,要说供一个孩子读书,最该供的也应该是她男人凌国庆,亏老爷子还总是说他们两老口将来要跟着长子长孙过日子,可婆婆明里暗里都偏着老三和小妹,他又不是没看见,还不是装聋作哑当做不知道。   这两人上初中可花了家里不少钱了,初中不比小学,公社小学那就是公社里随意搭起来的草台班子,老师不行,同样的学费也便宜,凌国富和凌美丽念的可是县里头的初中,每年学费加住宿费得二十六块钱呢,这还不包括每个礼拜回来给他们带的口粮以及一些生活费,那几年,家里的钱和早些年攒下来的积蓄几乎全花在两人读书上了。   一个倒是有点本事,混出头了,还娶了城里姑娘,可是好处全给他一人占了,也没见回馈家里点什么。还有一个干脆又回家里蹲来了,几年的钱白花了不说,还纵出来一个活祖宗。   赵梅忍不住想,要是公公婆婆当初全力供她男人读书,会不会现在在城里上班的就是她男人了,她也能跟着一块进城,不用在这儿被那老虔婆差使了。   她这番话骂的太隐晦,一屋的人几乎没人听出来她隐藏的含义,包括徐老太,还觉得大儿媳妇这话十分有道理。   “别理那一家子混不吝的,不过老三啊,你大嫂的话说得对,你当初念书的时候多聪明啊,年年都考第一,当初中考的时候要不是生了大病,怎么会考不上中专呢,那时候我让你再复读一年,可是你不愿意,早知道高考能恢复,当初就是逼我也得逼你去重读一年啊,不然咱们家这时候就该多一个大学生了。”   老太太的言语里尽是惋惜,凌国富的媳妇白春娇在一旁想笑,看了眼面色尴尬的男人,也没戳破他的谎言。   要说白春娇和凌国富,那还是在初中的时候结下的姻缘,一个看中了男人的脸和惯会说甜言蜜语的嘴,一个看中了白春娇的城里户口,以及家里头有点权势的亲戚,能够给他带来的利益。   凌国富那脑子,搞点小聪明还行,要说多有智慧,那全是骗人的,县城那么远,凌老头和徐老太压根就不会去城里看他,成绩的好坏还不是他一张嘴的事。   那时候凌国富忙着结交朋友,忙着哄白春娇开心,学习成绩基本上就在中下游晃动,所谓的考前重病,全是凌国富装的,也就这一家子信了这件事,还当凌国富是时运不济,怀才不遇。   “就是,三哥可是咱们家最聪明的,这次高考三哥你就该报名参加,到时候让二哥瞧瞧,他和你的差距就摆在那里,那是天泥之别。”   凌美丽也在一旁符合老太太的话,自家二嫂那心实在是太偏娘家,据说为了家里那磕伤脑袋的爹把三个金镯子全给变卖了,那可是她看中的,万家四个儿子呢,用得着她那个不上不下的闺女去显孝心,不要脸。   为此凌美丽在心里又给二哥一家记上了一笔,这时候能落井下石嘲讽他们一通,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其实……”凌国富犹豫了片刻,看着爸妈还有妹妹对他这般信任,鬼使神差的就把自己也报名参加高考的事说了出来。   “什么!”   徐老太一蹦三丈高,白春娇也同样吃惊,抱着大闺女凌宝珍的手都收紧了些,小丫头吃痛,哭闹着拍了拍她的胳膊,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太大,把闺女给弄疼了。   “这件事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照白春娇的想法,她是不太乐意自家男人去考什么大学的,不是她不想过更好的生活,而是她自己心里头也清楚,现在她的日子过得这般轻松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在这个家里,凌家仰仗她娘家的地方多,所以她能生两个闺女依旧在婆婆面前挺直腰板。   可若要是她男人成了大学生,她原本的优势就没了,她相信国富对她的感情,可就是怕婆家人借势抖起来,也担心外头的诱惑太多,自己的小家庭遭到破坏。   现在夫妻二人都是在革委会拿工资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城里紧缺的蔬菜瓜果隔三差五就能回乡下来取,还节省了开支,公公婆婆不和她一块住,也没有纠纷,她的那些小姐妹可都羡慕她呢,她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一点都不要改。   “我也没抱太大希望,就想着考验一番自己现在的水平,二哥二嫂还是太玩笑了,我怕到时候成绩出来,他们俩会受打击。”   凌国富说出来就后悔了,可是想着再不济那也有二哥那儿给自己垫底呢,这么一想心里头一松,表情也温和了许多。   “你没希望咱们村谁还有希望,观世音菩萨啊,文曲星老爷,你们可一定要保佑我们家国富考上大学啊。”   徐老太笑的见牙不见眼,这些日子被人明里暗里拿老二一家的事取笑的郁气一扫而空,仿佛她那三儿子已经是大学生了似的。   凌老头虽然没有像老太太那样喜形于色,可是面上也却是好看了几分。   “妈,你们可别忘外说,到时候要是没考上丢人。”凌国富觉得自己也报名参加高考的事家里人知道就成了,要是传出去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到时候没考上就太丢人了,他可不想像他二哥一家一样,成为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妈懂。”徐老太连连点头,她不往外说,等成绩出来了,她儿子要是考上了大学,她非风风光光办上几桌酒席,宣传的人尽皆知不可,这样也能掩盖下来老二一家的丑事。   凌美丽虽然也跟着点头,可是心里却不那么想,这些日子她可被人笑怕了,她得拿着这件事和自己那些小姐妹好好显摆显摆。   她那个二哥二嫂没用,可她三哥是个有本事的,保不齐她就真成大学生的妹妹了呢,看以后谁敢笑话她。   一个人知道的事是秘密,两个人知道的事就不是个秘密了,更何况现在屋子里这么多人,虽然所有人都保证不说出去,可是不出三天,凌家老三也报名参加高考的事就传遍整个村子了。   老二和老三打擂台,谁都觉得不出意外估计是老三凌国富胜了,这么一来凌国栋估计又得被老宅子的人伤一次心。   介于上头的原因,村里人谈论这件事的频率都减少了,谁让他们嘴里唱衰凌国栋夫妇,可是心里却更偏向这一家人呢,生怕自己讲的多了让夫妻俩多受一次打击,伤了人心。   在成绩出来的那段时间,当着凌国栋和万金枝的面,村里多数人都绝口不谈高考的事,万金枝没心没肺,反正她确实也考不上,凌国栋保持沉默,现在说的再多,也不如到时候成绩出来最有说服力。   谁是笑话,那还不一定呢。   *****   对于村子里的人来说,等成绩的日子是漫长的,对于凌国栋一家来说,日子和往常没什么区别,都是一样一样的。   现在的高考采取的是自己估分然后填志愿的方式,到时候如果过了,学校那边就会寄录取通知书过来,成绩出来在填志愿之后,通知书寄来之前,等到了时间,得自己去县里招生办查,不会一个个通知成绩。   填志愿那天万金枝也跟着自家男人去了,她知道自己估计是考不上的,就填了一个市里最普通的专科院校,凌国栋填的也是市里的大学,几个志愿最远的也不出省,毕竟还有老婆孩子呢,他不打算走太远。   成绩出来的当天,大队长汪有贵专门把所有参加高考的知青,村民的姓名,准考证给记了下来,作为代表去县里头问分数去了,所有参加高考的,没有参加高考的都围在大队部外头,就等着大队长回来了。   汪有贵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人山人海的画面,让他在县里已经受过一次冲击的小心脏,再一次受到了冲击。   “队长,咋样啊,都是啥成绩啊?”有性子急的看到他回来就朝着他问,就差明说凌家老二夫妇究竟考了多少分了,这些日子村里人抓耳挠心的,就等着这件事呢。   汪有贵盯了凌国栋半响,面色古怪到极致。   “队长,你倒是快报成绩啊。”没考的比考过的还急,觉得队长今天太不给力了,尤其是那面色,跟便秘了十天一样,难道是考的太差了,没脸说?   “急什么急。”老队长瞪了插嘴的那人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照着当初记下名字的顺序,把成绩报了一遍。   “罗贯青,299分”   “管庄庄,287分”   ……   “万金枝,57分”   前头出来的成绩有好有坏,可没一个是下一百的,万金枝这成绩在村里的预料之内,不过还是引起了村里人的哄笑。   “别气馁,57分已经很厉害了,总分才四百呢,换咱们谁考都不一定考得上这个成绩。”和万金枝交好的姐妹在一旁安慰她,万金枝笑了笑,面色有些紧张,现在还没报到她男人呢。   在万金枝成绩出来的时候,村里人实际上已经对凌国栋的成绩不抱希望了,就求他能上八十,好歹不那么难看。   “凌国栋,400分,语文43分,政治75,数学89分,理化94分,英语99分。”汪有贵报到最后,总算是报到了凌国栋的名字。   凌国栋报的是外语专业,因此多考了一门英语,对他而言,总分是500分   看着村里人下巴脱臼的表情,老队长心里满意了,他就说吗,不能光他一人被吓死啊。有难同当,这惊就该全村人一起吃。   “队……队长……你该不是差错成绩了吧。”不是村里人不看好凌国栋,而是这成绩,太不应该啊,尤其是那英文,洋人的玩意儿,满分一百分凌国栋能考99,太让人匪夷所思了吧。   “你当我是你呐那么蠢,我都在招生办查了三遍了,不出意外,咱们村,真正意义上要出一个大学生了。”   老队长情绪有些复杂,又高兴又觉得不现实,估计今晚,村里有不少人该睡不着觉了。 第40章 天才   “别的也就算了,那洋文国栋你是咋学会的?”沉寂了老半响,有人就忍不住好奇了,听说那洋文可难学了,一个个长得和小蝌蚪似得,还绕口的很,从来也没听凌家老二讲过啊。   再说了,没门课的满分算一百分,凌国栋那啥英语考了九十九,差一分可就全答对了,这学的该有多精啊。   村里人没搞明白考试的总分到底是多少分,也不清楚如果报考的专业不是外语专业,就可以不考相关的语言考试,他们只听到知青里最好的罗贯青都只考了299 ,而凌国栋考了400,比知青还高了足足一百多分,太给村里人张脸了,惊讶惊喜的同时,也感觉和做梦一样,毕竟之前他们可一直都在泼人家凉水呢。   这是高考恢复第一年,前些年高中甚至停课过一段时间,这些年月里那些教师都被当做臭老九,该批斗批斗,该改造改造,学生们也一心搞着大串联,争当红卫兵,真正将心思放在读书上的只是少数,更别提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多少知识青年荒废学习,专心农务,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的时间和考试时间间隔也就几个月,并不能很好的就将所有知识复习完,这次高考报名的人多,可同样的,准备不够充足的人也占多数。   就拿罗贯青几人来说,三百分不到的成绩似乎不怎么好看,可是平均分七十多分的成绩绝对已经算是不错的了,顶尖院校别奢求,普通省级高校还是能想想的。   看他们听到成绩的脸色就知道,显然和自己预料的差不多,已经很满意了,不过这满意在听到凌国栋的成绩的时候,又多了一分不是滋味。   往日他们去和两位教授请教问题,国栋哥也会在一旁听,从来就没见他发表过自己的意见,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高人在人间?   一群人就盯着凌国栋一人看,万金枝不乐意了,这种事应该来问她啊,她是一家之主啊。   “我们家国栋可是顶顶聪明的人,不就是洋文吗,收音机多听几遍,照着学学就会了。”万金枝眼里自家男人就没有不好的地方,逮着机会可不就使劲吹了吗。   “以前是国栋没能好好上学读书,这不是娶了我之后,我发觉了他脑子特别聪明,我鼓励他,我支持他,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咱家的收音机就是专门为了国栋学习买的,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我们家国栋在家常常听广播,看看书,只是他谦虚,没有对外显摆,也就是这次高考恢复了,想着咱们必须响应国家号召,就报名参加了考试,这不,瞒不住了,大家伙也知道我们家国栋多能耐了。”   要是现在有尾巴,万金枝的尾巴已经翘天上去了,这尾巴还得有两根,一根是翘给她小夫郎的,一根是翘给她自己的。   万金枝觉得自己这个妻主做的实在是太好了,放眼曾经的凌国,哪个女郎能培养出一个考上举人的夫郎,全天下独她一份。   万金枝选择性忽略了在凌国哥儿无法参加科举这件事,也忽略了凌国栋能考上大学,根本就没有经过她的培养,她自己才考两位数呢,哪好意思培养别人。   凌国栋看着媳妇高兴的样子心里头也开心,任由她在那儿使劲的吹。   虽然自家过的是什么日子自家人清楚,可是外头每天一口一个废物老二的喊着,有些女人处处都比不上他媳妇,可总觉得她们的男人比他这个干不了重活的人好,在他媳妇面前显摆,偶尔还说话带刺,这些凌国栋也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说句不要脸的话,他知道他媳妇就喜欢他这样的,可他也想出去的时候,人家能夸夸金枝,夸她当初选男人的眼光好,挑中了他这个潜力股,没道理他媳妇那样优秀,到了最重要的配偶一栏上,却成了她的短板。   凌国栋很开心,看着媳妇高昂着脑袋就和战胜的小公鸡似得模样,再一次肯定了自己参加考高的主意。   万金枝的解释,听在知青耳朵里有点怪,英语是一门完整的语言体系,可不是看看书,听听广播就会的,难道对方真的是语言方面的天才,可为啥自己的母语语文他才考了那点分数呢。   心里的想法千转百回,可出了万金枝给出的理由,实在也想不出其他原因来,或许凌国栋上辈子就是外国人,只是这辈子投胎在了华国,所以才能把英语说得那么溜吧。   知青们被打击坏了,自己埋头苦读还比不上一个没上过学,基础远远落后于他们的人,即便自己的成绩也不错,可怎么着总有一种悲凉的感觉呢。   村里人就没想那多了,万金枝这么一说,他们就信了。   “以前我就知道国栋这孩子聪明啊,我和有田媳妇说这孩子胸口上有粒痣,那代表着胸有大志,将来注定要飞黄腾达,可惜有田媳妇不信我的话,供老三和美丽那丫头上学,不然国栋现在早该在城里上班了。”   一个穿着花棉袄,头上裹着快毛巾只露出一双眼的老太太在那与有荣焉地说道,并且感叹老凌家的人没听她的话,不然现在儿子上大学就该他们沾光了。   万金枝大吃一惊,她家夫郎胸口长了一粒痣,这不是应该只有她知道吗,难道她男人在洗澡的时候被偷窥了!这可气死她这个小心眼的女人了。   “你还别说,我也知道。小时候国栋几兄弟去河塘里狗刨,我指着他头顶那两个旋,告诉有田媳妇头顶长两个旋的孩子聪明,有田媳妇也没听我啊。”   又有人开口了,万金枝松了口气,好在失去清白的是小时候的夫郎,这也怪这个时代的风俗,不过以后她男人的清白,她会好好守护住的。   “还有,我知道国栋……”   “我知道他三岁的时候……”   “我知道他小时候尿床……”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都开始讨论起了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凌国栋就是天生聪明的读书人的事,好像自己没说出一条来,就显得自己眼力不够似得,早把当初对他的不看好给忘记了。   “没想到啊,最后还是国栋给咱们七队长脸了,改明儿出去问问,整个公社除了知青,还有谁考那么高的分数。”   知青虽然落户在了生产队,可是对于村里绝多数人而言,他们还是外人,那些人考的好还是坏和他们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可凌国栋不同,他是土生土长的塘石村人,他考了那么好的成绩,再过两月过年串门,大家聊起来的时候面上也有光啊。   “我看大妮儿二妮儿还有你们家壮儿也都长得机灵,现在还跟着海叔他们念书,将来保不齐又是三个大学生啊。”   有人已经看到了凌国栋未来的潜力,高考恢复第一年的大学生,这含金量可不是以前的工农兵大学生能比的,将来一毕业肯定国家包工作,都是一个乡的,赶紧搞好关系,万一以后有求于他们了呢,这不,看着夫妻俩边上的三个孩子夸了起来。   “哈哈哈,是吧,我也觉得我家孩子聪明。”   万金枝可不懂谦虚,她觉得自家男人和孩子就是好,没道理会考不上大学啊。   看着乐不可支的女人,村里其他人都不好意思说,万一那孩子随妈呢,看万金枝那么高兴,似乎忘了自己才考了57分的现实啊。   凌娇和凌甜两姐妹很有华国孩子的传统美德,用笑代表谦虚。   小太子就不成了,他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大学是什么,他不是要打江山当皇帝吗?   “队长,那凌家老三呢,怎么就没听你提起凌国富的名字。”刚刚太惊喜了,都忘了凌家两个儿子打擂台的事呢,原本大家想着凌国富就算考不上大学,可成绩应该也比凌国栋好,可现在不一样了,人家国栋是天才啊,人能和天才比吗?   这么一想大家又有些怨凌家老两口了,早些年要是他们能够供老二读书,基础打的更结实一些,没准现在村里就该出一个状元了,到时候县里的报社是不是会来村里采访,当初□□他们队长压着不让多报粮食亩产量,那么多生产队都上过报纸,就他们村没上,要是能借着这样的事上新闻,那该多威风啊。   大伙又在心里记了老宅子那群人一笔,然后讲视线转向老队长,想知道凌国富的成绩。   对方要是考上大学了还好,要是没考上,呵呵,以后村里就有多了一个笑话了。   “你们当你们村长多能耐啊,我又不知道凌老三的考证号,再说了,人家现在户口都移到城里去了,不归咱们村管。”   汪有贵笑着朝大伙挥挥手:“别傻乐了,地里的活干完了没,赶紧干活去。”   听不到凌国富的成绩让大家有点失望,不过没关系,凌家老两口还在村里呢,只要看准他们那一家子的脸色,就能知道凌国富到底考多少分了。   天都快暗下来了,村里出了个准大学生,汪有贵比谁都高兴,村里人料准了这一点,谁也没把他的威胁当真,一部分围着凌国栋一家,一部分好事的往凌家老宅子赶,就等着看那家子悔不当初的表情呢。 第41章 打算(捉虫)   考上大学是件大喜事,别说家里不缺钱了,就是缺钱的人家,这个时候总得意思的摆上几桌,请亲戚朋友以及村里要好的人家过来聚聚吃顿饭,不过现在录取通知书也还没下来,又是年底琐碎的事情最多的时候,摆席的事也只能暂时先缓缓了。   当天送走了最后一个乡亲,万金枝和凌国栋两个收拾桌椅,凌娇和凌甜则是拿着扫把扫着一地的瓜子壳,小太子负责握着簸箕柄,等着姐姐们把垃圾扫到簸箕里来。   等把家里都收拾干净了,已经是八九点的事了,往日这个点一家人早就已经躺炕上了,今晚因为凌国栋上大学的事,显然全家人还得开一个小会。   海大富和兰秀梅已经成功的靠自己的外交技术打入了凌家内部,万金枝和凌国栋也不拿他们当外人,再说了关于上大学的事,还有一些问题得向他们二老请教,当天晚上两人也没回隔壁睡,而是围坐在主卧的炕上,开始了之后的生活计划。   离县城近的公社已经开始通电了,这是项大工程,耗时也长,据说等到今年八九月份的时候,就能通到他们海星公社了,在没有电之前,家家户户照明靠的还是家里的煤油灯。   凌国栋和万金枝屋里今天点了两盏煤油灯,炕上的桌子上还摆着一盆冻梨和冻柿,都这个点了,也没人想着吃它们,看着此刻拿在凌国栋手上的小本子,发表自己的意见。   “国栋这次的成绩比他自己估的分还高一些,估计江师大的英语系还是很有希望的。”万金枝记得自家夫郎填的志愿,江师大算是师范学校类比较好的大学,更重要的是高考恢复第一年,师范类、医学类以及一些军校都属于重点扶持专业,给的补贴比一般专业还高一些。   这些都是海大富朝原身的朋友那儿打听来的,全家人在考试前就开了个小会,将教师行业作为凌国栋的专业首选。   “国栋去上大学,金枝,你和孩子是留在村子里,还是跟着他一块去念书,这你想过没有?”兰秀梅细心,在大家都为凌国栋考上大学而高兴的时候,指出了这个关键性问题。   凌娇的眼神闪了闪,一开始她没想过爸妈还真有一个能考上大学,因此从来就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她朝放在炕头矮柜上的收音机看了一眼,低下头,陷入沉思。   收音机能接收到的频道并不多,她记得最早的时候好像能接收到一个外语频道,可是在文革最激烈的那几年被停掉了,直到去年九月份才恢复。   一个人真的能靠听和少量的英语书学会一门语言么,凌娇心里对这件事存疑。   她隐隐有个猜测,既然自己能够重生,那她现在的这对父母呢?   经过一年多的生活,她已经发现了,周遭的一切几乎都和她记忆中的一样,唯独双亲,以及围绕双亲展开的一些事物出现了差池。   上辈子愚孝的爸爸,这辈子爱妻爱女爱子如命,没有了上辈子常年干活累积的力气,也没有了那一身疙瘩肉和黝黑粗糙的皮肤,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成为了大学生,温和睿智,对待他们姐弟永远都充满耐心,简直就是绝世好爸爸的代表。   上辈子的怯弱胆小的妈妈,不再畏惧丈夫和婆家,不再胆小的不敢为儿女出头说话,这辈子的妈妈力大无穷,凶悍的威名连奶奶一家都惧怕于她,有时候直率到让凌娇想叹气,在这个家庭里,她更多的承担的是父亲的责任,同时也不缺少母亲的溺爱。   凌娇心中考量,难道是老天爷补偿她,不仅把弟弟妹妹还给了她,还给她换了一对称职的父母?   她看了一旁满面笑靥的父母,心中讪笑,其实不论他们到底是谁,根本就不重要了,她只知道,从自己回来到现在,她们都很快乐就好了。   凌娇此刻的想法没有第二个知道,家里其他人还在思索兰姑姑刚刚提出来的问题呢。   “大学一年放两次家,加起来也就三个月,如果不跟过去,那我不是九个月见不到国栋,娇娇甜甜他们也得大半年见不到爸爸啊?”   万金枝第一反应就是她得跟过去,可是第二反应,就觉得自己想的太随意了,她又没考上大学,要是也跟着进了城,城里可没地给她种,而且城里还没有山,想要上山打个野鸡山兔给家里人改善伙食都做不到。   作为一个女人,万金枝一直都是以养家为己任的,一想到要是跟去了城里,她就没法赚钱养夫郎和孩子了,她就有点提不起劲来。   兰姑姑提出这个问题的原因就在这儿。   现在出门还是得有村里开的证明,不然你去城里住招待所,买车票火车票人家都不带卖给你的,租房子也是,这方面看管的很严,凭着万金枝和汪老队长的交情,这证明肯定开的出来,可如果真这样,他们一家真搬去市里住,以后每年分口粮可就没他们的分了。   凌国栋考上大学可以把户口关系转大学里去,万金枝和孩子可不行,拿不到村里的口粮,也无法凭成立户口拿商品粮,怎么解决吃饭问题就比较棘手了。   老太太还不知道凌国栋本身就是撒种发芽收果一体机,现在外头的粮食也不是那么好买的,她担心他们一冲动跑城里去了,最后把她的小太子给饿到了。   现在是78年1月,距离那个划时代的政策出来,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私人买卖是不被允许的,所有的商店工厂招收工人都看户口,要么就看学历,万金枝哪条都不沾,进城想找一份工作都难。   凌娇想着,这城是一定要进的,但是不是现在。   “其实也就四年的时间,等国栋毕业了,到时候肯定会分配工作,户口问题也会解决,那时候他有工资,还有自己那部分的粮食配给,而且那时候娇娇他们也到了上初中的年纪了,外头的初中师资力量好,还有许许多多同龄的孩子,那时候全家人再去城里团聚就差不多了。”   海公公这话说的很实在,也是基于他知道的凌国栋家的情况准备的,其实四年不算长,还是可以忍耐的。   他也不知道,其实凌家不缺钱,凌国栋种几条野参出来,就够全家吃吃喝喝过得很好了,过不去心里那条坎的是万金枝,这样一来,她就成了被夫郎养的软饭娘了,万金枝的大女子主意让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江师大就在市里,市里到县城每天都有五班班车,来回一趟五个小时。”凌国栋了解媳妇的性子,也早就已经想过这个问题了,真是因为考虑到妻儿,他才把学校选定为江师大。   “每个礼拜五我从学校回家,礼拜天晚上再回学校不用大半年见不着面,我每个礼拜都能回来。”凌国栋才舍不得和妻儿分开太久呢,实际上这点距离,如果精力充沛的话,他可以每天来回。   刚刚还愁云惨淡觉得要长久分离的一群人顿时就卡壳了,他们光顾着想长假的事了,却忘了,其实市里和县城,也就是一辆长途大巴的事。   现在的交通费用还是比较高的,长途大巴票相对便宜一些,从市里到县城的车票大约八毛钱一张,来回就是一块六,对于当下的人均收入而言,算是不小的数字,很多人不爱出门,交通费太贵也是个问题,但要是舍得花钱,这就不算是什么问题了。   “我们现在对于市里的情况也不熟,村里的乡亲又都是相处惯的,我想刚开学的这段时间先在市里到处转转,等情况摸熟了,再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   凌国栋之所以想考大学,就是想着几个孩子的未来不能局限在小乡村里,所以全家搬到城里那是一定的事,只是暂时不能太急,毕竟他和他媳妇去过最远的地方还是县城呢,市里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他们也不熟,贸然决定全家搬过去,不算是明智的决定。   更重要的凌国栋也不想租房子住,如果真打算全家搬去市里了,总得有属于他们一家的小房子,最好还是带院子的,找到合适的房子也得一定的时间呢。   “那就先和国栋说的那样,等开学的时候咱们一块去学校摸摸情况。”   万金枝想好了,她得先去大学里头瞅瞅,比她好看的姑娘多不多,要是多,那说什么她都得搬到市里去。   关于凌国栋上大学的事就先这么定下了,海公公也开始思考起来,恐怕等国栋念大学后过不了多久,这一家子总是会搬去城里的,到时候自己和秀梅也得跟过去啊,这样一来,替公社小学找合格的老师的事也该提上议程了。   总不能到时候他们拍拍屁股走人,把那些孩子全放着不管吧。   一屋子的人各有心思,那边老宅子的人也是彻夜未眠。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凌美丽坐在她妈的炕上,嘴里翻来覆去的念叨着这句话,满是不敢置信。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凌国栋,这个她从来都看不起的二哥,怎么就成为大学生了呢。   凌老头和徐老太好了点虽然同样不太相信听到的事实,可凌国栋毕竟还是他们的孩子,他真的出息的考上了大学,夫妻俩说不上高兴疯了,也绝对不会因为这件喜事而难过。   “国栋都能上,咱们国富一定考的更好。”   老太太想着从来就不被她重视的二儿子居然成了最给老凌家添光的人,心情有些复杂。不过与此同时她对于三儿子的高考成绩更加抱有期待了,老三可比老二聪明多了,到时候凌家出了两个大学生,她这个亲妈就是凌家的大功臣了。   凌老头吧嗒吧嗒抽着烟,心里的想法和老太太差不多,只是他想的是老大,都是同对爹妈生的孩子,国栋聪明,国庆肯定也差不离,要是明年还有高考,让国庆也去试试?   凌国庆被亲爹的眼神看的有点怕,借着困了想睡觉的借口,拉着媳妇就回了自己的屋,从头到尾赵梅都是木头人的模样。   废物老二怎么就成了大学生了,万金枝怎么就成了大学生媳妇了?   赵梅心疼,肝疼,肺疼,全身都颤疼,她也想睡觉,等睡醒了,这个荒唐的梦估计也该醒了。 第42章 秘密   知道凌国栋考上大学的事,全村的村民都很激动,唯独凌家老宅这些日子一直静悄悄的,也没见人去凌老二家瞧瞧。   不知道是拿乔等着凌国栋上门,还是不屑自己这儿子取得的成绩。   村里人都觉得是前者,没人会那么傻,瞧不起眼见着就要有大出息的儿子,除非他家里还有一个更能耐的。   说起来凌老三的成绩还没听说呢。   “有田叔,这高考成绩也出来好些天了吧,你们家国富还没传消息回来呢?”   凌有田年纪和万福贵差不多,五十出头,在农村里远没有到养老的年纪,没什么病痛每日也是上工的。   这些日子天气比较冷,凌老头穿上了自己最厚的一件棉大衣,是前年老二一家过年时候给的,他和徐老太一人一件。   凌国栋和万金枝两口子结婚没多久就被分出来,凌老头两人私底下一点都没有补贴二儿子,当初被不少人说嘴,可是凌国栋夫妻俩在孝道上却一点都不比别人差。新衣裳做不到每年都做,可至少两三年总是会送上一套的,该有的年礼也从来不缺,因为凌老头两口子还没到需要赡养的年纪,所以还不要给养老费。   每次夫妻俩去老宅子送东西,都会精明的先大摇大摆在村子里绕一圈,老宅子里想瞒着,倒扣他们一顶不孝的帽子也做不到,反而衬的他们更加绝情。   距离上次送新衣裳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算了算时间今年或是明年过年的时候又该有新大衣了,今年冬天尤其冷,凌老头干脆将已近半旧的棉袄从箱子底拿了出来,干活的时候穿。   前两日凌老头借口闪到腰没有来上工,今日总算出现,一下子就被人拦住了。   “国富忙,他在革委会很受领导的看中,哪里有时间回家。”   凌老头的表情有些尴尬,实际上这几天他们心里也急着呢,心里忐忑老三是不是考的不好,可又觉得一向不如老三的老二都能考那么高的分数,没道理老三会考不上大学啊。   他们在心里给凌国富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毕竟他们心里都清楚,那个二儿子被他们伤透了心,现在只是尽该他那份的孝道,想要更多,那就别想了,不能奢望二儿子,不就得盯着其他儿女。   “没时间回来打电话也成啊,是不是没考好,所以不愿意说啊?”   大家笑嘻嘻的,围着凌老头挤眉弄眼。   几年前大队部就已经装了电话了,有几个当兵出去的孩子就是靠这个电话和家里联系的,凌国富那抬着下巴看人的性子,要是真考上了大学,还不得在第一时间回村里炫耀啊,就是人回不来,电话也应该到了。   “别挡着道,你们不下地我还得干活呢。”   凌老头是最要面子的,他怎么都不愿意承认,到最后,他和老婆子最不在意的孩子成了最出息的那一个,这不是说明他有眼无珠吗。   看着老头气的脸都红了,大家也没敢太招惹他,万一真把人惹急了,气伤了身子,这笔账还不得算到他们的身上啊。   围着凌老头的人给他让了条道出来,看着他扛着锄头在地里埋头苦干。   “你们说他犟什么呢,老子要是有一个大学生儿子,别管以前有什么不痛快,我能把他当祖宗供起来。”   这些日子大家都在看凌家老头老太的笑话,可是心里何尝不羡慕他们呢。   国栋和金枝都是好孩子,任凭这对老夫妻多偏心眼,从来也没亏待过他们,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照那两口子的性子,只要他们做爹娘的卖个好,绝对不会记仇。   就算曾经那点事有了隔阂,可总归还是父子,处好关系了,总还是有便宜可占的。   偏偏这两口子看不明白,还想着国栋那孩子先低头,凭什么,当他还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愚孝的儿子吗?   大伙的眼神复杂又痛快,尤其是年轻一辈,觉得老两口要是真不要脸缠上好说话的凌国栋,啥都不用做就能摘果子,未免也太憋屈了。   现在这样正好,他们不是一个偏大的,一个偏小的吗?那就保持现在的做法,老二出息了也别盼着沾光,给自己喜欢的孩子谋好处。   年纪大的难免就更偏老两口一点,虽然明明知道这些事是老宅子那边的人做的不地道。   他们有心劝劝凌有田,让他对二儿子好一些,可惜看凌老头刚刚的样子,这些话他是听不进去了。   这些对话同时发生在徐老太等人身上,反正这些日子,全村的人就没让他们消停过。   他们不出门,那些人就借着串门的借口来家里说,白天黑夜的念,翻来覆去就是他们错把鱼目当珍珠,亏待了家里最出息的孩子,别说最鲁莽没心眼的凌美丽了,就是心智最坚定的老太太也受不了了。   又等了几天,老太太松口,让去县城念过书的凌美丽拿着钱,偷偷去队长那儿开了证明,直接往城里去了。   村里人都关注着老宅子的情况呢,凌美丽前脚开证明去了县城,后脚全村的人都知道了。   大伙也都有数了,他们这是憋不住了,去找凌国富去了。   ******   凌美丽以前偶尔来城里找当初的同学玩时就会借住在三哥凌国富家,一到县城,她就熟门熟路地找了上去。   “美丽,找你哥哥呢,他们夫妻都上班去了,你那两个侄女在她姥姥家,现在屋里一个人都没有。”   凌美丽从村里到县城的时候都快十二点多了,也怪她贪睡,一路上走的又慢,原本想着还能赶上三哥家的午饭呢,谁想等她到家的时候都已经过了饭点了。   凌国富的房子是单位分的,当初县里没收了一批私人住房,后来作为福利,分给了革委会那些需要房子的人,凌国富分到的就是曾经一个富商的小洋楼中隔出来的几间房,和他们住在同一幢楼里的,还有四户人家,楼上楼下的,也都认识凌国富这个长得挺漂亮,性子却过于娇纵的妹妹。   “你要不去革委会找你哥吧,这个点他应该上班去了。”那个老大娘从窗户里探出头来,身上穿着一件棉毛衫,外头罩了件大衣。   这个点她正午睡呢,就被凌美丽从温暖的被窝里喊起来,心情可不太好。   “张婶子,我哥不是参加高考了吗,你听说我哥考了多少分吗?”   凌美丽又累又饿,可还想着此行最重要的事,朝着二楼小窗户站着的大娘高声问到。   “啥,你哥还参加高考?”那大娘顿时就精神了,被吵醒的怒火都没了。   凌美丽想起他哥似乎说过别和村里人提起他参加高考的事,可没说不能和他那些邻居提起。   不知为什么,凌美丽有点小心虚,看那大娘的表情,猜她不知道后赶紧离开,去革委会找她三哥。   凌国富那个靠媳妇在城里落脚,偏偏还总是以文化人自居的男人居然也参加了高考,她可得好好帮着宣传。   在哪儿都不少长舌妇,同样的,在哪也不少那些对别人的事比自家的事还敢兴趣的人。   那老大娘此刻早就没有了睡觉的心情,想着自己认识一个一块锻炼的朋友,她儿子似乎就是在招生办工作的,当下就急急忙忙穿衣裳,找人去了。   ******   “三哥。”   凌美丽被她哥的同事领了进去,看到坐在椅子上正看着报纸的三哥凌国富就赶紧扑了上去。   “三哥你可不知道,咱们那好二哥考上大学了,现在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你的成绩是不是也出来了,一定要比二哥考的好,千万不能让他得意。”   林美丽说话就和机关枪似的,凌国栋没来得及堵上她的嘴,她就噼里啪啦都给说出嘴了。   “国富你参加高考了,可以啊,保密工作做的真好,成绩出来有些天啦,你去查了没?”   同坐一个办公室,同事们很少听他提起乡下的兄弟姐妹,没想到凌国富的二哥那么厉害,这次高考据说全国有几百万人报考,考上大学,就如同千军万马过独木舟,了不得啊!   凌国富隐晦地瞪了小妹一眼,恨她将自己参加高考的事大肆宣扬。   “这些天太忙,我还没来得及去查呢。”凌国富有些心虚,实际上成绩刚出来他就去查了,只是成绩超乎他想象的查,根本就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提起。   当然,对于小妹的话他也有些怀疑,他那二哥只上过两年小学,怎么可能考的上大学呢,一定是哪里有问题。   “这样的大事怎么能不查呢!”凌美丽急了,同时也松了口气,原来三哥不是没考上大学,而是还没来得及去查成绩,过不得一直没给家里传信。   “三哥你把你考证给我,我帮你去查。”凌美丽这趟来是打算带着好消息回去的,迫不及待就提出要帮他去查分。   凌国富的脸色更难看了,看着一旁不说话的同事,头疼的厉害,他怎么会有一个这么没眼色的妹妹。   ******   “国富,满分四百考八十多分不丢人,那什么理化咱们听都没听说过,考两分也不稀奇。”   晚上凌国富好不容易把妹妹哄回去,接了媳妇孩子回家,还没进家门呢,就被一群老太太给拦住了。   “国富媳妇,你也别骂国富,咱们好好学,明年接着考,争取上一百,多考几年,没准就考上大学了呢?”   明明是安慰的话,听着怎么那么不是滋味。   凌国富的脸已经彻底铁青了,到底是谁,把他考大学的事到处宣传。 第43章 喜欢(捉虫)   所谓的消息就是你传我我传你,虽然凌国富极力隐瞒,没有多少时日,还是有村人在进城探望亲友的时候听到了关于他的消息。   八十多分,将将只比万金枝高了二十多分,可他好歹也是念了七年书,被全家人供到初中毕业的,而万金枝却是货真价实一天学都没上过的。   当初凌国富没能上高中或是中专,徐老太还在村里替他宣传了一把仁孝,不是他不想读,而是为了早点赚钱,不让父母兄嫂太劳累,所以才放弃了学业。   那时候说的多好听啊,年年考第一,每年过年的时候就听老太太挨家挨户的炫耀,说他们家小儿子早晚有一天要有大出息的,她将来就指望这个儿子了。   总分八十多分,平均每门二十多分,这就是第一名能考出来的成绩,怕不是吹吧。   这下好了,凌家老宅的那群人彻彻底底成了村里人的笑话,除了日常上工,每天都大门紧锁的,生怕又有人来“串门谈心”。   *****   “娇娇甜甜,我可真羡慕你们,等国栋叔念完大学,分配了工作,就能接你们一块去城里了,到时候你们就成了城里姑娘了。”   现在农村里的人对城市户口有一种非同一般的向往,村里长得标志的姑娘都想着嫁到城里去,再不济也得嫁镇上,那里有供销社,还有更繁华的百货商场,城里人能按户口本领票,许多村里见不着的东西,只有城里人才有。   远的不说,那些孩子光是知道城里人凭户口每个月都有一定的糖票,就足够他们流口水了,在小孩子看来,成为城里人就意味着有吃不完的糖果,以及玩不光的玩具。   课间休息的时候,一群小姑娘围着凌娇和凌甜两姐妹,眼里满是艳羡。   “等你们去了城里,可要记得常回来,别把我们给忘了。”有感性的小姑娘当下就红眼了,仿佛凌娇和凌甜两姐妹现在就要转学似得。   “你看那凌娇和凌甜长得好看吗?”   高小胖趴在小班的窗户上,朝着一旁的毕天佑问道,也没等对方回答,就自言自语的说到:“我觉得凌甜比较可爱,胖乎乎的,凌娇的下巴太尖了,我妈说这样不好,下巴尖尖兜不住福气,像我这样圆滚滚的,将来是有大福的。”   高小胖捏了捏自己下巴上的两层肉,扭过头用自己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看着毕天佑郑重的说到,眉眼间还有点自得,全身上下的肥肉都随着他这个动作晃了晃。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毕天佑刚上学发生那件不愉快的事情之后,高小胖似乎察觉到了自己当初的错误,不仅不像以前那样对毕天佑避之不及,反而还主动黏了上去。   不过这也仅限于在塘石村以及在回自家生产队路上的时候,一到生产队,他就又和毕天佑拉开距离,无他,就因为高小胖他妈十足的泼辣,即便他是她最宠爱的儿子,不听她的话她也照打不误。   为了自己的小命和幸福,在他妈的眼皮子底下高小胖只能和毕天佑做陌生人。   其实坐同桌久了,高小胖觉得毕天佑这人还挺好的,偏偏他妈就是不喜欢他,说他妈克夫不安分,狐狸精专门勾引人家男人,高小胖也见过毕天佑他妈好几次,可是怎么看,都没从她身上看出来狐狸精的影子。   “我妈说了,凌国栋发达了,以后和凌家求亲的人会把门栏踏破,让我趁小和她们培养感情,如果我能娶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将来我就可以每餐都吃猪大肠了。”   高小胖吸溜了一下口水,每餐都吃猪大肠,那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啊,他又瞅了瞅凌娇凌甜姐妹,一群姑娘将她们俩人围在中间,两人都长得白净,衣裳的颜色还出挑,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到她们。   今年十三岁的高小胖也有自己的审美意识了,虽然他还不能很好的理解媳妇是什么,不过为了猪大肠,他还是很乐意和凌家姐妹搞好关系的。   “凌甜和我一样胖乎乎的,你说她会不会喜欢我啊?”高小胖有点小羞涩,推了推一旁的毕天佑,想要他帮着参谋参谋。   一年的时光,此时的毕天佑可比刚出现在教室的时候精神多了。   他一直都是个头脑灵活的,更重要的是他的胆子也大。   自从上一批公社领导集体下台后,新上任的领导怕步上旧程,不敢在村里多作妖,没了那些指手画脚的领导,毕家多养了几只鸡鸭。   家里的粮食不够,更小的弟弟妹妹去割野草,摸螺丝和蚯蚓喂它们,攒下来的鸡蛋,一部分卖给收购站,另一部分,毕天佑偷偷攒下来,每半个月带着弟妹去镇上找那些殷实的人家偷偷卖蛋和自家种的新鲜蔬菜,尤其是过年的阶段,普通鸡蛋能卖到收购站鸡蛋价格的三倍,为贫穷的毕家带来不少收入。   除此之外,仗着孩子不容易引来怀疑,他还会用城镇间粗细粮的价格差异赚取差价,可以说另一个世界的毕天佑的成功绝对不是意外,他现在也才十三岁,很多十三岁的孩子,这个时候还只想着玩呢,而他已经开始尽自己作为长兄的责任,代替父亲的身份,帮着妈妈一块养家。   现在的毕天佑更加沉稳了,或许是因为重新开始读书的缘故,身上还多了一分书卷气,看着他的眼神,就如同看到可靠的长辈一般,让人不由自主的相信他的判断。   此刻他随着高小胖的视线看向教室里被众星拱月一般围在中间的两个姑娘。   说实话,凌国栋和万金枝那基因,两个孩子就不可能难看到哪里去,而且一白遮白丑,这一世的凌娇和凌甜基本上就没干过什么活,别的人家家里就算是宠闺女,可为了将来好嫁人,洗衣做饭的家务活还是得干的,照顾更小的弟弟妹妹也是必须的,绝对没有凌国栋和万金枝两个儿女奴养的娇和金贵。   姐妹俩风格不同,凌娇像妈,十岁不到的年纪有隐隐有了御姐的风范,下巴尖尖,眉眼利落,前不久剪了头齐耳短发,又多了一分帅气。   凌甜则是爸妈的杂糅,可因为年岁不大,婴儿肥还没彻底褪去,圆圆的鹅蛋脸加上可爱的小酒窝,皮肤白皙透着粉,谁见了都心生欢喜,这样的长相没有攻击性,更招老一辈的喜欢。   毕天佑忍不住多看了凌娇一眼,觉得高小胖不仅蠢,还多了一个缺点,那就是瞎。   凌娇的妹妹虽然长得也可爱,可跟凌娇比起来,那不是差了远了吗。   他看着那个宠溺的看着自家妹妹的姑娘,至今还记得当初她维护自己的模样。   “你别瞧了,不管是凌娇还是凌甜,人家都看不上你的。”他睨了一旁的大胖子一眼,心里有些不满对方妈妈的势利眼,以及拿好好的一个姑娘的名声开玩笑的做法。   “凌娇和凌甜可是海老师和兰老师的干孙女,他们喜欢聪明的孩子,你要是想要接近她们姐妹,首先,减掉你这一身肉,然后每天做十套卷子,什么时候你每门功课都能满分了,再考虑其他的事吧。”   高小胖被毕天佑这段话打击的够呛,他很肥吗?他妈明明说了他这是福相。   大胖子低下头,肚子凸起遮挡住了视线,只能勉强看到脚尖,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胖了,这年月能把自己吃成这样,除了伙食好,估计基因也占了很大问题。   更让高小胖害怕的是毕天佑口中的卷子,他妈逼着他念书,可他是真没长那个脑子,勉强因为年纪上了大班,可是考试永远都是给大家垫底的。   他喜欢猪大肠,可更讨厌做卷子。   高小胖一脸纠结,又贴着窗户往里头看了眼。算了算了,猪大肠舅舅那儿偶尔还能送来,可要是真成了海老师和兰老师的干孙女婿,每天面对做不完的作业,那还是给他一根面条上吊来的痛快。   被两人这样看着,凌娇敏感的朝视线传来的方向回看过去,正好毕天佑也看向了她。   自从分了大小班后,凌娇和毕天佑的接触就少了,不过偶尔实践课或是自由活动的时候,两人也多多少少会有一点接触。   为了当初那段时间的帮助,和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凌娇好几次装做不经意的提点了他很多东西,比如城里那几个黑市最安全,哪个黑市粮价最高,这些都是凌国栋夫妻俩探索出来的经验,都被胳膊肘朝外的闺女泄露给毕天佑了。   凌娇的话说的很有技巧,至今毕天佑也没察觉这些是她故意透露给他听的,只当凌娇家里也偷偷往城里卖粮,她偷听到父母的话,不小心说漏嘴的。   为此毕天佑还提醒了她好几次,让她以后在外头千万别讲这些话,万一被有心人听到,会给家里惹来麻烦。   凌娇笑笑答应,之后依旧我行我素,她是看明白了,有那样一对爸妈不让别人有麻烦就不错了,想要抓他们的辫子,百年以后吧。   两个人视线交汇,毕天佑很自然的朝她点了点头,然后拉着高小胖离开,仿佛偷看别人的不是他一般。   他刚刚还觉得高小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实际上,他或许也是想当那个癞蛤蟆的人。   “姐,你看啥?”凌甜还不知道自己在未来姐夫的眼里比美惨败,看着大姐瞧着窗户失神,好奇的问道。她转过头去的时候,毕天佑已经拉着人离开了。   “没什么。”凌娇摇了摇头,一群小姑娘继续了刚刚的话题。   *****   “啊——天杀的陈世美啊!”   一大早的,一阵凄厉的哭诉声响彻了整个村庄,打破了清晨的安宁。   也不知道是谁家出事了。   “老陈家那个女婿跑了,那小子真是没良心,当初他来到咱们村,家不能提手不能扛的,要不是张着一张好脸蛋,会几首歪诗引得老陈家的闺女非他不嫁,在爹妈和几个哥哥的帮衬下挑起了家里的活,这些年他能过得那样自在?”   当天村里的热门话题就是关于一个逃跑的知青的。   “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呢,说不要就不要了,听说是半夜跑的,拿了录取通知书和家里的现钱,看来是彻底不愿意回来了。”   他们口中谈论的知青也是今年考上大学的知青之一,塘石村的知青知道的消息早,今年考上大学的知青也是几个生产队最多的,足足有八个,其中三个在村里已经有了家世,孩子也有了好几个了。   逃走的是其中一个,还有剩下的两个,现在被家里人看的牢牢的,生怕也一声不响就偷拿家里的钱离开了。   这时候村里很多人结婚都是光办酒不领证的,逃走的那个知青就是仗着这一点才敢跑的那么干脆的,他报考的大学在北边,离塘石村跨越了大半个华国,且不说陈家人有没有那个胆量敢离开村子去一个陌生的大城市找人,就说找到了,如果对方铁了心不回来,没有结婚证,你也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顶多就是看在几个孩子的面上,多要点生活费。   原本还沉浸在自己的女婿考上大学的喜悦中的村人惊醒了过来,担心他们会不会是下一个抛弃妻子的陈世美,有些极端的,甚至滋生了想要烧毁录取通知书的心情。   真要放人去了外头,谁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回来,与其有一个沾不到光的大学生女婿,还不如有一个着家的普通知青女婿,反正日子又不是过不下去。   这样的事情不是个例,附近的几个村子也发生了这样的事,还有几个都没考上大学,依旧孤注一掷,跑的没影没综了。   听说北方的知青闹起来了,他们想回城,他们不想待在贫瘠的乡下了,有人听到了风声,成了南方反抗知青政策的先驱者。   万金枝这些日子上工,总觉得背后有人朝着自己指指点点,可是等她回过头,大家手里都做着自己的事,仿佛一切都是她的错觉。   凌国栋也同样如此,好好的糊着自己的火柴盒,动不动就有个大娘过来拍拍他的肩,然后语重心长来一句——做人要有良心啊,别辜负了金枝这媳妇。   凌国栋就纳了闷了,他怎么就没良心了,一个个都说这么让人误会的话,吓跑了他两世才找来的这么一个宝贝媳妇,谁赔得起啊。 第44章 有钱人   “你们这群女人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国栋和金枝都好好的,说那些话不是触人霉头吗。”   汪有贵抽着自己的土烟,吧嗒吧嗒的一阵刺鼻的烟味儿。   “别抽烟了,看你这些日子抽的烟丝加起来都快比往年几个月加起来还多了,每天一到晚上就死命咳嗽,恨不得把肺给咳出来。”汪有贵的媳妇一把夺过他手上的烟枪,认到了一旁,眼里又是生气又是担忧。   “再说国栋和金枝的事咱们也没坏心啊,不就是帮国栋醒醒神吗,放眼十里八乡,哪家媳妇能像金枝一样又给男人添儿育女,又担起养家的重责的。国栋有福气,身子骨那样偏偏金枝还就对他看对眼了,不然就那样的爹娘和身子骨,现在恐怕还当着光棍呢,能不能撑到现在考上大学都不一定。”   汪有贵的媳妇看他老老实实的也不去拿被自己扔到一旁的旱烟枪,眼中闪过一丝放心,拿着打到一半的毛线,边给小孙孙织毛线裤边向他说着这些日子村里女人聚在一块聊着的话题。   “我们也不是真不放心国栋这孩子,他和凌家老宅子的那群人不一样,这孩子心善,懂得感恩,可是你看看金枝把这男人养的,白白嫩嫩的比村里的小媳妇还白净招人,比起知青也不差,现在还考上了大学过不了多久就要去上学了,大学里多少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啊,一边是没读过书在乡下种地的糟糠妻,一边是同样念着大学,文静娇艳的女大学生,那么大的诱惑,万一他就心动了呢。”   汪有贵媳妇嘴上嘀咕着一副为万金枝操碎了心的模样,汪有贵看着媳妇这样子,都忍不住要笑了。   “还糟糠妻,你看看人金枝的样子,还琢磨出这个词来了。”   汪有贵就纳闷了,就他表外甥女那身段,那样貌,村里多少汉子盯着凌国栋的眼神都红的滴血了,他就不信,会读书的还都长得好看,能把他这个外甥女压下去。   “谁知道呢,你们男人不是最喜新厌旧了吗,家花哪有野花香,昨个我可是瞧见了你偷偷瞧了张家小媳妇好几眼,怎么着,觉得你家黄脸婆不和心意了?”   汪有贵媳妇眼神幽幽,看的汪有贵身上一寒,差点躺不住从炕上跳起来。   怎么无缘无故这火就烧到自己身上来了。张家小媳妇到底啥模样他都不记得呢,可不能就这样被冤枉了。   汪有贵媳妇也知道自家男人的为人,刚刚那话纯粹就是气话。   “再说了,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读书人歪心眼最多,看看那些知青,一个比一个不靠谱。”   汪有贵媳妇蛮横的说到,一棍子打翻了一群知青,也没办法,谁让老陈家那被男人抛弃的闺女还得唤她一声表姨,陈家老太太是汪有贵媳妇的表姐,这些日子可没少找她哭诉,连带着汪有贵媳妇也怨上了那群知青。   听了媳妇这话,汪有贵也忍不住轻叹了一声,她这些日子可不是在愁这些事吗。   “你也别操心人国栋和金枝的事了,他要是真的敢做出对不起金枝的事,我不担心金枝,就担心国栋那小身板够金枝几下捶的。”   老队长嗓子痒,忍不住又朝那旱烟枪探出了手。   知青啊,一个个心都活泛了!   吧嗒吧嗒,屋里烟雾缭绕的,汪有贵媳妇看他又抽起来了,懒得说他,拿着织了一半的毛线裤和线团走了出去。   刚刚老头子的话提点了她,人家偷老婆要钱要卖力,凌国栋敢偷人,那是要命的。他一定不敢的,她们这群老太太可以少操心了。   呵呵!   汪有贵看着风风火火离开的媳妇,眼角笑出几条深深的纹路,那群老娘们真是闲的扯淡。   不过想到了刚刚头疼的问题,汪有贵的眉头皱起,抽了几口烟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将心比心,离开了土生土长的大都市,来到贫瘠的乡村,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换做谁都会绞尽脑汁离开。更何况那边也有他们的亲人,有他们不能割舍的父母兄妹。   汪有贵心里清楚,老陈家女婿那样的事绝对不是个例。   前天隔壁村就抓到了一个收拾好行李打算半夜偷跑的姑娘。   那姑娘是临省大城市来的知青,从小娇生惯养的根本干不来农活,不过她长得漂亮,很快就和那个村的队长儿子看对眼了,在回城无望后结了婚,现在已经是一双儿女的妈了。   原本小日子过得也和美,丈夫能干疼媳妇,她也不用下地,就帮着家里做做饭打扫卫生就成了,可不久前姑娘家里来信了,她爸办了病退,等着她回去接工岗,关系都活动好了,各类文书也寄来了,只要队上盖好章,当即就能回城了。只是能回去的就她一人,丈夫孩子都没法跟着去。   姑娘舍不得孩子,可也思念父母,这年头的知青,多数都是想回城想疯魔的,有这样一个别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她终究还是选择了回城。   她知道现在村里人都忌讳这件事,收到信和谁都没说,偷偷用她公公的章给自己开了介绍信,半夜趁家里人都睡熟了拿上东西偷跑,要不是半夜一岁的小闺女醒来肚子饿找不到妈喝奶,哭嚎了起来,把全家人都给吵醒了,一看人不见了,东西也少了一些,就知道是跑了,当即穿上衣服叫上兄弟叔伯往进城的路上追去了,大半夜的那女知青也没跑远,舍不得孩子正抹着泪呢,就被丈夫带人抓了回去。   之后一边闹一边哭,好好算是散了一半了。   汪有贵摸不准上头的意思,现在上面对于那些逃跑的知青至今也没个章程,不说该不该把人抓回来,也不说剩下的知青有样学样该怎么办。   最让汪有贵头痛的是最早那批来的知青,那些知青可全都在村里扎根落户了,有不少都娶了当地的姑娘或是嫁给了当地男人,他们回城了,孩子怎么办,他们的妻子丈夫怎么办?   汪有贵心疼那些还不怎么懂事的小娃娃,老陈家那几个孩子似乎知道自己被亲生父亲抛弃了,往日里多闹腾的几个孩子,哭得嗓子都哑了,不说话,木木的,汪有贵甚至不知道该不该怨那个抛弃了他们的的父亲,毕竟那些知青,也是被政策抛弃的存在。   可你要是真心想走,总该想想被你留在村子里的另一半和孩子该怎么办吧,能够给与保证,在城里落脚后一定会来接他们一块回去,或是给予一定经济上的补偿,随便做了哪一件,汪有贵还能夸他还有点良心,可老陈家那个女婿,可不仅仅是跑了,连家里不多的积蓄也全给带走了,压根就没有想过妻儿该怎么生活。   汪有贵猛地吸了口烟,不小心被呛着了,咳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只求上面赶紧想出个处理的办法来,不然,就只能奢求那些已经在村里成家的知青多想想另一半和孩子了。   *****   凌国栋这些日子还真是哭笑不得,那些一块糊火柴盒的大娘对他的态度一天一个样,前不久还教训他做人要讲良心呢,这些日子又开始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看的凌国栋心里头发毛,都不敢再和她们坐一块了。   好在过不了多久他就有正当理由不出现了,再几个礼拜就是开学报到的日子了,他们全家得进城一趟,把可以提前准备的东西准备起来了。   万金枝想着外头条件好的人家很多,她的男人必须不能输给别人,她得把人打扮的精精神神的,让人知道她这个妻主有多么的优秀,所以这趟进城还得买一些好一点的布料,多给凌国栋做几身新衣裳。   他原先的那些衣裳其实也算不上旧,可是万金枝总想给他最好的,她虽然上辈子也是个猎虎没多少见识,可是她知道这世上有一些人先敬罗衫后敬人,她家夫郎太过娇弱,她怕自己不在他身边保护他,到时候被人欺负了,干脆就在打扮上震慑一下旁人,让人觉得这不是个好招惹的人。   一家人刚进百货商店就直奔手表的柜台去了。   “这个浪琴表,男款350,女款330,有工业券减二十。”柜台上做着的柜员一看到万金枝夫妇俩出现,头顶的雷达就发出警报了。   就是这对夫妻,每次来光问价格又不买,问的还永远都是柜台里最贵的那一块,她就纳了闷了,哪家的人那么闲每次来拿她开涮。   经过上一次的教训,她长记性了,还没等万金枝问出声呢,就直接把手表的价格给报了一通,得意洋洋的看着对面一家子的人,想着这次总是她胜了吧。   “哦,好的,同志,把那个男表给我装起来,我要了。”   万金枝想着这姑娘真奇怪,这柜台他们都来好几次了,这手表什么价格她能不知道啊,用不着再提醒她一遍啊。   “你们下次,什么,这块手表你们要了,男表可要350呢!”那柜员小姑娘正想好好说说他们,下次开涮麻烦请他们换一个柜台,比如隔壁卖彩电的,那个柜员和她有点小过节,她真的很想推荐他们一家子过去那边的,可没想到这次人家还真就是买手表来的。   “我知道啊,我们不是来问了好几次了么,刚刚姑娘你也说了手表的价格了。”万金枝掏着早就准备好的钱,这个手表可是她一早就决定要买的,虽然家里现在也不富裕,只能买得起十几个这样的手表,可是她男人现在都是大学生了,一般的手表也不衬他啊。   “同志,把女表也装起来,这个表我们也要了。”凌国栋看着那女同志木木的站在那儿,又提醒了一句。   “我下地干活用不着那么好的表。”万金枝摇摇头,钱都得给孩子攒着呢,孩子大起来可快了,尤其是两个闺女,将来给她们娶漂亮的夫郎得准备不少钱呢。   “我想和你戴一样的手表,这样出去人家就知道咱俩的关系了。”凌国栋温柔的对着万金枝笑了笑,迷得万金枝晕晕乎乎的,当然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那个年轻的女柜员已经彻底蒙圈了,刚刚那女人说她是种地的,这年头种地的都能买得起几百块钱的手表了,一买还买两个?   你说说你家在哪种地呢,还缺不缺种地的人了! 第45章 报到   “一路上小心点,跟着海叔他们走,听说市里可大了,一不小心迷路就摸瞎了。”今天是凌国栋去学校的日子,村子外围了不少人,在去地里干活前送送他。   “娇娇几个孩子还是别带去了吧,到时候人多眼杂的你们也顾不过来。”汪有贵看着三个孩子对着万金枝说道,同时看着凌国栋身上一个双肩包,万金枝身上两个几十斤重的蛇皮袋觉得有些辣眼睛。   虽然早就知道这家人和普通人家不太一样,可是每天看着自家表外甥女和汉子似得护着自家男人,就觉得违和。   “没事儿,娇娇他们长那么大也没去过市里呢,带着孩子去长长见识。”万金枝不觉得有自己在孩子能出什么事,再说了,这趟送她小夫郎开学,海叔和兰婶也陪着一块去呢,四个大人看三个孩子,有啥看不住的。   而且娇娇和甜甜早就都懂事了,还能帮着看弟弟,保准丢不了。   “既然这样,那记得把孩子看好了。”   汪有贵也没有多劝,想想还有点委屈,他一把年纪了也没去市里长过见识呢。   凌国栋一手牵着一个闺女,小儿子则是被海公公和兰姑姑护在中间离开村子的时候,凌国栋还不时回过头朝村里头看去,可是似乎没看到希望中出现的人,眼里尽是落寞。   就这样一步三回头,直到乡间的小道彻底看不见他们的影子。   “国栋那孩子怕是在等他那对偏心眼的爹妈,他还是傻了些,人家气他考的比宝贝三儿子好,当初吹破了牛皮现在不敢见人,心里头怕是还要怨他呢。”   有人觉得看出了凌国栋的想法,又环顾一圈,一个凌家老宅的人都没瞧见,今天凌国栋要去学校报到的事全村的人可都是知道的,他们不信国栋没去和老宅子的人讲过,心中忍不住心疼这个青年。   “谁说不是呢,好歹也时亲生骨肉,又不是地里捡来的孩子,这样的日子也不露个面,我要是国栋啊,我的心都凉了,以后别想我再搭理他们。”   大伙一边扛着锄头朝地里走去,一边小声的议论着。   他们脑海里一直回闪着刚刚那副画面:萧瑟的寒风中,一个身材消瘦单薄的俊秀青年背着布包,黝黑的眼眸中满是不舍和落寞,带着无法言说的凄凉,一步步,一步步离开自己的家乡,一阵寒风刮过,带起几片落叶,呜呜的山风,仿佛就是他此时心情的最佳写照。   妈呀,太凄凉了,比电影厂偶尔下乡公放的苦情电影还凄惨呢,主要电影里的男主角长得多数都没有凌国栋好看,这好看的人伤心,更加能够引起广大妇女同胞的怜惜和爱护。   老宅子的人啥也没干,又被村里人记上一笔,还真是天降一口锅,被死死罩在里面了。   凌娇默默的看了皮白陷黑的亲爹一眼,她的爸爸绝对不如他外表看上去那么纯良,你瞅瞅,刚刚还演着一步三回头的苦情小白菜呢,现在又和没事人一样当着孩子的面和孩子她妈打情骂俏了,这演技也是没谁了。   她已经能想到接下去一段时间村里的流言风向了,要是她没记错的话,爸爸今天去学校报到这事好像根本就没人想过去老宅那说一声,至于老宅那边,最近都躲着村里人走呢,就算村里人都知道,他们很有可能也没听说过。   凌娇了解他们,虽然前段时间心里憋着气,不过只要他们还想着偶尔来家里占点便宜要点好处,这样的事他们是不会落人口舌的,起码她那对爷奶做做样子也是会来村口送一送。   不过这个坑他们跳的也不冤,谁家儿子考上大学心里头不高兴啊,他们不主动去说,那边也该有人来问问吧。   凌甜也是那么想的,她和大姐又不同了点,凌娇因为上一世的记忆,对那边的人没什么好感,而对于凌甜而言,老宅子的爷爷奶奶以及叔叔伯伯完全就是陌生人,邻居王大婶之类的都比那些所谓的亲人来的熟,那些人怎么样,她压根就不在乎。   一家人高高兴兴的来到县城里,坐上开往市区的大巴,因为来的早,车上还没什么人,一家子就占了最后一排,孩子们是不买票的,所以也没有座位,凌娇和凌甜坐爸妈腿上,小太子理所当然被海公公抱了过去,至于他们带的行礼太多,就放在了大巴车顶上,用绳子绑着,等到了目的地就能拿下来了。   “等咱们有钱了也买一辆车,以后我和孩子想你了,直接开车去学校看你。”   万金枝的志向很远大,她看不上两个轮子的自行车,既然都是车,那当然是四个轮子的更气派了。   不过汽车太贵了,家里暂时还买不起,所谓的买车,是万金枝的长期目标。   “壮壮要买船。”小太子在那儿想高举手,现在四岁半的他比起小时候胖墩墩的三头身抽条了不少,不过脑袋还是圆乎乎的,又因为天气冷穿的多,看上去依旧是球样。   有一种冷,叫嬷嬷觉得你冷。兰秀梅怕冻着她的心肝小太子 ,出门的时候帮他穿了一件纯棉小内衣,两件开司米,一件棉袄小背心,一件靛青色粗毛线小圆领,外加一件厚实的棉外套,几件衣服穿下来,小太子活动手脚都费尽,不过这样还真冻不着了,小脸红扑扑的,就是举手的动作像小企鹅似的,怎么都抬不起来。   随着年岁的增长,知识储量的增加,小太子已经知道了现在华国不能有皇帝了,不是他的父皇太没用,而是现在这片江山,都是属于全国百姓的。   小太子有些失落,他还梦想着把江山从新打回来来着,可是现在这个梦想显然有些不现实了。   不过没关系,前些日子他又学习到了一个新知识,那就是西方还有一些国家依旧存在着君主制,比如一个叫做日不落的国家。   他虽然好奇为什么那个国家的太阳不会落山,不过无所谓了,总有一天,他会开着自己的大船出发,他的梦想,是星辰大海,呸!是收复江山。   举不了手,小太子只能把手握成拳头,表达自己的信心。   没人知道他的志向那么远大,包括海公公和兰姑姑,两人在心里盘算着买一条船得花多少钱,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手头上的钱够不够。   熊孩子就是这么被宠出来的,好在小太子不熊,他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宝宝。   ******   县城到市区的大巴车开了两个多小时就到了,今天去市里的人很多,大巴车挤得满满当当的,过道上放满了大包小包的东西,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还有人带了一笼鸡鸭,半路上拉了屎,一股子臭味,偏偏现在天气冷,车窗都没法开,鸡鸭的叫声,小孩子的哭闹声,以及大人喧哗的声音,吵吵闹闹的,一群人挤着,又闷又臭,等到站的时候,下车呼吸了一口新鲜冰冷的空气,凌甜差点觉得自己又穿越了。   万金枝的性子不娇惯,以前在凌国作为猎户,为了捕捉珍惜的野兽,一连几天待在山上和猛兽粪便为伍也是正常的事,不过她舍不得自家男人和孩子受罪,尤其看着小儿子焉哒哒提不起劲的模样,心中更加坚定了赚钱买车的念头。   她算了算现在家里剩余的钱,以及那天从村长那儿打听来的村里那种部队上退下来的小卡车的价格,感觉前路还很漫长啊。   *****   今天是江师大报道的日子,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外头都守着迎接新生的学长学姐,他们手上举着牌,学校的名字就写在上头,一目了然。   新生和新生家属都能坐校车去学校,接送新生的校车只要坐满了就会出发,他们运气不错,车上正好还有五个座位,他们四个大人以及另一个独自前来报道的新生上车后车子就开动了,少了等待的时间。   像他们这样一大家子给孩子来送行的不算多,毕竟来回路费是个不小的花销,尤其是远一些要乘火车的,现在火车票可贵了,一个来回普通工人大半个月的工资就没了,倒是近一些的,同省坐车就能到达的不少也和凌家一般都是全家都陪着过来的,多数都是父母陪着,像凌国栋这样还带着三个孩子的,可真的少见。   办完手续,领完寝室钥匙,一家人就朝宿舍楼走去。   不得不说,这一家子要是不开口,还是很能唬人的。   儒雅的爷爷,慈祥的奶奶,漂亮明艳的妈妈,温和俊秀的爸爸,外加三个模样可爱活泼的孩子,完全就是模板似得家庭啊。   一家子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不少经过的同样新报道的学生,或是前几届的老生都忍不住多瞧了几眼,实在是这一家子的颜值在水平参差不齐的大学里头抢眼的可怕。   万金枝没注意到多少男同学的眼睛黏在自己的身上挪不开,她光顾着小心的鉴别大学里的女学生了。   这个腿没她长,这个胸没她大,那个太瘦了些,她家国栋喜欢她这样威武有力量的女人,万金枝看到一个排除一个,骄傲的昂首挺胸。   果然,所谓的对手,不存在的,她永远都是国栋最喜欢的那一个。 第46章 室友   “这宿舍还挺高的,每天上下课结束回寝室还得爬楼梯累的够呛。”   万金枝不太乐意的看着面前的高楼,凌国栋分到的寝室是七层的小高楼,而他不幸地被分在第七层,这时候可没什么电梯,存粹要靠双脚走上去。   “没事儿,就当锻炼身体了。”   凌国栋很享受媳妇对自己的心疼,作为法师他虽然身子骨比不上常人,甚至偏娇弱,可远远没到爬个七层楼梯就没了半条命的程度。   万金枝觉得这是自己的小夫郎体谅她,不过在她看来,自己还是得多努力努力,争取将买房买车的大事划入之后的奋斗主要目标之内。   最重的行礼都在万金枝身上扛着,凌国栋和海大富几个就帮着拎着较轻的包裹,至于几个孩子,只要负责管好自己就够了,嘴巴里含着糖果,跟着大人上楼。   等到了七楼的时候,除了万金枝还面不带红气不喘,剩下的几人都已经开始微微喘气了,尤其是凌国栋,要不是还记得自己男人的尊严,这时候都想直接找把椅子坐下了。   不怪他这样,以前他爬过最高的楼就是县城小百货商场的三楼,不知道原来一口气登七楼的楼梯是那么累的事啊。   小太子也是,他还记得自己马上就要成为五岁的大孩子了,没要长辈抱着上楼,两条小胖腿都软的和面条似了,强撑着没垮下脸直接一屁股坐地上。   好在凌国栋分到的寝室正好在楼梯口对面,也不用到处找了,此刻寝室门正大开着,里头已经有了几个先到的室友。   “你们好,你也是住这个寝室的同学吧,我们家健健和你是室友呢。”一家人刚进去就受到了热烈欢迎,尤其是凌国栋,同行的男人一共就三个,想想也知道来上大学的绝对不会是年迈的海大富,也不会是还没换齐牙齿的凌壮。   那个打扮精致的时髦女人对着凌国栋的态度十分热情,估计也是想帮着自己的儿子和室友打好关系。   “我叫李健,俄语系的新生,今年十九,这是我妈妈。”那个叫李建的青年看上去有些稚嫩,看打扮家里的条件不错,可一点都没有高不可攀的傲气,相反还很随和。   他眉眼英气,鼻梁很高,身高估计一米八出头,应该还是个喜欢锻炼的大男孩,看上去十分强壮。至少凌国栋和他站一块,显得更加清瘦了。   万金枝看了眼站在她男人身边的青年,这孩子性子不错,就是长得丑了点不过没事,这个世界的女人眼光都不行,他这样应该还是能找到对象的。   “我叫凌国栋,是英语系的新生,今年二十九,这是我爱人还有孩子,这两位是孩子的爷爷奶奶。”   凌国栋是木系魔法师,有着天然的亲和力,除了那些本身就对他带有恶感的人,普通人初次接触,都会觉得他是一个十分可靠并且容易亲近的人。   此刻李健和他妈就是这么觉得的,尤其是李健她妈,看着凌国栋身后的三个孩子,眼睛都红了。   多可爱的小宝贝啊,她儿子要是能听她的早点结婚,现在她也该抱上白白胖胖的小孙子和小孙女了,这么想着李健她妈就忍不住羡慕的看了眼海大富和兰秀梅。   凌国栋在介绍两人的时候省略了干字,旁人虽然奇怪一般人介绍长辈应该会说这是我爸妈,而不是跨一辈介绍这是我孩子的爷爷奶奶,不过他们也没多想,只当海大富和兰秀梅就是凌国栋的亲爸亲妈,不是亲的,人家也不会特地送人来学校啊。   “这还写着名字,国栋,你睡得是上铺啊。”   寝室是八人寝,上下铺,凌国栋睡得正好是靠门左侧的上铺,万金枝注意到除了眼前的李健还在整理床铺,剩下的床位只剩三个还空着了,看来已经有几个新生提早整理完东西了。   “你们这床不靠墙,睡上铺可能会掉下来,还是等会儿去跟楼下的宿管说一声,让她找几个力气大的人来帮你把床诺挪一挪吧。”   李健好心的提醒,他也睡上铺,正好和凌国栋头对头,刚刚他上床整理的时候看到凌国栋边的铁架床有一头被挪开了,和墙壁有十几公分的距离,说人会掉下去不太可能,可要是床上放着一些书本手电筒之类的东西的话,不小心就可能会漏下去。   他刚刚和妈妈试着挪过那张床,只可惜太沉了,两人使了好大的力气都没把那张床挪动分毫。   “嫂子,你别挪,你挪不动——”   李健看着自己那新室友的媳妇放下手头的包裹要去挪床,开口提醒道,话音刚落,就看着万金枝双手撑着一侧的杆子,轻松的那么一推,“滋滋”铁架床和水泥地摩擦的声音一响,床就挪到了原位,哪里还有什么缝隙。   李健咽了咽口水,看着新嫂子白白嫩嫩的双手,有点想打自己一巴掌看看是不是自己还没睡醒。   “呵呵呵呵,嫂子力气还挺大。”李健看了眼边上有点清瘦的室友,这么猛的媳妇他都能找到,真是勇士啊,还是自己这室友其实也是真人不露相?   上一届住在这儿的新生走的时候把东西都理干净了,他们要整理的东西其实不多,就把床铺和柜子擦了擦,然后把准备的东西放到它该待的位置上就好了,他们人多,整理起东西来也快,几个孩子虽然小,可也能帮着搭把手了,最后晚来的凌国栋等人反倒先李健一步把东西都整理好了,几人还很热情的帮着李健母子首尾。   一群人忙忙碌碌的,直到饭点也没见第三个室友出现。   “快吃晚饭了,要不咱们一起去食堂吃饭吧。”   李健的亲妈韩秋月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凌国栋夫妇了,真要严格轮起来,对方虽然是她儿子的同学,可对方的年纪比她儿子大十岁,比她也才小十岁呢,叫大侄子,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十岁,同辈相称,儿子那儿就又矮了一个辈分。   “也好。”凌国栋点了点头,这个室友看上去挺不错的,以后还有好多年要相处呢,不能把关系给搞僵了。   华国人只要在一块吃过饭喝过酒了,关系自然而然也就近了,虽然现在在学校里,也没酒给他们喝,不过一起喝过食堂那和涮锅水似得汤也是一样的。   边吃饭边聊,对方的大概底细相互也清楚了。   李健来自省城,他运气不错,刚刚高中毕业就恢复了高考,原本家里已经给他活动好了关系,只要一毕业就能去工厂上班,现在考上了大学,原本的工作自然是不要了,谁都看的明白,这一届的大学生金贵着呢,将来的前途绝对比做一个小小的工厂工人来的好。   他运气不错,作为独子上山下乡的事也轮不到他,性子开朗又有点天真,这一点倒不太像是这个时代的十九岁青年了。   凌娇帮着爸爸考察了一番新室友,觉得有这样天真单纯的室友也挺好的,白纸一张,这样的人不会惹事。   大人们礼来我往聊的正欢,凌甜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食堂的伙食上。   作为一个真正的老饕,凌甜绝对不会因为眼前的饭菜是食堂出生就看不起它们的。   这个糖醋里脊裹得面衣有点厚,估计没舍得放太多油炸,一点也不酥,不过最外层的勾芡的酱汁还是有可取之处的,酸甜适中,颜色也很正,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   清炒白菜无功无过,真的就只是白菜,盐加的还有点少了,寡淡无味,不过好在这年头的白菜都水灵灵的新鲜健康,凌甜还是很给面子的多吃了两口,虽然她觉得就算是白菜本身,也没她家里爸爸种的白菜来的脆爽。   至于汤,凌甜看着汤里孤孤单单飘着的两条榨菜,直接跳过忽略不计。   这次吃饭最让她惊喜的还要属食堂欢迎新生报到的窗口出的炸圆子了,刚刚打菜的时候听其他学生说了,今天食堂的菜色比较好,都是因为新生报到的缘故,平日里食堂可不会做这些太过费油的菜,估计过了今天,炸圆子也好,糖醋排骨也罢,都不怎么会出现在食堂的打菜窗口了。   一颗颗金灿灿的圆子每一颗都鹌鹑蛋大小,外头裹着一层薄薄的面衣,极酥极香,一咬开,先是一层软糯的糯米糕,大师傅揉的力道正好,又有嚼劲,又不粘牙,最出色的还要属里头的芝麻馅,芳香扑鼻,加了点桂花糖,甜度适中,多吃几颗也不给人甜腻的感觉。   凌甜嘴里嚼着一颗炸圆子,忍不住又往嘴里塞了一颗,嘴巴两边都鼓鼓的,就和贪吃的小仓鼠似得。   “别一口气吃那么多,小心噎着。”凌娇看着妹妹这吃法就想起了上一世,每次只要她给妹妹带了什么好吃的,她也总是忍不住把自己的小嘴巴给塞满,还一个劲的往她嘴里塞,充分贯彻有福同享的政策。   “大姐你唔懂。”   凌甜左后槽牙嚼一嚼,右后槽牙嚼一嚼,因为嘴里塞了两颗炸丸子,说话都不太清晰了。   “我是为了让我的左右脸均衡发展。”她咽下口中的丸子,她才不是贪吃呢,只是这辈子的小脸蛋比上辈子还可爱,她得好好呵护它,努力让两边的肌肉共同发展,不能让她发展成大小脸啊。   听你胡扯,凌娇才不信妹妹为贪吃找的借口呢,她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嘴里,往日里她都习惯用左边的牙齿咀嚼,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把排骨放到了右边的牙齿上。   昨天睡得太晚,左边的牙齿有点浮肿,她才不是信了妹妹的鬼话才用右边的牙吃饭的,凌娇默默的想着自己大小脸的模样,虽然觉得这说法很不可靠,可是处于女人的天性,她还是屈服了。   看着妹妹在一旁偷笑,凌娇点了点她鼓起来的脸颊,两姐妹刚刚的说话声很轻,除了她们两人旁人也都没听见,在李健和韩秋月看来就是这两姐妹的感情实在太好,小模样也招人喜欢的紧。   一个萌生了结婚生孩子的想法,一个萌生了赶紧逼儿子相亲结婚生孙女孙子的想法。同时两人也觉得拥有这样幸福和睦的家庭的男人绝对是个好男人,对凌国栋的印象更好了几分,也让凌国栋刚刚上学,就多了一个未来的好朋友。 第47章 卤猪蹄   “小健,等会儿下课去我家,你侄女做了一锅你最喜欢的卤猪蹄。”   凌国栋抱着几本厚厚的外文课本从教室出来,正好撞见了同样上完课从对面教室出来的李健。   “二哥,我都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小健,直接叫我全名。”李健挠挠头,在家的时候家里人都叫他健健,来到学校他又是寝室里年纪最小的,所有人都叫他小健。   听多了这称呼,李健觉得自己不贱也贱了,就不明白他爸为啥死活不让他改个名字。   “好的,小健。”   凌国栋体贴的回答,听了那熟悉的称呼,李健气的翻了个白眼,不过想着他二侄女卤的猪蹄,又忍不住直泛口水,大人有大量的宽恕了这个不靠谱的二哥。   转眼间凌国栋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他在他们寝室的年纪还不是最大的,寝室的老大是临省福江省的,今年三十了,为人性子比较豪爽,担了大哥的名头,凌国栋的年纪排第二,自然就是二哥,至于李健,他是老小。   刚开学的时候,寝室里的几人还常常同进同出,可毕竟都是男人,不会像女生那么腻乎,渐渐的熟悉之后,自然而然的就有了自己的小派别,凌国栋的性子温和,乍一看好像和谁都处的好,可实际上这样的相处却更有距离感,寝室的人对他都没有恶感,却也不至于铁哥们一般亲近。   倒是李健,或许是缘分,两人之间有十年的年龄差距,性格看上去也南辕北辙,却意外的相处的很好,加上两人又是寝室里唯二外语系的学生,即便是后来凌国栋不怎么住寝室了,两人也常常会聚一块吃饭。   经过第一年在市区的生活,凌国栋看中了江师大附近的一处私人民房,规整的三合院样制,带有小院和水井,又大又宽敞,更重要的是地段好,不仅离大学近,附近还有不错的小学和初中,因为那一片都是居民区,有一个挺大的供销社,百货商场只要乘一站公交就能到达。   那房子的价格不算便宜,不过好在去年那一系列政策出台后,私人买卖已经不算是重罪,凌国栋卖了一些年份比较长的药材,花了两万多块钱把那处院子给买了下来。   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学校里除了李健,他其他的室友都以为那只是他租的房子,老家的人也是,压根就没想过他们家能够富裕到在市里买房。   李健对于凌家那已经是熟门熟路了,他也不是那种厚脸皮白吃白喝的人,虽然他也看出来了,自己这二哥家的条件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虽然他也不清楚为什么出生农家的二哥和嫂子能有那么丰厚的身家。   他想着他妈不久前给他寄来的鳗鱼干,那是他小舅舅前趟出海特地给他留的,肉质肥厚,他那贪吃的二侄女一定会喜欢。   “又去老二那儿?”   李健进寝室拿好东西正要离开,就听到了寝室里的老大李衢山的问话,干脆的点了点头。   “晚上我或许不回来了,不用给我留门。”吃卤猪蹄怎么能不喝酒呢,李健也不是第一次在凌国栋家留宿了,想了想对着李衢山说道。   他一点也没藏私,抱着一整箱的海货就出门了,也没想着给自己再留一点。   李衢山看着李健离开,看着手里的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   *****   “健健叔叔。”李健一进门就收到了小太子的热烈欢迎。   “都说了叫李叔叔,别叫健健叔叔了。”李健心酸啊,可是看着白胖可爱的小侄子又说不出重话。   “好的,健健叔叔。”小太子连连点头,如果他记得他下次一定会改叫李叔叔的。   得了,不愧是二哥的儿子,反应都是一模一样的,李健对于改变这一家人的称呼已经完全没有了奢望。   正说话着呢,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李健的鼻子动了动,立马就想到了二哥刚刚在学校时说的二侄女今天卤了猪蹄的事,闻起来,这香味比他上次吃猪蹄还要香了,光是闻着味道就让人受不了了。   李健不动声色的咽了咽口水,单手抱起六岁的大侄子就往屋里头走去,凌国栋跟在后头,显然这样的相处方式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因为凌国栋的存在,家里的院子收拾的特别好,蔬菜瓜果散发着诱人的清香,郁郁葱葱的,让人看着就心情疏朗。   两只大白鹅带着一群鸡小妹巡视着自己的领土,看到李健也没上来啄人,大鹅二鹅还记得自己刚到新家的时候啄了那个丑男人,结果被漂亮的男主人训斥的事,后来它们就长聪明了,看到他来家里顶多伸长脖子恐吓他,却不敢再张嘴叼人了。   “小李叔。”   凌甜今天正尝试自己改良后的卤肉方子呢,就见到自己的知音来了,还带来了现在市面上很少见的海鲜干货,惊喜不已。   听到小侄女对自己的称呼,李健身心舒畅,刚刚的委屈劲儿也顿时就没了。   “我用新方子卤的肉,小李叔你等会儿吃了给我点意见反馈。”   凌甜现在也是个九岁半的小姑娘了,从去年开始家里的长辈松口开始让她接触起了厨灶,现在只要是她不上学的日子,厨房基本上就是她的天下了。   过了一年半,小姑娘抽条了不少,个头正好在李健胸口偏下处,胳膊和腿都细细长长的,唯独那张脸还没退了婴儿肥,略微鼓鼓的,配着明亮的杏眸,和高高扎起的马尾辫,青春又可爱。   只要有凌甜出现的地方一定少不了她大姐凌娇了,今年她正好上初一,当初剪短的头发也没有再养长,尖下巴,狭长的杏眸,配合着超强的气场,就那么斜眼一瞟,一瞬间李健都以为见到他家那个最严厉的奶奶了,差点给大侄女跪下。   李健觉得自己二哥这一家都不得了,除了二侄女和小侄子偶尔还能哄哄,其他都不是好糊弄的,尤其是这个大侄女,明明自己比她还大了将近八岁呢,却总觉得和她站在一块,仿佛自己还是孩子似的。   “李健来了,我正好烫了酒,咱们爷俩一块喝一盅。”海大富也正好跟在凌甜后头从厨房出来,看到李健眼睛瞬间一亮。   在凌国栋一家搬来市里没多久,他和他媳妇也搬来了,买下了隔壁的房子,在两幢屋子相邻的墙上打了个洞,又和一家人没区别了。   自从高考恢复后,青岱县注重起了基础教育,海星公社小学很快就和其他几个公社的小学合并了,原先那些水平比较低的老师全都被开除取而代之的是县里送来的一些年轻教师,多数都是高中学历,极少数初中学历,那些老师都是正规编制的,两老口也能放心的放下自己手头的担子,跟着小太子来城里了。   几个孩子的户口还在乡下,来到市里后的读书问题还是两位老人托关系解决的,现在凌甜在市一小念书,凌娇今年刚刚升初中,是直升,小学和初中都是一块的。至于小太子,他倒是想跟着两个姐姐去上学,可惜年龄不到,即便有关系,起码也得过完七岁的生日才能去念书,他小小伤心了几天,有海公公和兰姑姑陪着,很快就忘了这点小伤心,美滋滋的继续当起了宝宝。   饭菜都是刚刚出锅的,万金枝准备好了碗筷,一群人就围坐在一块开吃了。   凌甜前世能开私房菜馆,手艺当然不会差,尤其是那卤猪蹄,说不出来的美味。   最外层的肥肉早就已经炖化,肥美的胶质层一口咬上去几乎化在嘴中,卤汁香和肉香一瞬间在口腔里爆炸,因为调料得当,一点都没有肥腻的感觉,反而让人味蕾全开。   李健光顾着啃猪蹄,完全空不出嘴来发表点评,只能竖着大拇指表示自己对二侄女手艺的赞扬。   凌甜这一锅可不仅仅卤了猪蹄,还有猪耳朵,毛豆,脆藕等食材,在卤脆藕和毛豆的时候,她单独分出了一锅卤水,往里头多放了一点花椒,又辣又麻,尤其是那藕片,又脆又香,陪酒下饭都是极品。   这些日子凌甜一直在研究卤料最好的配比,实际上那些味道的差异很细微,除非是和她一般味觉灵敏的老饕,不然常人很难发觉其中的差异。她卤的东西也很杂,几乎把所有能卤的食材都卤了一遍,因为不同食材卤制的火候和时常不同,她的手艺随着试验次数的增多也越发出色。   最近凌家的餐桌上几乎天天都有卤味的出现,不过因为味道好,怎么吃都吃不腻,也没有人拒绝。   凌甜这么做有自己的小主意,她发觉这些日子妈妈似乎总打不起精神来,猜到或许是搬来城里后,妈妈几乎没什么事可干的原因,想着开一个卤味小铺子给她妈找点事干,这一点家里人谁也不知道,只当她最近这段时间迷恋上了卤肉罢了。   “小李叔,你说这样的卤肉要是放到外面去卖,会有人买吗?”   凌甜有些吃不准,她发觉自从国家允许私人买卖政策出现后,大家的生活似乎也没什么变化,个体户被多数人看不起,几乎做小买卖的都是日子过得很困难的,尤其是一些小饭馆,生意也都不怎么好,他们家不远处那条街上就开过几家店,最后没开几个月都倒闭了。   这让凌甜有些奇怪,不是说这是创业最好的时代吗,毕竟当初她看的那些年代文里面写的,这年头率先下海的,几乎都赚的盆满钵满。   也正是因为心里小小的担忧,凌甜一直默默改良自己的卤肉方子,争取做到最好,才敢提出开卤肉店的建议。   “这么好吃的卤肉怎么会没人买,我恨不得每天都吃五根卤猪蹄。”   李健重重的点头,天知道他们食堂的饭菜他吃的有多腻歪,要是外头有家店卖这种好吃的卤肉,他天天买,然后从食堂打一份饭配饭吃。   “怎么,小侄女你想开店卖卤肉?”李健说完才回过神来,小侄女这问题不太对劲啊。   全家人都停下了吃饭的动作,目光齐刷刷的转向了凌甜,被十几只眼睛盯着,凌甜顿时觉得亚历山大。 第48章 学习   凌娇很好奇妹妹为什么会想到开卤肉店的事,不过她没有思考太多,反而油然而生一股深深的自豪。   她的妹妹果然和普通小姑娘不一样,小小年纪就已经有生意头脑了,这一点一定随她。   万金枝也没想那么多,只觉得是不是自己这个当妈的这段日子太不称职了,反倒让甜甜一个孩子考虑起了养家的事,她很想告诉她闺女,家里不缺钱,虽然现在这钱基本上都是她爸挣的。   “其实甜甜这卤肉已经做的很好了,不过开店不是一件小事,前期的调查得好好做做。”   凌国栋看了媳妇一眼,面上有点慎重,不过对于女儿的提议,他也是持鼓励的态度的。   现在国家的政策刚出不久,心动的人有,鄙夷的人也有,心怀忐忑的更是占了大多数。   早些年,私人卖一个鸡蛋都是犯法的,光明正大搞小买卖,那是嫌家里的日子太好过,存心想吃牢饭呢,突然间上头说,私人买卖合法了,你卖东西没人抓你了,谁信?   再者,个体户是最让人瞧不起的,谁家里出了一个个体户,全家人都抬不起头。   凌国栋好歹也是大学生了,眼皮子也没那没浅,他知道,自由市场的兴盛是趋势,当然不会因为个体户民名声不好听就制止家人在这方面的尝试。   “咱们这一片是居民区,而且这在这儿的家里条件都还不错。”   别看凌国栋平日里总是让媳妇做主,看上去万金枝好像才是一家之主,实际上在大事上,他更像是把握全局的那一个。   此刻他就在给家里人分析自己的看法。   凌国栋当初买房子的时候特别考虑过友邻的问题,古代还有孟母三迁呢,这一片地段好,基本户型都是独栋独幢的三合院或是小二楼,当初这边有很大一批房产都充没为国有,因为房子好,能分到这一片房子的起码都是机关干部。   在一部分下放改造的坏分子平反后,当初没收的房产也开始回归私人,那些被冤枉为臭老九、反动派的知识分子也一个个回来了,不论是前后哪一种,都算是家庭比较富裕,文化水平较高的那一批人。   怎么看来,至少在这一片的居民,购买能力还是很可观的。   荤菜在这年头还算是大菜,普通人家并不会餐餐都吃肉,但偶尔开荤,这卤肉的味道要是足够好,愿意花钱的人也不会介意多花的那几毛几块,这样看来,这卤肉就是有市场的。   “暂时先别急,金枝,你这些日子先去附近新开的几家饭馆看看,咱们家这几天也不自己开火,尝尝外面那些店家的手艺。”   凌国栋朝着媳妇笑了笑:“我觉得甜甜的想法很不错,卤肉不比其他菜肴,只要香料包提前准备好,再算好不同食材卤煮的时间,有点做菜经验的人都能做,不用担心味道有太大的偏差,尤其是那卤汁,老卤汁越卤越香,只要味道好,有钱的人家买卤肉,没钱的人家也能买点卤藕片或是豆干。”   他能同意闺女的想法,自然也做了必要的考虑,这些日子,不仅仅是甜甜,连他也察觉到了媳妇的不痛快。   他知道媳妇心里头在想什么,不过他还是自私了一点,想把人留在城里,不想让她再回乡下去种地。   “我和孩子都要上学,前期调查准备的事就都要靠你了,尤其是等店真的开起来,进货做卤味,很多时候都帮不到你的忙,媳妇儿,辛苦你了。”   凌国栋深情款款的拉着万金枝的手,那信任的小眼神看的万金枝自信心爆棚,豪情万丈的点头答应下来。   自从来到城里,原本每天都有事干的万金枝就觉得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了,以前她一起床吃完早饭就下地,偶尔地里没活的时候,偷偷上山去打猎,感觉自己还是家里的顶梁柱。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每天醒来,送完小夫郎和闺女去上学,家里就只剩下海叔兰婶和小儿子壮壮,她想洗衣服,兰婶比她勤快,有时候两人还争着抢着占水井边的位置。   洗完衣服,拖拖地,晒晒被子,之后就没啥事干了,附近的邻居知道她们是新搬来的,期初那些同样闲在家里没事干的小媳妇还常常来找万金枝,想要多一个伴。   万金枝听她们讲谁家男人打老婆,谁家媳妇没生个儿子被婆家人磋磨,听得心里头窝火,渐渐的也不再加入那些小聚会了。   人一闲下来,这精气神就没了,往日里万金枝多骄傲的一个人啊,现在觉得自己就是家养的小废虫,大鹅二鹅还比她顶用,觉得自己似乎不再是一个合格的一家之主了。   刚刚凌国栋的那番话重新给了她信心,家里的男人孩子都在念书,挣钱做生意还不是得靠她这个一家之主,她觉得自己似乎又找回了自己在家里头的位置,别说凌国栋派给她的活只是一些简单的事了,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她都能笑出声来。   夫妻俩含情脉脉,李健以前对此还有波动,想着自己是不是也该早点娶个媳妇,现在他的内心好无波澜,不就是狗粮吗,他吃还不成吗?   有那功夫嫉妒,他还不如趁机多啃几块猪蹄膀,顺道在心里想着,如果自己二哥家真的开卤肉店了,以后自己不就有口福了吗。   *****   “国栋,你觉得我真的成吗?”   晚上躺在炕上,万金枝心里头有些忐忑的朝着小夫郎问道,前世她也就是个普通猎户,这一世也只是个普通的农民,忽然间告诉她她能做店掌柜了,显然不太现实啊。   “有什么不行的,你就是咱们家的顶梁柱,你不成咱们家谁成?”凌国栋肯定的回答道。   看着媳妇有点不自信,他拽过媳妇的手:“你想想,娇娇今年都念初中了,一晃眼可能就上大学了,再一晃眼,可能就要结婚生孩子了,这房子咱们是不是得帮着买,这车子是不是也得来一辆,咱们的闺女结婚,那必须是风风光光的。娇娇一旦结了婚,那就意味着甜甜和壮壮也到年纪了,三姐弟轮番来,你算算咱们得备多少钱。”   凌国栋给媳妇打气:“我就是读师范的,将来毕业了教书也就那么点工资,咱们这个家还得靠你,我和孩子也得靠你。”   万金枝为迷魂汤灌得迷迷糊糊的,唯独眼神越发明亮了,显然是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一下子精气神就提起来了。   小夫郎说的不错,她是一家之主,现在正是她为家里流血出汗的时候,这时候胆怯退缩,那是丢女人的脸。   “媳妇,今天的课还没上呢。”   看媳妇的精神状态已经渐渐调整过来了,凌国栋心里头松了口气,也有心情做别的事了。   “还上课,我不是不考大学了吗?”   万金枝的思绪果然被牵引了过去,看着自家小夫郎拿出来的初中课本,眉头都皱了起来。   她第一万次后悔当初为啥嘴贱答应和小夫郎一块参加高考,现在好了,自从来到城里以后,小夫郎每天晚上拉着她念书,可她只想睡觉啊。   “每天就学十道题。”   凌国栋哄着媳妇,他当然不介意自己的媳妇有多高的文化水平,就算她大字不识一个他也同样喜欢她,只是这对金枝而言或许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这里是市区,不是当初那个多数人都不识字的小村庄了。   “再说了,等你当了店老板人家来付钱结账的时候,你总得把人家要付的钱算对吧,乖。”凌国栋亲了媳妇一口,“先复习昨天学的十道题,和上次一样,如果你做错了五道以上,今天我要在上面。”   凌国栋就和大灰狼一样哄着自己的媳妇,舔了舔嘴唇,在灯光下有点色气,温度也不自觉的升高。   在上头虽然腰累,不过凌国栋自认自己也是被七楼宿舍锻炼过的男人了,不会再像以前那般没用了。   “不成,上次你在上头没一会儿就不行了。”   万金枝连连摇头,男人在上头算什么事,女在上男在下,这种事当然要她这个做妻主的来。   “上次那是意外。”   凌国栋的表情有些羞恼,虽然他却是是个很弱鸡的男人,腰部力量不太行,可论持久力凌国栋自认还是男人中少有的。   刚结婚的时候,两人都是初次,自然很多事情都是出于摸索阶段的,凭借着体力优势,万金枝几乎次次都是占据上风的,久而久之,凌国栋也心痒痒,不能每次都是他被媳妇压的嗷嗷叫啊,他也想看着娇美的媳妇在自己身下意乱神迷的样子,那模样一定很美。   作为男人,都听不太得不行两个字,凌国栋想要身体力行的证明,自己现在很行了。   练习册随处一丢,炕头的灯一拉,什么开店学习的事都丢到一边去,干上一架证明自己的能力再说吧。   *****   “妈,爸爸呢?”   凌甜喝着小米粥,马上就到了上课的点了,她记得她爸今天早上似乎有一节俄语选修课吧,小李叔都快吃完饭了,她爸怎么还没起呢。   “李健,你帮你二哥请个假,他身体不好,今天不能去上课了。万金枝淡定的扛着一桶水进厨房,和没事人一样朝着李健说到。   李健啊了一声,然后点头应下,心里头有些纳闷不是昨天吃猪蹄的时候还好好的吗,怎么第二天一早就生病了。   房间内,凌国栋捂着自己的小蜂腰,再给他一点时间,下一次,他一定能反攻成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果冻:媳妇,我厉害吗(挥汗如雨的运动)   万金枝:嗯嗯厉害厉害   果冻:媳妇,不行了,我腰不行了   万金枝:乖乖躺好换我来   果冻:……生命不止,反攻不息 第49章 懂你   “甜甜,初中部的学姐凌娇是你亲姐姐吗?”   凌甜刚进教室,就被同桌向宝璐扑过来拉到了墙角,一脸神秘的朝她发问。   她和大姐是这学期刚转来的,她上五年级,大姐上初一,两姐妹每天一起来上学,因为小学部和初中部正好在两幢楼,所以两姐妹每次在进到校门之后就会分开。   至于学校的食堂,凌家离学习近,两姐妹从来也没在学校吃过,自然也就不会有同桌吃饭被看见的一幕了。   凌甜严格算起来算是跳级生,同样念五年级,她的同桌向宝璐就比她大了三岁,平日里处处以大姐姐自居,很是保护这个同班的小妹妹。   因为转来的时间并不长,两人虽然相处的不错,可是凌甜从来就没有主动说起过她家里的情况,向宝璐只知道他们家原本是住在乡下的,因为爸爸考上大学这才搬来的,不知道她还有个亲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念书。   “嗯。”凌甜点了点头,不太明白对方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猜吗,同样都姓凌,一个叫娇娇,一个叫甜甜,一听就是两姐妹,你爸妈是不是都很聪明,才会生出你们两个闺女来。”   向宝璐一阵哀嚎,她的成绩在班上只算中下游,放眼整个年级,排名更是靠后,偏偏向宝璐的爸爸妈妈对于儿女的学业要求十分严格,每次考试出成绩,就是向宝璐最烦恼的时候。   “也是,你爸爸可是大学生,有那么好的基因,你们自然也聪明了。”   向宝璐趴在自己的桌子上,垂头丧气的,不明白她爸和她妈也就是初中文凭,为啥到了她头上,就要求她当个大学生了,其实等她爸或她妈退休了,再让她接岗也挺好的,她就一个哥哥,爸妈的工作正好一人一个,谁也不用抢。   “你怎么忽然提起我大姐了?”凌甜放下书包,将今天早上要用的课本拿出来在桌子上摆好,又将其他的课本和书包塞进抽屉里。   “你还不知道呢,你大姐写了一篇文章,在报刊上发表了,现在楼下的公告栏就贴着你大姐写的那个文章,听说初中部的老师都骄傲疯了,想要你大姐在今天操会前演讲呢。”   向宝璐摸了摸自己的脑袋,都说聪明的孩子脑袋大,她的脑袋也不小啊,怎么就一点都不聪明呢,果然老话都是哄人的。   凌甜还真不知道这件事,主要是凌娇也没拿这件事当回事,她的目标就是赚稿费,这年头报纸上发表的报刊多数还是华而不实的,凌娇写起来也不费劲,虽然稿费不多,可是加起来也算是个不小的数目。   之前凌娇发表文章都是有自己的笔名的,这次在学校里闹出不小动静的是她之前写的一片周记,初一的语文老师觉得那片文章写得不错,有一种成年人的老辣,就私底下帮着投了稿,原本也没想过真能上报,也就没提前和凌娇说,怕给了孩子希望,到时候没选上打击了孩子的自信心。   “你大姐现在可是初中部的风云人物了,娇娇,我真羡慕你,要是我也有这样一个姐姐就好了。”   向宝璐的亲大哥和她一样,在读书上通了九窍,一窍不通,勉强念了初中,现在就在她爸工作的钢铁厂当临时工,什么时候她爸退休了再接正式岗,工资不高,但是因为没结婚,小日子过得也不错。   “我姐也是跳级的,她的生日比你还小了几个月。”   凌甜默默的补了一刀,向宝璐的哀嚎声更大了,这家人是不是吃课本长大的,一个个都跳级,这是要逼死人啊。   凌甜整理着等会要上交的作业,面上笑容灿烂。   说起来她还真不是一个合格的穿越者,人家穿越到七八十年代,不应该忙着买地买房,忙着提前将再过几年就要大火的武侠小说以及湾岛的小言文学先搬过来抢占先机,偏偏她小日子过得美美的,每日里研究吃研究玩,经历半点也没用在正道上。   这一次要不是看妈妈没事干快闲出病来,估计她也想不起开卤肉店的事。   凌甜在心里默默谴责了一下自己,怎么感觉大姐比她更像是穿越来的。   没办法,家里人太能干作为被护着的小辈就不自觉的犯懒了,凌甜想了想现在的生活,似乎也没什么不满的,上辈子作为一个小富婆的时候,她也没有奢侈挥霍的习惯,钱这东西,对她而言够用就行,更重要的是除了在吃这个问题上,其他时候她都忍不住犯懒。   仔细思考了一番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对得起老天爷赐予她的重生的机会,想来想去,凌甜还是觉得,过好自己的日子,一家人快快乐乐的才是正经事。   至于开创雄图霸业,凌甜觉得自己还是先洗洗睡吧。   想明白了,凌甜顿时又放松了下来,拿着自己的小本本开始记录起了今天早上妈妈从附近一家早餐店买来的那些早点的优劣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于家里要开的第一家卤肉店,凌甜也还是很重视的。   上完早课,教室外熟悉的广播声就响起来了,每个班的学生都在自己的教室外排好队,井然有序的去操场做早操。   果然如同向宝璐说的那般,今天的早操多了一个步骤,所有的班级集合完,凌甜就看着大姐拿着一份报纸上了演讲台。   今天凌娇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袖衬衫,以及一条水洗蓝的连体牛仔裤,这条牛仔裤还是李健暑假去深城的时候给几个小侄子小侄女带来的礼物,他说深城那儿现在有一条深水街,卖的全是港城那儿流行的衣裳款式,许多电影明星都穿这样的衣裳。   现在正是港台文化渐渐席卷内陆的时候,虽然还没到几年后的顶峰时期,不过一些小音像店已经在街头小巷悄悄开了起来,也有不少打扮时尚靓丽的港星海报贴在明亮的玻璃橱窗上。   后世看来极其普通的牛仔背带裤,这时候看来已经是时髦的没边了,反正凌甜站在自己的位置,就听到不少女生在悄悄讨论大姐今天的打扮,好奇这衣服是哪里买的。   凌娇上一世好歹也是拥有上千员工的大公司的女老板,年会的时候上台讲话纯粹就是小意思,就是市长省长,她也同桌吃过饭喝过酒,虽然觉得因为一篇通篇歌颂祖国好山河,实际上没有半点内涵的文章上台演讲挺尴尬的,但是既然做了,她也不会马虎对待。   身材清瘦高挑的少女,在阳光底下白的发光,利落的短发替她添了几分飒爽英姿,她的声音利落干脆,清透明亮,透过话筒传来,凌甜的小心脏砰砰的跳着,觉得这一刻大姐的气场简直有两米八,帅死人了。   “你大姐要是个男的我一定当你嫂子。”   向宝璐凑近一旁的同桌迷妹脸的来了一句,她全程没听凌大姐讲了什么,光是那游刃有余的气场就把她给迷惑了。   凌甜昂首挺胸,一脸骄傲,夸她大姐比夸她还高兴。   不远处的班级有个男生,看着这个圆脸杏眼的小姑娘,全程就没注意到正在演讲的凌娇,心里忍不住感叹,她可真可爱。   这或许就是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说的或许就是这情况吧。   *****   “衢山,你就算是不管我,你也该想想咱们的孩子,虎子才八岁,猫妞也才五岁,孩子们不能没有爸爸。”   江师大的偏门小路站着两个人,男的正是凌国栋的室友,寝室的老大李衢山,他中等个头,体形微胖,皮肤略微有些小麦色,在男人中也算是白的,往日里看上去憨厚的脸此刻显得有些不耐,似乎急于摆脱出现在他面前的女人。   那个女人比李衢山矮了小半个头,皮肤黝黑粗糙,穿着的灰布衣裳已经洗得发白,衣袖领口易磨损的地方打了几个补丁,和此刻穿着八成新的中山装的李衢山站在一块,像是不受宠的长姐和最受长辈喜欢的小弟。   “我都说了,让你好好在乡下待着,我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等我大学毕业了,在城里稳定下来,自然会接你和虎子他们一块过来。”   李衢山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他压抑着愤怒,想不明白自己报考了南边的大学,这个女人为什么还能千里迢迢坐火车找过来,并且自己的运气就真那么不好,正好出寝室要去买东西,就碰到了在校门外转悠打听他的名字的女人。   他本来就是城里的知识青年,要不是因为上山下乡的政策,自己根本就不会去那寒冷贫瘠的北边乡村生活,更不会为了粮食,娶眼前这个女人,可当时他以为自己回不来了,那时候,张红就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原本他对于这个处处关怀体贴自己,为自己生养了一双儿女的妻子还是有几分感激的,可是自从他考上大学,又回到了曾经生养他的沿海城市,他开始渐渐认识到,这场婚姻就是一个错误,而错误,就应该终止在最恰当的时候。   他不想做那么绝的,毕竟张红也为他生了两个孩子,尤其是儿子虎子,他也真心有几分疼爱,可是一想到为了孩子,他就要和眼前这个只字不识,甚至连加减乘除都不知道的女人在一块,他就觉得窒息。   他想过,以后等自己工作了,每个月就打点钱回乡下,如果他以后的妻子愿意,他会把儿子虎子接过来和他们同住,至于这个妻子以及小女儿,就好好待在乡下,让这份污点留在那个他厌恶的村庄。   不过出乎他的意料,张红居然出现在了学校里,显然之前的计划行不通了。   李衢山有点庆幸当初和张红结婚的时候自己找了借口没领证,不然这事情就不好处理了。   “我先给你在招待所开个房间,等会儿就去给你买火车票,虎子和猫妞那么小,你那哥嫂又是那个德性,你放心他们帮忙带孩子。”   李衢山皱着眉,为今之计就是赶紧把人哄回去,不然事情闹大了,对他没什么好处。   他妈已经在给他张罗着相亲的事了,对方也是回城的知青,今年27了,考了一个不亚于江师大的大学,女孩子年纪不小了,急着嫁人生孩子,也不挑男方的年龄,李衢山对对方挺满意的,不想张红的出现打破自己宁静的生活。   对于一个普通的乡下妇人而言,千里迢迢坐着她从来就没有见过的火车来寻夫,已经是莫大的勇气了,这点勇气,在面对李衢山的时候,几乎化为泡馍,对方巧言善语的几句,就让张红无力招架。   她红着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李衢山的推搡下,僵硬着身子往外走。   凌国栋和李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懊恼今天为什么要赶时间,走这条偏门的小路。   一边僵持着,两方的人正好就撞见了,李衢山脸色骤变,不知道这两人到底听到了多少。   李健看着往日在寝室里最和气的老大哥,实在没想到对方居然是这样的人,以前他就觉得奇怪,李衢山的年纪不小了,怎么从来没听他提起过老婆孩子,还纳闷,对方的条件也不差啊,难道还找不到媳妇。   原来不是没有,而是瞒着不想让人知道呢,怪恶心人的。   李健最看不起这种男人,想着自己平日里亲热的喊着大哥大哥,有点想吐。   “老二,你该懂我的。”   李衢山平静下心情,深深的看了凌国栋一眼,拉着张红离开。   在他看来,自己和凌国栋是一个人,他听说了对方的媳妇连小学都没念完,根本就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妇,还听李健说过,他那媳妇力大如牛,那显然还是一个做惯农活,皮肤粗糙,身材臃肿,形容粗鄙的妇人。   他想着,凌国栋或许和他一般,都忍受着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吧,只是他更坦诚一些,直截了当的将错误终结。   李衢山心中肯定着自己的决定,徒留凌国栋和李健大眼瞪小眼。   懂你,懂你麻痹!凌国栋忍不住在心里爆了句粗口。 第50章 打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李健看着李衢山走远了,好半响才憋出这么一句话来。   “二哥,你说李衢山那媳妇该不会真的信了他那些话吧,就凭他来大学这一年半对于妻儿只字未提的情况来看,他怕是早就想和那边撇清关系了,他是白龙省那边插队落户的知青吧,那大姐估计就是那儿的人,白龙省离咱们江浙这么远,来一趟可得花不少钱呢,这人要是真被他哄回去,下一趟还不知道能不能来了。”   李健年轻气盛,同样也嫉恶如仇。   一开始是他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清楚了,就有点后悔刚刚没直接把人拦下。   凌国栋看着早就已经走的没影的两人,拍了拍李健的肩膀,眼里的情绪莫名。   *****   “你就在这儿住一晚上,钱我已经给你出了,等会儿我去帮你买火车票。”李衢山看着束手束脚站在门外的张红,皱了皱眉,把人拉了进来。   “我不回去,除非你先和我去领证。”张红依着门,语气坚定。   李衢山脸色大变,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好糊弄的媳妇现在居然长精明了。   “胡闹什么,我现在的户口都已经迁到学校来了,你的户口还在白龙省呢,领结婚证是那么简单的事吗,一张证办下来得耽搁多长时间,虎子和猫妞还在老家,你这是当妈的样子吗。”   李衢山一脸严肃,不过他深谙打一巴掌再给颗红枣的道理,看着张红红了眼,又放缓了语调:“你放心,虎子是我唯一的儿子,我怎么都不会抛下他不管的,现在我手头也不宽裕,等我毕业工作了,我会每个月打钱回去,要是能在城里安顿下来,找机会我会接你和孩子一块过来的。”   这只是李衢山的缓兵之计,他现在只想张红赶紧离开,今天李健和凌国栋可都是看到过他和张红站在一块,或许还听到过他们的对话的,要是他们在外头乱说一通,对他评党员和竞选干部都有影响。   李衢山不想为了一个女人坏了自己的前途。   “我记得你就是江浙人,既然我这趟都来了,就去见见爸妈还有其他亲戚,我来之前特地带着虎子和猫妞去县里的相馆拍了照片,爸妈还没见过两个孩子呢。”   张红似乎是被说动,退了一步。   这时候李衢山已经快控制不住心里的厌烦了,他家里可还给他张罗着相亲的事呢,他是昏了头了才会带张红回去,被街坊邻居看见,往外一宣传,还能有什么好姑娘愿意嫁给他。   再说了,他也就三十出头,孩子总是会有的,他还有其他兄弟姐妹,他爸妈也不缺孙子孙女,带张红回去,只会让他爸妈觉得丢人。   “你把照片留下,正好我也想看看虎子和猫妞,至于我爸妈,等我放假回去会把照片给他们看的。”   李衢山朝张红伸出手,看她一直站着不动,又将手收了回来。   “我的补贴不高,我爸妈年纪也大了,帮不到我什么,这里有十块钱,我身上就只有那么点钱了。”   李衢山把钱放桌上:“等回到家的时候,给两个孩子买点果丹皮,就说是爸爸给他们带的礼物。”   说罢,李衢山抬脚离开,在走到门口的时候朝张红看了一眼:“这里不比白龙省,你住在招待所就别处去乱晃了,晚上我会给你带晚饭过来,我买明天一早最早的票,猫妞一直都是离不得人的,你出来这么久,也不知道她那嗓子哭哑了没。”   李衢山知道张红一直最疼身子骨不太好的小闺女,蛇打七寸,只有张红心疼了,才会乖乖回去。   想起小闺女,张红的脸色果然变了变,她沉默不语,李衢山见状放松了几分,走出房间,并且把房门给关上。   *****   “行了,赶紧上车吧。”李衢山站在站台边上,推了张红一把,看着人一步三回头的上了火车,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谨慎起见,他一直站在站台没有走,直到看着火车缓缓开动了,这才转身离开。   只是他没见到,在他离开不久后,一个穿着灰布衣裳的女人也从火车站出来,并且消失在人海中,原来,在他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张红上了火车,却偷偷从另一个车厢门下来,躲在站牌背后,李衢山一直没有瞧见,只当那个打乱了自己计划的女人已经随着那辆火车,再次回到了那个他不愿想起的小村庄。   *****   “就是那个……”   “是啊,就是他……”   这些天李衢山总觉得似乎有人在自己背后指指点点,可等他转过头去却又什么都看不见。   “梁军。”李衢山一把扯住寝室里排行第四的室友,他觉得对方的眼神也不对,以往寝室里就属这个梁军和他最合拍,可是这两天他就感觉这个梁军开始躲着他,平日里找他一块去食堂吃饭都用去图书馆,或和其他朋友有约为借口躲开,他一定知道些什么。   “哎。”   梁军看躲不过去了,只能苦笑着看着李衢山:“你当初在白龙省下乡劳动的时候已经娶过媳妇了,还有两个孩子?”   他原本不是很愿意相信寝室里最和气友好的老大哥真的是传闻中那种背信弃义的小人,可是看着李衢山聚变的脸色,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是不是凌国栋和你说的,还是李健?混蛋,我找他们算账去。”   李衢山没想到那两人居然这么小人,都是一个寝室的,坏他名声对他们而言有什么好处,再说了,他们又不是同一个专业,彼此之间也没有直接的利益竞争。   尤其是那个凌国栋,他想做些什么,是想要用自己衬托他这样不抛弃糟糠之妻的男人更加高尚吗?   李衢山正要冲出去,凌国栋和李健也正好进来。   “凌国栋,是不是你害我。”李衢山咆哮一声就朝着凌国栋冲过去,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包括凌国栋自己。   要知道,法师就是近战的废柴,尤其像凌国栋这样刚爬了七楼体力已经废了一般的大废柴,躲闪都来不及,硬生生挨了一拳头,嘴角被砸了一个豁口,顿时青红一片,还隐隐有血迹渗出。   “你做什么呢!”   人都打起来了,谁也没法在一旁看着,尤其是李健,他个头是全寝室最高的,和凌国栋还是最要好的,眼睁睁看着他拿亲哥对待的男人被打了,气不打一处来,新活加旧火,趁寝室里其他人拉着李衢山的时候,对准他最柔软的肚子,握紧拳头用力的砸了好几拳。   还是回过神来的凌国栋上前把人拉住了,才没让他一时冲动把人打出个好歹来。   “你是属疯狗的吧,二哥怎么着你了,话也不说清楚就上来打人。”李健还没消气,尤其是想着二嫂发飙的模样,恨不得朝着李衢山再来几拳。   刚刚打人真的只是李衢山的一时冲动,急火攻心直接就动手了,实际上他比任何人清楚,打架斗殴要是被记了处分对自己将来的影响有多大。   “别在这里装好人,做了什么你们两个自己清楚。”   李衢山恨恨的看着面前的两人:“你们在外头散播我的不实谣言,说我在插队的地方已经结婚生子,我还想问问你们做了什么。”   张红已经走了,李衢山有万分的把握没有任何人能证明自己当初下乡的时候娶妻生子了。   当初他插队的那个点只有他一个江浙的知青,而且当初结婚的事,也只有他父母清楚,连他那几个兄弟姐妹都不知道当初他下乡为了日子好过一些,娶了当地的姑娘,还有了孩子。这也是为什么那些亲戚朋友还很乐意帮他介绍相亲对象的原因。   要是知道他结过婚,那些人可不会那么积极,至少介绍的对象,不会像现在那么优质。   只要自己不承认结婚的事,那凌国栋和李健作为污蔑者,自然就要受到处分,而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受害者,自然能收获一大票同情分,或许对自己这次申请党员也有一定的优势。   李衢山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也不是存心要害他们俩,可谁让他们不义在先,将他牢守的秘密传了出去,这不怪他,是他们自作自受。   刚刚的打斗引来了其他寝室的人,不少人都知道这两天有关于李衢山的流言,看他此时这般理直气壮毫不心虚的模样,也忍不住怀疑,难道真的是凌国栋和李健两个冤枉了他?所以那些流言是他们俩传播出去的吗?   都是一个寝室的,何必呢。   因为李衢山的一番话,李健和凌国栋承受了绝大部分怪异的模样,暴脾气的李健都快气爆炸了。   “谁是李衢山?”   正当李健想要开口回怼的时候,教导处的一个小干事出现在了门口。   他看着脸上有淤伤,看上去似乎刚刚被打了的凌国栋皱了皱眉,然后看向屋内的一群人再强调着问了一遍。   “李衢山,谁是李衢山,赶紧和我出来,你媳妇现在在教导处等你。”   年轻干事的这番话把李衢山的谎言瞬间给戳破了,他本来也不是那种心机深沉之辈,当下面色就绷不住了,难看的可怕。   围观的人也知道孰是孰非,不管流言传播的源头是谁,李衢山抛弃妻子是实没跑了。   “二哥,是不是你啊?”   李健轻声凑到凌国栋的耳边问了一句,除了他们自己没人听见。   一开始他是想要直接找李衢山问清楚的,如果对方真要做负心人,他都不怵去教导处告发他品性恶劣这件事的,可是凌国栋拦下了他,说他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李健原本还想着二哥想要怎么做呢,难道李衢山的媳妇来学校里这件事,和二哥有关?   凌国栋没点头,也没摇头。   “你也和我过来一下,刚刚和谁打架了。”小干事走到门口,朝凌国栋问道。   男生寝室小吵小闹不奇怪,可发展至动手,他看见了,就绝对不会轻轻放过。   “老师,是他先动的手。”李健指着李衢山维护二哥说到。   “你还帮着还手打我了,我的肚子一定青了。”李衢山回击。   “你们俩都和我一块过去。”   小干事对着凌国栋和李健说到,说罢还瞪了李衢山一眼,他现在对这个学生印象很不好,李衢山看着小干事的眼神,脸色灰败了几分,心里头也有了不详的预感。 第51章 出气   李衢山几个进教导处的时候,里面坐着三个人,一个是大伙都认识的,常常在大会上讲话的教导处主任,还有一个是李衢山他们班的政治辅导员,至于最后一个,就是在李衢山心里,早就应该坐上火车离开的张红。   此时她正坐在教导主任的对面,双手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也没喝的意思,看到李衢山进来,她将茶杯放在了桌子上,赶紧站了起来。   “主任,这个就是李衢山同学。”小干事指了指李衢山,又指了指一旁的凌国栋和李健:“我过去的时候三个学生正在打架,是李衢山先动的手。”   小干事这话还是有偏向性的,可谁让他对李衢山的印象不好呢。   为什么要叫李衢山过来,在场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听到那样一个抛夫弃子的人居然还在寝室里动手打人,所有人对李衢山的印象都下滑了好几个等级。   现在不是处理打架的事的时候,重要的还是要先弄清楚李衢山和张红之间的事。   “李衢山同学,这位你认识吧?”教导主任一脸严肃地对着李衢山问道,至于李健和凌国栋,站在一旁完全被抛在了脑后。   李衢山能说什么,说自己不认识?   教导处可是装了固定电话的,只要一个电话接到自己当初插队的农村,几百个人能替张红作证,证明他们当初没领证,但是是办过酒,有两个孩子的。、   李衢山现在脑子乱成一团麻线,想不明白明明应该离开的人,怎么又出现了,同时也后悔,当初为什么就受不得农作的苦,娶了一个乡下女人,还被她缠上怎么也摆脱不开。   “我们俩曾经生活过,不过因为性子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分开了,当初结婚的时候没有领证,现在我的档案上写的还是单身。”   李衢山深吸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他必须要和那个无趣的女人摆脱关系,也要和当初那个自己彻底告别。   “分开,是考上大学所以分开?李衢山同学,你这可是道德问题。”教导主任敲了敲桌板,声音有些压制不住的大。   “这位老师,李衢山有一点说的没错,他现在是大学生了,自然看不上我这个连小学都没念过几年的村妇,他不想要我这个媳妇没关系,想要再娶也没关系,就和他说的那样,他和我当初也没领证,我也打听过,没有领证,就说明在法律上,不承认我俩的婚姻。”   张红眼眶泛红,却迟迟没有眼泪滑落,她的语气苦涩,可是同时又坚强的让人敬佩。   多少女人遇到这样的事第一反应就是哭打吵闹,而她条理清晰,即便心里头委屈,却依旧维持这自己的尊严,反倒让人更加心疼她几分。   不过她这话既对也不对,法律并不是无情的,像他们这般的事实婚姻,并不是没有结婚证就不算数的。   李衢山那个政治辅导员显然对这方面比较懂,在一旁提示了几句,李衢山的脸色一下子难看了许多,他原本以为,没有结婚证,两人就不算夫妻,哪里想得到还有什么事实婚姻的说法。   张红尊敬的朝着那辅导员鞠了一躬,并且说了声谢谢。   “李衢山看不上我这个媳妇,我也是人,我也有我自己的尊严,他看不上我,我也不会非扒着他不放。”   张红的眼眶含着泪,让一个保守的农村妇女说出类似于同意离婚的话,对她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可是前面也说了,她既然能够在丈夫来上大学,一两年都不给家里寄封信回去的情况下千里迢迢,离开熟悉的村镇,乘坐火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光是这一点,她和那些对于命运自怨自艾的女人就不一样。   虽然很艰难,可她还是做下了她认为最好的决定。   她也没想着将这件事闹到天翻地覆,李衢山念不成大学,对她而言绝对是最出气的,可也是最不可取的。   过日子不是图个痛快就好的,她得为孩子们,为自己的将来多想想。   现在的大学生多值钱啊,李衢山赚的越多,她能为孩子们争取的也就越多,虽然说出去虽然很灭自己的志气,可是现在的事实就是她需要李衢山赚钱,她想要让自己的儿女都成才,读书是花钱的,仅凭自己一个女人,在乡下是绝对供不起两个孩子的。   而且有一个离婚的大学生父亲,和一个因为品质问题被学校开除的父亲,对两个孩子而言也不一样,张红怕了当年那些被家庭成分,政治成分毁了前途的种种先例,她不想让孩子成为那样的人。   因此即便心里头不愿,从一开始她也没想过,要让李衢山念不成大学,这也是她为什么事先声明同意和李衢山分开的原因。   “我这个妻子他可以不要,可是虎子和猫妞是他的孩子,这孩子,他不能不养。”张红的话掷地有声,她没看李衢山的表情,只是对着教导主任和那个辅导员说到。   “我已经听说他家里重新给他相亲的事了,以前他一心读书,我除了要顾着地里的活还要照顾孩子,两个孩子基本上都是我一手带大的,将来自然也是我带,不会麻烦他和他的新妻子,不过孩子该有的赡养费,一分都不能少,这是我的底线和唯一的要求。”   论张红的见识并不能想那么远,说起来她还得谢谢那个神秘人,要不是对方的那番话,她不会狠下心彻底和李衢山撕破脸。   可是对方说的没错,李衢山上大学后能狠心一年多不给家里写信,不给孩子打一个电话,这样的男人,等他工作了,有了新的妻子儿女,你能奢望他再想起乡下的媳妇和儿女?   张红硬下心肠,目光直直看向李衢山:“虎子和猫妞是你的孩子,你作为孩子的父亲,出钱供孩子吃喝读书,我就问你应不应该?”   这个问题几乎不会有第二个答案,李衢山敢说不该吗,他要是真敢说,估计他都不用来上学了。   “李衢山同学,你怎么说。”   教导主任看着脸色难看的李衢山,厉声问道。   “我现在还只是学生,不过等我毕业后,我会每个月打钱回去。”   李衢山其实心里头还是松了口气的,只要能解除和张红的关系,等他毕业了,拿到了毕业证书,谁还会在意曾经来过学校的这个女人。   “咱们师范学校是国家重点补助单位,李衢山我记得你每个月的补贴是三十五吧,咱们学校的食堂吃饭不贵,加上一些笔墨纸张的花费,节省点,一个月二十出头就成了,当然了,要是好你以前那样偶尔下一顿馆子,两三个月再做一件新衣裳,这钱肯定是打不住的。”   李健当了半天的木头人,忍不住开口刺了他一句。   李衢山恨恨的剜了李健一眼,他和这两个室友算是彻底撕破脸了,也没必要装老好人了。   他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是指责自己吃香喝辣却不管乡下的孩子吗?   “以后每个月,我都寄十块钱回乡下,等我工作后,每个月再多寄十块钱回去。”他憋着气,安慰自己那些钱也是花给自己的种的,没有便宜外人。   “十年前鸡蛋两分一个,现在鸡蛋已经涨到五六分了。”   凌国栋仿佛不经意的念叨了一句,在场所有人的面上都一凛,也是谁知道十年后十块钱还能买多少东西,那时候李衢山的两个孩子还在念书吧。   “大学里寄的的钱不变,等我毕业工作后,每个月我都寄三分之一的工资回去,这样总行了吧。”   李衢山的心就和刀割一样,这时候大学生一毕业薪资都在三四十左右,不过学历高容易升职,工资也能跟着水涨船高,百分之三十,就是十元保底,将来他工资越高,要给出去的钱也就越多。   这个结果张红已经很满意了,事实上,要不是李健和凌国栋的突然开口,对于他最早提出的补偿意见她都很满意了。   张红感激的看了那两个陌生人一眼,隐隐觉得其中一个消瘦的脸上有淤青的男子的声音似乎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到底在那里听到过。   “鉴于李衢山同学认错态度良好,暂时记过,至于处分会不会留在档案上,就看你之后的表现和张红同志反馈的情况,教务处已经留了你插队村子的电话。”   教导主任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这是提醒,也是警告。   至少有了他这句话,李衢山估计不敢做出拖欠生活费的事了。   “干脆写张保证书吧,见证人就是主任和辅导员,这不是李衢山同学记性不好,连老家的老婆孩子都能忘,没知道毕业以后,他会不会把给赡养费的事忘了。”   李健说着朝张红说到:“要是他忘了,你以后还能拿着那张条子去李衢山的单位找他,不用担心他赖账了。”   李衢山被又贬又讽,真恨不得把李健的嘴巴堵上,可是再不满,在教导主任和辅导员的注视之下,他也只能屈辱的写下保证书,并且签上大名,看着张红把那张纸条收了起来。   看上去李衢山受到的处罚似乎不大,可是李衢山心里明白,这件事对他的打击是巨大的。   首先,不管这处分会不会记在档案上,在辅导员那里的印象已经坏掉了,以后别说是申请入党这样的大事了,什么评优评干都和他无缘了,毕业分配工作,政治辅导员的评语更是重要。   就因为当初那场错误的婚姻,他的前途没了。   李衢山悔不当初,可也只能认命。   *****   “你就是李衢山?”   这些日子李衢山的日子不是很好过,他被请去教导处的事当天就传遍了整栋男生宿舍,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扩散到了各个院校。   除了那些同样做了亏心事的人,多数人对他都是持鄙夷态度的,尤其是女生,更是不肯拿正眼瞧他。   往日里做惯了老好人老大哥受班级同学尊敬的李衢山,现在就是所有人避之不及的对象,巨大的落差让李衢山无法忍受。   今天他正要独自一人去食堂打饭,就被一个身材高挑,容貌艳丽的女人拦下,对方笑靥盈盈,迷了李衢山的眼,心跳也忍不住快了几拍。   “就是你打我男人。”   万金枝的拳头捏得格格作响,要不是对方也是个哥儿,恐怕她现在就直接上手了。   “你男人?”李衢山脸还红着呢,听了万金枝后头的那句话就愣住了。   “哼。”万金枝看了看四周,一个八九十斤的长石凳就摆在附近,想也不想,她直接上前一把将长凳抱起,冲着李衢山站着的方向用力一抛。   “嘭——”石凳在李衢山脚边砸成几段,一些碎片砸到李衢山身上,巨大的响声把不远处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李衢山更是吓的腿都软了,抱着头直接往地上一蹲,双腿战战。   “凌国栋就是我男人,以后你要是再敢欺负他,这石凳就不是砸地上那么简单了。”万金枝拍了拍手掌,双手叉腰看着吓得一脸惨白的男人。   这时候附近已经围了不少人,也有一些正好认识李衢山,也知道那天他们寝室发生的事,那些人就朝着边上还不知道的人讲解。   看着吓得快昏过去的李衢山,以及他身边那一摊可疑的水迹,围观的人指指点点,没有一个有上去帮忙的意思。   “这位同学。”   自认出了气的万金枝拉住一旁站的最近的男生。   “我不认识凌国栋,我没打你男人。”   那男生差点要给眼前的万金枝跪下了,这可是徒手抱起石凳的女壮士。   “我知道你没打我男人。”   万金枝看着眼前直冒冷汗的男生,心里奇了怪了,她刚刚有说他打他男人了吗?   “我就是想问问你,我不小心砸了你们学校的一条长凳,还有地上似乎也砸出了一个小坑,这钱我该去哪里赔。”   万金枝是很讲道理的,刚刚虽然是为了教训李衢山,可是损坏了江师大的财务那也是事实,作为江师大的学妻(学生妻子),她不会给她夫郎抹黑哒。   你那是不小心吗?   那个男生吓得不敢反驳,只敢在心里嘀咕,但是不可否认的,万金枝刚刚的那番话放某些觉得她是不是做的太过的人一下子找不到抨击的理由。   一群人看着那个高挑美艳,同时又力大无穷的女汉子离开,看着她脚步轻盈,心情愉悦的模样,真是头一次看到赔钱还那么高兴的女人。 第52章 开店   凌家的卤味店最终还是顺利的开起来了,原本是想简单点就取做凌氏卤味店的,后来思来想去还是怕这名字惹麻烦,就给改成了一口香,朗朗上口还好记。   卤味店选址就在家门口不远处的大街上,江浙算是沿海最发达的省市之一,他们现在所居住的白舟市算是交通枢纽之一,随着海上贸易的逐渐恢复,作为港口城市,白舟市算是最早接受新兴思想潮流冲击的那一批,自由贸易相较于其他还在观望阶段的内陆城市,也开放了许多。   这里除了一片居民区,还紧邻市委办公楼,不远处就是小学初中,以及最近的江师大,每天早上和傍晚都有不少下班回家准备做饭的人,和接孩子回家的家长,对于卤味店来说,这些都是客源。   经过家人的一致决定,将开店的日子定在了礼拜五,凌国栋当天早上正好没课,留在店里帮忙,至于凌娇和凌甜两姐妹也想请个假,可惜被父母无情的镇压了。   “猪肉我都是去闫老屠那儿进的,他们家算养殖世家了,据说祖辈起就是养猪养牛的,公社那会儿闫老屠就负责在农场杀猪杀羊,前年政策宽松后他也是第一个有胆子下海吃螃蟹的,包了郊区一片地,养起了猪羊牛,现在市里供应的猪羊肉,很大一部分都是从他那儿来的。”   万金枝心慌的时候就喜欢多说话,这样能帮她缓解压力。   今天家里人都起得早,凌晨五点就吃完饭开始在店里忙活起来了,擦洗柜子,摆货品,忙活的团团转。   “我也听说过。”   凌国栋点点头,“长和街那边开的猪肉铺似乎就是闫家开的,咱们这一片很多人买肉都不去供销社了,因为没他那儿的新鲜。”   他对那个闫老屠也算有点耳闻,其实闫老屠原名闫雷霆,老屠这个名字就是大伙叫惯了闫屠户之后的改称,他也是青岱县的人,只是前几年农场帮他提干才调来的市里,以前在县城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很出名,除了他杀猪宰牛的家传本事,还有就是他这个人的性子。   闫雷霆算是闫家的独子,长得高壮威武,力气也是出了名的大,庖丁解牛的故事很多人都听说过吧,据说他们家家传的那门技术,比起故事里的庖丁也不差,而且这闫家人世世代代都和猪牛羊为伴,对它们的习性了如指掌,当初公社里的猪牛羊有点小病痛大伙都不去兽医站,专门就去请闫家人帮忙看,什么病症都手到擒来。   当初军队来县里头招兵,总负责人一眼就看中了闫雷霆的体格,觉得这是当兵王的苗子,可是闫雷霆他倔啊,人人求都求不到的当兵的名额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照闫雷霆的说法,他爹妈就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他得留在身边给他们养老,二来他这辈子就离不开猪羊牛,就算去了部队,他估计也会申调去炊事班喂猪羊,人领导没办法,只能放弃他这个好苗子。   后来闫雷霆继承了他爸在农场的活,青出于蓝胜于蓝,很快就从县里被调到了市区。   他这一生算是顺风顺水,唯一的一点缺憾应该是在婚姻上的,闫雷霆的媳妇和他算是青梅竹马,两家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说好了要结娃娃亲,闫雷霆对他那媳妇十分喜欢,结婚后一个操持家务,一个就管着农场的猪牛羊,工资高,时常还能吃到荤腥,日子比一般双职工的家庭还滋润。   只可惜闫雷霆的妻子运气不好,冬天挺着大肚子想着给农场干活的丈夫送一壶热粥,不小心滑了一跤,等被人发现送医院去的时候,大人已经不行了,倒是肚子里的孩子勉强保住了。   闫雷霆壮年丧妻,打击不可谓不大,而且他心里头也愧疚,毕竟他媳妇也是关心他为了给他送粥喝才会出这个意外的,即便后来许多人为他说亲,想要他再续娶一个,他也没松口,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独生儿子给拉扯大,至今还是个老鳏夫。   前些年闫雷霆的爸妈也死了,父子俩的日子过得就更糙了些,好在闫雷霆有脑子有眼光,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家业,以后也不用担心什么了。   “咱们家的肉就是和长和街的那个肉铺定的,现在先试水,就像娇娇说的,定的量先不用太大,他们那家肉铺就应付的过来,要是生意好,肉的需求量大了,咱们可以签一个长期订货的合同,没准价格还便宜一些。”   当了掌柜万金枝觉得自己就不能像以前那样马虎了,这些日子她时时刻刻注意着别的店铺的动静,就是想要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店主呢,因此现在说的话也头头是道,让人刮目相看。   “那你见到过那个闫老屠没,听说他长得挺好的?”   凌国栋心里的警报哔哔哔作响,要知道那闫雷霆据说长得很帅气,男人四十一枝花,闫雷霆今年正好三十九,还是个花骨朵呢。   当初闫雷霆在农场工作的时候就有大姑娘愿意嫁给他当现成的后妈,不仅仅是因为他那份优越的工作,以及随时能吃到的猪角料,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闫雷霆模样好,据说极其英俊,身高一米八,一身腱子肉,尤其是光着膀子杀猪的时候,光是看着就让那些大小媳妇面红心跳。   他媳妇模样俏,身材好,尤其是那对大胸和大长腿,更是每天晚上馋的凌国栋欲罢不能,他觉得全天下的男人都觊觎他媳妇,虽说他知道她媳妇不稀罕闫雷霆那款的,可万一哪天口味变了呢。   凌国栋心里的酸水咕噜咕噜的冒,说出来的话也酸溜溜的。   “这话家里说就成了,你可千万别往外说。”万金枝叹了口气,“那闫老屠的五官其实也不差,只可惜被身材毁了大半,一身疙瘩肉,抱着都先膈手,还有那皮肤,关上灯我都担心找不着他。”   万金枝有些惋惜,好好的哥儿居然把自己糟蹋成了那样:“他那儿子我也看见了好几次,跟他爸一样,哎……”   她瞅了眼边上乖乖坐在椅子上,身上系着干净的小布兜的儿子,这样白白胖胖的多可爱啊,即便这已经不是她曾经生活的时代了,可是上辈子习惯了几十年的审美却是怎么都变不过来了。   万金枝一万次庆幸在这个奇怪的世界她还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国栋,想想自己的夫郎要是变成一个和女郎一样高一样壮一样黑的哥儿,吓得她赶紧抖了三抖。   这些年她一直给两个宝贝闺女灌输正确的审美,想必以后自己的女婿也是这般赏心悦目,一举一动皆成画的哥儿。   这么想着万金枝觉得生活还是很美好的,将刚刚心底的惊悚抛到了一边。   “闫雷霆的儿子?听说叫闫肃是吧,好像和咱们甜甜娇娇一个学校的吧。”凌国栋看着媳妇这表情就知道她的喜好还是没变,雷达警报立马收了起来。   “好像是吧。”   万金枝随意地说到,也快到了开店的点了,一群人没再多说什么,紧张的准备了起来。   *****   “妈,今天上午卖的怎么样啊?”   凌娇和凌甜两姐妹一下课就直奔家里的铺子来,店铺外冷冷清清的,也没看到顾客的影子。   没道理啊?   凌甜看了看四周,现在正是小学和初中下课的点,还是附近一些机关单位和工厂下班的时间,正是人流量最大的时候。   “一早上就卖出去两斤猪大肠,一斤藕片和三斤毛豆。”万金枝的心情有点低落,觉得这店还真不是那么好开,即便她做了许多的准备,开店之初依旧受到了冷遇。   凌国栋下午有课已经先回去了,店里就只剩下万金枝和小太子凌壮,海公公和兰姑姑也回家给大人孩子做饭去了,店里支了张桌子,到时候他们会拿着饭菜过来。   “这样可不行。”凌娇当初做生意也是从基层起步的,自然知道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妈,你把猪头肉切成丁,还有藕片之类的素菜,切完后全装盘子里,这些就当做免费试吃的,咱们店里的卤味价格不算便宜,没尝过味道的人自然不敢买,不过要是尝过,我相信还是有不少人愿意买回家给家里多添一份现成的菜的。”   卤味不同于其他菜肴,冷了以后基本没多少香味,早知道一开始就应该装一小锅的卤汤,专门在店里煮,这样也能多吸引一些顾客。   万金枝很快就理解了闺女的意思,母女风头行动了起来。   不得不说凌娇的这个主意还是很抓人心的,尤其是这个年代,白吃肉谁不乐意啊,没一会的功夫卤肉店外就围了不少人了。   “姐姐,咱们家的卤味保证好吃。”   小太子一点也不怯场啊,端着小盘子在店门外当门童迎客,他长得白胖秀气,乖乖巧巧的站在那就招阿姨奶奶们的喜欢,更何况他嘴还甜,管阿姨级别的叫姐姐,管奶奶级别的叫阿姨,一群正准备下班回家或是接孩子放学回去的都被他的呼喊声给吸引了过来。   原本就是想着尝尝味道,毕竟猪肉一块一一斤,而卤猪肉要两块二一斤,虽说也有各种香料的成本,可是总体上而言还是没有自家做来的划算。   不过这一尝大家就发现区别了,自家卤的肉可不会那么香那么入味,这家店的东西不知道是这么做的,别说荤菜,就连素菜都好吃的让人停不下来嘴。   藕片香辣脆,毛豆煮的极其入味,还有其他海带之类的菜色,每样都让人挑不出毛病来,荤菜的价格接受不了,买份素菜总是可以的,尤其是藕片毛豆之类的,给家里的男人下酒也好吃啊。   一旦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生意很快就起来了,要不是做完饭正过来的海公公和兰姑姑及时赶到,光万金枝一个大人和凌娇他们几个孩子,有够手忙脚乱的了。   闫肃看着围成一团的人群,又看了眼站在干净的柜台内,踩着小凳子的可爱姑娘,红着脸也加入了战局。 第53章 比猪好看   “我要十斤猪头肉,两斤藕片,两斤海带结,再来一斤水煮毛豆。”   闫肃一脸严肃,看着柜台里琳琅满目的卤味,纠结良久报出了一长串数字。   “十斤猪头肉,这么多怕是吃不完吧?”凌甜看着眼前高高壮壮的男孩,虽然高兴于出现一个大买主,可是必要的提醒她还是要问一下的。   尤其这个男孩看上去似乎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估计就是帮家里的大人来跑腿的,要是买多了回家估计要被骂了。   今年十四只是长得有点着急的闫肃摇了摇头,瓮声瓮气肯定了自己要买的卤味的数量,凌甜看他不像是说笑,跟一旁忙着切肉的妈妈说了一声,自己则是帮着他把几样素菜给装好。   “给,你的菜和找零。”   凌甜费力的拎起那十几斤的卤味,加上找来的钱递到闫肃的手里,不经意的两人的双手接触了一下,闫肃的脸顿时红的爆炸,扭过头赶紧离开,走的时候同手同脚,看上去奇怪极了。   真是个怪人!凌甜嘀咕了一句,很快等着买东西和付钱的顾客就让她没了思考的时间,小小的卤味店陷入了忙碌当中。   *****   “你个小子,家里卖的最多的就是猪肉,你还特地往家里买猪头肉回来。”   闫雷霆的模样和外界传言的相差无几,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壮汉,万金枝说的关灯就找不到人那真是瞎说,他这小麦色的肌肤放到后世就是最迷人最健康的颜色,就是摆在现在,不少大姑娘小媳妇也好这口,强壮的男人才能让女人有安全感。   闫肃的个头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高的,只是比他爸还矮了一个头,不过他还年轻,有更多成长的空间。   作为闫家这一代唯一的儿子,闫肃从会走路起就开始接触农场里养殖的牲畜,再大些,除了读书的日子,放学回家或是双休日,也和爸爸泡在农场里,可以说闫家男人该学的技术,他也已经学了大半了。   他买了卤味回到家的时候,闫老屠已经做好午饭了,大男人比较糙,一张八仙桌上就摆着一盆炒花生米,一盘白切肉,以及一盘清炒白菜,最引人注目的估计要数一缸白米饭了,真的是缸,比盆还高了一截。   白米饭正冒着热气,显然刚做晚饭没多久。   闫雷霆年轻的时候就爱喝点小酒,当初他媳妇还活着的时候还会说他几句,媳妇死了没人管了,这毛病也就一直没改。   不过他把着一个度,每餐就喝三两白的,不多喝,绝对不会让自己因为酗酒犯什么错。   “我看看。”   闫雷霆拿来几个盆子,把菜盛到盆子里:“猪头肉、藕片、毛豆、还有海带结,看上去都是下酒的,算你小子还有点孝心。”   闫老屠没用筷子,直接伸手就拿了一片猪头肉塞嘴里,本来他也没报太多的期待,毕竟闫家这情况,对于猪肉没有其他人家那般稀罕,尤其是猪头肉,他都快吃腻了。   可是这一入嘴他就察觉到不同了,这家店的肉也不知道是用什么香料卤的,忒香了,闫老屠觉得就这猪肉,和自己前年去北方,吃的一家百年老卤店的卤肉也相差无几,甚至按照他的口味,还更胜一筹。   这市里什么时候有这么一家厉害的店铺了,闫老屠赶紧往嘴里多塞了几块,然后再抿上一口白酒,美的眯上了眼。   “洗手去。”   闫肃拿着筷子拍了拍自家亲爹,闫老屠瞪了眼面前的不孝子,终究还是乖乖的跑去厨房冲了下手。   边洗手边心里嘀咕,到底谁是谁老子,他怎么觉得在这小子面前他就那么没面子呢。   “你洗手了没?”闫老屠从厨房出来,随意的甩了甩手,看着儿子已经拿起筷子吃起饭来,瞪着眼问道。   “洗了。”   闫肃面无表情的撒谎,他觉得自己的右手现在香香的,还残留这刚刚软嫩的触感。   闫老屠不信,从进家到现在这个儿子可没离开过自己的眼睛,难道是在回家前洗得?他疑惑的看了儿子一眼,可想着他那臭屁龟毛的性子,也没多怀疑,端着酒,拿着筷子就朝儿子买来的那一堆卤味进攻。   父子俩块头大,胃口也着实不小。   一大缸米饭,十斤猪头肉以及那些卤制的素菜基本上被扫荡一空,至于桌子上原本摆着的几盆菜备受冷落,一筷子都没被动过。   就是这分量,也足够媲美后世的大胃王了,要不是闫家还算有点家底,一般人家还真禁不止这样的吃法。   闫老屠坐在椅子上,捂着微微凸起的肚子,打了个饱嗝,不知道上一次胃口那么好是什么时候了。   “这卤味味道还真不错,晚上你再买点回来。”   闫老屠还真不耐烦做菜,只可惜家里就两个大男人,因为他鳏夫的身份也不好请别人的媳妇来家里做菜,父子俩每天的伙食就随意糊弄着,还是近两年私人买卖开始了,偶尔就下馆子,偶尔点菜打包回家,日子才比以前好过了一些。   这卤味可是个好东西,又能下饭又能配酒,闫老屠觉得再省心不过了,不说餐餐都吃这些,可至少一个月里他能有小半月不去想他和儿子该吃些什么了。   闫肃点了点头,他也没问他爸要钱,家里的钱在哪儿他都知道,除了凑满大笔金额他爸会拿去银行存起来外,其他零散钱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他想用钱直接去拿就行了。   闫雷霆一直觉得儿子从小没娘亏待了他,在钱财方面对这个儿子很大方,加上他又是那么一个粗糙的性子,也丝毫没想过自己这样的做法要是换一个儿子,会不会宠出一个纨绔来。   “那家卤肉店就在咱们家长和街肉铺不远处,估计店里卖的肉就是从咱们店里买的,你要是喜欢吃人家店里的肉,下次人家来买肉你就卖便宜些呗。”   闫肃面不改色地说着胳膊肘往外拐的话。   “还有这缘分?”闫雷霆没想那么多,毕竟自从他的铺子越摊越大后,除了一部分按规定要送去收购站,其他都是卖给市里以及周边县市的一些私人饭店或是个人,那么多人买他家的肉,他也记不清儿子说的是哪一家了。   “不对啊,你不是从来都不关心这些的吗,到底是什么情况,和你老子说说?”   闫雷霆拿着牙签剃了剃牙,觉得他儿子今天有点怪啊,做生意不就是为了赚钱吗,哪有把好处往外送的。   “王叔说七号猪棚里的黑猪这几天胃口不好,让你吃完饭去看看。”闫肃没搭理不正经的老子,收拾完桌上的碗筷朝厨房走去。   两父子的分工很明确,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洗碗,闫肃虽然才十四,除了养殖场的活,家里的活也做的很熟练了。   闫雷霆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摸了摸肚子拿起椅背上拴着的外套就朝门外走去。   “别忘了晚上再买点卤肉回来啊。”   他叮嘱了儿子一句,想了想,把家里中午没吃的白切肉花生米装到了饭盒里,准备拿去给在养殖场干活的几个兄弟下酒,那群汉子都是拖家带口的,日子可没他好过,再拎上两瓶小酒,保准让那些人笑出猪叫来。   闫肃洗着碗,点了点头。   今天还是他和她凑得最近的一次,看的更清了,心里头也更欢喜了。   闫肃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可想着凌甜那张因为忙碌微红的脸蛋,以及那明亮的眼睛,就觉得她比自家养殖场里刚出生的小猪仔还招人喜欢,反正招他喜欢。   在遇到凌甜之前,闫肃觉得,小猪仔就是全世界最可爱的生物。   ******   那厢比小猪仔美的凌甜好不容易才空了下来,随着人流量的减少,购买卤味的人也不多了,这时候他们才有时间坐下来吃已经凉了一些的午饭。   今天的生意还算不错,试吃的人很多,真正购买的估计还不足十分之一,这年头的人更讲究实惠,有些人虽然觉得这卤味确实好吃,可还是狠不下心买上一些回家,不过光是那些愿意买的人群,就已经超乎凌家众人的期望了。   目前看来,这一片居民的购买力还是不错的,相信今天购买卤味的居民有多数都会成为回头客,人都有从众效应,有了今日开店的火热,边上的居民看在眼里,即便今天不买,也不意味着将来不买,这些都是潜在的顾客基础。   万金枝看了看柜台上剩下的卤味,如果保持着中午的热度,这点估计还不够晚上卖的,这年头许多工人或是机关干部中午都是在食堂吃饭的,对这部分人而言,晚上下班才是他们买菜烧菜的时间。   她想着明天或许可以试着再多准备一些卤味,现在的天气卤味还是挺经放的,卖不完也能送邻里或是市里的孤儿院,也是替自己积攒福气。   凌娇想的更多了些,她看着累的吃饭都打不起精神的妹妹和弟弟,如果长此以往,卤肉店怕是还得雇佣个人才行。 第54章 过寿   在经历了一波人气暴涨之后,卤味店的生意渐渐开始变得平稳,因为卤味的味道好,累积了很大一批忠实的回头客,以及一些慕名前来的顾客。   店里售卖的熟食除了卤味外也增添了一些爽口开胃的小菜,如腌黄瓜,秘制泡菜等,这些小菜都是凌国栋用木之力灌养长大,食材本身的口感就更为爽脆可口,经过凌甜的独门秘方炮制,明明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开胃小菜,偏偏就有了让人口齿生津的魔力。   这些小菜的价格相较于卤肉更便宜,也是家家户户都消费得起的价钱,店里每天都能卖出一大缸,这些小菜的本钱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也就费点种子钱和调料钱罢了,做起来也不麻烦,现在凌家的院子里还摆着好几个大缸,全是这些腌菜。   万金枝这些日子可算是体会到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感觉,店里这些日子几乎每天都能有两三百的营业额,因为多数都是一毛两毛的纸币硬币,装钱的铁匣子每天都能装满两大匣,全家人在一块数,也得花个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   本钱中最大的支出就是进猪肉的钱,以及买香料和木料的钱,算下来,一天的毛利大概在七八十左右,一个月的净利就是两千出头。   大学教授算是高薪人群,一个月的收入也就在一百到一百二徘徊,普通工人更是只有三四十的月收入,这样的净利润说出去,怕是会让不少人眼红。   卤味店之所以能有这么高的净收入,重点还在于蔬菜几乎没有成本,店铺也是自家买下来的,不需要额外支出一笔房租钱。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卤味的味道确实好,附近开了那么多和熟食有关的小铺子,哪一家的生意都没他们来的好。   凌国栋和万金枝商量了一下,对于赚来的那些钱做了小小的分配。   首先,他们心里都清楚这店之所以能开的起来,少不了小闺女研究出来的那几个方子,因此每个月的净收入,他们都会从中拿出三成帮小闺女存起来。   剩下的七成,四成用于家庭开支,以后家里买什么大件小件,人情往来,都从这部分钱财里支取,同时也充当店里的流动资金。   最后的三成三个孩子平分,小闺女甜甜虽然已经分到了三成,可是均分给孩子的那一份她也不能少,作为全天下最开明最公平的父母,万金枝和凌国栋仔细的做着小账本,这些攒下的钱等孩子成年了就交到他们的手中,任由他们每个人支取。   不过这一切三个孩子现在还不知道,包括凌甜,在她看来这家卤肉店就是全家人的心血,根本没想过作为出了秘方的自己必须要多占多少份额,在她看来,亲情比钱财更重要。   “我看这店里还是得请个人。”凌国栋帮着媳妇按摩,可心疼了。   原本开店也没想着挣太多的钱,就是想让他媳妇心里头开心一些,现在店里生意好,媳妇每日都眉开眼笑,可是凌国栋看在眼里,就有些不是滋味了。   本来进城就是让媳妇享福来的,现在店里的事情那么多,福没怎么享,劳动力度都快和当初在生产队干活时差不多了。   别看开家卤味店似乎不费什么事,可仔细想想,又是进货,又是清洗食材卤煮,在店里切肉的动作几乎也没停过,收钱找零,就算海叔和兰婶偶尔搭把手,万金枝依旧忙活的团团转。   尤其开店时间虽然基本上维持在早上六点到晚上七点之间,可是加上准备的时间,基本上一天就只有四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了。   不仅极耗精力,还严重影响了夫妻俩的恩爱时间。   凌国栋想着家里现在也不缺钱了,还是找几个帮工才好。   “那也成。”   万金枝倒没有一定要事事亲力亲为的想法,毕竟现在她已经证明了自己,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妻主了。   第二天一早前来卤肉店购买熟食的居民就发现了店门口贴着的显眼的招聘告示,一共招两人,性别要求皆为女性,年龄二十岁以上,能吃苦,会基本的算术,月薪三十,比工厂的临时工工资高一些,和一级工的工资也相差无几。   这时候即便是市区也不是所有人家的日子都好过的,尤其是女人,这份薪资在多数人看来已经是极其诱人的了,只可惜凌家开的这家卤肉店总归还是个体商户,来这里买东西也就算了,要是来干活就和个体户扯上关系了,说出去不好听,因此心动的人不少,真正愿意来工作的人却不多,更多的人还处在观望阶段。   好在现在接近期末,凌国栋大学的课程少了许多,时常能来店里给万金枝搭把手,他做不了重活,收钱算账还是很在行的。   在招到员工之前,老家的老爷子提前传来消息要过大寿,时间也凑巧正好是礼拜天,一大家子提早一天回了乡下,这卤味店也只能暂时关了两天。   闫肃不知道这件事,依旧和往日一样来买熟食,顺道还想偷偷看看自家小姑娘。   第一天看着紧闭的店门,冷漠   第二天看着紧闭的店门,更加冷漠,隐隐中还有点小委屈。   凌家人不知道这小插曲,实际上凌甜现在都还没认清过闫肃那张脸呢,没办法,店里来来往往的人太多,真要每个都记住,凌甜也没那个本事啊。   *****   “高材生回来了。”   凌国栋带着妻小回村的时候正巧遇到一群下工回来的村民,亲热的和他们打招呼。   任凭外界如何变化,对于这个小村庄而言日子和往年相差无几,唯一的区别就是有时候去城里买东西,不需要再出示票据了,只要有钱就行。   还有之前半个月才举行一次的集市现在出现的更频繁了,家里的自留地有什么新鲜的蔬菜瓜果,或是积攒的鸡蛋鸭蛋,都能拿到镇上的集市去卖,也不用担心有人抓你。   塘石村的村民过日子还挺知足的,能吃饱喝足,孩子们有机会能好好念书,将来考个中专或是高中他们就足够开心的了,现在凌国栋算是村里最有出息的年轻一辈了,他们也没多少嫉妒,对待他如往日一般亲热。   “小心点,你们家老三也回来了,脸臭的厉害,我和你婶子经过你们家老宅子的时候还听到屋里似乎谈论起了你的名字,不知道在憋什么招呢。”   有个五十出头的汉子凑到凌国栋的嘴里小声叮嘱了一句,看着站在凌国栋边上的万金枝,又觉得自己这提醒似乎是没什么必要的。   “谢谢你啊,叔。”   凌国栋的眼里闪过一丝忧伤,看着他们的眼神隐隐透着感激。   “说啥谢,我们就是看不惯那群人。”那汉子嘀咕了一句,紧接着又看向了他们手里拿着的大包小包。   “之前我爸也没过过什么大寿,这次他琢磨着想要大半,我和金枝就从县里买了些鱼和肉回来,都还新鲜着,还有一块蓝棉布,大小正好给他做一身新衣裳。”   凌国栋面上带着笑,即便凌有田这个当爹的最忽略他这个儿子,可真要是较起真来,怕只有这个儿子最孝顺。   村里人感叹那两老口眼瞎不懂得享福,有这么好的儿子还一个劲的往外推,心里唏嘘不已。想想昨天凌家老三回来,带着媳妇闺女,却两手空空,明明说是祝寿来的,看起来就和上门打秋风的没什么区别。   两家相比较,高下立见。   “你带的鱼、肉太多了,现在你们一家在市里头生活,就靠你那点补贴不容易,这点东西别都送到那边去,给孩子们留点。”   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也实在看不下去凌国栋的愚孝,忍不住多嘴了几句。   “你爸妈那两个人,哎,我都不知道该咋说……”一个在村里辈分很高的老人摇了摇头,凌国栋现在可是他们村子里的光荣啊,尤其是在今年高考村里没有一个人考上的情况下,这么一支独苗苗就显得极其夺目。   “叔,我们明白,可那总归是爹妈啊。”   万金枝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她心里还真就是这么想的,那边再不好也生下了国栋,该有的孝敬他们是一点都不会少的。   至于偏心眼什么的,她觉得公公婆婆还挺不错的,看多了这个世界婆媳间的争斗,你看她婆婆多好,从来就没想过找她麻烦,其实也没大伙说的那般差。   万金枝完全没想过是自己的武力镇压了老宅子那边的人,说的一脸诚恳。   孝子贤妇,简直就是当代最佳。   村里人张了张嘴,对着这样孝顺真诚的夫妻俩实在是说不出什么话来了,心里只有一个想法,那边的老两口要是真能把这样的儿子媳妇逼到不孝的境界,估计是得做出天怒人怨的事来。   心中又是同情,又是怜惜,大伙围着夫妻俩又叮嘱了几句,这才放人离开。   凌娇一手牵着妹妹,一手牵着弟弟,这一世似乎她什么都不用做,光靠腹黑亲爹和傻白甜的亲妈就足够把那一家子的人治的服服帖帖的了,所以她重生的目的是什么,是来享福的吗? 第55章 分家   “别看现在政策都在积极鼓动私有制经济,实际上大伙都吃不准后期政策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你们还记得当初下放来咱们村的那批人吧,当初一个个当教授,党领导,谁知道他们也会失势,来咱们村当了近十年的劳改犯,政策朝令夕改,二哥二嫂他们现在做着小买卖,万一政策回到从前,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没准还连带着拖累咱们全家成为阶级敌人……”   凌国栋和万金枝带着孩子还没进门,就听到了屋子里传来的高亢激昂的声音,说话的人正是老三凌国富。   说起来,自从凌国栋考上大学,而凌国富落榜的消息传遍整个村庄,这兄弟俩就再也没有好好坐在一块吃饭过,即便是年节的时候,只要凌国栋出现,凌国富就会率先避开,要不就是凌国富待在家里,凌国栋一家出现后放下礼品,就被徐老太给劝走,反正两兄弟有点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虽然这一切都是凌国富起的头。   本来老爷子特地打电话回家凌国栋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以前家里从来就没有什么过寿的先例,原因就是过寿花钱废粮,老爷子心疼长子,舍不得让他平白多了这样的花销,所以每次老两口整寿都只要求凌国栋买点礼物孝敬孝敬,至于酒席什么的,从来都是不办的。   这一次千叮咛万嘱咐凌国栋回家,还说什么别累着孩子,让他媳妇留在城里管着孩子不用回来了,怎么想都觉得有鬼。   因此凌国栋不仅来了,还带上了媳妇孩子,更是大摇大摆地拎了一堆食材和礼物,想来看看他这对爸妈到底想玩什么把戏。   现在看来,自家在市里开了店铺的消息被老三知道了,也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凌国富在县里待了那么多年,多少也经营出了自己的关系网和朋友圈,或许就是他某个朋友碰巧来市里撞见过,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就是不知道这次是问罪呢,还是要好处呢。   凌国栋皱了皱眉,拉着媳妇的手朝屋里走去。   “二哥他——”   凌国富好不容易抓到二哥的小辫子准备在爹妈面前好好数落他一番呢,就见到自己故事中的主角带着他媳妇和孩子进来了。   看着二嫂那张美艳如初的脸,凌国富双腿一软,差点给她跪下。   不是让爸妈跟二哥说了别把他媳妇给带回来吗?当初他还觉得二哥愚笨孝顺最好糊弄,现在看来最精明的就是他。   凌国富心里头暗恨,可是看着万金枝就俏生生站在那儿,饶是有天大的不满也不敢开口抱怨了。   “国栋,老三说的是不是真的。”   凌老头憋着气,既气考上大学的二儿子当着好好的大学生不珍惜,搞什么个体户,又气儿子没听他的话,把二儿媳妇也带了回来。   “你回去赶紧把那什么店给关了,咱们老凌家三代贫农,几辈子都没出过一个搞资本主义的子孙,咱们家丢不起那个人。”   凌老头在心里安慰自己,他是在和儿子摆事实讲道理,媳妇就算不满,也不该朝他发火。   “爸,现在国家都鼓励个体户经营了,改天我接你和妈去市里瞧瞧,多得是自己开店的人家。”凌国栋依旧保持着微笑,即便亲爹的话语那般强硬也没坏了他的心情。   “你——”   凌老头正想骂他,又想起来这可不是十几年前那个唯唯诺诺的二儿子了,他止住话语,朝着二儿媳妇那儿看了一眼。   “金枝,你带着孩子们去屋里坐坐,日头也不早了,要是家里没收拾好,就暂时在家里挤一晚上,你小妹今晚就和咱们睡。”   凌国富一家也回来了,家里就没有多余的房间了,凌美丽还没出嫁,又单独有自己的房间,这个时候也只能让她暂时去和凌有田老两口挤挤凑合一晚。   “不用了爸,家里的东西都齐全。”万金枝摇头拒绝,她可不走,她要是走了她男人被欺负了怎么办。   看着油盐不进的儿媳,凌有田一时怒从中来。   他太憋屈了,怎么说他也是凌家的大家长,哪家大家长和他一样还带怕媳妇的,她万金枝牛,还真能牛到打公公不成。   这急火攻心,凌老头也顾不上太多了。   “你这是翅膀硬了,不打算认我这个亲爹了,我告诉你,老实点把你那小破店给关了,不然就别认我这个爹,省的到时候出事拖累全家。”   这时候的人对成分看的还是很重的,尤其是凌老头,他前半辈子庸庸碌碌,唯独这三代贫农的身份给了他太多荣光,他不想让这一切毁在自己不重视的儿子的手上。   三儿子刚刚的那番话更是挑动了他敏感的神经,前些年政策的朝令夕改他们都是亲身经历过的,一会儿大跃进,一会儿大炼钢,红红火火的公社食堂,再到食堂解散,凌有田享过的福不多,吃过的苦却不少。   他不想和老三说的那样,万一政策变了,到了晚年他还得背上资本主义的高帽,和前些年那些人一样被批斗,住牛棚,打扫公厕。   凌老头是真的怕,这样的担忧没有经历过那些年的人是不会懂的。   “老二啊老二,你现在有出息了,是大学生,老老实实念完这几年书,将来分配工作前途怎么都比你三弟还要好,听爸的话,别去瞎搞什么个体户,万一有什么差错,你会后悔的。”   凌有田对这个儿子说不上疼爱,可总归还是自己的亲儿子,他也不至于盼望着他的日子过得有多坏。他的建议是基于他的立场,他的见识限制下给出来的。   “爸,我当大学生的补贴就那么点,租房子要钱,孩子念书也要钱,吃吃喝喝更是要钱,个体户没你想的那么可怕。”   凌国栋耐下心来解释,可是凌有田却怎么也听不进去。   “那就把房子退了,让你媳妇回来,她干活有一把子力气,还能挣粮挣工分,至于孩子,壮儿一个念书就够了,女孩子识点字就成了,念太多书都不好嫁人了。”   凌老头直截了当的说道,强硬的语气让万金枝脸色一变。   “娇娇和甜甜也是我的孩子,壮壮有的,她们俩姐妹也都有,只要能念下去,别说小学初中了,大学我也要供下去。”   凌国栋想也不想的回绝,他看了眼一旁的亲妈和三弟媳妇:“当初妈不也一心想着供小妹念书吗,还有三弟,他现在可就两个闺女,难道三弟和三弟妹也觉得爸说的对,闺女就不用读书?”   白春娇没想过掺和到这些事当中来,可现在火都烧她头上了,她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不过在这个问题上她还是赞成凌国栋的,不论男女,都是亲妈的宝,白春娇疼爱两个闺女,自然不会听凌老头的鬼话,不送孩子去念书。   至于徐老太,她想说她闺女和老二家那两个讨债的不一样,可是当着万金枝那张已经臭下来的脸,她敢说吗?   “你这是要和我死犟到底了,那好,咱们今天就彻彻底底把这个家给分了。”凌老头猛地咳嗽了好几声,拍着桌子气的脸色通红。   “咔嚓——”   万金枝手上握着一把木头碎屑,她做着的椅子可疑的少了一个把手,看痕迹,像是徒手捏碎的。   “爸,你接着说,别管我。”万金枝面无表情的笑着,看着忒渗人,凌老头刚刚还想着再骂这个冥顽不灵的儿子一顿的,看着这场景也不由的将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凌国栋看着坐在堂屋上首位的父母,神情中难掩苦涩。   “我知道爸妈你们担心我连累大哥还有小弟小妹,那就如你们所愿彻彻底底分家吧,所幸我们这一家在我和金枝结婚之初就已经分出去了,我现在考上了大学,以后日子总归比兄弟们好过,你们二老的东西你们想给谁就给谁吧,至于赡养费,咱们三兄弟平分,该我的那份,绝对不会少你们的。”   凌有田刚刚说彻底分家那就是个脱口而出的气话,可眼下骑虎难下,这家是不分也不行了,看着神情落寞的儿子,老爷子的心忍不住抽痛了几分,想着自己这个当父亲的,是不是真的做的太过火了。   这一次分家真不一样了,不仅找来了凌氏一族的族老,还请了汪有贵等村里的干部当见证,算是把凌国栋一家彻彻底底分出去。   有了刚刚万金枝无形的威胁,谁也没敢狮子大开口,就和村里多数的老人赡养一样,以后每年凌国栋要给二老三十块钱赡养费,以及五十斤细粮。   这笔钱在村里算高的,毕竟凌有田和徐爱娟远没有到需要养老的年纪,尤其是在凌国庆和凌国富都不需要同样付出的情况下,更显得凌国栋这个儿子太过可怜。   分家的协议上还明确了以后二老生病治病的费用,三兄弟平分,百年以后葬礼的费用,同样如此,同时,在汪有贵和凌家族老的要求下,协议还标明除了赡养费,以后二老不得已其他理由索要财物,因为二老百年以后财务均分给其他子女的缘故,养老主要责任在老大凌国庆和老三凌国富身上等细则,算是保障了凌国栋的利益。   还是老两口这步棋下的太臭,不然作为凌家的族老,他们还不至于出这些细则帮衬凌国栋这个小辈。   第二天喜气洋洋的寿宴,来吃酒的人都觉得没滋没味的,尤其是看着凌家老二那红彤彤的眼睛,一看就是一宿没睡,知道了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的村民,都心疼他心疼的紧,作为偏心眼的老两口和被偏心的其他几个子女,都受到了许许多多或隐晦或直白的谴责目光,看上去像占了大便宜,心里头比吃了黄连还苦。   红眼睛的凌国栋悄悄的揉了揉自己的腰,昨晚装可怜他再一次占了上位,这一次比前几次都有进步,奋战了三次,开心过头的结果就是腰好痛,身体好累,眼睛好酸,想睡觉了。   村里人不知道真相,要是知道他眼红的真正原因,估计会一锅盖呼他脸上,打死这丫的,叫他欺骗人感情! 第56章 招人   “二姐。”离开村子前,家里来了一位意外之客。   万多禄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叠钱,都是五块十块的纸币,估计是特地兑换成大钞的,加起来一共八十块钱。   “这是今年的钱。”万多禄和前些年没什么变化,最大的区别估计就是因为要还老爹看病的钱,干活更加刻苦卖力,又黑了些,壮了些罢了。   万老爷子的运气还算不错,住院的时候正巧碰到市里以为有名的脑科大夫来县里指导,手术很顺利,休养了两个月后就能正常生活了,就是不能再像以往那般从事重体力活,一些轻省的农活还是能干的。   那次看病如预先估算的一般,花了八百出点头,跟最早说好的一样,四兄弟每年都还一笔钱,直到欠下的医药费还清为止。   万多禄今天过来,就是为了把今年该给的钱交到二姐手里,好让她去海教授夫妻俩那般销一笔账。   直到现在万家的人还以为老爷子看病那笔钱是从海大富夫妇那边借的,并不知道其实这笔钱是万金枝出的。   “现在集市办的热热闹闹的,咱们家里攒的鸡鸭蛋全都不送回收站了,卖的价格比以前高了不少,爸干不了重活,侍弄侍弄自留地还是一把好手,地里的菜吃不完也拿去镇上卖,今年比起以往来手头宽裕了不少,就赶紧把钱给你送来了。”   万多禄心情好,笑容也比以往开朗了不少。   除了最小的妹妹,他的婚事一直都是万家人最烦恼的问题,毕竟万多禄年纪也不小了,二十二岁的男人在村里早就该当爸爸了。   只可惜因为万老头那场大病,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债,即便分摊到每个兄弟身上似乎并不是很多,可对于村里人而言也不是个小数目。   真要较起真来,最亏的还是万多禄,毕竟前头三兄弟家里都帮着娶了小媳妇了,而原本给万多禄准备的娶媳妇的钱被拿去看病不说,四兄弟分摊医药费的时候,摊到万多禄头上的还和其他兄弟一样多。   现在手头没余钱,还背了一屁股的债,即便万多禄在村里的名声不错,也没有哪户人家愿意把闺女嫁过来跟他一块吃苦。   时间越拖越久,万家老两口还真担心这个儿子成了老光棍,到时候要想再说婚事也就难了。   好在万多禄为人豁达,并不觉得娶不到媳妇是一件大事,比起没影子的媳妇,当然还是当初危在旦夕的老爹更重要了。   “还不到还钱的日子吧?”   万金枝看着小弟,之前定的是年末还钱,现在离还钱的日子还有两个月呢。   “先还一笔,等年末队上分钱再还一笔。”   当着二姐的面万多禄不好意思说,他就是想着现在家里有钱多还点欠债,当初给爸治病几个嫂子就不乐意,前年家里的钱攒下的不多,几乎都花在了还债上,大嫂她们已经很不满了,尤其是大嫂,过年直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要不是村里人不兴离婚,怕是日子都过不下去了。   几个哥哥原本的立场是很坚定的,可耐不住媳妇的耳旁风,尤其是在二姐夫考上大学后,隐隐有将那些债都丢二姐他们身上让他们还的意思。   做人不能不讲良心,万多禄扪心自问,当初老爹看病二姐一家已经给了诸多帮助了,她虽然是出嫁的闺女,可给的钱比他们这些做儿子的还多,就因为二姐的日子好过,她就该多给他们的吗?自古都没这个说法。   万多禄不想说这些事让二姐烦心,就琢磨着在大哥他们彻底被嫂子们说动之前多还点欠债,到时候他们真翻脸打算不管这笔债了,他再多养点鸡鸭,多种点蔬果,也总能慢慢还完的。   这时候万多禄就有点庆幸自己没媳妇孩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努力干活,总有把债还清的一天的,总不能把那几百块钱的债务都背二姐身上。   以前二姐在家说一不二,现在不一样了,二姐夫成了大学生,多厉害啊,听多了那些陈世美的故事,万多禄也怕自家给二姐带去太多麻烦惹来二姐夫的不满,要是二姐和二姐夫的婚姻出了什么问题,他们老万家就是二姐的罪人。   万金枝不知道自己这小弟心里的想法如此活跃,看着体格健壮的亲弟弟,心里头倒是有了一点想法。   她这个弟弟模样不出挑,想要招女郎喜欢,那就得有其她拿得出手的本事。   “你应该还不知道,我和你姐夫在市里开了家店,现在缺少人手,活不多,就搬货和切肉之类的事,包吃住,一个月工资三十。”   万金枝知道他们村一个壮劳力一年到头挣到的也就几百斤粮食外加三四十块钱罢了,自己的店既然要招人,还不如招一个可以信赖的自家人,更重要的是娘家却是没钱给小弟娶媳妇了,如果小弟来店里工作,吃住一起的情况下三十块钱起码能省下二十五,除了还债,一两年就能攒够娶媳妇的钱。   “三、三十。”   万多禄惊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们家这些日子每个集市都拿着鸡鸭蛋和新鲜蔬菜去卖,原本以为挣得已经算很多了,可算起来,一个月全家也就能多二三十的外快,勉强才顶得上二姐给的工资啊。   他没去思索二姐开店的事,只是被这高工资给吓到了。   “有什么活我去帮就成了,自家人用什么工资。”万多禄说话磕磕绊绊的,连连摇头。   “现在外头市区招工就是这么个价,你不去,姐找别人来也得出这笔钱,你先好好想想,最好回去和爸妈商量一下,要是去了市里,公社的活就不能干了。”   万金枝拍了拍小弟的肩膀,也因为今天来的是多禄,要是换成其他几个兄弟,她也不一定会提起这件事。   离开的时候,万多禄手里捏着一张抄了电话号码和地址的纸条,脑袋里晕晕乎乎的。   *****   “请问这里还招人吗?”   万金枝正帮一个买蹄髈的顾客切好肉,就看到一个二十七八岁,穿着一身虽然打着补丁,却干净整洁的衣裳的年轻妇人站在柜台外,略带拘谨地向她问话。   招工告示贴出去已经有两三个礼拜了,倒也有几个人来问过,只可惜都是一些游手好闲的人物,一点都不像是能正经干活的,万金枝就都给拒了。   至于自家小弟那儿已经决定过来了,这些天先把手头的活干完,收拾收拾东西,估计下礼拜就能来上班。   帮着做卤味和搬货的人有了,店里还缺一个看店的帮手,万金枝打量了一番来人,身量不高,皮肤略黑,不过看上去挺淳朴的,看双手,有些粗糙,一看就是干惯农活的。   “我看外头帖的告示了,我力气大,剁肉剁骨头都成,以前念过四年的小学,光是收钱找个零我也中。”   张红在这一片转悠了有些日子了,原本她是为了找负心的丈夫才来到江浙省的,可来之后,她才发现外面的世界太广阔了,如果她是李衢山,或许也不愿回那个贫瘠的乡村。   在处理完和李衢山的事后,张红想了许多。   他们那个村子的思想是很保守老旧的,即便李衢山是做错事的一方,可要是他抛弃了他们母子的事被村里人知道,等待她和孩子的只会是所有人的指指点点。   还有她娘家的大哥和嫂子,张红比任何人都知道他们的为人,有钱他们会把她当祖宗供起来,可要是没钱,估计下一刻就会把她和孩子扫地出门,不留任何情面。   张红是个母亲,还是个疼爱孩子的母亲,为母则强,为了孩子,她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来到了陌生的城市,也为了孩子,她用自己不多的见识,想要给他们撑起一片广阔的蓝天。   家乡是待不住了,张红学历不高,除了地里的活干的麻利,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特长,不过她发现江浙这一片开始兴起了不少私人的小工厂和一些私人的店铺,有不少小工厂在招工,给的工资比不上正规的国有场子,可比在地里种田赚的多多了。   张红算过账,在李衢山大学毕业前每个月能给她十块钱,如果她能找到一份月薪二十左右的工作,她就能把虎子和猫妞接到身边来。   租一间普通民居一个月只要五六块钱,加上孩子念书的钱,只要省一些,他们母子三也能过得下去,更重要的是远离了家乡,孩子们就不用忍受同龄人的指指点点,嘲笑他们是被亲爹抛弃的孩子。   前些天,张红去了一趟李衢山的家,当着他们家那些邻居的面借口把孙子孙女的照片给李家二老戳破了他在乡下已婚的事实,虽然现在两人分开了,可离婚有子的名头也算是在李衢山头上挂牢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天在场的人不少,以后就算还有人给李衢山介绍对象,也得掂量掂量他这情况。   出了口气的张红现在着手找起了工作,一口香卤味店给的工资比她预期的还高了十块钱,要是她能应聘成功,立马就能回乡把孩子一块接来城里了。   万金枝不认识张红,不过她看张红挺顺眼的,就想着让她先在店里试试,如果不出错,就把人留下来。 第57章 老父亲(捉虫)   凌国栋夫妻一开始在选铺子的时候,考虑到万一到时候生意太好,铺子有扩张的需求,在买铺子当初买下的就是两大间的店面,自从卤味铺到底名声传开后,除了慕名而来的顾客,也有不少周边大学里的学生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店里能卖盒饭,既能选择堂吃,又能打包带走的那种。   万金枝思索了一番,觉得这个建议还真有实施的空间。   首先店里的熟食都是现成的,改成套餐也就是多加一分饭的事,夫妻俩商量了一下就决定把当初没用上的隔壁铺面打通,重新装修摆了几张桌子。   因为是初步试营,可选择的套餐种类不多,可以选择全素套餐,也可以选择荤素搭配的套餐,价格也在七毛钱到一块五之间徘徊,不便宜,但也绝对称不上贵,加上店里吃饭不需要粮票肉票,生意也渐渐做起来了。   打包带走的以学生为主,一开始大学生比较多,后来渐渐的附近的中小学也开始有学生来店里打包盒饭了,毕竟常常吃食堂总有吃腻的一天,对于孩子家长都舍得花钱,卤味店的熟食好吃现在也算是远近闻名的了,偶尔让孩子开开荤,家长也是愿意的。   也正是如此,万金枝才想着多招了两个人手,等生意再忙一些,或者说等有开分店的打算,这人手还得再增加。   当初买铺子的时候买的是沿街的小二楼,一楼做生意,二楼原本就是主人家的卧室。   张红的情况万金枝还是在凌国栋来店里的时候才知道的,听完张红的打算后,她就把楼上最大的那间房空了出来,以后张红接了孩子过来,也住的开。   至于万多禄,等他来了再做考虑。   凌国栋买的三合院占地很大,不然当初也不会要两万块的高价,别说多住一个人了,再来几家人都绰绰有余。不过万金枝不觉得她小弟会乐意和他们一块住,在收拾房子的时候在隔壁铺子的二楼也给他收拾出来一间房,到时候就让他自己看着办。   *****   “甜甜。”   凌娇站在妹妹凌甜的教室外,今天爸爸和妈妈要去城西看房子,原本是让她和妹妹回家吃饭的,可是妹妹忽然想吃食堂了,今天两姐妹干脆就不回家,午饭在学校解决了。小弟有海爷爷和兰奶奶,怎么都饿不着。   “大姐,我叫向宝璐,以后你叫我璐璐就成了。”   看到自己的偶像向宝璐尖叫着冲了上去,别看她年纪不小,搁后世绝对是十足的追星狂,这才八十年代初,向宝璐就很有本事的搞来一个录音机,还有好几盘港城那儿流行的磁带,她那本随身携带的小本本上贴满了港星的小像,邓莉珺,许笑凤,凤菲菲……一个个都是她的女神。   当然,现在离她最近的女神就是凌娇了,谁让她既是自己同桌的大姐,还是她身边唯一一个作品上过报纸的名人呢。   作为一个空有一腔追星心,现实却无星让她追的狂热粉,向宝璐只能将一腔热忱全寄托在凌大姐身上了。   凌娇看着妹妹跳脱的同桌,有些怀疑这真是妹妹嘴里很照顾她的好朋友吗,看她这样子还没她七岁的弟弟来的稳重呢。   不过作为大姐,凌娇很稳得住,虽然她记得妹妹似乎说过,她那个同桌生日比她还大了几个月,可依旧接下了大姐这个称呼,说说笑笑的,三人一块朝食堂走去。   向宝璐爸妈都是工人,三班倒,常常顾不到她的三餐,通常情况下午饭她都是在学校解决的,至于晚饭,要么去姥姥姥爷家,要么去爷爷奶奶家,原本她有每天相约吃饭的同伴,可既然今天自己的小同桌和她的偶像要在食堂吃饭,她自然就抛下了原本的小伙伴,来当电灯泡来了。   凌娇紧张妹妹,和向宝璐谈论的最多的就是关于妹妹凌甜的事,别看妹妹年纪小,可青春的躁动可不会因为你年轻就放过你,自古早恋都是家长避之不及的大事,作为长姐,凌娇觉得自己有必要替妹妹挡掉所有不怀好意的大灰狼。   两人在前头聊得火热,凌甜这个话题的中心倒像是充话费送的了,鼓着包子脸跟在后头,跟受气的小媳妇似得。   “大姐,我等会想吃糖醋肉。”   凌甜走在后头朝大姐说了一句。   “好好好,等会儿有就给你买。”凌娇点点头,又朝边上眨着星星眼看着她的小迷妹问道:“刚刚说到甜甜的语文作文,还有呢?”   “大姐,我还想吃炸鱼段。”凌甜的小脸蛋鼓成了一个河豚,关于她的事大姐怎么就不问她呢,要不是注意影响,她都想举起手来高呼问我问我了。   “好好好。”   凌娇宠溺的应了几声,又将注意力转向了一旁的向宝璐,刚刚讲到妹妹写了一篇关于她的作文,她之前可没听妹妹说过,这次从妹妹的同桌嘴里听到这件事,她可得好好了解一番。   生气,凌甜觉得姐姐太优秀也是个麻烦,你看,就吃顿饭的功夫就有种姐姐被抢走的心酸。   “闫肃,今天还去买卤味不?”   凌娇姐妹朝食堂走去的时候,闫肃和朋友也正好从初中部的楼道出来,朝校门口走去。   白奇楠觉得自己好哥们儿最近有点怪怪的,虽然还是他标准的严肃脸,可有时候看上去就是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荡漾。   好几次上课的时候他瞅着这小子仗着坐在窗台边往操场上往,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就是小学部的小弟弟小妹妹们在上体育课,而且隔那么远,只能看得清几团模糊的小影子,也不知道从这副画面里能看出什么让他荡漾的东西来。   更重要的是以前两人的家就隔着一条马路,每天放学都一块回去,现在不一样了,这哥们儿多了一个打包卤味的爱好,每天就和那些下班买熟食的阿姨大妈一块挤着排队,这个月上午放学和他一块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我爸今天不回家吃饭,我吃食堂。”   闫肃拍了拍哥们儿的肩,拐了个弯跟着朝食堂走去,徒留白奇楠在冷风中倍感萧瑟。   ******   “哇,那个学长好能吃啊!”   食堂里没有凌甜想吃的糖醋肉和炸鱼段,不过运气不错,今天食堂有向宝璐口中大厨最拿手的红烧肉和杭三鲜,再点了两份素菜,三人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吃饭。   正边吃边聊,向宝璐用手肘戳了戳凌甜的腰,隐晦地用眼神暗示她看向对面。   凌甜几人的胃口都是正常女孩子的胃口,打饭就打二两,加上点的菜足够吃饱了,这个年纪的男生也不见得多会吃,也就是初中的一些学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或许能点个四两饭。   向宝璐指着的那个男生面前食堂常规的菜盘,盛菜的格子盛着两份菜,趁饭的格子里的饭完全堆成了一座小山,光是自己那格还不够放,甚至侵占了一部分盛菜的格子。   光看这分量,起码七八两吧。   向宝璐在学校食堂吃了这么多年的饭,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会吃的男生。   凌甜看着对面那个小麦色肌肤,看上去高壮挺拔的学长,觉得对方还挺眼熟的,就是不记得在那里看到过。   至于万宝路所惊讶的对方的食量,凌甜并没有太过吃惊。   在乡下待了那么多年,她知道地里常年干活的男人的食量有多大,也就是家里的粮食不够吃,大家都节省,不然敞开肚子一顿吃个一斤米饭,对于那些男人而言都是松松的事。   虽然坐在她对面的是个男孩,还称不上男人,凌甜也没什么惊讶的,或许对方就是那种天生食量大的人呢,就像后世的吃播主播,吃个十几斤饭菜都是轻而易举的。   她在看他!   感受到小姑娘的视线,闫肃整个人都绷住了,他看了看自己面前的饭菜,跟他爸教的那样,女孩子都不喜欢吃太多的男人,他特地只打了勉强能吃到三分饱的米饭,小姑娘应该不会因为觉得他太会吃而不喜欢他吧。   闫肃有点紧张,手心冒汗,不自觉的吃饭的动作就加快了许多,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等一盘米饭吃完了,肚子里勉强也就垫了点东西的感觉。   凌甜不知道坐在自己对面那大块头的想法,只是偶尔余光瞟见对方大口吃饭的模样,觉得摆在自己面前的饭菜似乎又香了几分,连带着二两饭还不够吃,又去打饭的窗台打了一两饭。   看着自己的小姑娘脸颊鼓鼓的,嘴角还沾了点红烧肉的酱汁,闫肃觉得自己似乎更饿了。   *****   闫雷霆看着桌子上已经快凉透了的一大缸米饭,等着买完熟食回来的儿子快等成了一座活化石。   儿子,你忘了你家里嗷嗷待哺的老父亲了吗? 第58章 传说   “小白,今天放学的时候看到我们家闫肃了吗?”   闫老屠坐不住,朝离家十几米远的白家走去,白奇楠和儿子是一个班的,他为什么这个点了还没回家,对方应该清楚。   “闫叔,你在家呢?”   白奇楠端着饭碗出来,嘴角还挂着饭粒,看着站在铁门外的闫爸,心里忍不住有点纳闷:“闫肃说你今天下午不回家啊,为了这个他都在食堂吃饭了。”   这父子俩沟通不行啊!   看着白家小子笃定的模样,连闫雷霆都不确定了,难道自己昨天和儿子说了类似不回来吃饭的话,没道理啊,不可能啊,闫老屠觉得自己还没到老年痴呆的年纪。   “小白,你最近有没有觉得我们家闫肃有点不对劲?”闫雷霆摸了摸下巴的胡茬,对着白奇楠问道。   “不对劲……没有吧……”白奇楠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说闫肃最近有点荡漾的事,万一是他眼神不好使看错了呢。   闫雷霆点了点头,既然儿子在食堂吃饭了,他也就不用等了。   回到家里,看着凉了一半的那缸白米饭,已经空荡荡的餐桌,闫雷霆没办法,只能去厨房翻箱倒柜,找出了以前父子俩懒得做菜应付的一缸酱菜,就着白米饭大口大口往嘴里塞。   吃惯了儿子每天打包带回来的香喷喷的卤味小菜,这会儿再吃这缸不知从哪里买来的腌菜,总觉得没什么味道。   说起来那家卤味店还真了不得,不仅卤味做的好,就是那些下酒下饭的小菜做的也是一绝,尤其是那酸黄瓜,想着那酸爽的味道,闫雷霆的胃口总算好了点。   今天养猪场还得宰五头猪送去收购站,不吃饱点可没力气。   一缸米饭吃了大半,闫雷霆抿下最后一口小酒,重重打了声饱嗝,幻想着美味,就着腌菜,一不小心吃太多了,有点撑。   不过好在被儿子抛弃哇凉哇凉的心,总算因为那几盅酒而暖和了过来。   *****   “今天下午怎么没回家吃饭,差点没把你老子我给饿死。”   闫老屠在养殖场冲了个凉水澡,洗干净一身的血气回到家里,就看到放学回来的儿子坐在餐桌上,面前摆着几袋卤味,正大口大口的扒着饭,狼吞虎咽的模样就跟饿了三四天似得。   “中午没吃饭?”   闫雷霆急了,别看他在儿子面前基本上不端当爹的架子,父子俩往日里相处的就和兄弟似得,可对于这个妻子用命换来的儿子,他比任何人都珍惜。   “吃了,没吃饱。”闫肃板着一张脸,都怪他的小姑娘吃饭的时候一直偷偷看他,害得他都不好意思再去打几碗饭了。   “钱不够?我那柜子里不还有几百块钱吗?”   闫雷霆皱着眉,他这个儿子的胃口是他们老闫家男人祖传的,一顿饭不来个几斤米饭根本就吃不饱。他想着难道是儿子给他省钱,感动的同时又想拍他一脑瓜子,家里还缺他那点吃饭的钱吗。   闫老屠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中午积攒的被抛弃的老父亲的怨气顿时就没了,看着儿子吃着开水泡的中午剩下的米饭,当下就撩起袖管要去蒸一缸热腾腾的米饭。   “饭我已经煮了,我还买了你最爱的猪头肉,爸,你先坐下来喝几杯小酒吧。”闫肃挑了挑眉,黝黑的眸子看着亲爹。   剑眉星目,英俊帅气,小小年纪就已经初现男人味,闫雷霆觉得这点儿子也随他,尤其是今天儿子难得体贴,他一坐下,连酒都替他斟好了。   抿了一口酒,再就上一口香喷喷的猪头肉,本该是一件再惬意不过的事,可闫雷霆总觉得怎么就那么别扭呢。   他略显惊恐地看向了一旁的儿子,他不是在憋什么大招吧。   “爸,我想初三再重读一年,我要考一中。”闫肃放下碗,很严肃地对着亲爹说道。   “没发烧吧?”闫老屠伸手探了探儿子的额头,今天这孩子有点反常,不仅替他斟酒了,居然还叫他爸,以前不都老头老头的喊吗。   “闫肃啊,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爸从来也没求过你靠念书出人头地啊。”闫雷霆放下酒杯,本来么,他这个当爹的也就初中学历,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别说一中了,儿子能随便考上哪个高中和中专就成了。   而且站在他的角度,儿子能把闫家人的本事学的十成十,读书其实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我要念一中。”   闫肃是很正经的,他的小姑娘念书那么好,次次都考第一名,将来一定是念一中的料,他要是复读一年,不仅能和她多在一个学校相处一年,等对方念高一的时候,他正好升高三,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可眼睛长在自己身上,对方一出现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作为眼睛的主人,他控制不住它啊。   更重要的他的小姑娘长得那么可爱,白白的,粉粉的,胖胖的,比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猪仔还可爱千万倍,要是没看牢很容易被别的大尾巴狼给叼走。   闫肃在心里感叹,时间过得太慢,想要把小姑娘叼回家,还得再等好多好多年。   闫雷霆不知道自家儿子一本正经的脸皮下幻想了那么多不正经的事,只当儿子读书读昏了头,误了正道。   “儿子,你老子送你去念书不是真的让你念书啊。”   闫雷霆饶了饶头,看着认真的儿子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劝解他,平日里闫肃更多的时间还是跟他一起泡在牲畜堆里,成绩只能算中游,这样的水平考个高中还是可以的,可要想考上最好的一中,还是有点差距的。   “爸,你别劝我,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孝敬你的。”   闫肃已经打听到了,他未来的老丈人是大学生,这样的书香世家一定很注重未来女婿的身份,虽然家里的活不能落下,可最起码他也得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这样将来才和他喜欢的小姑娘般配不是。   他不需要儿子好好念书再孝敬啊,闫老屠都快咆哮了,忍不住握着儿子的双肩呐喊。   “你可是要继承养猪场的男人!”   想想不对,又跟了一句:“还有养羊场和养牛场,你要是喜欢鸡鸭鹅,爸再给你开一个养鸡场养鸭场养鹅场也成啊。”   世世代代,他们家就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儿子,你可千万不能抛弃他们老闫家的传统啊!!!   听上去怪大一笔家产,可是淡淡的有种不吸引人的感觉怎么办,承包养殖场的男人,听上去一点都不高大上。   “爸 ,你放心吧。”   闫肃不觉得,想着岳母开的卤味铺,自己作为养殖场老大的儿子还是很有竞争力的,不过主席说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他学家传本事的同时,也要好好念书了。   这么一来,将来他既能讨好岳母大人,又能讨好岳父大人,这是双赢的事。   看着儿子油盐不进的样子,闫老屠都绝望了,想着到底该用什么法子,把他儿子从错误的道路上拽回来。   *****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一个清美秀丽的姑娘站在图书馆的书架旁,微微斜倚着身子,看着拿着一本厚厚的外语名著翻阅的凌国栋,忍不住小声感叹,脸颊上微微带点羞红。   “芝琦,看什么呢!”   林芝琦正失神的时候,身后突然冒出个人影,伸手朝她的右肩一拍,把她吓了一大跳。   “那不是英语系大三的才子兼系草吗?比起咱们系的男同胞,果然赏心悦目。”后头来的姑娘顺着她刚刚失神的方向看了过去,见坐在那边的男子,了然地说道。   “只可惜名草有主,咱们再稀罕也没用了。”   “学长有妻子了?也是咱们学校的吗?”林芝琦好奇的问道,她已经关注那个学长很久了,他每个单日就会出现在图书馆,偶尔借了书就走,偶尔会和今天这般,坐在图书馆里看书,一呆就是小半天。   即便从来没听对方开过口,可光是看着他坐在那儿,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渐渐的,林芝琦也养成了习惯,每个单日就来图书馆转转,运气好就能碰到对方。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是想着万一对方没有妻子,没有正在交往的对象,他们能有发展的机会,只可惜,她偷偷关注了人家两个多月,至今还没鼓起勇气走近点,和他说一句话。   听朋友刚刚的话,对方在学校里似乎是很出名的人物,而且对方也早就有了家室,这让林芝琦不免有一些沮丧和难过,也对那个男子的妻子多了一分好奇。   “学长的妻子啊,她是咱们学校的传说啊!”   另一个小姑娘的思绪有些复杂,想着自己还是大一新生时看到的对方徒手举起近百斤石凳的画面,咽了咽口水。   “作为同学,我只能说,珍惜生命,远离学长,那样的高岭之花,咱们这样的俗人是般配不上的。”   只有女壮士才能将这朵娇花呵护在怀中。   后半句话她放在心里没讲,可这确实是那一次所有围观过那场景的学生发自肺腑的感慨。   林芝琦不理解朋友话中的意思,再朝着凌国栋刚刚坐着的方向看去时,原本的座位上早就已经没了人影。 第59章 幻灭   “I love you, my second sister。”   自从大姐二姐都去上学后,小太子的常驻地就成了卤味店,每天凌娇和凌甜放学后顺道接弟弟回家,若是店里的生意比较忙,一家人的晚饭也在店里头解决。   今天小太子把家里的小马扎搬到了店里,还背上了自己的小书包,里头装着一本厚厚的英语词典,以及他的练习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小太子觉得既然他想要去攻打西方的江山,那就必须先把洋文给学好了,因此他求着爸爸和海爷爷,每天教他一些新单词,熟读默背,争取早日把洋文学的和他爸那么溜。   总不能去打仗了都没法和敌军沟通吧。   一个白天,除了偶尔帮着妈妈招揽客人,剩下的时间除了学习新词语就是复习旧单词,看到二姐从学校回来,小太子蹦蹦跳跳的跑过去,冲着她蹦出了一句自己组合的句子。   第一句凌娇完全能理解,可第二句什么意思,my second sister,我的第二个姐姐,是二姐的意思吗?这是谁教他的英文。   “Today afternoon you eat 吗?”   小太子想着这些日子自己背的英文单词,将那次词语整理好顺序组成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还没开始系统学习的他不知道英语还有语序语法的问题。   看着单纯天真的小弟,凌甜不知道现在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他,刚刚那句话的意思应该是今天中午你吃了吗,不知道怎么表达疑问的意思,吗字直接就中文表示了,果真是很直白的翻译啊。   “壮壮啊,你先背你的单词,至于说长句,还是等爸教你了你再说吧。”   凌甜拍了拍弟弟的肩,他才七岁就能有这样的词汇量已经很了不起了,至于其他的,等他再长大点爸爸自然会教的,还是不要打击他的自信心了。   小太子不知道姐姐委婉的建议,还当自己说的挺好,面上的笑容就没下来过,他牵着二姐的手,朝她身后看了看,没见着大姐的影子,隐隐有点失望。   他还没和大姐说I love you, my first sister呢。   “妈,大姐晚上留校出板报,估计挺晚回来的,她让你给她留饭。”凌甜没看到弟弟眼里的失望,朝着一旁正在给客人找零的妈妈说了一句。   “出版报得那么晚呢?甜甜,妈给你打包一份饭,你等会儿给你姐拿去。”   万金枝怕闺女饿着肚子,赶紧对着一旁的张红说了一声,让她去后厨打包了一份盒饭。   后厨的饭一直都是放在灶头山用滚水的蒸汽保温着的,熟食小菜也都是现成的,万金枝挑了几分大闺女最爱吃的菜放到饭盒里,满满当当装了一盒。   “给你姐拿过去,送到就回来,等会儿家里就吃饭了。”   小学离卤味店也就几百米的距离,往日孩子上下学都是自己来回跑的,也没有放心不放心这个说法。   凌甜接过饭盒,转身正要走的时候正好和后面进来的顾客撞在了一块,鼻尖和额头感觉就和撞到一块铁板似得,疼的她一下子就飙泪了。这存粹就是生理反应,实际上她也不是那么娇贵受不得痛的人。   “你没事吧?”   闫肃他发誓,他真没特地想占小姑娘便宜,就他们俩这年纪,他要是真那么想了他就是禽兽,看着对方红彤彤的脸和撞红的鼻尖,他僵硬着身子,要不是还记得现在两人只是陌生人,直接就想伸手帮她揉一揉了。   凌甜抬起头,这一次她总算对面前的男生有点印象了,毕竟前几天在食堂吃饭,她可是就着他多吃了小半碗饭呢。   “没事。”   凌甜摆摆手,也是她自己不小心,转身的时候太着急都没看清楚后面的情况,好在饭盒她抱得牢牢的,一点都没撒。   “妈,我去给大姐送饭了,马上就回来。”   说罢摆摆手,冲着那大高个点了点头,朝学校跑去。   闫肃看着小姑娘跑远了,有些纠结自己是该跟上去呢,还是照原本的计划买完卤味就回家呢,或许自己应该去医院买一管药膏,刚刚他把小姑娘撞疼了,应该向她赔礼道歉,然后他就能以此为借口,跟对方介绍自己……   他在心里进行着规划,想到现在小姑娘估计连他是谁都还不知道,心里忍不住有点挫败。   “大哥哥,你要买东西吗?”   凌壮仰着小脑袋看着面前的高山,好大好壮的大哥哥啊,他好想问一问,等他长大后大哥哥能做他的将军吗,以前在国宴上他见过的燕家军的小将军似乎就是这般的身材模样,听说那小将军可威风了。   “啊?哦,我买肉。”   凌壮的话打断了闫肃发散性的遐想,这时候凌甜早就跑的没影了,闫肃叹了口气,只能按照原定计划买肉回家吃饭。   还好他们现在都还小,谈情说爱是要不得的,闫肃想着,等他再长大点,一定能更有勇气接近他的小姑娘了,至少也应该让对方知道他的名字。   严肃脸脑补狂假正经.真.害羞.闫肃很认真的想着。   *****   “凌学长,咱们社团打算明天在食堂三楼举行一个小聚会,就当是庆贺咱们英语社在院校比拼中胜过了苏师大和上师大,你可是咱们英语社最大的功臣,明天的聚会你可一定要到场。”   一个开朗的女生拦住了凌国栋,一边朝着边上的人挤眉弄眼,一边朝着凌国栋说道。   “就是就是,这样的聚会可不能少了凌学长的影子。”不少人跟着搭腔,他们英语社的成员多数都是英语系的,也有一部分是其他专业,但是对英语有着浓厚兴趣的,不论是那种人,对于凌国栋的专业水平,都是万分佩服的。   他们可都还记得当初在专业课上,从日不落国留学回来的老教授都对凌学长的口语水平称赞万分,夸他的口语就和播音员一般标准,甚至还更胜一筹。   这一次江浙沪区域二十多所师范类院校比赛,面对强敌苏师大和上师大,全亏了凌学长一人才能力挽狂澜,大家都说,如果不出意外,等到毕业了凌学长或许会被外交部要过去,这样前途远大的学长,在学校的时候就应该打好关系。   现在外头的馆子有限,学生的消费水平也去不起那些私人小馆,食堂三楼的小炒窗口就很不错,可以单独让大师傅炒菜,价格也就比大锅菜贵了一点,一个社团聚餐,平摊下来人均也就两块钱左右,偶尔这样奢侈一把还是可以的。   “明天中午还是晚上,晚上我可真没时间。”   凌国栋收拾着自己的书本和笔记,他和媳妇看中了一处铺子,房子的屋主白天上班,晚上才有时间商谈。   “是不是要陪嫂子,其实凌学长你完全可以把嫂子一块带过来。”不凑巧,聚会还真就在晚上,最先开始邀请凌国栋的女生急了。   “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呢,离不开人。”凌国栋笑了笑,自从不知道哪里传出来等他一毕业就会进外交部的消息后,明里暗里有不少女生和他表达了欣赏他的意思,凌国栋觉得这一点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是他疏忽了,没有彻底宣传自己已婚已育的身份。   这个时代的大学生还是很淳朴的,不能说没有不好的,毕竟哪里都有老鼠屎,但是更多的女生还是自尊自爱的,尤其是大学女生,她们有美好的前途,基本上在知道他有妻子孩子后就理智的保持距离,并不会一味痴缠。反正凌国栋至今还没有遇到过一个在知道他已婚的身份后依旧做出那些暧昧行为的女同学。   “下次,下次我一定到场。”   凌国栋说着似乎想起了什么,从包里拿出一叠小名片,这还是他专门花大价钱请印刷厂做的,上面写着卤味店的名字和地址。   “这是我爱人开的卤味店,你们去报上我的名字,一定给你们打折。”凌国栋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男,趁大伙儿都在呢,赶紧给自家小店打了一波广告。   “一口香是学长你家开的啊,我可爱吃你们家店的东西了,尤其是香辣脆肠,不行,想想我这口水又要流下来了。”   一个北边来念书的青年欢呼道,他想着卤肉店的老板娘似乎是一个高挑美颜的女子,那就是学长的媳妇,又漂亮又能做一手好菜,学长也太有福气了吧。   “喜欢吃就多来,给你最优惠的价。”别人夸自家的东西好,凌国栋自然再开心不过了:“给你推荐猪头肉和卤猪蹄,好吃下饭,我个人最喜欢这两道菜。”   往日里凌国栋在大家的心里是比较清高的,不是贬义词,而是对方的长相,和他站在讲台上用英语诵读外国文学时的气质就给人这么一种感觉,可这么清高的学长和卤味联系在一块,一下子就变得接地气了,双方的距离感也缩短了不少。   林芝琦坐在角落里,接过边上的人递来的名片,看着不远处说起自家店里卖的卤味神采奕奕的青年。   不该是这样的,她以为那般光风霁月的男人,往日里最爱吃的应该是香菇菜心这般雅静素淡的食物。   猪头肉,卤猪蹄,林芝琦觉得自己初恋的男神幻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太子:大哥哥我可爱么   闫肃:不可爱   小太子:为什么,所有看书的姐姐都觉得我全世界最可爱   闫肃:你抢了我男主的位置你说你可不可爱 第60章 相处   “红姐,东西放下我来搬就成了。”万多禄看着张红一个女人搬着二十多斤重的大铁缸,赶紧上前帮忙。   自从上次去了二姐家还钱后,他心里翻来覆去想的就是关于来市里工作的事。   先不说二姐和二姐夫开的店靠不靠谱,他想着既然二姐要请人干活,自己人总比外人来的贴心,别说给那么高的工资了,就凭二姐当初对家里的付出,不给钱他也得来帮忙啊。   因此在和家里人说清楚,并且把自己手头的活都干完后,万多禄就拎着自己的小包裹来了市区,过来前一天用村里的座机给二姐打了个电话,是二姐夫来车站接的人。   这年头一般人家装不起座机,万金枝一开始想过要不要在自己家装一个,后来一打听,装座机还不是个简单事,不仅费钱,还费事。   最早的时候,座机只能厅长级别的干部家里才能装,这些年条件放松了,出得起钱就能去申请开户,通讯部门会审核你家的条件,然后再交2300就能装好电话了。   2300块钱都能在市里买一套便宜点破一点的小院了,还能买七八个万金枝当宝贝的手表呢,她权衡再三,终究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就是要装,也得在座机普及到多数人家的时候再装,不然装了也只是积灰。   所以万金枝给弟弟留的电话并不是自家的,而是他们那条弄堂口一个代销社站点的,管那个站点的人知道附近多数人家的门牌号,接到电话就会来家里喊人,到时候给个电话费和辛苦费就成,方便了邻里,代销社的人也能靠这个辛苦费赚点零花钱。   万多禄长了个心眼,只和家里人说来市里给二姐帮忙,没说二姐一家开店的事,也没说二姐给他开了三十块钱一个月工资的事。   自古钱帛动人心,嫂子们本来就有把债都推给二姐的意思,要是知道这件事,非闹翻天不可。   刚来到市里的时候,万多禄先是住在二姐家的。   其实来到市里后,他就发觉似乎二姐和二姐夫的日子比他们所有人想象中过得还要好千百倍,原先他以为是二姐夫租的大院子其实是二姐夫买的,二姐开的那家卤味店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都差不多了,完全就是一个下金蛋的母鸡。   或许什么和海叔兰婶借钱给爸治病也只是个幌子,这钱估计就是二姐先给垫上的。万多禄想不通二姐和二姐夫哪来的那么多钱,可就是直觉,他们就是有那个本事。   万多禄知道后的第一反应是庆幸自己当初瞒着家里人二姐给自己开三十块一个月工资的事,不然恐怕现在来市里干活的就不是他,而是几个嫂子了。要是让她们知道二姐的日子过得这般富裕,那就不仅仅是赖账的事了。   他不想将自己的亲人想的那么坏,也不想看到几个哥哥因为二姐有钱的事就生出什么不好的想法,他就想着将这件事牢牢瞒着,或许以后几个哥哥的日子也好过了,不会眼红二姐这儿的家产了。   庆幸完了之后,万多禄收三十一个月的工资就稍微好受了一些,店里的卤味不是每天都能卖完的,还有当天没卖光的剩饭,这些自家人解决一部分,另一部分送去孤儿院。   万多禄这辈子都没吃的那么好过,餐餐白米饭,顿顿都有肉,才来半个多月,整个人就和吹气球似得胖了一圈,人也养白了许多。万金枝看在眼里别提多欣慰了,这个弟弟总算长出了点哥儿的模样,看着不那么辣眼睛了。   他卖力干活,原本万金枝每天晚上剁骨头,做卤味得花几个小时的功夫,现在有了弟弟的帮忙,时间减半,空出更多的时间能陪伴孩子夫郎。   店里的活也不需要万金枝一天到晚盯着了,万多禄干活麻利,也念过几年书,基本算术他还是行的,有他和张红在,万金枝彻底从忙成陀螺的状态里解脱了出来。   三天前,万多禄从二姐家搬了出来,搬到了店铺的小二楼住,并不是万金枝不乐意这个弟弟住家里,而是万多禄觉得自己毕竟也是个成年的弟弟,一直住在姐姐姐夫家不好,卤味店晚上就红姐一个人看着,他过去还能帮她壮胆。   张红住的是卤味店的二楼,万多禄住的是后来扩建的那半间店的二楼,两边隔着一堵墙,就算一块住也不用担心外人说闲话,那墙的隔音不是特别好,只要有重点响声隔壁就能听见,遇到危险只要喊几声,万多禄就能过去隔壁,也算是对女员工的保障。   “不用,你别看我个头不高,在老家的时候地里的活我也是干惯的,这点重量我还搬得动。”   张红侧了侧身躲开万多禄伸过来的手,对方年纪比她小,还是老板的弟弟,这些重活累活她都是抢着干的,可不敢让对方太累着。   三十一个月的工资,还包吃住,张红这辈子就没想过还能有那么好的事,恨不得一天都不让自己嫌下来,生怕对不起这一份工资。   在她看来,老板和老板娘就是她的恩人,一开始她还没想明白,渐渐的她也回过神来了,凌老板,也就是她那个负心汉的同学,或许就是当初那个隐晦提点她的神秘人,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觉得他声音耳熟的原因。   如果没有对方的提点,她稀里糊涂就被李衢山送上了火车,一个被抛弃又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女人,还有两个没有爸爸的孩子,过得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日子呢。   老板娘人也和气,给她那么高的工资还同意她年后把儿子女儿接过来,以后孩子们跟她一块在店里吃,每个月只要意思意思给五块钱的食宿费,比张红预期的少了太多太多。   她觉得老板和老板娘就是神话故事里活菩萨的化身,偷懒的念头压根就没在她脑子里出现过。   “我来搬就成了,那边还有几盘没卖完的脆肠和酱瓜,红姐你去收拾收拾,等会儿我给带去孤儿院。”   万多禄二话不说就接过那铁缸,朝后厨房走去,张红抢不过他,只能照他的说法那般去整理今天没卖完的卤味。   一口香卤味店的生意能这么红火,也离不开店里用料讲究,所有卤味都保证是当日生产,确保新鲜的这个卖点。   猪肉是从闫家猪肉铺买来的上好猪肉,大块大块的猪肉运到店里的时候从来都是不避开人的,晚上店铺关门,所有卖不出去的卤味也全都打包好,送去市里那家孤儿院。   这年头的人不一定讲究这个,可是光看这卤味店的做法,就觉得这是一个可靠的,有爱心的人家开的店,老买主更加认可他们,新顾客也愿意来店里尝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张红在打包卤味的时候留了半叠脆肠和半叠小菜,加上刚刚她在后厨炖的一碗热腾腾的白菜粉条,就是她和万多禄两人的晚饭,今天老板和老板娘不来店里吃,不用留太多的菜下来,不然吃不完。   “骑自行车小心点,我给你烫壶酒,晚上喝暖胃。”   现在天气渐渐冷起来了,他们住的是楼房,不能烧炕,用煤炉也是小心翼翼的,睡觉前喝两杯烧酒能暖身活血。   “好嘞,谢谢你啊红姐。”   万多禄朝着站在店门外的女人笑了笑,感叹对方真是一个细心又体贴的好女子,真不知道对方那个丈夫眼睛是有多瞎,这么好的女人不要,连两个孩子都丢下了。   他庆幸自己的二姐夫不是这样没良心的人,即便考上了大学依旧把乡下的妻子儿女接到了市里来。   其实张红长得不算难看,五官甚至可以说是秀气的,要不然李衢山当年也不会看上她,只不过嫁人后,终日在地里操劳,那过于粗黑的皮肤掩盖了那点姿色,加上住在乡下,没有打扮的习惯,家里有点钱都紧着丈夫和孩子,终日穿着丈夫的衣裳改做的衣服,连那出挑的身段都给压下了。   张红生过两个孩子,身材相较于年轻姑娘跟丰腴了些,又因为常年干活的缘故,腰身并不臃肿,现在她每天待在店里也不用出门,皮肤略微白了一些,加上眉眼间的忧愁不见了,相较于刚出现在江师大的那个农村妇人,漂亮了不止一筹。   在她身上能看到华国乡村姑娘的所有美德,淳朴、善良、踏实、知恩图报,如果她没遇到李衢山这样的男人,或许在她的家乡,她依旧能过着平凡却温馨的小日子,和自己的丈夫和和美美,教养自己的孩子。   万多禄感叹了一番命运对张红的不公,想到自己现在还是个光棍,又一声讪笑。   不过他觉得未来的日子是充满希望的,他现在每个月三十的工资,除了偶尔给娇娇甜甜他们买点零嘴,每个月他起码能攒下二十五,到时候他替三个哥哥多还一部分,这欠债马上就能还清了。   至于红姐,她能接两个孩子来身边,供他们读书,将来的日子一定也是红红火火的。如果有那个缘分,遇到一个不在意她结过婚,带着孩子的男人,就红姐这品性,日子保准也差不了。   万多禄卖力地瞪着自行车,踩着夕阳朝孤儿院骑去。   冬天虽冷,可是想着未来的日子,似乎心里头暖洋洋的。 第61章 好吃(捉虫)   万金枝和凌国栋这些日子有点忙,原本开卤味店之前他们也没想过生意会这么火爆,尤其是临近年关的时候,时不时就有大老远跑来店里买卤味的,一买就是十几斤,跟屯年货似得。   在家人的集思广益之下,店铺也与时俱进,推出了一些烧腊,保存的时间更长,还有专配烧鸭和叉烧的酱汁,有酸甜口的,也有甜辣,麻辣味的,解腻又好吃,尤其是凌甜研发的那个酸梅酱,一经推出,店里烧腊的销量增了好几截,每日光是搭配的酱料就能卖出一小缸。   不少住的远的顾客都反映了,希望他们这一口香卤味店能在城北城南也开上几家,不然每次都跑城中心来,也怪麻烦的,尤其这年头交通也不那么便利,就是家里有自行车来回还得骑个四十多分钟呢。   万金枝和凌国栋这些日子就是忙着选铺子以及相看工厂,铺子还算好选,文革结束后,当初被没收的房产有一部分归还给了当年的屋主,市面上售卖的房产不多,却还是能找到的。麻烦的是工厂的事,别看上头积极鼓吹个体户,鼓励个人办厂,真要开厂的时候,各类手续就能把你麻烦死。   紧赶慢赶,在今年结束前卤味厂的事估计是没影了,正好万金枝夫妇也没打算在靠近年关的时候把一家子都累的每个亲近的时间,事情准备的差不多了就暂时放在了一旁,打算等过完新年,再着手处理工厂和新店的事。   “猪肉得提前订下,明年要是在城北和城南开店,猪肉的需求量就不是长和街那边的猪肉铺供应的上的了。”   万金枝打着算盘,计算着明年自家几家店预估的猪肉需求量,凌国栋每天晚上给她开小灶学习还是有必要的,至少她这字越写越好看了,算盘也打的更溜了。   “还有现在快过年了,咱们家预选准备的腊肉腊肠还不够两三天卖的,还得提前订一批猪肉,过年了,家家户户都舍得花钱吃点好的,看看咱们家这个月的收益。”   万金枝就和一个小财迷似得,算盘打的啪啪啪:“明天我去长和街的猪肉铺看看闫老屠在不在铺子里,如果他在的话我直接就和他签一个订猪肉的条子。”   凌国栋正好给媳妇剥了个橘子,一瓣瓣果肉晶莹剔透的,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不仅仅是猪肉的事,我看咱们还得考虑一下蔬菜的进货渠道了。”他往媳妇嘴里塞了一瓣橘子,之前店里需要的蔬菜少,他还能拿家里大院子种的蔬菜糊弄过去,开了分店,蔬菜的需求量一下子增大,就不是他们家这个院子能供应的上的了。   他隐隐觉得海叔和兰婶似乎对此已经有些疑惑了,家里的三个孩子娇娇最细心,也就是时间短,等时间长了,她一定能察觉到不对。   “也是。”   万金枝也意识到自家夫郎这身本事是越少人知道越好的,只不过现在村里的那些地也没听说能包出去啊,这让万金枝犯了难。   凌国栋又往媳妇嘴里塞了一瓣橘子肉,自己将剩下最后一瓣果肉吃进嘴里。   “不用想着包地的事,我看城北那儿的自由集市办的挺热闹的,每天都有不少郊区的农民带着自家自留地吃不完的蔬菜来买,到时候咱们就去那儿买就成了,买来的蔬菜我再处理一下,和我自己催生的蔬菜,没有太大的口感差异。”   凌国栋的方法解决了当下的难题,实际上现在农民也在想着借改革的春风让自己的日子好过起来,他们或许没胆子做生意,可光是将自留地的蔬菜拿进城里来卖,不少农民都是乐意的。   自由市场蔬菜的价格比回收站给的高,市区周边的农村百姓都是一个村子三三两两组队来的。他们卖的蔬菜也比供销社的新鲜,虽然价格高了一两分,城里的居民也愿意去自由市场买,近一年,市里的自由市场越来越火了,就万金枝知道的,他们院儿附近休息在家的老大妈就喜欢跑大老远去自由市场买东西,买肉也不去供销社了,专去闫家开的那个猪肉铺子。   “咱们上个月净赚了两千七,这个月还加卖了烧腊腊味,估计收入比上个月更高点。”   万金枝看着店铺的收支,心里美滋滋的,这都是她这个妻主管理有方,你看看,小半年的功夫都能买三个车轱辘了,过不了多久,小轿车就离她越来越近了。   “媳妇,你忘了咱们新买的铺子花了多少钱吗,算下来,咱们还在亏本呢。”   凌国栋很残忍的戳破了万金枝的美梦,别看这账面好看,实际上为了买新铺子和开卤味厂的事,他还往里头搭了几条人参呢。   “你懂什么,那铺子不也是家业吗,将来都是给闺女和儿子的。”   万金枝瞪了小夫郎一眼,男人就是头发短见识也短,这么明白的道理都看不懂。   这房子铺子可都是硬通货,尤其前年政策出台,知青都一个个回城了,城里的房子不够住,那些私人住宅的价格一天天眼看着它增长。   当初凌国栋买下自家的这套三合院花了两万多,现在一年半过去了,又涨了小一千,一般工人家庭得挣一年,不吃不喝才能攒下呢。   万金枝在买房这件事上尝到了甜头,她现在衡量自己是不是一个出色的妻主都不看自己能买得起几只手表了,而是看自己给家里挣了几套房,至于小汽车,还在奋斗中。   “不过也不怪你。”   万金枝拍了拍夫郎的肩,他一个男人也不需要那么有见识,不是还有她在吗,反正不会让他吃苦的。   凌国栋看着尾巴翘到天上去的媳妇,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他会不明白吗,刚刚只是想要逗逗媳妇罢了,没想到媳妇在他的培养下变精明了,没有以前那么好哄了。   “昨天教你的十道题学会了没,咱们的约定你可别忘了。”   凌国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身后掏出一本练习册,把炕桌上的那些账本都收了起来,将练习册放到万金枝面前。   “那个,我累了。”   万金枝挠了挠头,今天光顾着算账呢,压根就忘记复习昨晚学的知识了。   “那就当你弃权,今天还是我在上面。”   万金枝晕晕乎乎的就又成了下面的那一个,看着小夫郎扑哧扑哧卖力的小模样,想了想还是算了,反正再等一会她就又能成上面的那个了。   看他那么努力,就让他多开心一会吧。   自诩女尊史上最包容的妻主的万金枝抱着小夫郎的脑袋,美滋滋的想着。   *****   “闫家小哥儿,我要一块猪五花,给我挑肥肉多一点的,别割太多,一斤就成了。”   闫家的猪肉铺一大早就很热闹,跟凌家的卤味店一样,现在临近年关了,来肉铺买肉的人也变多了,有些财大气粗的一买就是十斤,拎着一大块猪肉离开的时候,走路都是带风的。   能吃得起十斤猪肉,有钱人啊!   闫肃过完年就十六了,可那个头看上去比一般成年男性高壮多了,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结实精装的身材,大冬天,他就穿了一件薄薄的棉布衣裳,袖子高高挽起,露出结实的手臂肌肉。   他系着一条皮质的围兜,一手拿着一把剁骨刀,割肉的动作很麻利,行云流水一般将顾客需要的猪肉部位割下,放到秤上一秤,斤两所差无几。   “闫老屠,你这儿子有你八成本事了。”买肉的人竖起大拇指对着坐在一旁抽烟的闫雷霆称赞道。   “这小子还有的学呢。”闫老屠意思意思谦虚了一把,面上的笑怎么都掩盖不住。   “这孩子还读书呢吧?”平日里也没见到这孩子来肉铺帮忙,倒是休息日和假期每日都能见到他。   “读,今年初三,还想复读一年,这臭小子说什么一定要考一中,你说说我们老闫家什么时候出过读书人了,念不好书回来养殖场帮我不是挺好的吗,可惜这孩子死犟,我这老子的话在他面前没什么分量。”   闫雷霆将烟蒂捻灭,扔到一旁的铁桶里,看着一旁板着张脸的儿子,心里的无奈就别提了。   “爱读书你还抱怨,我家那个用棍子打他都不愿意再去重念一年,就等着接他爷爷的班,有这么个儿子你该偷笑啊,等哪天给你考个大学回来,还是长你们老闫家的脸面。”   那人利落的给钱接过闫肃递过来的用油纸包的肉,鼓励地看了一眼闫肃。   “别听你爸的,读书好,长见识,明道理,你这孩子是个有想法的。”   边上的人也觉得闫家这儿子不一般,闫肃板着脸切着肉,他们都想错了,他真没想那么多,他考一中就是奔着喜欢的小姑娘去的,就算念大学,也只是为了讨老丈人开心。   闫肃有点惆怅,几个月又过去了,他的小姑娘知道他的名字了没?   余光往边上一瞧,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闫肃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腰板挺的更直了,手上的剁骨刀剁起猪腿骨来也更加威猛有力。   凌甜还是第一次跟着妈妈来猪肉铺,今天她妈是来找猪肉铺的老板谈订猪肉的事的,至于她,则是为了亲自来铺子里挑选一块上好的猪五花肉,今天是寒假的第一天,她想给家里人做一道正宗的东坡肉。   今天的阳光正好,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没有了前几日的寒冷,阳光洒在那精壮的小麦色肌肤上,抬手,挥下,力量与美学的完美结合。   少年的容貌俊美,眼神坚毅,额头隐隐有些汗迹,晶莹的汗珠从额角滑落,流入衣领消失不见。   “砰——砰——砰——”   健壮的手臂一下下挥下,闫肃觉得自己的表现好极了,有爸爸说的男人的味道。   凌甜忍不住看迷了眼。   那个猪肉看上去好好吃啊!!!   肉膘光亮,瘦肉的颜色呈现新鲜的嫩红色,尤其是猪肉一块块割下来被放到秤上的瞬间所表现出来的弹性,凌甜敢用自己上辈子挑选五花肉的经验发誓,这绝对是上好的散养猪没错了。   至于切猪肉的人,已经不在凌甜的视线范围内了。 第62章 向外   “老板,我要猪五花,就这块,给我割两斤就成。”   凌甜眼睛就没从自己看中的那块肉上离开过,等轮到自己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指着那块肥瘦适中的五花肉说道。   闫肃一听老字,心中的雷达警报都快叫的爆表了,他只比甜甜大了四岁八个月零三天,其实并不是很老。   他爸说了,他们闫家的男人就是发育期长得有点着急,等过了这个阶段,尤其是别的男人五六十老的不能看的时候,他们还是硬挺挺的壮汉。   凌甜可不知道这个常常来他们家卤味铺子买猪头肉的小哥冷面之下情感如此丰沛,看着对方一直不动手,忍不住小声催了一句。   她已经认出来对面站着的是谁了,如果有一个人每天准时来你家开的铺子买东西,还一直高冷的除了给钱找零没有多余的一句话,对于这样的人你都可以印象深刻。   加上他们现在还同在一个学校,不经意间总是能撞见的,虽然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是对方这张脸,凌甜确实已经认熟了没错。   闫肃一边想着怎么才能让他的甜甜姑娘以后在称呼他的时候去掉那个老子,一边总算麻利的切起了肉来。   “给,一共两块四。”   闫肃一刀下去切了很大一块肉,没有过秤就直接用油纸包着系上麻绳交到凌甜的手中。光用肉眼看,这肉绝对不止两斤,恐怕得有三四斤的分量了。   “这肉太多了吧?”   凌甜犹豫了片刻,颠了颠手上那块猪五花的重量,对方这么做买卖不怕亏本呢。   “我们闫家人的本事就是掂肉不过秤,我说是两斤就是两斤。”   闫肃心里美滋滋的,他喜欢的姑娘就是那么实诚,有便宜都不乐意占的。   他以为自己是好心 ,却没想过因为他那张过于粗犷的脸和他严肃的表情,看上去颇为吓人,反正凌甜是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给钱接过他递过来的肉,然后一溜烟跑进铺子里找妈妈去了。   他的甜甜真可爱。   闫肃心里冒着粉红色的泡泡,看着小姑娘害羞地结果肉跑开,看着手里还留有温度的几粒硬币,咳嗽了几声将钱放到了自己的口袋兜里,没和案板上放着的那个铁盒子里的钱混在一块。   “闫家小哥儿,你的本事既然那么厉害,切肉都不用过秤,不如给我也来两斤五花肉呗。”刚刚那一幕看见的人可不少,他们觉得难道是闫老屠这儿子学艺不精就想卖弄本事,想着沾点便宜,赶紧围过来买肉。   闫肃还是那张僵尸脸,看了说话的那人一样,利落地割了一块肉,用油纸包好递给他。   “不对吧,这斤两不够啊?”刚刚那小姑娘也要了两斤肉,他给的可比现在他手上的这块肉多多了。   闫肃没有解释,直接把肉往秤上一放,不多也不少。   想要占便宜的人拎着肉给了钱灰溜溜的跑了,剩下的人也知道这闫家的男人不论大小都不是徒有其表的,也息了占便宜的心。   只是好奇,刚刚那小姑娘买肉的时候这闫家儿子怎么就失手了呢。   “奎哥,你来接摊子。”   闫肃心里还惦念着进铺子里的甜甜和未来岳母,直接将手上的活抛给了店里的一个学徒工,用抹布擦了擦手,解下皮围兜就朝屋里走去。   一个黑壮的汉子应了应声,从铺子里走了出来,麻利的接过闫肃手里的活,继续替顾客割肉。   “闫老板,咱们卤味店明年生意要扩张,需要的猪肉恐怕长和街的这个铺子吃不下,我打算等明年开年,买一辆三轮车,每天去你们的养殖场装肉,你看怎么样?”   闫肃进去的时候,万金枝正和闫雷霆面对面坐在沙发上,至于凌甜,拿着刚刚买好的五花肉,坐在万金枝的身边。   闫雷霆的几个养殖场在市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不仅一些饭店餐馆爱找他买猪羊肉,一些村镇进猪仔羊仔也爱来找他,养殖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必要的派头自然也得摆起来。   他在养殖场有一个小办公室,以前别人要大批量买猪羊或是耕牛,都会去那里找他,后来讲究了些,便在长和街的这个猪肉铺子里也隔了个小办公室,这里干净,又不用让人特地跑去郊区的养殖场找他,渐渐的,他也习惯了这个新办公室,还在养殖场和这个猪肉铺子安装了两个座机,有事随时都能沟通。   闫雷霆这摊子比凌家暂时小打小闹的卤味铺可大多了,除了几个养殖场,他已经在市里开了五家猪肉铺,还在一些经济条件不错的县镇开了分店,隐隐有取代供销社的肉制品销售站点的意思。   做到这一点,和闫家这么多年的人脉以及闫雷霆自身的本事是离不开的,就凭这一点,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那个早年丧妻,一个人把儿子抚养长大的男人不一般。   “每日需要的猪肉供应量是多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卤味铺子需求量最大的是猪头、猪蹄、猪腿以及一些猪下水,至于正经猪肉,反倒是你们需求量里最少的。”   真正谈到做生意的事,闫雷霆还是很正经精明的。   说起来他不仅喜欢凌家卤味店做的各种卤味烧腊,他还喜欢因为卤味铺子的存在,帮他解决了最麻烦的边角料的问题。   猪头猪蹄之类的部位是很难卖的,猪下水还好一些,毕竟那玩意儿一般人不会做,凡是会做的都爱它爱的要死,而且猪下水便宜,买一斤猪肉的价格都够买七八斤猪下水了,再往前几十年,那玩意儿白送都不一定有人要。   而卤味店的招牌菜其中两样就是卤猪头肉和卤猪蹄,闫雷霆自己也喜欢吃,每天餐桌上要是少了这一道菜,喝酒都没劲了。   可问题来了,一个猪头、四个猪蹄就意味着要宰一头猪,而整个白舟市,就闫家所掌握的市场反应来看,一天杀十头猪到十五头猪差不多就是极限了,现在家家户户的购买力还没到达后世的程度,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吃一次肉,才是城市居民的标配。   闫雷霆暂时没有把摊子扩张到周边城市的意思,这一年闫家的铺子已经摊都够大了,步伐再大点,他怕扯着裆。   这么一来,这几部分猪肉的供应量就受到了限制,按照万老板描绘的前景,恐怕他没办法提空那么多的边角料。   “就按照闫老板你能供应的程度来。”   万金枝想了想,光是这么点分量满足三家店的供应估计是不够的,不过好在现在铺子里的货品种类多了,现在烧味和腊味卖的也很好,而且另外两家铺子还没开,具体是什么情况也说不准。   “那好,咱们来谈谈价格。”   闫雷霆笑了,他就喜欢和爽快人做生意。   这一高兴他就想抽烟,可看了看坐在自己对面的漂亮妇人和一个俏生生娇滴滴的小姑娘,这掏烟的动作一顿,将手又放了回去。   “猪头和猪脚本来就不好卖,价格也便宜,当初万姨你过来的时候是按零售价卖的,一斤七毛三,现在肯定不能按这个价格算了,来个吉利点的数字,就六毛八一斤吧,还有猪下水,那东西便宜,划掉之前的零头每斤就算三毛,还有猪肉,现在市场价一块二一斤,既然那么明年打算加大猪肉的需求了,每斤就算你一块一,出了咱们这店,其他找不到更便宜的地方了。”   闫肃不知道在旁边观察了多久,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插嘴的机会,十分稳重的从后边走了过来,做到亲爹身边,对着未来岳母说道。   嚓纳!!!   闫雷霆想要把口袋里的火柴盒砸儿子头上,有他那么做生意的吗,店里的老主顾,一个开饭店的朋友从他这儿进猪肉都是一块一毛五进的,划零头是那么划的吗,别看数字差的不大,一年下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闫雷霆心里痛心疾首,偏偏面上还不能表现出来,他总得给儿子留点脸面吧。   好在这个价格也不是不能接受,自家还是有利润可图的,他一边在心里骂着败家儿子,一边笑着点头,表示认可儿子的说法。   万金枝这些日子也没少和猪肉打交道,明白闫肃给的价格是再公道不过了,心里满意极了,说实话,本身她来的时候还没想过真能把价格拉到现在这个地步。   闫家的儿子虽然长得不好,可性格还是很不错的,万金枝表示他要是能把自己养的白一些,以后还是能找到媳妇的。   “别看了,人都走远了。”   闫肃看着小姑娘跟着她妈离开,就是背影都那么可爱,舍不得挪开眼,可惜闫雷霆不懂他的少男情怀,在后头踹了他一脚,打断了他的小幻想。   “说吧,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   闫雷霆越想越不对劲,以前他儿子不是没帮他处理过养殖场的事,可从来没有像今天那般好说话过。   他思索着卤肉店老板娘那张过分艳丽的脸,心里有了不好的猜想。   都怪他让孩子早早没了妈,可是儿子,就算你没妈,你也不能娶个能当妈的人给你爹当儿媳妇啊,最主要的看万老板那架势,你估计降不住人家啊。   人都走远了儿子还痴痴的看着,闫雷霆都来不及思考万金枝已经有夫有子的情况,一心考虑着两人的年龄差。   他心里是又气又心疼,不过不能骂孩子,这孩子已经够苦了,他得温柔,他得好好劝劝孩子,把他从那条错误的道路上掰回来。 第63章 禽兽   “你是不是喜欢人家?”闫雷霆略显沉痛的问道。   闫肃没想到自己居然表现的那么明显,连他爸都看出来了,那他的甜甜是不是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刚刚在他进来后就一直低着头没看他一眼。   闫肃心里狠狠一揪,她是不喜欢他还是害羞呢?   看着儿子沉默的样子,闫雷霆再也没法欺骗自己了,这死小子还真看上了卤味店的老板娘了。   他说呢,他这个从来不在意家里吃什么,只要吃饱就成的儿子怎么现在每天那么积极的去卤味店买卤味小菜,以前不怎么喜欢念书,一有空就和他泡在养殖场的人突然间就提出要复读一年初三的事。   如果他没记错,卤味店那老板娘的丈夫是大学生吧,这孩子是着了魔了,他还想着干翻人家原配丈夫,自己上位当便宜爹不成。   闫雷霆痛心疾首,可是看着儿子那张脸又不知道该怎么骂醒他,绞尽脑汁想着该怎么委婉的开口劝解,在不伤孩子的心的前提下,让他放弃这段不可能的感情。   “你不觉得你们年龄差的有点大吗?”万老板今年三十出点头了吧,他家这小崽子的年龄才她的一半呢。   “这个年龄差……大吗?”   闫肃想了想,甜甜只比他小四岁八个月零三天,四舍五入那就是四岁,这年龄差不是正正好吗,等甜甜能嫁人的时候,正是他最稳重富有魅力的时候,想想就很配啊。   这么一想,闫肃不由的板着脸鄙视了亲爹一眼,这样的年龄差他都接受不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点。   闫雷霆听着儿子厚颜无耻的回答都快吐血了,他还嫌妈妈级别的年龄差不大,难道他还想着给他找一个奶奶级别的儿媳妇回来吗。   他觉得儿子病的不轻,已经不是委婉的劝解能够拉回来的了,想了想,只能从道德层面上抨击他了。   “你想想人家是有自己的家庭的,听说她和自己的丈夫还很恩爱,夫妻俩一路从乡下来到市里,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容易,再说了,他们家最大的闺女只比你小一岁半呢,真让人家叫你爸,你别不别扭?”   闫雷霆想了想上次跟万金枝一块过来的那姑娘,小小年纪气势就不小,幻想了一下叫自己爷爷的画面,他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话都说的那么直白了,闫肃哪里还不清楚从一开始他爸就想歪了。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他面无表情的瞪了他爸一眼,挽起袖子就朝屋外走去。   他觉得他爸肯定是单身太久,把脑子都憋坏了,他的甜甜那么可爱活泼娇俏,到底是什么给他的错觉,认为自己喜欢的是甜甜她妈。   看儿子气的脸都青了,闫雷霆隐隐意识到,或许真的是自己误会了。   回过神来想一想,刚刚凌家的小闺女似乎也在场吧,只是她从进门就低着头,也没说过话,闫雷霆并没有注意到凌家的小闺女长什么样,下意识的就联想到了外表明艳,一点都看不出是三个孩子的妈的万金枝身上去了。   凌家的小闺女好像比他们家大闺女小两三岁,看身高和刚刚惊鸿一暼的模样,完全就还是个孩子啊。   闫雷霆看着儿子的背影,忍不住默念了一声——禽兽!   不过儿子那么小就能帮自己找好媳妇,闫雷霆心里还是挺开心的,这一点儿子又随了他,当初他就是早早的把孩子娘给叼回自己的地盘的,两人年纪差不多了就立马结婚,很快就有了儿子闫肃。   想起那段他人生中最开心的记忆,闫雷霆忍不住掏出一根烟,用火柴点燃,透过氤氲的烟气,隐隐能看到那微红的眼眶。   过完年儿子就十六了,转眼她也走了那么多年了,时间过得太快,儿子都有自己的心上人了。   闫雷霆抽烟的动作太凶,烟气吸到肺里,忍不住呛了好几声,眼泪都呛出来了。   他粗鲁的用袖子抹了抹脸,总归他就一个儿子,既然那臭小子有了喜欢的人,他总得帮着争取一下的。   这死小子,就知道在他爹面前横,不知道喜欢上人姑娘多久了,看他那德行,恐怕人家姑娘现在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吧,这种事,还得他这个当爹的来指点指点。   闫雷霆捻灭烟头,嘴角向上翘了翘,配合着泛着红血丝的眼睛有点滑稽,他撸起袖子,拿起挂在墙上的皮围兜,现在他得去敲敲边鼓,看看他那个傻儿子喜欢到什么地步了。   *****   “爷爷奶奶,吃饭了。”   凌甜站在两家院子打通的那道门上,冲着另一个院子的海公公和兰姑姑叫了一声,今天早上家里没一个大人在家,弟弟就被干爷爷干奶奶给带去隔壁去了。   “来了来了。”   兰秀梅牵着小太子的手,另一只手上还挽着一个小竹篮。   “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了?香味都窜到屋里去了。”   一起相处了那么些年,兰秀梅是真的喜欢上了小太子在这个时代的家人,她和大富这辈子虽然成了真夫妻,可都这个年纪了,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在他们看来,万金枝和凌国栋就是他们的儿子女儿,凌娇姐妹就是老天爷补偿给他们的亲孙女。   反正孩子的亲爷爷和亲奶奶不稀罕这几个孩子,他们把人抢过来,也不必有负罪感。   一开始凌娇凌甜唤他们的时候前头还带着姓或是干字,时间久了连前头的干字也省略了,直接喊爷爷奶奶。   “上次我去百货商场看到一块大红色的布,颜色可漂亮了,就适合你们小姑娘穿,我给你和你大姐都做了一条裙子,等会儿吃完饭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兰姑姑摸了摸小姑娘的头,上辈子的日子过得苦,可这辈子老天爷把一切都给她补上了,没有了后宫的勾心斗角,一家人平平淡淡过日子,有时候太过幸福,她都想不起以前过得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了。   即便身体里是个成年人,看对于新衣服的喜欢是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免俗的,凌甜笑着点了点头,兰姑姑的刺绣手艺可是一绝,只可惜她那双手的灵活劲都点亮在厨艺上了,跟着奶奶学了那么长时间的刺绣,至今也只是能粗略补衣裳的程度。   倒是爸爸学的有模有样的,凌甜想着亲妈捧着针线篓子,亲爸在那贤惠的刺绣的场景,就忍不住抖了抖。   “什么味儿那么香?”   凌国栋从屋外进来的时候大伙儿都已经坐齐了,他给自己倒了盆水擦脸洗手,也赶紧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甜甜今天做了东坡肉。”对于妹妹的手艺凌娇一直都很捧场的,不仅仅是出于妹控的无条件支持,还出于凌甜的手艺确实不错。   上辈子凌娇作为大老板,应酬饭局的时候也免不得去过许许多多出名的大饭店,论精致妹妹做的才或许比不上那些大酒店,可要论味道,这些菜绝对是不输的。   就凌娇的看法,比起那些华丽奢侈的食材和菜肴,她更偏爱这种家常的美味。   说话的时候凌甜就捧着一盆东坡肉出来了,因为刚刚那肉铺小老板给的肉太多,凌娇已经分出一部分去店里给小舅和红姨吃,家里剩下的肉还是装了满满一盘。   红坡肉一块块都是麻将块儿大小,整整齐齐的码在盘里,颜色红润透亮,如玛瑙一般的色泽看着就诱人,也不知道凌甜是怎么做的,明明那么大一块肥肉,可是却一点都不腻,放到嘴里轻轻一抿,肥肉就在嘴里划开,肉香在口腔中爆炸。   凌娇做东坡肉的时候用的是冰糖,甜度正正好,微微有点稠度,却不黏腻,铺在东坡肉下的那层豆皮,吸饱了肉的汤汁,富有嚼劲的口感,味道一点都不逊于主角东坡肉。   满满一盘东坡肉很快就被一家子吃完了,就连底下铺的那层豆皮也一口不剩,小太子撑的抱着自己的圆肚子瘫在了椅子上,跟姐姐撒娇明天还想吃这种好吃的肉。   凌甜想了想肉铺那个怪怪的小老板,纠结了一秒,不过看着弟弟可爱的模样,又很不争气的缴械投降。   闫家小老板今天给她的肉肯定是超重了的,虽然不知道他那么做的原因,可要是明天他依旧给她超重的分量,她该怎么做啊。   凌甜想着那个凶巴巴的小老板,一时间有点为难。   *****   “我要两根猪蹄,两斤烧鹅,四斤猪头肉,再来一斤腌黄瓜和一斤凉拌小菜。”   凌甜正在店里做作业的时候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抬眼望去,闫家肉铺的小老板就站在柜台外,如同往常一般来买卤味。   他目不斜视,一如往常的严肃表情,仿佛他来不是买肉来的,而是处理一件棘手的事情来得。   张红动作麻利的将他要的东西装好,烧鹅和猪头肉过秤后还得切成肉块,得费一点时间。   凌甜想着今天肉铺小老板多给她的那些五花肉,想了想,走到摆着卤味的柜子旁,将已经过完成装着猪蹄的袋子里又添了两根猪蹄,这时候张红也正好切完肉回来。   凌甜将闫肃点的那点东西一块拿在手里,递到他的手上。   橱窗的柜台都是透明的,凌甜刚刚做的那些动作闫肃也全都看在眼里。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闫肃拎着卤味离开的时候脑海里重复出现的就是这句话,如果现在有火,点燃他的引火线,他估计能和窜天猴一样飞天上去。   “买点卤味怎么那么久,是不是又偷偷盯着人家小姑娘瞧了,我告诉你,这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   闫雷霆煮好了饭,看着儿子买了的卤味,伸手就想拿一条猪蹄先啃啃。   “啪——”还没碰到猪蹄呢,手就被儿子一巴掌拍开了。   “这个,我的,那些,你的。”   闫肃把那四根猪蹄全挪到自己的面前,压根就不给亲爹染指的机会。   闫雷霆捧着自己的爪子,有种想要摔碗的冲动。   这日子没法过了!!! 第64章 寻亲   “别客气,快进来坐。”   凌国栋怀里捧着一箱子书,跟在他身后进来的闫雷霆和儿子闫肃手里的东西也不少,尤其是闫肃,两个箱子垒起来捧在怀里,连视线都被挡住了一大半。   “这么多东西怎么没告诉我一声,让我去帮你搬啊。”   万金枝听到夫郎的声音,从屋里出来,看着他怀里捧着的那一箱书,可心疼坏了。   “也是凑巧,路口那家新华书店八百年没进新书了,今天装来了整整两车,有好些本还是学校图书馆没有更新的书籍,我一时忍不住,就给全买了。”   凌国栋笑了笑,“我看书店还进了几本英文和俄文启蒙教材,就给娇娇他们买了一份,还有壮壮的,他那英语语法牛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教了,先让他照着书好好学学。”   他没说他还买了整整一箱今年新出的初中课程系列练习册,那都是为夫妻俩的晚间活动准备的,要是让他媳妇知道了,这一箱书估计就保不住了,等会儿他得趁媳妇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那一箱练习册藏好了。   “不过多亏了闫哥和小肃,要不是没他们帮忙,这么多书我还真拿不过来。”   凌国栋很早就听说过闫雷霆的名字,尤其是在开卤味铺子之后,这名字更是如雷贯耳,他没想到闫雷霆本人是那么热情,那么乐于助人的,还有闫肃那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可性子也很不错。   刚刚回家的路上,他和闫雷霆聊得很不错,尤其是在谈论一些市场趋向以及一些观念性话题的时候,特别合拍,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这不,在听说父子俩每天就只吃盐水煮白菜和他们家卤味铺子的卤味应付三餐的时候,凌国栋就很热情的邀请他们来家里吃午饭,也当是感谢他们帮他把那么重的几箱书搬回家。   卤味虽然好,可也不能每天吃。   果然还是有媳妇和闺女好,凌国栋看了眼漂亮的媳妇,以及跟着媳妇出来的两个闺女,心里头的喜悦是怎么样都掩盖不住。   “这就是你们家娇娇和甜甜吧,和咱们家闫肃还是同一个学校的呢。”   饭桌上几个大人聊的很融洽,闫雷霆这性子,表面上看起来豪放粗犷,实际上很油滑,他想要和谁交朋友,几乎没人能抗拒他递过来的友谊的小枝条。   “以后几个孩子在学校,互相间也能有个照应。”他拍了拍坐在一旁的儿子的肩膀,声音豪迈:“以后要好好照顾两个妹妹知道吗,还有壮壮,明年也要开学了吧,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尽管去初三找你闫肃哥哥。”   闫雷霆这是在给儿子制造机会呢,不然就凭他那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只知道对着他亲爹窝里横的性子,想要追到媳妇,那完全就是遥遥无期的事。   “初三?我记得闫大哥今年就该初三毕业了,明年不是应该念高中或是中专了吗?”凌娇对于闫肃还是有点了解的,他好歹也是初中的风云人物,谁不知道家里开了好几个养殖场的猪肉铺二代啊。   在凌娇上一世的记忆中,也有闫家的存在,在她重生之前,闫家的养殖生意已经从白舟市扩张到了整个江浙省以及周边省市,除了基础的生鲜肉买卖,闫家还成立了食品公司,几乎和肉有关的,他们都卖。   作为闫家那时候的当家人,她也在一些宴会上见到过闫肃几面,模样和现在相差无几,就是更成熟稳重了些,那时候闫肃也四十多了,一直没结婚,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小蜜或是相好,就是不知道后来情况怎么样。   可这张标志性的严肃脸,真是不论哪个世界都一样呢,还真配了他爹给他取得名字。   “嗨,这孩子一心想要念一中,这次他觉得自己没什么把握,中考也没参加,打定主意复读一年。”   闫雷霆对着凌国栋笑道:“我们闫家人十几代都没出过一个文化人,我这儿子最崇拜那些会念书的人了,凌老弟,以后他要是有什么不懂的问题上门请教,还得麻烦你了。”   能够上门的理由越多越好,现在孩子们年纪还小,先培养培养感情,等火候差不多了,煮好的鸭子也能起锅了。   凌国栋就喜欢这种性子豪爽的人,当下就答应下来了,再说了,家里本来就有三个孩子要教,再多一个也无所谓。   一餐饭宾主尽欢,唯一让闫雷霆着急的就是自家那呆儿子,一句话都没和自己喜欢的姑娘搭上嘴,要不是千真万确从对方嘴里确定过他喜欢甜甜那姑娘,他都要以为他喜欢的其实是凌家盛饭的那个碗了。   “你要不要再盛一碗?”   凌甜看着闫肃把碗放下,这只是他吃的第二碗饭吧,他们家的碗就是一般人家碗的大小,两碗饭顶多也就三四两米饭吧,照凌甜记忆中闫肃在食堂吃饭的食量,这么大小的碗,起码得来四五碗吧。   客人上门不能饭都不让人吃饱啊,凌甜今天可是多煮了五升米,防的就是不够吃。   “不用,我吃饱了。”   声音好甜,闫肃心里此刻仿佛住了一只猫,照着他的心挠啊挠的,不过无论脑补的多活跃,他面上还是一本正经。   “噗嗤——”   闫雷霆真喝汤呢,差点没一口喷出来。   这么大的碗一碗也就两口的事,他儿子居然在那说他吃饱了,他妈的他在逗他。   “爸,你喝汤的时候当心点,不要呛着。”闫肃皱着眉拍了拍老父亲的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才是老子,闫雷霆则是那个不懂事还不会吃饭的儿子。   “咳咳咳——这鱼汤太鲜了,我还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闫雷霆用桌子挡着狠狠踩了他那个不孝的儿子。   有了喜欢的姑娘,都能踩着他亲爹上位了,忘了刚刚是谁帮他说了那么多好话了。   真是气死爹爹了!   凌国栋没察觉到那父子俩私底下的波涛汹涌,听到闫雷霆夸自家闺女心里头别提多开心了。   “这汤是甜甜熬的,这孩子就喜欢研究这些吃的东西,不仅如此,咱们家卤味铺子做的很多菜色,都是甜甜的想法。”   当父母的都喜欢听别人夸自己的儿子,这一点,来自西幻世界的凌国栋也不例外。   “哦!”   这还真出乎闫雷霆的预料了,没想到自家儿子的眼光居然那么好,要是能把这媳妇娶进门,他不是再也不用想他们父子每天该吃啥了吗。   闫雷霆心里燃起熊熊烈火,这儿媳妇,他要定了。   闫肃听了这话倒是没什么变化,毕竟他喜欢的小姑娘,再怎么优秀都是理所当然的。   *****   从那以后,两家的关系密切了不少,闫家卖给凌家的猪肉价格又降了一些,投桃报李,万金枝和凌国栋也常常邀请没人做饭的父子俩来家里改善伙食。   虽然每次在凌家吃完饭,父子俩人还得回家再吃上一锅米饭,算是苦中作乐。   “怎么今天这么高兴,难道有什么突破了?”   闫雷霆正躺在沙发上,看着自家儿子从外头进来,破天荒的脸上居然带着笑,这着实让老父亲吃了一惊。   回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恐怕也只有凌家那小姑娘能让儿子那么开心了。   “嗯。”   纯情的少年有些羞涩,有些事不好和别人说,可是和亲老子还是能聊聊的。   “怎么个突破法?”闫雷霆来精神了,从沙发上做起来惊讶的看着儿子。   “甜甜叫了我一声闫肃哥哥。”闫肃飘飘然的,小麦色的肌肤微微泛红,脸上就差没直接写明我很荡漾几个字了。   “就这个?”闫雷霆哭笑不得,现在两家这关系,人甜甜叫他一声闫肃哥哥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亏他还以为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呢。   闫肃看着亲爹这反应,脸上的笑容一收。   他的甜甜现在才多大啊,他老子还想他们有什么突破性进展。   “禽兽!”   他鄙夷的看了自家老子一眼,飘着回了自己的房间。他要清点一下自己现在手头的财产,去买一台录音机,等下次甜甜再喊他闫肃哥哥的时候他把那句话给录下来。以后甜甜不在,他就能循环播放,想想真是让人幸福啊。   “你个臭小子。”   闫雷霆从沙发上下来,拿起地上的拖鞋,谁是禽兽,他怎么了就成了禽兽了,他必须让儿子把话说清楚了。   不过想想这个词,怎么听上去有点耳熟呢?   *****   “请问海大富海教授和兰秀梅兰教授是不是在你们村?”   塘石村今天来了几个外省口音的陌生人,一来就是奔着海大富和兰秀梅来的,也不知道是两位老人的谁。   “你们是什么人,来找他们有什么事?”   汪有贵坐在大队部的办公室,看着眼前那对衣衫齐整,看上去颇有文化的中年夫妻,以及站在他们身边看上去有些傲气的两个孩子,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却不敢肯定。   应该不是海教授那个没良心的儿子吧,那样的人,这个时候哪里有脸找过来。   “我是海教授的儿子,我叫海博昌,这位是我爱人,我们俩是来接父母回家的。”海博昌的面上没有一丝羞愧,仿佛当初亲自举报双亲的男人不是他一般。   汪有贵心沉了沉,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海教授夫妇已经离开咱们村子大半年了,至于他们现在在哪儿,我也不清楚。”汪有贵可不想让这几个麻烦去找他远方表侄女,当下就装傻不知道。   海博昌皱了皱眉,他可是找了很多关系才打听到他爸妈当初平反后留在了下放改造的小农村,可眼前这个乡下人居然告诉他他爸妈早就离开村子了。   他直觉对方在撒谎,可穷乡僻壤刁民最多,眼前这个好歹是生产队队长,他也不敢对对方说出太过分的话。   “既然这样,我爸妈他们在村里有没有交好的人家,没准其他人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儿?”海博昌知道他爸妈肯定心里头生他的气,可那时候他也没办法,要不是他先站出来和他们划清界限,到时候连他也要被拖累。   他是海家的独苗苗,从小身子骨又不好,要是他也被下放,繁重的农务活他估计撑不到平反的那一天。   这一趟来,海博昌已经做好了被双亲责骂的准备,任打任骂他都能接受,他坚信,父母生气只是一时的,等最后,就算是看在孙子孙女的面上,他们都会原谅他的。   此时的他还不知道,那个不论他做了多大的错事,最后都会原谅他的父母,早已经在那场浩劫中彻底死去。   “我不清楚,我们村和两位老人家都不熟。”   汪有贵没管什么面子情,鄙夷的看了那对夫妻一眼,然后就很不耐烦的拿起记工分的本子和笔,朝屋外走去。   “出来吧,我这儿要锁门了。”   他的语气说不上好,气的海博昌夫妇面色铁青。   “嘭——”在那一家子出来后,汪有贵重重把门关上,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这都什么破地方,你爸妈也真是的,好好的教授不当,非要留在这小破村子,现在连人去哪了也不知道,你可是他们唯一的儿子,现在好了,当初还来的几套房两个老不死的都托人挂出去要卖了,咱们一家连住的地方都没了。”   海博昌的媳妇忍不住抱怨,尤其是在她新买的小羊皮皮鞋第n次踩到鸡屎后,怒气更是到达了顶峰。   “海博昌,我可告诉你,家里当年偷藏起来的老物件都当的差不多了,再找不到你爹妈,光凭你那点死工资,咱们这日子可过不下去,你不在乎我这个妻子,总得想想咱们的萱萱和晨晨,他们可不能过苦日子。”   女人的抱怨让海博昌也怨上了那对找不到踪影的爹妈,可惜现在连人影都没找到,想要抱怨也没有对象啊。   “你们……是要找海教授和兰教授吗?”   正当两夫妻准备带着孩子先离开去县里找一间招待所暂时应付一晚上的时候,背后响起一声略微带着迟疑的女声。 第65章 自来水   “是这儿吧?”   金凤忍不住把围巾围得更严实了一些,边走边用力的跺着脚,想要身子暖和一些。也怪她,本来没想过找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会这般艰难,来的时候就只穿了脚上这双漂亮的小皮鞋,带着小高跟,不仅走路难外,一点都不抗冷,才两三天的功夫,她的小脚趾和脚底就起了好几个水泡和冻疮,疼痒的厉害。   “白舟市市区也不小,前头村子里那小姑娘就只给了咱们一个大概范围,这儿一大片呢,挨家挨户找也不知道该找到哪里去。”   海博昌的眼底也有些疲惫,这次出来他和厂里请了十天的假,眼见着假期已经过去一半了,现在知青都回来了,厂里最不缺的就是工人,多少老资历的前辈都帮着自家孩子盯着厂里那几个位置呢,他请假时间太长,很容易被人抓到把柄,这个得来不易的工作或许也会失去。   “都怪那两个老不死的,你听听那小姑娘说的,人家自己认了几个干孙干孙女,倒把亲孙子亲孙女抛到一边去了,我看他们就是老糊涂了,还不知道是不是受了那些下三滥臭不要脸的人的撺掇,卖了自家的房子给外人呢。”   金凤一向不喜欢自己那对公婆,她出生一般,父母虽然是工人,却没读过几年书,海博昌当初死拧着要娶她,完全是因为她那张脸。   金凤一直觉得公公婆婆看不起自己,原本的兰秀梅给她金戒指,她嫌兰秀梅没把手上戴的玉镯子一并给她;原本的海博昌提议送他们夫妻去进修,将来对提干也有帮助,金凤认为是公公嫌弃自己的文化水平低,拐弯抹角的讽刺她;老两口怕夫妻俩不习惯和老人一块住,特地把一幢装修的不错的小楼房分给两夫妻单独住,她又怨恨公婆没把最大最豪华的海家老宅子让给他们夫妻,从头到尾就没把她当自家人。   总之原本的老两口做什么在这个儿媳妇眼里都是错,都是带有恶意的,海博昌能狠下心举报揭发双亲,绝对少不了她这个妻子床头风的威力。   “行了,你少说点。”   海博昌又累又烦,压根就受不了媳妇还在一旁喋喋不休的抱怨。   自从听了塘石村那个小姑娘的话,他心中隐隐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彻底被他丢弃了。   他本性就是个自私的人,不然一般男人,就是妻子的枕边风再厉害,也做不出举报亲生父母的事来,诚然这个时代这样的事并不算少数,在大环境的渲染下,以及为了明哲保身,也有许许多多的人和他一般,主动揭发双亲,或是在父母妻儿出事后立马脱离亲属关系。   可像海博昌一般,父母平反后一直不闻不问,反倒在父母想要卖了属于他们自己的那些房产的时候又装作没事人一般,厚颜无耻的跑过来,那就是极为罕见了。   结婚十多年,又生了两个孩子,即便金凤这些年没受过什么罪,相反,他们一家因为当初提前昧下的老两口的财务过得还十分滋润,可年龄毕竟摆在那儿了,金凤早就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的娇媚与青春。   日渐宽大的腰围,慢慢爬上眼尾的皱纹,以及她在老两口平反后越发唠叨的性格,海博昌对着这样一个妻子,哪里还会有当年的体贴与呵护。   这些天,海博昌常常会想,如果不是因为娶了金凤,一切是不是不会发展成今天这样,他的父母还是地位尊崇的大学教授,他即便不工作,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越想,他越觉得如此,有时候在妻子和孩子不注意的时候,他看着金凤的眼神都跟淬了毒一般。   他已经想过了,找到父母后,如果他们不愿意原谅他,他就把当初自己做的一切都推到金凤的身上,大不了他就和金凤离婚,他今年也不到四十,如果父母愿意认回他这个儿子,并且和他回首都去,以他们家的条件,他完全能给儿女找一个更好的新母亲。   他的新妻子会比金凤贤惠温柔,不会惹父母生气,他们一家的日子又会回到当初最温馨的时候。   金凤并不知道丈夫心里想的这些事情,听着丈夫的呵斥,她撇了撇嘴,终究还是没再抱怨。   “大婶,你们这儿附近有一个叫一口香的卤味铺子吗?”   村里那个小姑娘说了,两个老不死的认的干孙干孙女的父母开了一家卤味铺,名字叫一口香,具体开在哪儿不知道,不过这也算是一个线索。   金凤心里忍不住嘀咕,还开卤味铺子,老两口是越活越回去了,和个体户搭上关系,也不嫌丢份。   “一口香?没听说过。”   这又不是后世,消息传播的快,哪里有一家好吃的店没多久网上那些关注这方面信息的老饕就全知道了,再说了,凌家的分店还没开起来呢,知道卤味店的人不少,可要放到整个市区里,就成了少数。   “大哥,你听过一个叫一口香的卤味店?”   海博昌和金凤穿梭在大街小巷,不停的找着人问着,两个孩子则是被他们丢在了招待所,毕竟这人海茫茫的,让两个孩子跟着他们满市区的跑,他们也心疼啊。   “没听说过。”   这样的回答夫妻俩听得都快长茧子了。   “要不等会儿咱们去江师大问问吧?”金凤都有些丧气了,对着丈夫提议道。   那小姑娘可是说了,那对夫妻中的丈夫现在是江师大的大学生,就是不知道专业班级,要大学里学生那么多,也不知道要找到哪里去。   “也只能这样了。”   海博昌皱了皱眉,他本意是不想去大学的,他堂堂两个教授的独生子都只有高中学历,那个乡下男人居然考上了大学,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海博昌真不想迈进大学的门,这让他觉得羞辱。   “你们刚刚问的是一口香吗?”正当两人准备查查该坐哪路公交车去江师大的时候,有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把他们拦住了。   “怎么,你们也听说了一口香的名字,不是我帮他们吹啊,他们家的卤味真是一绝,你们说我当卡车司机也有二十多年了,什么地方我没去过,什么有名的老馆子我没下过,他们家的卤猪蹄,就是这个。”   老大哥竖起大拇指,嘴里啧啧称赞。   “听你们的口音是外地人吧,我给你们推荐他们店里新推出的腊肠和熏肉,每天蒸饭的时候在饭上切几片,连白米饭都香的让人停不住嘴,而且那玩意儿经放,过年的时候带回家去就是一道硬菜,和一些素菜炒也香,炖汤也中,怎么做都好吃,大哥不骗你们,要是有钱多买一些,回去送亲友也好啊。”   老大哥这种放以后就是自来水,免费的水军,不过听他那语气显然也是凌家卤肉铺的老主顾了,不然不会对那些新菜色也如此熟悉。   他说了一大堆,海博昌并没怎么往心里去,在他看来,什么城市都没有首都来的繁华,眼前这人这么吹捧那家卤味铺,存粹就是因为他的见识不够。   烧味腊味好吃,还能比得上首都烤鸭不成,尤其是全聚贤,那儿可是专门招待外宾的大饭店,海博昌有幸去过一次,味道至今都忘不了。   他心里头着急知道父母的下落,也懒得和这群没见识的人探讨什么东西好吃,和妻子打听清楚哪家店的位置后就急忙离开了。   夫妻俩急着去招待所接儿子闺女,他们心里也清楚,对于老两口而言,或许这对孩子才是最好的武器。   “老哥儿,你刚刚说的那家店真有那么好吃?”   他们夫妻俩是走了,原本那个给他们提供地址的老大哥却被围观群众围了起来,七嘴八舌的向他详细打听卤味店的事。   老大哥刚刚那番介绍太诱人了,即便没吃过,光是听他那么一讲就有流口水的冲动。   “好吃,不好吃我头拧下来给你们当凳子坐。”   老大哥看那么多人围着自己,表现欲爆棚啊,讲的那是唾沫横飞。   从卤味铺子里最便宜的酸黄瓜,一直讲到新出的腊味,一道道菜色或是酸爽可口,或是咸鲜香辣,或是肉香四溢,软糯浓香,或是劲道弹牙,富有嚼劲,讲的人口干舌燥,听的人口水泛滥,明明刚吃饱的肚子,似乎又有了饥饿的感觉。   “那家店的生意很不错,店里的人手少,每天卖的量不多,尤其是那些腊味,去晚了就什么都买不着了,大过年的,累了一年可不该吃些好的吗,不说了不说了,我得去买我的卤猪蹄去了。”   老大哥讲了半天,馋虫也被勾起来了,摆摆手就要离开。   听了半天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他们刚刚准备干嘛去来着?管他呢,既然都碰到了,那就去那家卤味铺子转转呗,没准真像这个人说的那么好吃呢。   万金枝和凌国栋可不知道市里的某一条巷子里发生的事,要是他们知道他们的老顾客一番称赞,给他们惹来两个麻烦和一群新顾客,也不知道是开心还是烦恼。   估计前者更多一点,毕竟对万金枝而言,烦恼,不存在的。 第66章 上门   海博昌还是很有心计的,在来之前特地让全家人都换了一身衣裳,他知道今天有场硬仗要打,他那对父母在乡下受了那么多年的罪,想要他们原谅他,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金凤换下了那双令她遭了老鼻子罪的时髦皮鞋,穿上了从招待所前台那个大妈脚上花两块钱买来的半旧手作棉布鞋,一行人身上的衣服都换成了特地从家里带来的旧衣裳,包括两个孩子也是。   海一萱,也就是两人的女儿,扯了扯身上带着一股霉味的旧衣裳满是不愿,嘴巴嘟着都能挂油瓶了。   “等会儿见到你爷爷奶奶嘴巴甜一点,别那么不开心,妈妈告诉你,如果你能把爷爷奶奶哄回家里去,来之前你看中的那件四十多块钱的小斗篷妈妈就买给你,还有那双红色的小皮鞋,你想要什么妈妈都给你买。”   金凤哄着宝贝闺女,现在可不是让她耍小姐脾气的时候,那两个老不死的平反了,手里攥着的钱可不少,不仅仅是那三套房子,还有当初充公的一部分古董金条,以及平反后补足的那些年的工资,保守估计,除了房产,老两口的手里起码还有十万块钱。   金凤想到这个数字就忍不住肝颤,这么多钱,全家人什么都不干一辈子都花不完啊,到时候还不是想买什么买什么,还有房子,当初还是她着急了点,虽然把那对老不死的赶跑了,却没想过房子会充公,原本他们一家还能住着宽敞的小楼房,后来就连那楼房都成了好几家共享的房子,他们一家四口就占着其中两间,厨房浴室都得和另外几家人家共享。   这些年金凤住的憋屈极了,现在好了,房子也全都还回来了,那些原本住在房子里的人都被赶了出去,因为海博昌好歹还是老两口唯一的孩子,要不是两个老的忽然动了卖房子的心思,他们现在依旧舒舒服服住在那栋楼房里,也没人敢把他们赶出去。   她已经想明白了,等这次把人接回去,她不会再和他们闹别扭了,就是要闹,也得等把两个老不死手里的钱财都哄干净再说。   “我还要南边进来的那种发箍。”   海一萱眼神亮闪闪的,趁机替自己要好处,现在流行港城那儿时兴的发饰,黑色的发箍上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时髦又好看,她身边不少同学都有了,她也想要。   “行行行,都给你买。”   金凤毫不在意的承诺,不就是几个发箍吗,能值多少钱,等两个老的和他们回去了,就让他们出钱买,怎么说萱萱都是他们的亲孙女,从小到大他们在孙女身上花过一分钱没有,是时候让他们补偿了。   海一萱一听高兴的笑了,连身上穿着她早就不喜欢的旧衣裳都不在乎了。   海博昌没搭理那边的母女,看着身姿挺拔,眉清目秀的儿子,眼里闪过几分满意,这个儿子就是他最大的骄傲,相信爸妈看到晨晨这个孙子,总有一天会原谅他的。   “你爷爷奶奶下放的时候你才三岁,不过他们在的时候最宠爱的就是你这个孙子,尤其是你奶奶,你妈不耐烦带你,那时候就是你奶奶每天从学校下课回来,帮你换尿布,给你煮牛奶和小米粥,还记得我给你看的爷爷奶奶的照片吗,到时候见到了要喊人,多讲讲咱们家这些年的事,说你有多想念他们,说到他们心软为止,知道吗?”   海博昌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早慧聪明,不过临出门前,他还是得好好再重复一遍。   “爸,你放心。”   海一晨乖巧的点点头,眼底闪过一丝精明。   “我会告诉爷爷奶奶,这些年爸爸你也不好过,自从爷爷奶奶下放后你就后悔了,每当他们生日,你都一个人躲在房间偷偷哭,这些年,你一直都想找他们,可惜找不到,这次好不容易打听到了他们的消息,特地来请他们回去。”   海一晨的这番话让海博昌连连点头,这个儿子一点就透,比起跟他媳妇一个德行,只知道打扮的闺女讨人喜欢多了。   而且女儿迟早是别人家的,儿子才是他们老海家的根,他就不信爸爸看到了这个优秀的孙子,还会愿意把财产全便宜了外人。   一家子准备妥当了,信心满满朝打听来的那个地址赶去。   *****   “万老板,你这儿子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   一个被小太子喊了一声姐姐的年轻妇人笑的花枝乱颤,她今年都二十八了,还被七八岁的孩子唤姐姐,真是羞死人了。   哪有女人不喜欢被叫年轻点的,尤其是这个年纪上下的,还没做好步入中年妇女的准备呢,就被一个个小孩子阿姨阿姨的叫唤,你心里头不高兴吧,偏偏人家也没叫错,别提多糟心了。   凌壮即将成为一年级学生,他模样稚嫩,因为吃得好,白白胖胖的,眉眼随了爹妈,清秀干净,看着就讨喜,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眼睛,透彻的好像一汪水,还有那永远都挂在脸颊的小酒窝,仿佛他的眼里心里,从来就没有烦恼和忧愁,看着就让人身心愉悦。   那样单纯通透的孩子看着你喊你姐姐,绝对不会让人以为他是在溜须拍马,只觉得他说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喊你姐姐,只是因为你真的看上去很年轻。   来店里的小媳妇老太太就没有一个没被小太子唬过的,短短小半年,他已经一跃荣升成了附近妇女圈子里最讨喜的别人家的孩子,有时候那些人来店里买卤味没看到小太子,心里还会不高兴呢。   凌娇已经暗自思忖过了,等她这个弟弟长大了,要是顺着现在的模样不长残,绝对就是一个祸害,这祸害的攻击范围小到十几岁的小姑娘,大道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老少通杀。   最让人气的是什么,人家祸害女性是有意的,他存粹就是无心的,脸长得俏,嘴巴还甜,被他唬了都不知道。   再一次被捏了一把脸的小太子凌壮在那个买了一大袋卤味的姐姐走了之后,掏出妈妈特地给他买的小镜子,对着自己圆乎乎的小脸蛋左照右照。   很好,他的脸还是妈妈说的最可爱的脸,一点都没有被捏肿呢。   凌娇带着妹妹坐在卤味店的桌子上做作业,看着弟弟熟练的掏镜子的动作,想着自己房间那罐还没开盖过的雪花霜,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作为一个女性,她糙的给女同胞丢脸了。   “请问,海大富海教授,兰秀梅兰教授在这儿吗?”   现在才下午三点不到,这个点店里没什么客人,海博昌带着妻儿过来的时候,店面里就只有凌娇三姐弟,张红和万多禄在后头刷锅,海大富和兰秀梅刚出去给几个孩子买街头新开的一家流动摊贩做的海棠糕去了,正好错开了。   当地人吃的海棠糕和原本传统海棠糕不太一样。   当地人吃的海棠糕是不加馅料的,模具刷上水油,在火炉上微微加热,将事先调好的面浆注入到模具孔中,烘烤七八分钟待其成型后,将面糕从模具中挑出,放到一旁撒了白糖的铁板上,待白糖化成糖浆,并且呈漂亮的酱红色时,将两块面糕沾糖的那面粘合,这就是当地人喜欢的海棠糕了。   其实原本的海棠糕是带豆沙馅的,不过当地人嫌麻烦,简化了这个步骤。   热腾腾的海棠糕,面糕湿润软和,带着浓浓的面香,沾糖的部分口感甜脆,一口咬下去,双层的面糕让人分外满足。   这样一对海棠糕八分钱,一般胃口的孩子点心时间吃一份就好了,那家摊贩来的时间不长,不过生意还挺不错的,兰姑姑口味偏甜,每天下午这个点,她都会去海棠糕的摊位上买一份,还会给几个孩子也带一份回来。   凌娇没让弟弟妹妹出来,自己放下手中的练习册走到柜台边上,朝外头看去。   海爷爷和兰奶奶在白舟市没有什么亲人朋友,突然间冒出几个人来找他们很不合常理,她可没听爷爷奶奶们说过最近有什么朋友会来找他们。   她看着站在柜台外,穿着一身半旧不新的大棉袄的中年男子,隐隐从他的五官山看出了几丝海爷爷的影子,当下就意识到店里来了什么样的麻烦人物。   不过她想不明白,对面这几个人是怎么知道他们家铺子的地址的。   “来客人了,娇娇你做作业去,爷爷帮你招呼客人。”   凌娇正想问他们的时候,海公公和兰姑姑拎着好几袋海棠糕回来,黄油纸包着的海棠糕热腾腾的冒着烟,甜香和麦香一个劲儿的往鼻子里钻。   “你和甜甜壮壮的,还有两份,给你红姨和舅舅拿去。”海公公把几份海棠糕递到大孙女手里,赶她回去做作业,这铺子暂时有他和秀梅看着就成了。   “客人,你们买什么呢,咱们铺子里的东西都不错。”   海公公来的有点晚,没听见海博昌刚刚的话,只以为柜台前的几个人都是来买东西的。   也不怪他没认出眼前的人,毕竟当初他接受记忆就相当于影片在你脑海里过一遍,专业只是和基本常识记得牢,是因为常常要用,反复在心里回闪学习,可就海博昌那张脸,在海公公心里那就是无关紧要,这辈子都不会打交道的存在,早八百年抛到脑后去了。   更别提十几年过去了,海博昌的模样打扮相较于记忆力那个刚结婚没几年,意气风发的青年有所区别,刚刚那一对眼,海公公还真没认出他来。   兰秀梅也是如此,她比海公公好了一些,觉得对面的中年男子有点眼熟,谁让她终日对着海公公那张脸呢,海公公总不能学着小太子,每天带着一面小镜子,顾影自怜吧。   人家白嫩可爱,他都成老菜帮子了,有什么好看的。   海博昌不觉得他父母没有认出他来,只当老两口这是打定主意不认他这个儿子了,他的心沉了沉,扑通一声给爹妈跪下了,金凤见状也赶紧拉着一双儿女跪下,这举动吓得海公公拉着媳妇往后退了好几步。   妈呀,封建社会都别打倒了,还来一群动不动就爱跪人的傻子! 第67章 机会   海公公心里正琢磨着难道是上辈子伺候他的小凳子也跟来了,就听海博昌脱口而出一声爸,总算想起来了对方的身份,心里微微还有些可惜。   “爸,妈,我知道错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后悔,不过那不是我真心的,当初我要是不那么做,不仅仅是你们,连我和金凤都会有危险,晨晨那时候才三岁,我怎么忍心,这些年,我吃不好,睡不好,日日夜夜我都在骂我自己,我没良心,我不孝,不配做海家的儿子。”   海博昌跪在老两口面前,眼泪说来就来,嚎啕的哭喊声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指着铺子前的他们指指点点。   “后半句话说对了,你不配做咱们海家的儿子,你不是最听你那个媳妇的话吗,以后你就改名叫金博昌吧,正好去当金家的上门女婿,我就当从来没有你这个儿子。”   这戏演的太假,在海公公看来连宫里那些小宫女都比不上,更别提那些段位更高一等的宫妃娘娘们了。   对方带着妻儿找上门来,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钱,一个是因为房,可惜海公公在宫里呆久了也不是什么善类,虽说这钱财是原身的,可既然到了他手里,绝对就没有吐出去那回事。   再说了,对方是原身的独子,可他的所作所为,有丁点儿子的样子吗。   抢了原本就不该属于那个渣滓的钱和房,海公公一点都不心虚。   “爸,妈。”金凤一看老两口这态度不对啊,赶紧想要开口解释。   “别叫我们爸妈,别忘了,当初咱们的关系可是登报解除的,当初那封脱离父子、母子关系的信件,现在我手里还有备份呢。”   兰秀梅眼神冷厉,哪里还有往日的慈祥和气,这时候的她,才是当初那个在宫里,独当一面将小太子护住那么多年的深宫女人。   她的善心早在那些年被她那些夫家人,和宫里那些变态狠辣的女人逼没了,唯一一点温柔都给了海公公和小太子,现在又加上了万金枝等人。   至于此时出现在她面前的海博昌一群人,抱歉,她不弄死他们,已经是她这些年幸福生活调养脾性后的结果了。   “叔,婶,这是你什么人呢?”   这一块人来人往的,不少人都认识海大富和兰秀梅,知道他们是这家卤味铺子老板的父母,其他就不清楚了,现在看来,这卤味铺子老板家里的情况有点复杂啊。   “家门不幸,眼前这个是我曾经的儿子,这个是我曾经的儿媳妇,当初这个畜生亲自带头举报我,诬陷我通敌叛国,我和我爱人因此下放到农村,劳改了近十年大前年平反,这个小畜生也没有出现过,现在过来,估计是因为我打算把老家的房子卖了,他没地方住了,因此哭着闹着求原谅来了。”   海公公不觉得这些家丑是什么丢脸的事,就算是丢脸,丢的也不是他的脸。   这段话一出,大伙基本上也清楚是什么事了,早些年这样的事也不是个例了,新闻报纸的角落常常能看见谁家儿子要和老子脱离关系,谁家媳妇要和丈夫离婚,摆明立场,并不算是什么稀罕事了。   “就这儿子,换我我也不认,不知道哪天又被卖了。”   “就是,摆明了就是冲着钱来的,不然早几年怎么不来道歉。”   ……   围观群众的声音就没压低过,摆明就是说给海博昌几人听得,脸皮薄的小姑娘海一萱哪里听得下去,骄哼一声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表情委屈。   “你们不是我爷爷奶奶吗,不是我爸爸的亲爸妈吗,他犯了错你们为什么不能原谅他们,你们怎么那么小气呢。”   海一萱就是被父母许诺的漂亮衣衫漂亮首饰哄来的,对于这对在她出生前就已经下放改造的爷爷奶奶,她压根就没有丝毫感情,只是生活中,偶尔能听到妈妈对这对老人的抱怨,使得她一开始就给这对爷爷奶奶打下了刻薄刁钻的烙印,现在这一幕,在她看来,就是她爷爷奶奶不宽容,不慈祥的象征。   “呵呵。”   兰秀梅忍不住笑了,原本她还想过原身的孙子孙女或许是无辜的,等他们长大了,或许能够给他们一笔钱,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宽松一点,可现在看来,这两个孩子早就已经被他们那对父母给教坏了。   “当初我下放劳改的那个村附近有一个四十七岁死了媳妇的老光棍,他喝醉酒就喜欢打女人,之前那个媳妇就是受不了他这一点跳河自杀的。”   旁人有些莫名,不知道兰秀梅怎么忽然讲起别人家的故事来了。   “小丫头,你今年几岁了,等你再大点,奶奶做主把你嫁给那个老光棍怎么样?”老太太冷着一张脸,看着就让人瘆得慌,金凤瞪大了眼睛,赶紧搂住一旁的闺女,想不明白刚刚那段话居然是从孩子的亲奶奶嘴里说出来的。   海一萱今年十三,已经懂得一些关于结婚生孩子的事了,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她的亲奶奶要对她说这样的话,当下忍不住尖叫出声,声音尖利刺耳。   “你是个大坏蛋,你不是我奶奶。”她眼眶泛着红,觉得她爸爸的妈妈实在是太恶毒了,居然要把她嫁给一个四十多岁还大老婆的男人,她不要认这个奶奶了。   “你看,我只是说说你就生气了,我还是你奶奶呢,你为什么要责怪我呢?”兰秀梅笑的温柔,看着海一萱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你的爸爸可是实实在在让我和我的丈夫苦苦熬了十年,多少次我们两人大冬天的没有足够御寒的衣裳,只能靠生姜水撑过去,多少次我们俩差点死在那个冰冷的牛棚里,你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凭什么叫我们原谅这么一个无情无义的畜生呢!!!”   兰秀梅的质问掷地有声,刚刚还觉得她那么和一个小女孩说话似乎不好的围观者都沉默了,再回过神来去看那个被母亲搂在怀里的小女孩时,也忍不住带上了审视的目光。   是啊,她一个孩子凭什么要求爷爷奶奶原谅她的父母,不原谅就是小气,难道老两口当年的那些罪白受了不成。   “爷爷,奶奶,我是晨晨,你们还记得我吗?”   海一晨在心里骂了那个不顶事的妹妹两句,看着现在的事态发展朝着不利于他们的方向发展,赶紧站出来力挽狂澜。   他眉目清秀,一身的书卷气,看上去就是长辈会喜欢的孩子的模样。   “我还记得小时候我是奶奶一手带大的,每天晚上,我都坐在院子外的台阶上,等着奶奶回来给我熬小米粥,我还记得小时候我不喜欢喝奶,奶奶追着我满院子跑的场景。”   海一晨将爸爸讲述的自己童年的场景娓娓道来,话音中带着怀念,带着伤感,带着愧疚,说着说着,眼眶中几滴眼泪滑落。   他嘴唇微颤,似乎接下去的话很难启齿:“奶奶,我知道你不肯原谅爸爸,可是你想想我,我是你最喜欢的晨晨啊,这么些年,爸爸很后悔,我也很后悔,后悔自己当时为什么那么小,不能阻止爸爸做出错误的决定。”   “可是奶奶。”海一晨真切的看着不远处的老太太,“爸爸是你唯一的儿子,我是你唯一的孙子,我们是一家人,曾经爸爸做过很多错事,你能不能给他一个机会,不是原谅,而是让他弥补当初的过错。”   不少人都被海一晨真情实感的表达感动了,心里隐隐觉得,即便跪在地上的那个男人有错,他的孩子是无辜的,就像海一晨刚刚说的,那时候他还小呢,难道能阻止对方做下那些错事不成。   刚刚那段话透露出来的讯息量还真不小,唯一的儿子,唯一的孙子,那卤味店的老板和这对夫妇又是什么关系,他们要是没记错的话,老板的几个孩子唤他们都是唤爷爷奶奶的吧,难道这里头还有什么故事?   海公公和兰姑姑互看一眼,没想到原身的孙子还挺有本事的,如果此刻站在这儿的是原身夫妇,不说原不原谅那个儿子,这个孙子怕是早就认回来了吧。   只可惜年纪小了些,还没到火候。   这段表演,海公公给他打四分,大概已经到达后宫从五品小仪的本事了。   “你刚刚的话让我这个老太太听着挺感动啊,我记得你今年也该十七了,按岁数正好念高中吧?”   兰秀梅慈祥的表情让海一晨略微有些放松,眼眶泛红,点着头满是濡慕。   “你看看你,有手有脚,又识字,这么多年了,早就该打听到我们两个老的下放到哪儿了吧,既然那么愧疚,怎么从来也没见你写封信过来呢?”   海一晨脸上的表情一僵,没想到当初那么疼爱他的奶奶现在这么刁钻不好糊弄,正想解释,兰秀梅却没给他开口的机会。   “你刚刚说的不错,你爸和你妈我是不会原谅的,不过既然你们说你们这次来不是为了我们的钱我们的房,而是为了弥补当初的过错来的,那么好,我们给你一个机会。”   兰秀梅的松口让海博昌一家大松了一口气,海博昌就差拍胸脯表示,只要老两口愿意给他改过的机会,他什么都愿意做了。   “我们老两口现在没工作,认了一个干孙子,两个干孙女,厚着脸皮让他们的爸妈养着,吃人家的,住人家的,既然你们说要弥补,不如咱们来算算,这么多年你们应该补多少赡养费吧。”   兰秀梅拿起卤肉铺柜台上的算盘,一副真打算好好算账的架势。   海博昌和金凤瞬间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   他们这趟是来哄钱哄房的,不是为了倒贴才来的啊! 第68章 陷害   “妈……”   海博昌的脸色铁青,就和踩到狗屎了一样,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时间带给人的变化有那么大,他记得,他妈是个很温柔和善的老太太。   当初她那些学生有家里条件不好的,她都会特地找个理由,以让学生来家里帮忙修门窗,桌椅为借口,做上一桌子好菜帮着他们改善伙食。   还有他爸,同样性子宽和,每次他做错了事,都和他摆事实讲道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对他这般冷漠过。   海博昌想不明白,当初他也是迫不得已的,为什么他爸妈就不能原谅他呢。   “晨晨和萱萱……还在念书,家里的花销……这几年……也不少,家里……没……没多少钱了。”   海博昌说话疙疙瘩瘩的,这犹犹豫豫的模样,看着边上的人直皱眉。   “不对吧。”   兰秀梅放下手中的算盘,冷笑着看着跪在地上的那个男人。   “如果我没记错,当初我们被定罪下放的时候,你和金凤已经是工厂的正式工了,是十年前你们夫妻俩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就能有近五十块了,十多年过去了,总还能再涨一点吧。”   对面的又不是她儿子,兰秀梅也懒得给他留脸面:“更何况当初你写信揭发我和你爸的时候,家里的保险柜丢了一些东西,除了我和你爸,也就只有你知道保险柜的密码了。”   “四根大黄鱼,两个玉镯子,一串珍珠项链,还有五百多块现金,这些东西,都花完了?”兰秀梅心里也清楚,这点东西是要不回来了,她也没打算要回来,毕竟占了原身的身子,这点钱,就当是斩断她和原身那对孙子孙女之间最后的那丝羁绊吧。   “妈,我冤枉啊,什么大黄鱼玉镯子,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海博昌额头不断冒着虚汗,该死的,这事怎么被两个老的知道了,原本他想着爸妈百年不开一次保险柜,里头的东西多了少了他们短时间内也不会知道,过不了多久,他们就该被组织调查了,到时候保险柜里的东西不见了,大可推脱在那些抄家的红卫兵身上,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就是那么巧,那一天晚上海大富的学生的父亲病重,万般无奈来找这个和善的教授借钱,海大富记得家里的保险柜里有一笔现金,开了保险柜发现里面的东西都丢了。   那一天,海大富拿了家里的存单,在银行关门前取了一笔钱给那个学生,原本他和妻子是打算在第二天找儿子来好好问清楚的,可是第二天,红卫兵和革委会的人就上门了,他们也没来得及问,海博昌心里,一直以为当初他做的那件事还隐瞒的好好的,至今没人知道。   “我们两个是老了,但是没糊涂,那一天,除了你,可没有别人来过家里,更何况除了那些东西,当初你和金凤结婚的时候,我们还给过金凤一个金戒指,一对金耳环,还有你爸的那个金表,也给你充场面了,你们两口子结婚后,尤其是有了孩子后,前前后后各种各样的借口也唬过去了不少东西,你现在和我说你们没钱,怎么,是不够花了,还想找我们这两个冤大头继续养你们一家子?”   兰秀梅的话毫不留情,心机深沉如海一晨,都不得不在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中涨红了脸,捏紧拳头,身子摇摇欲坠。   “妈,我和博昌都没那么想,我们就是想接你回去,好好补偿补偿你。”   金凤有点心虚,兰秀梅说的一点都没错,那些年她和丈夫哄了两个老的不少好东西,只可惜他们习惯了父母的补贴,花钱大手大脚的直到现在也没改过来,那点金条珠宝,早就一件件典当了,除了一些她贴身佩戴的首饰,家里的金条古董所剩无几。   当初原身还在的时候,作为教授级别的任务,不仅工资高,各类补贴也不少,市面上难得一见的特精级白面、高档糖果以及一些进口的饼干,老夫妻俩都分的到,最后那些东西,多数还是进了海博昌夫妇的口。   在原身被批斗的时候,海博昌夫妇也没改了这个只吃精细粮的习惯,每个月一家子花在黑市买粮上的钱就不少,加上金凤和闺女海一萱爱打扮,海博昌爱面子,自行车,电视机,外头流行什么他就买什么,哪里省的下钱来。   实际上,这一次没有卖房的事,他们也差不多时间该找过来了,谁让他们没钱,而海大富老两口有钱呢。   “诶呦,别说笑了,你们不是没钱吗,不是赚的还不够花的吗,怎么补偿我们,该不是想我们出钱来让你们补偿吧。”   兰秀梅气的乐了,这家人怎么那么逗呢,把人当傻子哄啊。   “奶奶——”   海一晨还想开口,可海大富怎么会让他有再开口的机会。   “你爸做错事的时候你还小,我们不怪你。”海大富看着对面那个还带青涩的小年轻面上的欣喜,不由讪笑。   “我们也不要求你们给什么赡养费了,那点钱,就当是我们两个老的对你们两个孩子的一点心意,包括那些金条也好,珠宝古董也罢,都不用还了,你是个懂事的,劝劝你爸妈,以后过日子踏实点,至于咱们的祖孙情,就这样断了吧。”   海大富冲着原身的孙子笑的一脸和善:“我知道你是孝顺孩子,不愿意抛弃生你养你的父母,可同样的,我也不愿意原谅我这个白眼狼的儿子,我不让你为难,你也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娇娇甜甜壮壮。”   海公公冲柜台里唤了一声,凌娇赶紧带着弟弟妹妹出来。   “你看,你爷爷奶奶现在有孝顺的孙子孙女了,不缺你一个,你就照顾好你爸妈,做一个孝顺孩子吧。”   这孩子不是鬼精吗,想站在道德高点上逼他们原谅他那个老子,这一招他也会啊。   既然他们说的那么好听,不图钱不图房,就是想着补偿当年犯下的错,那他现在有人孝顺了,这一家子碍眼的是不是就能乖乖滚蛋了。   海一晨嘴唇颤动,想要反驳爷爷刚刚的那番话,可想不出反驳的理由。   你要说对面那几个是外人,看中的只是他们的钱,爷爷奶奶估计会说外人怎么样,亲生儿子还能举报亲爹亲妈呢,看着爷爷慈和却锐利的眼神,海一晨觉得自己仿佛被剥光了衣裳,那点小心思在他的视线下无所遁形,赤裸裸的,让人羞愤到极致。   “就是啊,小伙子,你比你那对父母强,看好他们别来缠着你爷爷奶奶们了。”   边上的人没看出来海一晨的为人,听着对方刚刚声泪俱下的一段话,还觉得对方是歹竹出好笋,对他还挺有好感的,这时候也帮着海大富和兰秀梅劝他,赶紧带他爸妈走吧。   “爸,我是你亲儿子,晨晨和萱萱是你亲孙子亲孙女啊,你宁愿亲近几个不是咱们海家的孩子,也不愿意原谅我吗?”   海博昌最要面子了,这次来认错还不是因为逼不得已,不然他可不愿意来丢这个脸,看老头老太太把话都说那么绝了,他也不满了,站起来,因为跪久了还踉跄了一下。   他的双眼通红,指着一旁的凌娇几姐妹,觉得就和那个村里的小姑娘说的那般,这家的孩子都是狐狸精,勾的他爸妈都昏了头了。   看着三个站在不远处的孩子,海博昌不由的恶向胆边生,如果这三个孩子因为他爸妈的缘故不小心磕到碰到,他那好爸妈还能跟那一家子和睦相处吗,到时候闹翻了,还不是得乖乖跟着他这个儿子回家。   这么想着,海博昌眼神闪了闪,在一旁的金凤起身的时候隐蔽的用脚尖勾了勾她的脚踝,本来跪久了血脉就不通,金凤当下就没站稳,朝着凌甜几姐弟扑过去。   “啊——”   没有看到想象中的画面,不知从哪里蹦出来一个黑壮的小伙子,一脚把原本倒向几姐弟的金凤踹到了另一个方向,啪嗒一声狠狠甩在了地上,痛的她嗷嗷直叫。   至于在这个危机时候突然冒出来的闫肃,乘机以护卫的姿态虚抱住了他的小姑娘。   软软的,还带着股甜香,想亲……   闫肃的脸上带着一股可疑的潮红,他在心里疯狂的呐喊,完了,真和他爸想的那样,他成了禽兽了!!! 第69章 动手(捉虫)   “怎么回事?”   万金枝和凌国栋远远的就看见自家店铺外挤满了人,赶紧跑了上去。   “他勾了那个女人的脚,故意害她跌倒,要不是我动作快,甜甜就被撞倒了。”闫肃经过亲爹的教导,知道什么时候该刷岳父岳母的好感度。   刚刚发生的那一幕太快,不少人都没看清海博昌的小动作,自以为是金凤自己不小心跌倒了,也没人怀疑是不是闫肃说谎了,毕竟他那么一张比军人还正经严肃的脸,实在不像是会说谎的人。   不过小哥,人都被你踹飞了你还抱着人家小姑娘是怎么回事啊   凌甜用自己的小手指头戳了戳闫肃硬邦邦的胸肌,用眼神示意他该把自己放开了。   “闫大哥,刚刚谢谢你。”   两家子相处多了,凌甜也大概习惯了闫肃的性子,在她看来,这是一个话不多,却很细心稳重的大哥哥,尤其是这次,要不是对方反应快,恐怕她和大姐小弟真会被撞倒。   “不用谢~~”   闫肃说话的时候尾音都是飘的,他恋恋不舍的将手松开,心里忍不住感叹小姑娘回神的太快,要是她再呆一些,让他多抱一会儿该有多好啊。   “姓海的,你居然绊我,我说刚刚怎么感觉脚踝被勾住,站不稳呢。”   金凤也是个没脑子的,当下居然就这样叫嚷出声来了,张牙舞爪的伸手就朝一旁的海博昌抓去。   海一晨的额头青筋暴起,如果不是清楚他那对爷爷奶奶对他这个孙子似乎真的不剩多少情面,他真想和这对蠢父母脱离关系,跟爷爷奶奶一块生活。   这两人,一个毒,居然大庭广众之下陷害自己的媳妇去算计几个小孩,一个蠢,在事发之后不帮着掩盖,反倒从另一边承认了刚刚那个青年的说辞,坐实了他爸爸刚刚的举措,这下好了,别说取得谅解了,就是边上围着的这些人,都该把他们当臭虫看了。   “够了!”   海一晨捏紧拳头大吼一声,原身差点要扭打在一块的夫妻俩顿时止住了动作,诧异地看着一旁的儿子。   “爷爷奶奶对不起,以后我和妹妹不会再来打扰你们了,对于爸爸妈妈当初的所作所为,我在这里替他们道歉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海一晨认为,爷爷奶奶不愿意认他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对他爸妈的偏见怨恨太重的缘故,现在胡搅蛮缠不仅讨不得好,只会让两位老人更加厌恶他们,连带着他和妹妹也要被拖累。   还不如做的敞亮些,在老人心里留点好,以后时间久了,未必没有机会。   他红着眼眶,深深的鞠了一躬,还扯了扯一旁的妹妹,隐晦的警告了她一眼,海一萱天不怕地不怕,最怵这个哥哥,在他的眼神示意下,也朝着海大富两口子鞠了一躬,嘟囔了一声对不起。   在妹妹道歉完后,海一晨直接拉着妹妹从人群里离开,围观的人也不愿意为难两个孩子,给他们让开了一条道。   不得不说,他这个做法真的是极其高明的,如果这时候占据这具身体的还是他的亲爷爷亲奶奶,即便不能原谅自己的儿子,对于这个孙子,也该割舍不下了。   兰秀梅在心里感叹了一番,明明看海家的情况家庭也不复杂啊,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九曲心肠的儿子。   她看了看一旁的小太子,她老了,还是喜欢这样干净单纯些的孩子。   看着儿子闺女走了,海博昌也意识到今天是要不到什么好处了,他这对爸妈对他的怨气太重,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化解的,再说了,刚刚他还差点欺负了这家铺子的孩子,人家爸妈回来了,再待下去是讨打不成。   夫妻俩灰溜溜的,也想从人群中离开。   “我让你们走了不成。”   万金枝大刀阔斧的,直接拽住了海博昌和金凤两人的衣领。都当她是死的,来她店里闹事,又差点欺负了她宝贝闺女和儿子,拍拍屁股就这么走人了,哪有那么好的事。   “你干什么,赶紧松手,我不打女人的。”   海博昌色厉内荏的呵斥道,看着万金枝也就是个女人,用了点劲想把衣领从她手上拽回来,可废了吃奶的劲,衣领还是好好在人家手里拽着,一点都没有被扯回来的迹象。   “真是巧了,我以前也不打男人。”   万金枝把金凤推到一旁,一手拽着海博昌的衣领,一手揪住他后腰的衣裳,直接把人举到了头顶。   “啊啊啊啊——你放我下来,啊啊啊啊,金凤,你快救救我啊。”海博昌吓得心跳都停了几拍,边上的人也不知道这卤味铺的老板娘是那么凶悍的一个人,当下齐刷刷后退五步,给她空了一个场地出来,让她好好发挥。   “妈,你动手轻点,别把人打坏了。”   凌娇在一旁淡定的开口,好好吓唬吓唬他就成了,要是打伤了哪个部位,被这家子黏皮糖黏上才恶心人呢。   “放心吧,妈好好替你出气。”   万金枝点点头,两只手拽着海博昌,哗哗哗,跟甩面条似得,上下左右,360度托马斯回旋。甩够了,把人往边上一扔。   手脚都全乎着,就是心灵受到了巨大冲击,脑袋晕的就和浆糊似得,眼前的一切场景都是花的。   “你对我们家博昌做了什么,我和你拼了。”金凤扶着自家男人,流着泪冲万金枝吼道。   “怎么,你也想试试。”   万金枝觉得自己够宽宏大量了,要不是闫肃那孩子刚刚的指正,她这时候打的可是这个家的女人,也就是金凤了。   “你你你你你……”   金凤说话疙疙瘩瘩的,看着万金枝朝她走来,当下就吓得手脚瘫软,勉强一股劲撑着,扶着海博昌就往另一个方向跑。   “慢点……呕……”   “我不行了……呕……”   两个人一路上踉踉跄跄的连跑带爬,尤其是海博昌这个刚刚经历过空中大旋转的男人,头晕目眩,走一段吐一段,就差把胃酸给吐干净了。   “太没公德心了,看把这马路给糟蹋的。”   万金枝嘀咕了一句,边上的听得忍不住嘴角一阵抽搐,要不是你刚刚把人家一通乱甩,人家能吐成这个样子吗。   “不好意思,等会儿我们会打扫这段路面的,大家就散了吧。”万金枝挥了挥手,没有热闹看了,加上万金枝刚刚的武力值给大伙儿留下了太深刻的影响,这会儿她开口了,也没人敢围着问七问八。   “都怪我们,给你们惹麻烦了。”   兰秀梅有点后悔,早知道该快点解决他们的,不然也不会让那个海博昌有机会差点伤到娇娇他们,要不是闫肃那孩子来的及时,这时候几个孩子恐怕都摔伤了吧。   “不怪爷爷奶奶,是那个叔叔坏。”   小太子可喜欢海爷爷和兰奶奶了,他们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就像是保父和乳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一样,他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亲人因为一些不好的人而产生隔阂。   兰秀梅和海大富听着小太子帮自己辩解,心都软成了一滩水。   “壮壮不用叫他叔叔,不是什么人都配你叫叔叔的。”兰秀梅摸了摸小太子的脸,对着他温柔的说道。   凌娇看了眼兰奶奶,总觉得有些违和,即便心里头有怨恨,可亲生母子,真能断的这般简单平静吗?   结合上辈子的经历,凌娇想着,她那时候多恨那对愚孝懦弱的生父生母啊,可终究还沾着那份父女情,她能对所有人做到极致的报复,可对那对夫妻,直到最后,她也只是放任自流,虽然她心里清楚,对于那样的人,放任自流的结果一定是好不到哪里去的,可这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有时候恨其不争就是这样的,当你身处一定的环境之下,有些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难了。   看兰奶奶和海爷爷的表现,真不像是被至亲伤害过的人该有的反应呢。   兰秀梅和海大富还不知道自家有个人精小姑娘,他们以为掩饰的很好的马甲,差点就被剥皮了。   “海叔兰婶,你们说什么客气话,你们是娇娇他们的爷爷奶奶,说句亲近点的话,不就是我和国栋的另一对爸妈吗,和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好麻烦不麻烦的。”   万金枝最不怕的就是麻烦了,看着老两口愧疚的模样赶紧安慰道:“你们放心,经过今天这件事他们估计短时间内不敢来了,以后他们来一次我带他们玩一次,总有一天他们会长记性的。”   兰秀梅还真不担心海博昌一家能占到什么便宜,就是觉得这一家子要是不死心被他们缠上了,也怪恶心人的,总得想个办法让他们彻底死了心,再也不来打搅他们平静的生活吧。   海大富拍了拍媳妇的手,眉眼间似乎已经有了主意。   兰秀梅知道一些阴损的花招宫里的太监们比宫女嬷嬷还要通,海大富算是太监里少数不变态的那一种,不过耳濡目染的,总是学了些东西。   她放下心来,现在平静的生活得来不易,她不允许任何人破坏。   “小肃啊,刚刚还真是谢谢你了。”凌国栋看着一旁高大的青年,越看越满意。   “我就是正好撞见。”   闫肃一脸严肃,余光看了眼边上的小姑娘,心里也有些庆幸。   “那也是缘分啊,怎么正好就被你撞见了。”凌国栋想也不想的说道,他觉得这年头能找到闫肃这样不居功,又谦虚的孩子是很不容易的了。   缘分!!!   闫肃心里飘飘然,很认同未来岳父这句话,他和甜甜可不就是缘分吗,诶啊,岳父大人说的那么直白,让人怪不好意思的。   “不如这样吧,我和金枝姨正好两个闺女一个儿子,认你做干儿子正好能凑两双儿女呢,娇娇和甜甜也能多个哥哥,以后咱们两家的来往也能更加名正言顺了。”   凌国栋笑着说出来的一番话本事好意,闫家没个女主人日子过得糙,每天就指望着来他们卤味铺买点熟食过日子,总吃卤味身子骨能好?凌国栋就是想要有个合理的借口,光明正大帮着他们父子解决伙食问题。   闫雷霆在猪肉进价上给了他们大优惠,这父子俩的性子也是光明磊落的,凌国栋很看好他们的未来,这么做,也是提前给儿女拉拢关系。   噼里啪啦,闫肃的少男心碎成了渣渣,什么仇什么怨,他想做的是甜甜的情哥哥,不是什么干哥哥啊。 第70章 长齐了   最后,还是闫肃借口要和亲爹商量商量才避开了有情人终成兄妹的惨剧,看着自家没开窍的小姑娘在那儿喜闻乐见的小模样,闫肃的心里别提多酸了。   “这时候想到你老子我了。”   闫雷霆白天刚杀了几头猪羊,正在床上补眠呢,就被那个不孝的儿子从被窝里拉起来了,头发蓬乱,睡眼惺忪,听完了儿子半委屈半难过的抱怨,噗嗤一声,笑瘫在了床上。   该他的,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对他这个老子吆五喝六的了。   “如果我和甜甜成了兄妹,这辈子我就不结婚,不找媳妇了,可怜爷爷临终前还念叨着咱们闫家一脉单传,到我这代,不知道还能不能把这身杀猪宰牛的手艺传下去,等明年清明我去给爷爷上坟的时候,我得告诉他,孙子对不起他,估计不能给咱们老闫家留后了。”   闫肃眼神幽幽的盯着床上躺着的那个男人,也没生气,语音平淡,明明就是那么平铺直叙的一段话,可听听他说出来的那些内容,一句句都是威胁啊。   闫雷霆撸了一把头发,这儿子真的是他生的?怎么这么阴损呢,亏他长了张正气的脸。   “毛都没长齐呢就拿孙子威胁起你老子来了。”闫雷霆掀开被子,这觉是没法睡了,他就想不明白了,这儿子才见了凌家小闺女多少面啊,就真认准她一个了?   可别看他嘴上似乎不受闫肃威胁的模样,行动上却很诚实的穿起了衣裳,他怕他在家里时间待的越久,他可爱的孙子孙女就离他越远。   “等会儿。”   闫雷霆正准备出门去凌家的时候,又被儿子给拦下了。   “你老子替你完成终身大事去呢,你又想干嘛?”闫雷霆觉得自己这老子当得实在是太窝囊了,刚刚明明是想借着这件事好好杀杀儿子的威风的,结果反被摆了一道,正憋屈着呢。   “长齐了。”闫肃很严肃地对着亲爹说道。   “什么长齐了?”闫雷霆一脸莫名其妙,这话接的是哪出啊?   “毛,长齐了。”闫肃板着长脸,一本正经地说道。   不论是哪个年纪的男人,某方面的尊严都是不允许挑衅的。闫肃从小就混在农场的那群莽汉子堆里,荤话听得多多了,他们可不会顾忌边上还有个小男孩,因此在某些方面,闫肃算是比较早熟的。   他想了想以前大人聊得段子,坚信自己应该是能让甜甜将来既幸福又性福的男人,因此对于爸爸不真实的指控,他必须要予以反驳。   “什么跟什么啊。”   闫雷霆挠了挠头,往外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意识到儿子这是在别扭他刚刚的嘲讽呢,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臭小子,发育够早的。”不过摸了摸下巴想想,他十六岁的时候都已经和孩他妈亲小嘴了,这么一比,还是他这个老子比较牛。   *****   “太可惜了。”   凌国栋是真心想认闫肃这个干儿子的,他们家男人都太阴,就缺一个阳气重点的。说起来凌国栋也有些纳闷,他身子骨柔弱是因为魔核的缘故,注定他强壮不起来,壮壮年纪还小,被一家人宠着,性子有些爱娇,这也是常态。   可海叔那是老教授啊,凌国栋敢用人格发誓,他好几次看到海叔翘兰花指了。   “没有干亲这层关系咱们两家难道就不能好好走动了,只要你不嫌我们父子烦,隔三差五我就带闫肃来你们家改善改善伙食。”   闫雷霆笑的豪爽,心里头心虚极了。   刚刚为了守住他未来的孙子孙女,他骗凌国栋说以前遇到过一个算命大师,是真的有本事的那一种,因为早些年打击封建迷信,那人的日子不好过,他爸曾经给路过他们闫家的大师递了一碗水,送了一个馒头,那个大师心里头感激,就提点了他们一句。   大师说他爸那个孙子,也就是闫肃那孩子不能认干亲,说是这孩子亲缘薄,干亲会占原本属于他子嗣那脉的位置,恐怕将来会绝后。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闫家现在就闫肃这么一个男丁,闫雷霆又没有再婚给他生个弟弟妹妹的打算,难免在这方面就谨慎了些。   这种话别人不一定信,凌国栋是绝对会信的,魔武大陆的人都坚信他们体内的魔核和武魂都来自上神,凌国栋不清楚为什么来到了异世,木之女神的魔力依旧眷顾着他,可不妨碍他坚信华夏的神魔体系,对于所谓的命理玄学,他不懂,却带有崇敬的心理。   “你说的不错,我看闫肃很有大哥哥的架势,就冲他今天保护甜甜他们的那个劲儿,就是不认干亲,几个孩子也能当兄妹走动。”   凌国栋连连点头,闫雷霆在一旁呵呵呵笑着,娇娇和壮壮也就算了,另外一个,他那好儿子估计不愿意当兄妹处。只求儿子给点力,不要到时候真让他们老闫家绝后啊。   ****   “凌甜同学,我能问一下你决定报考哪个大学吗?”   校园的林荫道下,正值青春的少年少女相视而立,微风拂过,带落片片树叶,美的就和画一样。   路人甲男面带羞涩,鼓起勇气终于像自己喜欢的姑娘问出了准备了好些天的问题。   “咱们甜甜考哪个大学,你和有什么关系吗?”   说来也是缘分,这么些年初中也好,高中也罢,向宝璐和凌甜都幸运的分在一个班,有因为两人的身高差不多,每次排座位,两人也是坐在一块的,越发形影不离了。   尤其随着凌娇越发出众谣言后,作为她的脑残粉的向宝璐更是成了她忠实的眼线,把软包子凌甜护得牢牢的,借此在偶像面前邀功。   一眨眼,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凌娇高考成绩足够上华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为了不要离家人太远,选择了江浙大学,也是江浙省最好的学府,现在马上就要成为大二的学生了。   凌甜正念高三,马上也要面临高考了。   这么些年,她的样貌没有太大差别,就是个子抽条了一些,一米六出点头,在南方小姑娘里这身高不算矮,或许是因为喜欢吃的缘故,脸上的婴儿肥就没彻底下去过,不过她五官长得好,脸颊嘟嘟的,看上去只让人觉得她可爱,而不是觉得她胖。   肌肤雪白,娇娇俏俏,在这个荷尔蒙萌动的年纪,不知招了多少青春少年的眼。   “向宝璐同学,我问的是凌甜同学,又不是你。”路人甲男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怒视向宝璐,怎么可爱的凌甜同学总喜欢和凶巴巴的向宝璐待在一块呢,一定是向宝璐逼她的。   这个时候金镛和骨龙的武侠小说正在内陆风靡,十几岁的孩子最是喜欢模仿和冲动的年纪,当下勇气豪情万丈,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即将把美丽温柔的小姐从她身边的恶嬷嬷手里抢走的人。   说起来向宝璐长得也不难看,本来就是最青春的年纪,尤其她比凌甜还大了两岁,早就发育完全了,该凸的地方凸,该瘦的地方瘦,身材高挑健美,别提让凌甜多羡慕了,就是她太崇拜凌甜的大姐凌娇了,性子上也模仿着凌娇来,可惜模仿的不像,人家那气势是两辈子堆叠起来的,她就学了个皮毛,底气不够,光让人觉得她太泼辣,并不会因此而怕她。   “这位不知名的同学,我觉得咱们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学习,至于报考什么大学,我还没想好呢。”   凌甜委婉的拒绝了一朵桃花,挽着向宝璐的手离开。   “这都是第几个了,男生是不是都喜欢你这样看上去就甜美可爱的小姑娘。”向宝璐凑到凌甜耳边问道,最后还不忘跟上一声哀叹。   “不过我觉得那几个都不好,别说闫大哥了,就连凌小弟也比不上。”   向宝璐可是看出来每天跟在甜甜后头那个木头脸的心思了,也就甜甜那个不开窍的,还当人家是哥哥。   “二姐,璐璐姐。”说曹操曹操到,凌壮背着书包从对面的初中出来,隔着马路朝凌甜和向宝璐招手。   凌壮也是初一的学生了,他的个子应该算是三姐弟里窜的最快的,尤其是这一两年,十三岁的孩子都比大姐凌娇还高了,一米七冒头了,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的,仔细想想,他们家也没有高个的基因啊。   皮肤白净俊秀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黑西裤,清瘦修长,手指骨节分明,眉眼清俊,微笑的时候仿佛眼底有星光。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以老。”向宝璐忍不住篡改了一下古诗,每次看着凌甜的姐姐弟弟,她都忍不住感叹这一片的风水估计都跑凌家去了,一个个都那么优秀。   和凌甜待一块而,每天看着她家那个鲜嫩可口的小弟弟,她得有多坚定的道德观念,才不对这颗水灵灵的小白菜下手啊。 第71章 福利(捉虫)   “甜甜,你大姐估计再过一小时就该到站了,带的东西不少,闫肃说了等会儿会来家里接你开车一块去接你姐。”   六年的时间在万金枝的身上没什么变化,一定要找一个变化出来,估计就是她越发美艳风韵了吧。现在流行大波浪,万金枝也在凌国栋的撺掇下去卷了一个,好不容易养长的头发烫了个大卷,披散在身后,韵味十足。   凌国栋这些年迷上了打扮自己的媳妇,早些年穿点艳色的衣衫就会被人说不正经,现在风气开放了,凌国栋当然是怎么喜欢怎么来了。   万金枝对这方面的事不敏感,她的梳妆柜和衣柜几乎就是凌国栋一手操办的,哪个牌子新出了茉莉花香的脂膏,哪个牌子的口红颜色最正,凌国栋比正常女人还懂一些。   就拿万金枝今天的打扮来说吧,因为肌肤足够无暇,只抹了一些润肤的脂膏,眉毛是凌国栋早上起来帮她画的,配着她的性格微微画出了一些眉峰,看上去利落大方,脸上微微扫了点胭脂,鲜活好气色,加上出挑的大红色口红,和漂亮的复古红无袖长裙,就和画报里走出来的女演员似得,一点都看不出她已经是四十一岁的年纪了,和凌娇走在一块就跟两姐妹似得,没人会把她们当母女看。   “妈,你又和爸看电影去啊?”凌甜嬉笑着扑到亲妈的后背,撒娇着问道。   一般情况下万金枝是不会这么打扮的,她不怎么习惯穿裙子,下边空荡荡的总让她觉得万一要动手的时候不方便施展拳脚,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她才会穿上这几件她夫郎最喜欢的衣衫。   “你爸说新出了一部电影,他那些同事都说好看,非让我陪他一起去看看。”万金枝无奈又宠溺,她就那么一个夫郎,对方提出这点小要求她还不得赶紧满足他呀。   “电影不长,等晚饭前一定能赶回来,今天你也别做饭了,晚上咱们全家一块出去吃。”万金枝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她和男人约好了,电影开场前在电影院外见,凌国栋今天还要上课,等会儿他是直接从学校赶到电影院去的。   忘了说一句,凌国栋早就毕业好几年了,当初一毕业,如流言传的那般,外交部就有意让他过去报道,只是凌国栋拒绝了,选择留下来在江师大任教,从一个普通的英语系讲师做起。   不少人为他惋惜,在多数人看来,外交部可比普通的高校老师有前途多了。   凌国栋本来就没有太大的上进心,比起事业上的成就,他更喜欢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按照他的专业,如果真的进了外交部,难保有一天就被外派到一些英语国家的大使馆了,就算没有这一天,光是繁忙的事务就足够他退缩的了。   现在当一个普通的大学老师,每天按时上课下课,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才是凌国栋追求的生活。   “壮壮,等会儿你二姐出门你就乖乖呆在家里做作业,或者去隔壁找你爷奶也成,别乱跑知道吗?”   万金枝不放心的对小儿子叮嘱了一句,她这儿子长那么好,一不小心被猪拱跑了怎么办。   时间过得还真快啊,转眼间两个闺女就到了拱白菜的年纪了,尤其是娇娇,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她带一株水灵灵的大白菜回来。   万金枝看了眼小闺女,想起了近几年气势越发厉害的大闺女,忍不住有了美好的幻想。   她梦想中的大女婿,皮肤应该是白白的,身材是纤瘦的,长相上不要求他能比得上她家国栋和壮壮,起码也得是清秀。   想着大闺女和二闺女都能给她带来一个养眼的女婿,万金枝的心里就忍不住美啊。   “对了,我刚买了把遮阳伞,卖伞的人说了,顶着这把伞就不容易被晒黑了,等会儿你闫肃哥过来,记得把那把伞给他。”   万金枝想着闫肃那大侄子,身材和长相估计是没法改变过来了,好歹把那身皮给养白些啊,作为阿姨,她能帮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凌甜看着亲妈脸上一会儿惋惜,一会儿欣慰的,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在想些什么。看了看外头挂的高高的太阳,点点头应了下来。   “诶啊,来不及了。”   万金枝看了看表,赶紧换鞋准备出门,正要穿摆在最外头的那双细高跟时,不知想到了什么把脚缩了回来,换成了一双微微带着点跟的黑色小皮鞋,然后拿起一个小包就往外风风火火的离开。   凌甜看着妈妈的举动忍不住捂着嘴笑了。   那双摆在最外头的细高跟还是凌国栋那时候觉得好看给万金枝买的,足足有八九公分的样子,在这年头也算是少见的,万金枝本来就腰细腿长,穿上那双高跟鞋,双腿修长,尤其是穿裙子的时候,不知道能吸引多少男人的目光。   当然,最重要的是万金枝穿上了这双高跟鞋,在个头上就压了凌国栋一头。   那一天,凌国栋拎着新鞋子回家的时候面上是挂着笑容的,等万金枝穿上那双鞋往凌国栋身边那么一站,这笑容马上就僵住了,连都青了。   从那以后凌国栋再也没给媳妇买过一双超过五公分高度的高跟鞋,反倒自己偷偷摸摸请老裁缝缝了几双加厚的鞋垫,藏得严严实实的,还当全家人不知道呢。   从那天起这双高跟鞋就被封印在鞋柜里了,估计是兰奶奶这些日子把鞋柜里的鞋清出来晒太阳除霉除味的时候忘记放回去了,还摆在了进门最靠外的位置。   说起来凌国栋的眼光好,他给媳妇孩子买的东西基本上就没出过什么错,那双高跟鞋也是,除了跟头太高之外,没有任何缺点。   鞋子是小牛皮的,米白色,款式是基本款,简洁大方,一点也不挑年纪和身材,也不容易过时,凌甜忽然兴起了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拎起那双高跟鞋就回了自己的屋。   *****   “甜甜。”   闫肃按了按车喇叭,冲着屋里的小姑娘喊了一声,等了一会没听到回答的声音,从货车上下来,朝院子里走去。   他正打算推开门的时候,门也正从里头打开,凌甜一时反应不及,仰着身子朝后倒去,闫肃健壮伸手一撩,挽住了小姑娘纤细的腰身,用了点劲把人拉了起来,惯性使然,两个人就抱在了一块。   凌甜伸手戳了戳抱着自己的大木头,他这是打算抱到什么时候去啊。   “小心点,这么大人了还那么莽撞。”   闫肃一本正经的对着小姑娘教训道,看着她气鼓鼓的表情,忍不住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两人的关系比起当年亲密了许多,有些动作做起来也十分顺手。   六年过去了,闫肃的个头更高了,足足一米八八,凌甜穿着妈妈那双近十公分的高跟鞋和他站一块,还得抬着小脑袋仰望他,更别提没穿高跟鞋的时候,有时是和她走在一块,凌甜都有种爸爸带着闺女的感觉。   只要她稍微往下蹲一蹲,闫肃的咯吱窝都能把她夹起来。   “给,我妈让我给你的。”   凌甜把伞递到闫肃的手里,蹦蹦跳跳绕开他朝货车的副驾驶跑去,刚刚对方嘲笑了她,她决定单方面冷落他一分钟。   闫肃看着手里的伞,这已经是万姨数不清多少次送给他伞了,你看看万姨多喜欢他,总是怕他下雨没伞被淋着,看来自己这些年的攻略没白费啊。   闫肃心里美滋滋的,跟在小姑娘的身后从另一边上了货车的驾驶位。   等上了车,他意识到似乎不太对啊,视线朝凌甜的下半身看去,看着那长度勉强过膝盖,露出纤细白嫩的小腿肚的小姑娘,醋意横飞。   “你这个年纪穿这么少,老了容易老寒腿的。”闫肃很体贴的朝凌甜的膝盖上盖了一条毛巾毯,很是严肃的劝解道。   凌甜看了看膝盖上的毯子,又看了看车窗外六月末的太阳,这是在驴她还是驴她还是驴她,你给她找一个六月末穿裙子得老寒腿的姑娘来。   闫肃看着小姑娘乖巧的不说话,心里的心气顺了,踩上油门卡车朝车站走去,等车开了有一会儿了,闫肃想着,不对啊,现在还在车上,他给小姑娘盖什么毯子,这剥夺的不是他自己的福利吗? 第72章 大姐夫   “大姐。”   凌甜看到分别了近一个月的姐姐,欢呼着跑了过去,闫肃看着她脚上踩的那双恨天高就不由的心颤,就和老母鸡护着小鸡崽一样,跟在凌甜半步远的身后,随时准备以身相护。   想想不经意又能有一个抱抱,还有点小开心。   凌娇眼里此时也只能容得下自己的宝贝妹妹,当下就张开手臂迎了上去,把人抱在了怀里。   “大姐,我想好想你啊。”凌甜对着大姐就忍不住想撒娇,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只要和大姐在一块,她感觉无论自己做了什么事都能被包容。   “我也想你,大姐从港城给你带了许多漂亮的衣服,都是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喜欢的,还有大姐给你买了个bb机,以后念大学住校的话,有什么事就给大姐传简讯。”   对着最宝贝的妹妹,凌娇身上那股子雷厉风行的气势一下子就缓和了,就和一个普通的姐姐一般,姐妹俩抱在一块脉脉温情。   边上的两个男人看着这一幕,怎么看怎么不开心。   “这是甜甜吧,我们也有好些年没见面了。”一直站在凌娇边上的青年打断了姐妹俩的谈话,他的声音深沉带着点磁性,有点像是广播播音员的声音,特别是现在为了讨好心上人的妹妹,故意压低了声音,更是给人一种耳朵要怀孕的感觉。   凌甜以前还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声控,听了这声音,忍不住多看了来人一眼。   “你是?”凌甜觉得对面的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里,什么时候见过。   站在大姐身旁的男人今天穿了一身灰白条纹的衬衫,深灰色的西裤,即便六月底白舟市已经开始炎热,他的扣子依旧扣的一丝不苟,他的个子正好比大姐高了半个头,大姐一米六五,还穿着小高跟,对面的那个男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八左右,算是比较高的了,像闫大哥那样的,完全就是异类,不能拿一般男人和他比较。   凌甜上下打量着那个青年,对于姐姐身边难得出现的男人,她必须好好考察清楚。   青年的身材微微有些消瘦,没有闫大哥来的强壮,凌甜觉得男人还是壮一点比较让人有安全感,看长相,不能说有多帅气,可也称得上五官端正,令人称赞的是他那身沉稳端正的气质,配着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金丝框的眼睛,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也不能说斯文败类吧,凌甜觉得,就像是后世电视剧里常常出现的总裁精英男,总之就是那种很厉害的男人就对了。   毕天佑今年二十二,说来凑巧,正好是凌娇直系的大四学长,两人的重逢,还是在凌娇大一报道的时候,那时候他认出了凌娇,看着对方的父母都跟在身边,没好意思上前攀谈,毕竟那时候他也不知道,当年的那个仗义执言的姑娘,还记不记得有他那么一个人的存在。   这个世界和凌娇记忆中的那个世界几乎没什么区别,唯独她身边的那些人,因为一些意外改变,完全步入了一条不同的轨道,毕天佑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原本的轨迹,毕天佑因为无德的小学老师彻底失去了读书的机会,他能爬到之后那个地位,靠的完全是运气以及自己的刻苦努力。   八九十年代,有数不尽的机遇,全看你有没有胆子以及足够的智慧,毕天佑靠着自己创建了庞大的身家,那时候他不缺钱,不缺地位,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初没有完成的学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又借着身份的便利,成了一所大学经管系的旁听生,算是荣誉校友,花了四年的时间,满足了自己一个大学梦,当时在江浙的商圈里,也算是一个趣谈。   当时的凌娇也听说过这件事,没想到这一世,毕天佑不需要再花一大笔赞助费,靠自己的学识考上了江浙最好的学府,他的人生,或许从海爷爷他们出现的那刻就发生了改变了。   凌娇看着站在自己身侧的男人,心绪有些复杂,尤其是想着他在港城对自己说的那番话时,堂堂一个女强人都忍不住有些羞涩,也有些慌乱。   “这是毕天佑,小时候我们一起在村里念过书,甜甜估计不记得了,那时候只在一块念了几个月,他就分到大班去了。”   凌娇看着妹妹迷茫的小表情,帮两人介绍到:“你叫他天佑哥就成了,天佑,这是我妹妹甜甜,你认得,那个是我常常和你说起的闫叔的儿子,闫肃,你叫他闫肃或小肃都成。”   “天佑哥。”   “毕大哥。”   闫肃隐晦的打量了一番突然侵入的陌生男人,没他高,没他壮,他爸说了,女人都喜欢有男人味的男人,显然对于异性而言,他更有魅力。   闫肃心里又美了,想来在未来岳母的眼里,还是他更讨人喜欢。   都是等着叼小白菜的,谁看不出谁的心意啊,这个毕天佑一看就是冲着凌大姐来的,这样也好,让他赶紧把人娶了带走,省的一天到晚和他抢甜甜。   闫肃就是属于那种死人脸,偏偏内心情感特别丰富的男人,亏得是他长了那么一张正经俊美的脸,要是换个猥琐的长相,他这点小心思早就被人打死了。   听了大姐的介绍,凌甜心里隐隐有些印象,却还是没想起来毕天佑是哪个。   “凌娇,这些是你的行礼吧,我帮你扛上车。”闫肃称呼凌娇的时候都是称呼全名的,从一点就能看出他对凌家两姐妹截然不同的态度,可偏偏一家子都是迟钝的,都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包括凌娇,她毕竟是经历过两世的人了,真让年轻版的闫肃亲昵的唤她娇娇,估计她自己就先受不了了。   毕天佑听着凌娇的介绍,心里头忍不住闪过一丝难过,他多希望刚刚凌娇在介绍他的时候,说的那句话是,这个是毕天佑,也是你未来的大姐夫。   想着这些日子凌娇的躲避,毕天佑看了边上的女孩一眼,终究还是没说什么,帮着闫肃扛着那些大包小包放到货车的后车厢里。   哼哼,小弱鸡。   闫肃一手扛着两大袋尼龙袋,每袋起码都有四五十斤重,两三百斤的东西拿在手里,依旧健步如飞。   毕天佑体格看上去瘦,可也是做惯了农活的,力气也不小,当然,比起闫肃这样终日宰猪杀牛,一顿就要吃十几斤饭的男人是没法比的,他一手拎着一个大袋子,稳稳地跟在闫肃后头。   闫肃觉得自己又把未来的大姐夫给压下去了,他表现的那么威猛,甜甜现在是不是正在偷偷看他。   这么想着,他又用了点劲,把四大袋的包裹抬起来扛在了肩上,露出自己完美的手臂肌肉,薄薄的汗衫因为他这个手臂向上托举的动作,绷得紧紧的,健美身材显露无疑,尤其是那肱二头肌,简直完美到秒杀绝大多数的男性。   “大姐,港城好玩吗?我让你带的炖汤的材料你买了吗?”凌甜和大姐分开了一个月,有数不清的话想说,至于那个扛货的男人,呵呵,她没空看。   “买了,全是我能找到最好的货,你要的燕窝,花胶,红参还有干贝之类的滋补品,每种我都买了不少,足够你好好发挥的了。”   论宠妹妹,凌娇那是站在第一线的,看她刚刚报出来的那些东西,哪个不是贵重的,可她就是眼都不眨一下,满足了妹妹所有要求。   “你想好报考哪一所大学了吗?”凌娇想着再过不久妹妹就要高考了,问起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实际上要不是因为这件事,她还不会那么快从港城回来。   “还没想好呢,就等着大姐你回来帮我一块参谋。”   凌甜心里有些想考大姐所在的江浙大学,可是又担心自己的成绩考不上。   江浙大学可是江浙省最好的大学,就是在全国也能排的上前十,凌甜的成绩不错,但并不是顶尖的,毕竟她的脑子还是那个脑子,并不会因为她多活了一世,就成了天才的大脑,上一世她考上了一个211里算普通的大学,这一世多了十几年学习的经验,她有把握考的更好些,但是想上那些顶尖的学府,还得再加上一些运气了。   凌甜想过了,要是考不上大姐所在的江浙大学,她就考爸爸任教的江师大,她的成绩上江师大是绰绰有余的,反正她已经规划了将来的计划,估计就是开一个私房菜馆,然后买买房,屯屯地,不辜负重生的机会,当一个快乐的小包租婆。对于这样的计划而言,念哪个大学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   毕天佑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个自从把尼龙袋放到后车厢后就开始散发抑郁气息的青年,顺着他直勾勾的眼神看去,那边跟在后头的两姐妹就和连体婴似得,仿佛谁都插不进她们中间,心中立马了然了。   “加油,我看好你。”   他拍了拍闫肃的肩膀,在这一刻,未来的两连襟脑电波难得同频了。   两人都在心里想着,要是隔壁的弱鸡/莽汉能赶紧把那个粘人的姐姐/妹妹看住,那该多好啊。   时间教做人,它会告诉他们,想要把这两姐妹看住,那是不可能的。   *****   毕天佑和他们在车站就分开了,闫肃将两姐妹送回家,没有多留也回去了,这几天铺子里比较忙,他还得开车货车去装货。   凌娇带的那些东西根本就来不及整理,堆在堂屋,只来得及洗了把脸,万金枝和凌国栋就结束了中年夫妻的浪漫回家了,还没等凌娇歇歇,就迫不及待带着三姐弟出门去了。   凌娇看着妈妈那张压抑着兴奋的脸,总觉得有些瘆得慌。 第73章 相亲   “国栋,金枝,等你们好一会儿了。”   万金枝和凌国栋带着孩子去的是市里新开的一家西餐馆,传言开这家店的人背景不小,从餐馆的服务态度、装潢、以及店里卖的餐点,都极其有格调,这些年经济发展的快,这个地方也就成了摆阔充场面的好地方,一些老板都喜欢来这里谈生意,时髦年轻的小情侣也以在这家西餐馆吃西餐为荣。   他们刚进去的时候,有一桌靠窗坐着的中年夫妇就赶紧朝他们挥手,那对夫妇身边还坐着一个穿着全套西装,清秀儒雅的青年。   凌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隐蔽的戳了戳大姐腰间的软肉,她说妈妈今天怎么那么激动呢,感情是帮大姐相亲来了,算算年纪,大姐今年也就十九,会不会早了点?   凌娇有些哭笑不得,从她念初中以后,她妈就总是在她耳边旁敲侧击,问她她们班的男孩子里有没有模样好性子好的,让她看准了早点下手,别到时候好白菜都被猪拱了。凌娇不明白她妈怎么这么积极的鼓动她早恋,那些话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没想到她妈现在干脆把鼓励付诸于实际,直接把中意的青年带到她面前来了。凌娇头痛的同时,也有些后悔,怎么之前没和妈妈好好谈谈。   “就是多认识一个朋友,妈没别的意思,妈妈是个开明的好妈妈。”万金枝朝着坐在窗边的那家人远远地笑了笑,一边凑到闺女耳边,小声的说道。   凌娇无奈,来都来了,总不能现在掉头就走吧。   “你们等久了吧。”   那家人选的是八人桌的西餐长桌,凌甜和凌壮作为这餐饭的旁观者,自然坐在餐桌窄的那边,至于万金枝夫妇和凌娇则是和那家人面对面坐着。   “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你们爸爸的同事傅叔叔,这是你们傅叔叔的爱人王阿姨,这是你们傅叔叔的儿子,傅臻,今年21,你们都得喊人家哥哥。”   万金枝本来还真没有给闺女相看对象的意思,这不是正好凑巧了吗,她和凌国栋去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碰巧遇到了同样去电影院看电影的傅家人,几个人干脆就坐到了一块,顺带着聊了会儿天。   凌国栋和傅远在学校是同个办公室的同事,只是平日里交流并不算太多,这和凌国栋的个人习惯脱不开关系,他除了上课中途休息的时间,很少会待在办公室,更多的时间是泡在学校图书馆或是家里,因此即便身处同一个办公室,他们也只是比陌生人更熟悉一些。   两家人聊着聊着,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各自的孩子,万金枝看傅家那儿子模样确实不错,在傅家人的提一下就有了今天晚上的这个聚餐。   “这个就是你们家娇娇吧,果然好模样,还是江大的高材生呢。”王珍女看着凌娇那身段模样,首先就满意了几分,再者凌国栋和她爱人一样都是大学老师,家室也算是不错。   就是万金枝个体户的身份微微让王珍女有些介怀,虽说近一两年,个体户没有当初最早的时候那般让人瞧不起了,可听上去总觉得一股铜臭味,没有正经单位工作听上去来的好听。   凌家开的似乎还是连锁的卤味店吧,市里听说已经有了好几家分店,生意也挺红火的,身家绝对不会少,作为长女,凌娇的嫁妆应该也是很可观的。   王珍女笑眯眯的,也不能怪她市侩,这年头相亲谁不在乎对方家里的条件啊,再说了,他们家傅臻的条件也不算差,她眼界高一些,也是无可厚非的。   “我们家傅臻性子比较安静,平日里就是做做办公室,工作轻松,我和他爸都嫌他不出去走动,娇娇啊,你以后要是有什么活动可以叫上你傅大哥,多个朋友,也更热闹些啊。”   王珍女对着凌娇寒暄的说道,凌娇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一顿饭下来,几乎就只能听到王珍女一个人的声音,偶尔凌国栋和傅远聊几句,一桌子的佳肴,真正吃的好的反倒是凌甜和凌壮两个编外成员,万金枝光顾着看傅臻那孩子和自家大闺女来不来电,都顾不上吃饭了。   至于作为主角的傅臻和凌娇,从头到尾就没说过一句话,也不知道双方这心里,到底是什么意思。   *****   “娇娇啊,你觉得那傅臻怎么样啊?”   回到家,万金枝赶紧对着闺女问道,傅家那孩子长得白净秀气,还是做办公室的,这样的男人安分稳定,她家这闺女年纪不大,脑子却很活络,别以为她不知道,在大闺女十八岁成年时她给她的那笔钱,早就被她拿去做生意了。   万金枝觉得她闺女是很有冲劲的好女子,将来也会是一个很优秀的妻主,她这样的性子就该配一个贤惠的夫郎,她看傅家那孩子就不错,安安静静的,会是个合格的贤内助。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白,他瘦,他长得好。   “妈,我有对象了。”   凌娇脱下脚上的小高跟,换上舒服的拖鞋,云淡风轻的表情,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   “什么!!!”   凌国栋正平心静气的喝茶呢,听了大闺女这话差点跳起来。   之所以不反对媳妇给闺女安排相亲的事,那是因为凌国栋知道这事成不了,他闺女是有大主意的人,哪会听他们这些长辈的摆布。   可现在他听到了什么,闺女有对象了,要不是因为媳妇安排了相亲,这件事还不知道瞒到什么时候去。   凌国栋捂着胸口,心痛,想哭。   “你有对象了!”   万金枝的表现不同于丈夫凌国栋,反倒欣喜又自豪,觉得这个闺女像她,早早就给自己叼了个大白菜回来。   “模样怎么样,哪里人,什么时候带回家给妈瞅瞅。”万金枝心里头高兴啊,恨不得现在就去院子里举起那大水缸大吼几声。   “八字还没一撇呢,妈,你放心,等到时候了我一定把人带回家给你瞧瞧。”   凌娇也说不准自己对毕天佑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上一世他们纠结太久,她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了,也分不清,自己是不是将对另一个世界的毕天佑的情感加诸在了这个世界的毕天佑身上。   在每分清自己的情况之前,凌娇没法给毕天佑一个准确的回答,这是对他的不公平。   “娇娇,你才十九岁。”   凌国栋加重了十九两个字,想隐晦的提点闺女,早恋是要不得滴。   “妈十七岁就生我了呢。”凌娇冲着亲爹眨了眨眼,难得多了一丝俏皮,看着亲爹紧张的脸都白了,拍了拍爸爸的手:“爸,妈,你们放心,在我大学毕业前,你们是不会抱上外孙的。”   这点分寸她还是有的。   “没有外孙,其实外孙女妈也是不介意的。”   万金枝忍不住说道,她一点都不重哥儿轻姐儿,无论男女,都是她的小宝贝。   凌国栋瞪大眼看着拖后腿的媳妇,心急又舍不得对她说重话,只能憋着气,打算最近这段时间盯紧点,看看大闺女喜欢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配不配得上他女儿。   老父亲叹了口气,看着刚吃完晚饭,回家又吭上水果的小闺女和小儿子,心里稍稍有了几分宽慰,好歹还有两个好好的,这一次他要严防死守,坚决杜绝早恋的发生。   *****   “你说万姨昨天带你们去相亲了?”   闫肃忍不住加大了声音,正剁肉呢,剁骨刀深深嵌进了案板里,原本总是板着的脸全是震惊。   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凌甜还从来没见过他这副模样,舔了舔嘴里的棒棒糖,坐在围栏上晃着白嫩的小腿,笑的一脸开心。   “不是我们,是我姐。”小样,知道紧张了吧,亏她以为他就一种表情呢。   “甜甜,你还小你知道吧?”闫肃不放心了,万姨都能想到给凌娇相亲了,没准什么时候就轮到他的甜甜了,看着对面的小姑娘,忐忑的开口说道。   “我都十六了,不小了,在老家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有些都结婚了。”凌甜觉得自己实在太坏了,特别想逗逗眼前这个男人。   “十六岁还念高中呢,你是要考大学的人,想找对象,起码得二十岁吧。”闫肃算了算,小姑娘念书跳了好几级,二十岁的时候正好大学毕业,那四年,小姑娘身边会有许许多多优秀的男同学,他必须把那些危险全都扼杀在摇篮里,最好就是四年里小姑娘安安静静读书,等大学毕业,两人再顺理成章在一块,结婚生子一步到位。   “你怎么和我爸一样。”   凌甜嘟了嘟嘴,这可是他说的,二十岁之前不能谈恋爱,到时候他可别后悔。   闫肃一点都没察觉出小姑娘的不对劲来,听了她抱怨的话差点就给未来岳父跪下了,实在是大好人呢。   “闫肃,你觉得我将来应该找一个什么样的对象啊?”不去谈早不早恋的问题,凌甜将嘴里含着的棒棒糖咬碎,咔嚓咔嚓嚼着朝闫肃问道。   闫肃没有察觉,这一次小姑娘没有喊他闫大哥。   “你要找的对象……”闫肃的脸可疑的有点红,想说该找他这样的,又说不出口。   “咳咳,你不是喜欢做菜吗,那必须找和你的爱好有关的。”闫肃隐晦的说道,甜甜梦想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餐馆,自家就是卖猪羊肉的,这几年生意扩张,鸡鸭鹅等家养牲畜他们也卖,一个提供食材,一个开饭店,这简直就是绝配啊。   “我觉得你说的太对了,以后我就该找一个和我一样爱做饭的。”凌甜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诶啊,时间不早了,我和宝璐约好了。”   凌甜从围栏上跳下来,用手拍了拍屁股后的灰,闫肃还没来得及把人拦下,小姑娘就蹦蹦跳跳跑远了。   你回来,没人让你找会做菜的,让你找的是一个会杀猪的啊!!!   闫肃在心里疯狂咆哮,想着或许不久后他的小姑娘出现在他面前,身边还站着一个系着白围兜,拿着锅勺的男人,心里是绝望的。 第74章 勾引   “甜甜。”   闫肃站在凌家三合院外,对着那个依靠在门栏边的小姑娘鼓起勇气准备告白。   “闫大哥,你来的正好,我要给你介绍一个人。”美丽的少女笑的一脸烂漫,没等闫肃回答,直接从门后头拽出个人来。   “闫大哥,这是我喜欢的男人,和你当初说的那样,他是一个会做菜的。”   会做菜的……   会做菜的……   会做菜的……   闫肃觉得自己面前的画面瞬间变得光怪陆离,甜甜娇憨的面容,还有那个和甜甜贴的极近,面目可憎的男人在自己面前不断放大、缩小、旋转、翻叠,闫肃就看着男人握着餐勺冲着自己笑的骄傲的眼神,憋得胸口闷得慌,恨不得一把冲上去,将两人握着的手扯开。   “呼——”   闫肃猛地坐起身,看着四周一片黑暗寂静,他点亮灯,看着熟悉的卧室,松了口气。   原来是噩梦啊!抹了抹额头的虚汗,闫肃心里下定决心。   ****   今天是凌甜高考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日子,今天过后,她将会有很长一段的幸福假期。   “考的怎么样?”凌娇给妹妹递上微凉的汽水,又用干净的帕子帮她擦了擦额头的汗。   高考这些天白舟市出奇的热,据说其他考场还有学生中暑被抬出教室的,凌娇看着妹妹红扑扑的脸,老心疼了,顶着大太阳也没多说什么,干净带着妹妹回家。   家里冰箱里早就备好了冰棍雪砖,井里也湃了西瓜,出发前凌娇把煮好的绿豆汤放在通风处晾凉,到时候妹妹想吃什么解暑就吃什么。   “不知道,试卷都填满了,剩下的就看批卷老师了。”   凌甜灌了一大口汽水,感受着喉咙劲爽的感觉,成绩这东西,尤其是政治和语文,主观性太强,不过好在答案过些天应该也出来了,她对着答案能猜一个大致的分数。   凌娇不想给妹妹太大的压力,再说了,她重活一世不就是为了让妹妹这辈子能过的恣意又自在吗,她摸了摸美美的小脑袋。   “不要有太大压力,大不了以后姐养你。”   凌娇这些年零零散散也赚了不少钱,自己的厂子也已经在筹办当中了,延续的依旧是她上辈子的道路,多了一世的经验,这辈子更轻松了些,凌娇相信,她妹妹就是什么都不干,下辈子都能过得舒舒服服的。   胸无大志的小姑娘赶紧搂住金大腿,感动的眼泪汪汪,她觉得自己被那么多人宠着还没被养废,简直就是时代的奇迹了。   “对了,这些日子怎么不见闫肃来找你?”凌娇装作不经意的问道,他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粘着甜甜,恨不得把她妹妹当小挂件拴在腰上的吗,这段时间也没见他出现,实在一件离奇的事。   “谁知道呢。”   凌甜想着估计是她前些日子把人给逗过了,有点小心虚,扯着大姐的胳膊撒娇想吃西瓜,两人加快了回家的步伐,也没再谈关于闫肃的事。   凌娇看着妹妹心虚的模样就知道这里头一定有事,眼神暗了暗,只是考虑到妹妹刚结束高考,暂时按下不提。   凌甜回家的时候弟弟凌壮还在学校上学,高考征用了小学教室,初中依旧正常上课,凌娇接完妹妹就匆忙离开了,最近这段时间她忙的连轴转,刚刚那点时间已经是她千辛万苦挤出来的了。   “咚咚咚。”   凌甜正幸福的啃西瓜呢,家里院子种出来的西瓜特别甜,和外头卖的都不是一个档次的,一块西瓜只啃了一半,院子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她想着难道是大姐忘了带钥匙,赶紧放下西瓜就朝门口跑去。   “闫大哥。”   来人不是大姐凌娇,而是好些日子没出现在凌甜面前的闫肃。   “上次那个话题我回去好好想过了。”   闫肃握紧拳头,眼神直勾勾的盯在小姑娘嘴边的一块西瓜肉上,西瓜很沙甜,或许就是刚刚吃的太急,不小心挂在嘴角的。   “什么话题?”凌甜装傻,歪着脑袋也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模样多招人疼。   “就是关于你找什么样对象的话题。”   闫肃这些日子可谓是抓耳挠心的烦啊,可一想马上就是小姑娘高考的日子了,怕影响她发挥,只能把自己关家里,关学校憋着,这不,高考一结束,就屁颠屁颠跑过来了。   “就这事啊,我不是已经说了吗,就找一个和我一样喜欢做菜的。”凌甜装作无辜的回答,拿起刚刚没吃完的西瓜继续啃了起来,双颊鼓鼓的,可爱的样子让闫肃比较想吃她。   “我仔细想了想,你做菜就已经够好吃了,再找一个会做菜的,对日常生活也没什么帮助,再说了,做菜手艺能超过你的人这世上估计找不出第二个来,难道你这辈子还不找对象了。”   闫肃不着痕迹的夸赞了一下他的甜甜姑娘,他爸说了,女孩子都喜欢听好听的话,更何况他刚刚说的基本是实话,反正闫肃觉得这世界上就不会有比甜甜做菜更合他胃口的人了。   凌甜听了闫肃胡扯,煞有介事的点点头,仿佛有点听进去了。   闫肃见状心头一喜,按照一开始的计划,接着给小姑娘洗脑。   “甜甜你想想,作为一个厨师食材很关键,偏偏你又没法杀鸡杀鸭,连鱼都爱欺负你,所以你要找的,应该是一个能帮你处理这些问题的人。”   闫肃在那循循善诱,他家小姑娘那体质也太奇怪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和动物亲密接触就遭攻击的。   凌家的两头大白鹅,在前年终于寿终正寝了,作为为凌家看家护院快十年的鹅,它们在凌家人心里的地位是十分不同的,在它们死后,凌国栋直接在院子里挖了个深坑掩埋了它们的尸体,凌壮还给两头鹅立了墓碑,上面写了大鹅二鹅的名字。   凌甜一度认为两头鹅是胖死的,毕竟正常而言,鹅的寿命能有二三十年呢,在两头鹅快不行的时候,凌甜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它们丰满的身躯,没想到那时候都已经奄奄一息的鹅,因为她这一摸,顿时就回光返照了,用尽生命所不能承受之力,给了凌甜最后一击,要是凌甜及时收回手,被啄青肿还是轻的。   闫肃就是当时在场的见证者,他也是那时候才知道他家小姑娘还有这本事。   “你说的对。”   凌甜终于啃完一片西瓜啦,听闫肃在一旁胡诌,点了点头想知道他究竟能编出什么样的花来。   “所以啊甜甜,你想明白自己该找什么样的对象了吗?”闫肃僵硬着一张脸,拳头握的紧紧的。   “知道,该找饭店的切菜工啊。”凌甜想也不想的回答,饭店后厨的切菜工杀鸡宰鱼样样都行,结合闫肃刚刚的话,简直再契合不过了。   闫肃好不容易鼓起来的勇气一下子就被戳破了,他有些丧气,难道刚刚那些提示还不够吗,为什么他的小姑娘就是不明白他的意思呢。   他抬起头,正准备直截了当的和甜甜说明的时候,就看着那个坏姑娘眉眼弯弯的看着她,脸颊一对深深的小酒窝,笑的又甜又可爱。   他的大脑当机了几秒钟,想不明白这是什么状况。   “甜、甜甜……你知道了?”闫肃说话疙疙瘩瘩的,看着对面那个仿佛什么都清楚的小姑娘,说不出话来。   “知道什么?知道你想说,我找对象就该找你那样的?”   凌甜看着对面的呆子,她又不是真傻,之前只是年纪太小了些,没打算扯破那层窗户纸罢了,现在虽然也算不上大,不过好歹也是要成为大学生的人了,谈个恋爱,也不算太过分了。   闫肃看着小姑娘嘴巴一张一合的,听着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瞬间大脑爆炸,当下僵愣住了。   “那、那你是什么意思。”   他舔了舔嘴唇,觉得喉咙好干,那句话也不知道是怎么问出口的。   “我的意思啊?”   凌甜卖了个关子,看着闫肃紧张的模样,也不逗他了,在对方的注视下,踮起了脚尖,嘴唇轻轻碰触,软软的,带着股西瓜的甜香。   这个男人总是一本正经的勾引她,显摆自己的胸肌腹肌肱二头肌,想要用美色迷惑她,很不幸,她被勾引成功了。   上辈子凌甜也没交过男朋友,亲吻只是最简单的嘴唇碰触,并没有深入的意思,可就是这样,闫肃也快晕了,他觉得自己幸福的快要昏过去了,心跳飞快,有一种爆炸的感觉。   “闫肃,之前你说了,女孩子二十岁才能谈恋爱,所以,请你耐心再等我四年吧。”   凌甜看了眼已经成傻子的男人,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轻轻说了句话,然后端起桌子上的身下的几片西瓜,欢快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住,完全不管刚刚被她撩了一遍的闫肃小哥哥。   他的甜甜也喜欢他,闫肃心里开心开心。   他的甜甜刚刚亲了他,闫肃心里开心开心开心。   他的甜甜,他的甜甜刚刚说了什么?   闫肃猛地转身,看向那扇紧闭的房门,抽了自己一嘴巴子,然后笑成了一个傻子。 第75章 舅妈   “今天怎么那么高兴,看来考试考得还不错啊?”凌国栋从学校回来,喝了一碗宝贝闺女倒的绿豆汤,笑着问道。   “咱们家的孩子一个个都随你,成绩还能差了不成。”万金枝就是个无脑丈夫吹,孩子吹,在她眼里自家人就没有不好的地方。   因为快吃晚饭了,绿豆汤就倒了半碗,解暑解渴,凌国栋两三口就喝完了。   “听隔壁婶子说闫肃今天过来过,怎么没留人家吃晚饭呢?”凌国栋心里有些纳闷,算算日子,闫肃那孩子有一段时间没来家里了,他和甜甜还有壮壮不是特要好吗,最近这表现显然有些不正常啊。   凌国栋怀疑是不是几个孩子拌嘴吵架了,闫肃那孩子性子挺沉稳的,再加上他一直以来都是以大哥哥的身份护着弟弟妹妹的,今天上门没准是主动求好来的。   他不插手孩子们之间的事,可这不是有些心疼闫肃那孩子了吗,忍不住就替他说了句话。   “他最近有些忙,过些日子我喊他来家里吃饭。”   凌甜把烧好的菜端到桌子上,心里琢磨着就闫肃那外表正经,内里害羞别扭的劲儿,这段日子估计是不敢上门来了,想着自己透过房间的窗户,看着他离开时同手同脚的模样,凌甜这笑可憋得不容易啊。   “这些日子他都在忙事情吗?我还以为你们拌嘴了呢?”凌国栋听了闺女的解释,心里的大石头放下了。   “闫肃哥才不会和二姐拌嘴呢,每次就只有二姐欺负他,闫肃哥就是那个被欺负了依旧很开心的人。”   凌壮拿着自己的外文名著出来,厚厚的一本就和砖头似得,也难为他看得懂,他将书放到饭桌上,然后转身去帮二姐拿碗和筷子。   凌国栋总觉得小儿子这话听上去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一时转不过弯来。   “你闫肃哥那是脾气好,为人正,人家把你们当亲弟弟亲妹妹看,你们也要对人家好一些。”他趁机教育了一下家里的两个孩子,宠归宠,但是他也不想自家宝贝变成那些鸡嫌狗憎,刁蛮任性的孩子。   凌甜在亲爹看不到的地方吐了吐舌头,这一幕正巧被弟弟凌壮给瞧见了。   凌壮看着二姐这副表情,冲着她笑了笑,食指竖起,挡在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保密的动作。   鬼灵精的,凌甜看着弟弟通透的眼神,总觉得长大的弟弟再也没有小时候好哄好骗时来的可爱了。   想想小时候被逗得眼泪汪汪还跟在她屁股后满院子跑的软萌小弟,再看看现在这个比她还高了一小截,出落的越发光彩照人,就和古书里描写的世家风流少年一样的弟弟,凌甜偶尔想要调戏他一把,都觉得是在犯罪啊。   “二妹、二妹夫,我和妈来看你们来了。”   因为家里人都在家,三合院外的院子也就敞开着,没有关上,外头的人顺利的就进了院子,隔着一段距离就呼唤了起来。   “妈,二嫂,你们怎么来了。”   万金枝擦了擦手,朝外头走去,来人正是她娘家妈蔡婆子和二嫂梁芳。   万家欠下的看病的那笔钱在第四个年头全都已经还清了,万金枝心里头清楚,还的那笔债虽然名义上是以四兄弟的名义还的,可是后期真正出钱的,基本上就只有小弟万多禄一个人。   说起来也无奈,其他几个兄弟毕竟都是结婚成家有孩子的,万多禄无事一身轻,加上现在他赚的钱又是家里最多的,理所当然的,大伙就默契的将所有债务都背在了他的身上,从一开始每年还出个十几二十,到后来意思意思给个三五块钱,连句感谢的话都没有,万多禄也没说什么,忍了下来,但是对几个沉默的兄弟,终究还是冷了些,这些年除了回家看看爸妈,几兄弟之间的走动却少了不少。   当事人都没说话,万金枝就更不好说什么了,这几年大伙的工资都在涨,万多禄的月薪也涨到了八十一个月,现在卤味铺的分店开了好几家,最早的那家铺子基本上就托给他看着了,算是店长一样的人物,这个工资也不算过分。   万家人并不知道涨工资的事,还当他依旧拿着三十一个月的工资,在现在看来,这笔钱已经远远不是当初那笔让人嫉妒到红眼的工资了,再加上农村的土地现在都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给个人了,家家户户的日子都过得红火,卖菜卖粮的,一个月也能有三四十的收成。   万家在承包制实施后就分了家,现在各管各的,矛盾也少了不少。   “妈,二嫂,你们怎么不打声招呼就来了,早些时候传个话,我也能去车站接你们啊。”万金枝看着走路都需要人搀扶的老太太,对着二嫂不怎么高兴的说道。   蔡婆子年轻的时候接连生孩子,又遇上了战争,饥荒,苦了大半辈子,身子骨早就败坏了,明明和凌家老太太差不多岁数,看上去却比徐爱娟老了一轮。   这些年她基本上不出门走动了,因为腿脚不行,加上还得照顾万老头,基本上就待在家里洗衣做饭,顶多就去隔壁串串门,好几年了,还是她第三次进城来看望二闺女。   “不用那么麻烦,你家业大,事情又多,妈有我看着就行了。”   梁芳艳羡的看了眼这宽敞漂亮的三合院,青砖灰瓦,木料也是极好的,跟这房子比起来,他们家新起的那几间屋,就和狗窝似得。   羡慕归羡慕,要是换一个小姑子她或许还能动脑筋占点便宜,可对着万金枝这样的姑子,给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做什么,顶多就是在公婆那敲点边鼓。   “家里正好要吃饭了,壮儿,给你姥姥和二舅妈多加两副碗筷。”这不年不节的,梁芳忽然带着岳母进城,凌国栋心里也觉得奇怪。   他想了想又让二闺女去卤味铺子把小舅舅叫过来,岳母难得进城,小舅子总是得到场的。   好在卤味铺和家里也不远,来回喊人也方便。   “这饭菜可真丰盛,家里过年都没吃那么好的。”   梁芳看着满满一桌子的菜,忍不住感叹了一句,即便掩饰的好,还是让人听出了一股酸溜溜的语气。   她和她男人都是肯干的,自从分地后,不仅多养了鸡鸭,还抓了两头猪崽子在家里划了一个院子养着,可是养了这么多牲畜,自己并不能敞开肚子吃,更多的还是等年末卖钱的,两头猪,自家能吃上十斤就已经很不错了,平日里更是不会花大价钱去肉铺买肉,鸡蛋也算是难得的荤腥。   对比村子里那些懒汉,他们家的日子也算是不错了,可看看二姑子家平常的伙食,梁芳这心里实在是很难平衡。   三个荤菜,四个蔬菜,一盘子红烧鲳鱼,一个个比巴掌还要大,肉质肥厚,一锅山笋老鸭汤,整只鸭下锅,肥嘟嘟的,汤还冒着热气,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过年的时候也就这么个水准了,梁芳咽了咽口水,觉得自己卡着二姑子家吃饭的点来实在是对极了。   他们家难道每天都是这个伙食?小弟就在城里头上班,上班的地还离二姑子家那么近,想来天天都是这样大鱼大肉的吧。   二姑子实在是太不公平,多禄是她弟弟,他们家多福难道就不是她哥哥吗,怎么就不见她提拔一下多福呢。   梁芳心底酸溜溜的,面上也表现出来了这一点。   “今天是甜甜高考结束的日子,家里正准备庆祝呢,妈和二嫂来的还真是巧了。”凌国栋对着二嫂子梁芳笑着说道,看着对方突然间尴尬的表情,没有再往下说。   “姥姥都糊涂了,都不知道咱们甜甜高考的事。”   蔡婆子眼底浑浊,早些天她还在琢磨着二闺女家的小外孙女是今年参加高考呢,还想着什么时候打个电话来闺女家问问,前些日子忙起了别的事,这件事就被忘在脑后了。   “姥姥没带红包,等你被大学录取了,姥姥再给你包一个大红包补上。”   蔡婆子哆嗦着手伸到怀里,拿了几张一元的纸币塞到凌甜的手里,这是村里的风俗,从孩子们上小学到上大学,作为长辈亲戚都是要给一个红包的,既是添喜气也是祝福。红包的分量从五毛到十块,就看家里的条件以及亲不亲近。   “谢谢姥姥。”凌甜笑着接过了那几张纸币,没有推来推去的推据。   蔡婆子看着外孙女爽快的接过红包,笑的眯起了眼,露出光了一半的牙龈。   “都是你爸爸教的好,咱们家马上就又要出一个大学生了,要是你那些个表哥表姐能有你们一半聪明,姥姥都能笑醒了。”   “甜甜,舅妈这趟来得及没带多少钱,等你成绩出来舅妈再给你补上啊。”   梁芳一阵肉疼,要不是赶在今天过来,也遇不到这事,她完全能当不知情糊弄过去。不能就她一个人破财,回去她得好好和几个妯娌说说,都知道二姑子家的小闺女参加高考的事了,总不能装傻糊过去吧。   “妈,二嫂。”   万多禄晚了外甥女凌甜一步回来,他得把店里的事安排好了。他前不久刚回家过一趟,自然明白亲妈和二嫂来城里是为了什么,不由的有些纠结和烦躁。 第76章 相亲   这餐饭梁芳吃的格外痛快,专盯着大鱼大肉,吃的满嘴流油,直到肚子都塞不下了,才抱着肚子想起了正事。   “小弟啊,之前我和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我那表妹是真的好,前些日子回家的时候妈也见过,妈你说是吧。”   万多禄年纪也不小了,早些年是因为欠债的事,一直没人给他相看对象,现在家里的欠债都还清了,他也有一份正经工作,每个月的收入并不算少,还真有不少人家看中了他这么个人,想把闺女说给他。   梁芳心里寻思着,自己这个小叔子既然要找对象,为什么不找一个和她沾亲带故的,找一个和她贴心的,不仅他们二房在老头老太太心里更有体面,以后想要拜托小弟做事也简单了些。   “多禄啊,你二嫂说的对,当初是爸妈拖累了你,现在家里的日子也好过了,这些年妈攒了一点钱,咱们把媳妇娶了,早点给妈生几个乖孙乖孙女。”   蔡婆子觉得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这个儿子,她知道老大他们让这个儿子委屈了,只是她性子软,其他媳妇说几句委屈的话,说家里的日子多难过,她就不好意思开口,只能看着小儿子把本属于其他儿子该负担的那部分欠债给还了。   当初分家的时候,她和老头子还没老到需要人照顾,就没有指定跟哪个儿子过,分家协议上写好了,以后每个儿子每年都给他们十块钱,外加八十斤粮食,逢年过节的礼物,全凭孝心,并没有强制规定。   她一共四个儿子,加起来就是三百多斤的粮食,她和老头子年纪大了,也吃不了那么多,况且他们还侍弄着一亩地和院子里的自留地,每年也能收获不少粮食。   于是她干脆在院子里养了一群鸡,每天下的鸡蛋她都攒着,有二道贩子来村里收鸡蛋了,她就把鸡蛋拿出去卖给人家,钱全部都攒下来了,都给小儿子存着,预备把当初预支的那笔婚嫁钱给他攒出来。   这些年加上几个孩子的孝敬钱,一共攒了小两百了,她知道小儿子手里应该还有一笔钱,加起来就够娶个媳妇了。   “妈,我不急。”   万多禄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烦躁,他似乎真的对相亲结婚的事没什么兴趣。   其实这些年这样的日子也挺好的,每天帮大姐看店,一日三餐和红姐一家一块,一些男人不擅长的缝补衣裳的活也由红姐给包办了,就和一家人……   一家人!   万多禄心中的思绪顿了顿,脑海中浮现起张红那张和气微圆的脸来,有些失神。   “不急,怎么就不急。”   万多禄不急梁芳可开始急了,她已经和自家表姨说好了,一定会帮表妹谈成这桩婚事,到时候还能在里头抽二十块钱的好处费。   她那个表妹模样勉强只能说端正,性子被表姨一家宠的有些娇惯,一心想要嫁到城里去,可是就她那长相,城里人也不是眼瞎的,要钱没钱,要貌没貌的,除了那些在城里娶不到媳妇的老男人,谁会愿意娶她那么一个媳妇。   万多禄现在怎么说也算是在城里扎根下来了,每个月工资据说有三十多块钱,吃住都是万金枝包下来的,等以后娶了媳妇,多了一张嘴,万金枝家大业大总不会计较那么点小钱吧,这么一来那些工资就是净赚了,哪里找那么好的工作。   最主要的万多禄性子还好,嫁给他也不用担心被欺负什么的,之所以二十七八了还没说亲,完全是因为当初家里的老爹看病的事,不是因为个人有什么缺陷,相反,能够花钱给老爹治病的还证明了他孝顺,以后对于妻子的娘家长辈,保准也差不了多少。   一听这条件,梁芳那表妹就满意了几分,她已经在娘家夸下海口了,保证促成这一桩婚事,这不,特地还把老太太带上了,就是来逼万多禄答应相亲来的。   “多禄啊,你年纪也不小了,你看看大哥家的明子都快相看对象了,你这个当叔叔的难道还想被侄子抛在后头不成,再说了,你这个年纪在村里,哪个不是已经娶妻生子的了,难道你就不想老婆孩子热炕头?”   梁芳隐晦的打量了一番小叔子的脐下三寸,这个年纪的男人难道就不会想女人吗,又不是有病。   这个视线太火辣,不仅万多禄感觉到了不自在,连一旁的蔡婆子都有些受不了咳嗽了好几声,虽然村里的妇女都是这个德性,可对着小叔子,怎么着也得收敛一些啊。   “再说吧,店里还忙着呢,妈,二嫂,我就先走了,明天一早再来看你们。”万多禄落荒而逃,现在他还没想明白自己的心意,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亲妈和嫂子的逼婚。   “妈,你得好好说说多禄,还有二姐,他每天就在你眼皮子底下干活,你心疼心疼这个弟弟,劝他早日找个媳妇才是正经的。”   梁芳说了好一会儿的话,肚子里又空了一些,赶紧将剩下一些残渣的老鸭汤倒碗里,把胃里的缝又给溜了溜。   “对了,娇娇都上大学了,也该开始找对象了吧,还有甜甜,女人上了年纪就没人要了,金枝你可多长点心,你要是没有合适的对象,我那远方侄子——”   “二舅妈,我有对象了。”   凌娇打断梁芳的自说自话,保持微笑。   “那甜甜。”   不知道为什么,梁芳也不太敢招惹凌娇这个外甥女,总觉得要是招惹了她,会惹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她很识趣的跳过了凌娇,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凌甜。   这个外甥女看着性子就软,乖巧听话,她有一个表姑早年嫁去了城里,生了个儿子,高中毕业进了工厂,是正式工,就是年纪比甜甜大的有些多,和娇娇确是般配。   原本这么好的女婿人选她是想说给她自己的闺女的,可她那个表姑心高气傲,怎么会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娶一个普通的乡下姑娘,要是凌娇和凌甜这样的,没准她表姑看得上。   她那远方表侄子怎么说也是工厂正式工,虽然钱不一定有她二姑子万金枝开店挣得多,可说出去好听啊,个体户这些年名声没那么差了,也算不得好听,要不是凌国栋还是个大学老师,凌甜也是板上钉钉的大学生,有这样一个妈,她那表姑还不一定喜欢呢。   梁芳已经想好了,自己要是能做成这桩亲能拿多少红娘的礼钱了,看着凌甜的眼神不由的热切了许多。   “我也有对象了。”   凌娇皱着眉正打算帮妹妹推拒二舅妈的时候,就被妹妹的回答吓了一跳。   “闫肃还能有那个勇气和你表白。”   作为一个死妹控,凌甜身边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凌娇的眼睛,闫肃对妹妹那点小心思,凌娇早就看明白了,要不是他确实不错,在凌娇看来很适合自己单纯的妹妹,她可不会放任两人越来越亲近。   照她的估计,不等她妹妹大学毕业,闫肃不会有表白的勇气,明明白天看到的两人还是正常的相处,怎么一下子就在一起了呢。   凌国栋就别提了,他已经成了一座冰雕,对于这个老父亲而言,这几天他受到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一旁的万金枝比丈夫好一些,毕竟她一直都是鼓励闺女早点找对象的,此刻她的眼神有些复杂,好半响才接受了闫肃要成为她二女婿的事实。   “甜甜。”她艰难的唤了二闺女一声。   “你的眼睛是什么时候瞎的。”   万金枝想不明白了,自家闺女的审美,怎么就和自己差了那么大呢,她只能安慰自己,或许二闺女的审美更高级了,她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进入到了心灵美的世界。   *****   “回来了。”   万多禄回到店里的时候,张红刚帮一个客人称好了一斤卤肉。   “多禄叔,妈妈给我买了一串糖葫芦,哥哥吃了两颗,妞妞吃了两颗,还有两颗妞妞给妈妈和叔叔留着。”   张红的一双儿女在第二年春天的时候被她接了过来,两个孩子或许是经历过几个月寄人篱下的生活,懂事的让人心疼,即便是年长些,本事调皮捣蛋的男孩子虎子,都知道帮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更别提本来就乖巧的小女孩,来了没多久就讨得了大家的喜欢。   “妞妞乖,叔不喜欢吃这些甜的东西,给你妈留着。”   万多禄也很喜欢猫妞这个小姑娘,尤其他们就住在一栋楼里,日夜相处之下感情就更深了。   “叔叔吃。”小姑娘有些执着,举着糖葫芦一定要万多禄咬一口,看着小姑娘胖鼓鼓的脸,万多禄没办法,只能咬下最后一颗糖葫芦。   明明里头的山楂是酸的,他却觉得很甜。   “好了,别粘着你多禄叔了,赶紧回去跟哥哥一块做作业去。”张红笑着催促了闺女一声,小丫头吐了吐舌头,将棍子上剩下的一些糖渣滓都舔干净了,蹦蹦跳跳上楼找哥哥去了。   “我妈让我去相亲。”   万多禄咽下嘴里的山楂,看着这几年养的白胖了不少,显露出一股成熟风韵的女人,忍不住开口说道。   张红擦拭柜台的动作顿了顿,面容有些苍白,好半响,才回过神。   “挺、挺好的,你也到年纪了,是时候该找个媳妇了。”张红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笑出声来的,看着面前那个越发成熟稳重的青年,心里头难受的紧,却还是说着此时她该说的话。   “找一个温柔体贴的,以后你那些破衣服都能让你媳妇缝,我还省了事呢,多禄,姐替你感到开心。”   朝夕相处的,对方又是那么好的一个人,张红这心里怎么能没半点想法,可是她知道这个想法是不对的,她比万多禄大了五岁,还有两个孩子,对方可是个年轻小伙子呢,还有老板娘那么一个姐姐,自己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说出去人家只会觉得自己不要脸。   张红低下头,装作一副忙着擦柜台的模样,掩饰自己的微红的眼眶。   这些年,多禄对她,对孩子都是真的好,尤其是对虎子和猫妞,她不能自私,毁了人家本该正常的生活。   “红姐,你希望我去相亲吗?”   万多禄没看出来对方的纠结难过,光是张红刚刚那个豁达鼓励饭微笑,就足够让万多禄丧气了。   他以为她对他也是有好感的。   “当然去啊,你说什么胡话呢,你这个年纪早就应该娶媳妇生娃娃了,再说了,人是你妈挑的,还能害你不成。”   张红扯了扯嘴角:“我刚刚煮了一锅红枣木耳羹,也不知道烧开了没有,等晾凉了,晚上我让虎子给你端你屋去。”   她匆忙闪进后头的厨房,关上门,捂着衣襟,匆忙的抹了几下眼睛,装作没事人一样把自己指挥的团团转。   看来她不能再住在这儿了,前些日子老板娘找她商量,想要她去另一家新开的分店,她毕竟是老员工了,有经验,去了分店还能涨工资呢,只是分店没有住的地方,她得自己租房子了。   之前张红有些纠结,现在看来,她得做下决定了。 第77章 现实   “妈,这就是金枝开的卤味铺子,你瞅瞅,又大又气派。”梁芳担心煮熟的鸭子飞了,第二天一早带着老太太干脆找到了店里去。   这个点街边的一些店铺都陆陆续续开门了,马路上行人越来越多,生意也开始忙了起来,万多禄没工夫招待亲妈和嫂子,只能给她们搬了两把凳子,让她们坐在柜台后休息。   “婶子,大姐,我给你们倒杯水。”   张红昨晚一晚上就没睡好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眼底下一片青黑,还有些红肿,双眼皮都肿成单眼皮了,她用煮熟的鸡蛋滚了眼周又用万金枝送她的一盒脂粉在脸上拍了拍,勉强看上去正常了那么一些,没被万多禄看出什么不对来。   “你在咱们家金枝这儿工作也好些年了吧,金枝每个月给你开多少工资啊。”梁芳还是第一次见张红这个人,看她切肉算钱动作麻利,就知道一定是老伙计了。   她怎么说也是老板的嫂子,张红这样的身份就相当于地主家的丫头仆妇,梁芳觉得自己怎么着都是高对方一头的,这样的滋味还真是新奇,她不由的端起了身份,微微抬着下巴,看着张红的神情也有些矜贵。   他们家这个二姑子还真不会招人,看她打扮的,一点都不像个正经人家的女人,梁芳瞅着张红身上那件碎花的确良的衬衫,以及抹了脂粉显得格外白皙的脸颊,想着自己终日在地里干活,又黑又粗糙的肌肤,嫉妒的在心里将张红贬低到了泥滩里。   “老板娘对我们都挺大方的,我们心里都感激她。”   张红顿了顿,没有直接回答梁芳的问题,虽然对方是老板娘的嫂子,可是她给张红的感官并不好,在店里待了好今年,人来人往的什么样的人她没见过,梁芳自认为掩饰的很好的鄙夷可没瞒过她,再说了,她的工资不算低,在不知道老板娘家里的情况之前,没必要说给这些人听,万一给她惹麻烦了呢。   “婶子,大姐,你们慢慢喝,我去前头帮多禄的忙。”张红也就是来给他们倒杯水,店里现在客人正多着呢,光他一个人可忙不过来。   梁芳没有打听到二姑子开给店员的工资有些不忿,眼珠子乌溜溜转了转,对着一旁的婆婆小声嘀咕了两句。   “妈,你觉得我和多福也来市里上班怎么样,就让二妹给我们安排个工作,你看不就是秤菜收钱吗,这么简单的事谁不会做啊。”   梁芳已经被昨晚上那顿丰盛的晚饭给折服了,以后来了城里,隔三差五去二姑子家串门,不仅吃的好,还能省下好多饭钱呢。   “拉倒吧你。”   蔡婆子还没老糊涂呢,梁芳那点打算她怎么会看不出来,说起来家里三个媳妇里,就这个媳妇最精,脑子也最活络,当初家里老头生病,还是她偷偷瞒着全家人把金枝给叫来的,虽然最后证明她的做法没有错,可蔡婆子心里还是记了她一笔,觉得这个媳妇的小心思太多。   这次来主要是为了老四结婚的事,她确实也记挂着这件事,至于梁芳有其她什么想法,都得给她好好憋着。   “怎么就拉倒了。”   梁芳看着婆婆不支持自己,顿时就不乐意了。   “妈,你看这店里人来人往的,卖出去的东西收来的钱都得在他们手上过一手,多禄也就算了,那是亲弟弟,可那个女的,她又是哪个牌面上的人物,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家要是真暗地里昧下三毛五毛的,谁能看得出来,所以这钱呢,还是得让自家人看着才放心。”   梁芳越说越觉得有道理,店里卖的卤味都是打秤的,你压一压秤砣加重重量,或是大方点,抹掉超出不多的零头,这差别就很大了,一天下来有个几斤的误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么一来能昧下不少钱呢。   看着店面外来来往往的顾客,小叔子和那个女人就没空下来过,可想而知二姑子这卤味店的生意有多好了,没准小叔子现在就是这么干的,不然他那么好人还帮着他们几家一块还钱,还不是因为捞了其他油水。   梁芳越想越生气,怎么好处让小叔子拿了,连好名声也都是她的,别以为她不知道村里那些闲言碎语,说他们这些当哥哥当嫂子的不公道,亏待了万多禄,原本她心里也有些不好意思,可进城一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好他个老四,忒不是东西。   “你看看人家算账多麻利,就你那算术,光是卖给货郎几个鸡蛋都得掰着手指头算半天,还给金枝管账,别添倒忙就不错了。”   蔡婆子没给儿媳妇留面子,现在这情况不一样了,以前她担心媳妇鼓动儿子不孝顺,将来不给她养老,她的性子又不是那种爱争执吵闹的,也不像其他人家的婆婆一般爱和媳妇打擂台,往日里有一些摩擦,她都是让着几个儿媳妇的。   可现在她有孝顺的小儿子,二闺女又有钱,即便前头几个儿子和媳妇都不养她,她也不用担心会饿死,当然就不需要再哄着梁芳她们几个了。   相反,几个儿媳妇为了透过她和老头子讨二闺女的好,还得好好孝顺巴结他们,东风压倒西风,老太太现在还真不怎么怕她们。   “妈,你这话说的。”   梁芳有些尴尬,谁让她娘家穷,当初连扫盲班都没去上过,算起账来自然就头疼了,可是她觉得这都不是事儿,不就是算账吗,到时候多学学不就会了。   “妈,多禄叔,我和妹妹去上学了。”   梁芳还想和婆婆磨几句,虎子就带着妹妹猫妞从楼上下来,十二岁的小伙子个头已经挺高了,又因为小时候的经历,性子稳重,孝敬妈妈疼爱妹妹,知道妈妈工作忙,每天都是他带着妹妹一块上下学的。   “今天你妈起的晚了,没工夫给你们煮粥,叔给你们买了包子,就放在桌上,你和妹妹一人两个。”   万多禄抽空对着虎子说了一句,指了指后头吃饭的桌子,上头放了两盒铝制饭盒,因为保温的缘故,还盖了一件旧的不穿的棉袄。   “虎子,猫妞,那是你多禄叔的妈妈和嫂子,赶紧喊人。”张红想起蔡婆子和梁芳还在一旁坐着呢,面上闪过一丝尴尬,对着虎子和猫妞叮嘱了一句。   “奶奶,婶婶。”   猫妞瘦瘦小小的,模样有几分甜美,叫人的时候跟掺了糖似得,很讨老一辈喜欢。   蔡婆子平日里就是个和气的婆子,现在家里的条件好了,村里孩子来找孙子孙女玩耍她都会给人抓一把花生或是炒豆子之类的,对着乖巧叫她奶奶的一对孩子,摸了摸衣裳口袋,意识到现在没在家呢,摸不出花生瓜子来,只能作罢。   “妈,我怎么觉得不对劲呢。”   梁芳眯起眼,看着万多禄和那个女人以及那两个孩子的相处,总觉得哪里有些怪。   *****   “金枝,你说说和多禄在一个店里工作的那个女人是什么情况。”中午万金枝一回家就被亲妈和二嫂拉住,紧张的打听张红的来历。   “你们问的是张红,我刚开店的时候她就在这儿了,为人勤快,干活也利落。”万金枝不知道梁芳的意思,就把自己对张红的了解说了一遍。   “她男人吗,店里的两个不是她的孩子吗,怎么她男人没有跟在身边?”梁芳不想听二姑子夸奖那个女人,她就是想证明自己的猜测。   “张红离婚了,她男人是知青,考上大学就跑了。”万金枝皱了皱眉,看了眼二嫂:“你打听人家婚姻状况做什么?”   梁芳一听,气的跺了跺脚,她果然没有猜错。   “我的好妹子啊,你被那个叫张红的骗了,那女人一看就是个骚的,我和妈今天去店里,看着她涂脂抹粉,打扮的比没嫁人的小姑娘还俏存心想要勾引多禄呢,不是嫂子说你,他们俩都表现的那么明显了,你难道都没发现吗,我说多禄怎么不愿意和我妹子相亲呢,原来是被一个骚狐狸勾住魂了。”   梁芳又气又急,对着一旁的婆婆抱怨:“小弟也真是,那个女人岁数比他还大呢,又带着两个孩子,这样的女人他还打算娶进家来,咱们老万家的脸都得被他给丢尽了。”   “不一定吧。”   蔡婆子有些不确定,她想着今天见到的张红的模样,不像是媳妇口中那种人啊,不过有一点她和梁芳是站在统一战线的,那就是他们家多禄的媳妇,必须得是个没嫁过人的黄花大闺女。   村里的思想都很古板,除非是鳏夫配寡妇,稍微条件好一些的,都不会乐意自己的儿子娶一个嫁过人或是离过婚的女人,更别提那个女人还带着两孩子。   蔡婆子想了想张红那一双儿女,大的那个起码得十一二岁了吧,多禄自己也就二十七,怎么能当好人家的现成爹呢。   “妈,我看的真真的,多禄的眼睛就快黏在那个女人和她的两个小崽子上了,说他对人家没意思,你信?”   梁芳憋着气,她介绍自己表妹给万多禄,他一再推辞,什么意思,是说她梁芳的妹子连一个被男人抛弃的弃妇都比不上。   “我看就是那个张红勾引的,反正她也嫁过人了,没有那层膜,裤腰带随便一松,勾的多禄和她上炕,感情不就是睡出来的吗,看她那骚劲,恐怕不止勾了多禄一人,金枝,你可得长点心,少让你们家国栋往铺子里跑。”   梁芳越说越过分,都有些口不择言了。   “够了!”   万多禄本来是打算给妈送糕饼来的,老人年纪大了,牙口不好,他时常买一些软糯的豆沙糕,黄豆酥回家,这次妈来城里,他想着上躺回家拿回去的那些东西爸妈应该吃的差不多了,就又去供销社称了几斤拿过来,没想到就听到二嫂在背后那样诋毁自己喜欢的女人。   “二嫂,你这样背后说一个女人,不觉得太过分了吗?”万多禄捏紧拳头,赤红着眼看着对面的梁芳 。   背后说人坏话被抓个正着,让梁芳有些心虚,可是想着这些年小弟占了他们那么多便宜,梁芳又有些恶向胆边生。   “妈,你看看小弟这模样,他要是真和那女人没什么关系,能这么生气,咱们怕是都被他骗了,他真和那个离过婚的女人好上了。”   梁芳对着一旁的婆婆怂恿到,小弟是最孝顺的,他敢和自己大小声,难道还敢和妈顶嘴不成?   “我敬你是嫂子,没错,我喜欢张红,可她从头到尾就没做过你说的那些事,你必须和她道歉。”   万多禄昨晚想了一晚上,直到刚刚,听到二嫂那般诋毁张红,他才看明白自己的心意,什么年龄的差距,什么孩子,他都不想管,他喜欢张红,他想和她在一块。   “多禄!”   最先发飙的不是梁芳,而是一直一来都表现的温柔和蔼的老太太蔡婆子。   她双手不住的颤抖:“我看你是疯了,那个女人比你大了那么多岁,还有两个孩子,你怎么能看上她。”   那一刻,在老太太心里,张红一下子就成了梁芳嘴里描述的那种人,勾人的狐狸精,她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子想的太坏,自然就只能把所有的罪过都摊在张红的头上,甚至隐隐埋怨上了最让她骄傲的闺女万金枝,怨她怎么没有早早发现这个问题,把那个张红赶走。   “金枝,你把那个张红赶出去,不准她继续在你店里上班。”蔡婆子就和抓到一根救命稻绳似得,抓住一旁闺女的手说道。   凌甜在一旁围观了整个经过,此时她也是懵的,说实在话,她时常去店里,还真没发现红姨和小舅舅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主要也是两人的身份太有迷惑性,一个结过婚带着孩子的女人,还比小舅舅大了五岁,让日就是相处的好,旁人也只会当张红是把万多禄当弟弟看待,不会想到其他地方去。   凌甜有些纠结地看了小舅舅一眼,对于现在这情况她也不好插嘴,小舅舅喜欢红姨,或许是发自内心的,可这样的感情能坚持多久,她不敢打包票,不说这个时代了,就是更开放些的后世,对于这样两个身份的个体,能走到最后的也只是少数,多数人对他们还是持不祝福的姿态。   凌甜并不觉得一个女人离了婚就不是个好女人了,也不觉得离婚带孩子的女人就没资格找到一个真正喜心喜欢她的好男人,可是当两人的感情不被至亲祝福,五年,十年,又能坚持多久呢?   凌甜看了眼一旁有些可怜的小舅舅,想帮他说话,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妈,你别逼我。”   万多禄低着头,看着亲妈和嫂子都把矛头指向了张红,呼吸声加重,额头青筋暴起。   “逼你?是你要逼死我!”   蔡婆子看着这个往日最孝顺她的儿子,难过的泪流满面,更加坚定了不让张红进门的决心,都是那个女人带坏了她的儿子,搁以前,多禄怎么会对她说这样的话。   “你敢娶那个女人,你就别认我这个妈,万多禄,我告诉你,要是有一天我死了,一定是被你气死的。”   老太太站起来,浑身哆嗦,因为太过激动,当下就觉得呼吸困难,脑子一片空白,腿一软,往后仰倒了下去。   “妈!”   万多禄和万金枝赶紧围了上去,尤其是万金枝,因为靠老太太最近,一把将人抱起来,直接就往外头冲去。   “老太太上了年纪,受不得气,好在这次没什么大碍,回家好好调养,别让她再上火了。”大夫从病房出来对着家属说道,万多禄连连点头,刚刚差点没吓死他。   “小弟啊,不是我说你,要是妈真被你气出个好歹来,我看你怎么和家里人交代。”梁芳在一旁落井下石:“早说了让你和我娘家表妹相亲你不听,张红那种女人,玩玩就成了,你还真打算给她家那两个崽子当便宜爹啊。”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万金枝瞪了梁芳一眼,又让一旁的小闺女进去看着点姥姥,拉着万多禄就往外走。   “你是怎么想的?”   万金枝对着弟弟问道,是她失职,一直都没察觉到弟弟对张红还抱有那种心思,她倒没觉得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在凌国,哥儿都是很珍贵的,守寡的哥儿有的是人愿意娶,即便是被休的,只要不是哥儿的问题,也多的是媒婆帮他说亲。   “二姐,我……”   在这之前,万多禄能够很大声的说出来他想和张红在一块,可是刚刚,经历了他妈进医院这事,万多禄忽然不敢了。   他的本质就是个孝顺孩子,即便他喜欢张红,对父母的孝顺也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你好好想想,不论你做什么决定,二姐都支持你。”   万金枝是个比较自我的人,她觉得找对象这事,还是得照着自己的心意来,就像她年轻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看好她和国栋的婚事,现在还有人会拿当年她的那个决定说嘴吗?   再比如甜甜,她选了一个那么丑的对象,她也没站出来反对孩子的感情啊,她果然是世界上最开明的妈妈。   万金枝在心里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   “张红她够苦了,你要是没想好,就别为难人家。”万金枝拍了拍小弟的肩膀,对于这段感情,她只能给出这么一个警告,只求多禄能自己看清楚,他想要的是什么。   万多禄站在走道上,看着二姐离开的背影,感觉自己仿佛被全世界抛弃了,迷茫又不知归途。   *****   “金枝姐,上次你和我说的事我考虑好了,我决定去城北那家新店,前些日子我也去那儿转了一圈,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房子,附近还有小学初中,只要给虎子还有猫妞办好转学手续,立马就能插班。”   张红知道了发生在凌家的事,也知道蔡婆子现在就住在医院里。她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等消息都传开了,光是周围邻居的指指点点,就足够对两个孩子产生许多不好的影响。   “是因为多禄的事?”万金枝正算着这个月的账,听到张红的话抬头严肃的看向她。   “不仅仅是因为他,你不是说去新店就让我当店长吗,还能涨工资呢,虎子和猫妞越来越大了,我也想攒钱给他们买一间属于自己的小房子。”   张红的笑容有些苦,她看着万金枝,十分真诚地说道:“金枝姐,我知道自己的情况,多禄对我就是习惯,只要分开了,这感情慢慢也就淡了,对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虎子和猫妞,为了他们我什么都能做,我不会让他们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里,所以你放心,我是不会和多禄在一块的。”   张红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世道对女人的苛责,多禄比她小了五岁,还是初婚,他们俩要是在一块,没人会指着他,所有人都会说她张红是个多么了不得的狐媚子,勾的一个好好的男人非她这个二手货不可,他们会议论她的孩子,说他们有她这么一个妈,绝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张红之前做了那么多听上去很不可思议的决定,从南上寻夫,再到离婚要求赡养费,一件件看起来都不是她那样一个小小的村姑能够做到的事,可她都做了,为的不是自己,而是虎子和猫妞这两个孩子。   或许她对万多禄也有几分喜欢,可能比几分更多一些,但是在天平的两端摆上爱情和亲情,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既然你决定了,我也没有立场劝你。”   万金枝深深地看了张红一眼,“之前你的工资是七十一个月,这是去年的工资水平了,今年物价一直在涨,你又是去城南新店帮我看店的,之后每个月你的工资就涨到一百二,店里的效益好,我会酌情给你加工资的。”   从去年开始,物价一天一个样,猪肉从一开始的一块钱一斤,涨到了现在的四块三,工人的工资也在这一年节节攀升,有些效益好的工厂据说工人的平均工资一斤到达了一百五,万金枝给的这个工钱不算差。   原本没有这一出,她也已经想好了给卤味铺工作的店员涨工资,只是张红提出了转店的事,正好让她提前通知了这个消息。   “谢谢你,金枝姐,我会好好做的。”   听着万金枝的话,张红心里别提多感激了,原本出了这样的事,即便万金枝把她开除了她也没有什么怨言,没想到对方还愿意继续用她,提拔她,张红的心里忐忑了好些天,终于松了口气。   “多禄那儿,还是得你去说,他这些日子也不好过。”万金枝不会因为自己弟弟喜欢人家,就干涉张红做的那些决定,但是她还是想给弟弟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张红留下,那就说明他们还有机会。   不用万金枝说,张红也已经想过要在离开前和万多禄说明白,她觉得这件事还是得怨自己,她毕竟年长了万多禄几岁,是她有什么地方没有做好,才会让万多禄喜欢上她。   “你要走了。”   万多禄听到消息从医院匆匆忙忙赶来的时候,张红的东西都搬了一半了,几天的功夫,店里又招来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年轻,此时正趁店里没什么顾客的时候,帮着张红打包行李。   “小樊,你去帮我看看我楼上那间屋的桌子上有没有一个木盒,帮我拿下来。”张红看着满脸胡茬的万多禄,心里几分疼痛不舍,忍着泪,把新来的那个店员给支开。   “红姐。”万多禄想要留下她,他不想她离开。   “多禄,我比你大五岁,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我已经生了虎子和猫妞,。”张红打断他的话。   “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可那又算什么呢?”张红早就过了那个被情感支配头脑的年纪,相较于年轻人挂在嘴边的情情爱爱,她更现实一些,会更多的去思考未来。   “我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虎子和牛牛,你的家庭接受不了我这样的媳妇和我的孩子,多禄,我知道你是个孝顺儿子,你也是个好人,你会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女人。”   赵红深深看了万多禄一眼:“婶子住院的事我也知道了,多禄,别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后头那半句话相当于祈求了,在她说完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新来的店员正好从楼上下来。   “红姐,你屋里的桌子上没什么小盒子啊?”   “可能是我记错了。”   张红的鼻音有点重:“这个是老板的弟弟,也是这家店的店长万多禄,以后你就跟着他做事了。”   “多禄,这是新来的店员小樊,这孩子还挺勤快的,以后我去了新店,你就好好带带他。”   张红说着把一箱箱打包好的行礼搬到外头的人力三轮上,万多禄杵了许久,终于动了动,帮着张红把那些行礼搬上车。   那一刹那,张红松了口气,同时也鼻头一酸,忍了许久的泪还是忍不住滑落了。   “妈妈,多禄叔叔不和咱们一起去新家吗?”   等到了真正离别那天,猫妞坐在人力三轮上,好奇的朝妈妈问道。   “妈妈要去新店赚钱给你买更多好吃的和漂亮衣服,多禄叔在以前那家店管着呢,怎么能和咱们去新家。”   虎子已经懂事了,看出了最近大家的沉默和别扭,抱紧妹妹不想她说话,刺痛妈妈的心。   “能不去新店吗,妞妞喜欢多禄叔,妞妞可以少吃糖葫芦,少穿漂亮衣裳。”单纯的小姑娘还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带着他们离开,发出天真的疑问。   “不可以,多禄叔马上就要娶自己的媳妇了,也即将有自己的孩子,咱们不能留在那儿抢别人的爸爸。”   虎子摸了摸妹妹的小脑袋,猫妞听不明白,瘪了瘪嘴:“那妞妞的爸爸呢,妞妞也想有爸爸,妈妈妈妈,你让多禄叔叔当猫妞的爸爸好不好。”   李衢山抛弃他们母子的时候妞妞还小,对爸爸这个身份没概念,不过她也知道,正常的家庭应该有爸爸、妈妈、宝宝这样几个身份的人物,在她成长过程中,万多禄更多时候替代的就是猫妞心里爸爸的位置。   “猫妞乖。”   张红将闺女的脑袋紧紧抱在怀里,没有回答孩子这个天真的话题,因为她心里清楚,那是不可能的了。   *****   “小舅舅。”   蔡婆子已经从医院出来了,这些天依旧住在万金枝这儿,连带着万多禄这些天也不住卤味铺了,而是住在二姐家的客房。   凌娇今晚回来的有些晚,看着坐在石阶上喝酒的小舅舅,顿了顿脚步,走到他边上也拿起了一瓶还没开封的酒来。   “你是不也觉得我和你红姨不相配。”万多禄问完就笑了,他真是喝醉了,居然问起了外甥女。   “小舅舅,你是更喜欢我和甜甜壮壮,还是更喜欢虎子和猫妞?”凌娇喝了一口黄酒,皱了皱眉,没有直接回答小舅舅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他一句。   万多禄愣了愣,他是疼爱猫妞和虎子,心疼他们摊上了那么一个爸,可真要说亲疏远近,肯定更亲自己的亲外甥亲外甥女啊。   “等你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你能做到将他们和自己的亲生骨肉一同对待吗?”   万多禄愣了愣,他想说自己可以,他会将两孩子和自己的亲骨肉一同对待,可是扪心自问,真的能做到吗?   猫妞很可爱,虎子很懂事,可是万多禄还是个俗人,他觉得自己要是真有了自己的孩子,他肯定不能免俗的更疼爱自己的骨肉。   “红姨很疼虎子和猫妞,她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们,给他们选了那样一个父亲,她所作出的所有努力也是为了这两个孩子,以后即便她再婚,有了其他孩子,恐怕都没有办法像对待虎子和猫妞那样对待他们了。”   凌娇说的只是自己观察到的现实,她也不能保证完全正确。   “你们未来或许会因为孩子的问题发生争执,这还只是其一。”凌娇的性子本来不该说这样的长篇大论的,只是她看妹妹最近也为舅舅的事难过,这才想着提点提点舅舅,让他早日想明白。   “小舅舅,你心里清楚,姥姥姥爷他们都不会接受一个离婚带着孩子的女人进门的,更别提其他几个舅舅和舅妈了,这一次,姥姥因为生气住了院,下一次,或许还会发生更多更严重的问题,这一些后果,你都做好了承担的准备吗?”   万多禄被外甥女问懵了,他沉默了良久,苦笑了一声,猛地灌了自己好几口酒。   恐怕那一天张红就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会决绝的离开吧。   那一天,他本来可以把人拦下来的,可是想到住院的母亲,他还是犹豫了。   他就是一个胆小鬼,虽然喜欢张红,可是同时又不想失去父母兄弟,万多禄似乎被烈酒呛到了,连眼泪都呛出来了。   “娇娇,你这孩子太冷静了,舅舅忽然有些同情以后喜欢上你的男人了。”万多禄拍了拍外甥女的肩膀,踉跄地站起了身来。   一切都结束了,他的胆怯让他失去了他的爱情。   万多禄忽然间不知道,以后他还能不能像喜欢张红那般喜欢一个姑娘,或许对于所有人而言,只有找一个家世清白的,没有结过婚的姑娘,才是他最好的选择,包括他自己,在张红要离开的时候,其实也给自己选择了这么一条道路。   “娇娇,你别学你舅舅,学我这样,将来会后悔的。”   万多禄抱起一旁的几个酒瓶,苦笑着回了屋。   被外甥女点醒了也好,至少不会再有奢望,一切都结束了不是吗?   原本开解他人的人反倒成了被开解的那一个,凌娇一时有些怔楞,喝了口酒,想着这些日子她一直躲着的那个男人,凌娇的思绪忽然间有些凌乱了。   是她太理性了吗? 第78章 感情   “大姐。”初夏的晚上院子里也有些凉,凌甜披了一件薄薄的长袖外套,穿着睡裙从房里出来。   自从家里搬到市里后,两姐妹就开始分房睡了,毕竟都是大姑娘了,感情再好也该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加上三合院特别大,房间也多,凌甜就选了一个光照好,打开窗户就能看到院子的房间,这么一来白天只要在窗边放一张折叠椅,就能晒着太阳睡懒觉了。   不过这间屋子也饿有不好的地方,就是隔音效果差,刚刚她本来已经快睡下了,没一会儿就被院子里的聊天声惊醒,听到了大姐和小舅舅的声音,于是出来看看。   “大姐,你怎么也学着小舅舅喝上了?”凌甜看着大姐手里捧着的小酒瓮,有些纳闷地学着大姐的模样坐在了台阶上,有些犹豫的问道。   现在的大姐看上去有些怪怪的,在凌甜的印象中,大姐一直以来都是聪明果决的,不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在他们这些弟弟妹妹前都起领导带头作用,虽然多活了一世,可在凌甜看来,自己比起大姐来还差远了,白活了那么多岁数。   可是就是现在,凌甜居然在大姐眼里看到了几分脆弱以及迷茫,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大姐,你要是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说,你放心,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凌甜对着自己的嘴巴做出了一个拉拉链的动作,论智商和情商她不一定比得上大姐,看老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再说了,有些事憋在心里只会让自己越来越难受,把那些不开心的讲出来,烦恼不就等于分摊了一半吗。   凌娇看着一脸认真的妹妹,自然不会错过她眼神中的担忧。   “噗嗤——”   凌娇忍不住笑了,拍了拍一脸严肃装大人的妹妹的肩膀:“大姐能有什么烦心事啊,前段时间厂里新做的一批服饰市场反响很好,总算不用再往里投钱了,大姐给你留了许多新款,都是最适合你的风格。”   这辈子凌娇重新踏上了上辈子的道路,做起了纺织品和服装的生意。   这两年随着深港服贸的流行,越来越多款式时髦,价格美丽的服装冲击了内陆市场,对于那些故步自封的老国营服装厂而言算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国营老厂的工人捧得都是铁饭碗,厂里盈利好坏和他们没有半点关系,加上厂里一些领导经历了之前那十年,作风浮夸,讲求表面光,对于新的政策下,工厂应该怎么发展一窍不通,瞎指挥,往往做出一个决定,都是屁股决定脑袋,好好的一个国营工厂被搞得乌烟瘴气的。   在全民经济增长,审美逐渐多样化的时候,国营老厂还坚持着六七十年代的审美,做工装,做军装,款式年复一年,染织厂的布料也依旧坚持蓝灰黑的主色调,这些年,包括那些大工厂,许多国营的服装厂都存在效益逐年降低的问题。   凌娇就是看准了这个空档,跟父母借了一笔钱,开始了自己曾经的事业,前段时间她去深港也是因为这件事。   凌甜不太清楚姐姐的事业进行的如何,可是听姐姐的语气,估计进行的很顺利,也就替她松了口气,不过既然不是生意上的事,刚刚姐姐是为什么而难过呢?   “甜甜,你喜欢闫肃吗?”凌娇抱着妹妹的肩膀,把人往怀里搂了搂。   凌甜爱吃,身上的肉自然不会少,不过她占了骨架小的便宜,特别能藏肉,看着身量并不算旁,甚至还有一些纤细,可是抱起来软乎乎的,别提手感有多好了。   “应该喜欢吧?”   凌甜想了想那个呆瓜,乐的眉眼弯弯的,又肯定的追加了一句:“喜欢,喜欢的。”   她想着对比其他陌生的男性,自己和闫肃也算得上青梅竹马了,对方这些年对她的关心呵护她也一直看在眼里,凌甜想着,要是那个人不是闫肃,她估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能让她如此放松开怀的男人了。   “那大姐呢,大姐喜欢天佑哥吗?”   凌甜猜到大姐那天说的她的对象应该就是那次她和闫肃去车站接她时,和她站在一块的那个男人,只是她不清楚,大姐那次开口说自己有对象,是真的,还是只是为了哄住妈妈的。   “我不知道。”   凌娇不意外妹妹能猜到毕天佑的身上,毕竟她的妹妹是那么的聪明通透。   只是凌甜刚刚的疑惑,和小舅舅回屋前的那段话,同样也是凌娇这些日子解不开的烦恼。   她仰头看了眼星空,还没经历过污染的黑夜星星点点,浩瀚神秘,只是静静看着,就有一种思绪都被放空的感觉。   凌娇忍不住想倾诉,但是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想说给妹妹听,让她帮忙拿个主意,还是只是为了告诉自己,让自己能够做个决断。   “曾经我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我有过一个很喜欢的男人,他很优秀,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我不能和他在一起,那个梦很真很真,就像是我真的经历过的一般。”   凌甜默默听着,忍不住偷偷看了大姐一眼,这个开头,这个说法,怎么让她觉得……   “毕天佑就像是我在梦里梦到过的那个男孩,他们一模一样,因为那个梦,我忍不住分了一部分的视线放在毕天佑的身上,甚至和那个梦里一般,毕天佑也隐隐对我产生了好感,他问我是否也喜欢他。”   凌娇捏紧手中的酒瓮,头一次在她身上显露出了女孩独有的娇羞,可是很快那笑容就又变得苦涩。   “甜甜,你说我喜欢的到底是谁,是梦中的那个男人?或许我对毕天佑的好感完全是来自于梦里的那段记忆,如果真的是这样,我答应和他在一起会不会对他不公平。或许我是喜欢他的,但是那份喜欢,是存粹的吗?”   凌娇说的有些逻辑混乱,因为她现在心里的想法就是这般。   他们是一个人,但是也是两个独立的个体。   理智告诉她,在分清这个世界的毕天佑和上个世界的毕天佑前,最好不要做出任何承诺,她不想伤他的心,因为无论是哪个世界的他,从来就没有亏欠过她。   “梦里的他和毕天佑是同一个人吗?”   凌甜屏住呼吸,她觉得……她大姐……很有可能……是重生的!   凌甜差点控制不住想要蹦起来,都怪她太蠢,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件事,现在想来,当初她是因为落水穿越到了这个时代,而那时候大姐也和她一块落水了,只是当初大姐是那个把她救上来的人,于是她下意识的就以为大姐是原装的,只是自己这个冒牌货抢了原身的身体。   她想让自己平静些,可是根本就平静不下来,所以当初刚穿越时,大姐抱着她激动痛哭,一副失而复得的模样,是因为在她的上一世,那个世界的凌甜因为这一次落水死亡了吗,不然作为重生者的大姐不可能不对她的改变表示怀疑。   这么一想,凌甜心里对原身的那份愧疚感忽然降低了几分,觉得自己可能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个抢了别人幸福的小偷。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大姐,虽然对方极有可能是重生者的消息让凌甜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可毕竟大姐还是那个大姐,不论她是不是重新的,和自己朝夕相处,疼她入骨的大姐就是眼前的这个人,因此她对她的感情也不会因为她的来历而有丝毫变化。   “大姐,那你对现在的天佑哥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   凌甜听了刚刚大姐的阐述,觉得她很有可能是庸人自扰了,有时候处在局中的人往往会看不清自己的心意,尤其是听大姐刚刚的说法,可能在上一世,她也没有任何恋爱的经历,所以才会一遇到感情有关的事就有些无措,失去了往日的精明。   凌甜自忖自己现在好歹也是有男人的人了,在这方面还是能给大姐一些建议的。   “什么感情?”   凌娇喝了口酒壮了壮胆子,边上的毕竟还是她的小妹妹,和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孩子谈论这件事,还怪让人害羞的。   “应该是喜欢的吧,可是我不知道这份喜欢是因为他是他,还是因为他是毕天佑。”   这句话听上去就和哲学题似得,毕天佑不是毕天佑,还能是谁?但是凌甜很快就想明白了大姐的意思,让她惴惴不安的,估计是她喜欢的是这个世界的毕天佑,还是因为上个世界的毕天佑,所以才喜欢这个世界的毕天佑这个问题吧。   “那你就想想这个天佑哥和你梦里喜欢的男人有什么区别,你喜欢天佑哥,喜欢到接受那份区别了吗?”   凌甜捏了捏自己的耳垂,这是她脑子转不开时候独有的小动作。   即便大姐是重生的,可是凌甜觉得蝴蝶效应之下,即便是同一个人也会一些细微的变化吧,其实如果是她,就不会考虑那么多了,不管是上个世界也好,这个世界也罢,只要喜欢不就可以了吗,反正也回不去了,这个世界只有一个毕天佑。   “是这样吗?”   凌娇眼底闪过一丝迷茫,接着是深思,渐渐的,似乎拨开了迷雾一般,散发出耀眼的光彩。   “甜甜,你真是我最好最好的妹妹。”   凌娇觉得自己真是当局者迷,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还要妹妹来开解。   这些日子压在心里的大石一下子就被挪开了,凌娇搂住妹妹,对准她的左右脸这边亲一下,那边亲一下。   凌甜晕乎乎的,她什么都还没问清呢,难道大姐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天佑哥,而是她这个妹妹?   想想让人有些小羞涩呢。 第79章 离开   “二姐,妈的身体也养的差不多了,今天我就送二嫂和妈回家。”   第二天一早醒来,万多禄的精神状态比前几天可好多了,或许是因为被外甥女开解的缘故,除了这些日子睡眠不好导致皮肤状态有些差外,基本上看不出来他是一个刚刚失恋的人了。   蔡婆子看着儿子这样子总算是松了口气,她也已经知道张红离开店里的事了,虽然看着儿子这些日子一蹶不振有些难过,可是只要一想到张红的情况,她就坚信自己现在的做法没有错,长痛不如短痛,等时间久了,多禄老四会明白她这个当妈的是不会害他的。   因为家里的人太多了,光是凌甜一个人可做不了那么多人的早饭,所以除了早餐的皮蛋瘦肉粥是她熬的以外,油炸鬼,荠菜豆腐包,萝卜丝包都是凌国栋一早去边上新开的一家早餐铺子买来的。   梁芳赶紧夹了两个荠菜豆腐包放在自己面前的盘子里,又夹了一根油炸鬼大口大口吃了起来,此时她听了小叔子的话,差点被呛到,赶紧喝了两口粥缓缓。   “妈的身体还没好全乎呢。”   她不想走,这些日子住在二姑子家她别提多开心了,每天吃好的,还不用干活,梁芳觉得就这么四五天的功夫,自己的腰都圆了一圈。   早知道这样,就该把儿子一块带来的。   她看着一旁的婆婆,一副孝顺媳妇的模样:“妈,你前两天才从医院出来呢,医生都说了,你这病得好好休养,咱们家的条件差,不比二姑子有钱,能让你吃好穿好,我看咱们还是再待几天,把你这身体彻底养好了再回去吧。”   说罢她又看向一旁的万金枝,想让她搭自己的话茬:“二妹啊,你也是这么想的对吧,咱们家几兄妹里就你最孝顺了,怎么会看着妈身体没养好就回去呢。”   梁芳想着昨晚上喝的鸡汤,口水都开始分泌了,这样能赖在二姑姐家的机会可不多,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她还不得趁现在多吃点好东西。   “闭嘴吧你,我的身体我自己还不知道呢?”   蔡婆子这些日子心情不太好,想着小儿子的婚事,对梁芳这个媳妇也没了往日的好耐心,她那点小心思都快直接写脸上了,真当她傻看不出来呢。   金枝那孩子宽心,并不一定会介意那几口吃食,可是蔡婆子不能放任梁芳的这个想法,她这心思要是被养大了,到时候怕是要把天都给她捅破了,她可不想因为这个蠢媳妇,坏了儿子和闺女的兄妹情谊。   亲戚亲戚,有来有往那才是亲戚,人的情分就那么一点,要是被她给耗光了,以后老二真遇到什么事,金枝就不一定帮忙了。   自己的想法被婆婆这么粗暴的驳回,让梁芳的脸色一瞬间有些难看,她在心里狠狠咒骂了蔡婆子几句,碍于万多禄和万金枝都在场呢,不敢说什么过分的话。   “妈,既然这样,不如就让多禄在送咱们回去的时候顺道见见我那娘家妹子吧,不是我吹,我那妹子长得水灵,尤其是那屁股,又大又圆,保准生儿子。”   梁芳一计不成,又生了一计,她想起来了自己此行最大的目的还没实施呢,现在万多禄和那个张红是没机会了,婆婆又是最着急小叔子婚事的时候,这时候开口,说动婆婆的机会最大。   “小叔的品貌那是绝对没话说的,就是娶个城里媳妇也当得,不过妈,你想想,现在国家可是要求计划生育,咱们凡是生过孩子的女人都被叫去上环了,那些只生了闺女偷偷摸摸想要生儿子的,甭管怀上几个月了,只要一被发现,全都被拉去打了下来,好些六七个月的,据说那孩子出来的时候手脚还会动呢,还不是照样被溺毙在了便桶里。”   梁芳瞅准了老太太的心思,虽然蔡婆子表面上一碗水端平,实际上她还是个有些重男轻女的农村妇人,坚定家产都是给儿子的,同样的老人养老也是跟着儿子来的,女儿有孝心,给点她也收,要是不给她也能理解,不会去责骂。   不仅仅是蔡婆子,这也是许多农村老人的观念,在他们的想法里,儿子是必须的,没有儿子就是绝户,等到了地底下,连给你点香烧纸的人都没有。   梁芳吃准的就是婆婆这个心态:“妈,你想想,小叔子要是娶了一个城里姑娘,这辈子他就只能生一个孩子,可要是他娶了咱们村里的姑娘,双农户可是能生二胎呢,我那妹子也是咱们农村户口的,身体结实,谁看了都说是生儿子的命,小弟要是和她看对了眼,保准三年让你抱上两个孙子。”   梁芳的话语极尽夸张,凌甜听着都快翻白眼了,看模样就能保证生男生女了,那眼睛干脆去申请诺贝尔吧。   不过别说,梁芳这话还真说道老太太心坎上了。   一开始她想着儿子在城里,最好就是让二闺女帮说一个合适的城里姑娘,现在听二儿媳妇这么一说,她才想起来现在不是想生几个就生几个的时候了,国家规定了,你要是超出了能生的数量,房子都给你扒了。   老太太在乡下这些年也见了不少人因为想生儿子,接过把整个家都赔进去的,心里当下就有些怵,这么一来还真是娶村里的小姑娘好,至少能生两个,这么一来生儿子的几率也大一些吧。   “多禄啊,你嫂子说得对,等回去了你就在家里住几天,妈让你三姑姑帮你说几个合适的姑娘。”   蔡婆子口中的三姑姑是他们村嫁到隔壁村的一个本家婆子,现在专职当红娘,十里八乡的未婚男女,她都了如指掌。   “妈,我那妹子……”梁芳急了,不是应该让万多禄和她妹子见见吗,不是她吹,她那妹子性子虽然不好,打扮打扮模样还是很能哄人的,才十九呢,比那个张红可鲜嫩多了。   “多禄,听妈的,你年纪不小了,该把婚事定下来了。”   蔡婆子没搭理二儿媳妇,当她傻呢,就她那个性子,她可不敢把她吹捧的娘家妹子带进家来,别到时候把她孝顺的小儿子给教坏了。   “妈,这事不急,我刚刚正想和你还有二姐二姐夫说一件事。”   万多禄一直沉默的吃着自己的那份早餐,对于刚刚梁芳的那些话,他左耳进右耳出,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其实儿子闺女真有那么重要吗,他爸妈生了四个儿子,结果有什么事出大头的还不是二姐和二姐夫,所以他一直觉得,孩子只要养的好,男女并不重要。   就像二姐家的娇娇和甜甜,比绝大多数男娃娃都出息,要是能有一个这样的孩子,谁还管是男是女呢。   “二姐,等这次送妈回乡后,我就打算把店里的工作给辞了。”万多禄放下手中的筷子,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什么!”   最先激动的是蔡婆子和梁芳,蔡婆子激动儿子居然不要这份体面又轻松的工作,梁芳则是激动万多禄的蠢,同时心动他要是真不打算干了,自己男人是不是能顶上来。   “二姐你放心,我不会立马就撒手,店里不是新招了个人吗,我大概还会在市里待上一个月,等把人教好了,我再离开。”   万多禄昨天晚上想了很多,他觉得之所以所有人都组织他和张红在一块,除了她离婚,年纪大,带小孩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自己的问题。   如果他有二姐那本事,能够厉害到所有人都不敢质疑他的决定,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了,他现在的一切说难听点其实都是二姐给的,每个月高出普通人一截的工资,轻松的工作,不然以他这个学历,依旧只是在地里刨食的命。   “之前咱们店里的常客,就是那个跑运输的老牛,二姐你还记得吧?我这个想法也是跟他聊天的时候忽然冒起来的,一开始吧……”万多禄停顿片刻,“现在都这样了,我就想去试试。”   他省略的那段话大家都心知肚明了,估计一开始他就是想着在店里上班能和张红待在一块,现在张红走了,他再留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家家电,小到收音机,大到电视机,这种东西都是耐耗品,坏了只会拿去修,而不是买一个新的,还有自行车,早些年家里有一辆就很了不得了,现在城里家家户户谁家不是有个两三辆啊。”   万多禄在一旁阐述,万金枝和凌国栋也放下了手里的筷子耐心听着。   “我就想去学这些东西,咱们市里现在就一家正规的修理店,按损坏程度,修理一台电视机得十几二十块钱,修理自行车便宜,换个小零件那也得两三块钱,老牛说了,现在省里还有教修汽车的,现在家里的条件好了,一些个人的场都配货车了,早晚有一天那些有钱的个人也得弄个小轿车开开,我觉得这里的利润很大,最主要的是市场还没做起来,所以我想试试,等教完店里的新人,就去省城闯荡几年,学好本事再回来。”   万多禄想,自己是个男人,他不能一辈子当个看店的吧,虽然那时他亲姐的店,绝对不会亏待他,可是他还是想趁自己年轻,再拼一把。   当然,这里头还有一个隐晦的原因,那就是他想离开几年,避开他妈和几个嫂子,至少这几年,他不会考虑结婚的事。   “你都二十七了,在你姐店里工作不是挺好的吗,咱们村有几个年轻人能挣那么多钱。”蔡婆子不理解儿子的想法,她怀疑儿子是不是故意给她来这套,实际上从头到尾他就没想过和张红分开。   “老师找了吗,如果没找到,我帮你去托托关系,手头的钱够不够,去省里吃住都得花钱,还得交学费,恐怕得花不少钱呢。”   万金枝觉得自家弟弟的这个想法还是很好的,当下就旗帜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支持态度。   “二妹啊,怎么你也跟着你弟瞎胡闹呢。”蔡婆子瞪了眼闺女,这时候她不是该和自己一条心吗?   “妈,小弟的想法还是很不错的,你就给他几年的时间,等到了三十岁,他要是还不成,就让他回来继续在店里上班,到时候也不耽搁找媳妇。”   凌国栋自然是帮媳妇的,蔡婆子很信任这个女婿,虽然这个女婿在之前是她最看不上的那一个。   二女婿是大学生,现在还在大学里当老师,对于农村老妇人而言,凌国栋估计就是她身边顶顶聪明的那拨人,因此对方都那么说了,她一时间倒不知道该怎么阻止儿子了。   “妈。”   万多禄恳求的看了亲妈一眼。   “就三年,三年后你就听妈的,乖乖娶个媳妇。”蔡婆子还是妥协了,她在心里安慰自己,不就是三年吗,只要不和那张红在一块,再等三年又如何。   梁芳气急了,这一家子自说自话的,从头到尾就没考虑过她娘家妹子啊,太欺负人了。   “二嫂,当初你和我二哥那份钱我替你们还了大半,算起来你们还欠我六十四块钱呢,你和二哥打算什么时候还我啊。”   万多禄现在最烦的就是二嫂,早知道这人喂不熟,当初他就不该心软替他们还钱。   “小弟这话说的,当初拿钱不是你心甘情愿替我们还的吗?”梁芳一下子就萎了,面上挂着僵硬的笑容,眼神闪烁地推脱到。   “是吗,我只记得当初借条上白纸黑字,咱们四兄弟平坦那四百块钱,每人分一百,这趟回去,我会去找二哥要钱,如果还不上,那就慢慢还,先给个十几二十的,总有能还完的一天。”   万多禄对自己的二哥还是有一分把握的,他最要面子,当着全村人的面,他不会赖掉这笔账,不过这么一来,兄弟之间恐怕也没法像以前那般相处了。   凌娇看着小舅舅的改变,低头喝了口粥,想着脸色一下子难看的二舅妈,也不知道她以后会不会后悔,这个掏心掏肺的小叔子,可是她们这几个妯娌以及那几个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舅舅自己亲手推掉的。   钱真是个好东西,好在他们家不会这样,凌娇看了眼边上安静吃饭,顺带看戏的弟弟妹妹,他们会一直相亲相爱,一辈子。 第80章 见家长   “老板,毕先生来了,现在在你的办公室。”   凌娇一大早就去了厂里,现在她还是在校大学生,要平衡好事业和学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现在正是大学放假的日子,她得趁这顿时间,多处理一些关于工厂的事。   “新一批设计的衣裳打板的怎么样了?”   凌娇手里拿着一个饭盒,里面装的是妹妹做的一些小点心,给她充饥用的,毕竟她忙起来就常常会过了饭点,这样对胃不好。   “您新请来的老师傅很有本事,十个设计的打板都差不多了,等会我就让小林给你送过来。”   和凌娇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模样普通,年纪比凌娇大了近十岁,可是态度却十分恭敬,一点都没有因为她年纪小就轻视她。   “好,等会你先把这个月的财务报表拿过来让我看看。”凌娇点点头,径直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心里隐隐有些期待,也有些紧张。   昨天晚上和妹妹的那一番话,让凌娇解开了心结。   “那你就想想这个天佑哥和你梦里喜欢的男人有什么区别,你喜欢天佑哥,喜欢到接受那份区别了吗?”   这是昨天晚上凌甜问她的最后一个问题,也是这个提问,让凌娇豁然开朗。   在上一个世界,凌娇和毕天佑结识是在她已经功成名就,准备积蓄力量对付当初伤害了甜甜的那些人之后。   那时候的毕天佑事业有成,算是许多年轻姑娘眼中的金龟婿,钻石王老五,他们的认识是在一次朋友举办的宴会上,因为聊天中得知是老乡的缘故,交流渐渐多了起来。   那个毕天佑早就已经度过了鲁莽冲动的青涩期,他睿智,稳重,又因为曾经的那些经历使得他多了一分其他人没有的沧桑,以及时光沉淀下来的底蕴。   和毕天佑相处,凌娇觉得很放松,那时候的她背负了太多的仇恨,妹妹的死,亲人的背叛,她几乎是为了复仇而活着的,对于感情,她早就没有了期待。   他们以朋友,或者说是挚友的名义相处,旁观者都觉得他们或许会在一起,毕竟两人都事业有成,又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凌娇隐隐也感觉到了毕天佑或许对自己抱着男女之情,可每当她想要不耽误毕天佑,和他说清楚自己没有结婚的打算时,毕天佑又表现出来其实只是把她当朋友,并没有其他情感的意思。   或许是不想失去这个可以倾诉的对象,或许是因为她心里也是喜欢他的,凌娇可耻的退缩了,两人就踩着朋友的界限,实际上两者之间的感情,早就已经突破了朋友的程度。   上辈子若说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没有和那个男人挑明自己的心意吧,实际上凌娇想好了,等自己报复了那些曾经伤害过甜甜的人,又全身而退的话,她会选择和他在一起,可如果因为报复,把自己也搭进去了的话,那就和他扯清界限,不去拖累他。   可惜到了最后,她报复了所有应该受到报应的人,却还是没来得及和他说,凌娇喜欢毕天佑,不是朋友的那种喜欢,而是爱情。   这个世界的毕天佑和上个世界她所认识的毕天佑一样沉稳睿智,他们性格坚韧,即便是再艰难的困境,都能闯出一片蓝天,但是这个世界凌娇所接触到的毕天佑,和上一个世界的毕天佑又隐隐有些不同,这些不同或许不是因为凌娇的出现所带来的蝴蝶效应产生的,而是因为年龄的缘故。   凌娇上辈子第一次见到毕天佑,他已经二十八岁了,而这个世界,凌娇第一次见到毕天佑是在他十一岁的时候,即便是现在,毕天佑也只是一个二十二岁,正值青春的年纪。   这个时候的他远没有另一个世界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磨砺的毕天佑来的成熟,虽然性子没什么变化,可是因为年轻,终究多了几分另一个世界的毕天佑早就没有了的激情和活力,虽然这两个特性在毕天佑身上显现的机会很少,但是凌娇却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   上个世界的毕天佑更务实了一些,自诩中年人的他并不怎么了解女人喜欢的浪漫,和凌娇待在一块的时候,两人更多的是约喝茶,约钓鱼,偶尔就在各自家里的书房中,泡上一壶茶,光是这样就能消磨一天的时光。   他们聊事业,聊心情,感情就和涓涓细流一般,平淡中透着舒心。   那个时候的凌娇记挂着给妹妹报仇的事,风花雪月、太过轰轰烈烈的情感根本就不在她的考量之中,反倒是这样的相处,让她能够舒缓时常紧绷的神经,也是因为如此,她觉得和毕天佑相处十分舒适,甚至因为他独到又恰当的见解得到前所未有的安慰。   这个世界的毕天佑作为同样担负起照顾母亲,以及其他几个弟妹的长兄,同样务实踏实,不过或许是因为小时候的经历不同了,他受过的磨难并没有上一世那么多,甚至因为当初那几个公社干部的倒台,毕家比上一个世界早几年过上了相对宽裕的生活,毕天佑也因此能够完成自己的学业。   这个世界的毕天佑比上个世界的毕天佑更阳光些,也因为上大学的缘故,见识了许许多多同龄学生多姿多彩的生活,能够更加明白女孩子都喜欢些什么。   你要是告诉上一世的凌娇,毕天佑能够脱去他那身永远都没有折痕的西装衬衫,穿着牛仔裤抱着吉他唱情歌;能够在她生日当天偷偷跑来她家,只为给她送上一朵因为折下的时间太长,早就已经有些枯萎的玫瑰,凌娇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可是这辈子的毕天佑却是那么做了。   他依旧是上辈子的那个毕天佑却又有了许多的改变。   回到昨晚妹妹问的那个问题,凌娇能接受这个改变吗,她想,她的回答是确定的吧。   实际上改变的又岂止是毕天佑呢,重获新生的凌娇不仅守住了自己对疼爱的妹妹,又多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弟弟,一对疼他们入骨的父母,以及一对不是亲生,甚似亲生的干爷爷干奶奶,这一世的凌娇很幸福,有时是甚至幸福的让她开始渐渐怀疑自己心里的上一世是否是真实存在的,或许那只是一个噩梦,一个需要忘记的记忆罢了。   这一世的凌娇比上一世更开朗了,习惯了家里有一双活宝一般的弟妹,习惯了每天撒糖秀恩爱,时不时抽风一下的父母,凌娇发觉自己那颗早就千疮百孔,垂垂老矣的心脏,重新焕发了新生。   如果没有那段记忆,这样的凌娇会不会喜欢上上辈子那个毕天佑呢,她不知道,但是她肯定,曾经的凌娇喜欢上一世的毕天佑,现在的凌娇,更喜欢现在的毕天佑。   或许不用想的那么复杂,实际上,凌娇,只喜欢毕天佑,不论在那个世界,他们都是最适合对方的那一个人。   诚然,在这个世界中,凌娇对于毕天佑的关注来源于曾经对另一个世界的毕天佑的感情,可这或许就是所有人都期待的缘分吧。   凌甜也不知道就是自己歪打误撞的一句话,让凌娇解开了困扰她好长一段时间的烦恼,此时待在凌娇办公室内的毕天佑就更不知道了,他还有些忐忑,怪自己之前太过冲动,挑破了那层窗户纸,实际上和娇娇要好的异性朋友只有他一个,如果他能更耐心些,只以朋友的身份相处,早晚有一天娇娇会适应他的存在,友情也有可能会转化为爱情。   “我刚从京市回来,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花生酥和牛舌饼,以后你饿了就拿这些糕饼垫垫肚子。”   凌娇办公室的门并没有关上,厂里的员工都知道毕天佑是老板的老乡也是好友,不少人对好友这个词带有疑虑,想着这或许是未来的老板丈夫,平日里他进出厂里,没人会拦着。   毕天佑坐在外间的招待室里,这是个小套间,里面还有一间上了锁的屋子,就是凌娇真正的办公室,这里的钥匙只有她有,一些设计稿和一些重要的文件都在办公室的保险箱里,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有办公室的钥匙。   凌娇把妹妹给她带的装了糕点的饭盒放在桌上,打开毕天佑拿来的其中一个糕饼盒子,拿起其中一块牛舌饼放到嘴里。   “我爸妈说想见见我对象,你那天有空,就去我家吃饭吧。”   虽然人清了自己的心意,可是咱们凌大姐还是很傲娇的,才不会主动说什么告白的话呢。   毕天佑原本是抱着重新开始做朋友,争取早日转正成对象的心意来的,听了凌娇刚刚那句话,一下子就呆住了,压根就回不过神来。   “对对对对象。”   他嗓子有些发干,娇娇刚刚说的那个意思,是他以为的那个意思吗?   他捏紧拳头看着那个正和没事人一样吃着牛舌饼的姑娘,忍不住上前一把将人抱在了怀里。   凌娇正吃饼呢,差点没被他这个动作吓得呛死。   “这次是你先招惹我的,反正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对象了,这个约定这辈子都有效,凌娇同志,余生你摆脱不了我了。”   毕天佑觉得今天是他人生中第二幸福的日子,第一幸福的日子,就是在他十一岁那年,第一次遇到怀里的姑娘,她替他解围的那一天,毕天佑觉得,就是在那一天,他遇到了他的天使。   “老——”   小林听了主任的话正准备把新打板好的样衣给老板过目呢,就看到了老板和毕先生抱在一块,吓得小姑娘赶紧把门关上远远的逃了回去。   天啊,老板和毕先生真的是一对啊,这个今天大消息她可得帮着好好宣传宣传。   “你松开。”   凌娇戳了戳男人的胸膛,刚刚差点把她呛死,现在又被其他员工看到他们搂搂抱抱,早知道就晚点再撩拨这个青涩的小男人了。   “不放。”   毕天佑难得幼稚了一把,他还不知道为什么娇娇突然转变了自己的心意呢,他得抱久点,这样才让他觉得一切的幸福都是真实的。   凌娇抿了抿嘴,眼神带着星星点点的笑意,她把剩下那一小块牛舌饼往嘴里一塞,双手环绕在毕天佑的腰上,两个人紧紧抱在一块,能听到对方心跳的频率。   这一刻,无比安心。 第81章 教授(捉虫)   “见见见见见家长。”   好在凌甜白天没跟着大姐一块去她的工厂,不然她就能发现闫肃现在的反应,和未来大姐夫刚听到大姐愿意和他处对象时一模一样的。   这该说什么呢,不是一家婿,不进一家门?   闫肃心里头老慌了,可是在他媳妇面前,他必须得保持冷静稳重的男人姿态。   “咱俩亲都亲了,不见家长你是想耍流氓啊?”   凌甜一屁股坐在闫肃的床上,闫家她也来过好几趟了,不过以前就在客厅坐坐,闫肃的屋子她还是头一样进来,别说,打理的还挺干净。   她拍了拍床板,硬邦邦的木板床,就铺了一层床单,连棉花褥子都没垫一条,光是看着就觉得硌得慌。   “啥耍流氓。”   闫肃的脸红的和猴子屁股似得,看着圆脸俏皮的小姑娘,想着那天蜻蜓点水般的一吻,这两天他每天做梦都梦到那一出,然后,裤衩和床单就都湿了。   那一天明明是小姑娘对他耍流氓,别看闫肃长了张糙汉子的脸,实际上人家有一颗纯真又羞涩的少男心。   这些日子,有时候正杀着猪呢,这人忽然间就笑了,懂围观群众的感受吗,一个将近一米九的壮汉,拿着一把杀猪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配合着肥猪的惨叫声,然后他笑了。   要不是在场都是看着闫肃长大的前辈,人家还怀疑闫家要出个杀人魔了呢,反正包括闫雷霆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闫肃最近不对劲,偏偏他在大伙眼里又是个沉稳安静的好孩子,想开口都不知道该咋说。   闫雷霆对自家崽子的尿性了解的更多一些,自觉估计是和甜甜的事有了什么进步,这不,今天凌甜刚来家里,闫雷霆就很识趣的借口养殖场有事,将整个空间留给了儿子,只求他能把握好亲爹给的机会。   “那啥,你那时候不是说让我再等你四年吗?”   闫肃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准备,才鼓起勇气坐到凌甜的边上,第一次他嫌自己的床太大了些,要是那些窄短的小床,这时候两人并排坐着,不是能肩靠着肩了吗。   要是闫雷霆能知道儿子这时候的想法,估计能气死,就他那大块头给他摆一张小床,别人还不觉得自己这个当爹的虐待孩子啊,他特地请了木匠给儿子打了一张足够三四个人在上头翻滚的大床,还成了他的错了。   所以说有了媳妇忘了爹,还是生闺女比较好。   凌甜看着那个小心翼翼看着她的大块头,平日里勾引她不是勾引的很欢吗,这时候怎么装老实来了,她就不信了,对方还真能憋四年。   “那我走了,就和我妈说你不愿意上门去。”   凌甜娇哼一声,嘟着小嘴就要离开,闫肃赶紧把人给拉住了。   握着甜甜细嫩的小手,还跟握上瘾了似得,两只熊爪抓着人家的小白手不愿意放开,气势一下子被压倒了最低。   “我也不是不愿意啊,我乐意乐意可乐意了。”   闫肃迫不及待的表忠心,看着小姑娘似乎不是真生气的意思,把人又拉回来坐在他边上,小心翼翼的仿佛对着无价之宝,好半响,才喃喃的问道。   “所以,咱们是处对象了吗?”这年头的人还是很纯情的,尤其是闫肃,别看他心理活动比谁都吩咐,论实际动手能力,他还不一定比得上毕天佑呢。   “你觉得算不算啊?”   凌甜侧过脸,看着闫肃那张正经粗犷的脸,自己到底看上了这个呆瓜什么呢。   “算,算算算算。”   闫肃猛地点头,都快把脖子给点折了,他太黑,脸红了也不怎么明显,抬着屁股往凌甜身边又挪了挪,两人肩并肩,身子都贴一块了。   “那甜甜,我还能亲亲你不?”   闫肃看着那张红艳艳的小嘴,有些口干舌燥,说话的时候嗓子都哑了。   凌甜不说话,她都主动一次了,难道这次还让她主动不成。   “甜甜,那我亲了,你别生气啊。”   闫肃把脸朝凌甜凑了凑,见她也没个回应,有贼心没贼胆的,又小声的问了一句。   “我真亲了。”   完了,感觉自己发烧了,皮肤烫的就和着火了似得,闫肃心里一百只猫在挠啊,凑近小姑娘粉嫩的脸颊,都能嗅到她身上淡淡的好闻的花香,不知道是擦脸的脂膏的味道,还是洗衣服的香皂的味道。   闫肃有些飘,感觉心都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   “亲就亲呗,瞎废什么话。”   凌甜看着他这傻样都替他急,亏他长了一张霸气兵哥哥的脸,性子比她这个小姑娘还娇羞呢。   她直接双手抱住闫肃的脑袋,对准他的嘴唇重重啵了一下,再对准他的额头,左脸,右脸,各自猛亲了一下。   “是男人就爽快点,打啵儿这么简单的事还用我教你吗?”   凌甜觉得自己现在就特像那些欺负良家妇女的纨绔子弟,怎么找了个对象她总觉得自己拿的剧本不对呢。   至于闫肃,他已经幸福的快昏过去了,暂时丧失了说话的能力。   *****   “甜甜走了,怎么样了,和爸透个底?”   闫雷霆回来的时候,凌甜已经回家去了,小姑娘走之前还帮两个光棍烧了几个配饭的菜,闫雷霆夹了一筷子的酸辣土豆丝,再一次坚定了凌甜这个儿媳妇必须得尽快娶回来的决心。   “没啥。”   闫肃对着自家老头还是很有派头的,板着脸一副傲娇的表情,让闫雷霆看着牙酸。   这模样一定有事,别看他说了没啥,眼睛里就写着快来问我,快来问我这几个字呢,闫雷霆好歹也时当他老子的,就他那点小心事怎么会看不出来。   “甜甜让我过些天去她家见凌叔和万姨。”老头子就是好奇心太重,不过看他这么想知道的话,闫肃就勉为其难告诉他了。   闫雷霆看着儿子的尾巴都翘天上去了,当下就明白了,这个见面,肯定和以前去凌家做客的那种普通见面是不一样的。   “行啊你小子,就这么把人家闺女骗到手了。”闫雷霆激动的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这儿媳妇都有了,孙子孙女还远吗?   “什么叫骗,你这是玷污我和甜甜纯洁的感情。”   闫肃睨了老头子一眼,拍了拍刚刚被他碰过的肩膀,从今天起,他的身心都是属于甜甜的,坚决不能让任何人玷污,包括他老子。   “行行行,你们最纯洁。”   闫雷霆没有注意到儿子的小动作,不然他就该发现,事实似乎和他想想的不一样的,这个儿子并没有把人家家里的闺女骗过来,似乎有把自己送过去的意思。   “到什么程度了,跟爸透个底,好歹我也是你那时候过来的,作为过来人,我也能给你一些经验啊。”   闫雷霆想着自己当初藏起来的那些小本本,作为一个没有媳妇的老光棍,很多时候他都是靠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那些小本本就是他的精神粮食,为左手和右手的运动,培养了很不错的氛围。   儿子都那么大的人了,闫雷霆觉得很有必要开始教他这些男人都该知道的事,毕竟年轻人火气重,要是真闹出人命来就不好了,他得教好儿子,什么事婚前能做,什么事婚前不能做,这是对儿子负责,也是对甜甜负责。   “那我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闫肃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相信自家老头。   “我怎么会和别人说自己儿子和儿媳妇的私房事呢。”闫雷霆觉得儿子不信任他,作为老父亲他很伤心。   看着老头这副模样闫肃也不好意思了,别看他们父子隔三差五的斗嘴,实际上对于这个一手把他带大,为了他一辈子都没有再娶的父亲他还是很敬重的。   因此没怎么犹豫,闫肃就把这些日子发生的那些事和老头子讲了。   “是我没教好你。”   闫雷霆听了闫肃说的那些话,当场就斯巴达了,看着还不知道自己哪里做的不好的儿子,他不禁有点庆幸。   好在是甜甜啊,要是换了个人,这个傻小子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媳妇啊。   闫雷霆凑近儿子耳边,闫肃的脸先是爆红,再是若有所思,接着又羞窘,最后归于平静。   “知道该怎么做了吧?”闫雷霆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问道。   “懂了?”   闫肃觉得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原来打啵儿不是像甜甜说的那样只是嘴皮碰嘴皮那么简单啊,看来甜甜也不知道,改天他得好好教教她。   “我已经是有对象的人了,爸,你以后不要对我动手动脚。”   闫肃再次拍了拍被亲爹拍过的那边肩膀,一脸正直的对着老头子说道,然后有些飘忽的朝厨房走去,把甜甜走后他才敢煮的一大缸白米饭端出来。   用过就被甩的亲爹闫雷霆瞪大眼睛,看着自己刚拍了儿子肩膀的左手,这个不孝子,好想把他赶出家门怎么办。   不过转念看了看桌子上一桌香喷喷的饭菜,闫雷霆觉得自己还是忍着吧,看在儿子拐了一个棒棒的儿媳妇的份上,他只能选择原谅他啊。 第82章 低级趣味(捉虫)   “我这样可以吗?”毕天佑站在凌家院子外,对着一旁的对象问道。   今天的毕天佑打扮的很有几分后世的模样,笔挺的衬衫配西裤,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临出门前,他还听了妹妹的话在下巴打了一圈肥皂,把胡子剃的干干净净的,还抹了点妹妹平日里爱擦的乳霜,看上去清清爽爽一小伙子。   “你放心吧,我爸妈很开明的。”   凌娇难得看到毕天佑这么羞窘的模样,有些惋惜现在没有后世那么发达的科技,不然掏出手机给他录上一段相或是拍几张照片,可以回味一辈子啊。   “而且今天我妹也带对象来,你放心,还有人替你分担一半火力。”凌娇心疼妹妹,却不心疼未来的妹夫。   “是上次和甜甜一起来车站接你的那个?”   毕天佑想了想上次见到的那个青年,对着凌娇问道。   看着娇娇点头,毕天佑这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比起那个莽汉,自己这样斯斯文文的应该更讨长辈喜欢吧。   ******   “我今天这打扮怎么样?”   闫肃对着镜子已经站了大半小时了,中途换了十几身的衣裳,看的凌甜同学都怀疑他们的性别是不是换了个个儿了。   她一手撑在床板上,一手拿着闫肃给她削了皮的苹果,第N次点头。   “我觉得好像还是之前那件灰蓝色的套头衫好些,看上去清爽。”闫肃看着镜子里穿着规矩的白衬衫的自己,怎么看怎么别扭。   “嗯嗯嗯。”   他说什么都好,凌甜再次点头。   “你敷衍我。”闫肃扭过头来,看着趴在床上啃苹果的小姑娘,一脸严肃的表情之下居然还能看出些许委屈。   “这怎么叫敷衍呢,你身材好模样好,穿什么都好看。”   凌甜怕他再纠结这个问题,从边上一堆翻得凌乱的衣服里挑出了其中一套海军风的衣裳来,其实就是一件简单的海魂衫短袖,一条白色的长裤。这是最近比较时兴的衣裳,在长辈们看来年轻人中开始风靡的牛仔套装太过时髦,还是这样的衣服更能让大众所接受。   再者凌甜也有一点小私心,闫肃宽肩窄腰丰臀,腿长两米八,穿军装特别气派,有那种制服诱惑,不管她爸妈喜不喜欢,反正她很喜欢。   “以前你穿这套衣裳的时候我爸还夸你特别精神,穿这套绝对没有错。”   凌甜已经不记得她爸有没有夸过了,就当有吧,毕竟闫肃耽搁的太久了,要是再晚一些,她爸妈都该等急了。   “真的?那我就穿这一套。”   闫肃接过甜甜递过来的衣裳,将自己现在穿的衬衫纽扣一解,等胸膛都露出大半了,才看到床上那个小色女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胸看。   双手赶紧将扯开的衣领往中间一拢,抱起衣裳,闪进了一旁的隔间里,就和后头有狼追似得。   “咔擦咔擦。”   凌甜遗憾的啃了口苹果,差点都看到小果果了呢。   你说确定关系前一直欲拒还迎的诱惑她,怎么在一块了反而害羞了呢。   大佬甜晃着小腿,无奈的摇了摇头,男人太害羞也是个困扰啊。   “早知道前些天我就该去买一身新衣裳的,我的衣裳凌叔和万姨都看过,都没有新鲜感了。”   等出家门的时候闫肃还有些不自信,一手拎着两只鸡两只鸭,一手拎着一个新鲜的大猪蹄,早些年娶媳妇的聘礼差不多也就这个数。   “你别急啊,今天我大姐也带对象来家里呢,有人帮你分摊一般火力,再说了,我全家人你都熟,还怕他们为难你不成。”   凌甜觉得闫肃就是太紧张了,她觉得她妈挺喜欢闫肃啊,每天给他买伞,对她这个亲闺女都没这样呢。   “大姐的对象?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吗?”   自从和甜甜确定关系以后,闫肃就很上道的改变了对凌娇的称呼,也跟着甜甜一块叫大姐,虽然凌娇的年纪比他还小了两岁。   “就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见面了你就喊一声毕大哥或是天佑哥。”   凌甜怕闫肃不记得对方的名字了,又提醒了一句。   闫肃点了点头,原来就是那次见到的小弱鸡啊,相比岳父岳母看到了那么瘦弱的大姐夫,再看看自己强壮的体格,一定会对他更满意的。   他爸说了,长辈们都喜欢他这样强壮的孩子,尤其是招女婿,能够保护他们的闺女,给他们安全感。   这么一想,闫肃忍不住仰头挺胸,忧虑少了大半。   ******   “二姐,闫大哥。”   凌甜和闫肃进院儿的时候,凌壮正捧着厚厚一摞书准备进去。   “不对,不能叫闫大哥了,过一段时间该改名叫二姐夫了。”凌壮冲着二姐眨了眨眼睛,你说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动作都让人赏心悦目。   凌甜就忍不住摸两把弟弟的小嫩脸,转眼弟弟也十三了,这样的嫩豆腐不知道还能吃几年了。   别看凌壮个头高,似乎发育的特别早的样子,除了身高长得快外,他其他的男性特征显现的并不是特别明显,依旧青涩温润的脸庞,微微凸起的喉结,肌肤白白嫩嫩的,下巴那一块压根就看不到胡子的影子。   他的声音清脆,还没有迎来变声器的烦恼,每天早晨从不间断的英文晨诵,几乎成了全家人天然的起床铃声。   “等过年了二姐夫给你发红包。”   闫肃一脸正经,以前他也拿凌壮当弟弟看,现在更是亲弟弟了。   他余光瞟了眼凌壮捧着的那些书籍,上面全是他看不懂的文字,唯一一本勉强看得懂的还是一本英文书籍,似乎是英译版的名著,剩下一些厚厚的书籍,上头一个个蝌蚪文闫肃见都没见过。   学霸!   作为为了追媳妇才刻苦读书考上大学的男人,闫肃对自家小舅子佩服万分,以前就听甜甜说他特别喜欢学习语言,小时候学英语,再长大点开始涉猎法语和德语,现在似乎迷恋上了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闫肃光看着那一个个奇奇怪怪的文字就头晕了,他这小舅子才十三岁呢,这要是学下去,那还得了啊。   闫肃觉得对这个小舅子必须要好点再好点,以后他和甜甜的孩子就跟着他们舅舅学语言,多学一门,那也是特长啊。   “别改口的那么早,你二姐我今年才十六呢,离法定结婚年龄还差得远呢,作为新时代的知识青年,咱们不能知法犯法懂吗?”   凌甜揉了一把弟弟的头发,果然手感比闫肃那硬的和胡渣似得短发好多了,软软的还很滑顺。   手感太好,再摸几把。   即便发型被揉乱了,凌壮依旧笑得很开心,两个酒窝深深的,包容的看着幼稚的姐姐。   “你始乱终弃。”   在经过院子准备往正堂走的时候,凌壮先离开回自己的房间放书去了,闫肃跟在凌甜身后,垂着脑袋微微有点丧气,就和一条忠实的大型犬一样。   “我怎么始乱终弃了?”   凌甜瞪大眼睛,看着身后那个倒打一耙的男人,伸手点了点闫肃硬邦邦的胸膛,非得让他说出个一二来。   “咱们亲都亲了,你就是我媳妇,今年不是,再过几年也是,小弟叫我一声二姐夫怎么了。”   闫肃眼神幽幽的,凌甜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句不是,她就是千古罪人了。   “行行行,二姐夫,二姐夫,二姐夫,这个位置你爱坐多久坐多久,我让壮壮见你一次喊你十声总行了吧。”   凌甜觉得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小祖宗,可偏偏她就被吃的死死的。   “那也不用那么麻烦。”   闫肃听她这么一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跟着凌甜往屋里走,一边小心的不让自己拎着的猪蹄碰到她的衣裳,一边凑近她耳边轻声说道。   “其实每次见到我叫一声就行了,叫十声我怕咱们弟弟累着。”   闫肃觉得自己还是很讲道理的,绝对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男人。   凌甜翻了个白眼,不打算理睬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   在闫肃看来,甜甜翻白眼的样子也是别样的可爱,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头,直到走到堂屋外了,才正了正神色,不让自己过于痴汉的表情出现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   他们进屋的时候毕天佑和凌娇早就已经到了,毕天佑都已经喝了好几杯水了,刚喝完万金枝又帮他续上。   万金枝觉得自己从知道闫肃要成为自己的二女婿后,无论大女婿长什么模样她都能接受了,等她做足了心理准备,看见大闺女把一个还算标志的女婿带回家,别提她心里多高兴了。   瞎了一个闺女,总不能另一个闺女也瞎吧。   这么想着万金枝在心里赶紧唾骂了自己一句,她不能那么想,闫肃虽然长得丑,可他心灵美,甜甜或许就是发现了他粗糙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善良而单纯的内心。   她要和闺女学习,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   这么想着万金枝把目光挪到了跟着甜甜进来的闫肃身上,高大的和熊似得身板,一左一右拎着猪蹄和鸡鸭,看上去更魁梧了。   妈呀,好丑!   总觉得几天不见闫肃那孩子是不是又黑了些,她给他的那几把伞他就没好好使用吗?万金枝觉得光物理防晒果然是不行的了,好在她这次特地买了几罐据说有美白功效的面霜,专门给闫肃留着呢。 第83章 家庭   海大富和兰秀梅因为是长辈,就坐了主位,两个老人看着娇娇带来的对象,再看看甜甜带来的对象,看哪儿都觉得满意,心里想着过些年他们的小太子就能带着对象回家了,别提多高兴了。   你说上辈子他们一个公公一个嬷嬷,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也有儿女承欢膝下,含饴弄孙的一天,虽然这儿子闺女都不是亲的,但是经历了那么多事,两位老人早就不拿血缘关系当回事了。   想着两个孙女已经有对象,或许过不了多久就能变出几个曾外孙曾外孙女给他们带,两个老人别提多有干劲了。   不过真要严格说起来,两位老人肯定是更喜欢闫肃的,谁让这个孩子也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呢,毕天佑这个孙女婿小时候曾经当过他们的学生,但那时候还小,没定性,加上相处的时间也短,说不准中途会有什么改变,还需要考察考察。   可闫肃是直接能持岗上证的那一种,凌甜要是真和他结婚,家里人一点都不会担心。   全家四个长辈,除了万金枝很没骨气的被大女婿的外表迷惑,其他三人在儿女找对象方面还是很谨慎的,尤其是凌国栋,别看他一直想着儿女都能晚些嫁娶,尤其是两个闺女,越晚给他找女婿他越高兴,可真找了,他就得好好面对这个事实,总不能让自家的宝贝被人骗了吧。   “你家里还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   家里人口也太多了些,尤其是毕家这情况,生父早亡,毕天佑又当爹又当妈,对几个弟妹的感情肯定很深,这里头要是有一个不好相处的,娇娇将来都得受罪。   凌国栋喝了口果酒,在饭桌上朝毕天佑问道。   这个问题早在毕天佑来凌家之前就想过,每个长辈见到女儿的对象总是会打听家庭条件的,弟妹多,意味着负累多,对于很多疼爱女儿的父母而言,毕天佑这情况,是很大的减分项。   尤其毕天佑还有一个寡母,作为长子,将来他的母亲基本上就是跟他过的,这么一来就意味着凌娇会有一个和她住一块的婆婆。   毕天佑的母亲要是那种识大体讲道理的老太太还成,要是是那种偏心眼的,又因为丧夫的原因将所有的目光都放在儿子身上的那种,长期相处,和儿媳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到时候作为夹心饼干,毕天佑是帮自己心爱的妻子,还是帮那个辛辛苦苦将他们兄妹拉拔长大的寡母,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凌国栋知道大闺女聪明,但也担心她被爱情冲昏头脑,忘记考虑这些事情,作为父亲,他就不得不替大闺女好好问清楚了。   同样的情况二女婿那儿他就不怎么担心,公公和婆婆还是不太一样的,而且就闫雷霆那性子,别说欺负甜甜了,就闫肃敢动甜甜一根手指头,他能把亲儿子打死。   “我家三个弟弟,两个妹妹,大弟弟不爱念书,在十六岁那年拜一个老木匠为师,十九岁的时候娶了老师的女儿,现在已经分家出去过,每月给家里十块钱家用,二弟弟今年和甜甜一样刚参加完高考,现在在私人饭店里打工,准备自己挣生活费和一些学杂费,三弟弟年纪更小些,今年念初三,暂时还需要家里贴补,至于两个妹妹,大妹妹中专毕业分配到了食品厂,今年二十,年初刚嫁的人,出嫁前,每个月工资一半上交家里,剩下的自用,上交的那半的一半用于家用,一半在她出嫁后作为嫁妆还了回去,小妹妹是遗腹子,年纪最小,还在念初一,家里人有默契,如果弟弟妹妹能读书,愿意读书,一定会供到他们读完为止。”   毕天佑没有隐瞒的意思,既然他决定和凌娇在一块,自家的条件是肯定不能瞒着凌家的长辈的,再者而言,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羞于启齿的地方,相反弟弟妹妹有爱团结,他觉得这反而是自己的加分项。   “我现在是大学大三的学生,除了接一些专业方面的私活外,还经营了自己的小生意,因为还没成家,每个月我给家里的家用比大弟弟多一些,一个月二十,加上大弟弟给的钱,以及大妹妹当初交给家里的部分工资,尽够剩下的弟妹学习以及家里的日常开销,这笔费用,会一直教到他们念大学为止,这一点,也是我们兄妹协商后的决定。”   凌国栋听着毕天佑的讲述,心里满意了几分。   虽然听起来似乎毕天佑出了大头,有吃亏的模样,可实际上毕天佑作为长兄,比弟弟妹妹付出更多是难免的事,难得他并没有一味承担所有弟妹的花费,足以见得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凌国栋听大闺女讲过毕天佑现在做的小生意,似乎也有些规模了,若说担起全家人的花费,完全不是问题。   但是斗米恩升米仇,这样的做法对于他的那些弟弟妹妹而言未必是好事,如果当初他选择了这个做法,或许毕家兄妹之间的感情,就不会像今天这般深厚。   “至于家母,将来会和大妹妹一块生活,其他子女每个月给与一定的生活费,这是家母的决定,也是我们这些子女一致认可的。”   荀眉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一个孤寡老太太,过惯了当年的苦日子,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做媳妇的不一定能忍受,而闺女不一样,而且大闺女作为同样经历过那些生活的姑娘,很能理解亲妈的那些小习惯。   毕天佑的大妹妹嫁的丈夫父母早亡,荀眉跟着大闺女过并不会惹来女婿的不满,相反毕天佑的大妹夫淳朴老实,对荀眉这个岳母十分孝顺。   因此在老太太的强烈要求下,她的养老问题就做了如上安排。   毕天佑的这个说法还真是让凌国栋吃了一惊,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很少见到有和女儿生活的长辈,或许是老思想作祟,尤其是农村里的老一辈,把儿子孙子当天看,对闺女不屑一顾,这么看来,毕家在儿女问题上还挺平等,不像是那些重男轻女的。   凌国栋为了自己那两个闺女真是操碎了心,现在计划生育出来了,每天有多少人家因为媳妇生了女儿闹得不可开交的,他可不想闺女嫁一个只认孙子不认孙女的人家。   现在看来,在家庭这一关上,毕天佑算是过了。   至于人品问题,这得日久见人心,凌国栋并不认为只是从一餐饭就能看出来毕天佑的为人,好在离娇娇能嫁人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段时间足够他好好观察这个大女婿了。   短短几段话的时间,毕天佑的背后已经一阵虚汗了,他的余光瞟了一眼埋头吃菜的闫肃,心里羡慕他怎么没和娇娇青梅竹马呢。   凌国栋对闫肃还真没几个问题要问的,他和闫雷霆熟啊,加上一个一心想要替儿子在未来老丈人面前刷好感,他连闫肃几岁开始不尿裤子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再加上几年的相处,对闫肃的脾性就更加了解了。   接下去的时间,喝酒吃菜,场面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   “妈,我去给你们盛饭。”   酒水喝的差不多了,凌甜自告奋勇去给大家盛饭,凌娇见状也跟了上去。   等两人出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托盘上摆着的几碗正常大小的米饭外,还有一个饭碗就有些可怕了,为啥说可怕呢,因为那个饭碗是凌家过年时候拿来盛大菜的海碗,只见里头盛了满满一碗白饭,都冒尖了。   “你把饭都盛出来干什么,等会儿都凉了。”   万金枝有些不明白,虽然现在天气已经转暖了,可也不用把饭都盛出来放在桌子旁吧。   “不是,这是给闫肃的。”   前些日子凌甜帮那父子俩在家做了一顿饭,好家伙,翻遍了整间厨房,就没找到一个正常大小的饭碗,唯独两个盛汤的碗和一个木制的饭桶特别醒目。   联想着读书时候曾见识过的闫肃的饭量,凌甜心里头怀疑,这家伙和闫叔叔在他们家吃饭,是不是从来都没吃饱过。   闫肃见自己大胃王的饭量被亲爱的甜甜拆穿了,顿时就有些绝望了。   他爸说过,正常小姑娘都不喜欢太会吃的男人,因为她们会觉得自己找的是个饭桶。   “会吃好,会吃是福啊。”   兰秀梅通透,看闫肃这样还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心里头觉得好笑,面上却很慈祥的安慰闫肃那孩子:“以后来家里就不用做客,想吃多少吃多少。”   “就是,妈,你不知道看闫肃大口大口吃饭多让人开胃,当初在学校里我就盯着他吃饭,多吃了小半碗呢。”   凌甜觉得自家男人能吃挺好的,这么一来以后自己试新菜就不用担心吃不完浪费了。   闫肃一听甜甜夸了自己,顿时就生龙活虎了,原来看自己吃饭能让甜甜胃口好吗?他是个实诚人,自然不会觉得甜甜是哄他的。   接下去的这餐饭,全家人就盯着闫肃往嘴里扒饭,那胃就和无底洞似得,别说,看着他吃的那么香,大伙的胃口都被他带动的好了起来。   原本为了招待闺女对象特地准备的一大桌子菜,如风卷残云般被扫荡一空。   看着闫肃吃下最后一口饭,万金枝心里想着,她不仅得给未来二女婿准备美白的膏药,还得准备一些减肥的药啊,就这么吃下去,她闺女不会哪天被压死在床上吧?   这么一想,万金枝就很慌了,她得告诉闺女,就他们俩这体格差,以后就算宠男人,也不能让他在上面啊。   她和她爸偶尔换换是情趣,他们要是换换,那是要命的。 第84章 结婚   “回来了,怎么样啊?”   闫雷霆翘着二郎腿翻着最近特别火的武侠小说,还是从香江那边流传过来的,他现在手上的这本是一个叫骨龙的大作家写的,内容特别精彩,像闫雷霆这样生活寂寞的单身汉,看的都热血沸腾了,论消磨时光,可比电视机给力多了。   “还行。”   闫肃回了老头两个字,然后从客厅口走到自己的房门外,再从房门外走到客厅口,来来回回,晃的闫雷霆都没法安静看书了。   “呦,手上还拎着的东西呢,是你凌叔和万姨给的?”闫雷霆看着儿子手里拎的一袋包装精美的袋子,当下就明白了儿子刚刚在他眼前来回晃悠的原因,原来是等着他问这句话呢。   “咳咳,万姨给的,听说是现在特别火的擦脸的东西。”   闫肃把袋子打开一个小口,很矜持的凑到他爸面前让他瞅了一眼,然后把袋子又猛地合起来,好像仙气会跑光一样。   卖了这么大一个关子,到头来除了里头盒子方方正正的外形,啥也没看见啊。   “只给了我。”   闫肃强调了这一句,这可是在那个小弱鸡大姐夫走了后,万姨偷偷摸摸塞给他的,这得是对他多满意啊。   “莫不是你万姨觉得你丑吧?”   闫雷霆呵呵冷笑,很不给面子的打击了一把亲儿子。   “胡说!”   闫肃的眼睛都瞪直了,“要是我丑那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万姨说过,咱们爷俩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爸就是不大方,坦然承认他这个儿子特别受欢迎不行吗?非要捏造一些莫须有的事实来诬陷他。   闫肃很认真的摸了一把自己的脸,这脸绝对不丑,不然甜甜对着他的脸怎么亲的下去呢。   打击人不成反被将了一军,闫雷霆一下子就不好受了,不过想想也是,他模样都随他,要是他儿子丑,他岂不是也跟着一起难看了。   闫雷霆觉得自己的模样还是很俊的,没看他杀猪的时候那些小媳妇老太太都跟着面红心跳啊,虽然他打定主意守身如玉,可是魅力太足不受他控制啊。   “今天我吃饱了,兰奶奶说能吃是福,大家都劝我多吃点。”   闫肃拍了拍肚子,幸福的小模样深深刺痛了闫雷霆的眼睛。   想当初他第一次去岳父家吃饭,那时候他单纯啊,当然是敞开肚子吃饱为止啊,结果岳父家的饭不够吃,还是岳母紧急蒸了一锅红薯才勉强塞饱肚子。   那天过后原本很满意这门亲事的岳父岳母就有些不太乐意了,总觉得他太会吃,将来怕是要把家里给吃垮了,要不是闫家的条件实在不错,他也娶不到自己喜欢的姑娘。   闫雷霆想着自己当初的经历,又看了看一脸我本来不想说,是你问了我才勉强告诉你,隐晦的炫耀的闫肃,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忘了他娶媳妇的时候正巧是家家户户日子都不好过,饥荒刚过去,食物暂时还紧缺,岳家人看到他一个活生生的饭桶,当然心存疑虑了。而现在经济好了,谁家还在乎一缸饭的事情,尤其是凌家和闫家的条件,闫肃再会吃,还能饿到甜甜那一口不成。   闫雷霆心绪难平,看着儿子显摆完了美滋滋的了自己的屋,视线转向手中的武侠小说,这好写到大侠手刃不孝子的那一出。   爽,好想学习学习怎么办。   ******   今天是凌家老大凌国庆的长子凌坤娶媳妇的日子,不管怎么说,作为凌家小辈里第一个成家的孩子,凌国栋作为亲叔叔,总是得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一趟的。   自从去了市里,然后又彻底分家了以后,乡下那房子凌国栋一家基本上就不怎么回去住了,除了过年的时候,扫墓家拜访一些老亲会住上几天,基本就空在那儿。   房子没人气就很容易坏,万金枝出了点钱托附近的一家人帮忙隔三差五去打扫一下,除除院子里的杂草,海公公和兰秀梅当初建的那房子也是,因此每趟回家暂住,只要带几床被套被褥就成了,至于其他生活用具,反正也住不长,干脆就没准备。   凌坤娶媳妇的日子还真凑巧,正好赶在了学校开学前,凌娇借口厂里的事没来,凌甜和凌壮两个却是跟着爸妈回乡了。   “国栋金枝,参加你大侄子婚事来啊。”   “这是甜甜和壮壮吧,都长大了,听说甜甜和她姐一样都考上大学了,你们俩真是有福气啊。”   一路上见到一个熟人都得停下来寒暄几句,好在凌甜早有准备,拎了一包糖果,看到个熟人塞一把,有带着孩子的,就多塞点,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收到礼物的人也开心啊。   这些年塘石村也有不少出去打拼的,可是没有一户人家混的像凌老二家那么好。   凌国栋成了大学教授,万金枝自己开了卤味铺子,据说已经在市里开了好几家店了,那得赚多少钱啊,论社会地位有了,论经济能力也有了。   再说说小辈,哪户人家能像凌老二家一样已经出两个上大学的孩子了,剩下的那个最小的儿子凌壮,一看就是个会读书的,将来还能比他两个姐姐差了。   这么看来,凌老二家什么都好,几乎找不到不好的地方来了。   想想最早的时候,村里人都觉得万金枝没选好老公,找了那个不被父母重视,干不了农活的废物老二,当初说过闲话的那些人,现在觉得自己的脸不被打也肿了。   不过对于那些人而言,凌家的日子过得不好和他们没关系,过得好他们也占不了什么光,倒是凌家老宅的那些人,成了所有人眼里的笑话,这么好一个儿子,你说他们稍微对凌国栋好一些,也不至于闹到现在除了年节的时候,基本上不来往的状态啊。   大伙心里都在猜,凌家那老两口后悔了没有,他们觉得,如果是正常人,现在应该悔到肠子都青了吧。   你还别说,凌老头和徐老太还真是后悔了,看着儿子那么风光,后悔当初不该直接写下那封分家书,稍微对他们好一些,现在还能让他们拉拔一下兄弟姐妹呢。   最近这些年,凌家老宅子的那群人日子不难过,但是也绝对算不上好过。   在前年的时候,老三凌国富的岳丈家因为一些陈年旧事被翻出来,倒台了,他本身因为过于倨傲,和同事就相处的不好,在妻子娘家倒台后,直接就被发配去了一个清水部门,不仅工资待遇没有当初好,忙得时候还得被使唤的团团转。   想要硬气的辞职吧,只有初中文凭,这个年代能做些什么?   就这样凌国富只能熬着,总觉得自己有真才华,总有能够出头的一天。   倒是白春娇,她一直想着能够和出息的二伯一家搞好关系,只可惜凌国富低不下头来和好,也就一直僵持着。   至于凌家最小的姑娘凌美丽,她在六年前就嫁人了,正好赶上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最严的时候。   她嫁的是镇上一户独生子的人家,男人在政府部门上班,当初这桩婚事还是白春娇牵的线。   凌美丽性子娇,不过因为是新婚,加上她的模样确实好,虽然公公婆婆有些不满意的,她男人都护了下来,加上她嫁人没多久就怀了孩子,连原本颇有微词的公婆对她也好了几分。   直到生产,生了一个闺女,夫家都是公职的,如果再生一个被发现,工作都得丢了。   那家几代单传,最重香火,这下好了,别说公婆了,连丈夫对他都冷了几分。   凌美丽当初多骄横的一个人啊,现在都学乖了,家务活抢着做,就为了在婆家的日子能好过一些,至于在婆家累计的那些不满,全都发泄回了娘家,尤其是对当初做媒的三嫂,恨到了骨子里,觉得要不是对方帮她说了这么一门亲事,她的日子也不会变成这样。   她也怨白春娇的娘家,为什么这么没用倒台了,本来白家还好的时候,她生了一个闺女婆家虽然不满,好歹还估计她身后的白家,不会做的太过分,现在白家倒了,她娘家就是普通的乡下农户,彻底没了靠山,人家可不就使劲作践她。   凌美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苦了,日子就和那黄莲水榨汁一样。   至于原本过得最差的凌家老大凌国庆,在一双弟妹的衬托下日子反而是最好的了。   现在村里的土地都按照人头分给了村民,凌国庆有两个儿子,给他们娶妻生子就是一笔不小的花费,为了他们,凌国庆和媳妇赵梅琢磨着租了其他打算出去打工的村民的地,每天努力干活,加上壮年的儿子,日子过得还算不错,虽然累了点,可好歹吃喝不愁,前不久还给准备结婚的大儿子起了两间房子。   要说不满,估计只有自家老娘了,凌国富和凌美丽的日子不好过,最难过的就是徐爱娟了,她帮不上别的,但是也能隔三差五的给他们送点新鲜蔬菜和鸡鸭蛋。   还有当初分家的时候,凌国栋要给老两口的赡养费,现在已经涨到了一百五一年,这笔钱承担赡养责任的老大一家压根就没见到过,全被老太太送到了小儿子和小闺女手里。   赵梅心里憋着气呢,就连凌国庆也有怨言啊,没道理他们累死累活的,给老三和小妹当狗吧。   这个时候,凌国庆总算能理解当初老二一家的心情了。 第85章 撒娇   “妈,这次坤儿结婚二哥他们来吗?”   凌美丽嗑瓜子朝着亲妈问到。   “来,亲侄子婚礼怎么能不来,半个月前就去电话了,让他们能请假的就请假。”   徐老太忙着大孙子结婚要准备的东西,看着坐在一旁给外孙女剥瓜子仁的闺女,有心喊她帮忙,可是想着她现在苦哈哈的日子,又不舍得开口了。   “那他们随多少钱?”   凌美丽假装好奇的问到,“当初我嫁人的时候还不知道原来二嫂的生意做的那么大,她还好意思跟着大哥大嫂他们随份子,这次可不能这么简单饶了他们了。”   “妈,到时候收份子钱的是你吗?我手头有些紧,你能不能……”   凌美丽压低声音,看着大嫂在灶房没出来,眼珠子骨碌骨碌转着朝老太太说到。   “手头又没钱了?”   徐老太满是心疼的看着小闺女,放下真在剪囍字的活,拉着她的手问到。   “妈你也知道我家公婆的那德性,对妞妞还行,虽然是个闺女,可好歹还是他们老刘家现在唯一的独苗苗,我想吃点啥买点啥都不松手,连刘能手里的工资都被他们攥手里,你看看我身上这件衣裳,还是去年做的呢,心想着咱们壮儿大婚,我这个当姑姑的总得打扮的精神点吧,都拿不出做衣裳的钱来。”   凌美丽面带苦涩,结了个婚,也就刚开始那一段时光日子好过些,现在的生活还比不上当初做闺女的时候呢,可惜孩子都生了,再嫁的话也只能嫁离过婚的同样带孩子的,给人家当现成的妈,日子还不一定比现在好过呢。   “美丽啊,你都是当妈的人了,不用那么爱打扮,而且你身上这套衣裳不是还挺新的吗,用不着再买一件啊?”   徐老太心里头也苦,不止帮闺女苦,还是帮自己苦。   “妈!”   凌美丽一时克制不住,叫声一下子蹿高了,差点引来了在厨房准备明天喜宴要用的鱼肉菜的赵梅。   “你都不帮我。”   她赶紧压低声音,冲着老太太的耳边私语:“我这是为我自己吗,还不是为了妞妞,现在刘家的老头老太太看我不顺眼,一心想要刘能休了我重新娶一个没生过孩子的,这样活动活动关系,没准既能保住工作,又能再生一胎。我打扮的还一点还不是想勾住刘能的心,我受了那么大的委屈,你怎么都不体谅体谅我。”   凌美丽越说越伤心,觉得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呢,摊不到好男人,连爹妈都快靠不住了,有时候想想,她还不如一根面条吊死自己。   “我的美丽啊。”   老太太最心疼的就是她和老三,听了闺女的抱怨,当下就忍不住泪如雨下:“都怪你那三嫂,没半点本事,给你相看了这么一个窝囊的男人,生不出儿子怪你吗,还不是怪他的种不好,你看我还不是帮你爸生了你三个哥哥还有一个你,说明你的身体没问题,他那样的男人,就是再娶一个,还只是生闺女的命。”   “国家也是的,管人家小两口生几个儿子,他那么能有本事每天趴人家小夫妻炕底下管着不让他们办事啊。”   老太太絮絮叨叨的,听得凌美丽心烦:“妈,你就说帮不帮吧?”   要不是为了钱,她还真不耐烦回来,尤其是大嫂,别以为她没看见买次她回娘家时她的眼神,也不想想她爹妈还活着呢,她这个闺女回家拿点菜拿点钱怎么了,说句不好听的,家里的老房子百年以后也是他们兄妹几个平分的,她都没怪她住着她的屋子不给房租钱呢。   “妈,小妹,你们这是怎么了,大戏的日子可不禁哭。”   赵梅仔细将一些贵重的鱼、肉藏到了柜子里,还上了锁,这些菜都是得等明天大厨来才能用的,刚忙完今晚呢,就见那对母女哭上了,就差头抱着头了。   赵梅心里一阵恶心,这可是他儿子的好日子,这两人当号丧呢,还有没有把他们一家看在眼里了,她已经忍的够久了,以前她是媳妇,没有话语权,现在她也是当婆婆的人了,将来会有自己的孙子,就是为了他们,她也得撑起腰杆来。   “没事,我和你妹妹就是被风沙迷了眼了。”   徐老体还是知道点分寸的,看大儿媳妇拉下来的脸,当下就意识到自己这么做不合身份,凌坤是她大孙子,她对他也有几分疼爱,并不想在喜事当头,触他霉头。   赵梅笑了笑,装做关切的问了几句,不管这对母女刚刚说了些什么,她儿子的大喜事都不准任何人破坏。   她大概也能猜得到小姑子能和老太太说什么,明天的份子钱她得盯得紧紧的,绝对不给这对母女可乘之机。   *****   “恭喜恭喜啊。”   甭管以前有什么恩怨,反正在这样的大喜日子所有人都是其乐融融的,就是不来吃席,也会来道个喜,凌家老宅子挂着红灯笼,窗户上门上贴了一个个喜字,虽然房子不是很新,不过提前收拾过,看起来也十分不错。   凌坤的新房就在老宅子边上,贴着一面墙重新立起来的两间房,院子连着院子,因此举办喜宴还是在老宅里。   凌家的亲戚不算多,加上一些村里处的好的人家和一些村干部,满打满算也就六桌席面,老宅子的院子大,足够摆得下这些桌子了。   至于喜宴用的桌椅碗筷,都是从队里借的,到时候只要洗干净还回去就成了。   凌国栋一家是提前一天来的,在婚礼当天的早上,万金枝和凌国栋就一早过来帮忙了,万金枝力气大,能帮着搬桌椅,挑水端菜,凌国栋就帮忙写喜字,写门帘,相较于一大早来帮忙的凌国栋夫妻,直到婚宴开始才姗姗来迟的凌国富夫妻,以及明明提早一天就到了,却睡到日山三竿才起来的凌美丽,就很让人看不下去了。   “美丽,原来你也在呢,还以为今天你大侄子的喜事你都不来了呢?”   有人含沙射影的朝着凌美丽说笑,惹来她一个白眼。   “那是我大侄子的喜事,我能不来?只是我这个姑姑日子不好过,不像我二哥,给不了他太多份子钱。”   凌美丽嫁人后在婆家唯唯诺诺,对着外人却越发泼辣了:“二哥,这次坤儿结婚你随多少礼钱啊?给我们见识见识。不是我这个当妹子的说你,现在那么日子过的好了,也不能太抠唆啊,当初我结婚你和我二嫂就随了十块钱,和大哥大嫂都差不多了。”   凌美丽结婚是在好几年前,那时候家家户户随礼都是这个数,凌国栋对这个妹妹并没有太多感情,自然没有往上加钱了,再说了,凌美丽这个人贪心不足,给她再多她也会觉得少,给的多了,反而让她觉得你好说话,趁机赖上你。   “不是我不想多给啊,不是当初你们嫌你们二嫂个体户挣的钱臭,抹脏了你们的成分,随礼的时候我当然就不能让你嫂子掏钱了。”   凌国栋不生气,就是笑:“我这个当哥哥的没用,虽然是大学老师吧,可还没评上职称,每个月的工资不多,光是养家都不够,你哥再怎么样也是个男人啊,家用的钱不能让你嫂子一人出,加上城里开销大,每个月省不了多少钱,还得给爸妈赡养费,这么一来手头就紧巴巴的了。”   凌国栋的话在外人听起来没错啊,自古都是男人养家,以前凌国栋身体不行让金枝养家就算了,现在他都当大学老师了,难不成还让金枝养他,男人的骨气呢?   他这么做在男人们听来很对,在女人听来也心里热乎,一个处处把媳妇放在第一位的男人,他们怎么就没遇到呢。   凌美丽吃了个瘪,脸一下子就拉下来了,似笑非笑:“二哥你就哄我们吧,大学里教书多厉害啊,能连一个小家都养不了?再说了,你和二嫂是一家人,干嘛分的那么清楚。”   “我也不想啊。”   凌国栋看着凌美丽就像是在看一个傻孩子。   “可是当初你和三弟还有爸妈不就是因为你二嫂个体户的原因把我们一家彻底分出来的吗,我以为不高兴花你二嫂挣得钱的人是你们啊,这不是不想玷污你们吗,至于我们一家当然不分的那么清,相反我觉得你二嫂特别能,佩服她还来不及呢,只是你二哥确实没用了些,你多担待点。”   万金枝提着一桶做饭要用的天井水刚进来呢,就听到了她男人真挚的告白。   有个爱时不时当着所有人的面撒娇的男人真是一个甜蜜的烦恼啊,万金枝脸皮够厚了,看着所有人目光都转向她,一下子被几十双眼睛盯着,也忍不住红了脸。   她得好好和她男人说说,以后有什么话炕上说就成了,让那么多人听着,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凌美丽都快气的翻白眼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她二哥那么会胡扯呢。   凌国富和媳妇白春娇带着一双女儿姗姗来迟,看到的就是二哥凌国栋如同众星拱月一般被人围成一团,朝他打听市里情况的场景。   曾几何时,享受这种地位的是他凌国富,现在却变成了他的好二哥。   凌国富捏紧拳头,白春娇在他身后推了他好几下,这才低着头沉默的进去。 第86章 项链   “国富来了,稀客稀客啊。”   原本凌国富是想带着妻女悄悄走进去的,最好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可惜天不遂人愿,他那么大一个人,后头还跟着妻子白春娇和两个女儿,四个大活人怎么可能没人注意到呢。   “叔,婶。”   在场的基本都是长辈,就是凌国富以前最横的时候,在这些长辈面前也不敢吆五喝六的,加上他自诩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在礼节上做的很周到,当然,那还得忽略当年他居高临下,隐隐带着傲气的气势,虽然隐藏的好,可别人也不是傻子,除了凌家老两口,谁看不出他凌国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   人太多,凌国富也没有一个个喊过来,统一唤了声叔婶,至于一些平辈,他和那些人从来就没什么交情,也没有理睬的意思。   “不是婶子说你啊,你们两口子来的也太晚了吧,好歹也是你们老凌家长孙娶亲的大喜事,你们这两个做人家叔叔婶婶的,怎么着也得提早过来帮帮忙吧。”   当初凌国富还在革委会的时候,村里人就是对他不满也不会当着他的面指责他,现在不一样了,不仅革委会没了当初的威风名声,凌国富的妻族倒台,连累他挪了位子,在村里人看来,他早就已经不是当初还能翘着尾巴傲上天去的凌国富了。   “孩子闹肚子,来得晚了。”   凌国富扯了扯嘴角,眼神冷冷的从一旁的二哥身上划过,就他假好心。   “闹肚子,不严重吧?”   徐老太忙得都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了,她从灶房出来的时候没听到之前的对话,只听到了小儿子最后那句为自己迟到找借口的话,还当了真。   不同于对老二家的凌娇和凌甜,对于自己最喜欢的这个儿子的一双女儿,徐老太还是有一些感情的,尤其凌国富的大闺女凌宝珍,被白春娇教的最特甜,很能哄老太太开心,久而久之她也忘了当初对小儿媳妇没能给她生一个孙子的不满,接受了两个孙女。   当然,对于小儿子断了香火,老太太还是很有遗憾的,现在计划生育查的那么严,小儿子要是再生一胎,连好不容易保住的工作都得丢了,老太太最骄傲的就是儿子娶了城里姑娘做了城里人,以及吃上了国粮,要是为了孙子丢了面子,似乎也不太划算。   左右她已经有了三个孙子了,老大家还有两个,完全可以把其中一个过继得老三,只是老太太的这个想法得到了凌国富的强烈拒绝。一开始很支持这件事的凌国庆夫妇现在的态度也开始暧昧起来,似乎也不愿意把已经养成的小儿子白白送给凌国富了。   “奶奶,我没事,就是早上起来喝了一杯凉水,闹肚子了,所以咱们一家才来的迟了。”   凌老三的大闺女凌宝珍今年十三岁,模样出落的很不错,汲取了父母的所有优点,避开了双方的所有缺点。   相较于不幸继承了双亲所有缺点的妹妹凌宝珠更讨亲人的喜欢,尤其是凌国富,对这个模样出落的标志的闺女抱有很大期望,家里的东西都是先供着大闺女来,剩下的才是二闺女的,很多时候,凌宝珠只能玩大姐玩剩下的玩具,穿大姐不爱穿的旧衣裳,原本在外貌上的差距就不小,再配上截然不同的穿着打扮,两姐妹的差距就更大了。   此时两人站一块,凌宝珍穿着一身水红色的连衣裙,皮肤白皙的就和小天鹅一般,而凌宝珠则是穿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天蓝色的连衣裙,含胸塌背,低着头,就和小姐身边的小丫鬟一样。   除了村里人和凌国栋一家,似乎凌家老宅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觉得两姐妹这样的相处模式有什么不好的,祖祖辈辈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老大穿新衣,老二穿旧衣,老三穿破衣,没让凌宝珠冻着饿着,就是当父母的很尽责了。   而且大姑娘更优秀,理应得到更好的资源,凌国富就是当初凌家享有最好资源的那一个,他更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什么问题了。   “你妈也太不注意了,怎么能让你一个孩子喝凉水呢,走走走,赶紧去坐着,现在也没你们这些孩子的事,宝珠,好好看着你姐,国富春娇,你们也别忙活了,事情也忙得差不多了。”   徐老太赶紧心疼的拉着孙女的手带她坐到了席上,这一桌是本家人坐的,凌甜和凌壮此时也坐在那儿。   “慈母多败儿。”   人群里不知道是谁小声嘀咕了一句,声音太轻,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凌国富听着脸一僵,原本正打算坐下的动作顿了顿。   “妈,坤儿结婚的大喜日子,我和春娇作为孩子的叔叔婶婶,也该帮忙的,不能什么事都让大哥大嫂还有二哥二嫂做啊。”   “那正好,孩他三叔三婶,灶头的柴火不够了,你们去后院炕几筐来,只是劈成小块的柴火估计不够了,劳累你们劈一下柴了。”   赵梅看了一出好戏,敢在老太太开口骂人前对着凌国富夫妇皮笑肉不笑的说到。   今天她是新郎的妈,除了新娘子就她最大,老三不是想要做面子吗,她就给他哥面子。   “胡闹。”   徐老太当即瞪起了眼,怒斥大儿媳妇。   “老三从小到大哪里劈过柴,你这是存心想害他呢?国庆和春儿还在,柴火让他俩去劈,再不济还有金枝,她的力气可比老三和他媳妇大多了。”   老太太习惯性护着儿子,也没发现在场众人看着她的诡异眼神。   农家出来的儿子从小到大就没劈过柴,说出去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吗,凌国富都已经是当爹的人了,老太太还像护着孩子一样护着他,所有人都觉得,凌国富长歪,不是没有理由的。   “妈,没事,不就是劈柴吗,我和春娇可以的。”   凌国富隐隐察觉到大嫂的态度很怪异,如果是以前,他的岳丈还给力,大哥大嫂怎么样他都不在乎,可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换了工作,家里的收入急速锐减,偏偏两个闺女都得读书,尤其是大闺女,以前他们给她的都是最好的,一下子把吃穿的档次降下来,她一个孩子怎么受得了,这么一来,老家给与的粮食蔬菜上的补贴就是节省开支的重要一环,如果和大哥大嫂闹翻了,对现在的凌国富而言没什么好处。   看着周围人的眼神,凌国富觉得屈辱极了,握着妻子的手也忍不住加大了力气,白春娇吃痛,可侧脸看到丈夫此时的眼神,被吓了一跳,也不敢呼出声来。   不管老太太怎么说,凌国富好白春娇还是去了后院,至于新郎官的弟弟凌春也跟了过去,防止这一对不事生产的叔婶拿斧子的时候把自己给劈了。   “二堂姐。”   凌国富和白春娇走后,凌宝珍则是留在了原本的位置上,她看着坐在她对面的二叔家的堂姐堂兄,眨了眨眼,抛下妹妹凌宝珠凑到了二堂姐凌甜的边上。   “听说二堂姐考上了江大,真厉害。”   说起来凌宝珍和凌甜在长相上还是有几分相似的,两人都是偏甜的长相,只是凌甜的甜更自然些,凌宝珍的则有些刻意。   此时的她也只是十三岁的姑娘,即便有心计也不到火候,嘟着嘴掐着嗓子讲话,让人感觉有些不伦不类的,少了孩子该有的天真。   “珍珍妹妹你的成绩也不错,只要努力将来也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的。”   凌甜和爸爸这边的亲戚接触的并不多,就是妈妈那边的亲戚,也就小舅舅和几个姨妈熟一些,对于凌宝珍,她不怎么熟悉,只是觉得她们姐妹的相处方式挺不好的,这时候她就万分庆幸,自己的姐姐是凌娇了。   凌宝珍对于凌甜的场面话般的答复并不算很满意,她看着凌甜此时脖子上系着的一条项链,眼神有些闪烁。   “二堂姐,你的项链真好看。”   她指着的项链是凌娇从港城替妹妹买来的,项链款式简单,就是一个玉质的平安豆,用编织的彩绳串着挂在脖子上。   凌甜的皮肤白,衬托的碧玉越发翠绿通透。   凌宝珍毕竟还是个孩子,看不出来这项链的价值何几,只当这就是普通小孩子喜欢的塑料制品,纯粹就图一个好看。   她想着如果自己能和二堂姐处好关系,对方会不会把这条项链送给她,她虽然还小,可是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各样漂亮的裙子鞋子,以及各种发圈头饰等装饰性的东西,在家里所有人都让着她,这让凌宝珍产生了一种所有人都该喜欢她的错觉。   “我也觉得这项链很漂亮。”   凌甜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这是她大姐送给她的,是她最喜欢的一条项链了。   “二堂姐,能给我戴一下这条项链吗?”   凌宝珍嘟着嘴,爱娇的晃着凌甜的胳膊,过分亲密的举动让凌甜有些不适。   “抱歉,不可以呢。”   要是搁脸皮薄的,估计这个小小的要求就答应了,可惜凌甜不是,别看她脸嫩好说话,要真是个脸皮薄的,估计她和闫肃之间的窗户纸,真得等四年以后再捅破了。   凌宝珍没料到二堂姐会拒绝的那么利落,当下就僵住了,对面的凌宝珠看到大姐吃瘪的这一幕,低着头,嘴角忍不住向上翘。 第87章 闹   “珍珍妹妹,这是大姐送给二姐的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不能借给你戴哦。”   凌壮看着二叔家的大妹妹一脸不开心的模样,对着她温和的说到。   他眉目清俊,笑着说话的时候让人犹如微风拂面,本来委屈的想要找爸妈告状的凌宝珍一下子羞红了脸,双手攥着裙摆,余光时不时瞟着不远处的三堂兄。   奶奶时常告诉她,让她亲近大伯家的两个堂兄,她知道奶奶一直想把春堂兄过继到她家,凌宝珍一点都不乐意,她觉得大伯家的两个哥哥一点都不讨人喜欢,长得黑黑壮壮的,读完小学就没再念下去,终日和黄土地打交道,她凌宝珍的哥哥才不会是那样的男人。   而二伯家的壮堂哥就不一样了,他附和凌宝珍对哥哥的所有幻想,模样好,脾气好,连念书都是一等一的。虽然她见到壮堂哥的机会很少,可几个堂哥里她还是忍不住最喜欢这个哥哥,她想着,如果有一天壮堂哥成了她的亲哥哥,一定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以后班里所有的姑娘都会羡慕她。   凌壮本性使然,天生就是一个很能让人感觉温暖的孩子,再加上得天独厚的模样,凌娇一直很担心自己这个弟弟长大了要是成了中央空调怎么办,那不是很伤真正喜欢她他也喜欢的女孩的心,好在凌壮同志现在还小,也没开窍,大姐凌娇的这个担心,暂时还是没有必要的。   “三堂哥,我听说你英语说得特别好,放假的这段时间你能教教我吗?”凌宝珍这次是带着任务来的,昨天晚上,白春娇特地去闺女的房间细心交代了,让她和二伯一家的孩子搞好关系。   现在凌家就属凌国栋最出息,眼见着丈夫不肯低头,白春娇就琢磨着从孩子入手,在她看来自家闺女再讨人喜欢不过了,只要她肯,二哥家的几个孩子一定会喜欢她的,到时候就能借着孩子的关系,两家重新恢复走动。   因此凌宝珍就借着学英语的借口,想要获得一个时常去二伯家甚至留宿的机会。   说起来凌家老宅的人现在也都知道他们在市里的住址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人上家里拜访过,白春娇显然是想借着孩子打破契机了。   “我现在报了西班牙语班和葡萄牙语班,白天基本不在家,如果只是基础的教学的话,我可以把当初我学习的一些资料给你,你可以先从最基本的开始学习。”   凌壮的这个说法算是婉拒了,凌甜知道自家弟弟虽然善良,却不是没有底线的傻白甜,他才不会放一个不安定因素进家门呢,因此很放心的没有插进两人的对话中。   凌宝珍不知道是真听不懂还是装听不懂,歪着脑袋甜美的笑了笑:“珍珍可以借宿在二伯家啊,这样一来等三堂哥晚上回来就能给珍珍上课了呢,说起来珍珍那么大都没去二伯家拜访过呢,也能趁这个机会看看三堂哥生活的环境。”   她伸手拽了拽凌甜的胳膊,撒着娇:“甜甜姐,等珍珍去了你家,晚上还可以和你一块睡呢,珍珍有好多好多话想和甜甜姐说呢。”   对于这样一个撒着娇的孩子,直截了当的拒绝似乎很不近人情了。   她说的那么直白,凌甜倒是不好拒绝了,毕竟凌宝珍是爸爸的侄女,是她的堂妹,无论怎么样,血缘关系都是斩不断的,在外人看来,凌国富或许做了很多过分的事,可是这一切和凌宝珍这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   侄女想去伯父家住一段时间,并不算是一个过分的要求,加上凌家也不缺招待客人的客房,要是拒绝,未免会让人觉得过于冷血绝情。   “珠珠你呢,你也想去我家住一段时间吗?”   思索再三,凌甜笑着朝对面那个一直低着头的小姑娘问道。   凌宝珠一直以来都是被所有人忽略的,听了凌甜的问话,诧异的抬起了头,还当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吗?二堂姐是在和我说话吗?”她指了指自己,朝着二堂姐疑惑的问道。   “是啊。”凌甜想着如果凌宝珍上门不能避免的话,最好把凌宝珠也带上,多少能牵制一下凌宝珍的杀伤力。   “小妹要帮妈妈做家务,她很笨的,学不好英语。”凌宝珍最不喜欢别人把注意力放在这个妹妹身上了,当下就抢在她前头回答。   “我、我想去。”   凌宝珠声音轻轻的,却还是在凌宝珍的瞪视下第一次鲜明的表达自己的态度。   “那好,如果三叔和三婶同意的话,欢迎你们在假期结束前来家里做客。”凌甜抢在凌宝珍开口前说到,重点强调了假期这个词。   凌宝珍没听出来凌甜隐晦意思,听到她答应后,也顾不上妹妹顶撞她的事了,高兴的欢呼雀跃。   凌甜看着三叔家这个堂妹的表现,忍不住有些头痛,她总觉得,这个大麻烦似乎不是那么简单好解决的。   这时候她就万分想念大姐了,她觉得大姐一定有办法对付这个可怕的似乎要缠上来的牛皮糖的。   至于爸妈,凌甜没有想过他们能解决凌宝珍这个问题,尤其是她妈,她的武力值对三叔他们而言是威胁,可对于凌宝珍一个孩子,却是无效的,毕竟作为长辈,面对一个年仅十三岁的侄女,别说动手了,就是恐吓也是不合适的。   这段对话没有持续多久,院子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新郎迎完新娘子回来了,所有原本坐在席面上的宾客都迎了出去。   新娘子是邻村人,模样普通,但是身材是当下最受欢迎的,胸大屁股大,村里人眼里保准生儿子的那一款。十年过去了,凌坤比当初高壮了许多,皮肤也黑了不少,他早些年游手好闲的,直到家里开始包地了才好一些,家里人都盼望着,他娶了媳妇能够彻底定下心来,好好过日子。   村里结婚的流程比较复杂,凌国富和白春娇两人直到仪式都结束了,这才劈完柴火回到前院来,看着两人原本整洁干净的衣裳现在皱巴巴的,还沾着不少草木屑,就知道这劈柴的工作对他们而言不好做。   尤其他们俩都没怎么干过活,手比较嫩,今天劈柴扎了好几根木刺进手里,别提多难受了。   吃席的时候,凌国栋和万金枝也回来了,凌家全家都坐一桌,相较于其他桌和乐融融的模样,这一桌的氛围显然有些怪。   凌美丽的丈夫借口工作并没有来参加喜宴,全程她就顾着给自己和闺女夹肉菜和鱼菜,压根没有讲话的时间,凌国庆和赵梅则是带着儿子和儿媳妇四处敬酒,从头到尾就没回来坐过,凌国富沉着脸装死,因为他这状态,白春娇也不好意思和万金枝他们说话了。   因此就有了以下这一幕,明明是嫡亲的几兄妹,却像是陌生人一般,三家人泾渭分明,互相没有任何交流。   凌老头看着几个儿女,明明是孙子大喜的日子,他却觉得格外凄凉。   人老了有些执拗的观念就想明白了,尤其这些年听着村里人私底下对他们这对老夫妻的评价,凌老头越发的有个疑问,这些年他真的错了吗?   当天喜宴结束,凌美丽和凌国富一家并没有回去,而是选择在家里留宿一晚,至于凌国栋一家,也打算在村里歇一晚再走,因为村里的习俗,第二天一早新媳妇得替全家人做一桌饭,这一天,他们这些叔叔伯伯都是得在场的。   晚上凌甜刚睡下不久,就听见外头有人拼命敲门的声音,听上去还有些熟悉。   “二叔,二婶,家里出事了,爷奶让你们赶紧过去。”   来的是凌春,只见他此时惊魂不定的,估计来的路上跑的太急,黑灯瞎火的摔过跟头,脸上破了好大一口子,流下来的血把衣领都染红了。   “怎么回事,出什么事了?”   好在现在天热,只要套上衣裳就能出门,凌国栋和万金枝走到院子里替凌春打开门栓,看着他这副模样紧张的问道。   “打起来了,爷快把小姑给打死了,我爸和我妈闹着要分家,奶奶不许,拿着刀说要是敢分家她就自杀,大嫂说咱们家骗婚,也闹着要和我大哥拆伙,全乱了,你们赶紧过去吧。”   凌春的语序有些乱,估计是真急了。   万金枝和凌国栋互看一眼,这可是凌坤的大喜日子,新婚之夜,怎么就闹成这样了,这时候凌甜和凌壮姐弟也从房里出来了,一家四口赶紧跟在凌春后头,朝老宅子跑去。 第88章 报应   等凌国栋一家赶到老宅子的时候,里三圈外三圈围了不少人了,他们还算是晚到的。那些围着看戏的人看他们来了,赶紧让出一条道,放他们进去。   凌国栋眼尖的看到屋里还多了一对眼生的中年人,以及四个青壮年,全都打着赤膊,气势汹汹的看着老宅子的其他人。   他垂了垂眼,记起来那对中年人和那几个青年不正是今天新娘子那边的送亲的人吗,那对中年人是新娘子的爸妈,几个青年是新娘子的兄弟,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些人早在送亲结束后就离开了才是。   大晚上的,新娘子可是邻村的人,就算是出了事派人去邻村喊人,那来的也应该比他们晚才是,可看现在的架势,那些人早就过来了。   当下凌国栋心中一定,余光不经意的看了眼站在一旁的大哥大嫂,觉得今天这事,和他们估计是没什么关系的了,也不知道大嫂为了今天这一出,准备了多久,凌坤媳妇也是个能耐人,愿意拿自己的大喜日子做场子,彻底和其他几家撕撸开。   “赵梅,当初咱们两家说亲的时候可是说好的,咱们不收彩礼,可是今天收起来的喜钱得交给凤儿和坤儿他们两口子,当做以后他们小家庭手里握着的小钱,现在算怎么回事,你告诉我彩礼钱被还在他小姑拿走了,哪有当小姑的拿侄子婚礼份子钱的事,说出去听听,能把人大牙都笑下来。”   那个说话的中年女人高高壮壮的,一手掐腰,一看就不是那种好招惹的人。   “乡亲们都听听,这像话吗?”她似乎是想给自己增加底气,又扯开嗓子向着那些围在堂屋外的村人质问。   “从来就没有那样的事,哪有当小姑的拿侄子婚礼的份子钱的。”   村里人当然不能说是啦,别说他们塘石村真的没这个风俗,就是有,他们也不能认,这要是传到别的村子,谁还愿意把闺女嫁到他们村来啊。   这老凌家除了老二还真是一锅老鼠屎,见天的给他们村丢人。   “孩子他二叔,你是文化人,你来评评理,这件事是不是你大哥大嫂他们做的不地道?”凌国栋正作壁上观呢,就被拉近了这场争执中。   其实看到新娘子的娘家人也在,凌国栋对今天发生的事大概就有数了,表面上看起来对方似乎是在指责赵梅这个亲家,可实际上,字字句句都指着一旁低着头不说话的凌美丽和一脸不忿的徐老太呢。   他可不愿意掺和到这些事情里头去,当下就说到:“我来的晚了,刚刚发生了什么事都不清楚,现在都还乱着呢,你问我怎么看,我可没法回答你。”   “他二叔,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赵梅压根也不需要他摆明自己的立场,等他这句话一出,当下就一嚎,要不是边上的凌国庆拦着,这个时候她都得冲过去抓花凌美丽的脸。   “大家评评理,我们这一房是老大,养爸妈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说了老二虽然分出去了,可是每年也按时给赡养费和口粮,可实际上,老二给的那些东西我和我们家那口子从头到尾就没见到过影子。”   赵梅捂着脸哭诉。   “二哥那是特殊情况,你们和三哥可还没分家呢,再说了,现在你们种的地还占着爸妈人头的份额,给爸妈养老还不是应该的事,至于二哥给的那些钱粮都是给爸妈的,他们想怎么花怎么花。”   凌美丽觉得自己今天丢连丢大发了,看着眼前的大嫂恨毒了她,当下就反驳了她的话。   “你给我闭嘴,丢人现眼的东西,看我不打死你。”   凌老头捂着胸口,一手举起手中的棍子,又要朝凌美丽挥去。   “你干什么打咱们闺女,她嫁了那么一个男人够苦的了,你要打她,干脆打死我算了,赵梅你那点心思给我收一收,想分家可以,从我尸体上踩过去。”   徐老太觉得今天这一出是对自己权威的重大损坏,要是真顺了赵梅的心思分了家,以后这个家还有她说话的分吗,她和老头子岂不是要看着赵梅的脸色过日子。   “亲家母,当初说亲的时候你可没说你们一家还得养着三叔子和小姑子一家,咱们家闺女也是娇养着长大的,没道理嫁到你们家后,还得给外人当牛做马了。”   新娘子的妈看着赵梅阴阳怪气地说到,“要是今天不把话说清楚了,这婚事就不算,反正也没领证,按法律上说,咱们家凤儿还不是你们凌家的媳妇呢。”   那个叫凤儿的姑娘身上的红嫁衣都还没脱呢,听了她妈的话,犹豫的看了凌坤一眼,朝娘家的位置挪了挪,显然也是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了。   “行啊,你不是用死来威胁我吗,要死一起死,今天这事传出去谁还敢嫁到咱们凌家来,哪有喜钱不给新人给姑姑的道理,你不是想要咱们大房养着三叔和小姑一家吗,还想让我赵梅的两个儿子养他们叔叔和姑姑,好啊,我这个当妈的对不起他们,今天我就陪你一起死!”   赵梅似乎是被刺激到了,。要朝灶房冲去,似乎是打算拿刀去了。   “赵梅,你冷静点。”   “快把人拦住。”   原本看热闹的人也慌了,七手八脚的把人拦下来,尤其是刚刚站在赵梅身边的凌国庆,死死保住她的腰,让她千万别做傻事。   “你们拦着我做什么,让我和那个老刁婆一块死了算了,以前老三和小姑没结婚的时候,吃的喝的花的全从公众走我没意见,可没道理养老的事情都摊在我们一家的头上,他们几个成家的人还时不时来咱们家刮一层油啊,凌国庆,你扪心自问,嫁到你们老凌家我吃什么好的穿什么好的了,倒是老三媳妇每次跟着老三回来,就和迎贵客一样,又是杀鸡又是宰鸭的,连吃带拿,离开的时候还得把一家子的口粮给带足了。”   被赵梅点名的凌国富和白春娇觉得丢脸极了,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想走也走不了。   凌宝珍年纪小,只知道爸妈被大伯母骂了,连带着她也丢了脸,当下就犯了小姐的娇气:“这是我爷爷奶奶家,我爸妈拿什么东西都是爷爷奶奶给的,大伯母凭什么骂我爸爸妈妈。”   “呵。”   赵梅冷哼一声,压根就没有搭理这个不懂事的小丫头的意思,只是将矛头对准了一旁的凌美丽。   “刚刚你说咱们没分家,所以你们拿什么都是应该的,可那些都是我和你大哥辛辛苦苦在地里刨食挣来的,既然你们说没分家,什么都是大家的,怎么没见老三和老三媳妇把他们的工资交上来,没见你和你男人把你们家的好东西拿过来,净盯着我和你大哥,现在还把歪主意打到了你侄子婚礼的份子钱上,凌美丽,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不要脸的女人!”   最后一话语几乎是咆哮了,赵梅觉得自己骂的特别痛快,她早就该这么做了,别管什么面子不面子的,那玩意儿能值多少钱,要是能把那些吸血虫都给赶走,她就不要那面子了。   “赵梅,我和你拼了。”   凌美丽尖叫着就要朝赵梅冲去,还没靠近呢,就被凌国庆一巴掌拍飞了。   “哇哇哇——”凌美丽的闺女被这一幕吓哭了,边上一个好心的老嫂子把娃娃给抱出去,不论当妈的做的事多过分,这个孩子是无辜的。   “老大,你怎么能打你妹妹呢。”   徐老太心疼坏了,赶紧把摔地上的闺女保住,瞪着老大怒视道。   “我早该那么做了。”   凌国庆满脸悲痛,视线转向了一旁的凌国栋:“老二,当初是大哥大嫂对不起你,当年你受了那么多委屈,我和你大嫂觉得反正占便宜的是咱们一家,从来也不帮你说话,现在闹成这样,也是我和你大嫂的报应。”   凌国栋不说话,他不觉得这些人能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谓的道歉,只是为了让自己现在的立场显得更正面一些罢了。   “村里的各位长辈,今天也麻烦你们做个见证,以前我和赵梅忍着我妈的偏心,可现在坤儿都结婚了,成家了,没道理让他们也跟着我们一起忍着,这个家,今天分定了。”   凌国庆刚刚的话让村里人思绪万千,现在的凌国庆何尝不是当初的凌国栋呢,虽然对这家子村里人的感官不一定好,可是看着他们如此凄惨的模样,也忍不住心软了,看着凌美丽和凌国富一家的眼神也越发厌弃。   “不能分!”   徐老太尖叫着回答。   “分。”   凌老头瘫坐在椅子上,看着站在角落里的二儿子一家,浑身的力气瞬间消失,“啪嗒”一声,手里的棍在掉在了地上。   “今天晚上就分家。”   他闭上眼,真的是报应啊。 第89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不行,不能分家,赵梅,你口口声声你妹子拿了坤儿他们小夫妻的彩礼钱,你有什么证据,那些钱只是我帮你代收着,原本就想着晚上给你的,你不就是进我屋的时候看见我和你妹点钱了吗,这算什么证据?”   徐老太震惊的看了自家老头一眼,神情一变,可看着捂着脸哭的闺女和一旁脸色难看的小儿子,还是顽固的咬紧不分家的话。   “老二,这次随礼你包了多少钱?”   赵梅没直面老太太的质问,而是朝着一旁的凌国栋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可就是这个问题一出,徐老太的脸色一下子就灰败了。   “五十。”   同辈之间随礼和长辈给小辈的随礼是不同的,加上这几年物价涨得快,凌国栋给的这笔钱还算是恰当,既符合他的身份,又不会显得他像个冤大头。   想着早些年凌老大家做的那些事,村民们都觉得凌国栋能给出这样的礼钱,已经是很厚道的了。   “大家看看我刚刚抢来的红包,这个是国栋一家包的,上头还写这名字。”赵梅从身后的一堆红包里拿出一封写了凌国栋和万金枝名字的,当着大伙的面打开,里头只有两张十块钱的大团结,他口中的五十块钱,一下子变成了二十,剩下的三十不翼而飞。   “娃他表姑,你随了多少钱?”   赵梅又随即找了个人问,她问的那个中年女人和凌家沾亲,但关系已经不算非常近了,不过她家条件好,随的礼比一般人还是多一些的。   “我随了十五,那钱还是我前段时间去镇上的储蓄所兑的新钱。”那个女人皱了皱眉回答,农村人随礼给的红包上都是写名字的,就是为了让主家人知道谁随了多少钱,等以后随礼的那户人家办喜事,回礼的时候就得跟着这笔钱来。   家家户户都是这样的,除非家境差别巨大,不然人家随了五块钱,等下次他们家办喜事的时候你起码就得随五块五,得往上添一些,要是人家随五块,你还个三四块,只会让人觉得这家办事不地道,以后不想和他们来往。   赵梅在她说完话后找到了她给的那个红包,打开一看,里头只剩下一张五块钱了,剩下的十块不翼而飞。   这下子所有来随过礼的人面色都不好了,这件事看起来似乎是凌家的家务事,可往高了想,损害了他们所有人的利益啊。   “妈,你告诉我,不见的那些礼钱在哪里?”赵梅又问了几个人,他们说出来的礼钱显然都和实际红包里剩下的钱对不上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没准是你自己昧下了。”老太太死鸭子嘴硬,她不敢说那些人都说谎了,这么做得罪的人就多了。   赵梅也没想过她会承认,直接给一旁的亲家母和儿媳妇使了个眼色,三个人直接就朝一旁的凌美丽冲过去,不顾她的尖叫和徐老太的阻拦,一把撕烂了她身上的衣服,从裤腰带的夹层里找出了那些不翼而飞的钱,零零散散加起来,足足有七十多块钱。   凌美丽穿了小衣,赵梅几个撕衣服的时候也把握了分寸,虽然看上去衣不蔽体,实际上不该露的一点也没露出来,可光是胸口和腰间那几块白嫩嫩的肉,就足够围观的男人饱足了眼福。   凌美丽都快疯了,可是这时候她除了把自己缩成一团,捂住关键的部位,什么事都不能做。   还是万金枝比较好,看边上有一件不知谁留下的长袖外套,扔给她让她好歹遮一下身子。   “老大,这是你妹妹,你就看着你媳妇那么作践他?”徐老太冲着大儿子怒吼道。   “我是她亲哥,也没见她占我便宜的时候想到过这一点啊。”   凌国庆混不吝的说到,顺带着睨了一旁的老三凌国富一眼。   “这些年老二给你和爸的那些养老钱和口粮,我和赵梅可从来没见到过,不过毕竟我们现在种的地里有爸和你的份儿,养你们,那是天经地义,二弟给的东西你全给了老三和小妹我也不眼红,可千不该万不该,她都不该得寸进尺,连本不该属于她的钱都稀罕。”   “感觉这钱还是不够啊?”   赵梅把钱点了一遍,她和她那个亲家母的视线一下子都转到了凌国富和白春娇身上。   所谓的钱不够其实就是赵梅瞎说的,她又不知道到底每个人都随了多少礼钱,只是一晚上她都盯着老太太的屋,除了后来进去的凌美丽,老三两口子也在里头逗留了好一会儿呢。   老太婆那么疼老三这个儿子,没道理光给凌美丽钱而漏下凌国富这个儿子。   看着凌美丽的惨状,白春娇可不想自己也成了下一个丢脸的人,当下臊着脸,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生怕动作慢了。   “就五十,大嫂,我真不知道这是坤儿婚礼的份子钱,妈给我我推辞不过就收下了,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能收啊。”   白春娇是真不知道吗,未必,她就是装傻罢了。   赵梅一把拽过白春娇手上的钱,冷哼一声。   “爸,你也看到了,不是我和国庆容不得人,你放心,就算是分家了,只要你愿意,我和国庆都会养您。”   赵梅也不是真孝顺,而是老头老太太名下还有几亩地呢,而且只要没了凌美丽和凌国富这几个蛀虫,等她当了家,连老二给的孝敬钱和每年的节礼口粮也全是她的了,他们能吃多少东西,这笔买卖还是很值得的。   如果老太太还想不明白,那就干脆和她的宝贝儿子宝贝闺女过日子去,老头可比老太太好糊弄多了,而且看重国庆这个长子,想来不会搞什么幺蛾子的。   “啊啊啊啊啊——”   凌老头还没说话呢,凌宝珍先尖叫着跑开了,她觉得自己的爸爸妈妈太丢人了,尤其是她妈,还真拿了大堂哥结婚的份子钱,拿了也就算了,主要是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指了出来。   这个娇养着长大的城里姑娘面对这些乡下亲戚的时候一直都是带着优越感的,现在看着大家的指指点点,听着他们在一旁窃窃私语,觉得丢脸极了。   “宝珍,宝珍。”   白春娇看闺女跑了,赶紧追着跟了过去,顺带着松了一口气,看来分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她也不想留在那里跟着丢脸。   妻女都这样,更别提凌国富了,他觉得此时自己站在这儿就和凌迟一般,脸色惨白,摇摇欲坠。   赵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也不亏她提早和亲家那边通气,说通他们在今天这个日子配合她演了这么一出戏。   就昨天凌美丽那个大嗓门,还真当她在灶房什么都没听见,打主意都打到她儿子的份子钱上了,她要是不借机甩掉这几个麻烦,还真当她赵梅窝囊废了。   最后分家的事和外人其实也没多大关系了,因为赵梅儿媳妇娘家那边几个壮小伙的武力支持,分家进行的很顺利,徐老太有不满,也被凌老头和凌家的其他长辈压了下去。   今天这一出丢脸,太丢脸了,凌家祖祖辈辈就没发生过出嫁的小姑子和隔房的叔叔婶婶惦记侄子的份子钱这样的事过,更重要的事这件事现在人尽皆知,要是不给个说法,整个家族的名声都得被拖累。   赵梅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才选择在今天闹事,换了时间,效果就没那么好了。   她隐晦的和亲家母对视一眼,两人的神情都是放松且愉悦的,她不想有那些负累,亲家母又何尝想让自家闺女有那些负累呢。   最后分家的结果,凌老头选择跟大儿子过,徐老太选择跟小儿子过,那样的场景,凌国富根本就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因为老人一人跟一个儿子,所以老大凌国庆和老三凌国富就不用出双方的赡养费了,而原本凌国栋该给的那比钱就分两份,一份交给老大,一份交给老三,以后除了看病这样的大钱,就不需要再出任何东西了。   因为凌国庆夫妻现在种的地其中几亩是属于老太太的,以后不论田里种了什么,其中一成都得交给老太太,可以是地里种的东西,也可以是现钱,随老大家自己看着办。   搬去了顶头的一座大山,赵梅觉得自己神清气爽,这辈子就没这么痛快过。   她幸灾乐祸地看了老三一眼,以后老太太跟着他过了,不知道他这个宝贝儿子和闺女在老太太心里哪个更重要,尤其凌美丽这失败的婚姻还是白春娇给做的媒呢,到时候闹起来,那场面一定很好看。   她在心里头冷笑,少了他们和老二这两家冤大头,看老太太在另外两个孩子那能翻出什么花来。   这么些年下来,她也想明白了,想占老二家的便宜除非万金枝哪天不在了,她还是老老实实过好自己的日子,让那些蛀虫相互啃去吧,看谁啃的过谁。   此刻白春娇追着大闺女跑远了,还不知道,婆婆以后就和他们过了。   ******   凌甜跟着爸妈围观了一场大戏,等躺到炕上的时候还想着大伯母今天在这出戏里扮演的角色呢,佩服至于,也松了口气,出了这样的事,凌宝珍不会想着再到她家来借宿了吧。 第90章 厚脸皮   凌美丽是一大早她丈夫拖走的,不知是哪个能人把电话打到了刘家边上的小卖部,告知了他们凌美丽在家里的所作所为,据说白天凌美丽她男人来的时候脸色都是青的,要不是还顾忌着闺女,恐怕都要和她离婚了。   现在家里有电话的人家也还是少数,那个好事的人把电话打到刘家留的那个小卖部里,恐怕过不了多久那一片的人都该知道刘家的媳妇黑心到偷侄子婚礼份子钱的事了。   刘家在那一片也有些脸面,这下算是丢死人了。   村里人觉得刘家还是挺厚道的,或许并不像凌美丽每次回来哭诉的那般过分。   如果真像凌美丽说的那般,他们就该趁这次机会和凌美丽离婚,赶紧娶一个新媳妇生孙子,而不是为了小孙女着想,终究还是把凌美丽带回去了,没让她成为没娘的孩子。   虽然大家也说不准,有凌美丽这么一个娘,是好事还是坏事。总之刘家把人临走了,至于她之后的日子过得怎么样,有这么个坏名声,也可想而知了。   凌国富夫妻也是在天蒙蒙亮,村里人多数都还没起来的时候走的,估计也是觉得太丢人了吧。   白春娇昨晚好不容易把闺女哄回了老宅,才知道丈夫没经过自己的允许就给自己请了一个活祖宗回去,可是分家协议都已经签了,现在白家今非昔比,白春娇在家里的地位,已经不如当初强硬了,她只能强忍着接受。   她在心里安慰自己,虽然以后占不了多少便宜了,可二哥一家给的赡养费加上老太太地里出产的粮食也足够她的口粮了,只是以后要盯住凌美丽,老太太归他们养后,可不能那么没底线的贴补她。   第二天一早,凌国富一家租了村里做生意的驴车,驼着老太太的行李和今年的口粮,全家人静悄悄的从村里离开。   凌国栋一家走的时候自然不用这么遮遮掩掩,他们可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临走的时候赵梅还派两个儿子来送人,隐隐有想和二房重修旧好的意思。谁也不是笨蛋,凌国栋用冷淡的态度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以前二房和大房的差距不大,万金枝虽然厉害,可也就是在村里称王称霸,赵梅的小心思自然也不小,现在不一样了,凌国栋和万金枝中不论是谁,都是大房高攀不起的存在,赵梅现在连嫉妒都不敢了,看着对方这般明确的态度,也熄了那份心思。   现在最惹人厌的老太太走了,他们一家包了地,只要好好过日子,不和老二一家比,至少能吃穿不愁,这样她也该满足了。   离开的时候,凌国栋看着远处小村庄的景色在云雾中影影绰绰,心中不禁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感觉,那个家庭,偏心眼的家人,似乎在今天终于全部摆脱了。   当然,这个想法只产生了三天,然后他就被打脸了。   “二伯,大堂姐,二堂姐,三堂哥。”   凌家人回来的时候,凌宝珍和凌宝珠两姐妹正站在门外,凌宝珍身上的衣服又换了一身,鹅黄色的小裙子衬的她肌肤格外的白,头发扎起高高的马尾,帮着同色系的头绳,娇俏又可爱。   站在她边上的凌宝珠还是那个灰扑扑的样子,身上背着两个小布包,其中一个显然是凌宝珍的。   “甜甜姐邀请我和妹妹来家里做客,正好我也想和三堂兄学习英文,这段时间打扰了。”   凌宝珍歪着脑袋,说话的模样极其俏皮,她说着还冲凌甜眨了眨眼,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两个堂姐妹的感情十分好呢。   凌甜抬头望天,所谓的邀请不是她厚着脸皮要来的吗?   她觉得自己太失败了,作为一个有两世经历的人,脸皮居然还没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厚。   凌国栋和万金枝都没想过老三家的两个小姑娘会忽然来家里,还有凌娇,三人看着闺女/妹妹隐晦的摇头动作,也大概猜到了她们会来家里的真实原因,反正肯定不是她说的那般甜甜主动邀请的。   可人都来了,总不能赶他们走吧。   现在天色暗下来了,最起码也得过了今晚再说。   凌娇神色复杂的看了看站在她对面的凌宝珍,上一世欺负妹妹的人里就属她欺负的最明目张胆,那时候她的事业刚起步,对那时候的父母也没有太多防备,根本就不知道她省吃俭用给妹妹买的很多漂亮的衣裳首饰最后都到了凌宝珍的身上。   后来妹妹死了,她也是她报复的重点之一。   那一世的凌宝珍下场不算太好,虚荣贪婪,勾引有妇之夫坏了名声,要面子的三叔根本就不认她,最后嫁给了一个有点钱的六旬老头,可惜嫁人没多久老头就死了,被自己成年的继子赶了出来,在凌娇重生前,凌宝珍已经不在江浙了,不知道去了哪里。可就凭她的性子,估计日子也不好过。   该报的仇凌娇在上一世已经报完了,在这个全新的世界,她并不打算把上一世的恩怨带到这一世来,可是因为曾经的记忆,她天然的对眼前这个装模作样的小姑娘喜欢不起来,甚至讨厌的很。   两姐妹是白春娇送到市里来的,当妈的也是心大,把人送到凌家家门外自己就匆匆忙忙跑了,也不担心两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人生地不熟的被人拐了去。   凌娇觉得,那个三婶估计打的就是现在这个主意,如果她在场没准凌宝珍和凌宝珠两个就没法在这儿住下了,可因为她不在,不论长辈之间闹得多僵,爸爸妈妈都不会当场让她们回去。   这是华国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习性,讲人情,讲面子,凌甜不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没有在喜宴当场直截了当的和凌宝珍说,我不欢迎你,我不想你来我家吗?   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六岁,六岁的她说这句话没关系,可十六岁的她对十三岁的妹妹说这样的话,人家只会以为是凌国栋没教好她这个闺女,成了城里人尾巴就翘上去了,影响亲戚朋友对他们一家的感官,多年塑造的好名声也有可能毁之一旦。   凌家人是吃完晚饭回来的,而凌宝珍姐妹还空着肚子呢,没办法,万金枝用厨房里仅剩的几两挂面和院子里新鲜的西红柿给她们下了一碗面,收拾了一间客房给她们姐妹睡。   “甜甜姐,今天晚上我能不能睡你那屋,我有好多好多话想和你讲呢。”   凌宝珍看着二伯家气派的三合院,眼睛都转不过来了,看哪儿哪好看,多敞亮的房子啊,就二伯母给她们收拾出来的那间客房,就比她爸妈和她们姐妹两人的卧室加起来还要大了,更别提正院的堂屋了,比她们家整个都大。   凌宝珍想着光是客房就那么大了,二堂姐的房间该有多气派啊,而且这趟来妈妈可是叮嘱了,让她和二堂姐搞好关系,没准以后她就能长长久久的住在二伯家,把学籍转到市里来了。   她那么可爱,二伯和二伯母一定也会喜欢她的,以后她就能有二堂姐一样漂亮的衣服和首饰,还能住这样宽敞的大房子,那该是多幸福的一件事啊。   “抱歉,我不习惯和别人同房。”   凌甜下意识的看向大姐,想向大姐支招。   只是不知道大姐在想些什么,并没有察觉到她是视线。   “为什么呢?一起睡还能多一个人和二堂姐聊天啊?”凌宝珍歪着脑袋,眨着自己的大眼睛问道。   “我今天很累了,并不想和人聊天。”凌甜觉得这小姑娘真是有些惹人烦,凌宝珍是个很会看脸色的小姑娘,看二堂姐这幅表情,识趣的没有再多问,嘟着嘴有些委屈的回了万金枝给她们准备的客房中。   “哼,过去点,这边是我的,你睡那边去,不准过线。”   凌宝珍回了房间,把鞋子一脱立马蹦到床上,客房的床就是普通的木板床,现在天气热,铺了凉席,躺上去清清凉凉的十分舒服。   她一上床就霸道的替自己划了一个领地,留给妹妹凌宝珠的就只剩下她勉强侧着身躺着的大小。   凌宝珠垂着头,将两人的行李放到一旁的柜子上,听话的脱鞋上床,没有碰到属于凌宝珍的那部分领地。   凌甜当晚睡得很踏实,因为她觉得那个烦人的堂妹等过了明天就该被爸妈送回去了,包括大姐也不会让她们待在家里的,哪知道等她从香甜的睡梦中醒来,就听到了父母说两个堂妹将在家里借宿到开学的噩耗。   因为父母和姐姐都有自己的工作,招待两个妹妹的责任就落到了凌甜的头上,几乎一整天,她就没有清闲下来过,身边满是凌宝珍叽叽喳喳的声音,一会儿打听她爸现在的工资,一会儿打听他们家这屋子现在值多少钱,因为年纪小,也不知道问这些问题的时候问的隐晦些,凌甜虽然没有回答她这些疑惑,可是心里还是很不是滋味。   *****   “所以你是为了躲你那个堂妹所以这几天才每天来找我的?”   闫肃仰头望天,他以为是他的魅力到了一定的界限,把甜甜迷的日日夜夜离不开他了。   果然,白日梦什么的,就是白天才能做的。   “对啊,我现在看到她就怕了,和她讲道理她装傻,说的直白点她就装哭,我都快被折磨疯了。”   凌甜恨恨的咬了一口豆沙冰棍,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吃人呢。   “可是,那不是你的家吗,你为什么要怕一个外人呢,就是闹得不愉快,该走的也是她,不应该是你啊?”   闫肃很开心他的小姑娘一有难过的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也欢喜这些时日的相处,不过比起自己的开心,他更希望让甜甜开心。   此时的闫肃还不知道他只是甜甜在找大姐没找着人的备胎产物,心里美滋滋的,面上一本正经地对着小姑娘说教。   “咔擦。”   凌甜咬了一口豆沙棒冰,对啊,那是她的家,怎么到头来她成了被赶跑的人了,可是转念一想人家是客人,是小辈,凌甜想着难道要她主动把人赶走吗,那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经历了两世凌甜还是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因此一下子有些为难了。 第91章 反击   “大姐。”   凌甜今天晚上一直在院子里守着,终于逮住了这些日子一直躲着她的大姐凌娇了。   原本她还没想明白,只当这几次去找大姐都没找到人是因为她太忙了,后来仔细琢磨,她才发现,不仅仅是大姐,连爸妈似乎都在刻意躲着她。   比她预计的来的早,凌娇眼底闪过一丝欣慰,举起手上黄油纸抱着的一袋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冒着诱人的香气。   “去厨房拿一个盘子,然后把小三儿一块叫我屋来。”这个点爸妈早就该睡下了,凌娇没有要把人叫醒的意思。   凌甜舔了舔嘴唇赶紧点头,压根就没想过该不该叫凌宝珍姐妹。   今天凌娇谈生意在一家新开不久的小饭馆吃饭,店里其他菜色中规中矩,就那个荷叶鸡做的极其鲜嫩美味。   听说腌制仔鸡的调料是店家祖传的,出生刚满一个月的雏鸡去毛去内脏,里里外外都抹上那秘制酱料腌制足足一天,等腌制入味后,在鸡腹中塞入各种菇类以及香料糯米,然后用新鲜的荷叶包裹严实,上炉架焖制,猛鸷荷叶鸡的柴火也是有考究的,必须是果木,这样蒸出来的鸡肉还散发着果木的清香。   荷叶鸡鸡肉细嫩,因为焖煮的时间久,几乎是脱骨的状态,即便是那些骨头,也已经软到可以直接咀嚼,加上独门秘制的调料,奇香四溢,让人胃口大开。   “哇——”   凌甜解开包着荷叶鸡的绳子,掀开荷叶边,顿时一股热气混杂着香味扑鼻而来,她晚饭吃的很饱,这时候也忍不住口水分泌。   荷叶鸡的原材料是仔鸡,所以一个荷叶鸡也就凌甜两个巴掌大,凌娇已经吃过了,这个荷叶鸡她和凌壮两姐弟分着吃,正好是一顿夜宵。   “好吃。”   凌甜幸福的眯起眼,凭借出色的味觉仔细琢磨着这个荷叶鸡所用到的香料,差点把今天来找大姐的来意给忘了。   “说吧,是不是受不了了。”   凌娇盘腿坐在炕上,看着大快朵颐的弟弟妹妹问道。   “大姐,你知道啦?”   凌甜吞了手中的小鸡腿肉,匆忙咽下去的时候还有些不舍得。   凌壮比二姐好一些,放下手中的鸡肉后,也就用余光不舍得的看了它一眼,两眼,三眼,无数眼。   “吃啊,等会儿凉了就没那么好吃了。”   凌娇看着弟弟妹妹这副模样有些哭笑不得,她怎么觉得自己似乎成了母老虎了呢。   大姐发话了,凌甜和凌壮两个这才边吃边含糊的回答她的问题。   “大姐,爸妈什么时候送凌宝珍她们回去啊,我都快被她烦死了。”凌甜想着那个堂妹,大好的胃口都被败坏了。   “小三儿,你呢?”   凌娇没有回答妹妹的问题,而是朝弟弟问道。   “我也不喜欢宝珍堂妹和宝珠堂妹住在家里。”凌壮想了想,回答道。   凌壮很少直接表达出自己的不喜欢,他的性子是属蜗牛的,除非是很不喜欢,不然他都能忍忍过去。   “既然你们两个都不喜欢,为什么不直接让人回去呢?”   凌娇看着弟弟妹妹,装做不解的问道。   “那不是不好意思吗,他们毕竟是爸爸的侄女,是我们的堂妹,如果只是短期来家里住一些时日我们都拒绝的话,会不会被别人讲咱们家太不近人情了。”   凌甜就是被这些人情世故绊住了双脚,不然她才不想忍凌宝珍呢。   “嗯。”   凌壮点了点头,实际上这些日子白天他都在上各种语言班,晚上回家也借口学习,基本上不会给凌宝珍太多纠缠他的时间,不过光是他在背单词的时候凌宝珍在他耳边叽叽喳喳的频率,也足够让这个温柔喜静的男孩头疼的了。   “爸妈连大伯三叔他们都懒得走动,还会介意宝珍宝珠他们?而且咱们家当初是怎么分家的难道村里人不知道吗,如果就因为咱们不愿意和三叔家来往就说咱们家的闲话,只能说那些人本来就不喜欢咱们家,对于那些人,博得他们的好感重要吗?”   其实本来第二天凌国栋和万金枝就打算送凌宝珍姐妹回去的,可是被凌娇给拦下了,因为在这件事请中,她发现了妹妹和弟弟存在的一些小问题。   这是她最宝贝的弟弟妹妹,她愿意替他们做任何事,可是她总有顾不到的地方,尤其是弟弟妹妹都成立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尤其是成了父母之后,自己这个姐姐总不能依旧像小时候那样,把他们当孩子护在身后。   凌宝珍算是比较典型的一类麻烦处理的人物,有点亲属关系,年龄小占优势,还脸皮厚,一般面子薄的都招架不住她。   从处理凌宝珍的事上,凌娇发现自己把弟弟妹妹保护的太好了,使得他们连拒绝都瞻前顾后的,考虑太多本不必要考虑的事。   看着弟弟妹妹若有所思的表情,凌娇心里闪过一丝满意:“大姐再问你们,凌宝珍住在家里你们开心么?”   凌甜和凌壮想也不想的摇头。   “那村里人即便说了闲话,你们能听见吗,听见了会难过吗?”   凌甜和凌壮想了想,接着摇头。   实际上他们住在市里,一年当中回乡的日子屈指可数,除了少数几家相处的好的人家,几乎没什么亲密的往来,而且那些人即便闲言碎语议论他们一家,也不会当着他们的面议论,完全能当不知道这件事。   凌甜觉得自己似乎豁然开朗了,这些日子她头疼的事似乎都只是自己把自己困住的一个局,实际上这些烦恼都是不必要的。   “大姐,那我明天就让凌宝珍她们回去吧。”   凌甜有些迫不及待的说到,对啊,就他们一家和三叔一家的关系,凭啥还要对他们家的孩子有好脸色呢,这里明明是她的家,却被凌宝珍逼得大白天躲出去避人,实在是太丢穿越者的脸了。   想明白的凌甜捏着小拳头,有些跃跃欲试。   凌娇看着她这幅表情,哭笑不得。   “虽然直接赶人也没事,可难道处理事情只有这么一种办法了吗?”她看着妹妹,让她自己好好想想。   凌甜眨了眨眼睛,终于动起了她那个被父母以及大姐宠的好些年没有开动过,几乎快生锈的大脑。   *****   “宝珍,说起来你们来我家住了快一个礼拜了,我都没去你们家看看呢,马上就要开学了,不如今天就回你家去吧。”   早上吃早餐的时候,凌甜忽然对着埋头吃糖糕的凌宝珍说到。   “啊?”   她在二伯家住的舒舒服服的,早就忘了回家这回事了,她不想回去,她想永永远远在二伯家的大房子住着。   “我家太小了,二姐要是去了没地方住。”凌宝珍转了转眼睛赶紧阻止道。   “没关系啊,你不是一直想要和我一块睡吗,咱们挤一挤就成了。”凌甜毫不在意的说到。   “不行的,现在奶奶住我们家,我和妹妹的房间都被奶奶给占了,现在就在客厅打地铺睡,根本就没法再多住一个人了。”   凌宝珍赶紧摆手,实际上她撒了谎,打地铺的是凌宝珠,她依旧睡着自己的房间,只是她被迫和徐老太一块睡。   上了年纪的老人身上总是会有一股不好闻的味道,凌宝珍不想和奶奶一块睡,这趟来二伯家,也是躲难来的。   她这次点出自己和妹妹在家睡地铺的事,也是想引起二伯和二伯母的关心,想让他们主动提及让她从此以后都住在这儿的话题。   只可惜,凌国栋和万金枝从头到尾就没发表过任何看法。   “没事,我可以和你一起打地铺啊。”凌甜装做不在意,凌宝珍的嘴唇蠕动,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反驳二堂姐这个不靠谱的主意。   “再说了,你们都出来一个礼拜了,家里人都该想你们了,长时间住在别人家里总是不像话的。”   凌宝珍不知到一直很好说话的二堂姐今天为什么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可看着二堂姐甜美的笑容,似乎又是她的错觉。   “这里是二伯家,不是别人家。”好半响,她才憋出一句话来。   “嗤。”   凌甜忍不住笑了,气的凌宝珍的脸蛋通红。   “就这么说定了,等会儿咱们就回县里去,我还没去过小叔现在上班的单位呢,这次顺道去逛逛。”   凌甜现在可是很有底气的,一开始也是她迷障了,她凌甜是谁啊,是国栋爸爸和金枝妈妈的宝贝闺女,是大姐的宝贝妹妹,不就是得罪凌宝珍这个小屁孩吗,有什么大不了的,甚至得罪三叔全家,都有人帮她兜着呢。   再说了名声这回事,反正她都已经找好对象了,闫肃要是会因为这样的事就愿意和她在一起,她咬死他。 第92章 不恨你   第二天一早,闫肃亲自开车送甜甜和凌宝珍凌宝珠去县里,凌宝珍还扭扭捏捏的不想回去,可一开始她之所以能留下来,完全只是凌娇想用她锻炼弟妹的原因,不然凌国栋和万金枝可不会管那么多,第二天一早就该把她送回去了。   家里大人都忙,孩子要上辅导班,没人替他们家管孩子,什么借口都行。   凌宝珠看着姐姐受挫,眼神闪了闪,装做怯怯的看了一眼二堂姐和三堂哥,她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人里就属二堂姐和三堂哥的心最软。   只可惜让她失望了,凌甜和凌壮都没什么表示,凌甜甚至早就准备好了自己的小行李包,一副迫不及待想要跟着她们回县城的架势。   不怪凌宝珠小小年纪就心思深沉,而是出于她这个环境,想要什么都得靠自己争,从两姐妹的模样开始渐渐张开后,她就发觉父母在大姐身上灌注了更多的精力和疼爱,明明本该更受呵护的自己反倒成了家里小丫头一般的存在。   姐姐穿新衣服,她只能穿旧衣服,姐姐每天能睡到太阳晒屁股,而她却要早早起来,帮妈妈一起做饭打扫洗衣服,明明她比凌宝珍小了两岁,却好像姐姐一般还要处处照顾着弱智的凌宝珍。   一开始凌宝珠任劳任怨,渐渐的,她开始有了自己的怨气,尤其是看到姐姐生活的那般光彩,而她越来越暗淡的时候,她开始学会不着痕迹的,为自己争取。   一开始,凌宝珍的性子还勉强能称得上娇憨,虽然懒了些,娇了些,但不至于到现在这个程度,全是凌宝珠在她耳边潜移默化的改变她,她会不着痕迹的讲学校里某某某穿的衣裳比大姐好看,某某某戴的头花比大姐的贵,渐渐的,凌宝珍越发奢侈虚荣,喜欢上了攀比,也更加看不起那些穷人乡下人。   除此之外,她还会不着痕迹的让外人知道她们家姐妹相处的情况,她知道怎样引起别人的怜惜,又因为性子乖巧,附近一些好心的姨姨婶婶总是会背着妈妈偷偷塞给她一些好吃的东西,并且对她那个大姐越发看不上眼。   人言可畏,众口铄金,这是凌宝珠从书上学来的。   凭什么同样是爸妈的孩子,她就不能享有她该拥有的一切,他们不给,她就自己争取,凌宝珍现在的心思已经越发的不在学习上了,她相信等她们的年纪再大一些,成绩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的时候,爸妈会发现哪个孩子是值得他们培养的,光有一张脸,什么事都做不到。   凌宝珠刚来二伯家的时候确实也被二伯家的条件吓了一大跳,住这么大的房子,餐餐大鱼大肉,凌宝珠也忍不住有些迷失。   只是她比凌宝珍更精明,很快察觉到了二伯和二伯母,还有那个不怎么见面的大堂姐似乎都不是好糊弄的人,即便她装的很可怜,可这样往往能惹来邻居们一阵心疼的表演,在他们面前丝毫不起作用。   凌宝珠的眼神暗了暗,没再做无谓的演出,低着头就和小可怜似得,拎着自己和凌宝珍的包裹,老老实实跟在凌甜身后离开。   “闫肃哥哥,这是你们家的车吗?”   凌宝珍就是个不安分的,看到来接他们回家的小货车,又忍不住好奇了起来。   对于闫肃这个长得不错的小哥哥她到是没有什么看法,毕竟她再虚荣现在也就十三岁,找对象这事离她还很遥远,她只是觉得这个小哥哥能开小货车来接她们,那他家一定很有钱,不知道和二伯她们是什么关系。   “闫肃哥哥,你们家是做什么的?”   凌宝珍看闫肃不说话,又追问了一句,她觉得对方很有可能是没听见她刚刚的问题。   “闫肃哥哥。”   “我现在在开车,不要说话打扰我。”   闫肃打断了凌宝珍的叽叽喳喳,他本身长得就很唬人,加上常年杀猪宰牛的,身上有一股这个年纪的人没有的煞气,当他真正板起脸来的时候,还是很能唬人的。   对于闫肃而言,这个世界上只有四种人,最重要的那种人叫甜甜,他爸勉为其难也待在此行列中,根据闫肃的心情,偶尔会滑落到第二等,那第二等就是他认可的亲人和朋友了,这里的人也不多。   至于第三种和第四种人就是陌生人和他讨厌的人,这两种人没有男女老少之分,对于耿直的闫肃来说,陌生就是陌生,讨厌就是讨厌,并不会因为她是个女孩,因为她长得漂亮就对她有所特别。   有了甜甜,其他的所有女孩都是丑的。   闫肃挺了挺胸膛,余光悄咪咪的瞧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甜甜一眼,他这么忠贞的表现,甜甜看到了没,看到了没,忍不住有些小激动。   凌宝珍很少受挫,可来了市里以后,不仅没哄得二伯他们把她留在家里,现在更是连刚打了个照面的闫肃都不耐烦搭理她,这让凌宝珍心情很不好,她气鼓鼓的嘟着嘴,隐蔽的狠狠瞪了凌甜一眼。   这一幕闫肃都透过后视镜看见了,对于凌宝珍这个小姑娘的印象也更差了些,毫不犹豫的将她从原本陌生人边线徘徊的位置移到了讨厌的人的行列。   “我什么时候去接你?”   闫肃不知道甜甜为什么忽然想要去她三叔家借住,但是既然连大姐都应允了,那自然有他的道理,和甜甜一样,闫肃虽然不喜欢凌娇这个时常和他抢媳妇注意力的大姐,但是对于凌娇对甜甜的在乎他还是很信任的。   “不知道,你今天有事吗?”   凌甜还真没想过在三叔家借住,她打算做完事就回来呢。   “只要是陪你,我全天有空。”   闫肃觉得自己的精神一下子起来了,仔细想了想自己最近看的情话大集,选择了最符合现在情境的话毫不犹豫的讲了出来。   “嗤嗤嗤嗤。”   凌甜看着闫肃板着脸说情话的模样,要不是顾忌后头还坐着两个人,真想扑上去在他脸上啃上一口,他们家闫肃怎么那么可爱,那么招人疼呢。   凌宝珍看着那个以专心开车为理由拒绝了自己,现在却开心的和二堂姐说话的男人,眼珠子都快冒出火来了。相较之下一直充当隐形人的凌宝珠再开心不过了,凡是能让凌宝珍受挫的人和事,她都是喜欢的。   这次去二伯家,虽然自己的其中一个愿望没达成,可好歹看到了凌宝珍受了不少挫折,而且这趟回来的时候,她趁机跟三堂兄要了不少他不要的旧书,这些都是凌宝珍不喜欢,对她而言却很重要的东西,算起来,这趟还是她赚了。   凌宝珠在心里哼着歌,连出发前白演了一出戏的委屈都没了。   *****   凌甜和凌宝珍打听来了三叔现在工作的点,因此等到了县城的时候,闫肃直接开车往凌三叔的工作地点赶去。   他曾经在县里生活了好几年,加上这些年因为送货之类的事还经常回来,对这边的路况很熟,基本上没有问过路人就一路平稳的来到了凌国富的单位。   “甜甜姐,我爸单位和我家实在没什么好逛的,要不咱们再你家去呗?”   凌宝珍还想再争取一下,住惯了二伯家的大房子,回过头想想自家的屋子,真是又破又旧,根本就没法住人。   “不用了,我还没来过小叔的单位,这趟来正好逛逛。”   凌甜让凌宝珍带路,跟着朝楼里走去。   凌国富现在被贬来了一个清水单位,不仅工资不高,忙起来的时候连吃饭的功夫都没有,不过他们来的时间巧,正好是刚整理完一批档案,空闲的时刻。   “宝珍宝珠,还有二妮儿,你们怎么来了?”   凌国富坐在椅子上,拿着张报纸翻看,面前还放着一个白色的搪瓷杯,泡着一杯绿茶。另外一边还有两群人,一群女人围着聊天,一群男人拿着几副牌正打着,与那两群人相比,凌国富此时的姿态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三叔,我送宝珍和宝珠他们回家呢。”   凌甜看着这氛围冲着凌国富笑了笑,因为他们几个突然进来,另外两群人的动作也停下了,办公室内显得格外安静。   “宝珍和宝珠都在我家住了一个礼拜了,我爸妈看你和三婶忙得没时间接人就把人送来了。”   凌甜心里的小恶魔笑的很不怀好意。   “三叔,你千万别误会,我爸妈让我把宝珍和宝珠送来,绝对不是因为当初你们和爷奶他们逼爸爸干活,害的他坏了身体因此怨恨你们,也不是因为当初我妈要做生意,你撺掇爷奶把咱们一家赶了出去,更不是因为你和我爸同时报考大学,结果我爸上了你却没上,你为此嫉恨我们一家到过年也不愿意和我们一桌吃饭。”   凌甜小嘴把嘚吧嘚的讲着,凌国富的脸色随着她那些话,完全青了。   讲了这么一大串也怪喘的,凌甜顿了顿,露出一抹羞涩的不好意思的笑容。   “所以真不是因为我爸妈他们还记着仇呢,只是三叔你知道,我爸我妈现在都忙,我姐也忙,至于壮壮他每天也要上各种辅导班,你们也不提前说一声就把宝珍和宝珠放我们家门口了,实在是没人招待她们啊,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们怎么交代啊。”   凌甜的表情要多真诚有多真诚,她看着摇摇欲坠的三叔,最后总结性的补充了一句:“所以,三叔还请你体谅体谅我爸妈,你放心,真不是记恨你当初那些所作所为呢。”   话音刚落,凌国富身子仰了仰,看着办公室里同事异样的眼神,他恨不得自己能昏过去。 第93章 心寒   经过和大姐的谈话,凌甜已经完全想明白了,其实她压根就不需要考虑拒绝凌宝珍之后的后果啊。   她知道自己刚刚那段话太过刻意,不过无所谓,她要的只是帮三叔在新单位好好宣传一下他当初做的那些事罢了。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没道理三叔一家那么对他们,她还顾忌着人情世道,纵容凌宝珍仗着年纪小在他们家作威作福,她直接明了的拒绝凌宝珍,在旁人看来或许有些冷漠,可是她要是纵容凌宝珍,在外人看来这何尝不是他们一家都太过软弱好欺负的表现。   凌国富当初做的那些事很多人都知道,没道理他都这样对他们一家了,她还把脸凑过去让他扇吧,她这个三叔那么要面子,今天这一出怕是要让他难过很久了。   没错,凌国富现在气的都快想砍人了。   自从被发配到这小部门,凌国富就觉得自己和那些新同事格格不入,在这里工作了,除了一部分领导的家属,纯粹混日子的外,还有一部分就是像凌国富这样专门替那部分领导家属做他们那部分任务的人。   前者每天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后者也都是一些学历不高的,又多是男人,空闲的时候聚在一块打牌是常有的事。   凌国富自诩文化人,他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存粹是因为当初没有往下读的缘故,并不是他天资不行。   怎么说谎话说多了就成真的了呢,之前凌国富念书的时候一遍遍欺骗父母自己的成绩优异,在高考失利后,为了安慰自己又给自己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久而久之,连凌国富自己都认为他真的是个热爱文学,文化涵养极高,只是被家庭耽搁的优秀人才了。   自诩优秀的他自然看不上现在这个部门的同事,他觉得自己和那些人不是一条道上的,即便来了新单位两三年,至今没有融入进去,又因为只要有空就捧着一本书看的原因,被冠上了大学生这个外号。   凌国富没觉得这是同事的嘲讽,只当这是大家对他热爱学习的态度的赞美,也默认下了这个外号。   现在好了,凌甜刚刚的那一通话说完,那些人还不知道怎么看他呢,其中有好几个领导的家属,最爱八卦了,如果她对自己的事感兴趣,派人调查一下是很简单的事。   凌国富想着不久前因为他和妹妹拿了他妈给的侄子婚礼的份子钱而分家的丑事,背后出了一阵冷汗。   “三叔,没事我就送宝珍和宝珠回去了,你别送了。”   凌甜很满意自己的出场效果,她这个小叔最爱面子了,有了今天这一出,从今往后他怕是都不敢让凌宝珍上她家的门了,怕被人冠上一个嫌贫爱富,忘恩负义的名声。   凌宝珍现在还晕乎乎的,没反应过来二堂姐刚刚说的话,下意识的就跟在她后头离开,至于凌宝珠意识到了二堂姐在做什么,只是她那个爸爸不是最喜欢大姐吗,他丢了大脸和她又有什么关系,也默默的和个隐形人一般,紧跟在凌宝珍身后离开。   等走到外头,被太阳那么一晒,凌宝珍这才回过神来,刚刚二堂姐似乎把她爸损了一顿啊,只是二堂姐说的那些事确实好像也是她爸做过的,这么一来凌宝珍看着二堂姐的背影,倒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怎么不走了,不是回家吗?”   凌甜看着凌宝珍停下来的步伐,好奇的问道。   “二堂姐是不是不欢迎我去你们家借住?”凌宝珍咬着下唇,委屈的看着凌甜问道。   “是啊。”   凌甜想也不想的回答。   她这么直白的拒绝让凌宝珍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往下接话了,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看着她质问道:“既然这样那一天二堂姐为什么会答应我去你们家住?”   小姑娘眼眶泛着红,小手都捏成了拳头。   “因为我不知道你脸皮那么厚啊。”凌甜摊摊手,同样露出一副委屈的表情。   凌宝珍先是一僵,然后嘴角往下一垮,“哇——”的一声转身跑了。   凌宝珠低着头,嘴角向上翘,等再抬起头来时露出的却是怯怯的紧张担忧的表情,她纠结的看了凌甜一眼,似乎想说什么,终究还是跺了跺脚,拿了放在车上的行李,朝凌宝珍离开的放下追了过去。   凌甜摊了摊手,这么看来她似乎少了一次帮他们一家在邻居面前宣传的机会啊。   闫肃全程看着他的小媳妇发飙,觉得他的小姑娘就是和人斗气也还是那么可爱啊。   再怎么样凌宝珍和凌宝珠都只是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虽然这个时代这个年纪的孩子满县城蹿都是没人管的,可凌甜毕竟还是现代成年人的思想,她让闫肃慢慢开着车,直到看着两姐妹前后脚进了一栋筒子楼里,这才离开。   这下好了,总算能彻底摆脱小叔一家了。   ******   当天凌国富回来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十点了,醉醺醺的,一身的酒臭味,让等了他小半宿的白春娇差点气死。   好端端的住在二哥家的闺女突然跑着回来了,一回来就冲回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住,就知道一个劲儿的哭,听得白春娇又心疼又心急。   小闺女是个蠢的,一问三不知,只说是二哥家的二妮儿把她们送来的,现是去了丈夫的单位,然后不知和大女儿说了什么,大闺女就哭着跑回家了,小闺女也跟着大闺女跑了回来。   白春娇原本还想着两个闺女能在二哥家住那么长时间,估计是二哥家喜欢她这个招人疼的大闺女的缘故,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又因为小闺女说不清楚话,白春娇只能坐在沙发上等,等丈夫回来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至于徐老太,她原本住的就是凌宝珍的房间,现在这个孙女把房门反锁了,她自然也就没地睡觉了,现在正躺在白春娇夫妻俩的房间补眠呢,这也是白春娇生气的地方。   她的心情从一开始的纳闷,到迟迟等不来凌国富的着急,现在看到喝的醉醺醺的丈夫,更是一把炸药引燃了火信子,随时准备爆炸了。   “你干什么呢,男人喝醉回来都不知道好好伺候着。”   老太太上了年纪觉浅,凌国富回来的动静不小,她马上就从床上下来,出门迎儿子来了。   看着最宝贝的小儿子醉醺醺的躺在门关,小儿媳妇双手抱胸一副熟视无睹的模样,老太太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这个媳妇真是娶错了,不仅没给她生个孙子,家人出事还拖累国富,更让她气的是白春娇给小闺女介绍了一个那么不靠谱的对象。   要不是她这个媒做的不好,小闺女的日子就不会那么难过,要不是小闺女的日子难过,她就不会动坤儿婚礼份子钱的主意,要不是动了婚礼份子钱的主意,这个家就不会分,她也不会一把年纪了,还丢那么大的人。   这些日子老太太在家一直给白春娇找麻烦呢,白春娇之所以急着把闺女送到孩子二伯家里,也有想彻底放开手,专心应付老太太的意思。   这样的事她懒得和徐老太吵架,她翻了个白眼,上去和老太太一起把那个喝的跟一摊烂泥似的男人扶了起来,挪到沙发上,老太太进屋给儿子倒水搽脸,白春娇则是端着茶水让他喝几口解解酒,她还有好些问题要问他呢。   “国富,怎么回事,二哥家的二妮儿今天去你们单位和你说了啥,咱们宝珍一回家就哭,难道是在二哥家受什么委屈了?”白春娇试探的问道。   一听到几个熟悉的名字,凌国富有一瞬间的清醒。   “都是你,以后不准再在这个家里提到凌国栋家里的任何一个人,只要我凌国富还活着一天,那两个丫头谁敢再去凌国栋家,我打断谁的腿,你白春娇要是敢鼓动她们,咱俩就离婚。”   凌国富一阵咆哮,连离婚的威胁都用上了,脸红脖子粗地瞪大眼看着白春娇,只坚持了不到三秒的时间,软塌塌的又趴下了,打着沉重的鼾声,似乎是彻底醉过去了。   白春娇看着那个倒地的男人,一阵心寒。   她大概猜到白天出了什么事了,当初把闺女送走的时候这个男人不说话,闺女在老二家住了那么长时间他不说话,难道自己打的主意对方都不知道吗,还不是自己不好意思,借着她的嘴做了这些事。   现在好了,受了委屈把所有的事都推到了她的头上。   她当初死活要嫁的男人,原来就是这么一个人吗? 第94章 留学   “听说过几天医院会来人帮我们验血。”   一晃眼,又是一个三年,凌壮坐在高三的教室里,听着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议论,身形可疑的僵硬了几秒。   验血……   作为一个极其怕打针新人,凌壮想着自己现在请假来不来得及。   说起来还是小时候留下的心理阴影太严重,导致他现在听到打针两个字就不好了。说起这件事,还得回到凌壮六岁的那一年。   那一天,凌壮小朋友半夜忽然间高烧,好在凌国栋有每天半夜去小儿子房间帮他掖被角的习惯,当即就把妻子叫了起来,也没惊醒睡在隔壁的海公公两口子和两个闺女,急急忙忙就抱着烧迷糊的儿子朝医院跑去。   当时和他一起在护士站等着打针输液的还有两个差不多年龄的小孩子,一个是发烧来输液的,还有一个是来打屁股的退烧针的。   原本凌壮晕乎乎的,又是第一次打针,还没觉得打针有多可怕,结果还没轮到他,前两个孩子在护士手里,针还没下的时候哭的就凄惨,等针上手上屁股的时候,嚎地都快把天花板给吼下来了,当时凌壮就觉得,打针啊,真的是一件好可怕好可怕的事。   因为发高烧,他打的是退烧的屁股针,当时自诩小男子汉的凌壮壮童鞋一边心里怕,一边还强忍着让自己别哭出来。   粉嘟嘟的包子脸烧的红红的,配上红兔子一样的眼睛,抽搭着鼻子捏紧小拳头忍着不哭的模样,狠狠刷了一波护士阿姨和姐姐的好感值,看着这么可爱的孩子,护士们也舍不得下手啊,就哄他,他妈妈也生病了,先给他妈妈打针,再给他打针。   那时候凌壮烧的晕晕乎乎的,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也生病了,还心疼的用小手握着妈妈的大手,想要给她鼓励。   他紧紧闭着眼,不敢看护士姐姐们给妈妈打针的场景,结果就几秒钟的功夫,他屁股传来一阵强烈的痛感,疼得他瞬间就飙泪了。   他没想明白为什么明明是给妈妈打针他都那么疼,只觉得如果那针头直接扎到他身上那该更疼了。   小太子坚强的不哭,缓过劲儿来就等着护士姐姐们给妈妈扎完针再给他扎针,结果等来的是妈妈帮他穿上了裤子,告诉他他不用打针了,只要吃药就行了。   那时候凌壮是很庆幸的,觉得自己逃过了一截,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没打针右半边的屁股也疼了那么久。   随着时间渐渐流逝,凌壮也意识到自己在那一天被善意的欺骗了,只是当时他发着高烧,思绪就和浆糊似得,压根就理不清当时发生的事情。   不过虽然解开了那个谜团,当初疼痛的感觉和心理上的恐惧在凌壮的记忆里太过深刻,导致他从那一天起就将保养身体提上了生活的重大课题里,早睡早起,保持锻炼,平衡膳食,日子过得就和小老头似得,就是为了彻底和打针这件事说拜拜。   没想到身体是好了,可学校里还得安排抽血检查啊。   凌壮的神色有些沉重,他的同桌丝毫不觉得身边的学霸是因为听到验血的事才浮现这样的表情,还在心里想着,到底是什么样的难题能把学霸都难住。   “听说参加高考前都得验一下血呢,好像是查小三阳什么的,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不过那些想报考军校之类特殊学校的,这些检查早晚得做。”   几个学生围在一起议论。   “我就不用验血了。”一个男生声音有些宏亮,从他那句话里,隐隐透着几分骄傲,似乎在等着其他同学问他为什么。   “你为什么不用验血,难道你不打算参加高考吗?”果然有同学好奇的问了,凌壮也忍不住多分了几分心思在那个男同学身上。   说话的那个男生是班里的学习委员,他的个头不是很高,脸上还布满了青春期的特征,小痘痘,不过这些外表限制都不妨碍他是一个很自信的人,因为他有一个有钱的爸爸。   齐彬每天上学都是有小轿车接送的,桑塔纳,小二十万呢,在普通人家连一万块都不一定拿得出来的当下,他家的财富足够让班上的多数人仰视了。   而且齐彬学习成绩好,虽然比起凌壮远远不如,可也常年占据着全校前五,加上他会做人,时常请同学们喝汽水吃冰棍,在班里的人气很高。   他看着同学们好奇的眼神,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尤其是看到那个永远占据各类竞赛,期中期末考试第一名的学霸凌壮此刻也竖起耳朵听他说话,骄傲的心情更是溢于言表。   “我不打算参加高考了,我姑在米国,我打算去米国读大学了。”   齐彬此时就是众人的焦点,尤其是听他说完这句话后,所有人都发出一声叹息,多数都是惊讶而羡慕的。   八九年的国家信任危机,只有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才知道,当时的出过潮和留学潮几乎是空前的,但也因为如此,办理出国签证的难度也随之增高,凡是单位工作的,许多都被扣留了签证,那些外派出国的,基本上都是两三人一组,互相监视,防止他们出去了就不回来了。   卡的最严的时候,即便是名正言顺的出国探亲假,单位都不会批给你,要是敢闹,工作丢了都只是小事。   但是再多的困难也浇不灭年轻人想要冲出国门走向欧美的决心,谁家能出一个留学生,虽然会被大众责骂卖国贼,可何尝又不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不仅仅是留学潮,还有出过务工潮,家里能出一个赚美金或是日币的,足以让所有人都羡慕。   齐彬既然敢说出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他爸妈已经帮他安排好一切,就等着出国了。   这个年纪的孩子谁不想去外面的大世界瞧瞧,尤其现在欧洲和米国之类的大国在华国年轻一辈看来就是天堂一般的存在,他们幻想着自己能去那样的国家大展身手,也幻想着自己能和先辈一样学习来优秀先进的技术,成为全华国的大功臣。   “齐彬,以后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老同学啊。”齐彬的好兄弟当即就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到。   “都说了苟富贵勿相忘,以后你可能是咱们班里最有出息的人了,咱们以后没准还得靠你罩着呢。”   他们都知道齐彬的爸爸开了个很大的工厂,即便齐彬混得不好,将来接他爸的班也足够领先他们这些同学一大步了,要是能和齐彬搞好关系,将来国家分配的工作不行,还能去齐彬那儿工作啊。   “你们放心,我齐彬不是那种人。”   齐彬想也不想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对着同学们大包大揽地说到。   他眼神的余光睨了凌壮一眼,听听这土气的名字,除了村里出来的谁会管自家儿子叫壮字的。   不就是长得好了些,读书厉害了些吗,他爸都说了的,等出了社会,这一切都是朝前看的。   齐彬只要一想到自己和校花表白,结果校花说自己喜欢的是他们班上的凌壮时那心碎的感觉。   社会教做人,即便凌壮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又怎么样,等四年大学毕业,他可能会被分去基层做一个小领导小干部,而他一回国,直接就能继承他爸的百万身价,他们俩之间的差距不是努力就能弥补的。   齐彬见凌壮听自己说完话后就低下的脑袋,心里的自得就别提了。   也是凌壮太低调了,班上的同学只知道他们一家是从农村来的,爸爸教书,妈妈开了个卤味铺,家里还有两个姐姐,大姐在服装厂上班,小姐姐还在大学念书。   在同学看来,直接的翻译就是他爸是普通小学或是初中老师,妈妈开了个小小的卤味铺子,大姐混的最差,是纺织厂女工,小姐姐还在念书,前途不知。   总体听下来,就是一般人家,没什么可以称道的。   加上他每天上下学就骑自行车,在不少人家家里都有摩托车的时候从来没见他们家谁骑着摩托车来接过他,因此凌壮在学校里的定位就是成绩好,模样好,唯独家境不是特别好的学霸。   齐彬多看了凌壮几眼,看他一直没什么反应,心里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校花错过他是她的损失,早晚有一天他会向所有人证明,他齐彬强过凌壮千倍万倍。   *****   当天晚上,全家人吃完饭的时候,凌壮同学把长辈们都给叫住了。   “我不打算参加这一届高考了,爸妈,爷爷奶奶,大姐二姐,我想出国留学。”   凌壮的这个决定让家里人有些吃惊,不过他们想想他从小就显露出来的对语言的兴趣,出国似乎也不是一件特别奇怪的事。   当然,他们绝对想不到,凌壮想要出国,更多的只是为了逃避打针罢了。 第95章 富二代   凌壮逃过了高考的验血,万万没想到,出国还是得体检的,所以推迟了几天,他终究还是感受到了被护士姐姐们爱护的滋味。   “哈哈哈,还是个孩子呢。”   护士姐姐,不对,应该是护士阿姨,看着眼前这个瘦瘦高高,抽血时紧闭着眼睛的,脸色苍白,似乎强忍着害怕的少年,忍不住发出了慈母般的笑声。   “不疼,就和蚊子扎一样。”   瘦瘦高高,五官又清俊,最重要的这孩子规规矩矩的穿着衬衫长裤,一看就是那种特别乖的孩子,让头痛于自家迷恋喇叭裤,破洞牛仔裤的孩子都护士阿姨别提有多喜欢了。   老护士的动作很麻利,加上凌壮的体格清瘦,胳膊上的血管很容易就能找到,几乎没花多长时间,五管血就抽好了,而且从头到尾就和她说的那般,根本就不疼。   凌壮纠结的看着自己胳膊上的棉花团,有些分不清难道小时候的那段记忆只是他的错觉吗,如果抽血只是这点程度的疼痛,他躲开高考选择出国又是为什么呢。   他还不清楚,虽然都是打针,但是屁股针的疼痛和验血的疼痛完全不在一个量级里的,加上当初他年纪小,又处于害怕的环境中,疼痛的感觉当然就是几何倍增的了。   “哈哈哈,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看着凌壮在那边看着胳膊上小小的针眼发呆,年长的护士直接巴掌拍在了他的屁股上,别看瘦,屁股上的肉还真结实,QQ弹弹的,手感特别好,让人想再给他来上一下。   “小少年,你连打针都怕,这样是娶不到媳妇儿的,哈哈哈哈。”   护士站里的护士都笑了,凌壮啥都没反应过来呢,就被人吃了好大一口豆腐。   他看其他护士也跃跃欲试的模样,吓得落荒而逃,果然打针什么的还是很恐怖的,就是打针不恐怖,打针的阿姨姐姐们也很恐怖。   不过血也验了,前期准备也完成了,出国已经是肯定的事了。   凌壮还是高中生,而且现在时间卡的也紧,想要走公派出国的路子肯定是行不通了,最重要的公派出国限制多,最后还是一家人四处托关系,紧赶慢赶把一切手续都给办妥了。   不走公派出国的路子,那些生活部贴也就全没了,不过好在凌家也不缺那点补助。   凌壮的英语是凌国栋一手教出来的,虽然前期没什么准备,考个托福还是很简单的事情。   他托福成绩很高,几乎是满分,至于推荐信,是凌国栋搞定的,他现在已经是副教授了,因为翻译了十几本很具权威的英文书籍和论文,转正也是早晚的事,他在学校有不少朋友,朋友托朋友的,就有幸请到了一位大拿亲自为凌壮同学写了推荐信。   凌壮同学的目标是英国伦敦大学的建筑学院,他喜欢建筑学的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能把自己设计的房子光明正大的盖在土地上,对他而言这也算是另类的收复江山了,因此在学习语言之初,他时常会跑去凌国栋所任教的大学的设计专业,在一旁旁听老师讲课。   他的设计算是中西式的结合,因为上一世的记忆,他的设计很有中国古典建筑的韵味,也是凭借着这些年累计的一些稿件,他才能顺利通过招生处的审核。   凌壮想着,针都打了,这国一定得出,他有一个梦想,就是让自己设计的建筑,盖在欧美国家的首都之中。   还有,那就是多买点国外的土地房子,听说国外的土地都是私人的,买下就能代代相传,他想着自己要是多买一些,不就是另类的打江山了吗。   这趟出国,他并不是独自出去的,海公公和兰姑姑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了,但是他们根本就放心不下放自己最宝贝的小太子独自离开家乡,去那蛮夷人居住的地方。   虽然有原身的记忆,可是在海公公和兰姑姑看来,那些蛮夷就是蛮夷,在他们对蛮夷的了解中,他们吃生肉,喝生鸡蛋水,就和未进化的原始人一样,要是小太子去了国外,难道让他跟着那边的饮食,茹毛饮血?   两个老人可受不了这一点。   尤其是海公公,在他原身的记忆里,他知道原身也是去小太子要去的国家留过学的,那边吃的除了汉堡就是薯条,还有啥仰望星空派,绝顶的美味,海公公想起原身记忆中的画面,回忆那味道,想吐的感觉又来了。   因此两夫妻商量再三,决定做那时髦的陪读,一块陪着小太子出国。两位老人都是知识分子,英语交流完全不在话下。   凌壮再懂事也才十六岁,家里人对他出国的事未必放心,相处了那么多年,他们早就不会和两位老人虚伪的客气了,他们都明白海公公和兰姑姑有多喜欢凌壮,答应他们陪读的要求,也是个正确的选择。   至于凌娇,这趟她也会一起过去,这次出国她要引进一批德国的机器,顺道送弟弟去英国,帮他办理上学的手续,租房子太麻烦,之后弟弟和海爷爷兰奶奶估计得在英国住好些年,尤其是凌壮要读研读博的情况下,还是直接在学校边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小房子来的放心,以后他们要过去探望弟弟,也方便一些。   凌娇现在也是小富婆了,并不缺那点买房子的钱。   *****   等出国那一天,全家人都来机场送行了,包括准大姐夫毕天佑和准二姐夫闫家一家人。他们没带太多东西,因为据说海关最近查这些东西查的比较严,要是因为不小心带了什么所谓的违禁物,导致凌壮无法出国这才麻烦呢。   因此除了一些基本的换洗衣服,以及一些证件还有一些现金,他们什么都没有带,反正国外现在比国内发达多了,想要什么东西,随便找一家大商场买齐就成了,家里不缺那点钱。   也是运气,就在过检的时候,他们一家正巧撞到了同样在今天出发的齐彬一家。   “凌壮,你怎么在这儿?”   齐彬看到凌壮出现,第一反应就是震惊。   因为凌壮选择出国的事并没有大肆宣扬,除了班主任和几门任课老师,也就和他玩的好的同学知道。   能和凌壮交朋友的人都不是那些咋咋呼呼,有些什么风吹草动就恨不得昭告天下的,加上自从决定出国后,齐彬在下半学期基本上就没回学校上过课,他就更不会知道凌壮和他一般,也选择出国的事了。   “我要去英国念书,我记得你也是去英国吧,以后咱们能多聚聚。”   出门在外,多一个朋友总是一件好事,尤其在即将去异国他乡的时候,凌壮觉得齐彬脸上的小痘痘的显得可爱了起来。   “你也要出国!!!”   齐彬在心里连打三个感叹号,凌壮不是说他是农村出来的吗,不是他看不起农村的孩子,现在的农村已经富到随便就送孩子出国吗?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一定的冲击,这些日子他一直徜徉在终于有一样胜过凌壮的喜悦中,这份喜悦,在今天就这么突然的破碎了。   相比沉不住气的儿子,齐彬他爸齐大业就显得精明了许多,他看着一家人身上的穿着打扮,以及谈吐涵养,就觉得这绝对不是一般的人家。   现在出国手续卡的那么严,能送孩子出国的能是一般人吗,从商的人都精明,齐大业也没理会儿子的苦瓜脸,十分和气的和凌国栋几人寒暄了起来。   他说话很风趣,找的话题又是现在凌家长辈很关心的关于孩子的话题,两家大人很快就高兴的聊了起来,徒留齐彬在一旁怀疑人生。   *****   坐在飞机上,齐彬纠结了许久,鼓起勇气,跟凌壮身边的中年男子换了个位置,眼神哀怨的看着他。   “你爸是教书的?”他低着声音问道。   “是啊。”教大学不就是教书的吗?   “你妈是开卤味铺子的。”齐彬又问道。   “是啊。”   虽然卤味铺子现在已经开了三十多家分店,还有了自己的食品厂,批量生产袋装的卤味,保质期更长,逢年过节送礼也是一个好选择。   “你姐是在服装厂工作的。”齐彬看着身边的青年,都已经有咬牙切齿的冲动了。   要不是顾忌前一排就坐着人家的爷爷奶奶还有亲姐姐,要不是顾忌凌壮的性子说这些话不会是刻意嘲讽他,他都想揪起他的耳朵好好问问他,还有没有一起做富二代的自觉了。   “是啊。”   凌壮依旧同一个回复,他大姐就是在服装厂工作没错啊,虽然那个服装厂就是他大姐开的,现在在全国也小有名气。   “那你二姐她……”   齐彬想起来刚刚聊天的时候,凌壮的二姐确实和他说的那般只是单纯的大学生没错,虽然他没说他二姐夫是闫家人,那个垄断了江浙三分之一生鲜肉交易的闫家。   觉得自己受到了打击的齐彬丧气的瘫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所以他喜欢的校花看上凌壮还是很有眼光的,原来除了学习和长相,他连在家世上都比不过人家啊   齐彬委屈,还有点想哭。 第96章 搭讪   转眼凌壮已经来到英国五年了,现在的他已经成功的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现在除了上课,更多的时间他都会在导师的设计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完成一些设计。   五年的时光让他有了不小的改变,或许是因为饮食的缘故,即便有海公公和兰姑姑照看着,他的饮食不可避免的多了许多的肉类和高淀粉含量的主食,再加上来到国外之后,他结交了许许多多新的朋友,课余时间,他会和新朋友们一起去打篮球,这是他最新的爱好。   充分的营养,加上足够的锻炼,让原本瘦瘦高高的少年长大成为了一个依旧高瘦,却瘦的精壮的青年。   现在天气已经开始逐渐寒冷起来,好在图书馆里装了暖气,凌壮穿着白色衬衫,加上灰蓝格子的针织背心,他的身旁放着一件毛呢的大衣和一条羊绒围巾,因为室内比较暖和,所以他把大衣和外套先脱下了。   他的面前摆着好几本砖头书,以及一叠厚厚的稿件,他拿着铅笔橡皮,时不时的涂涂画画,极其认真。   静谧的图书馆内,有不少年轻姑娘偷偷看着那个俊美清秀的青年,捂着嘴,时不时和身边的好友交流一下感想。   九十年代中期,有色人种的歧视差异依旧存在在白种人中间,不少黄种人和黑种人在欧美这种白种人居主导地位的国家日子过得并不算太好。   这也造成了许多留学的学生按地域抱团的情况,就好比华国的留学生自成一派,他们敌视日本的留学生,泡菜国处于中立,不过在面对欧美国家学生的霸凌时,这些亚洲国家的学生又会联合起来反抗。   凌壮算是一个意外,他在亚洲学生中拥有超高的人气,同样的在欧美女生的心中也有相当高的地位。   谁让这个世界自古都是看脸的呢。   不得不说,几年时间过去,凌壮的模样越发出色了。   虽然亚洲和欧美的审美有诧异,但是真正的美是绝对不会被忽略的。   凌壮就是那种同时被西方和东方接受的美丽。   一米八五的身高,即便在欧美国家也不算逊色,白皙的肌肤,深邃清隽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嘴唇有些薄,可微微上翘的弧度让人感觉他永远在朝你微笑。   左侧脸颊的酒窝,让他在笑的时候有一种介于男人和男孩的奇特魅力,他的性格温柔,比起那些过于粗鲁强壮的欧美男性,截然不同的风格总是让那些热情开朗的西方姑娘忍不住唤他一声甜心。   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他就是绅士,脱下那身拘谨的衣裳,换上宽松随意的球服,奔跑在篮球场上,他又是那样热情开朗的少年。   他的身材在欧美男性的对比下有些瘦弱,可附着在筋骨之上薄薄的肌肉,让人知道他绝对不是那种无用的男人,他也有自己的力量。   再加上永远保持第一的成绩,以及零绯闻的传闻,让他一跃成为了建筑系的高岭之花,不少姑娘都在暗自打赌,赌那个能摘下他们学院系草的幸运儿到底会是谁。   “嗨。”   凌壮正在修改自己的设计事,身边突然传来一股香甜的味道,带着葡萄和柑橘的甜香,隐隐还有些肉蔻的香味。   来到英国这么多年,他早就习惯了国外同学喷洒浓重香水的爱好了,不过此时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姑娘喷的香水味道并不算太重,淡淡的,还有些好闻。   “你是在看切弥撒城堡的建筑图纸吗?”   那个姑娘看上去约莫二十左右的年纪,但欧美国家的孩子成熟的早,很有可能她只是打扮的成熟,实际年纪比看上去要来的小。   这个姑娘叫奥利薇亚,她也是伦敦大学建筑系的学生,只是今年大二,比凌壮小了好几届,当初入学第一天,凌壮是她的接待员,或许他本人已经不记得了。   “我是说,你对切弥撒城堡很感兴趣吗?”   奥利薇亚余光看着此时正在凌壮背对位置,那一群冲她加油鼓劲的姐妹,深呼吸,对着面前的威廉凌微笑着说道。   William是凌壮的英文名,意味着强壮有力的战士,男生取这个名字在旁人看来会让人觉得你很强壮而富有勇气力量,正好切合了凌壮的中文名。   “是的,你想借阅这本书吗?”   凌壮看着对面的姑娘,她的样貌很出色,实际上外国姑娘高鼻梁,大眼睛,独特的人种优势使得他们在亚洲人看来很少有长得不好看的。   不过同样的,在部分亚洲人看来,除非是很熟悉的外国朋友,不然其他人都长得有些千篇一律,让人很容易脸盲。   这一点,也适用于白种人面对黄种人时的情况。   凌壮就属于那少部分会对白种人的长相有些脸盲的人,不过即便这样,他也看得出来眼前的姑娘样貌在欧美姑娘里也是略胜一筹的。   她的头发是少见的铂金色,上半部分头发被盘成圆髻在脑后,下半部分头发披散着,尾部卷曲,蓬松的垂在胸前。   她穿着一身丝绒缎的连衣裙,绿色衬的她的肌肤格外白皙,也和她的瞳孔颜色相呼应,她的瞳孔是灰色的,带着一抹浅绿,看上去清澈如同湖泊一般,她的肌肤是白种人中也少见的白,不是苍白,是挺健康透着粉色的那种白。   因为人种的缘故,她的脸颊上有好几颗雀斑,不密,还挺可爱的。   凌壮并没有多打量眼前的姑娘,因为这不是一个礼貌的行为。   “如果你想要借这本书的话,可能还需要再等两天,据我所知图书馆里类似的存本只有两本,一本被其他学生借走了,还有一本在我这儿,只是我现在正在完成的作业需要用到它。”   凌壮对着那女孩解释,温柔的微笑,不自觉的把对面的姑娘迷得晕晕乎乎的。   “你知道的,切弥撒城堡并不对外开放,他是属于私人的城堡,想要做和它有关的课题设计,只能依靠现有的材料。”   奥利薇亚听着对方耐心的解释,心里想着他可真温柔,实在让人迷醉。   “不是,我是想说如果你对切弥撒城堡好奇的话,或许我可以带你去逛逛。”   奥利薇亚回过神来,表达自己的来意。   “学长或许不记得我了,我是建筑系大二的学生,当初新生指引,学长是我的指引人,刚刚我看你翻阅了许多有关切弥撒城堡的资料,想必你对它很感兴趣。”   切弥撒城堡是二战后英国为数不多保存完好,且华丽辉煌,建筑规模庞大的城堡之一,不过它是私人城堡,拥有它的家族财力雄厚,至今没有要和那些落魄贵族一般,对外售票展览的意思。   因此想要进入到城堡当中,除了应聘里面的服务人员,也就只有家里的主人邀请才可以。   “我认识这家的主人,实际上切弥撒城堡很大,中途进行过好几次修缮,这份原始的图纸并不能很好的描述它十分之一的恢弘,有些美,是需要亲眼见过才知道的。”   奥利薇亚小小的隐瞒了一下,实际上她就是那个城堡的小主人,再美的房子当你每天都要见到时都会显得有些乏味,可是为了把人引过去,奥利薇亚只能对那栋建筑大夸特夸。   “可是……”   凌壮真的很心动,毕竟那是一座有名的古堡,还是一座不对外展览的古堡,可是他和眼前的姑娘并不相识,对方的话真假先不考虑,就是欠下这份人情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还。   “我帮学长一个大忙,学长也帮我一次吧,实际上我也有自己的小私心,前段时间我们导师布置了一份设计作业,但是我觉得自己遇到了瓶颈,还请学长指点。”   奥利薇亚的话很真诚,凌壮犹豫了一会儿,终究还是对城堡的好奇胜过了一切,开口答应了下来。   “太好了!”   奥利薇亚忍不住欢呼,不过意识到现在他们还在图书馆内,赶紧捂着嘴,重新坐下来。   “礼拜天怎么样,就在切弥撒城堡外见。”   小姑娘赶紧拿出一张巴掌大的纸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准备好的。   她约在切弥撒城堡外也是为了降低凌壮的戒心,让他不要以为自己是那种不坏好心的人。   “这是我的班级学号,还有我的联系方式,学长你的……”   奥利薇亚灰绿色的眼睛热切的看着凌壮,小鹿般的眼神让凌壮有些招架不住,他从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然后把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及班级写在了纸条上。   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奥利薇亚的脸上浮现了一丝少女的娇羞,接过纸条就慌忙的离开,回到了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她那些好姐妹将她团团围住,好奇的追问她和她的男神第二次近距离接触是什么样的感觉。   “很棒,他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   奥利薇亚毫不犹豫的回答,眼神中透露出来的神采差点没闪瞎大家的眼睛。 第97章 震惊   “你说你要带一个男同学来家里?”   奥利薇亚的父亲是个看上去很古板的英国老男人,即便是在家里,永远也是衬衫马甲领带的打扮,他的头发花白,一脸络腮胡子,不过打理的很整齐,看上去一点都不邋遢。   “是的爸爸。”   奥利薇亚笑的有些甜蜜,作为家里最小也是最受宠的姑娘,她一点都不怕眼前这个严肃的男人。   “你觉得我穿这条裙子怎么样,会不会显得我太胖了?”   小姑娘就和蝴蝶一般,在爸爸面前轻盈的转了个圈,特殊的服装设计把腰掐的细细的,盈盈不可一握,墨绿色,看比上次那条裙子更稳重大气了一些,铂金色的长发在灯光下闪着动人的光泽,耀眼不可直视。   “我的小奥利穿什么都好看,不过爸爸必须告诉你,你太瘦了,晚餐的时候我会让苏菲给你多加一块小羊排。”   老劳伦放下手中的报纸,看着自己的小女儿极尽赞美,同时心里还有些酸不溜丢的,这么快,他的闺女也到了有心上人的年纪了。   “你说的那个同学是你之前常常提起的威廉.凌吗,一个亚洲男人?”老劳伦状是试探的问道。   实际上,对于女儿喜欢的那个男人,他并不算太满意,华国是个神秘又古老的国家没错,他曾经很强盛,但是现在的华国还在努力攀爬的过程中。   最主要的,那个国家离英国太远,老劳伦并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远嫁到那个遥远的东方古国。   “是的爸爸,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你要是见了他一定会喜欢上他的。”   奥利薇亚想也不想地回答道,她看着爸爸皱着眉的表情,嘟着嘴装作生气的坐到他的边上:“难道我一直崇拜的爸爸和那些肤浅的人一样因为肤色的差异就抹杀掉别人的优秀和闪光点吗?”   “当然不是。”   老劳伦挺了挺胸膛,听了闺女的话气的胡子都快翘起来了。   “行了,爸爸知道你喜欢他,等礼拜天,爸爸留在家里,好好考察一番我的宝贝女儿喜欢的男人。”   他眼神闪烁,他们家的明珠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摘走的。   *****   礼拜天,凌壮依约来到了切弥撒城堡外,没想到奥利薇亚早早就已经等在了那儿。   他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让一位女士等待,是很不好的行为,他哪里知道,奥利薇亚的家就在城堡里。   “今天城堡里的主人不在家,不过我已经和他们打过招呼,门卫不会拦我们的。”   奥利薇亚的声音很欢快,她站在凌壮的边上,今天她穿着带小跟的皮鞋,加上她本来就很高挑,因此只要稍稍抬起头,就能凑到凌壮的耳边说话。   因为靠的太近,凌壮下意识的往边上挪了挪,刚刚奥利薇亚呼出来的热气,使得他耳朵有些痒,几秒钟的功夫,肉眼可见他耳朵泛红。   国外的姑娘太热情,这样凌壮不太容易接受,可是看着奥利薇亚天真纯洁的表情,他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不伤一个小姑娘的心。   对此,他只能选择稍稍和她保持一些距离,不近不远,能够正常沟通的范围。   奥利薇亚也发觉了凌壮保持距离感的态度,微微心涩的同时,又开朗地笑着,上前给他介绍城堡里的一草一木。   无论从设计、底蕴、规模而言,切弥撒城堡都是一座十分优秀的建筑,凌壮有些庆幸自己亲眼参观了这个城堡,它确确实实和书籍上记载的有很大出入,而且事物比起照片而言,更加气派恢弘,尤其是拱顶上繁复奢华的壁画雕花,都让人目不暇接。   “你觉得这座城堡怎么样?”   奥利薇亚暂时离开去了一下洗手间,此时的凌壮就坐在城堡的小花园里等待她。   这时候,不知道从哪里走出来一个花匠打扮的老人,对着凌壮指着城堡问道。   “是个很不错的建筑,它很美,保存的也很完好,看得出来这个家庭的主人对它的爱护。”凌壮站起身,他觉得眼前的这个花匠有些违和,虽然他穿着破旧的沾着泥土的衣裳,头发胡子糟乱,不过一个人的眼神不会骗人。   看着这位老人,凌壮隐隐看到了前世他那个父皇的气势。   “很多人来到这个城堡里第一次见到这栋城堡,都会面露震惊,可是我在你身上没有看到这个表情。”   听老人的话,他似乎是在他刚进城堡的时候就开始观察他了。   凌壮不知道原因,不过此时的他大概已经猜出来眼前的这个男人估计是城堡主人之类的人物了,打扮成这样,或许是因为他的业余爱好是种花吧。   凌壮想着自家亲爹也爱种白菜萝卜,这可能就是个人爱好问题,也没多想。   “不,我很震惊,这个城堡实在是了不起的杰作。”当着疑似城堡主人的面,凌壮当然是要多夸夸这座城堡了。   上一世他好歹也是一国太子,虽然这太子当得名不副实。   庆国皇宫占地百顷,宫殿园林无数,论规模,远不是眼前这座城堡能比的,论精致,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可也绝对不会输给这座城堡。   因此凌壮欣赏它,却远远不到震惊的地步。   老劳伦都快活成精了,怎么会看不出来眼前这个青年的真实想法,不得不说,他的这个反应还是很对他的口味的。   这个时代,东方人在西方人眼里留下的印象还是贫穷,老劳伦很怕自己的女儿找了一个贪图他们家钱财的丈夫,也怕未来女婿的野心太大,还是那种不该有的野心。   眼前这个少年从头到尾给他的感觉都是很平静的,那种平静就好像这座庞大的城堡,这座城堡意味的庞大财富,在他看来都是俗物,他欣赏它们,却不觊觎它们。   “爸爸。”   奥利薇亚泡了红茶出来,看到自家亲爸打扮成花匠的模样和凌壮相谈甚欢,吃了一惊,下意识的直接称呼出声。   爸爸,奥利薇亚是这个家的姑娘?   凌壮第一反应不是奥利薇亚欺骗了他,而是这真是一个幸福的小姑娘。   这些年他接一些小的设计的活,攒了不少钱,加上当初来念大学时爸妈给他的那笔他们家三姐弟都有的起步基金,买下了三栋乡下带大院子的房子和一间市中心的公寓。   满打满算,大概也就三四千平房米吧,距离他想要划分的地盘还差得远呢。   他如果没记错的话,切弥撒城堡的主人名下不止这一座城堡,当然,其他的城堡可能会小一些。   一出生她爸就给她打下了那么多江山,真是个幸福的小姑娘。   凌壮同学在心里叹了口气,虽然他爸爸没有给他打下江山,可还是要爱他。   等离开城堡的时候,奥利薇亚有些忐忑的看着凌壮,她扯着自己裙子上的蕾丝花边,想要和凌壮学长解释为什么她穿的那么好,她爸爸却是一个花匠的原因。   如果不解释清楚,学长会不会以为她是那种压榨父母钱财,只顾打扮自己的虚荣女孩,可要是解释清楚,告诉学长这个城堡就是她家的,学长会不会因为她欺骗了他而生气。   奥利薇亚正纠结的时候,凌壮开口了。   “奥利薇亚,不用送了,谢谢你今天带我参观你家。”   “不用谢,等等,学长我……”   奥利薇亚心里一惊,学长怎么知道这是她家的。   “你家很漂亮,不知道能不能有那个荣幸再次拜访,当然,作为回报你的专业作业我会认真指导的。”   知道这就是眼前这个小姑娘的凌壮就放心了,要是只是这个小姑娘和这个家的主人很熟,他还真不好意思麻烦她。   至于奥利薇亚担心的被欺骗的愤怒,实际上这种情感在凌壮身上是很难出现的。   而且一个小姑娘,一个家里家财万贯的小姑娘,对着陌生人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凌壮完全能理解她。   当时奥利薇亚的说法是她认识城堡的主人,城堡的主人是她爸她当然认识,这个解释没毛病,凌壮自己当初就是那么对齐彬的。   “当……当然……”   奥利维奥幸福的差点跳起来,学长实在是太温柔了,明明她欺骗了他他居然还不生气。奥利薇亚绝对不会认为凌壮是因为他们家的背景他们家的财富而哄她的,她对人的心里变化很敏感,从头到尾,学长对她的态度都是一样的,也没有因为知道了她的身份而改变。   这让接触太多太多为了她所代表的家族而接近她的所谓青年才俊的奥利薇亚感动极了。   和凌壮道别后,奥利薇亚几乎是一路跳回去的,欢喜雀跃都写在了脸上。   “你很喜欢他?”   老劳伦已经换上了舒适的衣服,坐在宽敞的客厅中。   “爸爸。”   奥利薇亚羞涩的喊了他一声。   “我并不支持,他毕竟是个亚洲人,但是,那是个不错的孩子,你自己加油吧。”   老劳伦拿起桌子上的报纸,嘴角梳理好的胡子微微翘起。   看到他们家这样的城堡居然不震惊,不行,他必须得买一座更大的城堡,让他知道一个多么优秀的小姑娘喜欢上了他。 第98章 看脸   经过城堡一日游,凌壮同学很快就和奥利薇亚……的爸爸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凌壮之前对拥有切弥撒城堡的主人了解较少,只知道这是一个老牌贵族家族,名下拥有数幢古堡以及一些农场,他并不知晓现在奥利薇亚所在的家族主营的就是房地产相关的产业。   在他知晓后,一瞬间,他就觉得那个喜欢穿的破破烂烂侍弄花草的老人形象高大伟岸了起来。   除此之外,他们家族在欧洲,美国还有经营者不少农场,光按面积来算,可是一片不小的领地。   凌壮觉得这就是他奋斗的目标,早晚有一天,领地什么的,他也会有的。   而老劳伦原本是以挑剔的心态来面对这个女儿喜欢的青年,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他发觉这个孩子很纯善睿智,单纯的小女儿和他在一块不用担心被欺骗,只是现在他担心的是,比起闺女,这个孩子好像更喜欢他。   “爸爸。”   奥利薇亚在凌学长离开后眼神幽暗的看了眼边上眼神飘忽喝着茶的老头,亏她为了迎接学长的到来,特地换上了自己最新裁制的衣裳,戴上了最漂亮的珠宝。   结果一天下来,学长的眼神几乎就没有从她爸爸身上移开过,说话的时候难掩对她爸爸的崇拜和尊敬。   “亲爱的小奥利,爸爸只是在替你考察你喜欢的青年,而且他对我越尊敬,就说明你们俩在一起的机会越大不是吗?”   老劳伦今天一天都被凌壮用尊敬敬佩的眼神洗礼着,觉得身心舒爽,忍不住有些飘飘然,只是对着宝贝闺女那幽怨的眼神,又不好意思诉说自己的得意。   站在他这个位置,许许多多的人都尊敬他赞美他,也有许许多多人追捧他想要从他手里分一些好处,但是那个青年不一样,他的眼神纯澈自然,一切都是那么简单直接,这是发自内心的赞美。   老劳伦觉得被那样一个孩子用崇拜的眼神看着,让人很难抵抗的住啊。   “是真的吗?”   奥利薇亚还是个单纯的新任爸爸的姑娘,被老劳伦那么一劝,觉得似乎很有道理,但是仔细思考,又似乎有什么地方说不出来的怪异。   “咳咳,当然是真的。”   对着闺女信任的眼神,老劳伦有些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   “改天你再请威廉来家里做客,就说继续我们这次没说完的西海岸开发的前景有关的话题,到时候你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相处的时间长了,我的小奥利那般漂亮,他一定会喜欢上的。”   老劳伦已经想好了,下一次该说些自己的那些成就,让那个青年更加崇拜他,更加尊敬他,一想到那个孩子又会用崇敬的眼神看着他,老劳伦忍不住有些小激动。   至于闺女。   俗话说得好,每一个抱得佳婿归的姑娘背后都站着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绝对不是因为虚荣心爆棚,做了这么多事,完全只是为了帮闺女刷那个青年的好感度啊。   老劳伦在心里安慰了自己,越想越觉得就是那么一回事,也就更加不心虚了。   可怜的奥利薇亚被亲爹哄的晕晕乎乎的,她应该庆幸她爸的年纪大了一些,这也不是一个耽美故事。   *****   “凌壮,这里!”齐彬激动的朝凌壮招了招手,在对方看到他以后,拖着行李迫不及待的朝他跑去,紧紧抱住他,还忍不住朝他胸膛轻轻挥了一拳头。   “怎么同样是吃牛排土豆,你又是长个儿又是变强壮的,到我这儿这些东西怎么就没效果呢。”   或许是缘分,在出国以后,两人虽然在不同的城市念大学,但是互相通讯却比以往在同一个班级更频繁了一些。   准确的说是齐彬单方面的变频繁了,而凌壮同学是个随和的人,对方在异国他乡有什么委屈他会耐心听他抱怨,他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和他诉说一些隐秘的委屈不用担心他将那些事四处传播,而且在你最烦恼的时候,他也能给你最恰当的鼓励和解决办法。   本身两人就没有太多的矛盾,在凌壮看来,他们根本就没有出现过矛盾,而齐彬一开始虽然不喜欢凌壮,更多的是中二期少年永远被压一头后不可言说的悲痛,加上被女神以他为理由拒绝后的小羞恼。   要说对凌壮真的有什么无法化解的不满,还真没有。   尤其是知道两人同样都是富二代后,齐彬同学一直孜孜不倦的想要教授凌壮什么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富二代,隐隐的,他也还带着一些攀比的心理。   他想着自己模样身材比不上凌壮,学习补不上凌壮,家世半斤八俩,似乎隐隐也还差凌壮一些,但是早晚有一天,他能找到一个比凌壮好的地方的,他坚信。   这一次,他是抱着充足的信心来的。   “其实在你身上也是有效果的。”凌壮看着他脸上越发旺盛的小痘痘,觉得这话还是不说的好。   “啊?”   齐彬摆了摆手,他每天都量身高可体重,凌壮这话估计就是安慰他罢了,虽然他这个朋友兼对手不是一个合格的富二代,但是不得不说,心底还是很善良的,这让齐彬有些犹豫,接下来还该不该刺激他了。   “彬,不给我介绍一下吗?”   一个妙龄少女跟在齐彬的身后,身姿袅娜地走了过来。一头金色的长发,丰乳纤腰肥臀,肤白胜雪,一身大红色的裹身连衣裙显得她极其惹火诱人。   “这是玛丽.安,你可以叫她玛丽或者安,她是我女朋友。”   齐彬挺了挺胸膛,凌壮什么都好,可就是太好了些,导致很多女孩都觉得他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加上他自己也没长那根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女朋友。   “这是我的好兄弟威廉.凌,你可以叫他威廉。”   齐彬看着漂亮的女朋友感动的都快要哭了,总算有一件事他能赶上凌壮了,心情大好之下,脸上的小红痘痘也越发耀眼了起来。   “真是太巧了,没想到你也交了女朋友,齐叔叔知道这个好消息吗?”   凌壮为齐彬感到开心,丝毫没想过齐彬这一次是特地带着新交的女朋友来他面前显摆的。   “咳咳,这个好消息我会自己和他说的,这是惊喜,你懂么?”齐彬和凌壮交流的时候换回了中文,他的女朋友听不懂中文,但是依旧保持着微笑,小鸟依人的挽着齐彬的胳膊。   他可不敢和他爸说自己找了个洋媳妇,他爸要是知道非打死他不可。   而且他并不是那么喜欢玛丽,只是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很有面子罢了,玛丽也不见得喜欢他。   他要是有凌壮的外貌他还能有一些信心,就他小胳膊小腿外加一脸青春的象征,她能看上他,那绝对是真爱了,齐彬觉得,身边的这姑娘更喜欢的估计是他的钱,这几个月他爸寄来的生活费加上他打工兼职赚的钱,基本上都花在她身上了。   一开始的好奇和冲动消退后,齐彬开始渐渐吃不消有这么一个能败家的媳妇了,他就想着这次和好友显摆完回去就和玛丽提分手。   “也是什么意思?”   阻止了好友有可能会和他爸报告他找对象这一“喜讯”的残局后,意识到好友刚刚的话里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就是,我也有女朋友了。”   凌壮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和好友说这件事的时候。   “什么!!!”   这个消息对齐彬而言就如晴天霹雳。   “要不我问问她有没有空,咱们今天晚上一起吃顿饭吧?”   说实话,凌壮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稀里糊涂就多了一个女朋友了,只是奥利薇亚很可爱,也很体贴,最主要的她的爸爸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长辈,他似乎想不出拒绝她的理由。   最重要的,凌壮觉得自己今年也已经二十二了,所谓先成家后立业,想想他也到了组建一个小家庭的时候了啊。   “好、好啊。”   齐彬来时的幸福和激动被打击了大半,他看着身边挽着他的胳膊朝他笑靥如花的姑娘,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就算同样有了女朋友,他的玛丽也是更漂亮的那一个。   这么一想,齐彬又鼓起了信心。   而且他想着凌壮这性子比他还单纯还好骗,谁知道他喜欢的那个姑娘是不是和玛丽一样冲着钱来的,他那性子,就算浑身上下的钱被骗光了估计也感觉不到吧。   作为老朋友,齐彬觉得自己有替凌壮考察考察他那个女朋友的责任。   *****   当天晚上,吃完饭凌壮先是送奥利薇亚上了她家前来接人的私家车,然后又送齐彬和他的女友去酒店。   等到了酒店,齐彬让玛丽回了房,自己则是留下凌壮去酒店的吧台再小酌几杯。   “所以你那个女朋友家里?”   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被打击懵了,凌壮的女朋友不仅比他女朋友长得好看,气质更是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人家今天那一身一字齐肩的缎面长裙,加上脖子上那一颗硕大的蓝宝石,齐彬好歹也是长过见识的,还不至于认为人家脖子上带着的是塑料。   加上最后来饭店接人的司机,齐彬不用脑子也能想到凌壮的女朋友绝对出身不凡,而且那底蕴不是他们这样的家庭能够比得上的。   打击到了一定程度,就不是打击了,那是晴天霹雳般的绝望啊。   凌壮没有察觉好友的绝望,反倒滔滔不绝的和他聊起了自己未来的岳父,言语之间极尽赞美啊,反倒是奥利薇亚这个女朋友很少被提及。   好几次齐彬都想打断凌壮的话,问问他他到底找的是媳妇还是岳父,不过光是听凌壮的描述,也能知道他女友家的显赫的背景了。   而且听他的话,女友的家人似乎也很喜欢他,尤其是他那个伟大的岳父,和他更是忘年交一般的朋友,丝毫不存在女方长辈棒打鸳鸯,阻止他们在一起的惨剧。   齐彬看了下凌壮越发出众的五官,他不信是好友的人格魅力征服了女友一家,论人格魅力,他觉得自己也不差啊。   绝对是脸没错了,他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第99章 团聚   “二姐。”   万多禄带着妻儿从车上下来,他的妻子是一个体态微丰的年轻姑娘,穿着一件藕荷色的外套和白色的宽松长裤,模样不算出挑,但胜在看上看上去舒服。   她牵着一个穿着印有孙悟空头像上衣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看上去也就三四岁的年纪,白白胖胖和,和万多禄有几分相似。   “听说壮壮那孩子今天回国,还带着女朋友回来了,我们这舅舅舅妈也该去机场接接他。”   几年过去了,万多禄也有了很大的差别,此时他站在自家运送大型家电的小货车边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裳,看上去志得意满,颇有点小成功人士的风范。   “接哥哥。”   小男孩舔着棒棒糖,说话含糊不清的,看上去煞是可爱。   “正要出发呢,你过你也不必特地还来一趟,本来我就打算让壮壮歇两天后就回乡下看看他爷爷奶奶还有姥姥姥爷的。”   万金枝抱起一旁的小侄子,对着弟弟笑着说到。   当初万多禄拿着那些年攒下的积蓄以及万金枝借他的那笔钱去了省城,先是花钱跟了一个老师傅学手艺,然后又回了市里开了一家小修理店,一开始生意并不算好,赚的那些钱也就够顶房租和日常开销,后来万多禄发现收破烂这件事有搞头,一边进行着自己的修理生意,一边又搞起了废品回收。   这些年,他赔过钱也赚过钱,不过因为肯吃苦,踏实做生意从来都不搞那些虚的,加上还有万金枝和凌国栋在一旁指点,现在生意也算是渐渐做起来了,今年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电器行,因为包后期维修,生意很是不错,还买了一辆小货车专门送货上门。   那些年,他不是没想过等他出息了就去找张红,只可惜张红没等他,她嫁人了,是一个很老实的男人。   那个男人年轻时候去越南打过仗,伤了身子,这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病退后他被安排到了地方,现在是政府里一个闲散部门的小领导,没什么实权,但津贴高,加上他爸妈早在他打仗那几年没了,上没老下没小,日子过的十分宽裕。   因为工作好,这些年不少人都想着帮他介绍对象,其中还有黄花大闺女呢,不过那男人想着自己也生不了孩子,娶人家没孩子的黄花大闺女那不就是耽搁人吗,介绍离过婚的或是寡妇他倒是乐意,只是也没遇到过合眼缘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下来。   遇上张红完全就是个意外,作为一个单身汉他不怎么会做饭,加上爱喝几口小酒,就迷上了凌家卤味铺子现成的下酒菜,那家店正是张红管着的,一来二去的,他和张红也就熟了。   两人的年纪差的不大,那个男人正好比张红大四岁,他先起了心思,就拜托媒人上去说和,张红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下来。   之前也说过,她是一个很在乎自己孩子,并且很认得清现实的女人,那个男人没有自己的孩子并且不能生育,只要虎子和猫妞乖巧,他完全就会把他们当自己的孩子看待。   虽然当初离婚李衢山才是过错方,可是别人不会那么看,每次开家长会或是平日和朋友玩耍的时候,聊起爸爸这个话题时,两个孩子的难过和沉默她也都看在眼里。   那个男人是光荣的退伍老兵,身份正,加上还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有这样的男人当孩子的爸爸,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事了。   张红早就过了爱幻想的年纪,那个男人想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媳妇,能够帮他料理家事,她也需要一个顶家立户的男人,这门婚事,几乎没有需要犹豫的地方。   再婚后,她把猫妞改了男人的姓,李衢山那边也不在乎一个闺女改姓,而那个男人又高兴多了一个随他姓的闺女,把猫妞疼到骨子里去。   一家人的日子平平淡淡,但也富足和乐。   偶尔,张红会想起万多禄,不过想起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万多禄在知道张红再婚后颓废了一段日子,没人劝他,他终究还是自己走出来的,那一年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修理铺里,第二年,他和街对面早餐铺子家的姑娘处上了对象,第三年就生了一个胖娃娃。   所有人都觉得他很幸福,万多禄想着,他应该是幸福的吧。   对了,万家几个兄弟也彻底分家了,因为万多禄朝他们要当初替他们垫的老爷子的欠款的事,分家后万老头和蔡婆子跟着小儿子万多禄,万多禄想接老两口来城里住,只是两位老人不习惯城里的高楼马路,执拗的住在乡下。   好在万小妹就嫁在同一个村子里,她每天帮爸妈烧两顿饭,万多禄每个月给小妹一笔钱,足够老两口的生活开销,剩下的就是给小妹的补贴。   隔三差五的,万多禄也会接两个老人来城里住,只是都住不长,基本上每次就来医院做个检查,然后看看儿子闺女就离开。   故土难离,年纪越大,越舍不得老家的一草一木还有那些熟悉的老朋友。   自从分家后万家几个嫂子倒是不怎么想消停,可是万多禄现在冷了心,压根就不纵着他们,加上他后来娶的这个媳妇虽然外表和气,内地里是个厉害性子,养公婆她没二话,那些哥哥嫂子想要来占便宜,门都没有,那些可都是她儿子的。   梁芳等人吃了几次亏就不敢来了,他们心里有多懊悔当初为了几十块钱的事让万多禄后悔,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不过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地,他们的日子也不算太难过,只要肯吃苦,总是不会饿死的。   “妈,大姐和大姐夫还没来呢?”   凌甜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从屋里出来,看到小舅和小舅妈喊了一声,又捏了捏小表弟胖乎乎的小爪子,一副想要抢他手上的糖果的架势。   把人逗的都快哭了,她才收回手,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把人重新逗笑了,又恢复正经样子。   “还没呢,刚刚来了电话,估计快了。”   万金枝对着小闺女说到:“闫肃呢,他到哪儿了?”   “也该快了,十分钟前就出门了。”凌甜看了看手表说到。   一晃眼,离小弟出国已经过去八年了,她已经顺利的从大学毕业,并且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私房菜馆。   作为有钱任性的代表,自从私房菜的名气打响后,她每天就只接待两桌宾客,一桌酒席定价八百,这还只是九七年,这样的价格,相当于很多人一两个月的工资了。   不过即便这样,还是供不应求,不仅是市里,还有附近的省市的人听说了她的手艺慕名而来,现在凌甜白天的时间就忙着四处搜罗美食以及寻找更优质的食材,也就晚上的时候会忙一些,但也忙不到哪里去。   即便这样,每年她还会给自己两个月的假期,到处走走看看,如此悠闲,偏偏赚还比多数人多,这也是一种本事了。   说曹操曹操到,话音刚落没多久,凌娇和毕天佑就和闫肃一块进来了,估计是在门口碰上的。   凌娇今年正好二十九,她在前年和毕天佑结了婚,因为两人都忙于事业,暂时还没打算要孩子,他们商量好了,等凌娇三十二岁的时候,他们两人把手头的事都放一放,安安心心,踏踏实实的准备孩子的到来。   不过凌甜总觉得这种事计划赶不上变化,万一他就有了呢。   凌壮出过八年,也就在凌娇结婚那一年跟着海公公和兰姑姑回国了一趟,生下时候都是万金枝和凌国栋他们出国去看他们的,顺道在欧洲一些国家进行他们第n次蜜月旅行。   凌壮同学很少回国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每次回国出国都要进行疫检抽血,绝对不是。   这些年,他隐隐有把事业版图的重心放在国外的意思,谁让华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呢,凌国栋和万金枝都是充分尊重孩子的人,每一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   你看凌甜找了一个那么丑的男朋友也没见万金枝说什么啊,顶多就是送伞送脂膏的频率频繁了些。   而且现在交通那么发达,出个国也就是几十个小时飞机的事,只要有钱随时就能打一个飞的去探望孩子。   只要感情在,再远的距离都不是距离。   这一趟凌壮同学回国,也是为了把女朋友带给爸妈看看,他打算和女朋友结婚了。   人都到齐了,一家人上了各自的车,开了一个小车队热热闹闹朝机场驶去。   “已经逾期六年了。”   闫肃坐在驾驶位,凌甜自然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车上就他们俩人,凌国栋夫妇坐在大闺女和大女婿的车里。   闫肃的眼睛虽然看着前方道路,但是凌甜同学完全能感受到他此时散发的幽怨之气。   当初十六岁的时候她逗闫肃,说是等大学毕业就答应和他在一块,实际上这就是闹他玩的,他们俩亲都亲了,抱都抱了,不是男女朋友又是什么。   现在凌甜都毕业六年了,早就到了合法扯证的年龄,偏偏她就是不松口结婚的事。   “我看咱们家附近开了一家新幼儿园挺好的,咱们儿子闺女一定喜欢。”   闫肃想着可能是自己之前太含蓄,导致甜甜都不懂他的意思,现在他都带上孩子了,这提示该够明显了吧。   “行吧,改天就去扯个证吧。”   其实凌甜一直在等某人来一个浪漫的求婚,可是现在看来,等某人的浪漫细胞开了,那估计得等到小辈子呢,也不知道是折磨他还是折磨自己了。   “我觉得吧其实……什么……扯……扯证……”   闫肃差点一脚就踩油门上了。   “我好歹也是二姐,总不能赶在弟弟后面吧,那啥,幼儿园啥名字,我给咱们未来的孩子瞅瞅。”   *****   “妈,你在看什么?”   妞妞看着妈妈失神的望着一辆疾驶而去的小货车好奇的问到。   “没什么。”张红摇了摇头。   “妞她妈,看我买到了什么,野生老鳖,虎子最近读书累啊,正好给他补补。”   一个憨实的中年男子从远处走来,手里还拎着一堆东西,里头那只大鳖格外引人注目。   “得花不少钱吧,别尽紧着虎子,你也得多吃点。”   “诶。”男人咧着嘴,一家子肩并肩朝马路的另一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结束了,接下去就是全家组团穿越的番外小故事,篇幅会比较长,也能当另一个正文故事看待,第一个世界是小太子生活的古代 第100章 全家游-古代   万金枝觉得自己特别幸福,在这个世界找到了自己的小夫郎,又有了三个优秀可爱的孩子,除了二女婿长得丑了点之外,她的人生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了。   尤其是今天第一见的小儿媳妇她也特别满意,纤腰长腿的,比她还高了一些,是个优秀的女子,有她保护壮壮,她也能放心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这些年也学了一些英语,就是没学好,和儿媳妇交流有点困难,不过用手脚比划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呢。   万金枝今天晚上睡得特别踏实,特别满足,不过这会儿似乎有人在叫她,听上去那声音还有些陌生。   “娘娘,娘娘?”   声音有些尖利,说是个女人声音吧,又有些粗,可要说是个男人,那也太娘了一些,万金枝有些纳闷,这到底是谁的声音啊,怎么会出现在她家呢?   “娘娘,娘娘,太子宫殿那着火了。”   万金枝睁开眼只见一个肤白无须的男人弓腰在她耳边轻唤,陌生人凑那么近,差点把她吓一大跳。   还没等她说话,一股脑不属于她的记忆灌输到她的脑海中,让她暂时失去了思考的功能。   这是一个类似凌国的君主制国家庆国,这是这个空间的君主是男人,掌权的也都是男人,她的身份是这个国家皇帝的女人,封号是贵妃,除了皇后和皇贵妃,这个后宫就属她最大。   碰巧的是这个后宫的皇后死了,皇贵妃从头到尾就没有人被册封过,所以除了她这个万贵妃,就属诞育了大皇子和七皇子的刘贵妃双王争霸。   当今圣上一心扑在前朝,对后宫之事并不热衷,后宫中诸多女眷多数只是因为平衡朝堂势力或是作为人质迎进宫中的,每个月,皇帝按惯例会进后宫五次,至于去哪儿,完全就看那段时间谁的爹或是兄弟更争气一些。   这个万贵妃并不算受宠,她的体格过于高大,不符合时下的审美,加上武将世家,最喜欢舞刀弄枪,并不讨皇帝喜欢。   可谁让她亲爹和亲哥哥都是皇帝的心腹,又替他镇守边疆,就算是为了牵制他们,皇帝都得对她好上几分。   万金枝理清了思绪,这个身体似乎并没有一儿半女,那她的娇娇甜甜还有壮壮呢,还有他们家国栋,他那么柔弱,要是没有自己在身边还不得被人欺负死。   “娘娘,娘娘?”   老太监看她一副怔忪,似乎在思考的表情,又忍不住唤了她一声。   “小太子那儿失火,肯定少不了刘贵妃在里头动的手脚,咱们要不要……”老太监有些无奈,他们家娘娘实在是太与世无争了,遇事只想暴力解决,要不是前头有个能干的父兄,还不得被后宫的女人生吞活剥了。   太子要是死了,刘贵妃那儿的气焰可就要涨上去了,到时候要是真让她的儿子当了太子,以后这宫里还有他们娘娘说话的分吗?再说了,刘贵妃一直嫉恨当年她还是小小嫔妾的时候娘娘让她罚跪的事,一旦让她骑到娘娘头上来,不仅是娘娘,他们这些下人也没好日子过。   “着火了,还是太子那儿?”   万金枝迅速站了起来,她回想起了小太子的模样,那不就是他们家壮壮吗,她穿到了这个奇怪的世界,保不准她的壮壮也穿来了。   这么一想万金枝就急了,都没来得及说话,风风火火的冲了出去。   “娘娘,娘娘。”   老太监看娘娘鞋都没穿就朝外跑去,赶紧的叫上一群宫女太监跟了上去,娘娘的玉体尊贵,可不能出事啊。   *****   这边凌国栋正在诺大的温泉池子里泡澡,拿着毛巾搓啊搓的,尤其是某个重点部位,都快把皮搓破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它的使用功能。   前一秒他还在自家的炕上抱着媳妇睡觉呢,后一秒就出现在了这个陌生的宫殿里,身上就只着一条金色的亵裤,一个半裸的女子还想伸手脱掉它。   凌国栋下意识的就把人踹地上了,他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是他媳妇的,可不能被玷污了。   那个妃嫔被狠狠踹到地上,疼得花容失色,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陛下了,跟着一旁伺候的宫女太监跪下,连呼陛下赎罪。   和万金枝一样,凌国栋也拥有了原身的记忆,在知道自己的身份是这个国号为庆的封建社会的皇帝后,凌国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个妃子赶了出去,然后让人备水,狠狠把自己清洗了一遍。   他不知道他们家金枝有没有跟他一块来到这个世界,现在在哪儿,又是什么样的身份,可原身这个渣男后宫里都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了,他要是不洗干净,他媳妇不让他上炕怎么办。   “皇上,太子的宫殿着火了。”   他洗澡的时候吩咐那些太监宫女都不准进来,因此那个太监是站在门外边说的。   太子,就是这个身体的嫡子,凌国栋回忆了一下这具身体对那个儿子为数不多的记忆,“哗”的一声从水里出来,草草擦干,穿上亵裤套上外套就往外头跑去。   “陛下,夜间风寒,龙体为重啊。”   宫女太监看到皇帝那么着急的样子都惊了,尤其是看到皇上只着了一件外套,衣衫不整就要朝外跑去,呼啦啦跪倒了一片。   “太子要是出事,朕拿你们试问,赶紧召集宫里的人去灭火。”   凌国栋直觉那个小太子就是他们家壮壮,赶紧带上所有能喘气的人,让他们带上能盛水的家伙,浩浩荡荡朝太子的寝宫赶去。   那些小宫女小太监有些好奇陛下的举动,陛下不是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太子殿下的吗,看他现在慌乱的表现,哪里是不喜欢啊,简直就是疼到骨子里去了。   不过他们都只是奴仆,丝毫不敢质疑这个国家统治者的意思,谁也不敢耽搁,同时在心里想着,要是真按照陛下现在的态度,小太子出了事,怕是这宫里有许多人都得遭殃了。   ******   万金枝是第一个赶到太子寝宫的主子,这时候火势已经挺大了,之前倒是赶来了一些宫女太监,只是他们救火的动作有气无力的,每个人桶里盆里端得水勉强就盖满一层底,扑上去别说救火了,跟给火挠痒痒还差不多。   “把这些人都记下,太子要是出什么事,有一个给我砍一个。”   原身是武将世家出来的姑娘,年轻时候随着父兄在边疆生活,杀伐果决,万金枝吸收了原身的记忆,连带着也有些被她影响,看着这几个不知道是不是被人买通的宫女太监,恨不得拖出去一个个全给砍了。   “贵妃娘娘饶命,贵妃娘娘饶命。”   那些宫女太监全都跪了下来,一个个斗的跟筛子似得,吓得脸色惨白。   他们也没想到这个时候居然会有一个主子娘娘过来,毕竟太子虽然有一国储君之名,可实际上谁都知道那就是个花架子,皇上自己都记挂这个儿子,他又占了那个位置,那些诞育了皇嗣的娘娘哪个不恨他恨得要死。   眼瞅着小太子要去上书房了,就遇到了这场大火,谁知道是哪个主子娘娘动的手,亦或是好几个娘娘动的手。   他们这些小喽喽哪个敢去救火,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刘公公,看着这群人。”   万金枝没搭理他们,直接拿起边上那些人捧着的水盆水桶,把自己浑身都给浇湿透喽,径直往着火的宫殿里冲去。   “娘娘,娘娘。”   万贵妃带来的那些人都惊呆了,尤其是几个忠心的,都想冲进去把娘娘给救出来了。你说小太子和娘娘啥关系也没有,为了那样一个不得皇帝看重的皇子把自己给搭进去值得吗?   “我的老天爷诶,赶紧去叫人,把这火给灭了,不然有一个搭一个,全都没得救了。”刘太监恨死了自己那张嘴,早知道他就不该告诉娘娘小太子的事,要是娘娘出了什么意外,他可怎么办呢。   老太监跺着脚,把手上的拂尘扔到一旁,拿起边上的桶就往最近的池子跑去。   “一个个的赶紧救火,娘娘要是出了意外,全都给娘娘陪葬。”这估计是这老太监进宫当太监以来说的最响亮的话了,尖利的嗓音都快把这天给吼破了。   原本跪着的宫女太监赶紧站了起来,接水救火,这一次,可没人敢偷懒了。   皇帝的寝宫离太子的寝宫有些远,凌国栋赶来的时候,正是老太监说完话没多久。   “参见陛下。”   皇帝一到,呼啦啦又跪下一片。   “赶紧救火,不用管朕。”凌国栋看着火势不小,当即就抢过最近那个小宫女端的水盆,迎头把自己浑身都浇湿透了。   “陛下,贵妃娘娘已经进去了,您可别再进去了。”   刘太监斗胆了,今天这一个个都是怎么回事,皇上不是一直都不喜欢小太子的吗,组团凑热闹来了?   “有人出来了。”   凌国栋还来不及细想,就看到火光中,一个高大健美的身影,一脚踹开正带着火往下落的房梁,然后扛着一、二、三,两大一小三个不知道是死是活的人出来。   “金枝!”   虽然模样变了,可是凌国栋还是一下子认出来那个身上沾满了黑灰的女人就是他的媳妇啊。   “国、皇上。”   万金枝也认出了眼前这个男人,虽然长相变了,不过看眼神是她男人没错。   等那些妃子们听说皇上居然早早赶到了太子宫殿,不再拿乔匆匆赶去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太医替被救出来的小太子诊治,以及皇上和万贵妃手牵手,焦急看着小太子的场景。   这一家三口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最早赶来准备接收成果的刘贵妃气的脸都歪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全家包括女婿媳妇一起穿,顺序古代-女尊-西幻,然后重回现代,中间主角们虐虐渣,谈谈情,说说爱,估计还挺长的